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征信授权委托书

时间:2022-05-12 10:13:02 委托书 我要投稿

个人征信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需要用到委托书的事务越来越多,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委托书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个人征信授权委托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征信授权委托书

个人征信授权委托书1

  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鉴于本人需委托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普惠担保”)为本人名下的个人借款提供担保服务,为了使平安普惠担保能够对本人信用作出合理评估,在平安普惠担保受理审查本人的担保申请、承接担保业务(如有)及后续理赔、追偿等期间,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担保公司:

  一、向征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银行、财务机构等采集、查询、收集、使用、报送本人的征信信息并获取有关个人信用报告(下称“本人信息”),含到期未及时还款等不良信息。

  二、允许将本人的信用报告相关信息提供给平安集团(即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使用。

  三、以上信息的'授权可用于审查本人的担保申请、承接担保业务(如有)及后续理赔、追偿等用途。本人同意无论以上业务申请是否获批,该授权均持续有效且平安普惠担保无需退还本授权书及其他业务申请资料。

  四、心上信息的授权期间:自本征信查询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业务荐下的还款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五、本人完全知晓并理解,征信机构已通过平安普惠担保明确告知本人:平安普惠担保向征信机构提供本人信息可能产生的各种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通过各种手段或方式获取或使用本人信息,可能会给本人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或是造成本人预期利益减少或损失扩大 ,或是其他不良或不利影响等。

  六、本人同意征信机构通过平安普惠担保采集本人信息,并依法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在加工、提供征信产品时使用本人信息。本人就征信机构采集本人信息的行为本身放弃提起起诉或其他任何主张的权利,但《征信管理条例》赋予本人的法定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一经做出,不可撤销或变更。特此授权。

  授权人: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征信授权委托书2

  委托查询授权书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北京市分中心

  本人(姓名) (证件类型 号码 ), 委托(姓名)(证件类型 号码 ), 于 年 月 日前往你中心代理查询本人信用报告,并责成其及时将查得的信用报告转递本人 。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 诺

  以上委托书确系委托人亲自出具,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

  担法律责任。

  代理人签字:

  年 月日

个人征信授权委托书3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本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委托代理人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于x年x月x日代理查询本人个人信用报告。

  委托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委托日期:

  承诺

  以上委托书确系委托人亲自出具,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代理人签字:

个人征信授权委托书4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姓名:,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系夫妻关系,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代为到贵行征信中心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

  委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个人征信授权委托书5

xxx分行:

  鉴于借款人xx于xx年xx月xx日向你行申请金额为xx万元的授信xxx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xxx业务,由提供担保或由授权人担任法定代表人,借款人及担保人或法定代表人同意你行遵照《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查询用途,自本授权书签发之日起至上述申请业务终结xxx,包括业务申请被驳回或根据该申请发放的信贷业务全部结清xxx之日止,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并将本人的身份识别、职业和居住地址等个人基本信息,本人在上述业务和担保等信用活动中形成的.交易记录等个人信贷交易信息,以及其他有关信用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本次业务的申请书和合同书中有关征信条款所言的“有关征信机构”、“征信系统”等均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特此授权。

  授权人xxx借款人xxx:

  授权人xxx担保人或法定代表人xxx:

  签发日期:

个人征信授权委托书6

  个人征信查询授权委托书

  平安融资担保(天津)有限公司:

  鉴于本人需委托平安融资担保(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本人名下的个人借款提供担保服务,为了使担保公司能够对本人信用作出合理评估,在担保公司受理审查本人的担保申请、承接担保业务(如有)及后续理赔、追偿等期间,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担保公司:

  一、向征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银行、财务机构等采集、查询、收集、使用本人的征信信息并获取有关个人信用报告,以及向上述机构报送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及信用报告。

  二、允许将本人的信用报告相关信息提供给平安集团(即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使用。

  三、本人同意无论以上业务申请是否获批,该授权均持续有效且担保公司无需退还本授权书及其他业务申请资料。 上述授权一经做出,不可撤销或变更。特此授权。

  授权人:

  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授权日期: 年 月日

  为了验证您的真实身份,您必须需要提供以下详细信息:

  1、提供以下任意一家银行的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 □中国银行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

  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民生银行 □交通银行 开户城市:

  户 名:(必须同授权人姓名) 账 号:

  特别提醒:为方便快速通过个人身份验证,建议您提供的银行帐

  户是已经开通网上银行或者电话、短信功能的帐户,

  以帮助您能够实时查询我们转给您到实名认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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