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1-07 11:21:26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合集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

  参考建议各位财务、人资、行政的朋友,可以根据自己公司实际情况修改调整完善。重要在于制度的实施流程与执行管理和执行监督,并与岗位职能挂钩,同时需要符合企业自身的业务特点。可以将制度和办公OA软件及管理流程操作结合执行。

  一. 总则

  1 为加强集团的财务管理,规范集团的各项财务管理行为,保证集团战略和目标顺利落实,保障集团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首联集团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2 集团财务管理的根本目标:以集团股东为主体的利益相关人利益最大化。

  3 集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

  3.1 建立和健全集团基本财务管理体制。包括组织机制、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信息流转机制等。

  3.2 制定集团财务管理规则,包括各财务事项操作规范和管理权限,具体包括:

  3.3 投资融资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内容是企业发展“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科学统一,具体包括选择融资渠道及合理的资本结构,综合分析评估投资风险与报酬,协助进行投资决策;制定符合股东利益和企业长远发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通过系统的全面预算制度和配套的监控体系,对集团业务运作和资金流转进行管理和监控,保证集团战略目标实现的效果和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加强风险防范,保证资产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费用。

  3.6 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各政府机构和股东提交准确完整的财会信息。

  4 集团内部各单位财务制度不得违反或与本制度的规定和原则相冲突,本制度未尽事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二. 财务管理体制

  1 集团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在集团高层领导下,由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总经理及总部财务管理部和总部财务副总的领导下,由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除接受总部财务管理部的检查监督外,还要主动做好自查工作。

  2 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以总公司、各分公司财务部门为主,各职能部门为辅;总公司、各分公司的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2.1 建立健全财务系统的基本规制,包括:

  2.1.1 财务部门的目标体系和决策流程

  2.1.2 核心业务的标准、制度流程

  2.1.3 财务部门的组织设置/权限分配/岗位责任制/人员招聘、考核、培训发展等

  2.1.4 企业财务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内部信息流转的规定

  2.1.5 培育和倡导符合公司文化导向的财会系统价值理念

  2.2 核心业务流程包括:

  2.2.1 财务系统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业务及管理目标的制定流程

  2.2.2 严格遵循国家和集团各项财务制度的要求,办理融资投资收益分配以及财务结算和核算业务;

  2.2.3 组织编制财务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

  2.2.4 负责经营活动分析工作,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2.5 统一的货币资金管理和税务筹划制度,保障整体利益的实现;

  2.2.6 集团规定的重大业务审批制度

  三. 权限分配

  1 各经营财务事项审批权限人由业务部门负责人、专业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公司或集团高层领导构成。

  2 审核责任人依据相关业务规范和经营政策对具体经济业务的发生内容及要件进行审核。

  3 审批责任人依据整体经营利益原则对具体经济业务的发生必要性进行审批。

  4 审核和审批权限人主要包括:

  4.1 集团总部

  4.1.1 职能部门经理:各管理职能部门经理在专业职权范围内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1.2 财务副总:分管各项业务或分公司的副总在各自的分管领域范围内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1.3 总经理:依据相关投资、经营政策要求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1.4 总经理办公会:依据相关投资、经营政策要求行使审核或审批权,体现高管层集体决策的原则。

  4.1.5 董事长办公会:依据相关投资、经营政策要求行使审核或审批权,在经济事项的审批程序中体现为最终审批权责任机构。

  4.2 收入中心。收入中心为按业态分的各分公司。

  4.2.1 各分公司:在专业职权范围内对分公司的经济事项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2.2 各分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在专业职权范围内,对纵向隶属关系范围内的单店的经济事项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2.3 各分公司总经理:依据相关经营政策要求,对利润中心的经济事项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2.4 此外,如在单项业务环节存在其他审核或审批权限机构,分别在细则中描述。

  4.3 关于授权:各审批责任人可执行临时授权,向下或同级授权执行审批责任;

  授权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授权事项、授权对象和授权范围(日期和内容金额),以授权方亲笔签字为准,特殊情况下该书面授权说明可电话沟通后后补。所有授权文件应编号归档保存。

  4.4 财务开支审批一般原则:

  4.4.1 先下级,后上级;

  4.4.2 先定性审核,后定量核准;

  4.4.3 先业务行政线,后财务线。

  4.5 财务开支审批要点:

  4.5.1 开支是否合理、合规、真实;

  4.5.2 单据是否合法,数量、金额是否准确;

  4.5.3 是否完备了必要的手续,如:资产购置是否经过批准,资产是否经过验收等,办理财务手续的基础要件是否齐全,如原始业务单据等;

  4.5.4 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和开支标准的规定以及有关文件的精神;

  4.5.5 是否符合有关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约定。

  4.6 财务开支审批权限除本制度和集团其他有关制度、规定已明确的外,其余由各分公司的总经理负责组织制订。

  4.7 对审批权限中未能涉及的具体事项,财务人员应作出符合常理的专业性判断,交由具有类似或相近事项审批权限的领导审批,并要保持一致性原则。

  4.8 财务人员任职基本要求:

  4.8.1 极强的保密意识;

  4.8.2 认真、仔细、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4.8.3 忠于企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4.8.4 工作稳定性较强;

  4.8.5 具备与职位相适应的财会专业技能和任职资格。

  四. 财务管理规则

  1 筹资管理

  1.1 筹资原则

  1.1.1 总体上以支撑集团战略、遵从集团统筹安排、满足集团资金需要为原则。

  1.1.2 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兼顾。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1.1.3 在控制融资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渠道,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以综合资金成本率最小为目标。要注重学习运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1.2 权益性筹资

  1.2.1 各分公司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各分公司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务管理部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董事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1.2.2 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1.2.3 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 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1.3 债务性筹资

  各分公司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1.4 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须报集团审批:

  1.4.1 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超过万元、向银行借款超过万元时;

  1.4.2 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时;

  1.4.3 向有收购或参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 借款有限制性条款,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易手或对公司其他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识产权、重大资产作质押、担保等。

  1.5 集团总部及控股企业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办公会审批。

  1.6 未经集团同意,集团附属单位之间不得互相拆借资金。

  1.7 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内部拆借须报集团审批:

  1.7.1 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短期资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内),金额 万以下的,须报集团财务副总审批;金额在万-万的,须报集团总经理审批;金额在万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1.7.2 集团成员单位之间长期资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额 万以下的,须报集团财务副总审批;金额在万-万的,须报集团总经理审批;金额在万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1.8 各分公司应在维护本单位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业信用、缓交税费等方式融资。

  1.9 签订融资合同或协议时,应考虑法律因素和对企业税收的影响,选择最有利的方式。

  2 投资管理

  2.1 投资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种,长期投资指持有时间准备超过一年的各种股权性投资(如:独资或与他方联合设立公司、参股其他公司)、发行债券、其他债权投资及改建、扩建与新项目投资等,短期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基金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日常固定产购置不作为投资管理。

  2.2 集团及控股企业设立新公司或参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项目开发,必须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评价。

  2.2.1 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影响;

  2.2.2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2.2.3 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2.2.4 公司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管理能力能否满足新的投资需要;

  2.2.5 投资收益;

  2.2.6 税务论证。

  2.3 集团内企业任何权益性投资(含股权投资)项目的确定,都应在详尽的市场调查的基础上,遵循稳健性原则,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风险”的`慎重态度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召开包括由财务人员、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的投资项目审评会,最终提交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批。

  2.4 长期投资项目立项一经批准,财务部门、融投资部门应积极配合项目操作部门做好项目启动等前期工作及以后的投资管理,包括项目所需资金的筹措、调度、资金使用效果的跟踪等工作。

  2.5 集团内企业以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联营投资,在项目立项后应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比照固定资产转让的审批权限,报集团有关领导审批。

  2.6 原则上不对被投资单位提供超出投资份额的借款、担保。特殊情况需提供的,全资企业应按审批权限报集团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合资企业由其董事会批准,同时必须要求被投资单位提供反担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须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2.7 年度终了后,投资单位应关注被投资单位(包括股权投资)的董事会决议及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催收应上缴利润。

  2.8 被投资单位(不含股权投资)应在投资全部到位后或发生股权变更时,及时办理验资手续;歇业或终止经营,投资单位应及时办理或督促办理有关工商、税务等法律手续。

  2.9 集团内企业应充分利用各种投资渠道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并遵循“风险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则,企业从事短期投资必须经集团批准(政府部门分配的国债认购任务除外)。

  2.10 被允许从事短期投资的企业,财务部门要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控制,并监控及分析业务部门的操作过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2.11 长、短期投资的所有权不得登记在个人名下。

  2.12 投资审批权限:

  2.12.1 集团控股企业的投资审批权归集团公司(政府部门分配的国债认购任务除外),非控股企业由其董事会确定。

  2.12.2 设立新公司、参股其他公司等权益性长期投资,投资额 万元以内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万元至万元(含万)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万元至万元(含万)的,由集团董事会批准;投资额在万元以上的投资由集团股东会批准。

  2.12.3 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资,在一级市场进行申购由集团董事长批准,二级市场上投资则必须经集团董事会批准。

  2.12.4 通过资本市场实施并购,须经集团股东会批准。

  2.12.5 债权投资

  1) 国债及企业债券(含可转换债券)在一级市场申购,在万元以内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审批;在二级市场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由集团董事会审批;

  2) 原则上一般不得向集团外企业提供以获取利息收益为目的贷款,特殊情况下,由集团董事会批准。

  2.12.6 集团总部及控股企业新项目投资万元以内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 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万元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万元以上的,由集团董事会审批。

  2.12.7 各分公司的投资及投资效果、收益情况每年至少应向集团汇报一次。

  2.12.8 投资清理审批权限。权益性投资的清理须报集团领导审批。

  3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管理

  3.1 集团定义单位价值(包括运输、保险、安装等费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资产为固定资产;对一些单价不足元,但数量众多,在企业的经营中发挥较大作用的,根据管理需要也可列为固定资产,但需报经集团财务管理部批准。

  3.2 固定资产的计划与审批:

  3.2.1 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有请购计划,详细说明计划购置的固定资产种类、名称、单价、购置原因等;

  3.2.2 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请购计划审批权限:

  3.2.3 集团总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资产请购计划金额在万元以下的,须报集团总经理审批;金额为万元-万元的,须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金额在万元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3.2.4 固定资产的处置,如报废、出售及盘盈、盘亏的处理,应报经集团批准。

  3.2.5 具体程序为:各分公司向集团财务管理部提交固定资产处置请示报告,由集团财务管理部会同集团其他职能部门商定处理意见,最后报集团有关领导审批。

  3.2.6 单个分公司报废、盘盈、盘亏金额在万元以下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万元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出售固定资产单位金额在 万元以下的,由集团主管副总审批;万元以上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

  3.3 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3.3.1 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采取招标或询价的方式;

  3.3.2 固定资产购置的经办人应在购置完成后持“购置固定资产审批报告”、“验收合格单”及有效税务发票到财务部办理报帐手续,财务部门须查验上述手续是否完备并核对购入资产的内容、附(备)件、价格等与合同、发票、单据一致后方能入帐;

  3.3.3 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资产验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发票时,财务部门应依据“购置固定资产审批报告”,“验收合格单”,并注明暂时未取得发票的原因,预计取得发票时间,回收发票责任人等,办理暂估入帐手续。已完工的在建工程,应及时办理结算及验收手续,转入固定资产;

  3.3.4 购置固定资产,不得以个人名义定购、办理产权登记、注册等;遇特殊情况必须以个人名义办理时,需经集团董事长批准。

  3.4 无形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购买、转让及授权他方使用必须经过集团批准。

  3.5 各分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递延资产的帐面情况和摊销情况进行清理,对长期挂帐的费用性开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团相关会计政策及时处理,根据资产实际收益情况调整递延资产的帐务处理,并清理其他经济事项在递延资产中的临时挂帐,避免递延资产虚增。

  3.6 财务人员应注意考虑费用资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随公司发展阶段和战略意图的不同,做出费用资本化与否的选择。

  4 货币资金及结算资金

  4.1 库存现金管理

  4.1.1 各分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下需用现金结算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各分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4.1.2 各分公司必须核定库存现金限额,限额的核定以本单位3天以内的现金日常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派车辆接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4.1.3 除零星现金收入可以补充库存外,收入的现金应当天送存银行,在银行停止收款后收进的现金,应存入企业保险柜,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时送存银行。

  4.1.4 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时,必须检查收付款凭证是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过审批,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收付款业务;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的内外部凭证,并视情况报告财务负责人。

  4.1.5 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时,应坚持“当面点清”的原则,每笔现金收付后,须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

  4.1.6 “现金日记帐”应使用订本式帐簿,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出纳员仍要设置现金收付登记簿,逐笔登记。

  4.1.7 出纳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日记帐与库存现金应于每日终了后核对,如出现长短款,应报告财务负责人,查明原因后及时处理。

  4.1.8 不准用白条抵充现金,不准因私借支现金,不准保存帐外现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 各企业财务部负责人或安排出纳以外的其他人员每两月至少对出纳库存现金检查核对一次,验证帐实是否相符,情况异常时,应进行突发性检查。

  4.1.10 出纳员不得兼管任何购、销业务和实物收发;不登记除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外的任何其他帐簿;不兼管财务稽核和不抄寄结算帐户的对帐单。

  4.1.11 现金支付范围:

  1) 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等开支;

  2) 个人劳务报酬;

  3) 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

  4)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 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各分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他特别支出。

  4.2 银行存款管理

  4.2.1 出纳员在每月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银行对帐单仔细核对和清理银行日记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其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交部门财务稽核人员审查核对并签字认可后报财务经理审批。

  4.2.2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应每年装订成册归档。

  4.2.3 各分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开户行的户头进行清理、核对,对不再使用的帐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

  4.2.4 各分公司要严格规定银行存款支付审批权限,出纳人员应严格把关,履行审批程序,做到单据齐全、审批手续完备、合乎规章。各级审批人员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间,应对审批权限进行书面授权。

  4.2.5 财务人员应通晓各类银行结算方法,并根据情况选择对公司较为有利的方法进行结算。

  4.2.6 各分公司应就临时闲置资金通过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获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 款项支出须有可靠依据,并符合以下原则。:

  1) 支出项目必须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2) 收到的资产必须经检查验收;

  3) 有关凭证的价格、金额、付款条件等经审核无误。

  4) 已经支付的付款凭证上应加盖银行(现金)付讫章,以防重复付款。

  4.3 结算资金管理

  4.3.1 结算资金主要指因商品销售、购买物品等与其它单位发生的债权、债务往来。财务部门应本着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坏帐、呆帐的发生、充分利用商业信用获取资金、维护本单位信誉的原则进行结算资金的管理。

  4.3.2 结算资金按往来性质记入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等会计科目。各科目按业务发生单位设立明细帐,并在备注中注明我方经办人姓名和往来内容,不得以业务员名称等其他形式设立明细户头。

  4.3.3 各分公司对存货销售应严格控制赊销,对库存积压的存货可采取降价、置换等方式进行处理;各分公司赊销、积压存货降价处理应报经各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4.3.4 各分公司应建立必要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业务部门及经办人对应收帐款的收回应负全部责任。

  4.3.5 财务部门应每月向本公司领导和业务部门通报应收帐款情况,督促催收。对长期未收回的款项,要求有关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追索。

  4.3.6 对于已采取多种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果超过国家规定挂帐期限,可经本公司总经理确认和集团批准,报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坏帐损失处理。债权虽然从财务帐上核销,但并不意味着放弃债权,仍应设置处理坏帐登记簿进行备查登记,视情况采取或继续采取法律途径进行追索。

  4.3.7 各分公司应取得并妥善保管好能证明公司债权客观存在的依据如:合同协议、提货凭证、对帐函件等。

  4.3.8 在支付应付帐款时,应对照合同等仔细复核,并同预付货款及应收帐款等全部债权一起清理结算,防止重复付款。

  4.3.9 财务部门每月应对债权的帐龄和债权损失可能性进行综合分析,密切关注债务人的近况,对快过诉讼时效期的债权或偿债能力趋弱的债务人应及时提请本公司领导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防止坏帐损失的发生或扩大。

  4.3.10 每个年度末,各分公司应按集团会计政策提取坏帐损失准备,并应定期对坏帐损失做出处理。

  4.3.11 坏帐损失标准如下:

  1) 债务人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追偿后,确实无法追回;

  2) 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追回;

  3) 因故在诉讼时效期内未起诉而债务人又拒不承认债务或虽承认但基本不具备偿债能力;

  4) 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偿债义务已达三年以上,仍然无法收回。

  5)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就应列入坏帐损失。

  4.3.12 报批核销坏帐时,应详细说明债务人有关情况、发生应收款项的经济事项、拖欠原因、催收情况等。同时,还应提交坏帐损失申请书,报经税务机关认可。

  4.3.13 坏帐损失审批权限:各分公司的坏帐损失核销均应报集团审批;各分公司年度坏帐损失总额在万元以内或单户坏帐损失金额在元以下的,由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审批;总额在万以内或单户坏帐损失金额在元以上的,由集团财务副总审批;总额在万以内或单户坏帐损失金额在万元以下的,由集团总总经理审批;其余由集团董事长审批。如债务人为与各级审批人有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无论金额大小,一律由董事长批准。

  5 存货管理

  5.1 盘亏、毁损、报废处理的审批权限:各分公司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应报经集团审批后方可处理:

  5.2 总额1万元以内的,由总部财务管理部部长审批;万元-万元的,由集团财务副总审批;万元-万元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元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具体报批程序同固定资产的报批程序。

  5.3 外赠产品或其他存货的审批权限:金额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总经理审批;金额在元-万元的,由集团财务副总审批;金额在万元-万元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金额在万元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

  5.4 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 办公用具类低值易耗品统一由行政部门按计划购置,办理登记、领用手续,且采购与验收、保管不得为同一人,其审批权限由各分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5.4.2 个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5.4.3 正常损耗、损坏需重新领用时,必须以旧换新;

  5.4.4 低值易耗品摊销一般采用一次摊销法;如一次性领用量太大,对当前成本费用产生较大影响时,亦可采用分期摊销法,但摊销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5.4.5 低值易耗品之价值虽然一次性摊销,但对实物应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管理。

  5.5 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具体特点制订本单位的存货管理制度。

  6 营业收入管理

  6.1 各分公司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集团有关制度的规定,正确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严禁收入不入帐或收入长期挂帐而不结转销售等隐瞒、截留营业收入,切实按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结算当期利润。

  6.2 各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发货、退货的内部控制制度。仓库应根据提货凭证发货;

  6.3 发生退货时,要按规定的程序审批,确认退货原因,办理入库手续;退付货款后,应取得对方单位的收款凭据。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集团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二章财务预算基本内容

  第三条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五条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条企业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

  第三章预算组织分工

  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企业应设立财务预算委员会或指定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八条财务预算委员会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九条财务预算编制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负责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报告;负责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等。

  第十条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委员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企业是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经营层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现金流量、经营成果和各项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业董事会的检查、考核。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公司对公司所属企业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各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必须上报公司总部审核批准。

  第四章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是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结果。财务预算编制要在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编制方针指引下进行。

  第十三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十四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第十五条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企业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营业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具体要求编制。

  第十六条资本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第十七条筹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人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债券以及对原有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企业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发行债券审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

  企业经批准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应当根据股票发行计划、配股计划和增发股票计划等资料单独编制预算。股票发行费用,也应当在筹资预算中分项作出安排。

  第十八条财务预算主要以现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形式反映。企业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和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进行编制。

  第十九条企业财务预算可以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同时在编制时,为确保预算的可执行性,可设立一定的预备费作为预算外支出。

  第二十条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

  财务预算编制结束后,于当年11月底前将财务预算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经审查、汇总、平衡后批复各企业执行。

  第二十一条预算的编制日程:年度预算的编制,自预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日开始至11月25日全部编制完成,并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实财务预算指标。各企业要依照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编排预算,并制订详细的编制日程和要求,确保财务预算的顺利编制。

  第五章财务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差异分析

  第二十二条企业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控制方法原则上依金额进行管理,同时运用项目管理、数量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将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强化现金流量的财务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销售或营业、生产和成本费用预算,努力完成利润指标。一般情况下,没有预算的,要坚决控制其发生。对费用预算实行不可突破法,节约奖励,且预算项目之间原则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条在日常控制中,企业应当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月度计划和成本费用的定额、定率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各预算管理职能部门都要相应建立财务预算管理簿,按预算的项目详细记录预算额、实际发生额、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第二十七条在管理过程中,对纳入预算范围的项目由预算执行部门负责人进行控制,预算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并逐步借助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预算外的支出由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条企业必须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要求各预算执行部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财务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部门查找原因,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二)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三)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利用财务报表监控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向预算执行部门、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提供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企业财务预算目标的影响等财务信息,促进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六章财务预算的调整

  第三十条下达执行的年度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十一条提出预算修正的前提。当某一项或几项因素向着劣势方向变化,影响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时,应首先挖掘与预算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的潜力,或采取其他措施来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财务预算修正申请。

  第三十二条确需调整的财务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部门逐级向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幅度。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审报公司总部确认后方可下达执行。

  第七章财务预算的专评与激励

  第三十三条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财务预算完成情况和财务预算审计情况对预算执行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财务预算的考评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整个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系统进行考核评价,即对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二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与评价。财务预算考评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人人肩上有指标,项项指标连收入”。

  第三十五条预算考评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要结合企本业济经责任制考评求要,制定考评细则。考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二)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评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三)时效原则:预算考评是动态考评,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及时进行;

  (四)例外原则:对一些影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产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灾害等,考评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五)分级考评原则:企业预算考评要根据组织结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

  第三十六条为调动预算执行者的积极性,企业可以制定激励政策,设立经营者奖、效益奖、节约奖、改善提案奖等奖项。

  第三十七条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财务预算审计,纠正议批准,重大的调整应提交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并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维护财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财务预算审计可以全面审计或者抽样审计,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组织不定期的专项审计。

  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管理部门应当形成审计报告,直接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作为财务预算调整、改进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考评的一项重要参考。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以前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九条企业可以根据本制度及本企业管理需要拟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一、财务部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公司购销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2、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财务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收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坐支现金。当天发生的经营收入当天必须存入银行。

  2、收款收据、发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等重要凭证和票据由会计统一管理、登记,不得缺号、跳号使用,领用、收回作废(联数齐全)存根收回由会计设立专项登记簿登记。

  3、公司的费用开支标准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地方政府、董事会或经理办公室所规定的标准,不得超标,尽量减小财务支出。

  4、财务印鉴必须分离保管,财务收支日清月结,财务手续合规齐全。

  三、财 务 报 销 制 度

  1、费用报销严格执行先审核后报销的制度。一切费用的报销应先由会计按规定的标准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2、公司财务支出实总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资金支付凭证必须附有经会计审核、总经理审批的有效票据。

  3、费用经办人员应在费用发生后三天内及时报偿。费用报销原则上实行两手制,一人经办,一人证明。

  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2、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3、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4、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5、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6、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7、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员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签发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纳员一人保管;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负责;

  6、完成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3

  小公司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部规章、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

  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 质量目标。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 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1、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

  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

  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 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

  、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

  20xx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裁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 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裁批准后

  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

  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裁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

  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

  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 签。

  财务部总监岗位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 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财务总监组织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

  2、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及程序。

  3、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4、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5、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6、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决议。

  7、负责全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学习的工作,合理协调各岗位工作,并考核财会人员工作业绩,不

  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8、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9、负责会计监交工作。 财务部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1、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

  2、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

  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

  3、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4、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核对上月计划执行情况。

  5、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6、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7、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8、工程完工后,准确核算出工程成本,编报工程成本表。

  9、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综合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2、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

  3、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4、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5、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6、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7、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出纳员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

  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

  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签发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纳员一人保管;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负责;

  6、完成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财 务 基 础 工 作 规 范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一、票据

  1、票据的种类: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票据的报销要求: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 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

  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

  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

  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二、凭证

  1、凭证的编号:凭证统一使用记帐凭证,按时间发生先后顺序统一编号,编号要求使用号码打印机。

  2、凭证的编制人员:凭证执行谁负责谁编制,编制后应及时签章,各项目工地由专职会计进行具体分 工。

  3、凭证的填写要求:要求用楷书书写,字迹要清晰,摘要栏要求详细、逐行填写,不得省略,各级科

  目统一使用,整个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4、凭证的审核:对于会计人员编制的凭证,实行交叉审核;最终由财务负责人进行最后审核。

  凭证的审核必须及时,以防因记帐不及时造成核算控制的滞后,原则上所有凭证必须在编制后的第二天

  审核完毕,第三天登帐完毕。

  5、凭证的保管:凭证统一由一名财务人员进行装订、保管,此人对凭证的总体情况负责。

  三、帐簿

  1、由于会计核算均使用电算化,大部分帐簿由电脑自动生成,定期打印,仍保留如下手工帐簿:总帐

  、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应付帐款明细帐、工程施工明细帐、工程材料明细帐。

  2、以上各帐簿由相应负责人进行记录。

  3、以上各帐簿的记录应使用楷书,书写清楚,按月合计,按季度进行累计。如果有填写错误应使用划

  线更正法或红字冲消法,并由经办人盖章。

  四、报表

  1、报表分为对外报表和对内报表。

  2、对外报表为向各主管机关报送的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其他报表。

  3、对内报表为公司内部要求填制汇总的各种报表,内部报表有:按部门分类的管理费用表,按区域、

  人员分类的'经营费用表,按工程、供应商进行分类的进货付款表,按工程分类的项目管理费用表,按供

  应商、工程进行分类的应付帐款表,按工程、分包队伍进行分类的预付帐款表,以上报表为按月填报;

  工程成本分析表,在工程完工时,结合预算、结算、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的报表。

  4、以上报表由指定会计负责进行编制。并建立相应的编制审核程序。

  五、主要科目解释

  1、预付帐款:此科目用来核算所有分包队伍的付款情况,因此凡是分包队伍的付款均使用此科目进行 核算。

  2、应付帐款:此科目用来核算所有供应商的进货和付款情况,因此凡是供应商的进货和付款均使用此 科目。

  3、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科目用来核算所有工程的直接成本,按照二级科目工程项目名称,三级科目工

  程成本明细项进行核算。

  4、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用来核算公司各部门,常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二级科目部门,三级科目具体

  明细项目进行核算。

  5、经营费用:经营费用科目用来核算业务部门的所有费用,按照二级科目人员,三级科目具体明细项 目进行核算。

  六、应付帐款的确认原则:

  应付帐款的确认直接关系到工程的直接成本以及公司的欠款,因此应付帐款的确认应遵循谨慎性原则

  1、用经过工程现场相关人员签字的原始入库单原件和供应商的发货清单确认应付帐款和工程施工,以

  降低因传真不清楚而造成的错误。

  2、使用经过采供部、财务部要求的会签单确认应付帐款和工程成本。

  3、对于应付帐款已经确认需要调整的情况:如果是现场入库错误应由现场出具调整说明,并结合材料 部门的定料单,财务部门才能予以调帐;如果是因为材料人员对材料价格等计算错误的情况,应由材料

  人员出具调整说明,并需附原书写错误的入库单复印件,财务部门才能予以调帐。所有调帐必须经材料

  部门和财务部门最高主管领导签字。 处罚办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 则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小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4

  门卫管理制度

  (一)为强化门卫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门卫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执行《门卫管理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

  (三)门卫管理人员要做到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案,并作好记录。

  (四)凡进入本公司内人员均须验明身份,来宾凭证件填写来客登记表后由本单位相关人员接待才允许入内。外来人员一时没有联系上被访人时,可在门卫值班室内或指定地方等候。严禁闲杂或与单位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内。人员携带物品出门,须凭公司内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才予放行。

  (五)门卫值班室要保持干净整洁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严禁在门卫值班室内饮酒、打牌。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值班室逗留、闲聊、嬉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门卫值班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值勤人员态度粗暴,不文明不礼貌,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工作时间从早上8:30到下午17:30门卫要穿工作服,夜间巡查时间凌晨2点一次、凌晨4点一次进行巡查并进行指纹打卡凭证,同时门卫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门卫若有会客情况应提前上报行政人事部。

  (六)严格执行物资管理规定,任何物资出公司均需办理有关手续。未办理手续的物资不得放行。

  (七)门卫负责管理公司内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外来车辆进公司需作好登记;公司有机动车辆进出时,门卫要负责引导车辆进入停车位;对进入公司内的非机动车,门卫要负责指导停入非机动车停车区。

  (八)负责做好邮件的登记、签收、分发等工作。

  (九)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4

  1.0总则

  1.1为了明确公司各部门在实现各项经营目标中的财务关系及责任,规划、控制公司的经营活动,确保各项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领导层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2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公司经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公司

  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公司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

  体安排。

  1.3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根据实际发生情况逐月编制滚动预算,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分级归口管理,并将财务预算作为制定、落实内部绩效考核的依据。

  1.4编制财务预算应当遵循效益优先、积极稳健、权责对等的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将各项成本、效益指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分解、落实,并负责到位。

  2.0财务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2.1公司成立财务预算领导小组,由助理总经理担任组长,财务部经理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同时成立财务预算工作小组,负责财务预算的制定和日常管理具体事宜,并对财务预算领导小组负责。工作小组由财务部经理担任组长,财务部人员为小组成员。

  2.2财务部根据公司要求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分析财务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异及原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措施和建议,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2.3各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部做好公司整体预算的工作。各部门经理(主管)及财务部经理对本单位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直接责任。

  3.0

  财务预算的主要内容及编制依据

  3.1财务预算的编制应当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执行部门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3.2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各部门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

  3.2.1收入预算主要是指在预算期内各作业板块(办事处)对提供各种劳务可能实现的业务量及其收入的预算,主要依据年度目标利润、预测的市场劳务需求及提供的.市场价格编制。

  3.2.2成本费用预算主要是指各作业板块(办事处)在预算期内所要达到的营运规模,主要是在收入预算的基础上,依据各作业板块(办事处)的各种设施的营运能力、各项成本费用的消耗,具体编制如下:

  3.2.2.1人工成本的测算:根据本年度的实际直接工资(不含公司办公室人员)及下年度的工资支出情况作测算;根据工资总额作出提取“三费”的测算;以及本年度职工的工资收入作出下年度社会保险费的测算;根据本年度劳动保护费的情况作出下年度费用的测算。

  3.2.2.2劳务成本的测算:主要是燃料费、养路费、营运证费、路桥费等运输费用及修理费的测算,可参照本年度的实际情况及下年度的经营计划。燃料费及路桥费根据下年度的经营情况预测,养路费及营运证费根据实际使用的车辆情况预测,修理费用主要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及维修安排计划,并结合本年度实际情况作测算。

  3.2.2.3其他直接费用的测算:(主要为各作业板块发生的费用)主要是折旧和其他费用项目(如租金、财产保险、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水电费、事故损失费等)可参考本年度的实际情况及下年度的经营计划。折旧按规定的折旧率作测算。

  3.2.3期间费用预算主要是指公司各管理部门(既机关人员)组织经营活动必要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预算,管理费用包括可控费用和不可控费用两部分。可控费用是指办公费、电话费、水电费、差旅费、运输费、修理费、业务接待费、劳动保护费等;不可控费用是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

  育经费、折旧费、社会保险、财产保险等。根据上年实际费用水平和预算期内的变化因素,结合费用开支标准和公司降低成本费用的要求,分项目、分责任部门进行编制。其中:业务招待费应当重点列示。

  3.2.4营业外收支预算包括处理固定资产净收入和损失、罚款净收入和损失及其他营业外收支等,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编制营业外收支等相关业务预算。

  3.3固定资产投资预算:主要是指公司在预算期内购置、更新固定资产进行投资的预算,应当根据公司发展计划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编制。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所引起的现金流入,也应列入预算。

  3.4资金预算是公司在预算期内需要借入的长短期借款,主要依据公司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及利率等编制。

  3.5财务预算主要包括资产负债预算和损益预算等内容

  3.5.1资产负债预算:是按照资产负债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综合反映公司期末财务状况的预算报表。一般根据预算期初实际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预算、经营预算、资本预算、资金预算等有关资料分析编制。

  3.5.2损益预算:是按照损益表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反映公司在预算期内利润目标的预算报表。一般根据收入预算、经营预算、成本预算、期间费用预算、其他专项预算等有关资料分析编制。

  3.6根据公司领导层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需要,制定规范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统一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填报。

  4.0财务预算的编制程序

  4.1下达任务:财务部于每年10月初向公司各部门下发上报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通知和编报要求。

  4.1.1编制上报:各部门应当结合通知要求、本年度的实际情况和下一年度的特殊变动来确定其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指标,并于每年10月15日前将各项计划以及有关材料上报财务部。

  4.1.2客服部根据各作业板块(包括运输、仓储、办事处)的经营情况,市场开拓情况制定下一年度各板块收入预算。

  4.1.3调度部根据运输营运情况,编制下一年度短途外请车支出的预算。

  4.1.4各作业部门(包括吨、拖、小车队、仓库、装卸、返工部、各办事处)根据本部门设备使用情况及下一年度的营运计划,参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编制下一年度本部门日常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日常维修和大修理费用、燃料费、运输费(包括养路费、营运证费、年票费、年审费、路桥保管费、车船使用税)、

  仓库需更新的地台板、外请车费用以及办公费、电话费、租赁费、跟车费等支出预算。

  4.1.5保险部负责制定公司财产保险及车辆事故损失费的预算。

  4.1.6行政部负责编制下一年度公司人工成本(包括作业部、办事处、机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临时用工劳务费等),以及机关部门日常发生的修理费、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会议费、低值易耗品、劳动保护费、水电、房租等费用预算。同时负责编制公司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购置、更新的预算。

  4.1.7财务部:负责编制折旧费、四税、审计费、财务费用等预算。

  4.1.8总经理办:负责编制购置运输设备及投资项目的预算。

  4.2审查平衡:财务部根据各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在审查、平衡过程中,财务部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有关部门予以修正。

  4.3审议批准:财务部在各有关部门修正调整的基础上,编制公司财务预算方案,上报公司财务预算领导小组讨论、审定。对于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或者财务预算目标的事项,应当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修订、调整。在讨论、调整的基础上,财务部正式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草案,提交公司执行官审议批准。

  4.4下达执行:财务部将审定后的财务预算下达各部门执行。

  4.5月度预算的编制程序:

  4.5.1客服部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经营收入预算。

  4.5.2调度部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短途外请车支出的预算。

  4.5.3各作业部门(包括吨、拖、小车队、仓库、装卸、返工部、各办事处)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本部门日常发生的成本费用,包括:日常维修和大修理费用、燃料费、运输费(包括养路费、营运证费、年票费、年审费、路桥保管费、车船使用税)、外请车费用以及办公费、电话费、租赁费、跟车费、劳动保护费、水电费等支出预算。

  4.5.4保险部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公司财产保险及车辆事故损失费的预算。

  4.5.5行政部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工资(包括作业部、办事处、机关人员的工资)、劳动保护费、临时用工劳务费、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会议费、低值易耗品等费用计划。

  4.5.6总经理办应在每月25日前向财务部上报下月重大项目开支预算。

  4.5.7财务部编制月度预算,经公司执行官批准后在月底最后一天下达。

  4.6已经正式下达执行的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但是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

  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

  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经公司财务预算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公司执行官

  批准方可进行调整。

  4.7

  调整财务预算应当先由归口管理部门向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后编制

  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公司财务预算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公司执行官批

  准,然后下达执行。

  5.0财务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5.1

  各部门必须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板块、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同时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5.2各部门应当强化现金流量的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一律不予支付。

  5.3

  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要求各部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财务部利用财务报表实行月三级预警监控(三级预警线为:一级达预算的50%;二级达预算80%;三级达预算100%)的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各部门和公司领导层汇报。

  6.0财务预算的分析与考核

  6.1财务部要全面掌握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研究、落实、解决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政策措施,并通过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对财务预算的执行进行分析。

  6.2总经理办以年度财务预算为基础和依据,制定和下达各部门年度关键绩效考核指标,并严格按照公司绩效管理相关考核办法执行,以保证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的严格执行和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6.3

  对年度内因财务预算调整而导致关键绩效指标发生变化的部门,总经理应根据财务部对其财务预算的调整意见相应调整其关键绩效指标,报经公司执行官审定后重新下达指标。

  6.4各部门要对其上报的财务预算准确性负责,以确保公司的预算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各部门上报的预算与实际误差率不得超过10%,并将预算的准确性纳入年度经济奖惩考核范围之中。

  7.附则

  7.1本制度的执行责任人:财务经理,本制度的监督责任人:财务总监。

  7.2本制度自批准生效之日起执行。

  7.3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强化总公司及分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或办事处。

  第三条 分公司是总公司派出的,代表总公司实施产品推广和销售行为的内部组织机构享有相对独立的市场推广自主权。

  第四条 总公司为整个公司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的中心,承担办理企业(含分支机构)设立、章程修订、合同管理、销售业务管理、拥有企业经济活动中的全部债权并承担经济活动过程中的相应民事责任。

  第五条 分公司负责人(经理)是本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责任人,直接对总公司负完全责任,严格执行总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管理制度。

  第六条 分公司财务人员由总公司直接任命或委派,是分公司执行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直接管理责任人,对分公司的各项财产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分公司一切违规违纪行为享有绝对否决权,并有责任向总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管 理 目 标

  第七条 强化监控力度,简化核算程序,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和对公司资金运营实行全过程控制的管理原则。通告全员职责透明度,实行层层责任到人。注重会计队伍建设,营造公正、廉洁、向上的工作氛围。

  一 般 原 则

  第八条 会计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制度和总公司的销售管理政策。

  第九条 财务管理模式是以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实行对资产全过程运行控制管理为原则、以总公司全面核算为主、分公司辅助核算、数量统计为必要补充的集中核算制。

  第十条 会计记账采用保持与总公司平行记账的借贷复式记账和单式序时分类记账相结合的记账方法,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第十一条 会计事项的处理遵循权责发生制的一般原则。

  会 计 基 础 工 作 管 理

  第十二条 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及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有限凭证为依据,如实的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完整、手续齐全、资料可靠。

  第十三条 会计记录必须清晰、便于理解、检查和使用。

  第十四条 原始凭证的规范:

  1、 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签字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上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不许有填制人员的签名。

  3、 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员的签字或盖章:对外开出凭证,必须加盖公司公章。

  4、 一式数联的的入库单,出库单及收据等重要凭证必须套写,并连续按序号填写。不能跳页,若要作废时,应当注明“作废”字样,联通存根等所有联次一起保存,不得撕毁,短少。

  5、 提高发货单的客户回签制度。发货后,必须索取收货经办人员的签字单。

  6、 凡需填写大写、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小写金的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人员签字证明,把好质量关,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7、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

  银 行 账 户 的 管 理

  第十五条 银行账户的设立:

  1. 分公司设立账户,只能使用总公司指定的账户,用于分公司货款的收取及解缴总公司,账户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2. 收入账户只能收入款项,除向总部解缴账款外,不得支取任何款项。

  3. 费用账户只能用于支取分公司日常所需费用开支,包括零星采购。

  仓 库 管 理 制 度

  分公司所有销售产品的主要部分由总公司集中采购,其他产品配件等的零星采购可由分公司自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实物都必须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六条 仓库单据管理:

  一、材料仓使用单据主要有:《入库单》、《出库单》、《报废单》、《退货单》、《退仓单》,所有材料的进出都要用相关单据来反映流动情况。

  1. 《入库单》:办理入库时,首先要取得送货单位的有效单据作为入库凭证(如发票,收据,送货单,采购合同),同时入库单上要写明送货单位,送货日期,及实物名称,单价,数量,总金额等相关信息,如生产使用的实物,应该同时注明完整的项目名称。凡是在外采购的物品,一律都要在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后方可使用,包含办公用品的采购,不同类型的物品应分单入库(如生产,办公)

  2. 《出库单》:所有实物办理入库后,在领用时必须开具此单,领用时,仓管应在出库单上写明项目名称或用途,领用人,领用日期等相关信息,领用人领取物品时首先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仓库才准许办理出库单。

  3. 《退货单》:所购物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采购数量超计划时,将物品退还给送货单位时开具退货单,同时送货单位在退货单上签字,确认退货。

  4. 《退仓单》:领用人在仓库领出物品后,因质量问题或者与实际需求不符合时,可以将物品退到仓库,仓管开具退仓单,经办人签字确认退仓。

  5. 《报废单》:一般适用于领用人领用的'低值易耗品类,需要换新的时候(如生产用工具,办公用具),使用报废单时,经办人员应事先找品质人员鉴定该物品是否不能在使用,鉴定是否属于报废范围,对于确实不能再使用的物品才准许做报废处理。

  二、成品仓使用单据主要有:《成品入库单》、《成品出库单》、《成品调拨单》、《成品退货单》

  1. 《成品入库单》:所有产品在生产完成后应及时办理成品入库,入库单上应该写明完整的项目名称,实物名称,数量等相关信息。仓管,经办人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入库。

  2. 《成品出库单》:所有产品在出库前先办理出库单,出库单上应写明项目名称,货物名称,数量等相关信息,出库单上应有仓管,经办人员的签字,有必要时可以同时写上送货车辆的车牌号,以备查。

  3. 《成品调拨单》:主要适用于成品的内部转移,由当前管理的仓库转到其他管理场所,所有成品需要内部转移时必须开具此单,不能在没有单据的情况下随意转移产成品,调拨单上应写明调拨的地点,时间及事由,同时必须有仓管及调拨相关人员的签字。

  4. 《成品退货单》:当成品发到现场,出现质量问题或者人为损坏,客户要求退货,且无法修复的情况下使用此单,并确定责任归属,退货时应有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接受退货,作为退货处理。

  第十七条 仓库账务设置及其他要求:

  1. 仓库记账员必须按公司要求,采用《材料入库明细表》、《材料出库明细表》、《材料进销存汇总表》、《成品入库明细表》、《成品出库明细表》、《成品进销存汇总表》及其他相关附表等完善材料及成品的账务核算,分公司会计应根据仓库的各明细账,进销存汇总表,对各货物的总额进行核算。

  2. 所有账表应按月份逐笔登记,明细要求应和各单据的信息一致,包括单据发生日期,发生内容,备注说明,单据编号等信息。所有信息应和单据核对清楚,保证原始数据的准确性,避免错登,漏登或多登。

  3. 分公司仓库每月末应对仓库进行盘点,《盘点表》由仓管员填写并签字,交财务部会计复核,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公司会计必须客观、仔细核对盘点实际库存与账面结存,如有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书写盘点报告和《差异明细表》,经仓管、会计及分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报总公司审查、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4. 盘点表是分析盘点差异原因、明确经济责任和调整账务记录的原始凭证,制作一式三份,即仓管员、分公司会计各一份,另一份寄回总公司备案,以备查。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十八条 资产的定义:

  分公司的各项有形资产根据其价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资产取得方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是指价格在两千元以上且使用时间超过一年或价格在两千元以下,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交通工具、办公用品、通讯设施等资产,包括利用分公司费用等购置的。

  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在两千元以下或单位价值超过两千元但使用时间不到一年的各种资产。

  第十九条 资产分类:

  不论固定资产还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进行分类:

  1. 交通工具,指汽车,摩托车等代步工具。

  2. 通讯设施,指传真机,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及设施。

  3. 办公设施,指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办公家具等。

  4. 工具备件,指维修用工具、备件等。

  5. 生活设施,指用于员工日常生活的各种生活设施,如冰箱、微波炉等。

  6. 其他资产:不属于以上几类的其他类型的各种资产。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1. 折旧方法:

  分公司的各类固定资产均按’“ 平均年限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 折旧年限: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规定公司资产的折旧年限为5年。

  3. 资产的变更:

  资产变更指固定资产的转移,变卖,报废等。所有分公司资产的转移、变卖、报废等必须报总公司批准后才能处置。

  费 用 的 管 理

  第二十一条 费用的定义:

  费用是公司进行市场推广和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总耗费,是总公司获得最大收益的的总投入,是为加快实现销售的根本保证。费用管理维系着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分公司负责人对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负完全责任,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理的费用直支出直接履行绝对否决权。

  第二十二条 费用预算管理:

  为了确保分公司资金分布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防止不合理资金的占用,提高公司各部门的监管能力,可以编制《部门费用预算表》,事先预算出各部门费用,以此作为分公司费用参考依据。

  1. 各部门负责人每月25日向财务部提供下月的部门费用预算表。可以是电子档,财务部以此作为费用参考依据,并于每月30号召开当月各部门费用分析会,讨论当月费用的使用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更好的完善费用制度。

  2. 每月30日, 中山分公司向深圳总公司提交下月费用预算表。中山分公司向总公司提交费用预算后,总公司将以此作为分公司下月费用参考,安排资金计划。同时,深圳总公司对中山分公司费用使用情况,每月做一次沟通讨论,提高费用管理。费用预算表编制的内容(详见费用预算表-样表)

  第二十三条 分公司费用借支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备用金权限标准

  第二十四条 备用金借支程序:

  1. 借支人填写借支单,按规定权限审批后,交费用会计审核签字,出纳拿审核后的借支单支付款项,借支人需在借支单上签字。

  2. 备用金进行实报实销制,为了及时反映费用发生情况,借支人员每月报销2次(每月15日和28日),每月每位借支人员在财务部借款余额不能超过3000元(可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超过部分可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或及时提供费用报销单据后方可再借支款项。

  3. 支付备用金后的借支单,由出纳收好交由会计做账务处理,报销时由出纳开具相应报销金额收据,借支人员不能自留借支单,借支单不予退回,借支人以收据作为个人报销凭据以备查。

  第二十五条 费用报销类型:

  费用报销按单据类型分为:日常费用报销、差旅费报销、实物报销。报销人员未分开报销时,财务有权退回,不予办理。

  1. 用报销,使用《费用报销单》,主要适用于日常经营管理期间产生的业务招待费,交通费,通讯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2. 差旅费报销,使用《差旅费报销单》,主要适用于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

  3. 实物报销,使用《费用报销单》,主要适用于购买生产,办公用的材料、配件或设备等。报销时提供仓库入库单及相关购货单据(主要为发票,收据)

  4. 报销单据都由报销人自行粘贴并填写完整,区别费用性质分类粘贴(如交通费,住宿费,通讯费,办公费,招待费),不能混合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二十六条 费用单据粘贴标准:

  1. 票据的粘贴范围应以粘贴单的大小为界,不能超出粘贴单范围进行粘贴,粘贴时应沿粘贴单的右界从右至左横向粘贴,覆盖粘贴的相邻票据间留一定间隔距离,以保持单据表面平整,便于单据的装订存档。

  2. 每笔费用的产生要写明发生的原因、 具体时间、地点,产生费用涉及到除报销人以外的人员时,需要同时注明相关人员的名字,费用产生能归属到项目的必须写上完整的项目名称,对于费用产生原因说明笼统,费用发生时间与发票不符的,不予报销

  3. 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准涂改,尤其是费用金额,否则无效。

  第二十七条 审批权限:

  1. 申请备用金时,金额30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及副总经理审批即可,申请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必须由总经理审批。

  2. 费用报销时,报销单据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 确认无误后交费用会计签字审核,再给总经理审批,待手续都办理完整后,出纳开出相应报销金额的收据给报销人签字,确认报销。

  第二十八条 费用报销标准,见《费用报销制度》。

  对 账 工 作 管 理

  第二十九条 财务对账是检查分公司会计核算正确信息正确与否的唯一有效方法,是避免公司资产免于侵占、流失的有力监控手段。分公司应建立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联合对账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 出纳(会计)对现金、银行等货币资金做到日清月结,月末对现金进行盘点,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月末就银行存款与各开户银行出具的对账单进行核对,并对未达账项进行调整。

  第三十一条 会计汇同业务人员不定期对客户的汇款进行核对,加强客户直接汇款总公司的跟踪。

  第三十二条 会计和业务员每月与客户核对一次销货往来账,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把公司的坏账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十三条 每月月末,会计将分公司各明细账与总公司相关账目资料进行核对,使总公司与分公司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会 计 档 案 管 理

  第三十四条 会计档案时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会计档案由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组成,其他资料包括客户资料、产品销售价格表、经济合同、现金盘点表、存货固定资产等结存类财产的实地盘点表等。

  第三十五条 分公司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归档装订成册。在会计月度终了后,由分公司保管满六个月,期满之后编造清单移交总公司财务部。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本管理制度是分公司财务人员处理日常会计业务的行为准则,本制度解释权为总公司财务部。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6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日常现金流量的管理、收费管理、仓库管理;

  (一)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认证审核,总帐的设置和登记及会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并实施成本控制;

  (二)学习国家财政、税收方面的方针政策,维护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

  (四)对财务的各个环节手续清楚,能正确处理各环节帐目。协调和督促财务部门的各项工作,认真审核各种现金发生事项的收付凭证,严格按审批权限审查各种单据,监督控制开支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五)负责设置总帐帐户,审核原始凭证,并汇总登记总帐;

  (六)指导财务工作的开展,编制和汇总财务计划,监督和检查各财务工作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认真执行税法,做好合理避税工作,按规定正确及时提取各项税金和各项款项,并按时足额上缴;

  (八)按照编制和汇总会计报表,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为领导提供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月、季、年写出财务分析,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从经济效益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九)加强财产管理,及时核对帐目,达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十)按规定妥善保管好各项凭证、帐簿、报表及核算资料,定期装订整理立卷归档;

  (十一)财务处理方法应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应当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公司财务各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作出书面说明,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十二)协助和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并与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沟通信息,发挥作用;

  (十三)严格按照公司各类合同条款规定要求,对收费实行严格管理,正确使用发票小票和各类促销凭证、管理发票、小票和各种有价证券,避免各种问题的发生;

  (十四)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工作。

  二、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制度:

  (一)暂借款是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借款时须按“借款单”要求填列各项栏目,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财务部付款;

  (二)预付款是指因公司业务的需要,需预先支付的各项工程及购买材料、货物的款项,支付此款项时,需由经办人按要求填写“付款申请书”,向财务部出具采购申请单等材料,完备各项审批手续后,方可付款;

  (三)以上经济业务发生时,需领用空白支票的,由财务人员在支票上写明日期、用途及限额,由领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签收。支出时必须填写大小写金额,并及时告知出纳付款金额。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作废支票须交回财务部留存。遗失支票,领取人必须及时报告财务部并登报声明作废,若支票已被支付,领取人要按被支付金额赔偿;

  (四)所有借款及预付款,必须在前账结清之后方可再借付。确因业务需要而来不及结清前账,必须向财务总监讲明原因,经同意后方可再借付;

  (五)经办人必须在一个月内凭有效原始票据报销各项暂借及预付款项。超出三个月不结帐者,财务部有权扣发经办人工资抵偿。

  三、费用报销制度:

  (一)费用报销发票的内容包括日期、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并盖有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或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必须要求开票单位如实填写发票所有内容,发票涂改、大小写不符、假的发票以及未盖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二)报销费用时必须填写“费用报销单”,所有单据要按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填制;差旅费必须分次、按出差地点分开填列,并计算好出差天数,住宿、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在限额内填报。所有报销单据的张数和合计金额必须准确无误填写,粘贴要求整齐、美观;

  (三)报销程序:经办人→财务部审核→主管部长→总经理审批→财务部结算;

  (四)公司除正常费用开支外,其余各项支出必须事先提出计划,按支出审批权限批准后,在计划范围内列支;

  (五)办公用品的购置:由各部门根据需要,编制计划报财务部审核汇总,按审批权限批准后,由采购人员按计划统一购买,并建立实物帐,详细登记办公用品的进、出情况。领用时,须填制出库单,经分管领导批准;

  (六)各部门在开支业务招待费之前,需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

  (七)公司员工外出办事,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若确因工作需要须乘坐出租车,要事先请示公司分管领导,并在报销单上注明原因;

  (八)所有需报销的各种原始单据(包括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须在单据所填日期的一个月内报销,超过一个月一律不予报销。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和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河南xxx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分子公司和关联公司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在其授权范围内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分子公司是指河南xxx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关联公司是指河南xxx集团公司不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公司。

  第三条河南xxx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分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必须依法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及授权制度规定合理配备合格会计人员,任命财务负责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设立及管理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设财务管理中心,各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下设财务部或设项目会计。

  第六条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财务指标管理和财务风险预警与调控、融资决策;负责集团整体资金投资安排与调剂;负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及办法的修订、完善;负责汇总、编制集团合并会计报表与集团财务分析;指导、检查、监督分子公司的所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对外财务资料的审核报送;外部审计的支持、配合;负责集团及分子公司主要财务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及调度。

  财务管理中心对所属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进行统一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定并确保各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财务部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管理办法;拟定集团及其下属分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制度;对分子公司经营结果及财务数据进行认定和评价。

  第七条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部主要负责其本公司的财务风险预警,财务管理制度与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经营业务的日常会计核算和监督,贯彻落实集团财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各分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财务部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在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框架内制定本公司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同时报送集团公司财务中心审批后执行且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各公司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和科学的内部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三章财务管理的主要制度与办法及其修订

  第九条集团财务管理的制度、办法主要有:

  1、集团会计核算制度

  2、集团财务人员管理办法

  3、预算管理与管控办法

  4、资金调配与管控办法

  5、货币资金管理办法

  6、往来账管理办法

  7、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8、资产管理办法

  第十条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对各公司进行一次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

  第十一条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的修订调整,由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拟定,经集团公司总经办会议讨论通过,集团财务总监、董事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对外会计报表的编制

  第十二条各公司须按照国家的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并上报。

  第十三条外部投资者需要的会计报表应以中国会计准则的会计报表为基础,按照外部投资者需要的会计准则进行转换。

  第十四条各公司的会计报表必须及时、准确和真实的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第五章财务检查与监督

  第十五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有权对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经营成果真实、合法。

  第十六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应对各公司进行一次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并提出书面检查意见。具体时间可根据公司业务实际进行安排,检查内容包括各分子公司会计账务处理的规范性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集团财务管理中心每季度应进行一次财务预决算会议,对需结转的收入和成本进行提前的规划计算;各公司每季度应对大额的资产、负债和往来挂账的费用进行清查、清收,确保财务预算的可靠性和会计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财务管理中心。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xx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处理会计事项,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维护股东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各控股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会计核算体制

  第四条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1、公司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2、公司设立会计机构负责人岗位,负责和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机构负责人由董事会按规定的任职条件聘用或解聘。

  3、公司设置财务部,专门办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事项,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财务部应建立岗位责任6j3kxd9P#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制,以满足会计业务需要。

  4、财务部经理是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5、公司有权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予以推荐,并依照规定程序聘任和解聘。

  第五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熟悉本单位经营情况和管理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方法,改善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守公司秘密,按规定提供会计信息。

  第六条账簿设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使用会计科目、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

  第七条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使会计管理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以利于改善管理。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含:

  1、内部牵制制度。必须组织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离,出纳和会计分离。为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格的内部牵制制度,并实行交易分开、账物管理分开、钱账管理分开,内部稽核、定期轮岗。

  2、内部稽核制度。明确会计稽核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

  3、内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规定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签署、传递、汇集、审核、管理原始记录。

  4、内部定额管理制度。制定原辅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定额、考核方法、奖惩措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5、内部财产清查制度。定期清查财产,保证账实相符。内部财务收支审批,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6、内部

  制定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定期检查财务指标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

  第八条会计工作交接。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离职。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章主要会计政策

  第九条根据财政部财会(20xx)3号文的规定,公司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十条会计年度: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条记账本位币: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二条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经济业务发生时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第十三条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采用固定汇率进行折算,报告期末按期末汇率进行调整,差额列入当期损益或予以资本化,在建工程外币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在建工程。

  第十四条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己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五条金融资产的确认、计量和转移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

  1、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分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贷款和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确认条件:

  (1)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①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③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2)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才可以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②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不得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3)持有至到期的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4)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

  3、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应当终止确认: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

  4、金融资产后续计量

  (1)交易性金融资产

  ①按公允价值计量。

  ②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③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④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f4K3M;p0i;qc

  (2)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按公允价值计量。

  ②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③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④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①持有期间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很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②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③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4)应收款项

  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企业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应按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①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②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③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按取得的价款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5、金融资产的减值

  (1)发生减值的资产范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2)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3)减值损失的计量

  ①一般企业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当出项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公司对相关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a)债务单位撤销;

  (b)债务单位破产;

  (c)债务单位资不抵债;

  (d)债务单位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e)债务单位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导致停产。

  (f)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3

  一到二年10

  二到三年20

  三年以上30

  (g)期末对逾期的应收账款项相应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及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对那些估计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一般按以下比例计提特殊的减值准备:

  账龄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50

  一到二年80

  二到以上100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规定办理。

  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发生减值的迹象:通常情况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可以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b.确认减值损失的处理: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投资损失。

  (4)减值损失的转回

  ①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③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④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第十六条存货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3、存货发出的实际成本除低值易耗品根据领用情况不同分别采用一次性转销法和五五摊销法外,其余存货按不同类别采用个别计价法或月末一次加权平均计价法。

  4、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当预计损失,计提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并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第十七条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对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权益法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第十八条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且能够单独的计量和出售。

  1、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2、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

  (1)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2)如果由于市场环境等因素变化,采用公允价值更能反映资产状况时,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可以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2、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分类折旧率计提,预计净残值率均为5%。

  资产类别折旧年限年折旧率%

  建筑物204.75

  机器设备109.5

  运输设备519

  其他设备519

  3、年末根据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按单项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办理。

  第二十条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核算根据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核算。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为该工程所发生借款的借款费用计入该工程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当月以暂估价转入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完成后根据实际成本对原入账价值进行调整。

  中期期末及年度终了,对在建工程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价,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适用《企业会计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准则第号-资产减值》。

  第二十一条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

  1、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规定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但是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3)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

  2、无形资产的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①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无形资产。

  ②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3、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

  4、公司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5、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除开办费按实际发生额核算,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余均在其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第二十三条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费用划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一定的条件可确认为无形资产,予以资本化。

  第二十四条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按以下方法处理:

  1、本公司为筹集经营资金而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为购建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而发生的借款费用,在该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发生的,计入该项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的成本,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

  3、借款费用资本化政策:只要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用的借款,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流动性借款,符合条件的借款费用均可资本化,即该资本性支出确实占用银行借款的,包括流动资金借款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借款费用都可予以资本化。资本化范围为全部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存货等。

  第二十五条收入确认的原则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收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己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己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四)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己发生的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二、提供劳务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与费用的方法。提供劳务收入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三)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确定;

  (四)交易中己发生的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第二十六条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对所得税的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第二十七条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1、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本公司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编制范围。

  2、编制方法按财政部颁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执行。

  (1)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2)超额亏损的处理:子公司少数股东当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时,如果子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超额亏损冲减该少数股东权益。否则该超额亏损冲减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子公司在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损失之前,全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当期增加或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第二十八条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对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第二十九条政府补贴的核算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政府补助区分为与资产相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分期计入损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章会计核算内容和程序

  第三十条会计核算内容,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按发生的下列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三十一条会计核算要求,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第三十二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其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会计记录文字使用中文。对每项经济业务,必须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依据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填制会计凭证。

  第三十三条登记会计账簿,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写启用表,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逐笔登记,月底进行结账、对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十四条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说明书,按月编制会计报表,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按时报送。

  第五章财务报告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第三十五条财务报告内容:本公司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会计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股东权益变动表;

  5、有关附表。

  第三十七条会计报表附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3、重要会计政策的说明,包括合并政策、外币折算(含汇兑损益的处理)、资产计价政策、租赁、收入的确认、折旧和摊销、坏账损失的处理、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等。

  4、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包括下一会计期间内很可能导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的会计估计的确定依据等。

  5、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终止经营税后利润的金额及其构成情况等。

  ☆6、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7、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8、或有和承诺事项的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与事项》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9、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说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10、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前提议或宣布发放的股利总额和每股股利金额(或向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总额)。

  11、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第三十八条本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分为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是指月份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是指季度终了提供的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是指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的前六个月结束后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是指年度终了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

  第三十九条月度财务报告,除特别重大事项外,不提供会计报表附注。

  第四十条本公司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当地财政机关、开户银行、税务部门、证券监管等部门。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

  财政部门、开户银行、税务部门、证券监管等部门对于公司报送的财务报告,在公司财务报告未正式对外披露前,有义务对其内容进行保密。

  第四十一条财务报告的报出期限: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5天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120天内报出。财务报告的`报出期限须遵循相关规定。控股子公司的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8天内报到母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45天内报到母公司。

  第四十二条本公司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如占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虽然占被投资单位资本总额不足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原则、编制程序和编制方法,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公司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月份、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和编制人签名或盖章。

  第六章会计核算基础工作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第四十四条记账要求

  1、记账、填制原始凭证要使用蓝黑色或碳素墨水书写,不能使用圆珠笔(复写除外)和铅笔。所写文字必须符合国家的文字规范,不得任意造字和简化汉字。

  2、红色墨水在下列情况方可使用:

  (1)冲销原始记录数字;

  (2)划线改错;

  (3)结账划线。

  3、各种会计记录中的数字必须端正、工整、清晰、标准。

  4、各种原始凭证及会计记录不许涂改、挖补、乱擦或用其它方法消除字迹,所有改错与更正要按规定划红线注销原始记录,再在己注销记录的上方重新正确记录或按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5、各种会计记录中的签章必须齐全。

  第四十五条会计凭证

  1、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企业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的会计凭证。

  2、会计凭证分类

  (1)原始凭证:它是经济业务发生后的原始记录和书面证明,要求各部门、各环节凡是发生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或取得相应的原始记录凭证,明确经济责任,提供会计记账依据。它分为以下两种:

  A、自制原始凭证:是企业根据需要,自行规范填制的原始凭证,如入库形成入库单、商品调拨单等。

  B、外来原始凭证:是企业从发生业务的对方取得的原始凭证,如购货发票、运货单等。

  (2)原始凭证汇总表:将业务内容相同且数量较多的原始凭证,按要求汇总填制的凭证。

  (3)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按经济业务内容和应用的会计科目填制的凭证。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

  (4)记账凭证汇总表:将数量较多的记账凭证按各个相同的会计科目汇总填制的用以登记总账的凭证。

  第四十六条原始凭证的要求

  1、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凭证名称、填制日、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注明各联的用途,其中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3、外来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属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4、职工因公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还款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据,借款时不准白条顶库)。若从工资中扣款时,可不开收据,但必须写明应发数、所扣还金额、实际发放数等。

  第四十七条记账凭证的填制: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

  1、填制凭证使用会计科目应按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2、摘要栏的内容简明扼要,清晰可辨。下列几种经济业务摘要中应着重说明:

  (1)现金收付业务的收付对象和款项性质;

  (2)银行结算业务的结算方式、票据号码、结算对象及款项性质;

  (3)购货业务的供货单位名称及主要品种、价格、数量;

  (4)预收、预付款项的业务对象及业务内容;

  (5)预提、应摊销业务的提、摊期限及依据;

  (6)待决、待处理事项的责任单位(人)和原因;

  (7)物资内部转移业务的内容、对象、原因和发生时间;

  (8)物资内部转移业务的对象、品名和数量。

  3、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摘要内注明附有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部门共同负担的,应开出分割单进行结算。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4、记账凭证的编号按月依日期先后顺序排列。一组会计分录使用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应在顺序后面用分数形式编制分号。例如1号凭证有三张记账凭证编号应为11/3、12/3、13/3。

  第四十八条登记账薄

  1、登记账薄,必须依据经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记账。

  2、记账时,应将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逐项记入账内。

  3、账薄中书写的数字和文字一般只占格高的二分之一,上面要留适当空距,不要顶格。

  4、各种账薄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行。如果发生跳行、隔行、隔页,应将空行、空页划斜红线注销或注明“此处空白”字样,并由记账人员签名或盖章。

  5、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及时结出余额,没有余额的账户在余额栏内用“O”号表示。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逐日结出余额。商品(物资、用品)明细账须逐笔结出结存数金额。

  6、每张账页记满需转记次页时,须在最后一行摘要栏注明“过次页”,计出余额及需要计的发生额,并将计出余额等记入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其摘要栏注明“承前页”。

  7、记账时发生错误,应用单红线删掉错误的文字或数字,要求使删去的原有字迹可辩认,在划红线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并由记账人员在更正处盖章。对于错误的数字应全部划单红线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错误部分数字。文字差错可只划去错误部分进行更正。

  8、月度终了,记完账后都要办理结账,结出余额后,在下一栏摘要栏注明“本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月合计”,并结出当月各栏发生额合计数,在数字下端划单红线。季度终了,在当季每三个月月结的下一行摘要栏注明“本季合计”,并结出本季三个月度发生额累计数。年度终了,在第四季度季结的下一行摘要栏注明“本年累计”,并结出全年发生额累计数,在数字下端划双红线。

  9、对账。会计部门内部总账与二级、三级明细账之间应账账相符,涉及财产、物资的,须账实相符。现金账必须天天核对;银行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会计账与业务调拨、仓储管理、柜台实物负责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财产、物资、业务周转金等业务账、保管账、三级明细账、备查簿之间的账目,包括进、销、存金额及数量都应定期(每月)进行对账。在对账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更正处理。

  对逾期未收未付的商品、材料、款项以及各种悬账悬案,应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结清账目。凡实物保管负责人员变更,必须办理财产物资移交手续,明确经济责任,并与会计核对账目,结清手续。

  第四十九条原始记录的管理

  凡在本公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环节的单证,各种原始记录必须做到填写完整、传递迅速、汇集全面、反馈及时,要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

  财务部要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装订整齐、汇集全面、归档及时、妥善保管。资料的传递、交换应由交换双方签字认可。重要资料的移交由财务部经理监交。会计凭证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借用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

  第五十条财务稽核

  财务活动中的所有会计凭证、账务处理、报表编制,须经稽核审验,会计人员负责审核与自己经营账务有关的外来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设专人负责记账凭证审核,或交叉审核记账凭证。

  第七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五十一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

  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订稿)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5、会计电算化所存储在磁性介质或光盘上的会计数据。

  第五十二条会计档案的保管。财务部专门负责保管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类别、按顺序立卷登记入册,移送公司档案室保存。当年的会计档案,在年度终了后,由财务部门保管一年,第二年由财务部门编制清册移交档案部门保管,会计档案的移交,应编制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按移交清册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各执一份。

  第五十三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十四条会计档案的调阅

  1、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调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调阅入库档案,应办理相关借用手续。

  2、公司内各部门因公需要调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经财务部经理同意,方可办理相关调阅手续。

  3、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调阅会计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同意后,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详细登记调阅会计档案人员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查阅理由、会计档案的名称、归还时间等。

  4、调阅会计档案一般不得携带外出,若确实需要将调阅的会计档案携带外出,必须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同意,填写借据,办理借阅手续后,方能携出,并在约定的限期内归还。

  5、若需要复印会计档案时,应经财务经理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复印。

  6、查阅或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图画、拆封和抽换。

  第五十五条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转交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交人签字或盖章。

  第五十六条财务部档案的内部移交。财务部各岗位人员根据业务性质和需要制作的符合管理规范的各项会计档案,按规定期限移交保管人。

  1、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2、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3、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资料,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4、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经理监交;财务部经理交接,由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5、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6、财务部经理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7、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8、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资料,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9、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财务部经理或者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章会计电算化

  第五十七条会计电算化工作。公司为了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开展会计电算化工作,采用通过评审的会计核算软件,按规定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进行成本核算、编制会计报表。操作员应按核算方法和程序进行操作,建立会计电算化内部管理制度,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开展。

  第九章其他管理

  第五十八条发票管理及使用的规定

  1、发票系指在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同时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

  2、公司使用的发票,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作为发票管理员。发票管理员凭税务机关核发的“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局申请领购所需发票,并设立发票领用登记簿。

  3、公司各部门所需发票由部门专管发票人员到财务部发票管理员处申请领取。每次领发票时,必须将开具完的发票存根联按其系号完整如数地交回公司财务部票管员处,经票管员检查、核销后方可领取所需发票。

  4、发票仅限公司相关部门在营业、劳务收入等方面使用,不准代他人开具,更不得将发票借、出售给他人使用,否则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5、开具发票须用复写纸套写法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对开错而作废的发票联不得撕毁,必须整套的保存在发票的存根上,不得撕毁,并加盖“作废”章。

  6、凡违反发票使用规定者,按税务局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五十九条费用报销程序:

  1、经办人持有效的原始单据,按财务部要求分类贴好附于费用报销单后,经部门经理和公司领导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报账。

  2、财务审核无误后,会计编制会计凭证、出纳办理收付款手续。

  3、差旅费报销管理,见专项规定。

  第六十条办公用品的管理

  1、购买:按批准的购买计划,经办人从财务部领款购买后,交部门验收、签字,同时登记实物明细账,发票及验收单交财务部门记账,结清账务。

  2、领用、发放:财产管理部门按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领用手续后,发给办公用品,同时登记实物明细账。

  3、财务部根据收到的购买计划及有关单据、发票、领用单等单据,进行账务处理,并定期与财产管理部门的实物明细账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第六十一条财务开支审批权限规定依据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各项条款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9

  资产的定义:

  1、分公司的各项有形资产根据其价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资产取得方式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是指价格在两千元以上且使用时间超过一年或价格在两千元以下,但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交通工具、办公用品、通讯设施等资产,包括利用分公司费用等购置的。

  3、低值易耗品指单位价值在两千元以下或单位价值超过两千元但使用时间不到一年的各种资产。

  资产分类:

  不论固定资产还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进行分类:

  1、交通工具,指汽车,摩托车等代步工具。

  2、通讯设施,指传真机,电话机等通讯工具及设施。

  3、办公设施,指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摄像机、办公家具等。

  4、工具备件,指维修用工具、备件等。

  5、生活设施,指用于员工日常生活的各种生活设施,如冰箱、微波炉等。

  6、其他资产:不属于以上几类的其他类型的各种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

  1、折旧方法:

  分公司的各类固定资产均按’“平均年限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2、折旧年限:

  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规定公司资产的'折旧年限为5年。

  3、资产的变更:

  资产变更指固定资产的转移,变卖,报废等。所有分公司资产的转移、变卖、报废等必须报总公司批准后才能处置。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现金使用,管理明确使用范围,加强财务监督,根据经济法规和总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任何部门、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统一管理财务收支。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五条 现金的收入、支出保管仅限于出纳人员负责办理,非出纳人员不得经管现金。

  第二章 现金收入管理

  第六条 公司各部门的现金收入须及时送交财务部报账,严禁各部门、货场、门市截留收入或坐支现金。

  第七条 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 ,财务部收入的现金、结算票据应及时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现金。

  第八条 出纳人员从银行中提取现金,当填写“现金支票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提取。

  第九条 收取的代收款专户存储。

  第三章 现金支出管理

  第十条 公司大额款项及重要的经济事项的支出,原则由部门主管、分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经财务审核方可支付现金。

  第十一条 现金付款业务应当依据公司的有关制度经过批准,须有经过复核会计人员复核的原始凭证,有经办人签字和符合审批权限的负责人员审核批准,并填制付款凭证后,出纳才能付款,并在付款凭证上加盖 “付讫”戳记后入账现金付款所附的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凭证,付款内容真实、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未经复核的会计复核,或违法、违规、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出纳人员必须拒绝付款,否则由出纳人员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下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1、公司业务相关的运输费、广告费。

  2 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副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

  4、司机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以及小型维修费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因公外出人员携带必要的现金要填写借款单,并由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支付外出人员。外出人员返回后应在当月15日或25日前报销,不允许长期借款否则会在工资中扣除,并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再借款的原则。财务会计在报销时必须按规定标准支付,同时,认真核实车船票和住宿费,检查发票是否注明每天每人住宿标准,未注明和发票填写项目不全及超标准住宿的不予报销,另对参加培训和开会的人员,要有培训和开会通知的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代收款的现金不能挪用。

  第十五条 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的严禁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及空白支票。

  第四章 备用金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按核定标准设立备用金,不包括在库现金限额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备用金的,应报总公司机关领导审批并报财务执行。

  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代收款出纳每人实行5000-20000元备用金,客服部的备用金10000-20000 元。

  第五章 库存现金管理

  第十八条、库存现金限额原则上以满足总公司机关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一般在50000-100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并对每周二、周三适当增加现金库存。

  第十九条、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应由公司专车前住,否则出现的损失由出纳人员负责。

  第二十条 库存现金、现金支票及转账支票由出纳人员保管,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出纳应将各种结算凭证及金融券物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应打乱密码,钥匙随身携带,人离门锁,防盗防失保险柜密码:出纳人员应将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止他人利用出纳人员调转或更换使用新的密码。对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公司应指定两个专人分别保管。

  第二十二条 调动岗位,新出纳人员对库存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账实相符,出纳人员发现账款不符应及时报部门经理并追查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三条 财务经理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若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做出处理。主管会计应经常与出纳核对库存现金情况,重点放在账款是否相符、有无白条抵库、有无私借公款、有无挪用公款、有无账外资金等违纪行为。

  第二十四条 每个季度财务负责人至少会同主管会计抽查一次库存现金,对差异情况进行分析,形成库存现金盘点报告,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五条 严禁私人借用公款,严禁白条抵库,更不得挪用现金。

  第二十六条 财务室不准替私人存放现金,防止发生意外 。

  第二十七条 财务室金库实行晚上值班制。

  第二十八条 代收款出纳在前往工作地点途中,司机监负保安职能,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六章 银行账户管理

  第二十九条 财务科应严格按照银行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开立存款账户,并由出纳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 出纳应不定期或定期与银行对账,并于每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数额相符若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一条 不准擅自租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业务。

  第三十二条 对网上银行的支付须经两人以上确认才能支付款项。

  第七章 账目管理

  第三十三条 财务部应按照国家财政部规定建立日记账。出纳在电算化中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严禁登记总账。

  第三十四条 出纳在根据业务票据,编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时,做到账目日清月结,确保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 出纳应予每月月末核对未达帐项,并及时催查清理。

  第三十六条 记账时应再一次严格审核凭证,严禁用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登记入账。

  第三十七条 出纳与会计应定期于每月15日、25日结账日核对现金、银行日记账与总账,确保账账相符。

  第八章 处罚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

  第三十九条 凡超出规定范围内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除给有关财务处分外,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纪金额10%~30%的罚款。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经公司批准通过后执行。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决议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筑装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细则遵照有利于国家,有利于社会,有利于企业,有利于职员的企业宗旨,是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最高准则,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本办法的.实施经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财务部门实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经济行为的审计经监事会授权,由公司审计部门或聘请中介审计机构实施。

  第四条公司下属各分支机构,各门店有关财务管理细则,不得与本细则相违背,如有违背均以本细则为准。

  第二章财务部门职责

  第五条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商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财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贯彻实施本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条根据会计核算原则,组织好公司的财务核算,包括购进、存货、往来、货币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长期投资、费用工资、税金、利润及利润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帐、记帐、算帐、结帐、对帐。

  第七条及时,完整,准确,真实编制月报和年报报表。

  第八条及时编制公司各门店,下属分公司的经济效益考核表,为计提工资和资金提供财务依据。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2

  1、目的

  规范各经营单位的预算管理,增强计划组织和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发挥预算的规划、控制、激励功能,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协同。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所有中心部门及实质控制的子公司。

  3、管理职责

  3.1 预算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财务总监任副组长,副总经理、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负责审议公司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审批确定目标分解方案;负责组织召开预算平衡审议会,提出修改与调整意见;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内、超预算和预算外事项进行审批控制;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协调各部门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调整事项的决策和审核;预算考核意见的审核;其他相关事项。

  3.2 预算管理部:财务部执行预算管理部的职责,预算管理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子分公司、部门预算的编制;根据预算编制方针,对子分公司、部门编制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协调和平衡、汇总后编制公司的预算案,并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根据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汇总和分析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编制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3.3 预算执行机构:由预算责任中心执行,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编制业务计划和年度预算,报相关部门审核;执行和控制预算委员会下达的预算;定期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制度,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协调本单位或部门内部资源及单位或部门之间的预算关系。各运营单位应设立专(兼)职人员进行预算的编制、跟踪及分析评价。

  3.4 预算监控机构:由审计部执行,其主要职责包括: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预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编制分析报告,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对预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5 预算考核机构:预算考核小组,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会同预算责任单位确定预算考核指标,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根据各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由各具体负责预算指标考核、评价部门,出具预算指标达成结果和意见,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4、定义

  4.1 全面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是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及全员参与的预算管理。

  4.2 预算责任中心是根据各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在预算总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作用和职责划分的,承担一定责任并享有相应权力和利益的企业内部单位,是预算的责任主体。

  5、内容

  5.1 全面预算的管理原则

  5.1.1 统一规划原则。预算目标由公司总部统一规划,并与公司总体的经营目标一致,各级预算单位必须服从于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5.1.2 分级管理原则。预算目标经过逐级分解后实行分级管理,下达的预算指标由各级运营及管理单位负责落实,各单位对各自归口的业务编制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负责,公司统一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

  5.2 全面预算的期限与效力

  5.2.1 预算期间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编制执行。

  5.2.2 预算编制期,指预算实际编制的时间。预算编制期为每年10月-12月。

  5.2.3 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具有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以确保预算的权威性。

  5.3 预算编制的内容

  5.3.1 预算编制的原则: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5.3.2 预算的类别

  预算分为业务预算和财务预算两类

  1) 业务预算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材料采购预算、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单位成本预算、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预算等;

  2) 财务预算主要是指资金筹措和使用的预算,包括现金预算、长期资本支出预算、长短期借款预算、预算会计报表等。

  5.3.3 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一XX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内容

  5.3.4 预算编制的程序

  采取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并反复修订、平衡、调整的方法。预算编制的流程详见附件二XX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流程。

  1) 准备阶段:在编制下一预算年度预算之前,预算管理委员会组织各预算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预算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的执行情况资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预算年度的发展趋势,预测下一预算年度预算的总体情况,测算并调整制定预算的有关指标数据。

  2) 目标下达:董事会根据战略规划确定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将预算目标具体分解到各预算单位,包括销售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等,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预算管理部下达各部门。

  3) 编制上报:各预算单位在下达的预算指标范围内,按下发各业务系统预算编制指引和编制计划要求,编报本单位的财务预算方案;

  4) 审查平衡:财务部将各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在审查、平衡过程中,预算管理层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各有关部门予以修正,最终形成财务预算定稿上报审批;

  5) 审议批准:经审查平衡的财务预算由预算管理委员会核准,最后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6) 下达执行:经批准后的财务预算方案由预算管理部发布,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遵照执行。

  5.4 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分析

  5.4.1 执行部门:各预算责任单位是预算的执行机构; 各预算责任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是预算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具体业务负责人对预算执行负主要责任。

  5.4.2 预算控制主要体现在预算审批方面,具体详见附件三XX公司年度预算控制的流程。

  5.4.3 执行控制原则:先算后花,先算后干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得突破预算指标(包括预算项目、金额和数量);如果客观环境、内部条件以及公司经营计划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突破预算的执行预算外审批程序;预算结余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5.4.4 预算分析 :月末各责任中心应编制月度报表,列明预算执行情况;财务部进行汇总分析,编制预算分析报告,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信息。预算分析报告应包括:进度分析(累计计算并汇总各月完成预算情况,以收入预算完成进度为起点分析成本和费用进度,为调整计划和控制提供指导),业绩分析(根据各部门预算完成情况,通过差异分析的方法,评价部门业绩,为考核提供依据),改进措施(各级预算管理机构根据预算分析报告,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各项不利差异的改进措施,以及有利差异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措施)

  5.5 预算的调整

  5.5.1 预算调整的原则

  1) 不随意调整原则: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具有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以确保预算的权威性;

  2) 内部挖潜原则:当不利于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出现后,应首先通过内部挖潜或采取其他措施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3) 积极调整原则:当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积极主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以保证预算方案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5.5.2 预算调整的条件

  1) 董事会调整公司发展战略,重新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2) 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竞争对手和国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调整有关预算指标;

  3) 公司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4) 发生不可抗力;

  5) 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认为必须调整的其他事项。

  5.5.3 预算调整的方式

  1) 定期调整:每季度20日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责任中心负责人参加的预算分析协调会,讨论预算调整事宜。

  2) 不定期调整:公司外部环境、内部条件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根据情况随时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5.5.4 预算调整的类别

  1) 自上而下: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全局性重大变化,经董事会协商一致后,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董事会提出预算调整意向,审计预算部编制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大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大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2) 自下而上: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局部重大变化,而且符合预算调整条件的,可以由各责任中心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预算调整申请部门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交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预算管理部审核;预算管理部审核后,提出调整建议,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大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大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5.6 预算的考核评价

  5.6.1 预算执行按月份进行评价,考核奖惩按具体考核制度周期执行。

  5.6.2 财务、审计部监控预算执行情况,组织进行预算差异分析,找原因,落实责任归属,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预算执行的考核意见。

  5.6.3 各责任单位的预算数据指标完成评价结果由财务部门出具, 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预算管理委员会依据预算执行结果及相关意见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执行考核。

  5.6.4 人力资源部接收审批后的预算执行结果及意见,依据《XX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业绩考核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奖惩。

  6、其他与本制度相关的说明与要求

  6.1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6.4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修改和解释;此前有关公司对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及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 结合集团企业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二章 财务预算基本内容

  第三条 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 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五条 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 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条 企业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

  第三章 预算组织分工

  第七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企业应设立财务预算委员会或指定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八条 财务预算委员会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九条 财务预算编制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负责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报告;负责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等。

  第十条 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 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委员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企业是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经营层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现金流量、经营成果和各项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业董事会的检查、考核。其企业主要 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公司对公司所属企业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各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必须上报公司总部审核批准。

  第四章 财务预算的编制

  第十二条 预算编制是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结果。财务预算编制要在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编制方针指引下进行。

  第十三条 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 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 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 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十四条 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第十五条 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企业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营业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 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具体要求编制。

  第十六条 资本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第十七条 筹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人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债券以及对原有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企业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发行债券审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

  企业经批准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应当根据股票发行计划、配股计划和增发股票计划等资料单独编制预算。股票发行费用,也应当在筹资预算中分项作出安排。

  第十八条 财务预算主要以现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形式反映。企业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和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进行编制。

  第十九条 企业财务预算可以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同时在编制时,为确保预算的可执行性,可设立一定的预备费作为预算外支出。

  第二十条 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 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

  财务预算编制结束后,于当年11月底前将财务预算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经审查、汇总、平衡后批复各企业执行。

  第二十一条 预算的编制日程:年度预算的编制,自预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 日开始至11月25日全部编制完成, 并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实财务预算指标。各企业要依照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编排预算,并制订详细的编制日程和要求, 确保财务预算的顺利编制。

  第五章 财务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差异分析

  第二十二条企业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控制方法原则上依金额进行管理,同时运用项目管理、数量 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当将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 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强化现金流量的财务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销售或营业、生产和成本费用预算,努力完成利润指标。一般情况下,没有预算的, 要坚决控制其发生。对费用预算实行不可突破法,节约奖励,且预算项目之间原则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条 在日常控制中,企业应当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月度计划和成本费用的定额、定率 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各预算管理职能部门都要相应建立财务预算管理簿,按预算的项目详细记录预算额、实际发生额、差异额、累计 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第二十七条 在管理过程中,对纳入预算范围的项目由预算执行部门负责人进行控制,预算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并逐步借助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预算外的支出由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条 企业必须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 要求各预算执行部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财务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 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部门查找原因, 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预算差异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 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二) 对差异额进行的分析;

  (三) 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利用财务报表监控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及时向预算执行部门、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提供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企业财务预算目标的影响等财务信息, 促进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六章 财务预算的调整

  第三十条 下达执行的年度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 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十一条 提出预算修正的前提。当某一项或几项因素向着劣势方向变化,影响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时,应首先挖掘与预算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的潜力,或采取其他措施来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财务预算修正申请。

  第三十二条 确需调整的财务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部门逐级向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 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幅度。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审报公司总部确认后方可下达执行。

  第七章 财务预算的专评与激励

  第三十三条 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或者 经理办公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财务预算完成情况和财务预算审计情况对预算执行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 财务预算的考评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整个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系统进行考核评价,即对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二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与评价。财务预算考评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 人人肩上有指标,项项指标连收入 。

  第三十五条 预算考评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要结合企本业济经责任制考评求要,制定考评细则。考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二) 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评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三) 时效原则:预算考评是动态考评,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及时进行;

  (四) 例外原则:对一些影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产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灾害等,考评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五) 分级考评原则:企业预算考评要根据组织结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

  第三十六条 为调动预算执行者的积极性,企业可以制定激励政策,设立经营者奖、效益奖、节约奖、改善提案奖等奖项。

  第三十七条 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财务预算审计,纠正议批准,重大的调整应提交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并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维护财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财务预算审计可以全面审计或者抽样审计,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组织不定期的专项审计。

  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管理部门应当形成审计报告,直接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作为财务预算调整、改进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考评的一项重要参考。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自 年月日起执行。以前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九条 企业可以根据本制度及本企业管理需要拟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3

  前 言

  经研究同意物业管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运营模式。为适应公司的发展方向,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理财行为,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一、财务管理的基本职能

  物业财务管理是物业管理公司资金运行的管理,在资金运行过程中包括整个物业经营、出租、管理服务收费等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收入和分配,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增源截流,使物业不断保值、增值。

  二、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

  做好各项财务收支预算、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资金使用上各项支出要妥善安排,严格控制,注意节约,防止浪费,维护和有效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会计核算基本原则

  主要的经济来源是租金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通过财务活动加强经济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集团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记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四、实行财务监督机制

  实行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服务必须根据有关的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对公司预算开支标准和各项经济指标进行监督,使资金的筹集合理合法,确保资金分配合理,使投资者获得效益。同时亦及时合理上缴各项税费,向投资者作出明晰的信息反馈。

  五、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1、财务会计每年的1月20日前编制本年度的财务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年度财务预算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公司的所有财务收支应严格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对超预算的支出,找出原因,须报董事成员批准。

  六、实行“财务双签”的财务签批制度

  公司实行"财务双签"的财务签批制度,严格实行总经理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经理责任制。物业管理公司经理为所属部门的第一负责人,总公司财务部为财务签批人,所有款项支付时必须经董事成员签字才能生效。因故不能签批时,可委托或授权其它人代签。

  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会计人员

  1、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设立财务部。总公司财务部对财务管理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财务部的主要职能,执行和落实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公司财务部设会计、出纳、收款员、财产物资管理员等相关岗位,全面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核算工作。

  3、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由集团委派。对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其考核工作、工资晋升、奖励与处罚、工作调动等由集团财务部管理。

  4、财务人员应参与并拟定公司的财务预算经营计划、考核和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5、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正确核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维护财经纪律。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6、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要办好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不得离职。

  7、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 财务核算的一般原则

  1、会计核算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季度与月份均按公历时间确定。

  3、根据国家会计制度、行业特性的要求,对外统一会计报表,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4、会计记帐方法采用复式记账法,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

  5、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6、会计核算依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所确定,对各种会计处理方法必须前后一致,具有可比性。

  7、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凡应属于本期收入和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支付,均可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即使其款项已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收入和费用处理。

  8、各种会计记录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拖延积压,会计处理必须清晰、简明、易懂,对于复杂的经济业务应用规范文字加以表述,便于理解、检查和利用。

  第四章 财务预算管理

  1、财务预算管理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做好财务预算管理基础工作,认真编制财务预算,分析预算与实际的差异,保证公司经济活动按计划进行。

  2、财务预算管理的基本任务:做好财务预算、分析、检查工作,根据财务预算依法筹建、使用资金,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3、财务预算的编制

  (1)、财务预算是以货币等形式展示未来某一特定期间内企业全部经营流动的各项目标及其资源配置的定量说明。即在预测与决策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目标和内容以计划的形式具体地、系统地反映企业未来的收入、成本、现金流入与流出,便于有效地组织与协调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完成企业的既定目标。

  (2)、财务预算内容:

  (2.1)、收入预算。收入预算是编制利润预算的基础。根据企业经营目标遵循以收入定费用的原则。

  (2.2)、费用预算。管理企业过程中所发生的经营费用,应编制经营管理费用预算表、财务费用预算表、折旧预算表和税金预算表。

  (2.3)、现金预算。列示预算期内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情况,以保持现金收支平衡,并合理地调配现金资源,应编制现金预算表,固定资产购置计划表、收入预算表。

  (2.4)、利润预算。利润预算是以货币形式综合反映预算期内企业经营活动成果的利润计划性。

  (2.5)、资产负债预算,为反映企业预算期内期末财务状况的全貌,编制资产负债预算表

  (2.6)、财务状况预算。根据各种形式的收入和费用的预测,综合预算企业未来经营实现状况并检验预算期内经营预算结果,适时向决策者提供有效的控制经营活动的信息分析资料。

  4、财务预算编制方法:采用滚动预算法,以一个会计年度为一个预算期。

  5、 财务预算编制程序:

  (1)公司财务部编制单位的财务预算,形成财务预算初稿。

  (2)将财务预算初稿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执行。

  6、编撰财务预算时间:单位年度预算应于每年元月20日前完毕。

  第五章 资金管理

  1、公司的资金来源包括所有者权益和负债两大类。公司筹措资金的方式可以是货币资金,也可以是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形式,但后者原则上不超过注册资金的20%

  2、建立资本金保全制度,保障所有者权益。

  3、货币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的制度,公司在银行开设银行帐户(基本账户、一般账户),预留印鉴必须加盖公司财务章、公司法人代表私章,未经批准各部门一律不准在银行开设帐户。

  4、公司财务预算计划内的各部门的费用支出,其数额超过一定标准的应通过总经理审批,预算外的费用支出均需通过总经理审批。

  6、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资金管理,每月对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不合理占用及闲置资金,经报董事成员批准后统一调度。

  7、公司实现的租金收入、物业有偿服务管理费收入一律存入公司的基本帐户,根据经营状况资金的需要量定期从基本帐户支付。

  8、 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的管理,保持适度的债务规模和合理的资本结构,减少公司的经营风险。

  第六章 货币资金和往来结算管理

  1、 货币资金由出纳人员负责管理

  (1)、出纳人员负责办理公司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签章的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截记。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每天下班前将限额内现金存入保险柜,不得以“白条”抵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4)、严格签发空白支票。特殊情况需签发不填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经董事成员、财务总监批准,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本上签章,并向领用人说明期限。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截,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办理挂失手续。

  (5)、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

  (6)、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业务,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帐, 当日的收支款项必须当日入账,并结出余额。每日终了,现金账面金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每月终了,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账单上余额相符。如有差错,要及时查找处理。

  (7)、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8)、出纳人员不得监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本的登记工作,以及审核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不得编制记账(收、付)凭证。

  (9)、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劵。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劵,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和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给他人。

  (10)、保管有关印章(印章必须分管)、空白支票、汇票。

  (11)、出纳人员按分工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12)、空白支票及汇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本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兑现手续。

  (13)、负责与开户银行的业务联系,收送支票、汇票、托收、信汇、电汇、对账单等,并负责向各责任单位转发、转收。

  2、往来款项结算的管理

  公司的往来款项包括: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其它应收款、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等。

  (1)、公司严格控制应收物业管理费的数额和收回时间,对长期不能收回的,指定专人,查明原因,积极催收;

  (2)、公司按照下列要求对应收管理费进行管理;

  (2.1)、认真作好应收管理费的日常更新工作;

  (2.2)、加强对应收管理费的催收,并将应收管理费的催收作为经营业绩考核的指标之一;

  (3)、垫付员工的各种款项,应按规定及时在职工的工资发放时扣回。

  (4)、公司建立票据的登记保管工作,加强对票据的回收管理及开具。

  第七章 申购物品及存货管理

  1、对日常批量采购物品实行先申购后报账的续级报批程序,需要购置物品物料时由部门经办人办理申请报批购置手续,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送呈财务主管复核,报经物业管理经理同意,经总公司财务部审批,方可提交采购部购置。

  2、采购部根据物管的申购单购买物品,严格把好质量价格关,做到货比三家,并办理货物入库手续,账单报销将申购单、入库单、发票等单据根据以上报批程序办理。

  3、公司的存货管理由物管中心专人负责,对存货的采购、入库、出库及日常管理制定相关制度。

  4、存货的购入必须执行预算计划,先写申购单,必须注明申请部门,申请原因,物品名称,单价,金额,选择公司及联系方式等,申请人签名。程序为先报会计审核,再报物业经理审批,然后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批,董事成员签字批准后方可组织采购。

  3、存货入帐计价

  (1)、购入的存货按照进货原价加上运杂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加工整理费用等计价:

  (2)、自制的存货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

  (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5)、盘盈的.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

  (6)、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4、 存货发出计价:采用加权平均

  5、由物管中心财务部兼并仓库记账,加强对实物的管理。仓管记账必须根据采购员提供的发票帐单,认真清点,核对数量(重量),填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

  6、存货发出必须填写出库单,填明用途、数量、名称、规格,经审核批准,经办人、主管、仓管记账签字手续齐全方能发货,对于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发出,必须按定额发放。

  7、 公司建立严格的存货清查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清查盘点。

  8、 在清查盘点中,发现盘盈盘亏时,应查明原因,经公司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批准后分别处理。

  9、要加强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并设立"专用低值易耗品"备查薄,低值易耗品可采用分次摊销法。

  第八章 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的使用部门是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要制定相关的制度。

  2、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主要办公工具及其它设备等。

  3、固定资产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1)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

  (2) 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4)在原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4、固定资产实行分级归口管理,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落实到部门、个人。各部门对所管理的固定资产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查。

  5、固定资产的折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残值率为5%。

  6、固定资产购置

  (1)对于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要建立严格的入库及领用保管制度,由物管中心、使用保管部门、购置部门会同验收。

  (2)对于建设安装的在建工程,在全部工程完工后,财务人员应按工程的实际支出作为入帐价值,按财务制度的要求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7、固定资产的盘点。

  (1)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清查。年终清查由仓管员、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实地盘点。不定期清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进行。

  (2)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报批后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其估计净值计入营业收入;盘亏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过失人及保险集团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8、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的内部转移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管理详细内容参见《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九章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的管理

  1、无形资产阶级计价原则:

  (1)、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数计价;

  (2)、对于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3)、外单位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4)、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所附单据或参照市价计价。

  (5)、商誉的计价应当经评估机构确认,除公司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帐。

  2、无形资产按下列规定进行摊销;

  (1)、专有技术按15年平均摊销;

  (2)、土地使用权按30年-50年平均摊销;

  (3)、其它按10年平均摊销。

  3、公司接收、购入、转让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4、其它资产按下列规定进行摊销

  (1)、 租赁费按6年平均摊销;

  (2)、装修费按5年平均摊销;

  (3)、开办费按5年平均摊销。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1、公司将一切经营性开支按其性质正确划分为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支出。费用必须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限。公司按期核算所耗费的实际费用,不得以计划、定额、估计费用代替实际费用。

  2、费用的计价方法,必须前后一致,一经确定,不得任意改变。

  3、经营费用实行预算定额进行管理。

  公司的相关经营费用在预算内公司掌握使用,超过预算的相关费用须经集团公司董事成员批准后方可使用。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4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现金管理制度,熟练掌握收付办法和手续。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正确和完整性,保证内容真实、手续完备。

  3、记账凭证的填制要准确反映经济内容的主体,正确运用会计科目和记账规则,做到摘要简明扼要,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4、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办理收付款业务。对于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或领导同意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凭证上加盖收、付讫戳记或出纳人员名章。

  5、根据办理完毕的'记账凭证,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当日余额,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6、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库存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保证安全。不得以“白条子”充抵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库存现金与账不相符时,应及时报告领导查明原因。

  7、不准“坐收坐支”现金,做到“收到解交”、“支则提取”,不套取现金。

  8、做好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对各项借款要定期清理催收。做到一事一借一报,对同一人的现金借款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9、按时发放奖金福利及学生的奖学金、生活补贴、勤工俭学等费用

  10、做好学生的收费及欠费管理工作。

  11、认真做好基建总账的记账、报账工作,按时编制和报送报表。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5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更好的贯彻《会计法》,正确行使会计人员的职权,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使本公司的财务活动做到有章可循,职责分明,参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运用合理合法的经济核算,通过增收节支的原则,加强财务计划管理,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三、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由指定股东直接领导,工作人员配置为主办会计、出纳(销售会计)。

  四、财务部的职能是:

  (一)向公司负责,向所有股东负责;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三)负责制订公司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稽核审计等有关制度,并督促各项制度的实施和执行;

  (四)协同公司领导共同组织编制公司年、季度成本、利润、资金、费用等有关的财务指标计划,定期检查、监督、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结合经营实际,及时调整和控制的实施;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填制凭证、等记账薄、对账和报账等日常会计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六)负责流动资金的管理,合理的、有计划的调整占用资金;

  (七)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购建转移、报废等财务审批手续,正确的计提折旧,会同行政部做好盘点清查工作,并提出日常采购、领用、保管等工作建议和要求,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八)负责公司产品成本的核算工作,正确分摊成本费用,制定适合公司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核算方法,指导各核算单位正确进行成本费用及内部经济核算工作,力争做到成本核算标准化,费用控制合理化;

  (九)定期编制年、季、月度财务会计报表,负责编写财务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报告,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经济运行分析会,总结经验,找出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提出经济预警和风险控制实施,预测公司经营发展方向;

  (十)负责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账,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及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等重要票据;熟练掌握、领会有关财政税收政策,合理筹划纳税,按时上交税款;

  (十一)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和会计稽核工作,加强会计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财务收支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

  (十二)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十三)注重会计人员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推动会计工作现代化管理进程;

  (十四)认真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工作岗位职责

  一、主办会计职责

  (一)协助财务负责人完成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执行工作;

  (二)负责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的审核,严格控制成本;

  (三)负责会计凭证的填制、审核、编号、装订和保管工作;

  (四)负责各类明细分类账和总账的登记、核对好保管工作;

  (五)协助、监督出纳现金盘点工作,确保现金帐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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