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防震减灾应急预案(通用11篇)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时会遇到无法预料的突发事故,为了可以及时作出应急响应,降低事故后果,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应当如何编制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防震减灾应急预案(通用11篇),欢迎大家分享。

社区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1
第一章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对地震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科学有序地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消除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平凉市地震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辖区内发生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在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指导下,贯彻“以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方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靠科技、整合资源,协同行动、专群结合的工作原则,有力有序地开展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地震局迅速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转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2.1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长,县政府分管民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县人武部部长担任副指挥长。成员由县地震局、发改局、民政局、公安局、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工信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卫生局、文广局、安监局、食药监局、科技局、粮食局、煤炭局、商务局、规划局、旅游局、电信局、气象局、电力局、公路段、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武警灵台支队、公安消防大队、寿险公司、财险公司、石油公司、东运集团灵台分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2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向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制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
(2)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
(3)指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协调解决抗震救灾中的重大问题。
(4)根据重大地震灾害应急需要,决定在灾区实行和解除特别管制措施。
(5)及时掌握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实施紧急支援。
(6)统一审核震情、灾情宣传报道口径。
(7)协调乡镇抗震救灾工作和临震应急事项。
2.3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地震局,主任由县地震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为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根据震情和应急需要,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联络、震情监测、灾情信息、新闻宣传、物资保障等小组。
2.4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收集、汇总、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制定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2)贯彻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乡镇、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并督促落实;协调配合外地救援队伍开展工作。
(3)监视震情和提出震情趋势会商意见。
(4)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统一信息发布渠道和内容,对有关新闻稿进行审核。
(5)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6)承担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县地震局负责对地震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传递和汇总;将震情、灾情信息及时上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并及时提出震情监测方案和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建立健全地震灾情速报网络和宏观观测网,确定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灾情速报和宏观异常观测。
3.2 地震预警级别及发布
3.2.1 地震预警级别
按照可能发生地震灾害的预测时间和灾害程度,地震预警发布级别分为3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地震临震预警为Ⅰ级预警(红色),即对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区域做出预报。
地震短期预警为Ⅱ级预警(橙色),即对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做出预报。
地震中期预警为Ⅲ级预警(黄色),即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5级以上地震的区域做出预报。
3.2.2 地震预警的发布
全国性的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地震预报,由省人民政府发布。
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可发布48小时之内的地震预报,并同时向省、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地震局报告。
3.3 预警预防行动
地震预警预防行动,是依据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短期地震预报—地震预报的递进式预警,分别采取相应的防震工作部署及预防行动。
3.3.1 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与防震工作部署
县地震局根据国家、省、市划定的地震重点危险区,提出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上报县人民政府,由县人民政府批转执行。
3.3.2 短期地震预报与防震准备
短期地震预报发布后,县地震局按照市地震局的安排,及时开展全县震情跟踪监测,提出防震工作方案,上报县防震减灾指挥部,由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及时部署防震准备工作。
3.3.3 地震预报与临震应急反应
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发布地震预报后,宣布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1)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2)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有关部门对重大工程、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
(3)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适时组织群众疏散和重要财产转移。
(5)采取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措施。
(6)加强地震应急知识和避险技能宣传。
(7)督促落实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第四章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地震灾害事件等级
(1)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人员死亡3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Ⅱ级:重大地震灾害,是造成人员死亡50人以上至30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Ⅲ级:较大地震灾害,是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上至5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Ⅳ级:一般地震灾害,是造成人员死亡2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5.5~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4.1.2 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分级管理有关规定,一般或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由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启动地震应急Ⅳ级或Ⅲ级响应;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由省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启动地震应急Ⅱ级响应;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由国务院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启动地震应急Ⅰ级响应。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的先期处置,均以事发地县人民政府为主。
4.2 信息报送和处理
4.2.1 震情速报
地震发生后,县地震局立即向省、市地震局震情值班室获取地震参数,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4.2.2 震情灾情速报
震情灾情速报工作由地震部门负责。地震灾情速报人员在震后30分钟内用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向市、县地震部门报告震感、人员伤亡和建筑物破坏程度等情况。县地震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地震灾情速报信息,在1小时内上报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地震灾情首报后,地震灾情速报员和地震部门应进一步调查了解核实灾情,进行续报。地震灾情速报人员应按震后1、2、6、6、6… 时间间隔向地震部门报告灾情动态信息。县地震局在灾情首报后至省、市、县地震现场工作组到达震区之前,确定专人负责与有关部门和灾情速报网保持联系,按1、2、6、6、6…小时的时间间隔向上级地震部门报告地震灾情动态信息。并将各种渠道了解、掌握和汇总的地震灾情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地震局。
4.2.3 地震灾害损失报告
县民政局负责地震灾害损失的收集、汇总、核查、报告工作。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属地为主、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将本行政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地震灾害损失情况报告同级民政部门。县民政局负责将审核汇总的全县地震灾害损失情况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4.2.4 信息发布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和灾区乡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地震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等信息。
4.3 指挥与协调
4.3.1 Ⅰ级、Ⅱ级响应
I级响应: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省政府领导,同时接受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
Ⅱ级响应: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地震应急工作,统筹调配本省及各市州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实施搜救,负责人为省政府领导。
4.3.2 Ⅲ级响应
在省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地震应急工作,并启动本预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1)县政府及时召开抗震救灾紧急会议,根据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震情、灾情,并抄送市地震局和市民政局。
(2)派遣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大队、公安消防部队、地震现场工作队以及其他专业救援队伍参加应急救援。
(3)请求市地震局派出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赴灾区开展震情监测、震害评估和科学考察等工作。
(4)部署饮用水和食品的供给、伤员护送、物资调运、灾区内外交通保障。
(5)督促灾区乡镇政府及时开展人员抢救、工程抢险、灾民疏散和安置,对党政机关、银行等重点目标加强保卫。
(6)调集全县力量对地震灾区进行支援和救助。
4.3.3 Ⅳ级响应
在市、县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灾区地震应急工作。请求调用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或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进行搜救支援;经省政府授权,省地震局组织、协调全省的地震应急工作,负责人为省地震局局长。
(1)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迅速了解震情、灾情,及时报告市政府,同时抄送市地震局、民政局。
(2)及时启动地震应急预案,督导灾区所在乡镇政府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预防和平息地震谣言等事件。
(3)县地震局协助省市派出的地震现场工作队开展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烈度和灾害评估等工作;协助灾区政府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地震应急工作进展情况。
(4)根据灾情和受灾乡镇政府的请求,县政府确定部门和单位对灾区进行支援。
(5)必要时请求省市地震局支持协调地震应急工作。
4.4 地震现场紧急处置
地震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查清受灾情况,制定地震应急救援力量的配置方案,并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迅速撤离危险区的居民,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
(2)迅速实施紧急医疗救护,落实伤员转移、接收与救治措施。
(3)迅速抢修毁损的交通、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或设置临时避难场所,落实救济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简易住所和临时住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确保饮用水消毒和水质安全。开展卫生防疫,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
(5)设定警戒区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做好次生灾害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地震可能引发的.火灾、水灾、爆炸、山体滑坡和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剧毒、强腐蚀性、放射性物质大量泄漏等次生灾害以及传染疫情的发生。
(6)依法采取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治安的必要措施。
(7)组织有关企业生产应急救援物资,组织、协调社会力量提供援助。
(8)向单位和个人征用、调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
(9)组织调配志愿者和灾区有能力的公民有序参加抗震救灾活动,并为灾区政府提供信息和后勤保障等服务。
(10)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
(11)组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等工作。
4.5 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县地震局协调组织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
县武警中队组织指挥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县消防大队组织调动人员赶赴灾区,扑灭火灾并抢救被压埋人员。
县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伤员。
县住建局组织力量对灾区市政设施进行抢排险。
县水务局、住建局组织力量对灾区供、排水设施进行抢排险。
县交通局、住建局组织力量对灾区破坏的交通设施进行抢排险,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
各救援队伍之间要积极妥善地处理各种救援功能的衔接与相互配合;友邻队伍之间要划分责任区边界,同时关注结合部;区块内各救援队伍之间要协商解决道路、电力、照明、有线电话、网络、水源等现场资源的共享或分配;各救援队伍之间保持联络,互通有无,互相支援,遇有危险时传递警报并共同防护。
4.6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参加灾区应急与救援工作的队伍应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拆进行危险评估;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泄漏的危害性,采取处置措施;监视余震、火灾、水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4.7 群众的安全防护
县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县民政局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和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4.8 次生灾害防御
县公安局、公安消防大队负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
县公安局、交通局、水务局、住建局、安监局、工信局、煤炭局负责对处在灾区的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县国土局会同住建局、水务局、交通局监测地质灾害险情。
县发改局、安监局督导和协调灾区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行业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9 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
县地震局地震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工作小组,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增强震区的监测能力,对震区地震类型、地震趋势、短临预报提出初步判定意见。
4.10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或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根据灾情,可通过市人民政府向邻近灾区的市(县、州、区)人民政府请求援助。
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并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县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邻近灾区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4.11 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县地震局协助国家或市级地震灾害评估小组开展地震灾害调查和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4.12 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规范准确地做好地震信息发布工作。
4.13 应急结束
(1)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
(2)地震引发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
(3)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较大地震发生的可能。
(4)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达到上述条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可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
第五章 保障措施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健全完善通信网络,及时更新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配备应急通讯设施,确保应急通讯畅通。
地震局应迅速开通通信网络,采用一切快捷有效的通信手段传递信息。若震区公共通信系统破坏中断,县工信局及时协调中国电信、移动和联通公司等电信运营企业启用应急机动通信,保证与震区的通信联络。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要及时恢复本部门受损的通信设施,及时为抗震救灾应急通信提供保障。
5.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县地震局和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要储备必要的地震救援装备,建立救援资源数据库,准确掌握重点监视防御区拥有的各种救援设备的性质、数量、存放位置等数据并及时更新。
县气象局做好地震中心移动气象观测站等设备的储备。
5.3 应急队伍保障
5.3.1 应急队伍的资源
人员抢救队伍:县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县人武部和武警部队、乡镇基干民兵、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各行业应急救援队伍。
工程抢险队伍:电力设施抢险、通信设施抢险、交通设施抢险、市政设施抢险、水利设施抢险、建筑工程抢险、特种结构抢险、矿山抢险等队伍。
次生灾害救援队伍:县公安消防大队等队伍。
医疗救护队伍:各级医院急救医疗队伍。
地震现场应急队伍: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小组。
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建筑物安全鉴定专业队伍。
5.3.2 应急队伍组织方案
应急队伍组织方案表
队伍类别
先期处置队伍
第一支援梯队
第二支援梯队
人员抢救 队伍
社区地震应急 志愿者队伍
国家、省、县地震救援队、县武警中队
邻区地震救援队
工程抢险 队伍
当地抢险队伍
行业专业抢险队伍
邻区抢险队伍
次生灾害特种救援队伍
公安、消防部队
行业特种救援队伍
邻区特种 救援队伍
医疗救护队
当地急救医疗队伍
当地后备医疗队
附近军队医疗队
地震现场 应急队伍
县地震局现场应急队伍
省、市地震局 现场应急队伍
邻区地震局 现场应急队伍
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县地震局和 住建局建筑物 安全鉴定队伍
省、市地震局和住建局建筑物安全鉴定队伍
邻区地震局和 住建局建筑物 安全鉴定队伍
5.4 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局、东运集团灵台分公司及运输企业组织对被毁坏的公路、铁道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
5.5 电力保障
县电力局负责维护和抢修地震灾区被损坏的供电设施及设备,保障灾区电力供应。
5.6 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局、食药监局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及时预警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控制暴发流行;保障灾区的饮用水源和食品安全。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食药监、民政等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抚慰、心理干预等方面的帮助。
5.7 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武警中队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8 物资保障
县发改局、粮食局负责调运粮食,保障灾区粮食供应。
县商务局负责调配生活必需品,保障灾区市场供应。
县民政局负责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5.9 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款项的筹集。
县民政局负责应急救济资金的发放和社会救助资金的接收及管理工作。
5.10 社会动员保障
地震灾区各级政府要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互救;县人民政府要动员非灾区的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邻近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其他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为灾区开展捐款捐物等活动。
5.11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利用城市公园、绿地、林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紧急避难场所;并在公共场所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5.12 技术储备与保障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技术系统,主要包括综合信息系统、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系统、地震现场信息的接收处理系统和应急指挥通信与视频会议系统。
第六章 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
6.1 公众宣传教育
6.1.1 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协调机制
县地震、科技、民政、农牧、教育、文广等部门要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公众的防震减灾科学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掌握正确的防震减灾知识。
6.1.2 向社会公布地震信息
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限度的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民众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6.2 培训
各级防震减灾指挥部要定期组织对应急救援人员和志愿者开展应急管理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6.3 演练
各级防震减灾指挥部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充分整合应急救援力量,积极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6.4 监督检查
经县防震减灾指挥部授权,由县地震局会同县直有关部门,对《灵台县地震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到位。
第七章 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7.1 有感地震应急
当我县发生有感地震并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时,县地震局收集震情与社会舆情,提出震情趋势判断意见,及时报告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县防震减灾指挥部指导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和部门做好保持社会稳定工作,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市政府。
7.2 矿震和水库诱发地震速报
当发生M3.0级以上矿震或水库诱发地震时,县地震局立即向市地震局获取地震参数,并报告县防震减灾指挥部。同时开展震情与灾情速报,视情况做好应急工作。
7.3 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当地政府应及时上报县地震局。由县地震局负责,派出工作组调查谣言起因,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宣传工作;县防震减灾指挥部指导谣言发生地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地震谣言,并将应急情况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并抄送市地震局。
7.4 特殊时期戒备
在重大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期间,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应急戒备,强化震情值班、地震监测、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适时上报县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
7.5 邻近地区震灾应对
地震发生在邻近地区,但对我县造成震灾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时,根据初步判定的震灾损失或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第八章 附 则
8.1 预案的制定
8.1.1 制定专项预案
1.制定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专项预案。由县卫生局牵头,县食药监局、环保局、质监局配合,制定应急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队伍日常管理和培训演练方案,明确应急队伍规模,人员来源(包括地方和部队两块)。合理划分应急小组,指定小组负责人,明确职责任务、队伍集结方式、应急卫生药品器械储备供应等信息,掌握全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伤员接收救治能力。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对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灾区可能发生的疫情进行预警防治。
2.制定应急通信保障及通讯设施抢修专项预案。由电信公司牵头,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配合,按照保障抗震救灾通信要求,制定应急通信保障和快速启用方案,确定抢修应急通信必需的装备设备型号、数量、储备地点、管理人员及联络方式。
3.制定电力设施保障及抢修专项预案。由县电力局负责,按照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部、灾区医院伤员救治、灾民安置点等电力供应不间断的要求,制定应急电力抢排险方案。组建电力应急抢排险队伍,明确队伍集结方式,抢修损坏供电设施设备、车辆储备与调拨,备用发电机和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绘制并及时更新电子版城乡电网分布信息图表。
4.制定交通运输保障及抢修专项预案。由县交通局牵头,公路段配合,负责制定道路桥梁抢排险方案,组织对被毁坏的公路设施抢险抢修。组建交通设施应急抢排险队伍,明确队伍集结方式,加强日常管理培训,确定抢修损坏道路桥梁必需的设施、设备、材料、车辆储备与调运。绘制并及时更新电子版城乡道路桥涵、交通沿线次生灾害源分布信息图表。制定应急交通运输保障社会车辆紧急征用方案,明确征用方式及补偿办法,掌握社会车辆运力分布、车主以及联络方式,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协调运力,保证优先运输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灾民疏散。
5.制定全县设施抢排险专项预案。由县住建局负责,制定供排水、供暖、供气等全县基础设施抢排险应急方案,抢修恢复全县基础设施,满足灾区民众生活生产所需。组建全县基础设施应急抢排险队伍,明确集结方式,加强日常管理培训,确定必需的应急抢排险维修器材的储备与调运。绘制并适时更新电子版给排水、供暖、供气管网分布等全县基础设施信息图表。制定建筑物工程抢排险方案,组建队伍,明确职责。摸清工程抢险所需起重、挖掘、破拆等设备社会分布,制定紧急征用方式及补偿办法,适时更新相关信息。
6.制定救灾救助物资保障专项预案。
(1)由县民政局负责,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应急救灾物资存储、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机制,确定城区内救灾物资存储种类、数量、地点、调拨及配送方式,建立大宗救灾物资的生产厂家、调配渠道、紧急配送方式,适时更新相关信息。制定调入和捐赠救灾物资的接受、保管、发放等制度。明确组织、联络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管理办法;县公安局、武警支队配合,制定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方案,确定灾民转移和安置路线、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发放站等。
(2)由县政府应急办负责,按照防护用品、生命抢救、救援运载、临时食宿、污染清理、动力燃料、工程设备、器材工具、照明设备、通讯广播、交通运输和工程材料分类统计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绘制储备情况统计表和分布图。分析评估全县各类灾害事故危害预测等级,建立物资储备更新管理制度,制定救灾物资储备安排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所需应急物资种类和储备数量。
7.制定治安保障专项预案。由县公安局负责,武警支队配合,制定灾区、重点目标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方案,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制定火灾预防及抢排险专项预案。由县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制定火灾预防及抢排险方案,建立更新火灾灾害源信息库。
9.制定地质灾害预防及抢排险专项预案。由县国土局负责,制定地质灾害预防及抢排险方案,建立更新地质灾害源信息库。
8.1.2 制定部门地震应急预案
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灵台县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内部评审,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县地震局备案。
8.1.3 制定重点监视区和监视防御区地震应急预案
由县地震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辖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应急预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8.2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发布,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企业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县地震局备案。县地震局要制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监视防御城市的地震应急预案,报县政府审批后报市地震局备案。
社区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2
一、成立防震应急疏散(演练)指挥小组:
指挥长:
副指挥:
成员:
二、演练内容:
警报声响假设地震来临,教学楼晃动剧烈,班主任老师组织学生就近迅速躲藏到课桌椅等坚固物品三角安全区内,两只手臂在胸前重叠,面朝下,蹲在地上,闭目,用鼻呼吸,鼻梁上方放在臂上,降低重心,保护要害,此过程为一分钟;紧接着,各班上课教师迅速组织学生有秩序的从教室撤离到操场。(演练以学校钟声为信号)
三、防震减灾应急疏散演练日期:
20xx年6月21日上午9:00
四、防震应急疏散(演练)预案的说明及具体疏散路线示意图及要求:
根据学校楼层的具体分布教学楼是学生主要聚集地,本次应急疏散演习就是假设突发事件发生时,我校学生如何用最短的时间内平安的从教学楼撤出。
教学楼撤出路线:一楼各班从教室出来后直接到操场集合,二楼五、六年级学生出教室后沿教学楼东楼道快速下楼,进入操场集合;二楼三、四年级学生出教室后沿教学楼西楼道快速下楼,进入操场集合;到达操场后所有学生按班级按集会队形快速整队,清点人数。
五、防震减灾应急疏散演练注意事项:
1、全体教师对本次演练的.内容及疏散路线和要求应熟知,如有疑问应向演练负责小组主要领导询问。
2、防震减灾应急疏散开始前10分钟参演教师应到达指定位置(班级)。
3、全体参演教师应对本次演练高度重视、高度负责,参演过程中应保持冷静,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切忌互相拥挤、踩踏,切实担起演练时应承担的职责。
4、疏散过程中全体学生下楼时均按指定路线,每班以一行队列下楼,不得抢道、占道。为保证演练过程中的秩序,各班可在班会时按本班实际情况排定本班疏散时人员撤离先后顺序,并指定相关班干部负责监督和指挥。
5、防震减灾应急疏散出楼后所有学生应立即到操场按集会队形集合,班主任必须到操场清点本班人数,如有人数不齐的班主任应迅速寻找,并报演练指挥小组。
六、演练各岗位具体负责人名单:
①xx负责一楼东楼梯口学生撤离秩序。
②xx负责一楼西楼梯口学生撤离秩序。
③xx负责二楼西楼梯口学生撤离秩序。
④xx负责二楼东楼梯口学生撤离秩序。
各岗位负责教师一旦发现学生有跌倒现象,时应及时扶起避免踩踏现象发生。
⑤xx负责学前班学生撤离秩序。
⑥xx负责操场学生集中。
⑦xx负责学前班学生集中。
⑧其余各位老师协同组织学生快速、有序、安全进入操场。
社区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3
一、坚持“震情第一”,进一步提升地震灾害监测管理能力
1、合理规划地震前兆台网建设。严格按照地震前兆台网的建设规范,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市地震前兆台网建设总体设计,建好市地震前兆台网。切实推进南渡深井水温、水位台和茅山断裂附近钻井应变、分量应变等新建项目。
2、科学推进数字台网遥测工作。在现在的地震速报基础上,优化操作流程,科学组织实施遥测的技术准备工作,为实现值班人员相应减少、监测管理质量不降的目标打好基础。
3、充分发挥地震监测管理公共安全服务作用。加强市域内震情监测工作,每季度组织一次震情趋势会商,有情况及时会商,为政府决策提供地震专业技术支撑;严格执行震情监视、短临跟踪和异常落实等工作规范,及时澄清地震谣传消除公众恐慌情绪,为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地震专业知识服务;组织开展地震监测管理业务培训,提高地震监测管理能力。
二、坚持科学发展,进一步提升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1、根据《省防震减灾条例》的相关要求,及早开展城市震害预测相关工作的'前期准备
2、依法规范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工作。有序地推进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贯彻落实新修订实施的《防震减灾条例》,年底前出台市规范性文件;会同相关部门,将建设工程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将项目备案纳入“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
3、推进地震安全社区建设。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防灾减灾和民防工作的意见〉》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地震安全社区建设,同时要统一规划,整合资源,坚持标准,因地制宜,合理安排,确保2013年底前完成年度社区建设目标任务。
三、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升地震应急救援综合实力
1、加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上半年完成市地震局预案修订;编制地震局应急响应流程,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备案、督查、评估和演练制度;贯彻落实《省地震应急工作检查管理办法》,开展地震应急工作,收集更新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推进“三网一员”队伍建设,配齐人员,完善通信网络,组织业务培训,实施动态管理。
2、强化地震应急演练实效。组织地震系统内的应急演练,熟悉预案规范,熟练工作流程,提高地震系统自身的应急响应能力。同时要立足本地实际,组织地震应急演练,提高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和救援能力。
3、完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上半年,完成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联网建设项目;大力推进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建设工作,年底前,建立以省、市联网的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联网平台,制定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联网平台管理制度,规范全市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联网平台管理。
4、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技术指导,做好本区域内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推进工作。
四、坚持面向社会,进一步扩大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
1、抓好《市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计划(2011—2013年)》的落实,健全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工作领导体制和协调机制。制定防震减灾科普宣传规划、年度宣传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强化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为主线,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普宣传周、全国法制宣传日、科技三下乡等重点时段开展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社区宣传阵地、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宣传媒体,采用设置宣传展板和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知识竞赛,连载地震科普知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营造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良好氛围,提高社会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认识与理解,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深入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防震减灾知识教育工作,要求全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
一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特别是要完成地震应急预案和地震紧急疏散预案的编制。
二是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紧急疏散、逃生避险、自救互救为主要内容的防震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学生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全面检验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地震科普知识竞赛、举办地震科普讲座、制作防震黑板报、播放地震科普影视宣传片,在重要纪念日开展防震减灾主题活动。
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地震灾情速报员,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防震减灾宣传活动。
五是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开展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的创建。已荣获省级防震减灾示范学校称号的学校,要不断充实和完善软硬件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带头作用。
社区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4
为做好我街道防灾减灾工作,有效应对各类灾害,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规范各类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救灾先救人”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演练、演习,加强检查和监督,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防护等应急处置工作的手段,统筹协调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加强资源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应对能力。
2、应急优先,整合资源。全街道上下要服从和服务于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围绕应急工作展开抢险、救援、保障等工作;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
3、依法管理,及时反应。对灾害的预警、报告、处置实施依法管理,依法追究对灾害处置不当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灾害和可能发生的灾害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及应急联动机制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设立街道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街道各类灾害应急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各办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成员。具体职责是:统一决定全街道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重大问题;实施本应急预案;具体实施相关灾害事件应急预案;法律规定的其他的职责。
2、街道各办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应急站:负责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抗旱、大坝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日常观测和储备防汛抗旱物资。
就业卫健办: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卫生防疫、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受伤群众及抢险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文明办: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工作;参与火灾、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民政办:负责灾情统计上报,灾民安置,物资的准备工作。
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工作。
3、社区居委会应急责任
社区居委会应当协助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二)应急联动机制
在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灾害应急处置的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预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行政监测。街道社区两级及有关人员要对各种灾害信息进行认真监测、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告,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群众上报。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电话、传真、互联网等)向各社区居委会、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有关专业技术机构报送突发灾害信息。
3、逐级上报。有关人员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与风险分级,并在1小时内分别逐级向上一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预警
1、接警。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街道应急管理站。有关人员接到突发灾害信息后,应当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公民和组织也可以直接向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突发灾害信息。
2、处警。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处警中心。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中心接到报告后,及时通报专项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并进行分析评估。重大情况,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向街道党工委书记报告。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级别确定
突发灾害的实际级别,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确定应急响应级别的权限:IV级响应由事故发生地所在县人民政府确定,III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确定,II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确定,I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或报请国务院确定。
2、分级启动预案
各级应急办、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当详细调查灾害情况,提请同级应急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预案,预案启动和级别确定后,确定突发灾害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相应预案。
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①对本街道的应急工作负责;
②对本街道的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③必要时,直接指挥抢险救援现场;
④完成区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工作;
⑤负责本街道突发灾害信息的统一发布。
社区级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①对本社区突发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
②对本社区应急保障资源进行调度,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人民群众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③指挥应急救援现场;
④完成区、街道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
4、情况通报
突发灾害发生后,街道应急办公室及有关人员应当在接到信息后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并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具体规定的,除按本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
5、特别情况的处理
①突发灾害跨本行政区域的,由街道办事处与有关联的区乡(街道联合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②突发灾害跨部门的,同时启动相应预案,应急工作在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指挥与协调
突发灾害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街道应急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
(三)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后,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上级汇报相关信息,同时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突发灾害结束后,各级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求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有关部门和社区居委会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社会公布。
3、民政等部门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安抚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的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4、卫健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5、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恢复重建。
6、做好突发灾害现场的清理工作。清理过程中可能导致危险发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7、做好突发灾害损害设施等的修复工作,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通信、供电、供水、排水设施等公用设施被损尚未恢复的,有关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修复。
六、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保障
各有关应急部门、人员要准确、及时、全面地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咨询提供数据等基础性资料。
2、通信保障
突发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任何时候不得关机。
(二)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各专项应急小组应当储备与应急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并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应当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并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1、进一步优化、强化以防汛救护、防火等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网络。
2、配备常规性应急队伍,达到基本满足应急所需要求。逐步提高各类专业应急队伍的装备水平,并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和演练,提高队伍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能力,确保队伍完成抢险救援任务。
3、积极组织、引导和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各类社会化、群众性抢险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参与抢险救援的积极性,组织引导民兵成立民兵应急连,作为抢险救援的重要后备力量。确定一批有相关领域抢险救援能力的单位作为抢险救援后备队伍,并掌握其装备、人员构成等情况。
(四)交通运输保障
1、加强应急交通保障建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交通保障数据库,确定保障车辆提供单位、数据、功能、驾驶员名册等。
2、交通管制。突发灾害发生后,及时对突发灾害现场和通往现场的重要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五)医疗卫生保障
街道卫健办要联系各社区、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负责后续救治;明确医疗救治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工作的医疗人员名单,人员不够时可向区级卫健部门申请援助。
(六)治安保障
1、灾害发生后,属地公安干警、街道、社区居委会要立即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加强对重点工地、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2、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
(七)物资保障
1、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存、调拨和紧急配送系统,培育和发展经济动员能力,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供应。
2、建立基本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障基本应急物资和粮食等有充足的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及时补充和更新。
(八)社会动员保障
1、按照突发灾害是否需群众参与及参与的程度,相应确定动员的对象和范围。对需群众广泛参与或只有群众参与才能确保应对有效实施的,应深入发动群众,充分重视和利用好民力。是否进行动员及动员对象、范围,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
2、社会动员由街道和社区委居委会具体实施。
(九)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自然灾害需安置灾民的,采取非受灾户对口接收、投亲靠友等办法,逐年发动搬迁。紧急避难安置工作实行以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安置为主,街道支持为辅的原则。
(十)技术储备与保障
重视和发挥专家作用。充分听取专家的咨询意见,以便科学决策。
(十一)法制保障
1、加强执法,预防事故发生。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的执法,以及影响河道行洪的执法。
2、查处渎职行为。对执法违法、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以及应急处置中不服从统一调度的,坚决依法严惩。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紧急处置工作中的执法。严厉打击在突发灾害中制造事端、扰乱治安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制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民心的行为,为紧急处置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七、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把宣传突发灾害预防、应对的知识和技能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常见、多见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的知识技能,以及与群众个人生活、行为习惯有密切联系的突发灾害的宣传作为重点,加强公益宣传。广泛宣传报警电话和应急求助电话,做到家喻户晓。加强防灾自救、互救的宣传和辅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业务指导。
(二)培训
1、认真学习应急总体预案和与分管工作有关的专项应急预案。通过学习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指挥能力。
2、把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等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平时也要请专业人员开相应知识的讲座。救援人员要多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救援队伍战斗力。
(三)演习
加强演习,提高抢险队伍的抢险能力和各应急职能部门的整体协作、配合能力,演习后对演习效果要进行评估并作好总结。专业抢险队伍进行抢险能力演习,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做到有针对性。重点演习现场救援、人员疏散、安全警戒区的设立及本突发事件特征所决定的特殊抢险要求,并不断更新演习内容。演习后要对技术方案和队伍的抢险能力进行评估。定期进行各项综合演习,检验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紧急动员能力。
社区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5
为增强社区防震减灾紧急救援能力,做好救灾工作,整合救灾资源,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地震自然灾害紧急救助的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防震减灾)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辖区居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辖区居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水中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辖区居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居民委员、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小区物管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力量和作用。
二、指导方针
自然灾害(防震减灾)救助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救济和扶持”的方针。社区特制定本应急预案,加强社区及辖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组织社会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发挥党员应急队伍力量的突击作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一旦出现应急情况,必须立刻集结到水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以应对灾害进行相关救助帮扶。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地震、地质灾害、水旱、大风、冰雹、大雪、沙尘暴、森林火灾等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应急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四、自然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社区成立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救灾工作有关细则和具体实施,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社区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由社区书记负责,社区副书记进行相关通知、统计、上报情况。
(一)传达、贯彻上级领导关于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召开对灾情形势进行会商和评估,研究提出对策。
(三)配合上级工作组开展工作,与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
(四)承办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协调事宜。
(五)负责水中社区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应急准备
水中社区做好通信、信息管理,准确掌握自然灾害情况。所有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保障24小时通信畅通。做好灾害应急演练及灾情避险宣传,加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六、灾害的信息管理
若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发生后,水中社区将按照此预案迅速组织应急队伍到灾害一线。在上级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组长陈珏文(社区党总支书记)和李红强(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统一指挥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居民撤离到安全地带(熊猫绿岛公园和女娲广场),组织应急小分队及时进行救灾,并向东城街道办事处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范围、程度、灾害后果(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居民群众的需求等。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水中社区居委会均须执行24小时的报告制度。报告灾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和虚报。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受自然灾害影响,水中社区应在全面核实灾情的基础上,协助办事处和民政部门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灾民生活安排方案。确保受灾群众每人每天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恢复重建工作,应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资金按照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
社区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6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提高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健全防灾、减灾、避灾、救灾防范机制、责任机制和保障机制,提升社区应对灾害能力和防灾、减灾、避灾、救灾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的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凡在本区内发生的气象灾害(台风、水灾、冰雹、暴雨、雷电、大雪)、地质灾害(地震)、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毒气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符合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第三条根据灾害预警和灾害发生后的具体情况,由海陵区社区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启动三级报警预案,即红色报警预案、黄色报警预案和蓝色报警预案。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建立区“社区减灾平安行”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区长担任,成员由各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内,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分管局长兼任,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救灾减灾指挥部。
第二章预防演练
第五条加强社区防灾、减灾、避灾、救灾演练,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的意识,增强全体居民的素质,夯实社区防灾减灾工作基础。
第一款开展宣传教育。在社区居民中开展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宣传,利用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营造浓厚的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氛围;整合社区资源,利用社区文化宣传机构和场所,开展防灾减灾教育;在社区图书室、星光老年之家加挂防灾减灾宣传图板;重视加强青少年的防灾减灾教育,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防灾意识和减灾能力。
第二款重视骨干培训。加强与民政、地震、人防、消防、公安、文化、卫生、教育、红十字会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制定社区防灾减灾骨干培训学习计划,组织对社区居民、单位、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培训,提高科学化水平。
第三款组织防灾救灾演练。利用适当时机进行灭火、防震、逃生自救、搭建室外避难场所等社区救灾减灾演练,使社区居民熟悉掌握救灾减灾技能,提高自救保护能力。
第三章红色报警预案
第六条启动条件:辖区内发生特大区域性自然灾害(第二条所列范围),由区救灾减灾指挥部统一下达红色警告预报。
第七条指挥系统:指挥全体成员迅速到达指定位置,按各自分工立即开展工作。
第一款根据指挥部统一指令,迅速进行人员转移、灾区隔离、组织抢险、医疗救护、生活安置、灾情调查、后勤保障等,随时保持相互联络(根据需要架设临时专用通讯线路),准确掌握灾情程度,迅速组织救灾。
第二款根据灾情种类和灾害情况,指挥部及时向各社区居委会、驻辖区单位发出红色警报,各社区居委会迅速向居民群众发出红色警报,及时组织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结;驻辖区单位及时组织救灾减灾应急分队向指定区域集结,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款指挥部要及时掌握、通报灾情,根据实际情况,部署紧急抢险救灾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将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迅速向上级救灾减灾指挥部报告。
第八条人员就位:接到市、区指挥部的指令后,社区救灾减灾总指挥要立即下达红色警报指令,部署社区各副总指挥按分工到达指定区域,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同时,指挥部成员要迅速联络有关单位和各救援队,奔赴受灾区域,组织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第九条实施抢险:灾情发生后,指挥部全体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第一款机关干部救援队、社区义工志愿救援队、民兵应急分队、治安协警员救援队分别按指令进行紧急救援。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由专人(社区义工志愿者)负责抢救转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受灾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及时救助。
第二款由驻辖区部队组成的紧急抢险救援队,按指令赶赴重灾区参加抢险。
第三款由驻辖区医院(第四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室)组成医疗抢险救护队,救治受伤群众,对受灾群众进行体检和灾区防疫工作。
第四款由公安、综治、民兵、协警员组成的治安保障队,负责灾区治安管理、交通管制和安全保卫,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第十条人员疏导:灾情发生后,根据指挥部统一指令,各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居民迅速转移。
第一款安置区域:迅速组织居民转移到指定的室外避难场所,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指挥部。
第二款组织
转移:指挥部根据居民转移情况,组织应急救援队在各避难场所搭建帐篷,设置救灾减灾临时指挥小组,负责居民临时安置、发放生活用品、组织医疗救护,启用储备救灾物品,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第十一条灾后重建:灾情过后,指挥部要立即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灾后重建。
第一款对倒塌房屋进行修缮,对危房进行加固处理;
抢修线路,修复供水、供电设施,尽快恢复通讯;组织居民重建家园,重建社区。
第二款根据受灾情况,对受灾居民进行社会救助,在社区内组织社会互助、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或灾害救助。确有重大困难的,请示上级给予重点救助,确保灾后居民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有病能医治。
第四章黄色报警预案
第十二条启动条件:辖区内发生重大局部区域性自然灾害(第二条所列范围),由区救灾减灾指挥部统一下达黄色警告预报。
第十三条指挥系统:掌握、通报灾情,根据实际情况,部署紧急抢险救灾工作,指挥部成员在第一时间内根据总指挥的安排,迅速到达指定位置,按分工开展工作。
第一款根据指挥部统一指令,迅速组织灾区居民转移,对灾区进行隔离,组织医疗救护抢险,对受灾群众进行生活安置,准确掌握灾情程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第二款根据灾情种类和受灾情况,指挥部及时向相关社区居委会、驻辖区单位发出黄色警报,社区居委会接指令后迅速向居民发出黄色警报,组织有关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结;有关驻辖区单位组织救灾减灾应急分队集结,按指令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款指挥部应及时将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迅速向区救灾减灾指挥部报告。
第十四条人员就位:按照区救灾减灾指挥部的指示,组织实施紧急救援的有关事宜。迅速联络、组织社区义工志愿救援队集结,按指令奔赴受灾区域,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第十五条实施抢险:指挥部成员按照总指挥指令,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第一款机关干部救援队、社区义工志愿救援队、民兵应急分队、治安救援队分别按指令集结,及时进行紧急救援;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由专人(社区义工志愿者)负责抢救转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受灾群众在短时间内得到救援。
第二款医疗抢险救护队集结,按总指挥指令对受伤群众进行救治,负责灾区防疫工作。
第三款驻辖区部队组成应急抢险救援队集结,按指令赶赴灾区参加抢险。
第四款社区治安救援队,按指令对灾区治安、交通和安全开展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第十六条人员疏导:灾情发生后,相关社区居委会根据指挥部的指令,按照第十一条第一款划分的区域对部分居民进行转移安置。
第十七条灾后重建:灾情过后,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灾后重建工作。对倒塌房屋、危房、线路、水电等基本生活设施,协调有关部门尽快恢复正常;对受灾居民进行必要的社会救助,根据实际情况,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或灾害救助,确保居民基本生活有保障。
第五章蓝色报警预案
第十八条启动条件:辖区内有可能发生较大局部区域性自然灾害(第二条所列范围),根据上级预报,由区救灾减灾指挥部统一下达蓝色警报。
第十九条指挥系统:根据预报,指挥部召集有关成员到位,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工作,按指令做好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第一款根据指挥部统一指令,组织部分居民做好转移准备,对相关区域人员进行疏散,组织有关抢险队集结,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款指挥部及时向相关社区居委会、驻辖区单位发出蓝色警报,社区居委会接令后向居民发出蓝色警报,做好有关居民转移工作;有关驻辖区单位组织救灾减灾应急分队集结,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款有关部门要及时通报有可能发生灾情时间、地点、范围等情况,迅速向区救灾减灾指挥部报告。
第二十条人员就位:按照指挥部的指示,迅速组织相关救援队待命,随时做好实施紧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一条人员疏导:接到蓝色预警信号后,各社区居委会按照第十一条第一款划分的区域,根据指令随时做好对居民的转移。
第六章后勤保障
第二十二条指挥部统一负责救灾减灾工作中的各项后勤保障。
第一款在辖区内设置室外避难场所。
第二款在各社区居委会改造建立“一井一道”(饮水井和排污道)。
第三款各避难场所配备相应的救生帐篷、折叠床、被褥等生活必需品和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
第四款根据安置人员情况,现场临时搭建移动厕所供居民使用。
第五款为避难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安全绳、应急灯、灭火器,为各社区居委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箱和救助器材箱。
第六款在各社区居委会设立防灾减灾宣传栏、宣传橱窗、警示和逃生导向标志牌;绘制社区救灾减灾地形图,标明指挥部、救护站、避难场所、临时疏散点的准确位置。
第七款根据灾情程度,向上级民政部门申请调拨生活必需品和各类救灾保障物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如发生灾情,指挥部将根据灾情发布红色警报、黄色警报或蓝色警报,按相应预案进行工作;如灾情未发生,指挥部将及时发布警报解除信号。
第二十四条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区社区减灾平安行活动领导小组。
第二十五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社区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7
为减少灾害给社区居民造成的损失,确保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区稳定,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最大限度地保护辖区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凡在管区内发生的重大灾害,如:台风、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方案。
二、指导方针
灾害救助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方针。社区制定应急预案,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组织广大居民群众共同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三、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救灾减灾领导小组。以社区书记为组长,以社区副书记为副组长,全体社区干部为组员的`组织机构。办公室设在社会办公室。
职责:
(1)传达、贯彻街道办事处关于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2)承办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协调事宜;
(3)负责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4)、迅速组织义工志愿救援队,与居民群众一起进行救灾减灾工作。
(5)、组织社区居民进行防灾、减灾安全知识讲座培训。
四、建立三级联系网络,明确疏散地域,建立临时救灾减灾设施
建立街道与社区、社区与居民小组三级联系网络。依据社区的实际,社区选择大二环广场作为疏散地域及居民临时安置站、生活用品发放站、食品发放站、医疗救护站,根据实际灾情,适时请求上级援助,妥善转移安置灾民。
五、灾害的信息管理
自然灾害发生后,社区必须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范围、程度,灾害后果(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社区居委会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报告灾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和虚报。
社区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8
近年以来,凤路社区以编制应急预案为基础,以社区综合减灾为抓手,强化组织协调,综合统筹规划,突出队伍建设。在社区综合减灾工作中,充分调动了社区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性,不断建立健全应急制度体系,应对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显著增强,最大限度地减轻了自然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
一、建立健全组织,形成有效工作机制
我社区成立了减灾工作平台,讨论、制定了本社区减灾工作实施计划,并具体细化到日程安排,目标要求,使减灾工作有序进行。我们充分整合社区资源,在社区居民、共建单位中共招募了几十位年纪较轻、有一定文化知识、乐于助人的综合减灾志愿者,组织他们进行了相关的培训,学习减灾知识和技能,更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由辖区单位与居民组成的四支减灾志愿队。组建了由社区工作者和居民志愿者组成的义务消防队,并参加了统一培训,这几支队伍为社区减灾建设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障。
二、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居民防灾自救意识
社区积极拓展宣传教育渠道,全面普及民防知识。一是向居民发放《居民防灾必读手册》,让广大居民了解、掌握防灾自救知识。社区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强化防灾减灾工作”精神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御和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大力普及创建减灾等科普知识,努力提高居民的防灾及减灾意识,我社区的具体做法是:
(一)成立了综合减灾组织机构,确定社区书记为社区减灾的`笫一责任人,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减灾小组人员。社区每年年初都和单位负责人签订共建责任书,并经常就综治预防安全等问题召开联席会议,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二)制定社区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社区制定了综合减灾应急预案,在2017年5月12日防震减灾日,我们社区开展了纪念“5.12防震演练活动”,在二中开展了灾害演练等活动,参加活动的居民约计200人。通过这些活动,社区居民的公共安全意识、减灾、防灾知识得到了增强,社区群众避灾、自救和互救的能力得到了提高。
(三)置备减灾公共设施器材避难场所。根据我社区地理位置及经济条件等实际情况,置备了部分常用的救灾设施器材。同时在辖区中选择四处空旷、离居民小区较近的场所,作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
(四)减灾教育场所。自从社区获得了2011年度部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光荣称号以来,社区就建立了综合减灾教育场所,并且得到了上级部门的重视,社区开展了多次防灾应急知识培训课,每月在宣传栏更新一次防灾应急知识,广泛开展了减灾教育,增加了居民减灾救灾意识。
社区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9
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提高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健全防灾、减灾、避灾、救灾防范机制、责任机制和保障机制,提升社区应对灾害能力和防灾、减灾、避灾、救灾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的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凡在本区内发生的气象灾害(台风、水灾、冰雹、暴雨、雷电、大雪)、地质灾害(地震)、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毒气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符合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第三条根据灾害预警和灾害发生后具体情况,由学苑社区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启动报警预案,分别为红色报警预案、黄色报警预案和蓝色报警预案。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成立学苑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社区党委书记和社区中心主任担任,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平安建设部,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组长兼任,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转为救灾减灾指挥部。
第二章预防演练
第五条加强社区防灾、减灾、避灾、救灾演练,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的意识,增强全体居民的素质,夯实社区防灾减灾工作基础。
第一款开展宣传教育。在社区居民中开展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宣传,利用公益广告牌、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和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营造浓厚的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氛围;整合社区资源,利用社区文化宣传机构和场所,开展防灾减灾教育;在社区图书室加挂防灾减灾宣传图板;重视加强青少年的防灾减灾教育,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月活动,增强社区居民的防灾意识和减灾能力。
第二款重视骨干培训。加强与民政、地震、消防、公安、文化、卫生、教育、红十字会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制定社区防灾减灾骨干培训学习计划,组织对社区居民、单位、学校进行各种形式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培训,提高科学化水平。
第三款组织防灾救灾演练。利用适当时机进行灭火、防震、逃生自救、搭建室外避难场所等社区救灾减灾演练,使社区居民熟悉掌握救灾减灾技能,提高自救保护能力。
第三章红色报警预案
第六条启动条件:辖区内发生特大区域性自然灾害(第二条所列范围),由上级防灾指挥部统一下达红色警告预报,根据上级发布的红色警告预报,本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辖区内发布红色警告预报。
第七条指挥系统:领导小组指挥全体成员迅速到达指定位置,按各自分工立即开展工作。
第一款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迅速进行人员转移、灾区隔离、组织抢险、医疗救护、生活安置、灾情调查、后勤保障等,随时保持相互联络(根据需要架设临时专用通讯线路),准确掌握灾情程度,迅速组织救灾。
第二款根据灾情种类和灾害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发布红色警报,及时组织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结;驻辖区单位及时组织救灾减灾应急分队向指定区域集结,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款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通报灾情,根据实际情况,部署紧急抢险救灾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将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迅速向上级救灾减灾指挥部报告。
第八条人员就位:接到市、区指挥部的'指令后,社区救灾减灾领导小组要立即下达红色警报指令,部署社区人员按分工到达指定区域,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同时,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联络有关单位和各救援队,奔赴受灾区域,组织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第九条实施抢险:灾情发生后,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第一款社区工作人员服务队、社区志愿救者服务队、民兵应急小分队、社区民辅警服务队分别按指令进行紧急救援。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由专人(社区义工志愿者)负责抢救转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受灾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及时救助。
第二款由辖区医院组成医疗抢险救护队,救治受伤群众,对受灾群众进行体检和灾区防疫工作。
第三款由公安、综治、民兵、协警员组成的治安保障队,负责灾区治安管理、交通管制和安全保卫,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第十条人员疏导:灾情发生后,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社区工作人员迅速组织居民迅速转移。
第一款安置区域:迅速组织居民转移到指定的室外避难场所,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报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第二款组织转移:领导小组根据居民转移情况,组织应急救援队在各避难场所搭建帐篷,设置救灾减灾临时指挥小组,负责居民临时安置、发放生活用品、组织医疗救护,启用储备救灾物品,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第十一条灾后重建:灾情过后,领导小组要立即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灾后重建。
第一款对倒塌房屋进行修缮,对危房进行加固处理;抢修线路,修复供水、供电设施,尽快恢复通讯;组织居民重建家园,重建社区。
第二款根据受灾情况,对受灾居民进行社会救助,在社区内组织社会互助、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或灾害救助。确有重大困难的,请示上级给予重点救助,确保灾后居民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有病能医治。
第四章黄色报警预案
第十二条启动条件:辖区内发生重大局部区域性自然灾害(第二条所列范围),由上级防灾指挥部统一下达黄色警告预报,根据上级发布的黄色警告预报,本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辖区内发布黄色警告预报。
第十三条指挥系统:掌握、通报灾情,根据实际情况,部署紧急抢险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到达指定位置,按分工开展工作。
第一款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迅速组织灾区居民转移,对灾区进行隔离,组织医疗救护抢险,对受灾群众进行生活安置,准确掌握灾情程度,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第二款根据灾情种类和受灾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向社区居民及辖区单位发出黄色警报,并组织有关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结;有关驻辖区单位组织救灾减灾应急分队集结,按指令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款领导小组应及时将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迅速向上级救灾减灾指挥部报告。
第十四条人员就位:按照上级救灾减灾指挥部的指示,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实施紧急救援的有关事宜。迅速联络、组织社区志愿者队伍集结,按指令奔赴受灾区域,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第十五条实施抢险: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指挥指令,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第一款社区工作人员服务队、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民兵应急小分队、社区民辅警服务队分别按指令集结,及时进行紧急救援;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由社区工作人员服务队负责抢救转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受灾群众在短时间内得到救援。
第二款医疗抢险救护队集结,按领导小组指令对受伤群众进行救治,负责灾区防疫工作。
第三款社区民辅警服务队,按领导小组指令对灾区治安、交通和安全开展工作,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第十六条人员疏导:灾情发生后,社区各网格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按照第十一条第一款划分的区域对部分居民进行转移安置。
第十七条灾后重建:灾情过后,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灾后重建工作。对倒塌房屋、危房、线路、水电等基本生活设施,协调有关部门尽快恢复正常;对受灾居民进行必要的社会救助,根据实际情况,向政府申请临时救助或灾害救助,确保居民基本生活有保障。
第五章蓝色报警预案
第十八条启动条件:辖区内发生重大局部区域性自然灾害(第二条所列范围),由上级防灾指挥部统一下达蓝色警告预报,根据上级发布的蓝色警告预报,本级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辖区内发布蓝色警告预报。
第十九条指挥系统:根据预报,领导小组召集有关成员到位,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工作,按指令做好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第一款根据领导小组统一指令,组织部分居民做好转移准备,对相关区域人员进行疏散,组织有关抢险队集结,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二款根据灾情种类和受灾情况,领导小组及时向社区居民及辖区单位发出蓝色警报,并组织有关居民向指定疏散地域集结;有关驻辖区单位组织救灾减灾应急分队集结,按指令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款社区各工作人员要及时通报有可能发生灾情时间、地点、范围等情况,迅速向区救灾减灾指挥部报告。
第二十条人员就位: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迅速组织相关救援队待命,随时做好实施紧急救援工作。
第二十一条人员疏导:接到蓝色预警信号后,社区各工作人员按照第十一条第一款划分的区域,根据指令随时做好对居民的转移。
第六章后勤保障
第二十二条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救灾减灾工作中的各项后勤保障。
第一款在辖区内设置室外避难场所。
第二款避难场所配备相应的救生帐篷、折叠床、被褥等生活必需品和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
第三款根据安置人员情况,现场临时搭建移动厕所供居民使用。
第四款为避难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安全绳、应急灯、灭火器,及消防器材箱和救助器材箱。
第五款在辖区主要路口设立防灾减灾宣传栏、宣传橱窗、警示和逃生导向标志牌;绘制社区救灾减灾地形图,标明指挥部、救护站、避难场所、临时疏散点的准确位置。
第六款根据灾情程度,向上级民政部门申请调拨生活必需品和各类救灾保障物资。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如发生灾情,领导小组将根据灾情发布红色警报、黄色警报或蓝色警报,按相应预案进行工作;如灾情未发生,领导小组将及时发布警报解除信号。
第二十四条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学苑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第二十五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社区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10
为建立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提高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健全防灾、减灾、避灾、救灾防范机制、责任机制和保障机制,提升社区应对灾害能力和防灾、减灾、避灾、救灾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的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在社区内发生的气象灾害(台风、水灾、冰雹、暴雨、雷电、大雪)、地质灾害(地震)、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毒气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符合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的,社区成立临时应急抢险指挥机构,统一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1、成立社区防灾减灾指挥部机构组成指挥:
田园社区居委会主任:
副指挥:
田园社区副主任:
成员:
及社区网格管理人员、辖区各单位防灾减灾应急工作组长
2、社区防灾减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一是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本预案,对全社区的防灾减灾工作进行组织实施;
二是负责社区居民的疏散和安置工作;
三是组织和动员社区居民志愿抢救伤病人员;
四是组织实施社区的卫生防疫及伤员运送工作;
五根据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防灾减灾部门,提出具体的防灾减灾方案和措施意见;
六是负责上级防灾减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防灾减灾的`重要工作;
二、应急行动方案
1、应急行动方案:
接到上级灾情预报通知后,启动社区防灾减灾应急预案,预报发布后,要加强对宏观异常信息的收集、跟踪和监测,及时向上级防灾减灾指挥部或区防灾减灾办报告宏观异常动态。对处于灾情威胁下的居民组织疏散、撤离和采取避险措施,治安保卫队要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加强对国家重要财产的警卫。
2、灾情发生后应急行动方案:
灾情发生后,社区应立即实施应急预案,根据上级的安排及时实施以救灾为主的应急工作,并将灾情和救灾情况及时报告办事处防灾减灾指挥部,分组有序的对居民进行疏散,抢救。
三、保障措施
防灾减灾指挥部要完善通信网络,储存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灾相关单位的通讯录并定期更新,保证救灾物质的存放保管工作,保障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卫生安全的监督,制定防灾减灾时期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的保障措施,加强对群众防灾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意识,提高群众的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群众减灾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使群众树立科学的灾害观。
社区防震减灾应急预案 11
为了进一步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社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并根据社区实际及灾害形式变化,特修订本预案。
社区基本情况:
堰口镇大光社区位于堰口镇中部,寿六路沿线,总土地面积13127亩,共有48个村民组,3349户,总人口数10757人,辖区共有3所学校,小区2个,目前,社区配备5名社区两委成员,小区管理员共5名。
社区设有避难场所2处(大光社区文化广场,大光社区办公大院门前广场),总面积2600平方米,可容纳人数6000余人。
重点隐患地段:寿六路道路两旁存在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防御的区域为原野小区,社区街道等。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人民群众和财产受灾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造成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应急救助反应。
一、组织领导
1、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救灾工作。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员: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项措施的落实。
3、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社区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4、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的应急储备,强化管理,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5、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切必须的手段,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灾后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7、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协调组、预警预报组、隐患排查组、后勤保障组、转移安置组、卫生医疗组、信息报告。
①宣传协调组: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受灾情况,组织、协调社区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害灾情报告,在灾害发生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
②预警预报组:
负责灾害信息预警预报。
③隐患排查组
负责社区灾害隐患排查统计工作。
③后勤保障组:
检查撤离路线、安置地点、报警设施、抢险工具、物资落实情况,对抢险急用车辆等交通工具进一步落实。加强与各行动小组的联系,迅速将抢险物资及车辆调运到指定地点。
④转移安置组:
负责灾情发生时,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
⑤卫生医疗组:负责开展先期医疗救治工作,并向上级医疗机构报告或申请救治支援。
⑥信息报告组:
负责防灾减灾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要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社区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3、宣传、培训、演练。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管理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预防能力和意识。采取多种样式,如纺织防灾减灾图表、书籍等,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每年组织不少于2—3次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修改。
4、领导小组要检查、督促各单位和工作小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居民的安全疏散工作。
7、人员准备:明确社区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落实社区灾害信息员,成立社区志愿应急救助队伍、抢险救援队伍。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和预警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居民的疏散转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居民家中和室外不乱拉乱接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学习活动。
7、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责任制度。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
社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指示及灾害具体情况,由社区主任宣布启动预案,并通过手机、信息、通告、电话等多种形式通知居民,紧急情况下以警报声预警。社区各救灾小分队各施其责,迅速开展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上报,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确保通信畅通。
3、及时上报灾情,写清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措施和灾区的需求),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倒塌房屋、损坏房屋。
4、灾情报告程序。户——组—社区—街道办事处双方互动、转移安置、灾情总的情况向上级报告。
5、要求。
(1)灾情初报。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灾害灾情稳定之前,社区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3)灾情核报。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上级部门报告。
5、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我社区实际,安置场所按可容纳人员数量储藏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教育受灾群众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灾害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保障物资送到避灾安置场所。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如收到时间、手段的限制,应采取一些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传播起来范围较广、容易识别的信号,如敲锣、扩音喇叭报警等,落实专人专责负责发信号。
2、灾害发生后,社区处于临灾第一线,应快速做出判断,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相关责任人立即停止一切活动,组织所有在场的灾害信息员、社区志愿者、抢险救援队伍等力量参加救援和疏导。
3、要按照平时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场所的所有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而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情绪,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社区工作人员按照防灾减灾“明白卡”所明确的具体帮扶对象,协助脆弱人员转移安置。
4、紧急撤离时,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贪恋财物、迅速离开现场,听从组长指挥,互相照顾,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5、发出应急信号后,应打开所有撤离出入口,立即确保应急通道畅通。
6、在接到报警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指定位置。
7、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发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8、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灾后正常工作和秩序。
八、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调查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及其它;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
2、灾情稳定后,对因灾害造成的民房、水利、道路等公益公共设施的毁坏,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勘察,制定灾民建房及水利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方案,并积极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帮助恢复重建。
3、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民主评议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金额等,发放后再进行一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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