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时间:2022-11-15 09:05:56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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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我们心里有一些收获后,可以通过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和学习。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心得体会,欢迎阅读与收藏。

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心得体会

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心得体会1

  8月12日23:30左右,天津滨海新区塘沽开发区突发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牵动着全国上下的心,集体为天津祈福。

  8月12日23时30分,天津滨海新区集装箱码头危险物品仓库的连续大爆炸,等于24吨TNT炸药的爆炸当量,方圆2公里内所有房子的玻璃全部被震碎,数千辆进口的大众汽车全部被烧为废铁。天津市5个中队的消防队员在救火现场,多名人员被炸牺牲。死伤的市民和消防官兵的人数,尚未公开,但是,数目惊人。滨海新区的医院住满了受伤的群众。

  天津的爆炸事件,惊动全国上下,惊动世界。唯有天津本地的报道,寥寥无几。在巨大灾难面前,如何面对残酷现实?如何反思生产安全?不仅是政府,也是媒体的责任,谁都不能回避。

  一幅幅残酷的爆炸场面,可以看出这个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经济开发区,曾经以20%以上的年均经济增长速度,使本来远远落后于上海浦东新区的开发区,一举超过了浦东,造就了天津人均GDP超过上海的'经济奇迹。

  天津开发区的发展,以天津新港为核心,以滨海开发区为主线,创造了这个古老城市的勃勃生机,创造了这个本来已经落后的直辖市的第二个经济青春。

  我们本来应该为天津的经济奇迹表示高兴,并为天津今后的发展,抱着很大的希望。

  但是,巨火所引起的两次大爆炸,在几分钟之内,等于给这个经济奇迹的心脏,狠狠地轧了两刀。天津人在留血,中国人在流泪。

  看着那些勇敢的消防官兵,被强烈的爆炸而壮烈牺牲,看到许多无辜民众,被活活炸死,数百名无辜群众和救火队员严重受伤,数千辆崭新的进口汽车被烧成灰烬,无数的房屋和厂房,被炸的粉碎,我们能不心疼,能不对安全生产的问题,进行彻底的反思吗?

  15个小时过去了,到现在,也不知道起火的原因是什么?爆炸的原因是什么?

  安全生产部门的责任何在?物流公司的责任何在?

  经济迅速发展,安全的问题没有跟上。这本来不是什么新鲜的事,但是,爆炸威力之大,爆炸所造成的伤害,不仅在天津,在中国,在全世界的范围内,都是历史空前的。

  危险物品,大量地堆积一个产区,为什么没有隔离措施?危险物品仓库周围,为什么没有有效的防火、防爆设施?这些物品,为什么不存在远离建筑群的地方?或者,为什么不用地下库设备?或者用安全、防火、防爆的隔离墙?

  要知道,如果是核反应堆,需要怎样的防核、防爆、防火设施,国际上都有严格的规定。而天津新港的危险物品,有如此巨大的数量,也无异于一个小的核反应堆啊,为什么不把安全的问题,当成比生命还重要来考虑?

  其实,这样的仓库爆炸,我们已经看到了其巨大的威力,等于5枚常规导弹的杀伤力了。同时,爆炸的周围,都没有明显的防护措施和设备,那些靠近仓库的建筑物,一直都是跟一颗随时爆炸的原子弹在一起。

  中国的国家大,天灾几乎不断,人祸也不时发生,我们司空见惯。但是,如此巨大的爆炸,已经不是天灾问题,而是人祸问题。

  是人祸,就必须预防。所有的安全问题,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的损失。企业如果为了节约成本,而不顾安全后果,那么,我们就不可避免要看到如次重大的灾难。

  安全管理部门,不严格,就可能酿成大祸。天津新港的爆炸,不仅是大祸,而且,它直接把天津新区多年来所创造的经济奇迹形象,在一夜之间被完全摧毁了。要重新树立天津新区的形象,将需要很长的时间。

  最后,为已经牺牲的消防官兵和无辜民众,表示深切的哀悼。为天津经济建设的恢复,表示热切的期盼。

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心得体会2

  20xx年x月xx日早7时1分,位于市区金州路中段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家属区3号楼二单元六楼发生一起爆炸事故并引起火灾,楼下停放的5辆小汽车被砸,受爆炸冲击波的影响,爆炸点周围的楼房包括邮政大洒店北侧、中心医院门房等建筑物的部分玻璃震碎。根据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对爆炸现场的初步勘测,这是一起因液化气泄漏、电源开关打火引发的爆炸事故。

  事故发生后,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和市中心医院迅速赶赴现场,立即展开扑火抢险、居民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尽最大努力降低事故危害。市长刘建明,常务副市长邹明,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勇等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对扑火抢险、伤员救治、事故凋查等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经过公安干警、消防官兵的奋力抢险,上午8时火情全部扑灭,伤员得到有效救治,事故原目和居民安置正在有条不紊进行。跟据刘市长召集的紧急会议精神,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迅速查明事故原因。

  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何甫强同志负责,市区公安、消防、安监、城建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事故调查组,对这起事故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二、全力救治受伤人员。

  事故发生后,市中心医院已组成由院领导、专家和医护人尽组成的医疗救治组,对受伤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救治。从目前情况看,2名伤势较重人员生命体征正常。市中心医院要进一步加强救治工作,全力以赴、最大限度地减轻伤员病疼,使受伤人员尽快康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认真负责地做好房屋受损居民的生活安置工作。市城建局积极配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受损楼房进行安全鉴定,尽快拿出相应的处理方案并组织头施。

  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

  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此次事故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立即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组织由单位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门工作班子,对管辖的办公区、家属区;住宅小区、居民片区逐楼、逐单元、逐户的压力容器、煤气管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彻底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城建、质监、安监、经委等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检查监管工作,居民小区的隐患排查工作由市城建局面负责。工矿企业的隐患排查工作由市经委全面负责。

  四、事故处理初步意见。

  这起爆炸事故,是在我市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背景下发生的,这再次说明安全生产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没有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三令五申强调的领导责任、防范措施、监管工作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这应该引起我们各级领导的深刻反思。这起爆炸事故发生在作为全市主管压力容器安全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更加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予以黄牌警告,责令局党组和局委会迅速向市委、市政府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主要领导主动请求处分。事故全面调查清楚后,按照

  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市委、市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天津火灾爆炸事故心得体会3

  近期,检察机关公布了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12名领 导干部的刑事拘留措施和有关部门的责任认定初步结论。在责任认定部分,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失职渎职行为。在这些违法失职行为中,绝大部分都是失职行为,即不作为的监管失职行为。管理机构有合法的监管职权,当然相应的就有监管职责。滥用监管职权,会构成违法乱作为,不履行监管职责,则会构成监管失职。现在,以天津港一案,谈谈监管者监管失职行为的种种表现。

  其一,失察。所谓失察,是指对违法违规情形不了解、不知道。古语说,不知者不为过。为什么要对不知者追究责任呢? 因为监管者依法依规应当了解、知道。如果这种不知,不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是因为不负责,当然是失职了。对于失职者就应当追究其责任。所以,在对天津新港海关有关责任人员责任认定上,明确了他们在危化品进出口监管活动中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xx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失察,对xx公司违法从事危化品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也就是说,此处的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因为不负责,就是因为失察所致。

  其二,失为。所谓失为,是指对己经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形没有及时釆取监管

  措施,表现为未作为、缓作为等。监管者的职责之一,是对违法行为采取及时监管措施,以纠正违法,防止危害后果发生。如果发现了违法行为却不采取监管措施,就是失职中的失为,应当追宄责任。

  其三,失力。所谓失力,是指对违法违规情形的监管软弱无力,从而导致危害

  后果发生。监管者虽然发现了违法行为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由于监管措施无力,不足以消除违法,从而导致危害后果的最终发生。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有关责任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对xx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监管不力;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责任人员对xx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天津港(集团)公司有关责任人员对xx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这些部门的“监管不力”“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都是监管失力的具体表现形式。

  其四,失真。所谓失真,是指对违法违规情形发现并釆取了监管措施,但所釆取的监管措施形同虚设,不发生任何实质性作用,监管者因为其流于形式的监管措施而失职。换言之,监管者虽然有作为的

  行为,但其实质是假作为、伪监管,欺上瞒下。实践中,诸如给违法单位发出几十份整改意见书的.做法,对涉嫌违法的产品不采取强制措施而由违法者自行“查封”的做法等,都是失真的失职表现,应当严肃责任追究。

  其五,失审。所谓失审,是指对违法违规的审批事项把关不严,明知不符合审批条件仍审批通过的失职行为。很多监管者都有行政审批权,审批者在审批中负有材料审查、合法性审查甚至是真实性审查的职责。如果不坚持材料、合法、真实三项规定职责,就是放纵违法违规者“过关”,对因此而引发的事故后果,应当进行责任追究。相关部门明知xx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地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未严格审查把关,违规批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有关责任人员给不具备资质的xx公司开辟绿色进出关通道,放纵xx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都是“失审”表现。

  其六,失控。所谓失控,是指对违法

  违规行为和监管失职现象不闻不问,领导不力,疏于管控,从而导致危害后果发生的失职行为。一般来说,更高职务的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负有领导全局和把控全 局之责,如果一个部门失职,或许可以说是该部门领导失职所致。但如果一个又一个部门都失职,那反映的就是管控全局方面的失职了,也即总管控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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