考试通知

时间:2023-03-31 15:47:21 通知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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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的考试通知范文汇编8篇

  在现在社会,能够利用到通知的场合越来越多,通知大多属于知照性的下行公文。大家知道正式的通知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试通知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考试通知范文汇编8篇

考试通知 篇1

  上海社工考试科目已公布,内容如下: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方可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客观题科目考试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主观题科目考试,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作答时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不按相关要求及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试通知 篇2

各学院:

  期中考试是教学运行的常规性工作,对于改变一考定成绩、加强教学的过程管理、分阶段检验教和学的效果、改革考试方法具有积极的意义。现就本学期期中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第9周或10周,考试时长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自定。

  二、考试方式:随堂或课外进行,一般不另行安排考场(如果课程确需统一安排考场,可到教务处办理手续)。考试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开卷、闭卷或半开卷考试,也可以提交小论文、调查报告、设计作品等。

  三、考试课程: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个性课程、Ⅱ类通识课和毕业班的课程可不安排),不参加期中考试的课程应由任课老师提出并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同意。

  四、考试成绩记载:期中考试成绩是对学生阶段性学习效果的评价,建议期中考试成绩按20%~30%的比例计入课程总成绩。任课教师需在考试结束一周内,将成绩送学院教务办。(注:一般要求学生期末课程总评成绩,至少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三部分组成,期末成绩占总评成绩的比例不能高于60%。)

  五、考试组织:期中考试由各学院组织进行,任课教师具体实施。学院应做好期中考试的`组织工作,参照《20xx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考试课程汇总表》(附件)的格式做好考试课程统计汇总工作,以及考试试卷等相关材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需要印刷试卷的课程,请提前一周到教务处考试中心登记。

  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期中考试工作,认真落实以上要求,通过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教学效果。

  教务处

  20xx年x月x日

考试通知 篇3

  xxxx年1月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安排如下:

  xxxx年1月20日网上公布,供学生查询(正式学号和预科学号考试成绩),网址:xxxxxxxxxxxx(用户名:学号,密码:身份证号码后八位),无学号跟考成绩等开学后再发纸质版和电子版成绩单,网上查不了!

  进入网站页面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即可查询成绩(用户名:学号,密码:身份证号码后八位),首次登陆需完善个人信息(联系电话,邮箱等)

  温馨提示:系统查询服务分时段开放:

  周一到周五:

考试通知 篇4

  各位同学:

  按照四川大学的教学进度安排,20xx年9月课程考试定于20xx年9月17日-18日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重要提示:

  本次课程考试,系统将为本学期已选课并已达到学习期限(10天),课程状态为“在修”、预约次数为“0”的学生课程,根据本次课程考试计划安排执行自动预约。考试预约期即学生对系统预约结果的查询核对、修改期,请同学们及时登录学生中心进行预约信息查询及核对,并根据个人学习情况通知所属学习中心对约考课程进行调整。

  补考、重修课程及遗留课程学生仍需要到学习中心报名进行集体预约操作。

  以下科目分别安排在两个或三个场次,如果此科目与其他科目有场次冲突,学习中心老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预约其中1个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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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具体要求如下:

  1. 预约批次名称:川大20xx年9月课程考试,代码:1109 2. 本批次最大预约门次:10门。(包括已自动预约的课程)

  补考、重修、实践、作业、论文考核等所有在考试计划中已安排的'课程均需要进行预约,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四川大学20xx年9月课程考试计划》。

  3. 约考对象:1103入学批次以前,所有已交费选课并达到学习期限的学生。

  学生选课至考试预约最短时间期限为10天(新生不受最短学习期限的限制) 4. 预约结果查询与修改:

  学生查询、核对时间:20xx年7月22日-8月2日

  请同学们尽早在此期限内完成预约信息的查询、核对以及修改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预约将会给您的考试和学习进度带来不便,敬请配合。考务部将严格控制预约截止时间,预约截止后将不再处理预约信息。 5. 办理借考时间:借考学生需在预约截止前到所属学习中心统一填写借考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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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本次课程考试成绩发布时间预计为20xx年11月,请各位同学届时注意关注相关通知,该时间仅作

  为参考,请以实际发布公告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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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服务部20xx年7月22日

考试通知 篇5

  一、考试科目、时间、答题方式及题型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个考试科目,全部采取上机答题方式。此次考试只进行《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个科目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科;《初级会计电算化》另行单独报考。

  二、考试收费

  根据鲁价费发[20xx]126号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每科目考试费60元。本次考试无教材,考生需自行借阅20xx年教材。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2日。

  报名地点:巨野县财政局三楼会计管理科。

  四、报名携带资料

  报考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一寸彩照3张到报名点录入信息。已考取电算化证的考生需同时携带电算化证书在报名点备案。

  五、免试政策说明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免试条件的考生,可只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个科目,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后方可到报名地点报名。

  菏泽市巨野县财政局

考试通知 篇6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xx年统一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xx〕7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5月参加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全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省统考”),全市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市统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

  全国统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劳动保障协理员等7个职业(工种)。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全省统考:秘书、健康管理师、智能楼宇管理师等23个职业(工种)。

  全市统考:保育员、汽车驾驶员、电工、中式烹调师、花卉园艺工等5个职业(工种)。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xx年3月20日—4月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考试时间:20xx年5月20日—5月21日(见附件1、2、3、4、5、6)

  领取准考证时间:20xx年5月16日—5月18日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在校学生到所在学校鉴定所统一报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到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由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统一受理,审核后由县区人社部门到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其他社会人员报考的职业(工种)属全国统考的到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属省、市统考的到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报名。

  (二)报考条件

  各职业(工种)按《国家职业标准》执行,具体条件请登陆安徽省技能鉴定工作网(http://www.ahosta.gov.cn/)“申报条件”中查询;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还应符合《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意见》及我市有关规定。

  (三)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填写:《六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登记表》(附件7);其它申报人员填写:《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附件8);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考生凭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年限或培训合格证书报考的,还需提供上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见附件9)各一份;

  4、4张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背后注明报考职业、等级、姓名、身份证号);

  5、论文:由市鉴定指导中心负责实施的'二级及以上职业(工种)的论文,申报人员于4月30日前按报名机构要求提交(一式三份),其中国考职业(工种)还需提交电子档,具体论文撰写要求详见附件(附件10);由省中心或其它机构组织实施的二级及以上职业(工种)的论文,将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统考的职业(工种)由受理报名的职业技能鉴定所进行初审,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复核。

  (五)报名地点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联系电话:18063034882、13966280634

  联系人:边老师

  地址:六安市新河东路2号(国防学院实训楼二楼)。

  六安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

  联系电话:0564-3359028、3359027

  联系人:吴老师 王老师 余老师

  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东路汽车东站西侧(技师学院实训楼二楼)。

  四、相关要求

  1、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鉴定工作,大力宣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积极组织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参加统一鉴定,统一鉴定报名数据须严格按照时限要求上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逾期不报的单位或个人将不再接收报名材料,不安排参加本次统一鉴定。

  2、报名机构不得受理户口不在本市且不在本市辖区内的学制教育学生、就业人员、现役军人、长期居住人员报名,不得委托或受理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代学员集体报名,不得降低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报名条件受理报名。

  3、20xx年全省统考职业(工种)未列入今年统考安排的,且单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在今年5月份统考日组织实施,其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报名地点、报名材料等按统考相关要求执行。

  4、受理报名的职业技能鉴定所在4月6日前将整理好的报名纸质材料和报名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一并上报市鉴定指导中心(见附件11)。

  5、申报人员的工作年限、年龄,截止到20xx年5月31日;

  6、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级别报名人数未达到5人的不开考。

  7、全国统考成绩于考试结束30日后,登录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http://www.ahosta.gov.cn)查询;省考(职业)工种成绩将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ahrss.gov.cn/)“公示公告”中查询。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通过报名机构按规定申请复核成绩,并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

  8、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统一鉴定工作的全过程,申报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所要求的

  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9、其他相关事项请关注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和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咨询电话:0564-3376029、3376202

  监督电话:0564-3376028、3376208

  附件: 1.20xx年5月全国统考时间安排

  2.20xx年5月全国统考考核方案

  3.20xx年5月劳动保障协理员技能鉴定有关事项

  4.20xx年5月全省统考职业(工种)时间安排

  5.20xx年5月全市统考职业(工种)时间安排

  6.20xx年5月全省统考考核方案

  7.六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申请登记表

  8.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登记表

  9.工作年限证明

  10.论文撰写要求

  11.20xx年5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考试汇总表(一)、(二)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试通知 篇7

  20xx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将启用新系统实施网上报名工作。新系统将于20xx年8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现将20xx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20xx年8月1日至9月3日;

  新生到主考学校现场确认:20xx年9月1日至9月3日。

  二、报名方式

  8月1日起,考生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 或www.shmeea.com.cn ),通过“首页-考试报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进行报名,并完成网上支付。

  新生须在9月1日至9月3日期间到主考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地址详见主考学校通知)。主考学校不再接受其它形式的报名。

  三、支付方式

  网上报名采用银联支付,具备“银联”功能的借记卡、贷记卡、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均可完成网上支付。

  四、其它注意事项

  报名前,请考生在登录页面下载使用说明,仔细阅读后再进行填报。

考试通知 篇8

  一、 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和应试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www.btpta.gov.cn/),在“报考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考条件。

  二、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和科目

  5月20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1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应试人员应考时,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此外,还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主观题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请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三)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1.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或直接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二)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上传成功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到当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

  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三)缴费办法

  通过资格审核及确认后,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3月1日- 3月17日

  现场审核与网上缴费时间:3月1日- 3月17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7:30 节假日休息)

  五、考点设置

  考试统一在乌鲁木齐市设置考点。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5月12日-18日

  七、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及合格标准等信息。

  八、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xx〕25 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门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