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的制度

时间:2023-01-21 13:20:02 制度 我要投稿

环卫的制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环卫的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环卫的制度15篇

环卫的制度1

  一、清扫保洁人员必须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勤勤恳恳,按时完成清扫保洁任务。

  二、清扫保洁人员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个体摊点、食堂、门市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要文明规劝,主动清扫;有蛮不讲理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以取得妥善解决,不可擅自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三、道路清扫坚持一把扫帚扫到底的原则,实行8小时作业制,(早7:30前、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0至5:30)两班作业。

  四、路面必须达到“四无、六净、二不”标准,(四无:路面无落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杂物;无积水;无人畜粪便;无各类垃圾漏收堆积;六净:路面净,下水口净,人行道净,树坑墙根净,绿化带净,垃圾容器净;不丢堆、不漏段)。

  五、上岗时,必须着标志服,服从管理,作业期间要时刻注意来往行人和车辆,确保自身安全,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六、垃圾及时入桶,不得随意堆放,乱丢;责任区内设置的`果皮箱、垃圾桶要及时进行清掏、擦洗,保证周围干净整洁。

  七、爱护公物,对统一配发的工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损坏,时刻保持工具完好无损;着标志服时必须保证干净整洁,严禁着陈旧脏烂的服装上岗。

  八、要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确保上班时间要在岗,在岗期间有作为。

  九、注意事项

  1、全体环卫工人要接受办事处、城监中队及居委会干部的领导,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如果不服从领导和指导者,城监中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经济处罚。

  2、城监中队每天按时清理卫生。如有病、事假者,要先与城监中队主申请,并找好代班保洁员,如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环卫工人工作期间不得汹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的闹事、上访,不得参加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违纪活动。

  4、环卫工人如因保洁工作做的不好而在卫生检查,评比中失分,办事处将依情进行处罚,其罚款将做为年终环卫工人福利用款。

  5、保洁车辆不允许外借和超载,如发现办事处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如车辆及保洁工作丢失者,根据车辆实际情况,折旧赔偿。

  6、一年中,新保洁车和车辆维修费为50元(包括更换零件),旧保洁车辆维修费为120元(包括更换零件)超支部分自付,在规定内的维修结余款归个人。

  7、环卫工人必须准时参加城监中队召开的环卫工人工作会议,必须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城监中队请假。

  8、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内被发现无故旷工者,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发现第二次处罚5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如有三次以上无故旷工者处罚50元以下罚款

环卫的制度2

  1、车辆管理按照“统一”的原则,特车队要建立全站车辆台帐。

  2、车辆外借时,必须经站长同意,方准出车,车辆超出辖区,必须经局领导、站长同意,方准出车。

  3、车辆驾驶员,任何时间不准出私车,有事必须提前请示领导,如发现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的驾驶员,按照奖罚规定处理。

  4、车辆驾驶员,定车定人,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外借他人驾驶、串开车辆。

  5、车辆驾驶员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行车路线、行驶里程,收车后特车队设专人进行核实。

  6、车辆驾驶员不允许私自脱线或改变工作任务。

  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汽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驾驶员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检查、完成初级保养和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养知识。

  3、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或总成时,必须报告上级领导,以旧换新,经专业维修人员鉴定后方可领取或购买,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节,按奖罚规定处理。

  4、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操作工临时安排。

  5、设备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6、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

  现有环卫车辆油耗标准

  经多次驾驶不同型号的环卫车辆往返龙工作固定路线进行公里和用油量测算,确定目前线路运行的垃圾运输车百公里油耗标准,各车辆油耗均按实际核定为准。参考上面油耗标准做为发放节油奖励标准.

  环卫车辆驾驶工作流程

  1.按时上班

  2.车辆出车前安全检查

  3.接受出车调度安排,明确行车路线和工作任务4.随车环卫人员明确分工安排到位

  5.到达垃圾转运站,按安全规范流程操作,对行驶路线,6.里程,车辆情况,垃圾清运地点,时间等配合垃圾中转站如实做好记录

  7.出车任务完成,及时回到车队交接待命,调度单和行车记录上交主管人员保管,按照车辆管理制度及时进行检查,确保车辆保持正常安全工作状态,无异常。

  8.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清洁检查,并保证车辆停放在指定安全位置,确保车辆熄火上锁方可离开。

环卫的制度3

  一、负责环境卫生及镇区街道市容市貌管理,落实各种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二、协助上级落实每周、每月工作计划及规划工作。

  三、负责环卫工人的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考勤并落实考核制度。

  四、负责环卫工人的调配、管理、考核、加班核实工作。监督员工的'请销假情况。

  五、合理安排环卫职工的工作量,保障清扫工作的正常完成。

  六、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教育员工努力工作,取长补短,发扬奉献精神。

  七、顾全大局,安排落实各种临时性、突击性任务。

  八、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卫的制度4

  一、绿化目标

  1、因地制宜栽种花草树木,做到终年常青常绿,管理好花草树木,无攀折、践踏、死亡现象。

  2、提高护养种植业务水平,达到校园内一年四季常青常绿。

  二、绿化职责

  1、由少先队队协助学校负责全校花、草、树木种植与管理,由班级负责定期浇水、治虫、修剪,做到草坪内无杂草,树木无枯枝。

  2、绿化地包干到各个班级,实行班级绿化管理责任制,谁栽种谁管护职责,如有践踏、死亡及时弥补。

  3、花园管理必须达到:植树、种花、种草要保证达到规定的成活率;整枝、抹芽要及时;一旦发生病虫害,要及时防治,注意喷药安全,确保校容校貌的.整洁、优美。做到无死枝、枯枝、造型新颖,花大叶肥,草茂叶盛,整体观赏效果明显,保持当年植树种草成活率达95%以上,老树保存率达99%以上;绿化设施完好无损。

  三、绿地养护、保洁规范要求

  1、每日巡视绿地,清拣杂物(砖石、纸屑、垃圾等),维持绿地卫生整洁无杂物。

  2、各班有计划按照种植植物生长习性,进行修枝剪叶和清除野草工作。

  3、按照本班绿化带植物习性,做好养护工作。按要求修剪树枝和清除枯枝死树。

  四、考核要求及办法

  1、绿化符合设计或者规划要求,达到整齐不凌乱。

  2、绿化设施、绿化场地、设备完好。

  3、自行设计绿地标志牌1幅以上。

环卫的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保证城市道路清扫和垃圾、粪便清运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是指城市环境卫生单位用于城市垃圾、粪便清运和道路清扫、冲洗、洒水、除雪以及其它配套使用的车辆。

  第四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所需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渠道列支,专款专用。资金的数额,应当按照技术经济定额指标核定;流动资金额的核定,按照《国营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一般应当由市集中管理,大城市可以实行市、区两级分管。

  第六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应当纳入国家和地方专用车辆的发展计划。属于国家和地方计划分配的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现行的物资管理渠道,申请平衡安排。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规划;

  (二)起草或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法规、标准;

  (三)组织研究、开发、鉴定和推广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系列产品;

  (四)组织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

  (五)归口管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的标准化工作,办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规划;

  (二)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包括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主要总成的'报废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经济定额;

  (三)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技术工作,指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环境卫生车辆的技术工作。

  其他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具体负责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运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经济定额,制定本场(队)各类工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二)建立和完善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及检验、监督、安全、节油、备品备件等各项内部制度,保持车辆的完好状态,完成各项技术经济定额;

  (三)编制并组织实施车辆运营计划,负责统计、考核和评比检查工作;

  (四)建立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档案;

  (五)采用先进科技成果,改进机具和工艺,提高车辆保养、修理的机械化水平;

  (六)组织开展职工的技术培训、岗位培训工作。

  第三章车场设置和车辆配备

  第十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的设置应按照城市规划选择适当位置,减少空驶里程。

  第十一条在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内,应当设有车库(停车场)、油库、车辆通道、试车站、汽车胎库、配件库、洗车台、修理车间、办公室及职工福利等设施。寒冷地区应当有暖车库及配套的锅炉房。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的占地面积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置标准》确定。

  第十二条垃圾、粪便清运车辆的配备,可以参照下列因素确定:

  (一)垃圾、粪便年平均日产量及高峰期日产量;

  (二)垃圾、粪便清运方式;

  (三)车辆定额吨位;

  (四)单班日清运次数;

  (五)车辆完好率。

  道路清扫、冲洗、洒水、除雪及其他配套使用的车辆,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

  第十三条购置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应当根据技术服务和配件供应的情况,并符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方便、坚固耐用、便于维修的原则。

  第十四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的驾驶员可以按照每辆车一点三至一点六人配备。

  第十五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应当根据所承担的保养、修理任务,配备车辆保养、修理的设备机具。修理工人(含辆助工种)可以按照下列标准配备:

  (一)承担全部车辆修理任务的,按照每辆车一点二至二人配备;

  (二)不承担车辆大修和三级保养的,按照每辆车零点七至一点三人配备。

  第四章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和产权转移

  第十六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购置新车后,应当进行一次保养调整,并组织技术人员、驾驶人员、修理人员学习掌握新车的性能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建立车辆技术档案。

  第十七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应当设有明显的专用标志,持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签发的行车路单执行任务。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运营,应当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投入使用,必须外观整洁、装备齐全,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第十九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应当做到定车、定人。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的使用规定。

  第二十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保养和修理质量保证体系。

  车辆驾驶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出车前、行驶途中和收车后的保养检查制度。车辆发生故障后,修理人员应当及时进行修理;检验人员应当认真进行修理检验,并填写检验记录。

  第二十一条垃圾、粪便清运车辆与洒水车辆的报废,应当在运营四十万公里以上,或者使用十年以上。

  第二十二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产权转移,应当按照固定资产转移的有关规定执行。原车的附件、工具、档案等应当随车转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未设镇建制的工矿区和城市中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环卫的制度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为了加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使环卫工作更规范、完善,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须遵照执行。

  一、工作职责

  1、清扫保洁实行"一扫常保"工作制和"五净"、"五元"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一扫常保"工作制,即每天早上在规定时间清扫完毕,并全天保洁。"五净"标准,即:路面净、路边净、隔离带净、花坛绿化地净、果皮箱垃圾池周围净。"五元"标准,即:无浮土、无垃圾积存、无污水漫溢、无粪便遗留、无果皮、纸屑、烟蒂等杂物。

  2、普扫时间安排:夏秋季(4月-10月)每天必须在早上7:00前清扫完毕,冬春季(11月-次年3月)每天必须在7:30分前清扫完毕,普扫时2名环卫工人必须同时参加。

  3、保洁时间安排:夏秋季(4月-10月)每天必须保洁到20:00,冬春季(11月-次年3月)每天必须保洁到19:30分。保洁时间实行轮班制,上午班与下午班交接时间为14:00。

  4、环卫工人有责任对责任区内的机关单位、临街门面、居民住户、摊点的"门前三包"进行督促,并负责清理公共区域内的'野广告。

  5、垃圾收运工每天要认真收运辖区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严禁抛洒垃圾。

  二、工作要求

  1、作业时间必须穿戴环卫标志服,保持个人卫生,自觉维护环卫工人新形象,自觉遵守环保规章制度。

  2、爱护劳动工具,不得有意损坏,不得随意摆放,垃圾收运工要爱护环卫设施,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停放有序,不得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

  3、清扫的垃圾、泥土等,应及时、就近倾倒至垃圾箱(池)或垃圾中转站,严禁清扫至绿化带、草坪、果皮箱或下水篦子内,严禁将垃圾倒入河道内。

  4、严格遵守作业时间,按时上下岗,严禁醉酒上岗,严禁脱岗、坐岗,严禁私自换岗。

  5、不得参加任何违法违纪活动,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闹事、不得违法违规上访。

  三、考核

  1、环卫工人实行日工资制,即当月满勤,辖区卫生状况好,月固定工资全部兑现。反之,扣除相应工资。

  2、环卫工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间不享有工资。

  3、在规定普扫时间内未普扫完毕的,1次处罚10元。

  4、保洁时间内擅自离开责任区域的,1次处罚10元。

  5、保洁未做到"五净"和"五无",责任区域内存在烟蒂、纸屑、果皮等垃圾,查到1次处罚10元,第2次30元,第3次50元,1个月内出现4次及4次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

  6、垃圾收运工将收集车辆乱停乱放的,发现1次处罚10元,对各垃圾点、坑、箱、桶垃圾清运不彻底或沿路抛洒垃圾的,发现1次处罚10元,第2次30元,第3次50元,1个月内出现4次及4次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

  7、将垃圾粉尘等杂物扫入下水篦子的,发现1次处罚50元,并自行清掏干净。

  8、保洁工人工作时间醉酒的,发现1次处罚50元;垃圾清运驾驶员工作时间醉酒驾驶的,发现1次即解除劳动合同。

  9、连续旷工1周的;参加任何违法违纪活动,参与任何形式闹事上访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修建违法违章建筑的;,一年内事假1月以上,病假2月以上,经书面通知上岗未到岗的。有以上情形之一者,解除劳动合同。

环卫的制度7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根据《市区政府关于在全区行政机关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决定》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分级管理的原则,以制度创新为动力,提升效能为重点,效能监察为手段,积极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进一步提高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升行政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打造为民、务实、高效的政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有快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创建学习型机关,提高环卫局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苏子。

  (二)依法规范行政行为,提高环卫局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推动执行力的提高。

  (四)推行一线工作方案,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

  (五)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务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分为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提高巩固3个步骤:

  第一步:制定实施方案阶段。结合环卫工作实际,在充分了解分析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环卫局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及各项配套措施,同时开展好各项学习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做好组织保障和舆论宣传准备工作。

  第二步:组织实施阶段。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具体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开展好工作。

  第三步:提高巩固阶段。在逐项开展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查缺补漏,及时整改提高,切实巩固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实施成果,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加强各有关部门对我局实际工作的指导。

  四、具体措施

  按照《市区行政机关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建设工作。

  (一)建设学习型机关

  建设学习型机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发展趋势的基本要求。区环卫局以职业道德建设为主线,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搞好服务、提高效率,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机关为目标,开展以“忠于祖国、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为主题的学习培训和“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读书活动,通过组织培训学习,使全体工作人员在思想上有新境界,理念上有新突破,素质上有新提高。在学习过程中建立完善培训报备制度、集中培训制度、培训登记制度、培训抽查制度。通过各项学习制度的建立,全面保证学习时间、保证学习质量、保证学习效果。

  (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是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变机关作风,强化法制意识,优化发展环境的基础工程。我局针对工作实际,通过规范行政能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尤其注重规范行政处罚的行为。主要采取量化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方式,按照《省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及《市区行政机关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实施方案》,制定符合我局实际情况的行政处罚具体裁量标准和实施方案。

  (三)实施重点工作目标倒逼管理

  全面梳理现代管理理念,通过对重点工作实施目标倒逼管理,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推动执行力的提高。一是确定重点管理目标,从本年度重点工作中确定几项工作,实施目标倒逼管理;二是实施目标倒逼管理,按照目标倒逼管理重点工作任务表,通过流程再造,时间分解控制,以目标倒逼进度,以时间倒逼程序,以任务倒逼责任人,以监督倒逼落实,以社会倒逼部门,对经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实行全过程倒逼管理;三是进行目标成果检查,在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随时进行自检自查,及时纠正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推行一线工作法

  一线工作法是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新机制,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心,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政能力的有力手段。我局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真正做到“决策在一线制定、工作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创新在一线体现。”

  我局作为一个职工众多的单位,处理好一线与机关的关系,才能更好的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所以要建立一线工作制度,建立一线职工民意沟通制度,建立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五)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时提高政府行政能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我局通过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完善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工作效率;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建立健全网站、电话、政务服务中心“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

  五、工作要求

  行政能力提升时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行政能力提升工作的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由局领导担任行政能力提升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专门部门,制定专人主抓,落实工作责任,科学合理制定计划,细化方案,做到扎实深入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贯彻落实

  我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各项推进工作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认真抓落实,从根本上保证该项工作的全面完成。

  (三)加强痕迹备案

  在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做好各项工作的记录备案,做好工作档案的管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工作情况,积极争取上级的指导。

  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〇xx年月日

环卫的制度8

  一、环卫工人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

  (一)定期考核制度

  环卫所组织人员对试用期环卫工人进行考核,在考核期内不能达到雇用标准的工人,将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二)凡在试用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用:

  1.试用期内考核两次不及格;

  2.试用期内累计请假超过三天;

  3.试用期内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试用期内发现提供虚假身份证、政审证明;

  5.试用期内发现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不适宜做环卫保洁工作疾病。

  二、日常考核管理制度

  (一)定期考核制度

  环卫所依据所制订的作业服务规范、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每周五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同时根据月评比的办法进行奖优罚劣,在当月工资中得到体现。

  (二)不定期抽查

  环卫所将分区进行不定期巡查、抽查,将环卫工人的抽查考核情况报环卫综合管理负责人,进行汇总。

  (三)考核细则

  1.考核采取百分制,以绩效工资500元为基数,每1分为5元。 2.出勤考核标准详见《会理县环卫工人考核表》(见附表三) 3.清扫保洁考核标准

  (1)路面清扫保洁不到位,有泥土积尘、垃圾杂物、枝叶果皮纸屑、污泥积水,一处扣1—2分,连续50米以上扣2—3分,整段路扣3—5分;

  (2)道路街沿坎有泥土积尘、垃圾杂物、枝叶果皮纸屑,一处扣1分,连续20米以上扣2—3分,整条路段扣3—5分;

  (3)绿化带内有白色垃圾、纸屑、塑膜、烟盒、烟蒂、塑料废弃物等,每处扣1分;

  (4)道路红线外两侧100米视线范围内有白色垃圾、暴露垃圾,每处扣1分,有成堆垃圾,每处扣2分;

  (5)人行道杂草清除不及时,一处扣1—3分;

  (6)未按时完成普扫任务,扣1—3分;

  (7)清扫保洁垃圾未按规定倾倒,反倒入绿化带、果皮桶、收水井、地块内、墙角、过水槽及其它禁倒场地,一次扣1—3分;路面、绿化带有小堆小点垃圾不及时清除,一出扣1—3分;

  (8)果皮桶未及时清掏,溢出桶沿边,一个扣1分;

  (9)责任垃圾收集箱体周边不清洁,有污水、零散垃圾扣1—2分;成堆垃圾扣3—5分;箱体满后不即时报拉,造成满溢扣1—2分; (10)随意点火、焚烧垃圾发现一次扣3—10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负刑事责任。

  4.上班期间不穿戴安全警示服者扣除考评分1分; 5.上班期间不带清扫工具者扣除考评分3分; 6.无故损坏工具者,除照价赔偿外扣除考评分1分;

  7.对道路污染及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情况视而不见者,扣除考评分2分,并在本年内不得参加任何评优奖励;

  8.无故不及时完成工作人员所安排工作者,扣除考评分2分;

  9.道路组长不执行工作人员下达任务者,扣除考评分5分;连续三次不执行者,取消组长资格。

环卫的制度9

  第一条:医院长期委托社会保洁服务专业机构,对医院环境卫生提供定期优质清洁服务。

  第二条:医院环境卫生,生活、医用垃圾的'收集、归类、打包等均由保洁公司专业人员负责。

  第三条:保洁公司专业人员实行每日定时清洁和随时保洁办法,医院总务科对其工作质量进行定期检查,监督,评价等。

  第四条:保洁公司专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清洁范围、程序、措施等操作,不得懈怠。

  第五条:保洁公司专业人员出现有违双方协定的问题时,医院总务科应及时与保洁公司取得联系协商解决。

环卫的制度10

  一、环卫日常养护作业管理(100分)

  (一)卫生清扫保洁(20分)

  1、保洁人员须统一着反光式安全工作服上岗。未着装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

  2、按标准配齐保洁人员。每缺1人扣1分。

  3、道路(包括人行道)每日普扫两遍,早7:00前完成第一遍普扫,下午3:00前完成第二遍普扫,全天巡回保洁。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普扫任务的,每路段每次扣1分。

  4、清扫保洁达到“六净”、“六不”标准。六净:即路面净,路沿石净,人行道、墙基净,绿化带、花坛、公共绿地、树坑净,雨水斗净,果皮箱净;六不:即不见积水,不见杂物,不见人畜粪便,不漏收堆,不往雨水斗、明沟、绿化带、花坛倾倒垃圾污物,不焚烧树叶、杂草和废纸。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1分。

  5、主要道路采取机械和人工清扫相结合的方式,机扫率达到100%。机扫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2分。

  6、清扫车作业时使用警示灯,进行喷水压尘;清扫时车速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2分。

  7、洒水车作业时使用提示音乐、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道路夏季洒水每日上、下午各1次。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2分。

  8、除冬季外,干道每周高压冲洗一次。道路冲洗作业应在早7时前完成;冲洗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2分。

  9、按照“以雪为令、降雪即清”的要求,一般Ⅳ级以上等级的降雪,要2小时内进行抛撒融雪剂除雪作业;抛撒融雪剂以道路中央两侧车道为主,抛撒均匀、无漏撒;严禁将融雪剂抛撒到树穴池和绿化带内;按照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清理辖区积雪,并在2日内将路面积水、沙土、炉渣及其它废弃物清扫干净。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2分。

  (二)生活垃圾收运作业(20分)

  1、生活垃圾定点定时收集,投放垃圾时间一般为每天早6:00—8:30,晚18:30—20:00;实行每日上午8:30—10:00集中清运;生活垃圾清运达到日产日清。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3分。

  2、对单位、沿街店铺、商贸区等单位实施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每发现一处未袋装的垃圾,扣0.5分。

  3、实行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处置申报制度;完善餐厨垃圾收运系统。有一项不达标扣3分。

  4、垃圾运输车辆保持车容整洁、标志清晰,按操作规程装卸,文明作业;垃圾收集作业完成后,要车走地面净、垃圾桶复位。严禁使用敞开式垃圾运输车收运作业,杜绝撒漏二次污染。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3分。

  5、辖区内无卫生死角,无积存建筑垃圾。发现卫生死角,每处扣2分,积存建筑垃圾每处扣5分。

  (三)公厕管理服务(10分)

  1、每座公厕有专人管理,设施设备完好(包括灯具、镜子、挂衣钩、洗手器具等),保洁达到“六无、五净、二通”质量标准,即无尿垢、无积水、无蛆蝇、无蛛网、无粪便、无异味;地面净、蹲坑区净、门窗天花板净、管理间净、公厕5米区净;上水通、下水通。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2分。

  2、公厕管理人员要着标志服、挂牌上岗;每天6:30一21:30免费向公众开放;公厕维修及时,易损件维修不超过2天。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1分。

  3、按规定设置规范的公厕标志牌、导向牌;公厕标志牌、导向牌应整洁干净。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1分。

  (四)环卫设施设备管理(15分)

  1、垃圾桶管理

  (1)辖区内道路、村庄、居民小区、农贸市场要按照垃圾量足额配备密闭式垃圾桶,垃圾桶容器化率达到100%。容器化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3分。

  (2)成立垃圾桶专业管护队伍,健全巡检制度,及时维修、更换破损、冒溢的垃圾桶,杜绝二次污染;垃圾桶规格、标识、颜色应统一,实行桶车对接;垃圾桶摆放整齐,外观整洁,无残缺、破损;定期清洗,保持桶体干净、无污渍。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2分。

  (3)城区主要道路、广场等区域按照“隐蔽、方便、安全”的.原则,实现垃圾桶退路。占用车行道、人行道摆放的垃圾桶,一律退出。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1分。

  2、果皮箱管理

  (1)道路两侧按照商业大街25—50米、交通干道50—80米、一般道路80—100米的间隔规划设置果皮箱。未完成市下达的果皮箱设置数量的,每缺1个扣0.5分。

  (2)果皮箱应每日清掏一次,擦洗一次,保持箱体整洁,无垃圾积存;及时维修、更换破损、缺失的果皮箱。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每个扣1分。

  3、环卫车辆管理

  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确保车况良好;每天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冲洗,保持车容车貌整洁;车辆作业时无抛、撒、漏、挂现象。有一项不达标每次扣2分。

  (五)台账档案信息(10分)

  1、建立环境卫生台账资料和考核档案,做到信息详实、准确、规范,分类归档。内容包括环卫基础资料(环卫设施设备档案、环卫数据统计、道路机扫、洒水及冲洗作业记录、垃圾清运记录、车辆维护记录等)和自查记录(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城乡结合部、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未建立的,每项扣2分;不规范的,每项扣1分。

  2、每月向市环卫部门提报信息不少于4篇。每少1篇扣1分。

  (六)网格化管理(10分)

  1、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无缝隙、全覆盖”原则,科学划分道路保洁、公厕、果皮箱、垃圾桶、休息点、停车场等位置管理网格,确定责任人。未完成的,扣3分。

  2、完成环卫数字化监管系统,所有环卫车辆加装GPS等装置,建立数字化监控平台和数字化档案系统,对环卫作业车辆、环卫设施实行动态监管、实时监控,实行市、街两级管理部门信息共享。未完成的,扣10分。

  (七)群众投诉媒体曝光(5分)

  及时处理群众投诉、网络舆情、人民来信、公开电话、媒体曝光等问题,对反映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答复。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结、答复的,每件次扣3分;督办2次以上仍未整改的,每件次扣5分。

  (八)社会满意度(10分)

  6月底和12月底,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对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管理、公厕保洁服务、环卫设施设备养护管理等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度低于95%,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

  二、公厕建设(改造)、环卫设施设备购置(100分)

  1、9月底前完成市下达的公厕建设任务。经验收合格,得30分。每少建1座扣15分。

  对现有设施陈旧、老化公厕进行改造,达到国家二类以上标准。完成改造数量且验收合格的,得10分。未完成改造,每少1座扣5分。

  2、10月底前按规定的配置标准、数量,完成市下达的环卫车辆(清扫车、压缩车、高压冲洗车、餐厨垃圾收集车等)购置任务,经考核验收合格的,得40分。每少配备1辆扣10分。

  3、6月底前完成市下达的垃圾桶、果皮箱购置和安装任务,规格、型号、标识、颜色等符合统一标准,设置到位,得20分。不符合购置标准的不得分;数量不足的,每少1个扣1分。

环卫的制度11

  为了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更好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环卫车辆安全操作制度。

  1、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接受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安全会和交通宣传等活动。

  2、不准酒后驾车、强行超车和违章超速行驶。

  3、认真执行车辆“三检”制度,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行。

  4、车辆在通过铁道口和交叉路口时,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车辆在加油时,不允许打手机,不准吸烟和明火出现。

  6、做到文明操作、礼貌待人。

  7、加强冬季和雨季的安全教育。

  8、不允许在工作间内吸烟、点燃明火及往中转箱中丢带火的烟头,无关人员禁止操作机械设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工作现场。

  9、定期检查配电箱、操作开关,用电线路的`设施、设备等其它用具,设备是否漏点。

  车辆三检制度

  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满,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液压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3、检查方向、制动、喇叭、轮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4、检查随车工具、辅助配件是否带齐。

  行驶中注意

  1、行驶途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中途适当停车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

  3、检查装载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收车后检查

  1、冲刷车辆,车上垃圾及时清除。

  2、加添燃油、机油、液压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各注油点。

  3、检查风扇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松紧度。

  4、排除储气筒内的分离水和凝结物。

  5、排除故障,使车辆达到出车标准。

  6、检查整理随车工具。

  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按照“统一”的原则,全部车辆要建立台帐。

  2、车辆外借时,必须经负责人同意,方准出车。

  3、车辆驾驶员,任何时间不准出私车,有事必须提前请示领导,如发现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的驾驶员,按照奖罚规定处理。

  4、车辆驾驶员,定车定人,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外借他人驾驶、串开车辆。

  汽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车辆司机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例行维修、保养,完成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养知识。

  2、车辆司机维修、保养设备,必须做好记录,对维修、保养的部位、技术和质量负全部责任。

  3、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或总成时,必须以旧换新,经指定人员鉴定后方可领取或购买,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节,按奖罚规定处理。

  4、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车辆司机临时安排。

  5、车辆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6、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

环卫的制度12

  1、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环卫所各项规章制度。

  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确保垃圾及时清扫、收集、运转,做到日产曰清,严禁车内装有垃圾隔夜转运;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公车私用;休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如人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经查实后,给予相应的处罚。

  2、安全行车管理

  ⑴每月由车辆管理办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⑵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⑶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

  ⑷车辆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⑶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⑷每曰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3、车容车貌

  ⑴、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

  ⑵、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

  ⑶、垃圾运输车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夹带、拖挂现象。

  ⑷、每月对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并建立车容车貌检查档案。

  ⑶、所有环卫作业车辆应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的车容车貌检查活动。

  4、燃油管理

  ⑴实行油卡加油制,原则上不允许用现金加油。

  ⑵加油时,必须有指定的专人陪同驾驶员前往加油站加油,并做好加油记录,经驾驶员和油卡持有人签字备案。

  5、车辆维修及保养

  ⑴、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序。

  ⑵、确需维修的.,由驾驶员申请,经车管办主任审核,报所领导同意后,填写派修单,并由车管办主任现场查看修理部件是否属实,否则不予报销。

  ⑶、如遇车辆途中抢修,必须报车管办主任和负责人,并在事后及时补开派修单。否则,不予结账,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⑷车辆进行修理时,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对修理部位及更换配件进行监督并认定保修期。

  ⑶车辆修好后,更换的配件必须带回单位验收,并集中处理。⑷如驾驶员人为原因造成车辆维修费用增加的,一经查实,根据费用的多少给予处罚。

  ⑵车辆每半月打一次黄油,并定期更换空气滤清、机油。

  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做到“一车一档案”,记录每次车辆保养、维修、检查、更换轮胎和零配件等情况。

  6、考核的奖惩措施

  ⑴、对违反环卫所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50-100元。

  ⑵对违反以上各条环卫车辆工作纪律的,将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50-100元。

  ⑶、车容车貌不达标准的,每人(次)处罚20-50元。⑷、被上级领导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处罚100元。

  ⑶、对超出油耗管理标准的不予发放节油奖,超过1升以上视实际情况给予处罚(根据油量、当月公里数、市场油价计算〉。⑷驾驶员因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经济损失全额赔偿。

  ⑵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按责任〈以交警队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为准〉作如下处理:

  ①对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当月安全奖不予发放。

  ②对在事故中产生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费用,应按实际经济损失以责论处,由驾驶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负全责的,承担全部

环卫的制度13

  一、目的规范环卫工作管理,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

  二、适用范围各物业公司管理部和环卫队。

  三、职责

  1、环卫工:

  1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克己奉公,团结协作,为保证社区的环境卫生状况处于最佳状态。

  2严格按照本职规定的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区域的清洁卫生工作。

  3楼宇清洁组应按工作标准规定,对所属区域的卫生,必须做到2~3天清理一遍,包括地下室、走廊、台阶等扫擦一遍;楼梯栏杆、扶手抹净一遍,达到墙壁、窗台无尘土、无蜘蛛网、无污迹、无乱写乱画及小广告张贴物。

  4公共区域清洁应按工作标准规定做到'七不见'(不见积水、不见积土、不见垃圾、不见杂物、不见漏堆、不见烟头、不见人畜粪便)、'七净'(路面净、路沿净、便道净、雨水口净、树坑墙根净、果皮箱净、绿化带净)。每个所属区域每天普扫两遍,重要地段三遍以上,做到:不得擅离岗位,扫完本区后,反复巡查,发现垃圾及时清理。

  5社区公共设施,如垃圾箱、果皮箱、信报箱、标牌、电杆、健身器械等,做到每2~3天清擦一遍。重大活动和节假日,视情况增加清擦遍数。

  6社区日常生活垃圾,收敛运至指定对方地点,当日垃圾,当晚清运出区。

  7对社区的垃圾箱、果皮箱、公用厕所应及时喷药,灭蝇灭蚊灭鼠,做到夏季每周2~3次,冬季每周一次。

  8做好各类药品清洁剂的保管工作,使用不浪费,存放不贬值,并做好使用登记记录。

  9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每月底制定下月计划重点,每月8、18、28日为全班集中抽测检查日,检查结果上墙公布,评定成绩,优异者表扬,对同一区域若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者,公司应实施'末位处罚制',同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10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要事先找替代人,替代人须由经理面视同意,替代时间不超过三天;替代时间内,替代人发生安全事故等一切责任,由被替代员工本人承担。

  11坚持每周(或每月9、19、29日)例会制度,讲评上周(前段时间)工作,安排下周(下段时间)工作。

  2、环卫班长:

  1负责'环卫工作管理制度'的贯彻与执行。

  2协助主管领导巡回检查垃圾清运工作的'完成情况。

  3确保人员在岗率,人员变动时,做好交接及培训工作。

  3、管理部长(主管领导):

  1负责'垃圾清运操作规程'的按章执行与监查。

  2负责'环卫工作管理制度'的按章执行与监查。

  3负责对住户乱栽乱种等现象进行协调与处理。

  四、工作程序

  1环卫队长每日至少对小区环境卫生状况检查一次,发现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纠正。

  2管理部主管每周至少3次对整个小区卫生状况进行监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小区环境良好。

  3物业总公司品质管理部对各公司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视情况予以处罚和通报。

环卫的制度14

  一、保洁人员必须树立“爱岗敬业”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为物业公司负责。

  根据公司的要求和业主的需要,为小区内全体业主居民履行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守岗位,行为规范。

  严格遵守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上班时间一律不得私自外出。特殊情况需提前写出请假报告,逐级上报申请,未得到经理批准一律不得擅自离岗。工作期间要文明礼貌,举止大方,统一着装,规范整齐。

  三、工作时间:

  上午8:00分至12:00分(9:30至10:00为可休息时间);下午1:00分至5:00分(3:30至4:00为可休息时间)。每天工作8小时,星期日轮休。

  四、环卫保洁工作要求:

  1、生活垃圾每天清运2次,保持垃圾桶和果皮箱清洁无异味。

  2、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每日清扫,绿地内不得有人为性垃圾,路灯每月清洁1次,及时清除小区内道路积水积雪。

  3、楼道每日清扫1次,每周拖洗1次,底层公共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周擦洗2次,楼道内任何部位不得出现蛛网浮尘。

  4、公共部位玻璃半月清洁1次;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

  5、每天指导装饰装修户将装修垃圾运至小区外垃圾场。

  6、上午10点30分左右、下午4点左右为卫生保洁最佳时间,此时,小区内各地、楼道内各处必须保持清洁,无任何垃圾存在。如发现达不到标准要求,必须严肃处理。

  五、奖惩办法

  1、迟到或早退以及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下,每次处罚10-20元。

  2、迟到或早退以及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上、60分钟以下,每次处罚20-50元。

  3、迟到或早退以及擅自离岗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每次处罚30-100元。

  4、发现不讲文明礼貌的行为或不按规定着装,每次处罚10-20元。

  5、不按规定次数清运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以及垃圾桶不清洁、有异味等,每发现一次处罚10-50元。

  6、对第四条第一至六款工作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时,每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对责任人处罚10-30元。

  7、小区内业主举报或反映在环卫保洁方面以及每天的.最佳保洁时间达不到要求的事项,经查实,每次每项对责任人处罚10-20元。

  8、奖励。每月进行一次评选奖励,连续四次检查均达到要求,未发现问题且日常领导抽查也未发现问题者,奖励现金20-100元。

  9、奖励和处罚额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六、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特殊工作。

环卫的制度15

  为了加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的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群众,创建优美的集镇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人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卫工作的光荣性和重要性,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

  二、工作任务

  1、清扫集镇、街道卫生,并把垃圾集中到垃圾桶(池);

  2、清理兴乐路沿沟垃圾、沿街杂草;

  3、清理保洁范围内的垃圾桶(池),并把垃圾运到指定的中转池,且要做到日常化管理;

  4、监管和清理兴乐路两边的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等;

  5、监管和清理;

  6、对本辖区内的、个体门市、居民住户、摊点的“门点三包”进行监督管理;

  7、环卫工人应积极配合环卫所的管理工作,并服从领导安排,确保街道无垃圾、无杂草、无、无乱张贴现象,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当日清运各垃圾点、坑、箱、桶的垃圾,做到“车过垃圾清,人去垃圾净”。

  三、薪酬与考勤制度

  1、工资实行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底薪300元/月,及工作认真负责每月加100元。

  2、清洁工坚持每天彻底清扫兴乐路一次,春夏季8点之前完成,秋冬季9点之前完成,按时上班,不可无故缺勤,有事必须向管理人员请假,并找人按时完成当天的任务。

  3、清洁工有下列行为的,予以经济处罚,从中扣除:

  ①清洁工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不及时的,罚款5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者加倍罚款;

  ②清洁工一次不清扫的.,罚款2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的加倍罚款。

  4、清洁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清退:

  ①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清扫和保洁不彻底、不认真的;

  ②一个月内无故三次完全不清扫或不保洁的。

  四、对清洁工的考勤与考核工作由环卫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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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服务承诺书12-06

环卫工作总结03-28

环卫年终总结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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