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4-12-16 12:52:59 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5篇(精华)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5篇(精华)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

  为了落实尧都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精神,把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将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大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管力度,确保幼儿园全体师生就餐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幼儿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青

  成员:张文萍

  吴 夏

  沈文霞

  幼儿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青

  成员:张文萍

  吴 夏

  沈文霞

  二、建立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尧都区疾病防控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佩戴健康证。

  2、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未持证,追究本制度执行人及责任人。,

  (二)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的食堂卫生清扫工作,坚持环境卫生清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二到三次)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

  (三)幼儿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食品所用原料。

  2、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程序: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后,用专用切菜板、专用菜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装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持有健康证上岗。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四)幼儿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原料,采购定期包装食品时索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肉类禽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期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每次采货向货主索取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

  4、食品采购员必须有安全证。

  (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应该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识,并对本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培训和教育。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行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幼儿园不得储存亚硝酸盐。

  2、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食品使用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3、调料罐必须有用量标示,标明罐内调料品名、购入调料。

  (六)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清洗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放于消毒消毒柜内消毒。

  (七)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在校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幼儿园食品中毒方案。

  1、幼儿园食品中毒:

  组长:张文萍 总指挥负责向上级报告

  组员:许巧巧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

  沈文霞 后勤保障 封存可疑食品待查

  曹艳华 联系并安抚家长

  2、食品安全紧急预案启动

  当共同就餐幼儿就餐后一段时间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长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到岗,安全事故紧急预案马上启动。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2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对于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安全事故主要是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总共分为四级。分别是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时,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处置原则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要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要居安思危,以预防为主,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相结合,要做好应急准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防范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评估和预警,要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的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识和能力。

  安全事故发生之后,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组织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核定事故级别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卫生部,盲童食品安全办向国务院提出启动。响应的建议经过国务院批准之后,成立,国家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事故所在地闪是县级人民政府组成相应的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3

  学校卫生和饮食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条件,而保障学校的卫生和饮食安全则是其中的基础。作为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长:校长(杨丽华)

  副组长:、赵修忠

  成员:政教主任班主任德育教师

  二、工作职责

  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处理学校食品卫生突发事故。把食堂食品卫生工作当作学校工作的主要工作之一抓好落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明确职责,保障师生健康;及时逐级上报信息,检查落实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认真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保持整洁、幽静、良好的校园环境,建立卫生扫除制度。

  2、按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

  3、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

  4、教育学生不随便吃零食,培养学生良好的食品卫生习惯。

  5、食堂工作人员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食堂工作人员要经过培训,每年体检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6、食堂食物专人管理,专库存放,建标立卡。严把食物采购关,认真落实伙食管理程序,填写伙食流程表,坚持饭菜留样。食堂禁止出售变质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凉拌菜。加强对饮用水的管理,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保持食堂卫生。食堂用的各种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时时清扫,做到干净整洁,无蝇蚊、蟑螂等。学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四、食物中毒应急反应

  1、认真落实“三查”制度,德育教师或班主任如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及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2、建立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组,校长任组长。

  3、及时报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并报教育局备案。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4、救援措施。一旦发生事故,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应当机立断,以人为本采取果断措施,安排教职工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同时要摸清情况,如果是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名册,防止遗漏。

  5、医疗救援。学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救援,并拨打“ 120”医疗抢救电话。要想尽一切办法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情况。

  6、联系家长。学校发生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要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耐心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尽力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7、病源保护。学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封存食物样品,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取证、采样。

  8、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组组长统一调度,应急人员要听从指挥,确保到位,落实职责。

  9、保障广大师生及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并根据情况定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不谎报,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0、协调各方力量做好学校稳定工作,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要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在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4

  一、食品退市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公司声誉,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若产品为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3、超过安全试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8、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

  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商品的;

  9、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稻食品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

  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员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入册;

  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对有害有毒、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

  处理或销毁;

  4、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将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五)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二、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则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二条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升级质检部门组织建立的食品召回专家委员会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技术支持。

  第三条本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食品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第四条本公司将向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第五条本公司将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

  (S)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构成及比例;

  (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

  第六条本公司将配合省质监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不以食品已通过任何符合性审查为由拒绝。

  第七条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第八条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三级:(一)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S)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

  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实施

  第一条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

  第二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123召回应当在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通知消费。

  第三条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

  第四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357召回应在日内,二级召回应在日内,三级召回应在日内,公司通过所在地的`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第五条食品召回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二)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S)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

  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四)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五)召回的语气效果;

  (六)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37第六条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日,二级召回每15日,三级召回每日,通过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若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四、召回评估

  第一条本公司将保存召回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

  15第二条本公司将在食品召回时限满日内,向省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责令召回的,报告国家质检总结。

  第三条本公司将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及时予以销毁。

  第四条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本公司将保留详细记录,并向时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质监部门监督。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5

  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以及教育部《关于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和市教育局食品工作会议精神,最大限度的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全方位预防:在学校食堂环节中出现师生食物中毒和其他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各处室协调配合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各司其职。

  3、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学校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态发展,有效开展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二、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三、救助体系。

  1、学校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及职责如下:

  组 长:×××(学校校长)

  职 责: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视情况做出启动应急

  预案的决定。

  副组长:×××(主抓后勤副校长) ×××(主抓食堂全面工作)

  职 责:负责事故的现场救援、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分别由教导处、总务处主任组成。

  2、一旦出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由校长启动以下各职领导小组全力投入救援工作。

  ①、应急指挥小组,主要由领导小组正副组长组成,其职能主要有:迅速到达现场,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扩张,并制定处理措施,及时向上级汇报情况,组织力量救援。

  ②、医疗救援小组,组长:×××,成员总务处全体成员。主要职责:立即组织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动态,接待受伤人员家长,做好安抚工作,防止出现过激情况。

  ③、现场控制小组,组长:×××,成员教导处全体人员。主要职责:控制现场,维持秩序,劝离无关人员,防止出现混乱局面,排查其他受伤人员,组织力量送往医院,接待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协助调查事故的起因,掌握第一手资料。

  ④、后勤保障小组,组长:×××,成员全体食堂人员。主要职责:做好后勤支援工作,配合医疗、防疫机构进行现场消毒、取样分析等工作,为现场领导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⑤、资料信息小组,此项工作主要由×××负责。对事故全过程的书面报告、整理取证材料、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完成完整的书面材料逐级上报。

  四、运行体系。

  1、监测:

  学校经常对食堂的卫生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避免事故发生。

  2、预警:

  加强对学校食堂的卫生监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对可能导致重大、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预警信息进行及时分析上报,做好应急工作。

  3、报告: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报告程序:

  ①、初次报告:报告事故简要经过以及直接经济损失估算等。

  ②、结段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上级要求随时上报。

  ③、总结报告:对事故的发生、原因分析、鉴定结论、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做出总结报告。

  五、应急响应。

  1、分级响应: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根据不同级别,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有效的开展救援工作。

  2、应急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上级领导的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现场救援和处置工作。

  3、紧急处置:

  当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情况时,及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报请上级领导同意后,迅速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应急终结:

  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测评确无危害后,学校应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并报请上级领导批准。

  六、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专项信息报告制度,负责信息的收集、上报、处理和传递工作。 2、医疗保障:

  建立校医疗室,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救治小组,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

  3、资金保障:

  学校从公用经费中安排一定的经费,专门用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

  七、安全教育。

  学校对全体师生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6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按照“政府负总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以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危害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控工作纳入法制化、科学化的轨道,促进本镇食品市场规范化运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决策领导机构

  由镇政府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食品安全工作,根据食品安全事件预警和动态变化情况,划分应急等级,并成立应急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办),联系电话:58046501(工作日),58041131(夜间及节假日),根据事故发生的轻重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应急指挥机构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等级,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指挥部成员以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指挥、协调全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指导各种抢救工作。

  2、根据食品安全事故轻重情况,适时调整响应级别,使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和群众落实食品安全抢救措施。

  4、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5、负责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信息,上传下达。

  (三)各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1、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援机构,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抢救工作,按规定上报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员、抢救情况等。

  3、经发办:负责查处食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高剧毒农药、兽药和渔药的违法行为。

  4、派出所: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做好事故发生地的'治安维护工作,对事故严重或造成人员死亡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办。

  5、教委: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学校食堂食品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人数、抢救情况。并组织抢救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食物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事故分级与应急响应

  (一)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

  四级事故(又称散发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0-9人,没有死亡病例。

  三级事故(又称一般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没有死亡病例 。

  二级事故(又称重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含30人),100人以下或者1人死亡病例的,或者发生在学校的食物中毒事故。

  一级事故(又称特大集体食物中毒事故):是指人数在100人以上(含100人),或者有2人以上(含2人)死亡病例的,或者发生在学校10人以上(含10人)的,或者发生在重要活动期间、重点场所的食物中毒事故。

  (二)实行主管与分级响应

  为科学、经济、有效地处理事故,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等级,发展趋势及控制的程度,及时将情况上报上级政府,由上级政府根据事故等级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调整响应级别或结束响应。

  1、四级响应:镇指挥部根据中毒情况,决定由何部门牵头,何部门配合,启动四级响应。

  ⑴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其他副职人员应迅速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中毒者。

  ⑵收集、分析事故原因,通报有关信息,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⑶各相关部门按相应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⑷调查并提出处理相关责任人意见。

  ⑸处理事故发生的善后工作。

  2、三级响应:发生三级事故后,经镇指挥部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在坚持四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组织医疗救护队赶赴现场,进行前期处理。

  ⑵维护现场,配合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调查。

  ⑶做好相关材料,上报上级职能部门备案。

  3、二级响应:发生二级事故后,经镇指挥部决定,启动二级应急响应,在坚持三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迅速上报上级职能部门,配合相关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调查处置。

  ⑵组织工作组进驻事故地点开展工作。

  ⑶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所拥有的专用急救车辆,统一归领导小组指挥部指挥,确保随叫随到。

  4、一级响应:发生一级事故后,镇指挥部要立即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在坚持二级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⑴所有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⑵做好宣传,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等工作;

  ⑶做好善后工作。

  四、附则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7

  1、工作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按照职能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适用范围

  餐饮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的适用本预案。

  3、预警与报告

  3.1预警

  3.1.1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尤其是餐饮消费环节的高风险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监管,通过监管及时作出预警。

  3.1.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我部门举报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监管相对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上报职责的行为。通过举报信息及时作出预警。

  3.1.3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3.2报告

  3.2.1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基本情况,向当地卫生部门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1)事故涉及人数在30人以下且无死亡病例的,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事故涉及人数30-99人且无死亡病例的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事故涉及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事故发生在学校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2.2责任报告单位

  (1)餐饮监管部门;

  (2)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3.2.3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4、应急处置

  4.1监管部门

  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时,有权向有关餐饮服务经营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4.2餐饮服务经营者

  餐饮服务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食物中毒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中毒单位、地址、中毒发生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临床症状和病人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等。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5、附则

  5.1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5.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8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 情况简述

  我园现有教学班10个,在园幼儿460人,教职工43人,食堂1个,安全重点问题是: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分管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主任、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园长助理、保健人员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三、建立及时逐级报告制度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四、事故处置方法及具体措施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情况。

  五、后期处置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每天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9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高我校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龙头市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龙头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二)组织管理

  学校“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成立群体性食品中毒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工作。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安全事故联系人:x

  组员:xx

  各班主任

  食品中毒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组员:xx以及各班主任

  (三)食品中毒事件发生的应急处理

  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小卖部食品卫生工作管理,一旦发生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x或x、x(x),学校立即通知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停止小卖部的经营活动,并于1小时内向x市人民医院、x市人民政府和龙头市教育局报告。

  2、以最快速度组织力量将中毒人员送往人民医院,及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留样处。

  4、组织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安排本校人员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态的进一步发展的详细情况。

  8、确保饮食安全,做好消毒保洁工作。

  (1)总务处做好学校各场所的消毒保洁工作。门卫要严格执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卫生室要准备好各类消毒物品。

  (2)开学前食堂、厕所、公共活动场地、进行全面大扫除及消毒工作,不留死角。开学后做到每日清扫,校园每月消毒一次,办公室、教室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3)学生用餐做到专人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加工的操作程序,做到生熟分开,清洗干净,餐具高温消毒,防尘防害。

  (四)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广大教师要做好食品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学校同意,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5、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未经允许,一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校园。

  (五)事故报告、处置联系电话

  校长室:x

  办公室:x

  龙头市龙头小学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0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餐厅要仔细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调查报告方法》的精神,以便准时实行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校的实际状况,充分利用播送、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学问,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阔师生员工的卫生治理水平,削减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仪器的污染:食品工业和食品商业系统,以及集体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治理,特殊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供销过程中的污染。须知到专车运输,低温贮藏,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展身体检查,发觉有不相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准时调换工作。

  (2)掌握细菌的.污染,掌握细菌生长生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根据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必需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外形相像,以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对备有有毒化学物质的单位,要加强毒品的治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

  (2)加强农药的治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

  (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像,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采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力量,防止误采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食品卫生中毒大事应急措施

  1、在酒店内发觉任何人有中毒病症,无论是误服或有意服毒,应马上报警,并向总经理汇报;

  2、由大堂副理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等待医务人员求援;

  3、经警方同意后查看中毒者证件等物品,由警方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4、爱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5、将中毒者的私人物品登记、保管或按警方要求交给警方,并签收;

  6、将有关资料(警车、抢救车车号;到达及离开的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7、发觉投毒者或可疑人员时马上滞留,交警方处理;

  8、属在酒店用餐客人的,除做好以上工作外,还应把客人用餐的菜肴和餐具及残渣封存,交由警方化验、鉴定。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1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地控制和消除食品卫生安全等学生食堂突发事件,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1、公司成立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在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

  2、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

  组员:餐饮中心主任、承包经营的法人、项目经理、经营主管办公室设在饮食服务中心,餐饮中心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兼信息报送员。

  二、工作职责:

  1、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和协调突发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善后处理工作。

  2、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收集、汇总和报送,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

  3、负责协调组织学校内外医疗的救治工作,并及时掌握相关动态。

  4、负责对相关食堂食品的.查验工作,并会同相关卫生防疫和监督部门组织好各项检验工作。

  5、协调处理好善后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应急处理措施:

  1、学生食堂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指学校在同一时间段同一地点发生10人以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⑴事故发生后,学生食堂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小组应迅速向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治情况,由学院再向上一级领导机关报告,在学院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⑵组织工作小组成员及时到位,迅速开展应急救治工作。

  ⑶组织工作小组成员立即调查确认。

  ⑷配合上级部门对事故的责任和性质进行调查。

  2、学生食堂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3一般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指学院同一时段同一地点发生人以上10人以下急性肠胃疾病。

  ⑴在医院及时进行救治同时,询问了解病因,并报学生食堂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⑵应急工作小组及时安排相关人员现场与就诊学生核查病发原因,分清责任并报应急事件处理办公室。

  ⑶校医室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并与学生食堂应急工作小组保持联系。

  ⑷学生食堂应急工作小组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强食品的监管,分清责任,及时向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送信息。

  四、应急处理时餐饮中心的配合工作:

  1、立即封存食堂的食品留样,并针对病源疑似使用相关食品,交送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化验检测。

  2、在事故原因未查明之前,组织好各学生食堂的供应工作,对怀疑病源食品停止出售。

  3、对怀疑病源等食品和现场采取保护性措施,不使病源扩大。

  4、对校内有严重病源的食堂(餐饮供应点)停业整顿,同时组织好正常的伙食保障服务工作。

  5、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和校医室对病源物的清理和消毒工作。

  6、各学生食堂针对突发事故进行安全整顿,清理病毒源,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制。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全县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2 制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张家口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尚义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对包括我县在内的2个以上县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食品安全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1)对包括我县在内2个以上县区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0人以上、3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的事故。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出现50人以上、100人以下健康损害症状,但无人员死亡的事故。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用于指导全县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涉及跨乡镇区域的,或超出事发地乡镇处置能力的,或者需要由县政府负责处置的ⅰ级、ⅱ级、ⅲ级、ⅳ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5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县政府是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成立尚义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卫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牧局、县工信局、县工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文广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宗教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

  2.2 办事机构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是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县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组建和管理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修订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配套措施,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信息收集、报送。

  2.3 成员单位职责

  县食安办承担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和协助乡镇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治,依法对食物中毒事件组织调查处理;做好相关信息发布。

  县教育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全县食品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维护好社会治安;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地公安派出机构相关工作。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应急运输力量,保证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和受伤人员的疏散。

  县农牧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等工作。

  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对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产销假冒伪劣酒类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事故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依法开展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生产、加工各环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检验和事件原因的调查处理等监管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过程中粮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处理食品安全事故所必需的经费支持。

  县文广局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餐饮消费环节相关技术鉴定、查处、规范等工作。

  县宗教局负责清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和应对工作。

  2.4 乡镇机构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相关单位组成的应急指挥体系。

  2.5 专家组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直接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6 应急处理小组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事故调查组、事故处理组、医疗救治组、案件查办组和综合组。

  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的性质和程度,按照职能界定,由相应部门牵头开展工作。其职责:深入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做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故影响,提出事故防范意见。

  事故处理组:由事故发生环节的具体监管职能部门负责,依法实施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监督召回违法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时移送相关案件,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医疗救治组: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其职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尽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案件查办组:由县食安委办公室牵头组成。其职责:迅速查办案件,追踪溯源,查处违法当事人。

  综合组:由县食安委办负责。其职责:汇总信息,报告、通报有关情况。

  3 运行机制

  各乡镇、社区、村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3.1 预测与预警

  建立预测预警系统,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分析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及时向社会和公众作出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1.1 预测预警系统

  依托全县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综合发布系统,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预警系统。

  3.1.2 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与县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相一致,一般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1.3 预警发布

  当食品安全事故已经发生,但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所在乡镇要发布ⅳ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ⅳ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标准时,县政府要发布ⅲ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ⅲ级标准,但尚未达到ⅱ级标准时,县政府要发布ⅱ级预警信息;当食品安全事故超过ⅱ级标准,县政府要发布ⅰ级预警信息。

  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报告ⅳ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并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食品安全事故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企业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针对性强的公告方式。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ⅳ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乡镇、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向县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可能受事件影响的乡镇。ⅲ级、ⅱ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乡镇在向县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ⅰ级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或遇特殊情况,乡镇在向县政府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省政府、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

  对于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发生后2小时内全面、准确报告县政府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在发生后1小时内先行预报,并说明具体原因。应急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汇报有关情况。

  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核实上报的应急信息,重要信息和情况要及时上报,同时将县委、县政府领导关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批示、要求及时传达到有关乡镇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食品安全事故如涉及或影响到我县行政区域以外的地区,应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并协助做好处置工作;如涉及港澳台侨、外籍人员或影响到境外,需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3.2.2 先期处置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先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3.2.3 应急响应

  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乡镇和社区、村委会要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当食品安全事故尚未达到ⅳ级标准时,所在地乡镇立即启动本级相关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报告;当突发食品安全事故达到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标准时,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请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同意后,立即启动相应县级应急预案和开展相关应急响应,并向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3.2.4 指挥与协调

  需要县政府处置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由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指挥和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救援方案;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部署做好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和当地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

  事发地乡镇负责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指导下,负责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3.2.5 扩大应急

  发生或者即将发生较大、重大及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依靠一般应急处置队伍和社会力量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时,实施扩大应急行动。

  实施扩大应急时,除向县政府报告情况请求协调处置外,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3.2.6 应急结束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指挥部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后提出终止应急工作请示,报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县应急委员会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现场应急指挥机构自行撤销。

  3.3 善后工作

  3.3.1 善后处置

  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险机构要快速介入,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损失的理赔工作。

  3.3.2 调查与评估

  ⅰ级、ⅱ级、ⅲ级、ⅳ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结束后,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会同事发地乡镇,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县政府提交书面报告。县政府有关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全面评估,并报县政府备案。

  3.4 信息发布

  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县政府办公室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在第一时间内向社会发布事件发生的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通过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发布信息。

  4 应急保障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广播电视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和群众基本生活的需要。

  4.1 人力资源

  医疗卫生救援队伍是食品安全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加强以乡镇、社区和村委会为单位的公众应急能力建设,发挥其在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中的重要作用。

  4.2 财力保障

  各乡镇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资金保障,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应急经费投入机制。

  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食品安全事故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公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4.3 物资保障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县级应急物资储备的综合管理工作,主要是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重要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确保县级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县工信局及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县级应急基本生活用品的供应及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各乡镇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4.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同时开展食源性中毒事件原因的调查,农牧、质监、工商、工信等部门密切配合。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5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救助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4.6 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和武警中队要按照有关规定,参与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

  4.7 市场秩序维护

  工信、工商、发改、质监、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所在地市场秩序维护工作。依法打击、查处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倒卖救助物资及调拨物资流入市场销售的行为。

  5 监督管理

  5.1 预案演练

  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指挥中心要协同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5.2 宣传和培训

  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应急指挥中心要协调指导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宣传、教育、文体影视、科协等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的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5.3 责任与奖惩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3

  为了保障学校各项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各个部门按照本预案规定,落实各自的职责。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

  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提出整改建议。

  成员:

  协助组长、副组长抓好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组长、副组长,并提出整改建议。

  (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

  1、现场指挥组:

  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安全事故现场的指挥及人员调度。并向卫生、食品与药品监督、等上级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2、通讯联络组:

  负责人:

  主要职责:一旦发生事故,负责与疏散、救护、处理等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第一时间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3、疏散领导组:

  负责人:

  主要职责: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有序地进行救援工作。

  三、发生食物安全事故采取的措施

  1、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

  2、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与附近医院联系,及时将中毒者送医院进行治疗。

  3、相关人员立即向校领导报告,学校确认后立即向辖区卫生院或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食药监局和报告。报告内容:发生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症状、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报告。

  4、保护现场、保留样品。对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原因提供可靠的情况。

  5、如实反映情况。学校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要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6、相关部门现场调查结束后要对中毒场所进行相应的消毒处理

  (1)对被污染的食品及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2)对微生物性食物中毒,要彻底清洁、消毒接触过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用具以及贮存食品的冰箱、设备,加工人员的手也要进行消毒处理。

  四、防范措施

  1、广泛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

  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广播、黑板报、主题班会、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食品卫生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卫生知识水平。

  2、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1)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学校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卫生关。

  (2)严把食堂仓库关。学校食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库房门口有明显标记,规定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库房。定期对库房里的原料进行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入餐桌。

  (3)严把餐具消毒关。学校食堂对餐具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生,防止出现因交叉感染而引发的食物中毒事故。

  (4)食堂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按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堂工作的疾病或带病者及时调换工作。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4

  1、工作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按照职能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适用范围

  餐饮环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的适用本预案。

  3、预警与报告

  预警

  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尤其是餐饮消费环节的高风险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监管,通过监管及时作出预警。

  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我部门举报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监管相对单位、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上报职责的行为。通过举报信息及时作出预警。

  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预案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报告

  报告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基本情况,向当地卫生部门通报。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配合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及时作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下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1)事故涉及人数在30人以下且无死亡病例的,应当于6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事故涉及人数30-99人且无死亡病例的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事故涉及人数超过100人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事故发生在学校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应当于2小时内报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5)其它需要实施紧急报告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责任报告单位

  (1)餐饮监管部门;

  (2)餐饮服务单位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单位;

  责任报告人

  (1)行使职责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2)从事餐饮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

  (3)消费者。

  4、应急处置

  监管部门

  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时,有权向有关餐饮服务经营者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临时控制措施:

  (1)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3)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4)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餐饮服务经营者

  餐饮服务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食物中毒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中毒单位、地址、中毒发生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中毒食品、主要的临床症状和病人所在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等。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5、附则

  名词术语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本预案的目的

  为切实抓好我镇食品安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有效的处置重特大食品安全能最大限度的保护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生产法》、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辖区内。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三条组织机构

  (一)镇政府成立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镇长)

  副组长:(副镇长)

  成员:各村(社区)主任。

  (二)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四条职责分工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研究部署、指挥协调、检查督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向镇食安办及时上报安全信息和工作情况。

  3、组织公安、工商、卫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创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处置安全重大事故并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建立相关人员、物质、经费等保障机制。

  (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职责

  1、协调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抓好辖区食品安全的监督指导工作。

  2、配合上级相关部门抓好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医疗救护和患者转送工作。

  第三章监测与报告

  第五条监测

  建立健全并健全目前食品监测系统,对重点单位、重点企业、重点行为实行重点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纠正。

  第六条责任报告人与报告程序

  (一)责任报告人:辖区内所有公民。

  (二)报告程序:凡发现食品有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上报镇政府办公室。

  第四章信息报告与发布

  第七条按照相关文件及精神,信息报告与发布统一一口径,正面安全,防止炒作,减少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稳定,重大食品事故由区政府发布。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八条建立健全高效的组织保障系统

  为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做好预防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准备,各部门、各村(社区)、各生产销售加工企业,必须从维护社会稳定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出发,必须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系和应急反映体系,在思想上、组织上做好应对准备。

  第九条经费保障

  镇财政所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导致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预防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并取样送检。

  2、班主任发现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校医室,由校医初步检查,采取措施对症处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3、如确定为食物中毒,应迅速做好以下工作:

  4、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师生,对病情较重者应迅速转送到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

  5、立即报告学生处,报告内容有:发生中毒的地点、时间、中毒人数,主要的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启动应急预案。

  6、学校主管领导亲临一线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立即向市教育局报告。

  7、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及食药局餐饮科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各部门工作职责:

  1、发生中毒事件的食堂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防疫部门及食药局餐饮科报告,报告时间距离发病时间不超过1小时。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3、校医会同食堂工作人员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破坏现场,等候卫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做好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校医要深入各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机动抢救车辆、消毒用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防疫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06-23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06-25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07-11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06-21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精选)08-02

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热】11-19

小学食品安全的应急预案12-08

食品安全安全应急预案05-25

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07-20

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