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意向书

时间:2023-02-15 08:06:08 意向书 我要投稿

代理意向书(精选11篇)

  在当下社会,人们使用到意向书的情况不断增多,除特殊说明外,意向书不具有和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什么样的意向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代理意向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代理意向书(精选11篇)

代理意向书1

  甲方:

  乙方:

  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合作,锦州大圆百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范围内及《海峡两岸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达成初步代理经销意向如下:

  一、甲方初步同意将自己代理的中国台湾产品授权乙方作为地区的唯一指定城市代理商。

  二、乙方初步同意将自己代理的大陆产品授权甲方作为中国台湾地区的`唯一指定代理商。

  三、商品经销规定:

  1、甲乙双方提供由中国台湾地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质检单位检验合格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不断推出新产品并持续增加新品种。

  3、甲乙双方须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

  4、甲乙双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宣传导向要旗帜鲜明、形象统一,双方应给予适当的配合。

  5、甲乙双方新增订货须提前通知对方。

  6、甲乙双方须尽力维护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并不得以各种名义侵占对方的代理权。

  7、在代理期间,甲乙双方应随时保持交流与沟通当地市场情况及用户需求。

  8、甲乙双方应对授权的产品进行宣传拓展。

  四、甲乙双方将相关资料交由对方审评,审评后在规定期限内给出相应合作方案,若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相关意见或甲乙双方无法达成有效协议、双方有权另与他人签订意向书。

  五、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甲、乙双方具体的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代理合同为准。

  六、本意向书一式两份。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代理意向书2

  甲方:xxx

  乙方:

  为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合作,深圳中宝天然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达成初步销售代理意向如下:

  一、甲方初步同意将自己生产的产品授权乙方做为地区的唯一指定销售代理商。

  二、从签定本意向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为试代理期,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在试代理期内完成吨的销售指标。

  三、定货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产品清单,首批订购量最低为吨(共9种产品),同时向甲方提供试销期内的工作计划。

  四、当试代理期满,乙方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订购额,甲方有权取消同乙方合作代理的意向;若试代理期满,乙方的销售情况良好,甲、乙双方签定正式代理合同,并发授权证书、授权牌。

  其它细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品质的产品。

  2、公司规定产品的保质期为二年,非质量问题不退货。

  3、乙方新增定货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

  4、甲方推出新产品,调整市场价格必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5、乙方须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并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政策和价格政策。

  6、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宣传导向要旗帜鲜明、形象要统一,甲方有义务给予适当的配合。

  7、乙方需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乙方不得以各种名义侵占甲方的专利权(包括发明、信息、文件及各种养殖、种殖的试验报告、总公司产品所产生的下游产品。)

  8、在试代理期间,乙方应每一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地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类产品的市场情况(包括广告资料、价格、销售情况和样品等)。

  9、涉及甲方产品范围的对外公开方案(包括具体活动、促销方案)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可执行。

  本意向书非正式代理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

  (签章):

  代表人:

  乙方:(签章):代表人:

代理意向书3

  甲方:

  乙方:

  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合作,xx百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范围内及《xx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达成初步代理经销意向如下:

  一、甲方初步同意将自己代理的台湾产品授权乙方作为地区的唯一指定城市代理商。

  二、乙方初步同意将自己代理的大陆产品授权甲方作为台湾地区的`唯一指定代理商。

  三、商品经销规定:

  1、甲乙双方提供由台湾地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质检单位检验合格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不断推出新产品并持续增加新品种。

  3、甲乙双方须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

  4、甲乙双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宣传导向要旗帜鲜

  明、形象统一,双方应给予适当的配合。

  5、甲乙双方新增订货须提前通知对方。

  甲方:

  (签章):

  代表人:

  乙方:(签章):代表人:

代理意向书4

  甲方:__

  乙方:____

  电话:____

  电话:____

  传真:____

  传真:____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产品____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 省(自治区) 市 县的唯一代理商,全面从事该产品的销售、推广和服务。乙方接受上述授权并支付给甲方市场保证金 万元整。

  二、代理品种及供货价格

  品种 规格  供货价(含税) 元 /盒

  三 、代理年限

  本合同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后,如乙方完成 年销售任务的90%,乙方有优先签约权。

  四、销售进度指标

  1.年度销量:第一年度销量为 盒( 件),第二年度为 盒( 件),第三年度为 盒( 件)。

  2.首批提货:乙方首批提货量为 盒( 件)。

  3.甲方给予乙方在首批提货后3个月时间作为市场启动期,启动期后,乙方每月一次性提货不少于 件,第一年总销量不低于 件。如乙方连续六个月未完成月平均销量,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代理资格。

  五、付款方式

  1.乙方累计提货未满 件(含首批提货),暂按含税价 元/盒付款,累计完成 件提货量后,以后的每次提货均按含税价 元/盒结算。乙方完成第一年度销量后,甲方予以返还该 件的差额货款(即 元/盒×200盒× 件= 元),如乙方未完成,则该差额将不予返还。

  2.乙方每次进货时须提前20天书面告知甲方并预付50%的货款,以便甲方组织生产,乙方在甲方提货时付清余下的50%的货款。甲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3.本合同签订盖章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向甲方预付50%的首批货款 元及全额的市场保证金。

  六、产品质量

  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药监部门批准的质量标准,并随货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因产品质量或包装问题引起的投诉经查实,甲方必须对乙方予以调换,并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予以协助。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维护乙方合法权益,在乙方代理期间,不得向乙方代理地区其他客户解释代理地区销售政策,如有经销单位及代理商向甲方洽谈购货事宜,甲方必须移交乙方处理。

  2.甲方有权在管理、营销、宣传策划、人员培训等方面协助或指导乙方。

  3.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过程中,不得借用,盗用甲方企业的文件、批文、商标等经营其他品种,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保留经济赔偿的权利。

  4.甲方提供该产品全部合法代理手续、文件和证照。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地区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约定产品,否则根据违约数量按产品的批发价为计算标准,甲方向乙方作三倍的经济赔偿。

  2.乙方有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并自行承担相关销售费用,但不得将合同约定产品销售至合同约定外的地区。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付市场保证金、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保留经济赔偿的权利。

  3.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状况核定所代理的产品的供应价格。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在物价部门申报备案的价格体系。

  4.乙方有权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追究经济、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交货及运输

  1.方负责将货物发运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承担,交货之后发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理。

  2.货物到达之后,乙方应查验每批货物的数量、批号、包装等是否相符。如在运输途中发生短缺或损失,乙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甲方经核实后应及时补发货物,乙方协助甲方向货运单位处理索赔事务。

  十、违约责任及协议终止

  1.协议期满,双方无续约。

  2.双方协商提前终止。

  3.一方有严重违约的行为,另一方也可以提出终止协议。

  4.合同期内,如双方不存在违约,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执行,否则视合同终止方违约,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经济赔偿。

  十一、争议处理。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并提出诉讼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业务代表:

  业务代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意向书5

  甲方:

  乙方:

  为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合作,(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达成初步销售代理意向如下:

  一、甲方初步同意将自己品牌的产品授权乙方做为 地区的唯一指定销售代理商。

  二、从签定本意向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为试代理期,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在试代理期内完成 的销售指标。

  三、定货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产品清单,首批订购量最低为 (共种产品),同时向甲方提供试销期内的工作计划。

  四、当试代理期满,乙方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订购额,甲方有权取消同乙方合作代理的意向;若试代理期满,乙方的销售情况良好,甲、乙双方签定正式代理合同,并发授权证书、授权牌。

  其它细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品质的产品。

  2.公司规定产品的保质期为 年,非质量问题不退货。

  3.乙方新增定货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

  4.甲方推出新产品,调整市场价格必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5.乙方须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并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政策和价格政策。

  6.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宣传导向要旗帜鲜明、形象要统一,甲方有义务给予适当的'配合。

  7.乙方需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乙方不得以各种名义侵占甲方的专利权。

  8.在试代理期间,乙方应每一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地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类产品的市场情况(包括广告资料、价格、销售情况和样品等)。

  9.涉及甲方产品范围的对外公开方案(包括具体活动、促销方案)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可执行。

  本意向书非正式代理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

  (签章):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签章):

  代表人: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代理意向书6

  甲方:深圳中宝天然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为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合作,深圳中宝天然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达成初步销售代理意向如下:

  一、甲方初步同意将自己生产的 产品授权乙方做为 地区的唯一指定销售代理商。

  二、从签定本意向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为试代理期,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在试代理期内完成吨的销售指标。

  三、定货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产品清单,首批订购量最低为吨(共19种产品),同时向甲方提供试销期内的工作计划。

  四、当试代理期满,乙方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订购额,甲方有权取消同乙方合作

  代理的意向;若试代理期满,乙方的销售情况良好,甲、乙双方签定正式代理合同,并发授权证书、授权牌。

  其它细则: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品质的产品。

  2.公司规定产品的保质期为二年,非质量问题不退货。

  3.乙方新增定货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

  4.甲方推出新产品,调整市场价格必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5.乙方须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并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政策和价格政策。

  6.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宣传导向要旗帜鲜明、形象要统一,甲方有义务给予适当的配合。

  7.乙方需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乙方不得以各种名义侵占甲方的'专利权(包括发明、信息、文件及各种养殖、种殖的试验报告、

  总公司产品所产生的下游产品。)

  8.在试代理期间,乙方应每一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地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类产品的市场情况(包括广告资料、价格、销售情况和样品等)。

  9.涉及甲方产品范围的对外公开方案(包括具体活动、促销方案)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方可执行。

  本意向书非正式代理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复印件无效。

  甲方:深圳中宝天然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签章):

  代表人: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理意向书7

  甲方:

  乙方:

  为在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开展合作,锦州大源百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家相关法律的范围内,以《海峡两岸合作框架协议》为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初步代理经销意向:

  一、甲方初步同意授权乙方作为其代理的台湾省产品在该地区的唯一指定城市代理商。

  二.乙方初步同意授权甲方作为其代理的'大陆产品在台湾省的唯一指定代理商。

  三、商品流通法规:

  1.甲乙双方应提供经台湾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质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不断引进新产品,增加新品种。

  3.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扩大销售区域的客户。

  4.甲乙双方在销售区域的营销推广活动中应旗帜鲜明,形象统一,双方应给予适当配合。

  5.新订单双方应提前通知对方。

  6.甲乙双方应尽力维护产品在当地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不得以各种名义侵犯对方的代理权。

  7.在代理期间,甲乙双方应随时保持与当地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的沟通。

  8.双方应对授权产品进行宣传和推广。

  四.甲乙双方应将相关资料提交对方审核,审核后在规定期限内给出相应的合作方案。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意见或甲乙双方无法达成有效协议,双方有权与他人另行签署意向书。

  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甲乙双方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正式代理合同为准。

  不及物动词本意向书一式两份。

  甲方:乙方:

  (签名):(签名):

代表: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意向书8

  一、区域独家代理权利与优势

  1、有权在所代理区域内独家经营,开办若干属于自己的直营店;

  2、有权在所代理区域内有计划地发展连锁专卖店,收取市场保证金,获取产品利润;

  3、完成年度合同任务指标时可再次享受不同的返点奖励;

  4、享有地区经营的垄断权,总部不再在其区域发展新的代理商和专卖店。

  5、享有商品价格的自治权,可制定本区域的供货价格政策、以获取最大产品利润(专卖零售价必须按总部政策执行)。

  6、获取总部的技术支持。

  7、所有代理商按区、片划分,代理商之间互为平等、平行关系,拿货价一致,垂直总部,实行无层层加价等任何中间环节的一站式供货。

  二、经营特色,确保必胜

  1、开专卖店:代理商可在代理区域内,自行开设专卖店,进商场设专柜,或者对商场实行批发业务,零售批发一起做。

  4、单位团购:单位福利、节假日礼品、慰问品、会议和促销纪念品、宾馆用品等等。

  5、礼品营销:送领导、送亲友、健康新品,精美的包装,品味而讲究;送爱人、送父母,贴心而关怀。

  6、功能产品促销:公司在不同季节推出“第一竹”单项功能产品,全国性的广告宣传,促进单品在各地的火爆销售,掀起竹纤维产品在当地的销售狂潮,充份提高各地人群对竹纤维的认识度,为代理商赚取超额的货品利润。只要你紧跟公司的`步伐,认识到竹纤维卖的就是功能,怎样把功能宣传出去,让人人知道,是成功的关键要素,做好这一工作,市场也就打开了,合作才能共赢!

  三、合作支持

  ★享有第一竹品牌使用权

  ★免费提供铜牌及授权书以及丰厚的开业赠品(详见配送清单);

  ★产品适时更新,向合作商提供最新产品及流行趋势信息

  ★授权使用统一的商业品牌和企业VI视觉系统

  ★对合作商店铺设立提供支持和建议

  ★细分经营职能,提供全面系统的管理文件和流程,支持合作商做大,做全。

  ★全程高品质低价位一站式供货,留给投资商最大的利润空间;

  ★统一快速的物流配送,完善的换货制度,彻底解除合作商的后顾之忧;

  ★全程针对性经营策划及促销计划安排,特别针对十月—春节期间消费高潮进行专门行动;

  ★严格实施区域保护,限额发展,垄断经营,防范恶性竞争。

  供货商名称:

  地址:

  (授权)代表:

  区域代理商:

代理意向书9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在双方的品牌推广、客户拓展等领域进行系统、深入合作;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形成如下共识:

  一、合作项目

  1. 甲方在峨眉山门国际度假区(位于峨眉山市黄湾乡和川主乡)的经营场所,乙方享有优先入驻、租金优惠的政策。

  2. 甲乙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乙方享受由甲方提供的与合作项目相关的'商业项目策划、开店指导、营销推广等服务。

  二、宣传及推广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即成为战略合作伙伴,均可在单方或双方的宣传推广物料及活动中,使用对方的VI、公司简介、产品简介、对外政策等内容。

  2.甲乙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乙方即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峨眉山门服务区的整合媒体推广服务,媒体推广服务以甲方实际的推广时间、推广方式为准。

  3.甲乙双方在有关专题的研讨会和各种展销、促销会上,互帮互助、共同宣传,共同推进双方的品牌。

  4.甲乙双方在宣传和推广合作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举办和/或承办活动的一方承担。

  5.在宣传和推广行为上,双方无任何经济利益关系。

  三、其他

  1.乙方确定入驻后,可向甲方申请签订正式合同,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以正式合同约定为准。

  2合作期间及双方合作的项目,如发生客户投诉等,被投诉方应及时解决。 3甲乙双方均享有协议解除权,但解除协议方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意向书10

  甲方:

  乙方:

  总则:本合同绝没有任何欺骗乙方的行为,而是通过乙方有偿加盟的形式,不仅让乙方在配件单价上获得更多的优势,而是把甲方在技术培训、公司管理、市场开拓及市场可持续发展的经验共享,实现双赢。

  一、代理区域及时间

  1、区域: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省____市为特约加盟经销商;

  2、时间:甲方授权乙方的加盟时间为2年。

  二、品牌形象要求

  乙方若惯名凯松公司对外宣传时,必须遵守甲方对凯松公司及KSC品牌形象的要求。

  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充分维护KSC的`商标注册人的权益。

  在卖场的设计,招贴宣传品以及名片等载体上使用KSC商标时,应当与甲方提供的商标式样的文字、文体、图案以及颜色一致,不得擅自改变或扭曲。

  对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擅自撕剥商品上的商标标识或更改其他商标。(工程机械配件行业网站:) 乙方不得将产品以次充好,损害甲方及用户的合法权利。

  三、价格

  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零配件低于代理商价的10-20%,低于市场价的50%,并优先保证货品供应。

  四、代理权益

  甲方确定乙方为所签约地唯一代理商,公司不再发展其他商家并拥有未签约区域优先签约权。

  乙方如果违反本合同和有损济宁凯松公司品牌形象和利益之事,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加盟权。

  甲、乙双方合同期满后未续约时,乙方不得再使用甲方品牌标识形象。

  乙方如果连续六十天不向甲方进货,即视为自动解约。

  五、品质

  甲方所销售商品为:

  1、小松纯正部品;

  2、小松OEM配套工厂部品;

  3、公司生产的产品

  4、小松替代产品。对上述产品公司均有标注,在乙方采购时甲方予以推荐和说明;并提供质保期。

  六、退换货品

  乙方在收货后及时数量和质量,3日内提出异议,甲方一天内给于答复。

  对发现不良品质的产品,甲方及时给换货或退款,但已用产品,且无质量事故,不于退换。

  根据乙方需求甲方为其而定的期货产品,不予换货及退款。

  乙方开始经营时所备的库存产品,可换货及退款,退款时需承担5%的手续费。

  七、发货方式及费用

  1、发货方式:甲方听从乙方的发货方式,或双方临时协商而定;

  2、发货费用:正常情况下,运输费用乙方负担,特殊情况下双方协商而定。

  八、公司支持

  装修支持

  对要求加盟凯松公司并希望成为凯松公司分支机构的公司,参考公司要求的销售店,公司按半年度销售总额3%或提供1000元现金作为门面装饰费。

  市场支持及推广

  1、在本区域内,公司不在发展其他销售商,并告之相关的销售商及直接用户的信息,帮助乙方跟进;

  2、甲方将本区域内所有业务公司均转交给乙方,乙方不再签定其他的业务;

  3、在本区域内,必须有甲方签定的销售单,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并将约15%的利润返还给乙方;

  4、甲方免费提供相关的产品宣传手册、产品宣传单;

  5、甲方提供网络推广及宣传,并提供提供网络库存供乙方参考。

  技术支持

  对配件、维修及市场开拓24小时提供电话咨询,答疑及解决方案。

  培训支持

  根据乙方需要,甲方提供零配件及维修的资料,对配件销售及服务人员提供培训,但食宿自理。

  九、销售目标

  1、甲方原则上不对乙方进货考核,但为促其快速发展,乙方年度目标进货参考额不应少于15万元。

  十、济宁凯松公司拥有本合同的最终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四份,一经签定具有法律效力。如发生纠纷本着平等、互谅互让协商解决,或者以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定为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意向书11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

  代理经销合作意向书

  在平等、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发展合作,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范围内及《海峡两岸合作框架协议》基础上,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达成初步代理经销意向如下:

  一、 甲方初步同意将自己代理的台湾产品 授权乙方作为 地区的唯一指定城市代理商。

  二、乙方初步同意将自己代理的大陆产品 授权甲方作为台湾地区的唯一指定代理商。

  三、商品经销规定:

  1、甲乙双方提供由台湾地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质检单位检验合格产品。

  2、甲乙双方应不断推出新产品并持续增加新品种。

  3、甲乙双方须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

  4、甲乙双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市场促销活动,宣传导向要旗帜鲜明、形象统一,双方应给予适当的配合。

  5、甲乙双方新增订货须提前通知对方。

  6、甲乙双方须尽力维护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和产品的品牌形象,并不得以各种名义侵占对方的代理权。

  7、在代理期间,甲乙双方应随时保持交流与沟通当地市场情况及用户需求。

  8、甲乙双方应对授权的.产品进行宣传拓展。

  四、甲乙双方将相关资料交由对方审评,审评后在规定期限内给出相应合作方案,若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相关意见或甲乙双方无法达成有效协议、双方有权另与他人签订意向书。

  五、本意向书是双方合作的基础,甲、乙双方具体的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代理合同为准。

  六、本意向书一式两份。

  甲 方: 乙 方:

  (签章): (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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