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单位应急预案15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不在预期的事故,为了避免事情更糟,时常需要预先制定应急预案。那么问题来了,应急预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单位应急预案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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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急预案 1
为确保我司在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我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1、领导小组
我司防震减灾工作在市教育局及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公司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人员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工作局面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人员宣传教育,做好员工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开展工作,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公司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上课时间:
A、各班员工在上课(值班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立即有序撤出办公楼到操场空旷地带避震;
B、所有公司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空旷地带。
就餐时间:
A、在餐厅就餐的员工在值日教师及后勤人员的组织下有序撤离到操场空旷地带;
B、所有公司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空旷地带。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企业单位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人员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公司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及镇党委政府。
四、其它要求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全体小组成员及工作专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及时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单位应急预案 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石家庄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热用热实际,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家庄市主城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长安区、高新区)内及远郊电厂余热入市工程沿线因供热设施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供热弃供弃管,供热用煤、气、水、电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巨大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各区政府(管委会)、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工作。
(2)属地管理。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制定区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5事件等级
按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5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72小时以上的;
(3)出现供热用燃料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热。
1.5.2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主管网爆裂泄水,造成3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25万m2以上。
1.5.3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热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区政府(管委会)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件;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爆裂泄水,造成10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5万m2以上,25万m2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8℃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m2以上,协调无果;
(5)影响重点用户(如:医院、学校、政府机关办公场所)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热造成影响,区政府(管委会)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热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
(2)供热设备发生故障或供热管网漏水,造成30万m2以上供热面积或3000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3)供热企业拒绝向居民供热,影响供热面积1万m2以上,5万m2以下;
(4)100万m2供热面积或1万户以上居民供热低于18℃持续48小时以上;
(5)供热设施突然损坏,可能影响供热200万m2供热面积以上或2万户以上。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主城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供热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城市管理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气象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各区政府(管委会)、承担主城区供热的电厂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2.2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职责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供热突发公共事件;
(2)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
(3)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各区政府(管委会)及供热企业(单位)做好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导各区和供热企业开展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
(5)协调省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省直单位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职责
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区、各供热企业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工作。
2.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石家庄市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及时了解城市供热事件情况,判定事件等级,提出启动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议,报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执行;根据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指示,组织供热专家赴事件现场参与应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对市政道路、给排水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组织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对影响正常供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及时掌握并向市政府报告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和后续措施。
(2)市应急管理局: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参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指挥联络工作。
(3)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把握险情、抢救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正确引导舆论;负责组织、指导各新闻媒体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帮助协调市外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电煤及天燃气气源保障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维持事件现场的治安及秩序,会同、协助有关单位对事件现场及周边危险区域人员进行疏散,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事件现场的交通秩序维护,确保应急道路畅通;负责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工作。
(6)市民政局:协助事发地区政府组织群众安置,视情组织开展慈善捐助工作,负责慈善捐赠监管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
(8)市生态环境局:对较大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开展环境应急监测,配合指挥部组织专家提出控制污染扩大的建议;指导、监督危险废物依法体规处置;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参与制定环境恢复工作方案。
(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物业公司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小区供热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住建系统建设的未移交市政设施的抢修,保证道路畅通。
(10)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车辆运送城市供热抢修应急物资,协调转移受灾群众所需的交通工具;配合做好公路建设用地范围内公路设施的抢修、交通疏导工作。
(1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后续伤病员的救治工作。
(1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13)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测和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处置提供现场气象信息服务。
(14)市消防支队:负责组织消防指战员参与事件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15)各区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同相关企业做好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较大及以上抢修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
(16)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供热期遵循“以热定电”原则进行电网调度,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供热;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
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按照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2.5各供热企业职责
各供热企业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资金、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反映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市、区供热管理部门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与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保持密切联系,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各区及供热企业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其下设的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Ⅳ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Ⅲ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Ⅱ级)以上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Ⅰ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2.2预警发布
(1)预警发布主体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发布。
(2)预警发布内容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3)预警发布的形式
预警的发布和传播可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通信、网络、宣传车、电子显示屏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通告,对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
3.2.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区政府(管委会)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作出响应;加强应急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蓝色预警响应应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向受影响用户发布有关信息;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黄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加强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按规定发布可能受到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自备设施等做好应急供热等应对工作;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指令市级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橙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做好限制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组织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协同处置;做好国家、省领导或工作组来石指挥的相关准备工作。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红色预警响应应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者多项措施:做好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做好启动应急热源等其他应急供热措施的准备工作。
3.2.4预警变更与解除
预警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预警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3.3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市、区两级供热管理部门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报送。
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各区、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必须在事发50分钟内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1小时内报市委、市政府。重大、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各区、市属相关部门、各企业事发15分钟内电话、25分钟内书面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供热应急指挥部20分钟内电话、30分钟内书面内报市委、市政府。
对于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在1小时内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市政府报告。
报告内容: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值班电话: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并按相关规定发布。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接报的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4.2分级响应
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Ⅳ级):由事发区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供热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区政府分管负责人、或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Ⅲ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批准启动应急响应。以事发区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区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区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主任要赶赴现场,协助区政府制定应急方案,指导、督促、协调并参与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工作。
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Ⅱ级):由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政府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总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应急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Ⅰ级):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指挥长与相关副总指挥长应立即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涉及我市2个以上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以突发事件发生地为主,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4.3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
应急指挥部根据供热突发事件情况成立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以下简称: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设指挥长,并实行指挥长负责制,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担任,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供热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工作组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资金、物资、设备器材等。
(2)事件抢险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供热企业及有关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现场伤员的搜救、抢救及事件后对市政及公路设施进行修复等。
(3)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及主管部门等
主要职责:负责根据事件等级组织指导紧急医学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
(4)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属地政府、事发单位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现场交通安全保障,设置现场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事件现场,进行治安巡逻及人员疏散等。
(5)事故调查组:由国家规定的单位牵头,应急管理、公安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舆论宣传组
组长单位:市政府新闻办
成员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事发单位、属地政府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处置现场的新闻报导工作等。
(7)专家咨询组
组长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员:有关专家
主要职责:负责对事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安全措施,为应急指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咨询等。
一般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由各区(管委会)参照以上标准,设立工作机构。
4.4响应程序
4.4.1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区、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4.2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4.4.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市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4.4.4供热应急指挥部根据发生供热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4.5处置措施
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处置措施: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调度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视情进行交通管制;视情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向停热或受影响居民推送停热或影响时间信息,必要时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Ⅳ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启动相关的备用热源;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Ⅲ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启动全部备用和应急热源;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在采取重大突发事件(Ⅱ级)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停供,保障居民用户用热;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4.6扩大响应
如果供热突发事件的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驻石部队或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4.7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较大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或政府宣布应急结束。一般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区级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4.8信息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在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由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发布。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5恢复与重建
5.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必要时,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5.2社会救助
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5.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5.4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5.5恢复重建
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事发地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6保障措施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6.2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企业应建立满足处置一般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所在区政府(管委会)给予支援。
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建立满足处置较大供热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所属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
市供热应急指挥部依托华电河北分公司、国电投河北分公司、西岭供热公司及河北联润在线工程技术公司(带压堵漏企业)建立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完善物资储备。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根据现场处置需求,及时调遣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企业可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与市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或设备物资供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优先调用。
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及时调派或临时征用各区政府(管委会)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6.3通信保障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处置供热突发事件通讯网络和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日常调度,确保供热应急工作联络畅通。
应急响应期间,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故发生地的事故信息;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应急处置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时保持通信渠道畅通。
6.4交通保障
市大气办、铁路、公路、航空、交管等部门应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配备有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事后应当及时回收应急标志。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住建、城管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恢复,确保运输安全。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5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6后勤保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发地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援队伍、人数情况,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等单位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6.7应急供热燃料保障
市、区建立两级应急供热燃料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20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6.8应急救助保障
市、区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6.9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期间,供热单位拒绝向居民供热,经协调无效,项目所在地区级人民政府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6.10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市、区两级财政负责保障应急工作经费,确保本市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7宣教培训和演练
7.1宣教培训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7.2应急演练
市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8附则
8.1预案制定
根据本预案,各区政府(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和热电厂、供热企业等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其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辖区供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每年采暖季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人员调整情况,修订采暖季供热工作指挥系统图和供热保障及抢险预案,明确责任人、联系方式及抢修队伍等。
8.2预案更新
本预案每三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对本预案进行适时修订。
8.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12月18日印发
单位应急预案 3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xxx
成员:xxx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指挥
1、总指挥:全面组织和调动人员。
2、副总指挥:协调总指挥工作,指挥人员扑救火灾和人员、物资的疏散,总指挥不在时履行总指挥职责。
3、灭火行动组
组长:xxx
人数:20
4、通讯联络组
组长:xxx
人数:2
5、疏散引导组
组长:xxx
人数:3
6、安全防护救护组
组长:xxx
人数:3
三、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遇到火灾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火源,并就近使用灭火器和室内外消防栓进行扑救。
2、消除着火区域内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抢救伤员和贵重物品。
3、当火灾面积较大、情况较为严重时,要及时撤离现场。
4、当消防队到达火场时要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作战。
四、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1、任何人发现火灾后,必须立即通知周围人员,报告火警: 可高声喊“着火了”,也可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
2、消防值班人员接到火警信号后,应立即进行确认。当确认起火后,立即通知本单位人员赶赴现场,并向安全生产指挥部汇报。按安全生产指挥部的部署,通知有关人员采取行动。拨打“119”报警时应说:祖各庄东口乔本电器厂,并说明报警电话和姓名。报警后应派人到门口路口迎接消防队进入火场。
五、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将安全疏散门全部打开,清理、疏散各安全出口、通道内的杂务,保证疏散出口的安全畅通,组织在场人员就近从安全出口撤离。
2、稳定火场逃生人员的`情绪,指导大家使用正确的逃生方法。引导大家做到安全疏散,防止发生挤伤、踩伤的情况
3、将火场内的车辆及时疏散,注意疏导交通。
六、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1、为有效迅速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尽可能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在发生火灾时,按本预案操作程序,全面展开初期火灾的扑救、报警、疏散和安全防护。
3、在市场内发现烟雾或接到火情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带领灭火行动组实行紧急扑救,在火灾初起或较小时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如在确定火灾无法用干粉灭火器扑救时,根据指令立即启动消火栓灭火,并立即报警。(报警电话:119)
4、发生火灾事故,白天早8点到下午5:30由疏散行动组组长带领疏散小组的成员负责疏散现场车辆和人员,及时为消防车开道,引导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在不同地点由组长机动掌握指挥。
5、火灾的扑救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白天在早8点到下午5:30由安全防护救护组组长及成员负责报120 进行急救,并把受伤人员迅速带离火灾现场。
6、夜间发生火灾事故,由保安队实施紧急救援,同时立即通知各组和在场人员紧急到达火灾现场,按本预案操作程序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人员分工展开救援。
七、安全防护程序和措施
1、划定警戒线,确定境界范围。严密保护现场,严防无关人员进入火场,防止坏人借机进行破坏和盗窃。
2、协助医护人员救护火场受伤伤员。
3、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等待火灾调查人员的到来。尽快查明火灾原因。并进行备案管理。
单位应急预案 4
1、总则
为了预防和应对风力发电机组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各级人员对防止风力发电机组火灾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消除事故隐患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及设备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处置方案。
2、概况
包含两期风机,其中一期总容量48MW,安装直驱式永磁风力发电机组,单机容量2MW,共24台,二期装机容量49.52MW,安装东气风机33台。
本应急处置方案的中心内容是风力发电机组火灾事故后的应急处理,重点是防止风力发电机组火灾事故发生后的事故扩大。重点在于发现风机着火的情况下,如何进行风力发电机组事故处理,风力发电机组火灾事故扩大。在发现风力发电机组着火事故后,必须按本应急处置方案要求迅速而有效地组织起事故抢修队伍,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把风力发电机组火灾的经济损失控制在最小。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成员:
3.2指挥部人员职责
总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风力发电机组火灾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值长职责: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现场工作人员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风力发电机组火灾事故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安监人员职责: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3.3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3.3.1在风力发电机组事故发生后,立即按本应急处置方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全公司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迅速恢复变压器送电和其它设备正常运行。
3.3.2负责向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3.3.3应急救援队在风力发电机组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职责分工,赶赴现场组织事故处理,首先要按照“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保障需要停运的风机安全停机,避免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其次要立即与调度联系沟通,及时调整系统运行方式。
3.3.4事故处理期间,要求各岗位尽职尽责,联络渠道要明确畅通;联络用语规范,认真做好有关情况的记录工作。
3.3.5组织和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备品备件。组织事故恢复所必需的车辆。组织实施事故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3.3.6完成风力发电机组着火事故(发生原因、处理经过、设备损坏和经济损失情况)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3.3.7负责宣布应急处置方案的启动和终止。
3.4应急救援队组成及职责:
3.4.1运行应急救援队:变电站运行人员即为应急救援队员,由当班负责人任队长,休班运行人员作为补充力量,根据运行应急救援队要求进入现场增援。
职责:熟悉掌握本应急处置方案危急事件的应对内容,事故发生时根据应急处置方案立即进行事故处理,确保不造成事故的扩大,保证设备的安全,恢复站用系统供电。保证消防设备正常完好,消防通道无堵塞,并做好的隔离措施。对现场存在的危险,组织运行和维护人员做好安全措施,保护好现场,事故处理结束后召集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事故分析。
3.4.2维护应急救援队:变电站维护人员即为应急救援队员,由当班负责人任队长。
职责:接到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后,队长立即召集应急救援队成员进入现场,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更换损坏或消除设备缺陷。了解保护装置动作情况,对继电保护设备进行检查和修复。保证通讯联系不间断。做好设备恢复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的处理准备,对事故处理提供人力支援。设立警戒线,阻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疏散人群,防止变压器着火后发生爆炸,危及人员生命。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
3.4.3后勤保障应急救援队
职责:接到启动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后,队长立即召集应急救援队成员进入现场,了解物资的需求情况,随时做好提供物资和设备备件的准备工作,保证物资的及时供应。联系对负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运送伤员转院,组织车辆进入现场待命,抢修单位需要时,立即配合工作,直到事故处理结束。
3.5应急通讯
场管理人员:
变电站控制室:
中心医院急诊:
XX县医院:
3.6危急事件的预防
3.6.1基建阶段预防
(1)防止风力发电机组火灾事故的'发生,应逐项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2)建立健全安全防火各项规章制度、应急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火灾应急处置方案演练,坚持设备定期巡视检查,巡检项目中应包括风机防火检查。
(3)在风机内醒目部位悬挂“严禁烟火”的警示牌
(4)机组廊道内,每60米划分防火隔段;机组竖井每8米划分一个防火隔段;控制机组和动力机组分层布置;控制机组和动力机组分竖井布置;控制机组和动力机组间应设置耐火隔板;机组的敷设应整齐;机组的弯曲半径应符合工艺规程要求;敷设过程中,机组不应存在损伤;机组沟应留出足够人行通道。
(5)所有机组孔洞和盘面之间的缝隙,采用合格的防火材料封堵;机组封堵厚度不小于8厘米。
(6)多个机组头并排安装时,机组头间应加隔板或填充阻燃材料。
(7)机组头制作安装应符合工艺标准要求,机组头应用耐火防爆盒封闭。
(8)机组刷涂防火材料,机组防火涂料厚度应达到1~2毫米。
3.6.2运行中预防机组着火的措施
(1)应建立全站机组清册,机组清册应标明机组接头位置。
(2)机组沟不积水,机组夹层安全电压照明充足,不堆放杂物。
(3)加强机组感烟、感温火灾报警系统维护、试验,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4)定期开展机组温度的红外线检测工作,重点对机组接头处进行监测,尤其在高温大负荷期间加强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按规程规定定期开展动力机组的绝缘试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逐步对混敷部分机组进行整理或改造。
(7)每半年对机组沟道、每季度对机组架进行清扫。
3.6.3物资储备
(1)每季度进行一次通信设备、站内房消防报警系统的检查维护。
(2)每季度进行机组场所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及时清点补充过期、丢失、损坏的消防器材。
(3)加强车辆维护,随时保证有应急备用车辆。
(4)储备部分动力机组、机组接头制作材料,放置在变电站备件库房内准备抢修时急用。
(5)储备部分保护机组、保护元件,放置在变电站备件库房内准备抢修时急用。
4、应急处置
4.1应急处置方案启动
4.1.1本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的启动以值班员和其他现场人员检查确认机组着火为启动条件。
4.1.2应急报告和指挥
(1)生产现场人员发现机组冒烟、着火后,应立即报告值班负责人,并对初起火灾进行扑救。
(2)值班负责人接到报告但未发现异常信号,不能明确判断是否着火的,应立即安排值班员到现场进行确认,并同时紧急通知其它人员待命。
(3)发现明显着火现象,值班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扑救,并向救援指挥部报告。
(4)总指挥接到报告后,根据现场情况宣布启动应急处置方案。
①各岗位人员接到指令后,按照本应急处置方案处理要点进行处理。
②应急救援队人员接到指令后,及时进入现场按应急处理要点进行处理。
4.2危急事件应对
4.2.1值班负责人应急处理要点:
(1)紧急调集2名运行人员现场查找着火点;判断着火部位的机组类型和走向;检查着火部位机组对应的开关是否跳闸,未跳的应将其手动跳开。采取措施切除着火部位电源进行灭火。
(2)立即向救援指挥部报告情况。如火势增强,需要将着火设备进行停电隔离的,应事先联系调度,按调度命令迅速隔离设备,如果机组火势较大,无法扑灭,则使用紧急逃生装置逃生。
(3)着火范围明显时,故障设备一经隔离,即可恢复其它设备送电;
(4)灭火人员应穿绝缘鞋、工作服,用灭火器对着火部位进行灭火。并注意因着火部位的电源可能未完全切除,人员应与机组保持安全距离。必要时将部分机组系统停电,有漏电危险处挂地线。
(5)对受伤人员,除在现场进行临时处理外,应及时联系救护车送医院治疗。
(6)应急处理以灭火和人员救护完成为终结点。
4.2.2灭火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4.2.3组织制定事故设备检查方案,确认机组损坏程度。
4.2.4组织制定事故机组抢修方案,调集资金、物资、人力开展机组抢修工作。
4.2.5组织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在运设备安全运行。
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5.1安排加强机组沟道、夹层的供风和抽风,排除机组沟道、夹层的有毒有害气体,搞好机组沟道、夹层的工作环境。
5.2灭火完成并恢复机组沟道、夹层的环境后,恢复正常值班工作秩序。
5.3机组抢修完毕,应制定完善的机组恢复后的试验、操作方案,开展机组的恢复工作,避免在恢复过程中造成设备损坏。
单位应急预案 5
校车应急演练活动预案
1、活动目的
为了进一步营造校车安全运行良好工作氛围,确保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让校车司机和跟车老师熟悉幼儿在接送途中突发状况时的应对措施,加强我园校车司机和跟车老师的工作责任心,同时进一步熟练优化我园校车接送工作的各个环节以及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各项措施,我园决定于本月中旬开展校车应急逃生演练和全程接送演练。
2、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8日
3、参与人员
1.校车司机(武小贵、王勇)
2.接送老师(杨兰、张爽)
3.副园长(赵莹),助理(屈振宇)
4.乘车幼儿
4、活动内容
1.校车司机、跟车老师熟悉并确定活动方案和细则,并张贴“校车应急演练”等警示字。
2.清点幼儿人数,开始演练活动。
3.模拟校车抛锚,校车司机、跟车老师采取紧急措施,在确保幼儿安全的`情况下,疏散幼儿并处理校车问题。如校车问题一时处理不了,联系交警,并通知幼儿家长,避免家长担心。
4.模拟接送途中幼儿突发状况(中暑昏迷)。小车司机将车停放在安全位置,跟车教师采取紧急措施救治幼儿,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5.如短时间幼儿转危为安,则校车重新上路。
6.演练结束,清点幼儿人数,带回各班教室。
5、演练总结
演练结束后,认真总结本次演练的效果,发现问题,不断改进,确保我园乘车幼儿的人身安全,做好校车接送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形成材料型文件,以备查验。
好孩子幼儿园
单位应急预案 6
一、指导思想:
水电的供给是住宿部为学生提供正常生活和活动的保障。为预防突发的停水停电事件,保证住宿部在停水停电的情况下能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从容面对停水停电中事件,使住宿部正常、有序的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
由校长、政教处主任、住宿部主任、生活老师组成
(一)可预知性的停水停电
1、白天停电,不影响学生的使用,在送电后及时检查各楼层照明用电恢复正常,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2、晚间停电,把平时准备好的应急电筒充满电,由上晚自习的老师组织好学生有序的护送回住宿部,再由生活老师送入寝室,进入寝室后,学生一律不得下楼外出。
3、在停电前烧好开水,提醒学生把各自的水瓶充满开水,做好停水准备用脸盆存水。
4、生活老师将太阳能水罐存满水,晚间洗漱水由手动太阳能系统供水。
5、加强人员巡视,杜绝任何形式的明火出现
1、向主管领导了解情况然后向学生解释情况,宣传节约用水。
2、利用太阳能系统定时向学生提供洗漱用水
3、停水超过24小时,将购置大瓶纯净水定量分发给学生饮用
4、停水超过36小时,将联系消防部门请求援助,提供学生的`日常饮用水的供给
5、住宿部的地势高,每日的供水必须加压泵工作才能保证正常的学生用水,因此,当得知停电通知就必须做好停水准备
6、晚自习前停电,学生就在住宿部休息,增加部分老师加强管理,每层楼一个远程应急灯
7、晚自习期间停电,在确定较长时间停时,在值班领导的指挥下,学生由当堂任课老师护送,安全有序的回到住宿部,由生活老师安排学生回寝室。
8、学生就寝时停电,楼道应急灯自动启动,加强人员巡视。
单位应急预案 7
消防安全工作,是关系到商场安全及员工顾客生命安全的大事,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平时工作中必须严格按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办事,并成立消防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李志鹏,成员:刘冰、 。在定期检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重点部位安全保卫责任区,做到防范于未然,切实做到消防安全无事故。为应对突发事件制订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火警通报顺序:
一旦出现火灾,现场人员根据火灾情况及时组织扑灭或拨打火警119,并组织人员关闭煤气及电源总开关,上报商场餐厅负责人。
二、全体人员注意事项:
1、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全体人员应保持镇定,及时报警并迅速依据任务分工和组长的命令担负起扑救任务,不要坐等消防员前来抢救而延误时机;
2、迅速切断配电箱总电源;关闭燃气、燃油阀门。
3、火灾发生后,除参与抢救工作外,其余人员应迅速远离现场,以免影响或妨碍抢救工作。
4、现场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搬离。
三、各组成员注意事项:
1、灭火组:
①了解建筑格局及出口;
②了解电及天然气管道铺设的线路;
③清楚所有消防设施的放置地点;
④了解消防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操作方法;
⑤了解火势情况是否能控制。
组长:李志鹏 成员:厨师、部分职工。
2、警戒疏散组:
①了解建筑格局及出口。
②当某处发生火灾时,应迅速确定安全出口组织疏散。
③在警戒线负责拦阻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
组长:刘冰 成员:部分女性服务员。
四、防火注意事项
1. 定期检查煤气导管、接头、仪表阀门,防止泄漏;发现泄漏时,首先要关闭阀门,及时通风,严禁明火和启动各种电源开关;要随时用漏气检测仪进行检测。
2. 厨房内的电气机械设备不得过载运行,并防止电器设备和线路受热、受潮、腐蚀、摩擦等损毁。
3. 厨房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气源,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4. 厨房应按有关规范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单位应急预案 8
1总则
1.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1.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宗旨,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合理供暖、保障首都居民温暖过冬为出发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本市应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1.1.2基本原则
(1)统一指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应急委的指挥下,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开展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抢修抢险、救助和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2)属地管理。区(县)政府和区(县)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按照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总体要求,组织落实各项相关应急措施,指挥应对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3)分级负责。各相关单位根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级别,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制定和完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做好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1.2编制目的
为提高本市有效应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减少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对居民正常采暖的影响,维护首都正常社会秩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制定本预案。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供暖工作实际制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影响正常供暖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5事件等级
按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市正常供暖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统一组织协调,调动各方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
(2)出现供暖用煤、用气、用油严重短缺,严重影响全市正常供暖。
1.5.2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暖造成严重影响,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需要调度多个部门、区(县)和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2)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供暖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24小时内无法恢复供暖。
(3)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供暖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上。
(4)因供、用热纠纷,造成可能出现或已经出现大规模人员聚集或上访,严重影响交通等社会秩序。
1.5.3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正常供暖造成较大影响,需要调度几个部门、区(县)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2)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500万平方米以下,24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
(3)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25万平方米以下。
(4)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6℃采暖标准,影响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协调无果。
(5)因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难以保障正常供暖。
(6)影响重点用户正常用热。
1.5.4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V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正常供暖造成影响,区(县)能够进行应急处置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
(1)发生供暖事故,造成停热,影响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100万平方米以下,12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暖。
(2)供暖企业(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影响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
(3)居民室温连续48小时以上低于16℃采暖标准,影响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5万平方米以下。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2.1.1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
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是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市政管委主任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政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市政管委主任担任。
2.1.2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
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内组建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1)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指挥、协调本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2)对供暖应急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下达应急指令,紧急指挥调用社会资源,协调各部门工作。
(3)协调、指导区(县)、供暖企业(单位)开展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监督、检查区(县)、供暖企业(单位)相关工作。
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成员单位包括: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国务院国资委、总后基建营房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热力集团、市燃气集团、北京电力公司、北京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区(县)政府。
2.1.3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
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供暖应急办”)设在市市政管委供暖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供暖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市供暖应急办在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编制修订北京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区(县)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
(2)组织排查并协调消除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安全隐患。
(3)收集、分析和上报有关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信息。
(4)具体组织指挥全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
(5)向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发布黄色、橙色、红色的供暖预警建议。
(6)分析总结全市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组织建设供暖应急救助体系;组织建立市级供暖应急队伍、技术支持系统;开展全市供暖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落实供暖应急保障资金。
(8)联系本系统专家顾问组。
(9)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2.2成员单位职责
(1)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协调解决相关中央驻京单位的供暖问题。
(2)总后基建营房部:负责协调解决驻京部队的供暖问题。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本市供暖燃料总体平衡和应急储备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处理因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
(5)市监察局:负责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查处。
(6)市民政局:负责协助做好城镇优抚对象、征地超转人员、低保户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供暖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8)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协助做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移交社区管理退休人员等的供暖救助工作。
(9)市建委:负责协助处理因拆迁、建设开发、物业管理等引发的供、用热纠纷。
(10)市市政管委:负责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工作;指导区(县)供暖主管部门做好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做好供暖燃料储备及应急救助工作。
(11)市交通委:负责协调解决供暖事故抢修时的掘路、占道问题。
(12)市审计局:负责对供暖应急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13)市国资委:负责协调做好监管范围内国有破产企业和特困企业职工的供暖救助工作。
(14)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供暖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
(15)市环保局:负责协助解决因煤改清洁能源引发的供暖问题。
(16)市安全生产监督局:负责供暖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7)市城管执法局:对影响正常供暖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8)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协调供暖燃料运输车辆、抢修车辆的通行保障以及处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时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
(19)市热力集团:负责城市热网集中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
(20)市燃气集团:负责做好燃气供应工作,协助处置燃气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及燃气供应的实物救助。
(21)北京电力公司:负责协助处置因供暖用电引发的供暖问题及电力供应的实物救助。
(22)北京市金泰恒业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市级煤炭、燃油应急储备,保障冬季供暖用煤、用油的紧急调配和实物救助。
(23)各区(县)政府:按照供暖属地管理原则,负责保障本辖区正常供暖;协调解决供、用热纠纷;制定本辖区相应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处置一般和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负责重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
2.3供暖单位职责
供暖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暖基础上,制定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门的'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应急预警
3.1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时,各区(县)及供暖企业(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暖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市供暖应急办。
(1)因供暖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2)因供暖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暖。
3.2预警级别
依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IV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III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II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I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事件随时会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
3.3发布和解除程序
冬季供暖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前15天,全市即进入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蓝色预警响应阶段,蓝色预警不再另行发布;黄色预警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或授权区(县)发布;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由市应急办发布或授权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冬季供暖期结束后,供暖蓝色预警自动解除。黄色以上预警的解除程序,参照发布程序执行。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特别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级):由市供暖应急办报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市应急办,经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县)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市政管委主任)负责具体指挥与处置工作。
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级):由市供暖应急办报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指挥部办公室报市应急办,经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相关成员单位和事发区(县)政府组成的现场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市市政管委主任)或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II级):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事发区(县)启动应急预案,以事发区(县)政府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区(县)政府负责人应赶赴现场,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必要时,指挥部副总指挥赶赴现场,参与制定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IV级):由事发区(县)启动应急预案,并全权负责指挥处置。以事发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供暖企业(单位)为主进行协调处置,必要时,区(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市市政管委分管负责人或市供暖应急办派人到现场,参与制定方案,指导、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2响应程序
4.2.1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并依据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级别,及时向区(县)、上级主管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情况。
4.2.2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本地区、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地区、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或实施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暖。
4.2.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根据事件级别及时向市供暖应急办报告。根据事件级别和种类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市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
4.2.4根据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暖、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实施必要的供暖应急救助。
4.3应急结束
4.3.1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完毕,供暖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3.2特别重大和重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分别经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或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4.3.3较大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区(县)宣布应急结束。
4.3.4一般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区(县)宣布应急结束。
4.3.5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成员单位和区(县),必要时应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的消息。
4.4善后处理与调查评估
4.4.1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按事件级别组织力量开展供暖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4.4.2必要时,组成供暖突发公共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参与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单位要收集并妥善保存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4.4.4冬季供暖期结束后,对本冬季供暖期的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市应急委。
5信息管理
5.1信息监测
随时了解掌握供暖情况和动态。依托供暖信息平台实时监测全市供暖动态。
5.2信息报告
5.2.1发生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后,知情单位和个人有权利和义务拨打市、区(县)两级供暖服务热线或供暖单位电话,报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
5.2.2区(县)供暖主管部门根据事态情况分析判断,属一般事件的,自行组织处置,并报市供暖应急办备案;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立即上报。
5.2.3属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件的,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报市应急办,详细信息不晚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上报。
5.3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较大以上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发布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发布供暖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
6保障措施
6.1三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暖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暖。
6.2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暖单位必须组建供暖突发公共事件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供暖事故自救能力。建立市、区(县)两级专业应急抢修抢险队伍,分别由市、区(县)供暖主管部门指挥与管理。
6.3应急供暖燃料保障
市、区(县)建立两级应急供暖燃料政府储备。
6.4应急救助保障
市、区(县)政府建立供暖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暖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暖,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暖的,实施必要的供暖应急救助。
6.5通信联络保障
供暖事故蓝色预警期内,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全市供暖事故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畅通。
6.6紧急接管保障
供暖期间,供暖单位拒绝向居民供暖,经协调无效,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供暖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暖。
6.7供暖应急资金保障
市、区(县)两级财政安排供暖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资金,明确应急救助政策,确保本市供暖应急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全市正常供暖,缓解供、用热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7附则
7.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市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根据本预案,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7.2预案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4其他说明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单位应急预案 9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暨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会议,专题部署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当前,全省性的工资清欠形势严峻,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对此,省政府已经提早了一个多月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提前作了部署,并签订了新一年的工作责任书。刚才,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市住建局、开化县分别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就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作了发言,我都赞同,希望会后抓好落实。市政府还与6个县(市、区)政府、各成员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希望各责任单位回去之后,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各项举措,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工资收入是企业职工收入主要来源,事关广大企业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是保障职工生存发展、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经济运行规范有序的基本前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都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每年部署,每年检查,今年省委、省政府还专门出台了《关于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市委、市政府也连续多年加大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完善长效机制,较好地实现了“确保春节前企业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确保不发生新的拖欠,确保不因欠薪引发重大”“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但今年下半年以来,广大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民营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亏损面扩大,部分企业行业生产经营困难,拖欠职工工资行为时有发生,部分地区还发生了企业主逃匿引发的欠薪,工资清欠压力仍然较大。
(一)充分认清当前工资清欠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今年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可以概括为“时间更早、规模更大、突发更多、诉求更强”:一是案发时间提前。欠薪事件不仅集中在元旦、春节“两节”和开学前后,今年部分地区欠薪事件提前,频率增多。二是案件规模增大。今年,欠薪案件涉及人数、涉案金额比往年明显增加,一些规模较大、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因为资金链问题也发生了拖欠。三是突发案件增多。今年发生的一些企业主逃匿案件,大多数没有明显的事发征兆,隐密性较强。四是发生的领域集中。主要发生在建筑施工领域,以及租赁场地经营的企业中。五是职工诉求强烈。从今年情况看,不少欠薪逃匿案件发生后,企业职工要求立即全额支付工资,在没有向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的情况下,或者在相关部门的处置过程中,就采取一些非理性的维权行为,增加了处置工作的难度。
随着元旦、春节临近,企业资金支付活动密集,欠薪案件集中出现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防范处置措施。
(二)切实增强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一要认识到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是维护职工基本权利的重要内容。获取劳动报酬,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作为劳动者的主要收入来源,按时足额取得工资,是广大劳动者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
二要认识到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是企业的法定职责和社会责任。企业要持续发展、要转型升级,必须遵守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制度,而且要讲诚信。职工付出劳动,企业按劳付酬是最基本的社会信用,天经地义。
三要认识到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是妥善化解劳动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在社会管理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工资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强化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各项举措,保障企业和职工共赢发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
二、多措并举,切实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各项工作
(一)尽快开展企业支付工资情况专项检查行动。根据省政府要求和我市实际,各县(市、区)要迅速行动起来,抓紧开展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既要对加工制造、建筑施工、交通施工、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同时又要加强对租用场地经营、生产经营不稳定、劳动用工不规范、有劳动用工失信行为等易发欠薪逃匿事件用人单位的高度关注。要对企业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确定重点检查的行业、企业。对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妥善处理,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少数经营困难、又暂时难以筹集资金支付工资的,要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企业落实资金渡过难关,确保职工工资得到及时足额支付。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要组成联合督查组,检查各县(市、区)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建设情况和有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二)加强企业工资支付动态监控和预防预警。要依托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的'基础,完善乡镇(街道)网格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发现企业拖欠工资行为。对已发生举报投诉的显性欠薪企业,生产经营不稳定的隐性欠薪企业,如电费、水费、税收、社保费用等缴纳出现不正常现象的企业,要列为重点监控对象。要严格落实企业当月工资发放一般不得超过次月15日的规定,对出现欠薪或有欠薪苗头的企业,人力社保部门要及时介入,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处理。对连续2个月不能正常支付工资的,人力社保部门应迅速报告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加强协调,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对一般欠薪纠纷,要按照乡镇(街道)负责、属地负责、主管部门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企业内部。
(三)提高欠薪的应急处置能力。一是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协调机构,积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办公机制。二是要完善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因欠薪引发的重大,各县(市、区)必须在事发后24小时内逐级报告。三是要健全行政司法联动应急协同机制。强化公安机关、人力社保、法院等机关和部门之间的联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惩恶意欠薪行为,严防事态扩大。四是要完善欠薪应急保障机制。省政府要求各县(市、区)按照不少于200万元的标准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重点乡镇(街道)不少于50万元。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按照责任书要求,切实建立健全应急周转金制度,发挥好应急保障作用。同时对资金管理也要规范、有序,相关程序必须到位,用途必须符合规定。五是做好事后帮扶纠正工作。企业要争取尽快组织恢复生产。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总体要求是工作要早做、细做、实做,确保事态不激化、不蔓延、不升级、不转化。
(四)要严肃查处企业欠薪违法行为。要充分发挥举报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的作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切实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欠必究”。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追加经济补偿和赔偿等多种手段,让欠薪企业为其违法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对殴打、讨薪职工的,要依法从严追究其治安和刑事责任;对欠薪中涉及合同诈骗、挪用资金、职务侵占、非法集资、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坚决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欠薪中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职工劳动报酬或者有支付能力而不支付劳动报酬,经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责令改正仍不支付的,要按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有关规定,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努力降低欠薪隐患。一要注重企业用工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工时制度、确定计件单价和劳动报酬约定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相关的劳动法规政策,完善用工管理规章制度,从源头上预防、消除劳动纠纷和欠薪隐患。二要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是防范处置企业欠薪的基础性工作,是实现用工信息数据实时采集、用工行为实时监控的有效手段。下一步,各县(市、区)要加快“两网化”,特别是网格实体化要求建设和运行,实现网格化管理的动态监控,真正把防范处置企业欠薪工作从被动反应转向主动预防,从以城镇为主转向统筹城乡。
(六)不断加强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建设。要着眼长远,建立一套常态化、制度化、体系化的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约束力,着力完善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建设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工资保障金交退考核办法(试行)》,并逐步向交通、水利、电力以及租用场地经营企业推广。重点推进租用场地经营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欠薪问题突出企业和其他容易发生欠薪行为的工资支付保证金各项规定。要切实加强企业诚信建设,深入实施欠薪逃匿社会公示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由经信、公安、税务、工商、海关、银行等相关监管部门联合采取制约措施。对发生严重欠薪违法行为的建筑、交通、水利施工企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实行“黑名单制度”,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企业的招投标资格。对经查实有欠薪逃匿、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或拖欠工资总额超过50万元的,各县(市、区)要及时将欠薪业主基本信息提交同级人民银行,在业主诚信系统中予以披露,对其信贷行为作出严格限制。
三、加强领导,确保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今冬明春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全市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的任务十分繁重。各县(市、区)和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明确责任落实。各县(市、区)要把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作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要按照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健全目标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把责任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管理部门和单位。对因组织领导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社会不稳定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政府年度政绩考核和“平安”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强协同配合。要充分发挥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形成工作合力。人力社保、经信、公安、监察、司法、财政、国土、建设、交通、水利、国资、法制、、工商、法院、人民银行、工会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企业拖欠工资的防范处置工作。对影响较大的欠薪案件和重大,各部门要跟踪督查,明确责任单位、目标要求、解决时限。
单位应急预案 10
一、事故处理原则
1、电厂一旦出现故障或事故,供暖压力降到0.5mpa;流量6000m3/H时,热源厂将热负荷带到最大,即:蝴蝶泉路、桃花潭路、闽江东西支线、大天支线、金彩支线、临港路支线、热负荷带满。三台热水锅炉调整好燃烧,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当电厂压力降到0.3mpa;流量4000m3/H时,请示主管领导切断金水康桥以南所有热力站;供热流量维持冷循环,以保证北部地区低温运行。
3、当电厂完全停止运行时,热源厂3台炉同时供热打开一网主管
线隔断阀向主管网供热,维持管线不冻。
上述情况的执行由公司总调度室统一指挥和安排,各供热单位即远大、红运须服从调度指挥。
二、极端天气处理原则
一旦出现极端天气,室外温度降到零下27-30o C时,公司总调度室及时和电厂主控值长联系加大供热力度,要求供热压力1.2mpa;流量8500-9000m3/H同时热源厂要确保热负荷保证所带区域的供热需求。
各分公司领导、站长及相关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回检查,维护好机组运行,统一按公司总调度室指令执行,严禁脱岗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公司配备的'干部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各站长加强晚间巡站,并及时报告调度室备查。
公司内中层干部外出请假,必须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其他员工需填写请假条报公司办公室备查。
公司有关配备的车辆每天晚上必须停放在公司院内,如有违章自行解决,如办私事取消配车。
三、物资技术准备
公司物资部、生产部、工程技术部、经营部各负其责,做好各项应急物资准备工作和临时抢修队伍的建立,工程机械的准备,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冬季供暖工作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单位应急预案 11
冬季采暖是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学习的基本保障条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了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冬季供热期间出现影响居民正常采暖和重点用户正常用热的紧急情况,确保居民正常采暖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结合本县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此预案。
一、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系统
(一)建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机构
1.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重大事件和事故紧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负责对应急保障金的启动使用。
总指挥: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员单位:下属各科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供热管理办公室主任担任,联系电话:8888666。
2.设立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建立相应指挥系统。遇有紧急情况时,负责对一般、重要、重大事件和小、一般、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紧急情况的紧急处置组织指挥工作。
二、紧急状态及紧急情况分类和等级
(一)紧急状态和紧急情况。进入居民冬季采暖期间,即为冬季供热紧急状态。在此期间,出现的影响居民正常采暖的情况为紧急情况。
紧急情况分为紧急事件、紧急事故和其它紧急情况,并按照影响程度划分相应等级。其中,供热期间内因非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或由此造成和可能造成社会重大影响的事件,称为紧急事件;因供热系统设备设施故障出现的停热或供热不达标情况,称为紧急事故;因用于供热的能源出现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响正常供热的情况,称为其它紧急情况。
(二)紧急事件:分为一般事件、重要事件和重大事件
1.一般事件:因供热质量或纠纷,个别人冲动闹事。
2.重要事件: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甚至可能出现停热或已短时间停热的情况;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事件。
3.重大事件:供热企业因被严重欠费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供热质量严重不达标,出现停热并达12小时以上并协调无果的;因供热质量或纠纷,小区用户聚众闹事,可能出现或已出现集体上街或上访行为的事件。
(三)紧急事故: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小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局部设备(管道)运行中断但没有影响锅炉运行或正常供热,修复费不足5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影响锅炉停运3小时以内,没有影响正常供热。修复费不足20xx元的事故。
大事故:设备或管道的零部件在运行中突然损坏,造成单台锅炉停运1天或影响供热4小时以上,修复费在20xx-50000元之间,没有人员严重伤害的事故。
特大事故:设备数损坏严重,供热处于瘫痪状态,修复费用在50000元以上,或造成至少1人重伤或死亡,或未到上述条件但性质恶劣,影响极坏者。
(四)其它紧急情况。包括供热用煤出现短缺的'紧急情况。
三、紧急情况处置程序
(一)紧急情况处置程序
1.一般事件处置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办公室。
(2)办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
(3)事件处置后,办公室将情况报主管领导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2.重要事件处置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办公室。
(2)办公室主任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主管县长报告,是否通报相关部门。
(3)事件处置后,办公室将情况报主管领导,并密切跟踪关注该处情况。
(4)认真分析事件发生原因,如因欠费问题引起的,则按程序准备材料,向财务科申请应急资金,做好紧急救助准备工作。
3.重大事件处置程序
(1)接到各种信息渠道反映后,立即通知供热管理办公室。
(2)办公室接到信息后,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主要领导,办公室主任及主管领导前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矛盾,控制局面。根据具体情况和事态的发展,决定是否向冬季供热应急指挥部门报告。
(3)主要领导经分析认为事件主要因欠费引起,则启动重大事件应急程序,向财务科申请应急资金;如因供热站存在严重管理问题,则除进行临时紧急救助外,可考虑对该供热站采取临时代管措施。
(4)对准备采取临时代管措施的供热站,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代管准备工作。
(二)应急事故处置程序
1.事故报告程序
小事故:3天内报到技术科,供热站填写《事故调查报告》。
一般事故:1天内报到技术科和分管经理,供热站填写《事故调查报告》。
大事故:立刻报告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供热站协助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供热站填写《事故调查报告》。
特大事故:立即通知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由公司将事故情况上报县主管领导。
2.事故的应急措施
小事故:立即组织抢修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4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技术科。
一般事故:责任科室立即组织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6小时内抢修完毕,通知技术科和分管经理。
大事故:责任科室立即组织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并在8小时内抢修完毕,并通知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
特大事故:责任科室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在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下,组织抢险人员和所需物资、工具进行抢修,争取最短时间恢复正常供热,并通知技术科、分管经理、总经理;由公司将事故调查及处理情况上报县主管领导。
3.事故处理程序: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训,杜绝事故发生。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有意毁灭证据及现场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小事故:由供热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调查报告》,工程技术科批复意见、存档。
一般事故:由供热站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调查报告》报工程技术科、分管经理批复意见,技术科存档。
大事故:由供热站写出事故经过,技术科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填写《事故调查报告》报分管经理、总经理签署意见,技术科存档。
特大事故:由事故发生的供热站写出事故经过,技术科分析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分管经理、总经理签署意见,技术科存档;并在应急领导小组将事故原因分析、预防措施上报县主管领导。
(三)其它紧急情况的处置程序。
1.供热用煤短缺的紧急处置。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定期了解供热单位的储煤情况,一旦出现用煤紧张的情况,及时通知煤炭公司协调煤炭运输。
2.停水、电的紧急处置。及时通知供电局及自来水公司组织协调好供水、供电工作。
四、可启动的应急机制
(一)部门联动协调机制。部门联动协调机制是在供热特殊情况下,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对应急事故和事件联合进行协调的一种方式。供热期间出现的一般应急事故和事件可启动各单位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要应急事故和事件可启动各单位联动协调机制;供热期间出现的重大应急事故和事件启动县联动协调机制。
(二)信息快速反映机制。信息快速反映机制是在供热值班信息系统和组织网络的支持下,对应急事故和事件的信息及时处理的一种快速的反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和事件必须在15分钟内按信息传递程序完成传递,各级领导和岗位人员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三)供热动态预警机制。供热动态预警机制是对可能出现的寒冷天气、不稳定因素等提前告知的一种警示,供热管理办公室要与各供热站保持联络畅通,做到全面掌握全公司供热动态,上情下达;供热管理办公室要与各供热站及锅炉房有关控制调度部门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末端用户的供暖情况和动态。
(四)事故抢修抢险机制。事故抢修抢险机制是对出现的各种供热应急事故进行快速排查、处理和恢复供暖的一种能力。制订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抢修抢险预案,建立抢修抢险队伍,具备事故自救的能力。
(五)供热质量评测机制。供热质量评测机制是对供热质量进行评价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对供热质量纠纷进行评判的重要依据,是供暖单位加强供热调节,提高供热质量的手段。要高度重视,明确并规范测温的频率、时间、测点、数量、方法以及原始纪录、统计工作。要按规范要求,组织检查力量和测温队伍,对锅炉房供热情况和用户采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热问题及时处理。对用户的供热质量投诉,要进行实测并记录在案;对涉及经济赔偿的供热质量投诉,必须有法律认可的第三方见证和有三方签字的现场实测记录。
(六)应急临时代管机制:应急临时代管机制是冬季供暖期间,供热站出现的重大事件或事故,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而对供热站所采取的临时接管的应急措施。
(七)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应急物资保障机制是为应急事故抢修抢险任务提供物资准备的重要保证。要根据设备状况,备齐物品备件;要备齐抢修抢险物资和机械设备,随时应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情况。
单位应急预案 12
1 总则
编制目的
为提高熔铸分厂停电、停水、停风突发事故的能力,体现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熔铸分厂的安全和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生产中供电系统存在薄弱环节,结合熔铸分厂生产特点,对全厂停电、停水、停风后能够及时有效处理,特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熔铸分厂辖区范围内的停电、停水、停风事故的处理。
2 术语和定义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洪灾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准备:针对可能发生洪灾事件,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应急响应:洪灾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洪灾事件危害,防止事件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恢复:洪灾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停电:所有设备停止运行,现场照明熄灭,若在夜间,机房一片漆黑,混合炉停电,炉门无法关闭,炉内铝液得不到加热和保温,天车停止运行。
停水:生产线的铸模和铝锭无法冷却,母线生产线的结晶器和母线无法冷却,生产不能进行。
停风:所有气动装置停止工作。
3 工作目标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熔铸分厂的管理和职能,把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 应急处置原则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使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充分动员和发挥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依靠职工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映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和设施,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5 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救援体制及指挥系统
分厂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领导小组”,由厂长、副厂长、主管、专责及各班组长组成,下设现场应急救援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相关班长负责。发生重大事故时,以现场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立即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厂长任总指挥,副厂长负责全分厂应急救援工作的现场组织和指挥,指挥部设分厂交接班室,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分厂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相关职责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领导小组”是分厂发生重大事故时的急救领导机构,负责急救过程中的重大事件决策。
总指挥、副总指挥负责审定事故抢救措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安排实施。
主要部门负责人在应急期间,主要协助总指挥调整抢救队伍之间的联系,调查和记录事故的情况,对外请求援助或与相关部门联络,以确定警戒形式。
分厂各生产班组建应急救援兼职队伍,组织实施演习。
领导小组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负责抢救受伤、中毒人员;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
分厂专责负责协助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理工作;维护事故现场次序,在抢救火灾事故时,组织、调动消防队扑灭火灾,防止事态扩大;负责事故现场及联系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监测工作。
分厂主管协助总指挥负责工程抢险抢修工作的现场指挥。
班组长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
日常以分厂接班室为联络指挥部,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即由抢险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
单位应急预案 13
制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患未然,做好消防工作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措施。被多年来的消防实践所证实。这是许多单位多年来坚持下来的做法,是非常适合我国国情的经验。在我国的《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明确做出规定: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都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构建单位同火灾事故做斗争的第一道防线。并且每年要进行演练,以提高单位人员的消防素质,提高单位抗御火灾的能力。
所谓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单位制定的,本单位某建筑或某部位如果遭遇火灾时,所实施的紧急灭火和应急人员疏散方案计划。制定时要考虑到本单位的建筑特点和生产工艺特点,还要考虑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情况以及人员的分布情况。是火灾发生后该建筑、部位实施灭火和疏散的主要行动依据。根据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39条规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有文字说明部分,还要有图表展示部分。编制具体内容时,要充分考虑和注意以下几个基本精神:
一是立足于初起火灾的扑救,灭火预案是建立在及时发现火灾的前提下。如果发现时已经达到猛烈燃烧阶段,就应立即组织人员疏散,灭火就不是本单位人力所及,要立刻报告消防队救火。
二是做灭火和疏散这两件事是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内。制定计划时,注意人员、设施不能重叠、重复。
三是注意整个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时间不能过长,一般不能超过十几分钟。因为在城市,消防队应该及时赶到了。这时就应配合消防队的灭火工作,再往前上,就影响消防队扑救火灾了。
四是疏散预案应体现贯穿“救人第一”的原则,迅速、合理、充分发挥相关的人力、设施、器材的作用。当预案中灭火和疏散发生冲突时,设施器材应无条件服从疏散需要。
五是火灾情况设定,要选择具有普遍意义的,可能性最大的',实用性强的情况来设定火灾原因引发火灾。还要合理设定火灾发生时间、发展状态、自然气象情况和伤亡情况。
预案是一种假设,我们的灭火计划和应急疏散计划不可能和未来发生的火灾完全一致。我们只是通过预案,来引起我们的注意。来培养我们的消防素质。提高我们的应变能力和自信心。对单位来说,有备无患。预案的制定实施有助于增强单位的团结和凝聚力;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为单位的安全环境多一分保证。
单位应急预案 14
一、指导思想:
为应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城区突发性停暖、供暖设施损坏、与供暖有关的人员伤亡等供热安全突发事故,总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抢修抢险和救援应急处理机制,保证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本预案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以总公司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做到确保供热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对供热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供热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影响。总公司在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全面领导下负责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人员设备安全的情况下将供热突发事故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编制目的
为确保城区供热的安全稳定运行和有效防止供热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应对供热突发事故的处置能力,预防各类供热事故,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抢险、排险、抢修及救援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尽快恢复供热,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热现象,保障广大热用户的生活与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三、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一)城区供暖主要危险源包括:供热管网、换热站压力容器、电机水泵等转动的机械设备、高低压配电柜、电源、外网输水热网等。
(二)供热管网破裂或管网支架损坏等原因可诱发烫伤、砸伤等事故,影响小区供暖,及人员安全等。
(三)供暖危险源因突发原因出现事故影响供暖及危及相关人员安全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组织协调供热突发事故的应急抢修抢险工作,落实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2)及时了解掌握辖区供热突发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区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处置措施。
(3)贯彻上级有关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政策、方针,根据应急工作原则和方案,拟定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成员对事故积极开展抢修抢险救援工作。
(4)组织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技术演练、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5)负责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6)其他有关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应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刘海龙
副总指挥:裴保信、张祥贵、徐卫民、陈宏、张国峰
成员:孙冬梅、巨长庚、高长亚、李浩、于威、孙景启、
贾永生、周仲民、韩建军、秦伟、黄伟、孙开松、
舒磊、陈福雷、马维峰、张海东
应急救援队伍:
专家技术组
组长:张祥贵
成员:裴保信、孙冬梅、孙开松舒磊、陈福雷、马维峰、
张海东、周仲民、巨长庚
物资保障组
组长:徐卫民
成员:黄伟、胡滨、王磊、刘超
应急车辆组
组长:孙景启
成员:孙强、孟昭君、种传伟、李天剑、陆江
安全保卫组
组长:巨长庚
成员:栗兴莲、张勇、张锐、李然
运行一处
队长:舒磊
成员:刘玉海、刘保华、黄石、高玉芳、张强强、
刘金中、袁伟辉
运行二处
队长:马维峰
成员:王兆宏、叶峰、高继海、贾玉霞、王钰、
运行三处
队长:孙开松
成员:韩方举、孟磊、温涛、谢明、石峰、张立华、
李中秋、单志国
运行四处
队长:陈福雷
成员:巨长安、孙炳华、韩兆立、姜涛、杜勇、张瑞杰
运行五处
队长:周仲民
成员:黄崇亮、薛开渠、孙中龙、李坤、赵汝峰
管线所
队长:张海东
成员:陈雷、张景峰、蔡青、王璨
五、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各运行处、安全保卫处、生产技术处、管线所、调度中心负责对供热管网监测、调控、处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确保供热管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各运行处、管线所负责对供热管网进行巡检巡视,调度中心每日抄报外网压力温度情况,各运行处按照各自负责供热区域对换热站内供热设备一小时一巡视,并填报运行分析记录报表,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安全保卫处负责供热管网安全运行预警工作,对供热安全运行状况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做出报告上报总公司。
2、在辖区供热覆盖范围内建立多个测温、测压点,与各换热站操作系统组成监测网络,按要求定期对供热温度压力进行检测分析,发现超温、超压情况各运行处、调度中心立即处理,确保管网安全。
(二)预警行动:
1、预警信号发生后,由运行调度部门立即向全体抢险组织机构汇报并尽快向现场负责人发送预警报告,各部门进入预警状态,随时准备投入抢修抢险工作。
2、符合本预案启动条件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发出启动本预
案的指令。
六、信息报告程序:
(一)总公司在单位值班室和安全保卫处设立应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应急电话为:3197585、3158870.值班室应明示各应急小组通信联系人及电话。
(二)供热突发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迅速报告应急指挥机构(应急指挥部)。
(三)应急指挥部值班人员接到应急电话后,立即向有关事故应急小组及负责人汇报。重、特别重大事故,可直接向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同时按规定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
(四)根据事故性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七、应急抢修抢险程序
(一)响应分级按辖区供热事故严重程度、性质和影响时间,分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设备临时故障、临时停电以及供热支管网破裂等导致的停热,在12小时(含12小时)内恢复供热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热管网或换热站故障、外网主热水管网损坏、爆裂等原因导致事故停热12--48小时(含48小时)内仍不能恢复供热的。
3、重大事故:因供热管网或换热站突发事故对附近居民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影响的,同时因事故导致长时间停热,48小时以上仍不能恢复供热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内无法恢复供热的。
(二)抢修抢险程序
(1)工作现场突发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各应急救援小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修抢险。突发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首先必须进行人员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时间联系相关医院同步展开救援。专家技术组、后勤保障组、应急车辆组、安全保卫组应立即按照各自职能开展工作,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及时处理应急抢修抢险工作。
(2)召集调动应急力量:各应急救援小组接到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必须立即响应,派遣事故抢险人员、物资、设备等迅速运送到事故现场指定位置聚集,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调动指挥,及时快速展开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3)现场总指挥按照本预案确立的基本原则、认真听取专家技术组建议,迅速组织应急抢修抢险队伍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并且要与各应急救援队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了解掌握现场情况,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4)当事故现场有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抢险要求时,
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给予支援帮助。
(5)现场处置:事故发生后,应急车辆组保障车辆充足,安全保卫组负责保护好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要确保现场工作人员及周边群众的安全。如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指
挥部在充分考虑专家技术组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要地应急处置措施。
(三)抢修抢险处置措施
1、当供热管网架空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指令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并将漏水管线解列,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进行应急抢修工作。
2、当供热管网地埋管路出现漏水现象,应急救援队伍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赶赴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同时将现场情况向指挥部汇报,指挥部组织相关小组立即赶到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抢修方案。应急救援队伍将漏水管线解列,组织人员、机具进行抢修。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采取应急供热的临时措施。
(四)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遵循“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事故处置完毕并恢复正常供热后,由供热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作出决定,并由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和各应急抢险队,各部门负责人安排本部门恢复正常工作。应急结束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安全保卫处)负责对事故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上报。
八、抢修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一)应急救援车辆、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必备设备,必须按抢险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包括防护劳保、应急灯具、
灭火器、快速抢险工具等。
(三)应急救援物资、防护装置和快速抢险工具实行在岗备用,并做好维护保养,随时保持完好无损备用状态。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关小组将下一年度所需应急救援材料、机具、设备储备计划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汇报,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正常。
(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明细台帐。
(六)应急救援物资不得挪做他用。指挥部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有权动用一切应急救援物资。
九、善后处理:
(一)应急抢修完毕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清理、生产及生活恢复工作:同时对应急行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整理应急记录(包括笔录、摄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资料),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写出应急总结报告,24小时内上报区政府备案。
(二)应急总结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单位、时间、地点,事件过程描述,伤亡情况,经济损失,动用救援力量,参与救援
人员,抢险救援情况,应急行动中反应的问题,经验及教训。
(三)应急指挥部要认真分析辖区供热突发事故原因,从辖区供热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向有关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避免相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用热安全。
(四)应急救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制定下达纠正和预防措施认真做好监督落实工作,并定期组织检查验收。
十、责任
对供热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拒不执行预案、不服从统一指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总公司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
1、监督检查
总公司负责对本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预案管理与更新
(1)下列情况要对预案进行修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
(2)行政机构或有关单位、部门职责发生变化,需对组织结构与职责作相应调整。
(3)应急行动或演习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应适时进行
修订。
(4)影响预案执行的其他条件发生变化,预案需要修订。
本预案由热力总公司负责编制和解释。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单位应急预案 15
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华星大厦的实际情况,然而为确保大厦的正常办公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一旦发生火情,能够有条不紊地进行扑救和疏散宾客,抢救财产,使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特制定此预案。大厦物管中心在消防中控室设置指挥部,总指挥由物管中心主任担任。一旦发生火灾,指挥灭火、组织抢救和疏散行动。
一、火情报警:
1. 在大厦范围内无论何时、何地,大厦员工一旦发现火情,都有责任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报警。
2. 在大厦内遇见火情,如为初起小火,应就近使用轻便灭火器进行自救灭火,保护现场,将情况报告保安部。如火情严重要立即按下墙上的手动报警装置进行报警,或用内部电话报警。电话号码:消防中控室:119
3. 电话报警时,不要惊惶失措,要沉着冷静,然而语言清晰的将火情发生的所在区域、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报警人姓名、部门、所在位置报告消防中控室。
4. 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煤气开关及门窗。
5. 切勿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要保持冷静,只有经消防总指挥授权才可向“119”报警。
二、火情确认:
1. 中控室接到报警电话时要详细记录报警人姓名,部门及发生火灾的确切位置及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2. 中控室接到电话报警或消防主机报火警,立即通知备勤警员到现场确认,查清下列问题:
(1)火情发生的具体位置、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2)火源就是什么,就是电器起火还就是其它原因。
(3)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得莽撞开门,要先试一下门体的温度,如果正常可开门检查,如门体温度高,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房内如有人,应先设法救人,然而开门时注意不要把身体正对开门处,视情况进入。
(4)确认火情后,立即将信息反馈给中控室。
三、火情报告:
1. 火情确认后中控室值班员立即(正常上班时间)向保安部经理和消防主管报告(夜间、节假日)向值班经理报告,同时向保安宿舍发出警报信号。
2. 向总机值班员(正常上班时间)报警。
3. 总机值班员接到报警后立即通知物管中心主任和各部门经理。
四、各级人员行动:
1. 大厦物管中心主任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中控室组建灭火指挥部,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2. 非正常上班时间值班经理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失火现场指挥灭火行动。
3. 保安部经理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中控室,协助物管中心主任指挥灭火及抢救疏散行动。
4. 物管中心行政办公室经理、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接到报警后,通知本部门各岗位人员坚守岗位做好疏散准备,立即赶往中控室组成灭火指挥部。
5. 保安部消防主管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火灾现场,指挥义务消防队实施灭火抢救行动。保安部内保主管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大厦正门,调整警力部署,维护正门及外围秩序。
6. 警队队长接到报警后立即带领备勤警员组成义务消防队,赶往火灾现场在消防主管的指挥下实施灭火及抢救行动
7. 其他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接到报警后坚守岗位,按灭火指挥部的命令行动。
五、灭火战术:
1. 保安部消防主管赶到火场后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灭火,并随时同灭火指挥部联系,向灭火总指挥报告火情。
2. 冷却灭火法;义务消防队员赶到火场后,立即使用消火栓灭火,及时清理火场易燃物,用消火栓浇湿四周建筑物,降低火场温度。
3. 隔离灭火法:将易燃物与火源隔离。
4. 窒息灭火法:关闭门窗,用难燃材料压盖较小面积的`火源。
5. 抑制灭火法:使用abc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火源。
六、灭火指挥部:
灭火总指挥根据火灾现场情况适时下达如下命令:
1. 启动消防泵、喷淋泵、配合火场灭火。
2. 打开排烟防火阀启动排烟风机,排除火场烟雾。
3. 关闭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防止火势漫延。
4. 切断失火区域的电力供应,电梯降首层。
5. 开启正压送风机,向消防疏散楼梯输送新风。
6. 命令工程部关闭天然气总开关。
7. 下达向119报警命令。
8. 下达疏散命令。
七、组织疏散:
1. 如现场灭火负责人认为火势不能控制,指挥部立即做出疏散决定。
2. 消防中控室开通失火区域及上下两层消防广播,用广播反复播放“紧急疏散通知”,广播稿如下:客户朋友们请注意,大厦xx层发生火灾事故,消防人员正在进行扑救,为了您的安全,请迅速离开房间,疏散前请保管好自己的财物,疏散时请不要乘坐电梯,以免发生危险,请按疏散指示方向走消防疏散通道,谢谢您的合作。
3. 失火区域及上下两层进行紧急疏散后,根据人员离开情况,对其它楼层进行广播疏散。
4. 客务部接到疏散命令后立即组织人员负责各楼层客户的安全疏导工作,引导疏散人员走消防疏散通道。提醒疏散人员保持镇静,不要慌张,不要乘坐电梯。提示疏散人员疏散到大厦外围。人员疏散后,检查每个房间就是否有人,确认无人贴上标记,如有人员未离开房间,要及时进行劝导,使其迅速离开房间。
5. 其他部门人员接到疏散命令后立即进行重要物资、文件的转移。
6. 内保主管接到疏散命令后指挥外围警员清出机动车道,做好引导消防车进场的准备工作。
八、后期处理:
当灭火总指挥发出火情排除命令后,保安部立即做好火灾现场的警戒工作,保护火灾现场不被破坏,确保火灾事故调查,工程部应尽快将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防联动系统恢复正常,客务部负责火灾后期的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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