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时间:2022-12-31 14:24:56 责任书 我要投稿

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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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1

  为贯彻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德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德州市人民政府与乐陵市人民政府签订20xx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要求

  主要河流马颊河南杜桥、德惠新河纪王桥、漳卫新河大徐桥等断面优于省规定的20xx年目标要求。境内水体跃马干渠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标准,彻底消除辖区污水直排口。

  二、责任主体

  乐陵市人民政府在本辖区水污染防治工作中负主体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三、工作任务

  (一)重点工作。

  1、制定辖区落实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所在流域控制单元达标方案。方案中将治污目标任务逐一落实到有关部门、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完成时限。20xx年7月底前完成,向德州市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2、依法淘汰辖区落后产能。落实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德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督导)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xx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淀粉、鱼粉、石材加工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3、推进辖区黑臭水体治理。以解决污水直排环境和垃圾沿河堆放问题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技术制定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计划。20xx年底前制定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4、制定辖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20xx年底前制定完成并向社会公布。

  5、加强辖区水环境安全。20xx年,辖区开展环境风险调查和评估,建立重点风险源清单,开展健康风险评估。编制完成辖区现有高风险企业或仓储设施风险源清单和转移搬迁年度计划。制定和完善辖区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6、规范辖区饮用水源地建设。20xx年底前,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xx)规定,在乐陵市碧霞湖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拆除或者关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口和建设项目。

  7、完成辖区水环境问题源解析。在全面监测的基础上,针对地表水22项全指标达标,查找分析辖区水环境污染的来源、因素,完成辖区水环境问题源解析报告。20xx年底前完成,并报德州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二)重点项目。

  完成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乐陵市循环经济示范园人工湿地项目,乐陵市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及老城区雨污分流工程(一期),示范园污水处理厂出水进德惠新河前、跃马河张瑟家桥闸、前进沟入马颊河闸河流水质自动站等4项重点项目。具体见附件。

  四、考核评价

  (一)德州市政府组织于20xx年1月份对目标责任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党委、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同时作为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二)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是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对完成目标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实施较差的,约谈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实施建设项目从严审批;对整改意见落实不积极、水环境质量排名靠后的,取消参加国家、省和市评优创先的评选资格。

  (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终身追责。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也将终身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德州市人民政府和乐陵市人民政府各存一份。

  责任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批复》、《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会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淮河治污工作,实现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受国务院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江苏省人民政府对省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应按照《通知》要求,建立水环境质量目标、水污染物总量削减和水污染治理工程完成情况考核制度,确保淮河治污目标的实现。

  (一)20xx年底前,在不断流和上游入境水质达到同期水质目标的情况下,淮河干流和33条主要支流水质有所好转,4个省界断面水质基本达到《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目标。主要水污染物COD和氨氮(参考指标)入河量在20xx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20%和10%(COD年入河量控制在24、3万吨,氨氮年入河量控制在1、6万吨)。《计划》确定的80个工程项目,建成投运的不低于60%。

  (二)20xx年底前,在不断流和上游入境水质达到同期水质目标的情况下,淮河干流、33条主要支流和4个省界断面水质明显好转。主要水污染物COD和氨氮入河量在20xx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25%和15%(COD年入河量控制在22、8万吨,氨氮年入河量控制在1、5万吨)。《计划》确定的治污工程90%以上建成投运,省辖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县级市市区和县城所在镇不低于40%。

  (三)20xx年底前,在不断流和上游入境水质达到同期水质目标的情况下,淮河干流和33条主要支流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主要水污染物COD年入河量控制在19、1万吨,氨氮年入河量控制在1、3万吨。省辖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0%,县级市市区和县城所在镇不低于55%。

  具体治污目标见附表1,水质监测目标考核断面名单见附表2,分年度国家考核目标见附表3,具体治污工程详见《计划》。

  二、江苏省人民政府应统筹协调、综合治理、突出重点、防治结合,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20xx年底前,完成《计划》要求的17个工业结构调整和工业点源综合整治项目。

  2、20xx年底前,对现有石灰法制浆工艺、年制浆能力3、4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万吨以下黄板纸企业、1万吨以下废纸造纸企业、1万吨以下酒精生产线、1万吨以下淀粉生产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3、巩固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凡是水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20xx年底前,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60%,并逐步提高。对达标排放、但污染物总量负荷依然较高的企业,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要公布名单,并监督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要按清洁生产审核要求进行技术改造,进一步削减排放量。自20xx年起,对仍不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限产限排。

  4、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20xx年底前,对日排废水100吨以上或日排COD30公斤或氨氮20公斤以上的重点排污企业和投运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发放排污许可证。20xx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20xx年底前,要求重点排污企业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在指定位置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自20xx年起,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

  (二)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

  1、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实行厂网并举,管网先行。同时配套建设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处置设施。已建成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因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导致不能正常运行的,20xx年底前必须完成配套管网建设。

  2、新建、改建、扩建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应配套建设脱氮设施,湖泊水库周边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应同步建设除磷设施。已建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0xx年底前完成脱氮设施建设。

  3、20xx年底前,江苏省应将所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单位改制成独立企业法人,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提高到每吨0、8元以上,出台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并研究制定污水处理费使用管理办法。

  4、自20xx年起,对超标排放氨氮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单位,加倍征收排污费。

  (三)控制农村农业面源污染。

  20xx年6月底前,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示范工程,根据土地销纳能力调整养殖规模,采用沼气等生态技术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有机肥加工利用,20xx年底前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优先解决因水污染造成疾病高发地区的人畜饮水困难,20xx年底前,要根本解决因水污染导致的农村地区人畜饮水问题。

  (四)加快实施综合治理项目。

  20xx年底前,完成《计划》安排的本行政区5个流域综合治理及生态示范项目,确保实施效果。(具体名单见附表4)

  (五)强化环境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20xx年底前,按照《计划》要求完成本行政区6项环保能力建设工程,保证正常运转。(具体名单见附表5)

  三、江苏省人民政府应按照《计划》要求设置水质监测断面,组织做好水质和排污量(入河量)监测工作。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要统一组建并完善省辖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网络,有关部门应根据职责,将监测结果和有关情况及时向环保部门通报。各级环保部门要定期编制水质自动监测周报、水质月报、入河排污量和重点污染源排放季报,并统一发布水环境信息。

  四、自20xx年起,江苏省人民政府按年度对省辖市政府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于次年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通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受国务院委托,自20xx年起,每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国务院。

  六、本“责任书”一式四份,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各保存两份。

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3

丽江市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九湖办关于对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预通知要求,我局对程海湖“十一五”规划及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的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程海湖“十一五”规划及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

  五年来,县人民政府贯彻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战略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程海湖“十一五”规划和程海湖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的各项要求,针对程海湖的环境状况提出了“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污水防治为中心,实施好程海湖面源污染治理、螺旋藻养殖废水处理、绿化造林、小流域综合治理、流域生态水利建设五大工程,确保程海湖碧水清波和可持续发展”的思路,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点源控制的两个项目

  1.县城排污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内容:新建县城至污水处理厂的截污干管13.116公里,管径DN300-DN900;在县城西北角加油站旁新建一座投资150.19万元、日提升能力6500立方米的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为1502.40万元。项目可研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地区[20xx]871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由云南省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建城[20xx]305号文批复。

  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已按批复规模完成13.189公里截污干管埋设,具体如下:

  (1)县检察院沿王家河东岸向南至污水处理厂、环城南路西路标段完成4.824公里的截污干管埋设;

  (2)县皮防站至王家河东岸标段完成2.223公里截污干管埋设;

  (3)卷槽沟到西山路标段完成0.752公里截污干管埋设;

  (4)北二环路建设工程完成3.17公里截污干管埋设;

  (5)西山路至提升泵站段完成1.95公里截污干管埋设;

  (6)县城环西路至北二环路段完成0.27公里截污干管埋设。

  2.县城及程海湖周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

  项目内容:永胜县城及程海湖周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总投资3752.99万元,其中县城部分工程概算投资2344.76万元,程海湖周部分工程概算投资1408.23万元。永胜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地点为距县城3公里处的打靶箐谷地,设计日处理垃圾73吨,总库容33.5万立方米,工程概算投资2344.76万元;程海湖周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地点为程海镇东南侧2公里处石弯村附近山坳,设计日处理垃圾25吨,总库容20.6万立方米。

  项目进展情况:县城垃圾处理场项目于20xx年11月完成工程招投标,合同价为1099.42万元。20xx年1月开工建设,建设内容主要是:1填埋场;2平均高3米,坝顶宽4米的碾压土石垃圾坝;3平均高4米,坝顶宽3米的碾压土石截污坝;4地表水导排工程石砌明沟;5地下水导排工程;6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防渗层;7防渗膜调节池;8进场道路建设;9垃圾场废气处理工程。目前,县城垃圾处理场招投标应完成的主体土建工程已经全部完成,20xx年10月24日已经通过市建设局、规划局和县级相关部门的阶段性验收,并投入使用;程海湖周生活垃圾处理场于20xx年11月开工建设,今年初完成了填埋场、截污坝等主体土建工程,并于20xx年4月28日通过了阶段性验收。配套的管理用房已于20xx年6月6日正式开工建设,现主体土建工程已完工,正进行室内外装修,程海湖周村落配套建设的28个垃圾收集池已建设完成。目前正开展县城及程海垃圾处理场相关机械设备的采购工作。

  (二)面源控制的沼气建设工程和程海流域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工程

  1.沼气建设工程。

  项目内容:在程海周围的10个村委会新建沼气3000口。

  项目实施情况:目前在程海已完成沼气池建设3000口,其中:到07年底农业局共完成1187口;20xx年完成沼气池建设1120;20xx年至20xx年完成693口,节柴灶改造600户。已全部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投入运行。

  2.程海流域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工程。

  项目内容:在沿湖村子推广建设沤肥池、青储饲料池20个,实施生态卫生旱厕建设,村落垃圾收集坑建设,畜禽粪便收集回收利用,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减轻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物入湖,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到位。

  项目进展情况: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和项目建设安排,目前已在程海湖周完成改厕、改厩1580个(户),村落垃圾收集池24个,目前,程海镇新华、海沿面源污染控制示范村项目正在实施,已完成排污沟渠5800米,道路硬化2.3公里,植树300棵。已全部完成建设任务。

  (三)生态恢复工程

  1.程海小流域治理工程。

  程海湖流域面积318.3km,其中:湖面面积77.2km,陆地面积241.1km2,根据全县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及实地调查结果,该区轻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116km,占总面积的48.11%。根据程海湖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和要求,编制了程海湖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把程海湖流域分为九个单元小流域,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逐年实施,现已完成关帝河、东大河小流域综合治理任务,王官河、刘家河小流域治理项目建设工作正在进行中。

  2.程海公益林建设。

  项目内容:生态恢复-造林建设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低产林改造1万亩。

  项目进展情况:到20xx年程海公益林建设项目已完成54848亩,完成目标计划的109.7%,其中:封山育林42440亩,完成计划的141.3%;人工造林10408亩,完成计划的104.1%,低产林改造20xx亩,完成计划的20%。20xx年的程海公益林建设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人工造林6837亩和低产林改造4803亩,已整地打塘50%,预计今年7月底可全面完成造林。20xx年完成程海实施天保工程森林管护21.0458万亩,现已由重点森工企业实施并聘请了25名专职管护人员加强巡山管护。已全部按责任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四)程海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

  项目内容:进一步强化对湖泊的监测和环境执法能力。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目前到位资金85万元。

  工作进展情况:项目的资金主要由省级财政和省“九湖办”共同投入。其中:监测仪器设备)、信息管理管理设备、执法车辆等由省级财政实施政府采购,以统一下发投入;部分建设经费由省、市环保主管部门以年度下拔投入,程海湖水质监测由丽江市环境监测站负责完成,监测经费由省、市环保主管部门负责投入。

  根据省环保厅和“省九湖办”要求,丽江市环境监测站从20xx年开始进行程海湖的水质月报监测。

  1、监测点位设置:设置3条监测垂线4个监测点,分别为程南、程中—上、程中—下和程北。

  20xx年对程海湖主要入湖河道进行了监测。

  2、监测项目:水温、Ph、电导率、透明度、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氨氮、石油类、总磷、总氮、叶绿素a、挥发酚、汞、铅,共16项。

  3、监测时间和频次:每月1—10日监测一次,最迟不超过15日。监测结果在20日前上报。

  20xx年以来,县环保执法大队共开展环境执法监察行动90余次,出动工作人员275人次,通过加强执法力度,强化了对老污染源的监督检查,巩固、深华了我县的“禁磷”工作,有效地减少了入湖污染负荷,使程海水质基本保持在Ⅱ—Ⅲ类水之间。

  (五)科技示范工程

  1.程海生态系统研究。

  县人民政府紧紧围绕责任内容编制程海水污染防治研究项目向省、市科技主管部门申报立项,解决研究经费短缺的问题。同时与省、市水污染防治科研部门开展了科技合作,同时结合科技富民强县沼气建设项目的实施,在程海建设沼气示范村,通过示范带动,加快了程海湖沿线沼气建设进程,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对程海湖周围生态环境的破坏,从而增强程海湖自身的生态调节功能,促进程海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20xx年12月,完成了责任内容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省科技厅争取立项支持,并成功地与云南省环境科学院就责任内容的研究工作达成了科技合作协议;已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可行性研究等,目前正抓紧时间做项目的任务书,争取在20xx年全面启动该项目。

  2.程海引水、外流工程研究。

  程海湖治理及水域生态修复水位调剂隧洞工程目前已完成项目建议书,项目计划实施顺州至程海引水隧洞、(远期团结大沟引水隧洞)、程海至街西隧洞、期纳干渠、涛源干渠等。工程完工后可调水灌溉5.61万亩农田,工程估算总投资17309.8万元。据水利工程等级划分及标准,该工程属三等中型工程,又有三条隧洞,需开展地质钻探等地质勘察工作其可研及设计须由水利勘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单位开展,根据现行勘察设计收费低限标准,该工程完成可研需前期项目工作经费460万元,由于缺乏前期项目工作经费,工程难以继续推进。

  二、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省委副书记、省长秦光荣在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九湖水污染防治摆到更加重要、更加突出、更加紧迫的位置,以对历史高度负责、对人民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一湖一策”的原则,下最大的决心、花最大的功夫、尽最大的努力,抓好污染源控制,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体系;抓好水源区保护和生态修复,进一步实施“三退三还”和湖滨带生态建设;要抓好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进一步控制农村生活、生产和畜禽养殖污染;抓好入湖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控制入湖污染物;抓好湖泊内源治理,进一步消减内源污染;要抓好外流域补水工程,为湖泊提供生态用水;抓好湖泊治理科学研究及成果推广,提高湖泊治理的科技支撑能力;抓好法制建设,依法治湖八项工作,力争以滇池为重点的九大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新的突破。

  会后,县人民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我县贯彻落实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会议精神相关事宜,要求各部门按照自身的职能,认真研究、周密部署,严格按照省九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会议的精神做好程海湖的保护工作。结合省九湖水污染综合防治会议精神,县环保局着力抓好程海镇新华、海沿面源污染控制示范村的建设,目前项目建设工作已接近尾声;加大对各螺旋藻生产企业的监察力度,确保不让一滴污水流入程海;进一步加快推进程海垃圾处理厂的建设工作,有效削减生活垃圾对程海湖的污染。县水务局负责做好程海湖入湖河道的小流域治理工作,目前已制定了九条入湖河流的治理规划,下一步将按规划逐步实施。县农业局负责做好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生态农业,减少农药、化肥等残留化学物品对程海水质的污染;加大沼汽池等新型能源的推广力度,减少对薪柴的'依赖,保护程海流域的植被;加快“一池三改”的建设力度,进一步减少生产、生活垃圾对程海湖的污染。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程海流域的生态恢复工程,扎实做好“三退三还”和湖滨带生态建设,稳步提高程海湖流域的森林覆盖率,经过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程海湖流域的森林覆盖率已由原来的5.37%提高到了36.7%。程海管理局负责认真贯彻执行好云南省程海保护条例,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促使社会公众都积极投身到程海湖保护的行列中。

  三、程海湖水质安全大检查的执行情况

  根据云南省环保局关于开展全省饮用水源安全及九大高原湖泊水质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云环发2008176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安全和程海湖水质安全大检查工作,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对大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和相关事项作了进一步强调,要求参与部门和相关人员遵照“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踏实工作,认真负责的做好大检查工作。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检查情况

  县城饮用水采用供集中式供水,供水能力为5000吨/日,服务人口约为3.2万人。县城饮用水供集中式供水水源为山泉水,汇水区主要分布在赵家山箐、老板箐及羊坪水库三个地方,出水水质为Ⅱ类水质。检查结果: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汇水区未正式划分保护区范围,无界线标志和隔离设施;汇水区内均无工业企业,其中赵家山箐饮用水源地内基本无人居住,老板箐饮用水源地内有一个小村庄,汇水区内均未发现水源地受污染的情况。

  2、程海湖流域主要排污单位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检查情况

  对程海湖6家螺旋藻生产企业、一家银鱼生产企业、两户红砖厂、一户采石场进行检查,同时对无证从程海湖取水、占用、改变入湖河道的现象进行了清理。

  从检查和清理的情况看,程海湖范围内的大多数工矿企业都能够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程海湖范围内的6家螺旋藻生产企业、1家银鱼加工企业均证照齐全并全部通过了今年的企业年检;两户红砖厂依法输了采矿许可证,一户采石场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但国土部门未允许其进行生产;老式砖瓦窑都已全部停止生产,无倾倒砖瓦废弃渣的现象;程海湖范围内的所有生产企业都已办理了取水许可证,未发现无证取水和占用、改变入湖河道引起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的现象;在程海湖保护区内未发现侵占滩地建房、围湖造田等缩小湖面的行为以及挖沙、弃置沙、淤泥和其它废弃物的行为;未发现在保护区内新建、扩建除环保和供水工程以外建筑的行为以及向程海湖倾倒、填埋垃圾、丢弃畜禽尸体等废弃物的行为;云南施普瑞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程海螺旋藻厂治污设备运行正常;丽江天天螺旋藻有限公司20xx年以来一直未生产;永胜县程海银丰渔业有限公司已停业;使用盐酸、硫酸等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用量都不大且有专人专柜管理,使用都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检查中也发现有极少数工矿企业无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违法生产,给程海湖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增加了压力。相关部门根据违法事实,依法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3、程海流域污水处理设施检查情况

  永胜县污水处理厂是永胜县程海湖补水治污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程海湖补水治污工程的实施目标是建设县城排污管网、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能力为5000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集中收集处理程海湖补水水源----仙人河上游的县城居民生活污水和企事业单位污水,减缓县城污水对程海补水水质的污染。

  永胜县污水处理厂位于永胜县城南部凉水村委会境内,占地17.89亩,设计日处理污水5000吨,处理工艺为改进型氧化沟工艺,出厂水质执行污水处理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排放标准,1997年设计,20xx年建设完成,由于排污管网不配套,建成至今仍未投入运行。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目前已制定建设和运行方案,并督促县建设局加快截污管网的建设进度,确保县城污水处理厂在年内运行,同时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征地、立项审批等工作已完成,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将在20xx年建设完成。

  四、程海湖水污染综合防治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整改情况

  20xx年11月12日至12月3日,云南省审计厅审计组一行五人对丽江市“十五”期间程海、泸沽湖水污染综合防治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情况和两湖“十一五”规划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在审计调查中发现我县在项目的资金管理和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方面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方面执行制度还不太严格;污水处理建设项目设施未能充分发挥效能等。

  由于截污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滞后,使项目建设未能发挥效益,造成资产闲置。鉴于这种情况,县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县城截污管网二期工程,与原污水处理厂相配套。项目主要内容为改造和新建县城至污水处理厂的截污干管13.9公里,管径DN300-DN900mm;在县城西北角加油站旁新建一座污水提升泵站及配套,项目总投资为1502.04万元。

  通过积极努力,县城排污管网建设二期工程项目在完成可研、初设、环境影响评价等项目前期工作并上报到省发改委和国家发改委后,争取到了20xx年省级计划内150万元和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400万元的专项补助资金。于20xx年10月至今年1月期间,完成了从县检察院沿王家河东岸向南至污水处理厂段3.2公里的截污干管敷设,已经将县城客运站以南,王家河以东的新城区污水截流至污水处理厂。

  今年,根据国家投资方向,我县又将永胜县城排水管网建设二期工程项目上报到了省“九湖”办、省建设厅和省发改委。通过积极加强项目的跟踪落实,争取到了中央预算内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设施建设专项奖励补助资金289万元的支持,省财政厅、发改委、建设厅、环保局云财建200859号文已经将资金预算下达。目前已完成环城南路、西路2.2公里的截污干管敷设;完成了县委党校门口至污水处理厂和文明南路4.66公里的干管敷设工作;争取在年内完成县皮防站至白马庙村段2.4公里截污干管敷设,将新大街至客运站和老城东西街以南的污水全部收集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加上一期工程敷设的4.64公里干管,已完成敷设截污干管13.9公里的任务,截污干管建设工程的完成,确保了县城建成区60%左右的污水能够汇入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程海镇新华、海沿面源污染控制示范村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到位,项目建设将在年内峻工;程海芮家村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总投资170万元,资金已全部到位,目前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了项目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后,项目即可全面启动;程海镇垃圾处理厂项目总投资1408.23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及招投标工作,建设资金与县城垃圾处理厂一共下达了1100万元,该项目有将在20xx年开工建设。

  五、程海湖“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情况

  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程海湖周边的各螺旋藻养殖场不同程度的完成了废水治理配套设施,到目前为止,有两家螺旋藻企业的治污设施通过了省、市环保部门验收,施普瑞公司的污水处理站通过了市级验收,并实施了在线监测,公司治污设施的运行和建设正在抓紧完善。同时,对另外两家没有完成治污设施的企业都实施了停产整顿。通过以上措施的实行,可顺利完成重点工作企业主要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达95%以上的目标。

  程海湖流域面源污染控制示范工程:目前,已实施完成河口金兰村面源污染示范村的建设,新华、海沿两村面源污染控制示范村项目建设正在实施中。

  程海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项目:计划投资200万元,目前到位资金25万元,已购置了噪声监测仪、BOD监测仪、袖珍型PH值检测设备、土壤农药残留物检测仪、数码摄像机、数码相机、数码录音笔等环境监测设备,环境执法和监测能力得到了加强。

  六、存在的困难

  1、永胜是国家级扶贫工作重点县,县财政收入仅够维持正常的行政运转,无力投入资金对程海湖进行综合治理,加大对程海湖水污染综合治理还需要上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2、缺乏环境监测设备,不能够对程海湖进行经常性监测,同时也不能够及时出示环境执法依据。

  七、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以程海湖水污染综合防治为重点,以阳宗海砷污染事件为戒,围绕程海湖水污染综合防治“十一五“规划和目标责任书,着力开展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和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力度,实施好程海镇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高质量、高标准的建设好新华、海沿面源污染示范村的建设工作,并积极争取各类项目在程海实施,切实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对程海湖的污染;

  2、加大对程海湖流域的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杜绝流域内各工矿企业偷排、漏排污水现象的发生,使程海水质稳定保持在Ⅱ-Ⅲ类;

  3、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各类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4、认真做好其它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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