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协议书

时间:2022-03-29 11:27:20 协议书 我要投稿

股东协议书范文集合六篇

  在生活中,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股东协议书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股东协议书范文集合六篇

股东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合作合同,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____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该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以终止。双方就合作期间的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鉴证机关审查证明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___份,鉴证机关收存一份,送___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鉴证机关:(盖章)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鉴证人:(盖章)

  年 月 日

股东协议书 篇2

  委托人(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地址)

  受托人(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地址)

  ?? 甲方投资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考虑公司设立和日后经营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公司名义上的经理,并担任名义上法定代表人。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委托内容

  第一条 甲方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实际出资人,甲方实际拥有公司100%的股权和经营管理权,公司全部证照、公章、财务章、乙方作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章,都由甲方保管使用,甲方实际享受公司全部控制权。

  第二条 甲方是公司的实际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只是委托乙方作为公司的名义上的经理和法定代表人,以乙方的名义作为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对外开展业务

  第三条 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

  第四条 乙方同意接受该委托事项、知悉并同意公司全部经营管理权和实际所有权都为甲方享有。乙方所拥有的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职务都只具有形式作用,乙方不因此而享有公司的实际管理权。

  第五条 本协议委托关系成立后,甲方不需向乙方支付相应对价。乙方本系甲方的职工,依法与甲方实际经营控制的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享有劳动法所规定的相关职工权益,除此之外不再因该委托关系享有任何额外的报酬。

  二、委托期限

  第六条 本协议的委托期限为不固定期限,甲方可以要求随时撤消该委托,甲方撤销该委托的通知发出即生效,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所涉及的全部手续。

  三、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为方便日常事务的操作,公司的设立和变更以及其它一系列的登记手续工作直接由甲方办理,乙方应予以配合。

  第八条 乙方承诺在公司实际经营过程中,按照包括保监会、外经委、工商、税务、质检、银行等相关部门规定,应由经理、法定代表人出席或出面办理的`各种手续(书面或现场)时,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九条 甲方根据未来实际经营的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对公司增加投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增资所产生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于积极配合。

  第十条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特别委托授权,不得以公司名义签订任何协议或从事任何活动。否则视为乙方侵犯公司及甲方利益,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若乙方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责任。

  四、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本协议的内容及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即使在协议履行完毕或终止后,双方仍旧有保护本协议信息不被他人知晓的义务。

  第十二条 双方违反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的约定,均视为违约。守约方可以自行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承担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同时承担三十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股东协议书 篇3

  由于个人原因,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退股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退股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法人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 甲方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包头市宏坤昌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并自愿将甲方持有该公司的股权( %)自愿转让给公司法人乙方。甲方确认与该公司无任何经济及财务纠纷(包括合并前和退股后的)。

  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 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4、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不再享受该公司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二条 违约责任

  1、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作对乙方有害的各项事务并维护公司所有的利益,并遵守双方关于公司运营的相关保密约定。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所有的债权债务和亏损、盈利分红(包括合并前和退股后的)与甲方再无任何关系。

  3、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4、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协议签署地诉讼解决。

  第四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2、 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 方(签字或盖章): 乙 方(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股东协议书 篇4

  第一章总则

  、、、、,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甲方:,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乙方:,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丙方:,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丁方:,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一条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及股东商议决定为准)。

  第二条公司地址为:(暂定,以工商核准及股东商议决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股东商议决定为准)。

  第四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甲乙丙丁四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一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整)。

  第二条各方现金及其他出资方式如下:

  1、甲方:现金出资__:_,其他方式出资。

  乙方:现金出资__:_其他方式出资。

  丙方:现金出资__:_其他方式出资。丁方:现金出资__:_其他方式出资。以上现金出资用于__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诚信为本,打造建筑业优良品质,(股东商议决定)。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是:(股东商议及工商核准经营范围为准)。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一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及章程规定分配形式享受公司分红;

  (二)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准许所占比列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50%,按《公司法》举行股东会决议通过。

  (三)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五)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公司相关经营性信息;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对公司的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公司所有工作皆有知情权,

  (八)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退股一方对其退出之前的债务以其出资及收益承担连带责任。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它权利。

  第三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及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公司发给各股东的出资证明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五)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侵害公司利益,应向其他股东就其出资及收益承担连带责任。

  (六)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股东会

  第一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副总经理,决定有关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薪水等事项;

  (三)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四)审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第七章公司职务与分工

  第一节

  全体股东同意任命为公司总经理,任命为副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义务及职权:

  总经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公司20%以上投资及1万元以上财务支出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实施!标额为10万以上合同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签署!

  (二)按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才可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四)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总经理应承担以下权利: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三)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五)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六)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八)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亲笔签署方可执行。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必须经过股东半数同意。

  (九)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十)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一)提议、主持并决定是否召开股东会。

  第二节副总经理权利及义务:副总经理应承担以下权利:

  (一)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市场策划,销售,

  (二)提议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三)提议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提议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五)参与公司的股东会议。

  (六)提议制定公司的经营性计划。

  (七)审议业务及公司普通员工的工作计划。

  (八)参与制定公司员工福利及工资标准。

  (九)参与处理公司员工及客户同公司的纠纷处理工作。

  (十)处理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

  副总经理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同时协助总经理的运营管理。

  (二)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五)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第八章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公司在在营业之日起,公司对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实行薪水制,总经理薪水为人

  元/月,副总经理薪水为月,其余股东以外员工工资由股东会商议决定。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股东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按照公司投资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7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8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第九章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股东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第十章退股方式

  (一)、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股东会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就其出资及收益对其退股之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每个合作股东的总出资额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公司如盈利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35%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15%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二)、如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

  (三)、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作期届满(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

  ②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③合作事业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总经理为清算人,并邀请(律师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各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一、公司成立初期各股东按照本协议第四章第二条的出资额为限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成立后违约方以本协议内容及公司章程规定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章、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所有股东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章、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第十五章、本合同一式六份,四方各执一份,工商备案一份,公司建档一份。

  本协议除签字盖章项外打印为准手写无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丁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协议书 篇5

  ***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扩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戊方:***(新增股东)

  鉴于:

  (1)***股份有限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股份总额为***万股;

  (2)甲、乙、丙、丁方系***股份有限公司现有股东,甲方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乙方持有***股份有限公司***万股,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丙方持有***股份有限公司***万股,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丁方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

  (3)***股份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召开股东大会通过了本协议所指的增资扩股方案;

  (4)本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在满足本协议规定的前提下,认购***股份有限公司增发的股份。

  为此,各方经过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第1条 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述措辞在本协议中应有以下意义: 1.1 “目标公司”是指拟定向增发的***股份有限公司。 1.2 “目标公司原股东”是指甲方、乙方、丙方、丁方。 1.3 “新增股东”是指戊方。

  1.4 “增资扩股”是指目标公司增发股份,目标公司甲、乙、丙、丁四方及新增股东出资认购目标公司增发股份的行为。

  1.5 “增资认购行为生效日”是指目标公司将增持的股份登记于目标公司股东名册之日。

  1.6 “本协议生效日”是指各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 第2条 关于目标公司

  2.1目标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00.00)元。

  第3条 增资扩股

  3.1根据目标公司***年***月***日的股东大会决议,目标公司总股本拟从万(00,000)股增加至 ( 0,000)股(注册资本由 增加至 元)。本次新增股份数为贰仟万(20,000,000)股(增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两仟万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肆元伍角(¥4.50),合计认缴出资额为玖仟万(¥90,000,000)元,溢价部分列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全部认缴出资由增资认购股东以现金形式缴付。其中:

  甲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乙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丙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丁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戊方出资人民币***元,认购新增股份***万股。

  3.2在本协议书生效后,增资认购股东须在本协议第4.1条规定的时间缴清所认缴的出资。

  3.3增加注册资本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万(¥0,000.00)万元,股本总额变更为 (000)股,其股东及股本结构变更情况如下表所列示:单位:万股

  3.4本协议书生效日至增资认购行为生效日,目标公司现有股东应确保目标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3.5目标公司所属的资产:

股东协议书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六)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七) 保守公司秘密。

  (八) 《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 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改变经营范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二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甲方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每一元人民币为一个表决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清算、变更公司形式、修改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务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对于以上所列事务外的一般事务,实行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按本协议规定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可以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但应当于会议召开 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行使委托书载明的权利。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如有恶意或明显故意不通知部分股东而召开股东会,致使部分股东未能参加股东会时,该次股东会所作决议无效,应重新对所议事项进行表决。

  第十五条 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制作书面决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决议上签名。会议记录和书面决议应妥善保存。

  (三)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当董事、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违反公司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对其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丙方担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负责公司具体经营活动,行使下列职权:

  (一)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主持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

  (三)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五) 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六)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八) 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由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决定开支)

  (九)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

  第二十四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自或部分出资。

  第二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六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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