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合作协议书

时间:2022-01-04 16:27:37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商务合作协议书三篇

  在现实社会中,用到协议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商务合作协议书3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商务合作协议书三篇

商务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务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双方合作建立官方电子商务网上商城淘宝第三方电子商务销售渠道(以下简称网上合作平台)的运营外包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第一章总则

  1.合作内容:甲方是拥有包括品牌、设计、生产、经销及零售实体。乙方是一家专注于从事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外包运营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运作以销售甲方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平台。

  2.合作条件:甲方品牌在互联网上的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再授权,以及产品的分销权、零售权。乙方拥有建设并运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网上商城(b2c)的能力;

  3.合作方式:甲方通过互联网等非线下实体店铺的形式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可授权的品牌商品,乙方为甲方该项业务提供外包运营服务,该外包运营服务包括网店建设、网店运营、广告推广、客户服务、收款结算等服务。乙方负责,物流配送、甲方授权乙方在淘宝、拍拍平台的网络销售经营权,甲方授权乙方开立品牌淘宝、拍拍的专卖店。除上述甲方明确授权的网站外,乙方不得在其它网站经营甲方的品牌。双方建立电子商务战略合作关系。甲方并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建设及运营服务费;

  4.合作区域:中国大陆;

  5.合作及授权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二章权利及义务

  a.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在互联网上所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

  2.甲方制定网上合作平台的产品零售指导价格。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零售指导价的价格出售。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面向会员的促销原则,乙方可在该原则下制定促销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具体促销计划。

  3.甲方负责提供网上合作平台所售商品并保证稳定的库存。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建设网上合作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甲方负责协助办理网上合作平台经营许可的各种资质。

  5.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拥有非甲方提供的网上合作平台的后台信息系统、操作规范等的知识产权;

  2.乙方应确保乙方运营的网上合作平台的信息系统性能满足合作需要的技术规范。

  3.乙方不得在线下销售甲方提供的货品。

  4.乙方保证妥善保管代销货品。在乙方保管期间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毁损(不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损失。

  5.乙方负责网上合作平台的网店设计、网店建设、网店运营、网店推广、电话客服。

  6.乙方应于每周结束的次日,每月结束的三日内,每年结束的次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每周、月、年的销售报表、销售分析、退换货分析、当前库存数据分析以及客户浏览记录和购买习惯分析。

  7.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批准的的市场推广方式内开展推广活动;

  8.乙方负责第三方网上商城的日常推广、节庆等特殊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但需得到甲方书面批准。

  10.除本合同明确授权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场合使用品牌,不得再授权其它单位网络经营品牌。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或仿冒品牌的产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品牌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及侵权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11.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甲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网店建设费及收益分配

  1.甲方须向消费者开具商品销售发票。

  2.甲方因在合同签定日支付10000元给乙方作为,网店平台建设费(图片拍摄图片优化网店整体设计等)

  3.甲方同意乙方提取甲方产品的销售佣金作为收益。

  佣金:甲方同意乙方从实际销售出去的甲方产品零售指导价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乙方的外包服务报酬。佣金=实际销售出去的产品的零售指导价格×15%的佣金比例。

  4.配送与结算

  4.1关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双方约定:由甲方负责仓储和对消费者的发货。产品的所

  有权在销售给消费者之前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

  4.2乙方在客户服务时接到客户反映发现有甲方多发、错发的货物的,应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4.3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内可退换货服务、15日内可换货服务。甲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为购买用户完成上述售后服务。

  4.4双方以自然月为对帐结算周期,乙方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上一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甲方在收到乙方对帐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在每月15日至20日期间向乙方帐户汇入上月的佣金。

  5.乙方向甲方快递对帐及相关资料等快递费用及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章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

  1.市场推广包含以下方面:

  1.1互联网推广:乙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上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

  1.2呼叫中心:乙方可以通过语音交互平台、传真、电话中心客服人员进行电话外呼销售;

  1.3媒体推广:包括报刊广告、邮购目录、宣传手册、海报张贴、小礼品等:

  1.4其他推广:包括与移动运营商、互补品牌合作推广、与有关商家合作推广、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乙方提交相应的推广提案给甲方,在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及相应的支持下进行以上各种推广方式。甲方可视乙方的销售业绩,给予乙方相应的市场推广费用及促销支持,具体由甲方制定。

  2.甲乙双方应当建立项目执行小组,该小组包括:

  2.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合作期间的项目协调与沟通;

  2.2编辑:乙方负责制定官方网上商城推广计划、广告页面、以及投放,甲方负责相关产品文案及推广时所用礼品等。

  2.3技术:乙方技术人员负责向甲方提供甲方进行业务运营分析所必要的运营数据。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对此数据进行定期维护。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官方网上商城技术规范负责运营,甲方负责监督。

  2.4仓存:甲方负责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销售商品的详单,并根据补货清单安排配货。

  2.5财务:乙方财务人员负责定期对官方网上商城所售商品对账、结算,确认乙方佣金金额。

  2.6客服: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官方网上商城的客户服务规范。乙方负责执行,甲方负责监督。

  3.客户退换货服务

  3.1甲方应负责为用户提供合格的商品。

  3.2甲方应对官方网上商城用户提供退换货服务,

  第五章商业保密条款

  1.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

  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保密: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

  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按3万元计算。

  3.本协议终止后至少3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章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设备的正常运作,如完全因乙方技术设备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3.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4.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5.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承担逾期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十五日仍未支

  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因为对方过错所致支付延迟,则支付方不承担此违约责任。

  第七章争议解决方式

  1.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期数没有限制,直到双方提出异议为止。

  2.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不再续签新的合同的,则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7日内清除完毕网站上的所有品牌标志和广告宣传,并将甲方产品和其它属于甲方的财产完好地归还甲方。并且,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3.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4.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5.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对协议及附件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需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签字:授权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签署时间:年月日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联系人:

  邮编: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帐号名称:帐号名称:

商务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双方合作建立官方电子商务网上商城淘宝第三方电子商务销售渠道(以下简称网上合作平台)的运营推广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第一章总则

  1.合作内容:甲方是拥有包括品牌、设计、生产的公司。乙方是一家专注于从事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运营推广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运作以销售甲方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平台。

  2.合作条件:甲方品牌在互联网上的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再授权,以及产品的分销权、零售权。乙方拥有建设并运营面向最终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网上商城(B2C)的能力;

  3.合作方式:乙方通过互联网等非线下实体店铺的形式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可授权的品牌商品,乙方为甲方该项业务提供外包运营服务,该外包运营服务包括网店建设、网店运营、广告推广、客户服务、收款结算等服务。甲方负责,产品拍摄,图片美工、编辑上架、店铺装修、数据更新、物流配送等服务。甲方授权乙方在淘宝、拍拍、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的网络销售经营权。双方建立电子商务战略合作关系。甲方并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建设及运营服务费;

  4.合作区域:中国大陆;

  5.合作及授权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xxxx年12月31日。

  第二章权利及义务

  A.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在互联网上所销售商品的合法性,并对所提供的所有产品承担所有责任,包括并不限于知识产权、产品质量等;

  2.甲方制定网上合作平台的产品统一零售价格。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零售指导价的价格出售(促销活动除外)。

  3.甲方负责提供网上合作平台所售商品并保证稳定的库存。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建设网上合作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甲方负责协助办理网上合作平台经营许可的各种资质。

  5.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6.甲方负责打包发货以及设立客服辅助乙方跟踪订单以及售后查件方面服务。

  7.甲方负责由产品质量问题以及发货错误等造成的退换货费用。

  8.甲方负责将乙方下午4点之前提交的订单当天发货。特殊原因没有及时发货的要及时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确保乙方运营的网上合作平台的信息系统性能满足合作需要的技术规范。

  2.乙方负责网上合作平台的网店建设、网店运营、网店推广、电话客服。

  3.乙方负责第三方网上商城的日常推广、节庆等特殊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

  4、乙方对于计划销售的产品信息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将有关数量、运输方式等及时交给甲方。

  5.除本合同明确授权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场合使用卡琳斯顿品牌。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或仿冒卡琳斯顿品牌的产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卡琳斯顿品牌的知识产权的行为。

  6.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甲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卡琳斯顿品牌形象的行为。

  第三章网店建设费及收益分配

  1.甲方须向消费者开具商品销售发票。

  2.甲方负责电子商务平台的保证金及服务费。

  3.甲方应向甲方电子商务平台支付广告推广费用。

  4.甲乙双方的工资自行负责。

  5.双方利润分配:正常销售价格乙方按照销售额的20%提成,如聚划算,淘金币等活动促销销售的按照销售额的20%提成。

  6.配送与结算

  1.1关于商品的物流配送方式双方约定:由甲方负责仓储和对消费者的发货。产品所有权在销售给消费者之前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产品所有权。

  1.2乙方在客户服务时接到客户反映发现有甲方多发、错发的货物的,应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1.3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内可退换货服务、15日内可换货服务。甲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为购买用户完成上述售后服务。

  1.4甲方要给乙方出具详细的产品价格清单,内容包括:产品型号、成本价及零售价格。如果产品价格有变动,要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5双方以自然月为对帐结算周期,甲方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向乙方出具上一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对帐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甲方。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在每月15日至20日期间向乙方帐户汇入上月的佣金。

  第四章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

  1.市场推广包含以下方面:

  1.1互联网推广:乙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上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包括直通车,淘宝客等商务平台各种收费推广及推广方式。

  1.2呼叫中心:乙方可以通过语音交互平台、传真、电话中心客服人员进行电话外呼销售;

  1.3媒体推广:包括报刊广告、邮购目录、宣传手册、海报张贴、小礼品等:

  1.4其他推广:包括与移动运营商、互补品牌合作推广、与有关商家合作推广、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乙方提交相应的推广提案给甲方,在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及相应的支持下进行以上各种推广方式。甲方要给予乙方市场推广费用及促销支持。

  2.甲乙双方应当建立项目执行小组,该小组包括:

  2.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合作期间的项目协调与沟通;

  2.2编辑:乙方负责制定官方网上商城推广计划、广告页面、以及投放,甲方负责相关产品文案及推广时所用礼品等。

  2.3技术:乙方技术人员负责向甲方提供甲方进行业务运营分析所必要的运营数据。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对此数据进行定期维护。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官方网上商城技术规范负责运营。

  2.4仓存:甲方负责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销售商品的详单,并根据补货清单安排配货。

  2.5财务:乙方财务人员负责定期对官方网上商城所售商品对账、结算,确认乙方佣金金额。

  3.客户退换货服务

  3.1甲方应负责为用户提供合格的商品。

  3.2甲方应对官方网上商城用户提供退换货服务,

  第五章商业保密条款

  1.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保密: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按3万元计算。

  3.本协议终止后至少3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章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3.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七章争议解决方式

  1.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五年。协议期满前六个月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期数没有限制,直到双方提出异议为止。

  2.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不再续签新的合同的,则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7日内清除完毕网站上的所有卡琳斯顿品牌标志和广告宣传,并将甲方产品和其它属于甲方的财产完好地归还甲方。

  3.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4.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5.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对协议及附件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需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签署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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