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分配制度

时间:2023-05-24 09:24:57 晓凤 制度 我要投稿

工资分配制度(通用12篇)

  在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资分配制度必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资分配制度(通用12篇)

  工资分配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所制定,旨在于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工资管理体系。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工资制度适用于公司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工资定义)本制度所称工资为我公司以货币形式直接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第四条(支付原则)我公司在确定工资政策时遵循以下原则:

  一、我公司必须在集团公司核定的年度工资总额范围内依据年度生产经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分配。

  二、我公司根据员工所承担的职责及其所需要的知识、技术、体能和工作条件等为依据确定员工的工资,使其工资与劳动的付出相对应。

  三、充分发挥工资在人力资源配置方面的导向作用,促进企业人力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

  第五条(工资结构)我公司实行岗位绩效工资为主要形式的结构工资制度。即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辅助工资,三项工资比例约为5:4:1。

  第二章岗位工资的确定

  第六条(岗位工资的定义)岗位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责任大小,技术、智力要求的高低,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的好差确定的工资。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组成,约占工资总额的50%,用于月度分配。

  第七条(岗位确定)公司每年年终根据现岗位开展岗位测评工作。岗位测评的内容包括:职责、知识、技术、体能和环境五个方面的内容。岗位测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相对稳定,公司按照其测评结果确定岗位工资。

  第八条(岗位变动)员工的岗位依据公司员工职系职级表结合公司实际确定岗位基本工资,但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将对现岗位进行调整,薪随岗变:

  (一)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

  (二)机构调整导致岗位责任发生变化;

  (三)岗位说明书重新修订;

  (四)定员定编;

  (五)其他原因。

  第九条员工岗位职位晋升按照《公司员工晋升管理办法》和公司工作需要执行。

  第十条工龄工资是根据员工积累劳动因素(即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我公司服务年限)是反映员工积累劳动的报酬,目的在于稳定员工队伍。

  第三章绩效工资的确定

  第十一条(绩效工资的定义)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完成企业、公司或分厂、部室工作业绩而取得的考核激励工资。其目的在于发挥员工的潜能,鼓励员工完成或超额完成企业管理或生产经营目标,提高我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第十二条(绩效工资管理)绩效工资由公司管理,具体事务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各职能部室配合,按月、季、年度分别考核管理。

  第十三条(绩效工资的依据)公司根据各分厂、部室年度《目标责任状》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各岗位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约占工资总额的40%,用于月度绩效工资考核。

  第十四条行政部室绩效考核以工作效率和执行率为主要内容,部室正职绩效工资标准按一线同职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90%执行,副职按正职的80%执行,其他管理人员按一线同职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70%执行。

  第十五条分厂非一线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比照机关部室同职级人员执行。

  第四章辅助工资的确定

  第十六条(辅助工资的定义)辅助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夜班补助、学历补助等,约占工资总额的10%。

  第十七条公司原则上严格控制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在法定假日加班或公休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调休的,公司依《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发放相对应的加班工资。岗位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依据。

  第十八条夜班费按小夜班10元/天,大夜班15元/天计发。

  第五章工资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工资支付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各分厂、部室考核结果,统一汇总制表,经公司分管财务领导签字后由财务部门按相关规定扣除税费后,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

  第二十一条工资须按月支付,每月的10日为公司的工资发放日。

  第二十二条(尾数的计算)工资计算时总额如有未达元以下的尾数产生时,一律四舍五入。

  第二十三条(法定扣除)下列各项规定,须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由员工个人负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等。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等。

  (四)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第二十四条(归还义务)因核算错误而造成工资错发时,公司须在下次发薪时予以调整到位。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后,从xx年x月x日起实施,原有的工资分配方案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工资分配制度 2

  一、收入构成: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奖金+补助+提成+奖金+分红等。

  二、收入标准:基本工资+职务工资+补助(含交通、信息、午餐、冷饮等)+提成比例(百分比)。

  三、计算公式:实发工资=基本工资x实际出勤日/30(标准日)+职务工资x个人百分考核分/100x部门(个人)任务完成率/100+(提成+保险+个人罚金-个人所得税-公司代缴代扣费用)。

  四、基本考核任务:(一线营销人员)

  1.初级销售代表:实现6000元利润,考核单位为60天。完成任务可转为正式员工。

  2.中级销售代表:实现9000元利润,考核单位为每月完成9000元可享受相关制度。

  3.高级销售代表:实现12000元利润,考核单位为每月个人完成12000元。

  4.市场部部长:12000元考核单位为每月个人完成12000元,或团队完成任务100%,部门考核=5000(初级销售代表)x人数(员工)+9000(中级销售代表)x人数+12000(高级销售代表)x人数+个人任务。

  五、工资参考标准及晋升降职办法

  1.初级销售代表:500元(底薪)+100元(餐补、话费、交通)+提成(个人)(入职两个月内的新员工为初级销售代表)

  2.中级销售代表:700元(责任底薪)+100元(餐补、话费、交通)+提成(个人)+奖金

  A:初级销售代表连续两个月完成业绩利润平均6000元以上晋升中级销售代表

  B:中级销售代表连续两个月完成业绩利润平均在5000元以下降级为初级销售代表

  3.高级销售代表:900元(责任底薪)+100元(餐补、话费、交通)+提成(个人)+奖金

  A:中级销售代表连续三个月完成业绩利润平均9000元以上晋升高级销售代表

  B:高级销售代表连续三个月完成业绩利润平均在9000元以下降级为中级级销售代表

  4.市场部部长:

  1500元(责任底薪)+200元(餐补、话费、交通)+职务工资(400)元+个人提成+团队提成+奖金

  A:销售部长连续3月完成团队任务100%晋升为待岗经理

  B:销售部长连续3月未能完成团队任务60%降为高级销售代表

  六、底薪说明

  1、底薪只与出勤、考核挂钩;补助根据岗位、工作内容而定,含正常工作时通信,市内交通,午餐补助和夏季冷饮等同时于出勤考核挂钩;所有级别营销人员当月无销售底薪统一为400元;且无当月补助;

  2、销售代表当月业绩低于任务额60%,底薪扣200;高于60%低于100%,底薪扣100;享受补助的50%;

  3、销售部长、销售经理当月业绩低于任务额60%,底薪扣300;高于60%低于100%,底薪扣100;享受补助的50%;

  4、入职两月内员工保底底薪无考核。

  职务工资:

  根据岗位工作内容、工作范围而定,一线人员须完成60%以上,低于60%的不享受职务工资,低于100%而高于60%时,职务工资按百分之50发放。

  七、销售额与提成百分比:

  1、销售代表

  A:月销售利润低于6000元时,以下相同,公司不计个人提成;

  B:6000-9000元提成率10%;

  C:9000-16000元提成率15%;

  D:16001-20000元

  提成率20%;

  E:30001元-36000元提成率25%;

  F:36001元-43000元提成率30%;

  G:43001-52000元提成率35%;

  H:大于52001元提成率40%

  2、市场部部长(团队):

  A:完成业绩低于任务额60%,公司不计提成

  B:完成业绩高于任务额60%低于100%,提成率为团队提成率的4%;

  C:完成业绩高于任务额100%低于200%,提成率为团队提成率的6%;

  D:完成业绩高于任务额200%低于300%,提成率为团队提成率的8%;

  E:完成业绩高于任务额300%提成率为团队提成率的`10%;

  5、公司其他人员兼职销售:

  后勤人员兼职销售提成率统一为8%。

  八、奖金制度:

  1.月度奖:月销售冠军、当月销售在2万以上奖励其150-300元,月销售亚军,当月销售在1.6万以上奖励100-200元,月销售季军,当月销售在1.2万以上奖励50-150元。每月冠、亚军,当月评出,次月员工大会上发放或公司指定日期发放并授予荣誉称号,每月考核时间1号-30号。

  2.季度奖:季度销售冠军连续3个月销售总额6万以上,奖励其300-500元,季度亚军奖连续3个月销售总额4.8万以上,奖励200-300元,季度季军奖连续3个月销售总额3.6万以上,奖励100-200元;季度考核为第一个月1号到第三个月31号止为—竞赛期计算,在季度后的员工大会或公司指定日期发放并授予荣誉称号。

  1.年度奖:年度销售冠军,自工作之日计到第365个工作日止统计业绩,奖励1万元到5万元,亚军奖励5000-2万元,奖金在次年员工大会上或公司指定日期发放并授予荣誉称号。

  注:凡所有销售人员均可参加比赛,月冠、亚、季军,季冠、亚、季军,年冠、亚、季军均取标准以上的前二名,如有重名或相同业绩取其一,所有个人业绩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兑对、拼单、倒单等不规范行为,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不发奖金,情节严重的不计发提成。

  2.优秀部门奖:评出月优秀部门冠、亚军,季优秀部门冠、亚军,年优秀部门冠、亚军,各2个部,凡每部每人平均销售完成任务方有资格参赛,评出优秀部门(团队)奖,部门(团队),月度冠200-500元,负责人50-100元,亚军100-200元,负责人50元,季度冠500-1000元,负责人100-200元,亚军100-500元,负责人50-150元,年度冠1000-3000元,负责人500-1000元,亚军500-2000元,负责人100-500元,并授予荣誉称号。

  3.完成任务奖:凡每月完成100%-120%奖,个人100元,完成120%-150%奖200元,150%以上奖300元,200%以上奖400元,随工资发出。

  4.突出贡献奖:凡为公司做出无论各方面贡献为公司创造出明显利益或带动公司发展或优秀策划,均获得公司提供优秀贡献奖。

  九、工资发放:

  1、发放日期:每月3号前交清上月所有货款,并完成公司各项要求考核,暂定为每月12-15号为工资发放、结款时间,辞职人员在每月20号以后领取。

  2、发放方式:员工办理银行帐户、卡一张或到公司财务部当面凭证件领取。

  十、关于新员工凡实习期成员,自到公司面试第二天后的五天为公司培训时间,第六天开始正式考勤。当工作未满15个工作日的原则上公司要扣取相关培训费和教材费,即不计发工资。凡自动离开公司工作岗位达3个工作日的将做自离处理,不计发任何工资。

  十一、关于假期,公司安排待岗期间,仅发基本工资,不享受补贴,假期享有工资(但不包括病假、事假等),加班:法定节假日与国家同步(仅限基本工资),原则上每月休息4天,可调休,不可连休,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凡活动当天任何当会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或缺勤,否则将严惩不待,严重者扣发工资。

  工资分配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某集团发展的需要,改变现有的薪酬分配模式,建立内部公平统一的薪酬分配制度,

  进而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取心,加快集团经济效益水平稳步提高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集团不在价值分配上搞平均主义,工资报酬必须向为集团持续创造价值的员工倾斜,向集团的关键岗位倾斜,对员工所创造的业绩予以合理的回报。

  (二)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工资报酬的确定必须与集团的发展战略相适应,必须与集团的整体效益的提高相适应。通过工资报酬来吸引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激活人力资源,提高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三)坚持统一制度、规范分配的原则。将集团的工资分配模式统一规范为新的薪酬制度,保留合理成份,对差异较部分进行调整。

  (四)坚持科学确定工资收入分配的原则。在岗位测评基础上确定岗位价值度和贡献度,突出岗位工资的重要地位,提高重要岗位的工资水平,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合理拉开工资差距。

  (五)坚持员工工资水平与集团效益紧密挂钩的原则。员工要分享集团收益,又要适当分担市场风险和人工成本压力,在集团效益稳步增长的基础上,适时调整工资水平,形成工资能增能减机制。

  (六)坚持员工工资按业绩贡献分配的原则。员工工资的分配与绩效考核紧密联系,充分体现员工业绩贡献差别,发挥正确导向作用,形成竞争机制。

  (七)坚持循序渐进、稳妥实施原则。在创新机制中充分考虑企业和员工的承受能力,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的平稳推进。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总部及各分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上述单位范围内的所有在岗人员。上述单位聘用的短期劳务工和临时外聘人员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薪酬制度框架

  第五条集团根据所属单位、岗位、人员的性质和特点实行多种分配形式。主要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高层管理人员、主要生产经营性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经理实行年薪制;急需的特殊专业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一些新聘的简单劳动岗位人员实行市场价位工资制。

  第六条岗位绩效工资制是集团主体工资制度,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市场价位工资制是辅助工资制度。

  第三章岗位绩效工资结构

  第七条集团岗位绩效工资由三个单元(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各种津贴)组成。(如图)

  岗位工资50%

  绩效工资44%

  各种津贴6%

  集团将依据企业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确定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福利等经济报酬的内部动态比例。在员工收入中,高层管理人员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的比例原则上保持在5:5,主要生产经营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经理比例保持在7:3,其它员工比例保持在9:1。各种津贴包括:工龄津贴、生产性津贴(夜班津贴)、其他津贴等。

  第八条岗位工资是依据集团各个岗位价值度和贡献度合理确定岗位劳动报酬的工资单元。绩效工资是根据集团绩效、单位绩效和个人绩效分配的工资单元。

  第九条集团员工的岗位绩效工资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岗位绩效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各种津贴

  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的岗位工资基数为500元,管理及技术岗位的岗位工资基数为800元。

  第四章岗位工资

  第十条岗位工资采用系数法按以下公式确定:

  岗位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相应的比例×岗位工资系数

  其中,岗位工资基数是最低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系数是映各个岗位之间岗位价值度的差别关系,即体现岗位工资标准差别。

  第十一条岗位类别按照人员类别分为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和管理及技术岗位,相应分别设置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的岗位工资系数表、管理及技术岗位的岗位绩效工资系数表、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表(见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7、附表8)

  第十二条根据职位层级和岗位测评结果,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设置八岗,管理及技术岗位设置七岗,映岗位之间的劳动特点和差别;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和管理及技术岗位每岗分为三档,映岗位内部之间的劳动特点和差别。

  第十三条根据员工个人的基本素质和实际业务能力,每个岗位岗档又分为不同级别。生产操作及服务人员的各岗位岗档分别设2-5个级别,其中,一级人数比例为20%-70%,二级人数比例为30%-40%,三级人数比例为20%-30%,四级人数比例为15%,五级人数比例为5%;管理及技术人员的各岗位岗档分别设4个级别,其中,一级人数比例为25%,二级人数比例为40%,三级人数比例为30%,四级人数比例为5%。主管、班组长(不含副职)定为本岗档最高级。如本单位主管、班组长总人数超过最高级的规定比例,须进行择优定级,以保证最高级别人数比例不能突破。其他员工均按照得分高低定为四级及四级以下。

  管理及技术岗位共分四个技能级别,在岗的管理及技术人员根据得分多少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岗位等级。具体比例分配如下:一级占25%,二级占40%,三级占30%,四级占5%。(详见附表10、附表11)

  第五章绩效工资

  第十四条岗位工资采用系数法按以下公式确定:

  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相应的比例

  集团绩效工资的确定和发放严格按照集团业绩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必须公正、公平、公开,注重工作实效和业绩贡献。

  第十五条集团对分公司绩效工资的确定和发放实行统一政策、承认差别、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十六条集团建立三级业绩考核体系。第一级由集团对分公司进行考核;第二级由分公司对分公司各单位进行考核;第三级由分公司各单位对班组及员工个人进行考核。业绩考核指标分为经济责任指标和非经济责任指标。

  第六章各种津贴

  第十七条各种津贴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各种津贴=工龄津贴+生产性津贴+其他津贴。

  集团各公司员工根据各自的岗位特点享有工龄津贴、生产性津贴、其他津贴。第十八条工龄津贴根据员工的工作经历(按虚年计算的工龄)确定。工龄分为四个档次:1年以下、1-5年、6-10年、10年以上,按表5规定的四个档次标准实行,员工工龄津贴随工龄的变化自动调整,工龄达到相应的档次,所有工龄均实行本档次标准。

  第十九条生产性津贴根据员工岗位情况(所在的岗位工作位置、时间)确定。主要有中夜班津贴,按表6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性津贴实行岗变贴变的原则,员工调离本岗,在本岗享有的生产性津贴随之取消。生产性津贴的实施范围是在上述岗位情况之一下工作的员工。

  第七章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动态管理

  第二十条集团严格按照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原则调整员工的岗位工资。员工岗位调整后,应对其岗位工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一)在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中,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岗位工资标准按以下办法调整:员工调整岗位,造成原工种变动或工作内容发生较变化的,均应实行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试岗期,试岗期间实行所试岗位第一级别70%的岗位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方可执行本全额岗位工资

  (二)在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管理及技术岗位系列中,员工从同系列低岗位调整到高岗位,自正式到岗任职后的次月起,实行该岗位第一级别的岗位工资标准,如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低于原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则相应上套级别。

  (三)在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管理及技术岗位系列中,员工从同系列高岗位调整到低岗位,自正式到岗任职后的次月起,实行该岗位相同级别的岗位工资标准。

  (四)员工在生产操作及服务岗位和管理及技术岗位之间跨系列变动,自正式到岗任职后的次月起,原则上实行新岗位第一级别的岗位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集团根据效益增减情况,结合战略发展要求和市场竞争状况,选择岗位工资基数上调、保持不变、下调三种办法。在效益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原则上每两年上调一次岗位工资基数;在效益下降较多的情况下,相应下调岗位工资基数;在效益没有增长的情况下或在集团进行规模投资的情况下,不调整岗位工资基数。集团调整岗位工资时,视情况调整绩效工资和各种津贴标准。

  第八章工资总额管理

  第二十二条工资总额的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和各所属公司工资总额的核定、检查、审计、监察。

  第二十三条工资总额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必须体现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挂钩的原则,在单位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保证员工薪酬与企业价值的共同增长。

  (二)工资总额管理坚持总量控制、分类管理、所属公司自主分配的.原则。工资总额的增长控制在低于经济效益增长的适当比例内。

  (三)坚持按劳分配,绩效挂钩的原则。建立绩效分配机制,使员工的个人收入与绩效紧密结合起来。

  工资总额的核定

  第二十四条集团每年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和各所属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制定当年的工资总额计划。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工资总额由集团公司根据其员工的岗位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和各种津贴总额确定。

  第二十五条集团实行工资总额分类管理的具体办法是:生产、经营单位由集团按照目标经济责任考核办法计发工资总额。管理性质(包括筹建)的单位采取工资总额核定的办法,员工工资总额由岗位工资总额、绩效工资总额和各种津贴总额构成。

  第二十六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总裁办公会的决定,负责核定和调整所属公司、总部职能部室工资总额,并对所属公司、总部职能部室工资总额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控。

  第九章年薪制

  第二十七条第八条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根据领导层成员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管理业绩确定和发放其年度工资收入的分配制度。实施年薪制的人员范围是主要分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总部职能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第二十八条年薪收入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集团公司副总裁、所属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年薪的50%为基本年薪,集团公司部门经理年薪的70%为基本年薪,其余部分为绩效年薪。年薪根据行业情况、企业规模、管理难度、领导层成员能力和所承担的责任,参考市场薪酬价位确定。绩效年薪按照年薪的30%50%确定,根据管理业绩和实际贡献,在年终或季度考核目标管理责任和年度工作目标后发放。具体标准如见表9

  第二十九条建立领导成员业绩考核制度,实行先考核经营业绩,后兑现绩效年薪收入的程序。

  基本年薪不与业绩考核指标挂钩,相对固定,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根据业绩考核结果计算并支付。

  第十章协议工资制

  第三十条为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集团对急需并具有特殊作用的关键岗位人才实行协议工资制。协议工资标准以国家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发布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为基础,根据所聘用的岗位需要和所聘用人员的实际能力加以确定。分公司与所聘人员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工资、福利标准、业绩考核指标、支付办法和双方应享有的权利、义务等条款签订协议。第三十一条协议工资标准随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变动情况和所聘人员工作业绩予以调整。

  第三十二条实行协议工资制的员工不实行集团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以及其他形式的薪酬福利制度。

  第三十三条协议工资制的具体实施办法:

  一、执行协议工资制的资格要求:

  必须是属于相关紧缺专业、在集团内无可替代的;

  必须是具有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的;

  必须是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

  二、协议工资标准(税前)的确定:

  聘用人员的全部月收入标准如下:

  1、高层管理人员8000-10000元/月;

  2、部门经理50007000元/月;

  3、技术、主管25004000元/月;

  4、一般管理人员15002500元/月。

  5、协议工资标准确定:

  依据招聘人员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长短和业务能力,在规定的工资标准区间内加以确定,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协议。

  6、协议工资的发放方式:

  协议工资采用5:2:3的方式发放,即每月支付协议工资标准的50%;再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兑现协议工资标准的20%;根据全年考核结果兑现协议工资标准的30%。

  第十一章市场价位工资制

  第三十四条后勤服务人员可以参照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确定其工资收入。第三十五条市场价位工资主要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岗位工资相对固定,占后勤服务人员收入的80%左右,绩效工资根据工作成绩经考核后发放,占其收入的20%左右。

  第十二章新进人员工资待遇

  第三十六条集团新进中专毕业生实行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标准如下:

  人员类别试用期月工资标准

  中专毕业生500元

  学专科毕业生600元

  学本科毕业生800元

  在试用期满经考核上岗后,根据所在岗位,实行本岗位第一级别的岗位工资标准。第三十七条集团对新招用的中专毕业生以外的其他员工原则上实行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实行所试岗位第一级别80%的岗位工资标准;在试用期满经考核上岗后,根据所在岗位,实行本岗位第一级别的岗位工资标准。

  第三十八条集团对关键岗位新聘用的管理和技术方面的紧缺人才不实行试用期,实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或协议工资标准。

  第十三章工资支付办法

  第三十九条集团以月薪为主要支付方式,根据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需要,员工日薪、小时薪及计件工资单价可按以下方式折算:

  (双休)日薪=月薪÷20.92天

  小时薪=日薪÷8小时

  计件工资单价=月薪(日薪)÷劳动定额

  (单休)日薪=月薪÷25.25天

  小时薪=日薪÷8小时

  计件工资单价=月薪(日薪)÷劳动定额

  第四十条集团对特殊情况下工资支付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旷工:每天按(个人月岗位工资标准÷20.92天×2)扣发。

  (二)事假:每天按(个人月岗位工资标准÷20.92天)扣发。

  (三)病假:每天按(个人月岗位工资标准×50%÷20.92天)×国家及集团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百

  分比发放。超过医疗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工伤假:员工工伤在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及集团有关规定实行。

  (五)探亲、婚、丧、产假:员工在国家及集团规定的期限内均按本人岗位工资标准的100%计发。

  (六)年休假:员工在集团规定的期限内按本人岗位工资标准的100%计发。

  (七)员工自动离职绩效工资全额扣发。

  (八)员工当月矿工1天绩效工资减半发放,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绩效工资全额扣发。

  (九)员工当月出勤不满13天(含)绩效工资减半发放,出勤不满13天绩效工资全额扣发。

  第四十一条集团员工加班及加班工资支付方式如下:

  集团生产操作及服务人员在法定节日以外的时间加班,应事先由主管领导审核批准,经批准后,原则上应安排倒休。

  第十四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经总裁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实施后,原工资制度停止实行,其他有关工资的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按本制度实行。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工资分配制度 4

  一、目的

  为完善本公司的分配机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效、公平、合法的薪酬体系,鼓励职工积极工作,促进公司和个人共同发展,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

  三、工资结构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由总经理室确定。

  2、岗位职级工资

  2、1本公司所有岗位分为三个系列,分别是:工人系列、销售业务管理系列、管理和技术系列。

  2、2各系列都根据工作职责性质或技能、能力不同设置若干岗位职级,并规定相应的工资系数范围。各岗位的级别通过岗位评价确定。

  岗位职级工资=岗位职级工资基数×岗位职级工资系数

  3、奖金

  3、1各部门的奖金根据相应的奖金考核方案计算。

  3、2其他一次性奖金,如年度奖、质量奖、安全奖、节约奖、销售奖、项目奖等,由总经理室根据相关制度、考核方案或经济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4、补贴、津贴

  保留物价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和少数民族补贴。另外,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其他补贴(如郊区补贴)、津贴的发放方案,报经总经理室批准执行。

  四、工资的确定和调整

  1、新招聘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见习期间按见习岗位起始工资系数减0、2计算岗位职级工资,其他工资、津贴按规定执行。见习期满,符合条件的予以转正,并按其岗位确定岗位职级工资。

  2、其他招聘进入公司职工,试用期内按同岗位职级起始系数减0、2计算岗位职级工资,其他工资、津贴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符合条件正式聘用的,按其岗位确定岗位职级工资。

  3、职工调动到高级别岗位工作,隔月起三个月内比照试用期计算岗位职级工资(不低于原工资),三个月后经考核基本达到岗位工作标准的再确定其岗位职级工资;到低岗位工作的,隔月起按新岗位所确定的岗位职级工资发放。

  4、部门根据事先制订并经总经理室批准的考评办法对本部门职工进行绩效考评,报经总经理室审批同意,可以根据考评结果提高或降低工资系数。

  5、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室决定可以破格提高岗位职级工资。

  6、新设岗位或因机构重组、岗位重新设置等引起岗位工作职责发生变化,人力资源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岗位评价,核定岗位职级和工资系数,报总经理室批准。对于管理、专技(业务)中高级岗位的设置、聘任,人力资源部门应把评价、核定结果报总经理室,由总经理室批准。

  7、总经理室可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公司效益、社会生活水平、社会工资水平、工资额度等因素确定岗位职级工资基数和基本工资,并报集团批准执行。

  五、工资支付

  1、公司实行月薪制,按月支付当月工资和上月的奖金。公司确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须与工会协商一致、提前告知职工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2、新进公司或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的职工,当月劳动关系在本公司的时间不满15天并满勤的,发给一半固定工资;超过15天并满勤的发给全额固定工资,奖金和缺勤的工资按奖金考核办法以及有关规定计算。

  3、职工根据国家规定或经公司同意参加社会活动、职工子女参军、相关少数民族职工在工作日内逢开斋节、女职工在工作日内逢妇女节,可按规定休假,工资奖金照发。

  4、职工婚假、丧假、节育假、女职工产前检查、自然流产产假、第一次人工流产假视作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5、职工年休假、探亲假期间以固定工资为工资基数计发工资。

  6、女职工哺乳假、产前假期间以固定工资为工资基数计发工资。

  7、职工病假期间固定补贴照发,以其他固定工资的.XX%为工资基数,并按有关规定计发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8、女职工产后长假期间固定补贴照发,以全公司最低岗位职级工资加上其他固定工资的XX%为工资基数计发工资,但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的XX%。

  9、长病假、产后长假的职工回公司复工,按XX%的比例计发岗位职级工资,其他工资奖金按规定发放。三个月后确定岗位职级工资。

  10、职工事假期间仅发固定补贴。

  11、加班加点以除固定补贴以外的其他固定工资的XX%为工资基数,按相关劳动法规计算加班工资,日工资为月工资基数除以20、92天,小时工资为日工资除以8小时。

  12、因公司原因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发固定工资。超过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固定补贴照发,另加其他固定工资的XX%。停工期间因需要安排职工工作的,按日补发扣除的固定工资,奖金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以及考核、核定结果按日计发,全月工资合计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13、职工因不胜任岗位工作而暂时离岗的,或因岗位重组等原因暂时没有岗位的,在离岗期间不发奖金,隔月起,按全公司最低岗位计发岗位工资,其他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14、职工旷工按规定、按日扣除全部固定工资、补贴和奖金,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15、在计算工资时,凡涉及日工资、小时工资的,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每月20、92天,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

  关于离岗(第13条)的问题比较特殊,加入这条,还有个目的就是要提醒设计者,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尽可能多的考虑到各种特殊情况。

  六、附则

  1、本制度中所称工资,除特别指出外,是指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职工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货币收入。

  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物价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少数民族补贴。固定补贴包括物价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少数民族补贴。

  3、本制度经总经理室批准、职代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制度修改应经职代会审议通过。

  4、本制度由总经理室、职代会授权人力资源部门解释。

  5、本制度与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按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工资分配制度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指导思想的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摿讲怀瑪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

  1.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退休工资制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退休后根据公司退休退职管理办法发放员工退休工资。

  第二十二条公司考虑物体上涨因素,定期或不定期调整物价补助金。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四条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五条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六条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七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八条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工资分配制度 6

  第一条为了能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形成富有竞争性、激励性的薪酬机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其他有关管理规章,特制订本薪酬制度。

  第二条本薪酬制度的制订和实施依据社会水准、公司支付能力、物价指数变化,员工所承担岗位工作的能力、经验、年龄等因素,遵循以下原则:对外具有竞争力,对内具有公平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同工同酬,效益支撑,富有激励性,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 第三条新入司员工试用期均为一个月(特殊技术岗位、特聘人员可免除试用期),普通员工试用期工资为600元/月,店长助理、店长及各部门经理试用期为800—1000元/月。短期工工资为500元/月,全体员工试用期内不参加任何考核。

  第四条员工薪酬构成

  备注:餐费及住宿补助原则上农村籍员工享受,根据工作需和具体情况施行。

  第五条基本工资:高中及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员工基本工资为700元/月,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员工基本工资为800元/月。

  第六条岗位工资:根据各门店规模、条件和岗位工作量等工作特征制定不同类别的岗位工资:

  营运部门岗位工资设置标准

  行政部门岗位工资设置标准

  第七条工龄工资:根据不同工龄时间分档次设置,具体如下表:

  第八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在部门经理的安排下,员工除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工作时间视为加班,加班费为元/小时。

  第九条外出补助:因工作需要,在部门经理的安排下,员工外出一天补15元。

  第十条绩效奖:本超市根据总部下达的`销售任务,对超(欠)出销售任务的部分以个人、柜组或门店为单位进行考核,个人绩效工资==超(欠)额χ本店考核比例/考核人数。 考核比例如下:

  备注:

  1、非销售人员指店长、助理、客服、防损、收银员;

  2、非销售人员以本店总任务考核,销售人员以本柜组任务考核;

  3、主管助理为理货员的倍,店长助理为理货员的倍,店长

  为理货员的3倍。

  第十一条超勤奖:本超市实行每月两天轮休制度,轮休日内不休息者视为超勤,普通员工每超勤一天补助30元。店长助理、店长及部门经理每超勤一天补助50元。

  第十二条特殊贡献奖:各店店长及各部门经理对本部门有特殊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200元以内)

  第十三条工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以现金方式支付工资,每月10日为工资发放日。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未经领导同意自动离职者,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剩余工资的权利。

  第十五条下列规定的各项金额可以从工资中直接扣除:

  1、个人工资所得税;

  2、旷工或其他惩罚扣除额;

  3、劳动保险费个人负担部分;

  4、其他法令规定项目。

  第十六条年终绩效奖金数额视超市当年的营业状况、利润收益及员工个人表现、业绩而定,只有超市完成当年营业目标,有超额利润时,才可分发年终绩效奖金,若门店当年没有完成营业目标,则不发年终绩效奖金。

  第十七条本薪酬制度自xx年x月起施行。

  工资分配制度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事业部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对中高层干部的价值创造过程及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促进中高层干部与事业部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干部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干部的薪资、效益分红、职位升降与考核结果紧密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本部各类管理干部和二级子公司第一责任人。二级子公司可参照事业部考核办法制定各单位内部干部考核办法并自行组织实施(二级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统一由事业部财务管理部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四条考核对象

  Ⅰ类:二级子公司第一责任人;

  Ⅱ类:事业部职能部第一责任人;

  Ⅲ类:事业部职能部普通管理干部;

  第五条考核内容

  事业部干部绩效考核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主要包括:

  1、事业部下属二级子公司经营目标、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考核;

  2、事业部各职能部部门管理绩效考核;

  注:具体参见事业部《20xx年二级子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和《事业部职能部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3、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1)工作业绩评估:主要根据干部工作目标计划内容进行考核;

  (2)工作能力评估:主要针对人才培养、创新能力、发展潜能、文化管理、执行能力、沟通协调组织能力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工作能力评估细则。

  综合得分=工作业绩得分×70%+工作能力得分×30%

  第三章考核管理

  第六条考核机构

  1、事业部管委会:是最高考核机构,负责事业部下属二级子公司经营目标、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考核以及事业部各职能部管理绩效考核,事业部总经理是管委会考核负责人。

  2、人力资源部:负责事业部干部考核体系构建、考核制度的制定、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并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二级子公司及职能部的考核工作,以及考核结果的管理与归档。

  第七条考核方式

  1、Ⅰ类干部按照经营目标、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进行考核,事业部总经理是考核负责人;

  2、Ⅱ类干部按照职能部管理绩效进行考核,事业部总经理是考核负责人;

  3、Ⅲ类干部根据个人绩效进行综合考核,事业部各职能部负责人是考核负责人。

  Ⅲ类干部工作业绩由直接上司进行考核;工作能力采用直接下属评价、相关性评价、直接上司三级考核方式。

  直接下属评价:受被考核者管理的员工对其进行的评价;

  相关性评价:与被考核者有工作关联的部分管理干部对其进行的评价;

  直接上司评价:一般指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的评价。

  第八条考核时间与周期

  干部考核每半年一次,年终进行综合评定。

  考核对象

  考核负责人

  考核依据

  考核周期

  二级子公司第一责任人

  事业部总经理

  子公司经营目标、经营绩效

  管理绩效、述职报告

  半年度

  职能部第一责任人

  职能部管理绩效、述职报告

  半年度

  事业部职能部普通管理干部

  职能部负责人

  工作业绩、工作能力

  述职报告

  半年度

  第九条考核程序

  事业部对二级子公司的经营目标、经营绩效、管理绩效考核根据事业部《20xx年二级子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由事业部三个职能部协同进行;对职能部管理绩效考核由营运发展部根据事业部《职能部管理绩效考核方案》进行。

  事业部对Ⅲ类干部个人绩效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年终进行综合评定,年终考核结果为上、下半年考核结果的算术平均数。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管委会审议,事业部总经理裁决。

  Ⅲ类管理干部考核流程:

  1、填写考核期内《干部工作目标计划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根据客观环境的变化和工作需要,调整期初制订的工作目标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工作目标计划调整次数视客观情况而定;

  3、考核期结束前约半个月,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干部工作目标计划表》下发《干部工作业绩评估表》给被考核者直接上司进行评估打分;

  4、考核期结束前约半个月,由人力资源部下发《干部综合能力评估表》给相关人员进行评估打分;

  5、人力资源部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干部绩效考核结果处理表》,并按被考核者——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总监——事业部总经理流程进行审批。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条考核结果等级分布

  分数段

  90分以上

  80~89

  70~79

  70分以下

  等级

  意义

  优

  良

  中

  差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与考核对象的关系

  考核对象

  一级经营目标H

  二级经营目标L

  经营绩效K

  管理绩效M

  个人绩效P

  Ⅰ类干部

  Ⅱ类干部

  Ⅲ类干部

  备注

  ▲表示直接相关,△表示间接相关。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与调薪

  1、经营绩效考核结果K直接影响Ⅰ类干部下一年度的工资序列的变动,管理绩效考核结果M直接影响Ⅱ类干部下一年度的工资序列的变动;干部个人绩效考核结果P直接影响Ⅲ类干部下一年度工资序列的变动:

  考核结果

  备注

  工资序列升降级数

  当职务不发生变化时,工资序列只能升到该职位的最高级。

  注:工资序列升(降)每年一次,在每年2月份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年度考核结果=(上半年度考核分+下半年度考核分)/2

  2、员工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工资职级调整可不受事业部规定的调薪时间限制:

  (1)职务晋升;

  (2)在市场业务发展、技术创新、新事业开拓及内部管理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必须填写《特殊调薪申报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

  3、员工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职能工资将破格降级:

  (1)职务降聘或免聘;

  (2)因本人过错,给事业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损害事业部形象者;

  (3)多次或重复违反集团和事业部规章制度者;

  (4)因个人能力或身体原因,长期无法胜任或实际未行使本职务(或岗位)职权者。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与年终收益

  1、各二级子公司第一责任人和普通管理干部年终收益计算公式:参见事业部《20xx年二级子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

  2、事业部职能部第一责任人年终收益计算公式:

  职能部第一责任人年终收益=∑职能部第一责任人管理工资×20%×计提系数1+事业部职能部第一责任人效益分红总额×计提系数2

  计提系数1=Ei×Mi/∑(Ei×Mi)

  计提系数2=Fi×Mi/∑(Fi×Mi)

  Ei=职能部第一责任人管理工资总额20%

  Fi=职能部第一责任人预算效益分红额

  Mi=职能部管理绩效评价得分

  i=表示某职能部第一责任人

  3、事业部职能部普通管理干部年终收益计算公式:

  年终收益=某职能部普通管理干部效益分红总额×计提系数

  计提系数=Ei×Pi/∑(Ei×Pi)

  Ei=某职能部普通管理干部预算效益分红额

  Pi=管理干部个人绩效评价得分

  i=表示某管理干部

  注:个人考核结果P为D者,取消效益分红的发放。

  第十四条二级子公司管理绩效与第一责任人

  参见事业部《20xx年二级子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

  第十五条职务升降

  经营绩效考核结果将影响Ⅰ类干部的职务升降,管理绩效考核结果将影响Ⅱ类干部的职务升降,干部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影响Ⅲ类干部职务的升降。

  1、进行职务晋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为A;

  (2)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综合测评;

  (3)满足以上条件者职务可晋升一级;

  2、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为D者,即降聘或免聘(调整工作岗位或免职)。

  3、经审批破格晋升或降职者,不受考核结果限制。

  第五章考核面谈与绩效改进

  第十六条考核面谈

  Ⅲ类干部考核的核心是结合干部的工作目标计划,目的是对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在工作思路和绩效改进方面提供帮助。因此,考核结束后,考核者应当与被考核者进行面谈。

  第十七条绩效改进

  考核面谈为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就绩效改进与能力提升所进行的'沟通应做到:

  1、让被考核者了解自身工作的优、缺点:

  2、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期望达成一致的意见;

  3、讨论制定双方都能接受的书面绩效改进和培训计划。

  第六章考核结果的管理

  第十八条考核指标和结果的修正

  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还应对受客观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较大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第十九条考核结果反馈

  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由人力资源部归入干部考核档案并负责保存。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申诉

  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首先应通过双方的沟通来解决;如不能妥善解决,被考核者可向事业部管委会或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事业部管委会或人力资源部需在接到申诉之日起十日内,对申诉者的申诉请求予以答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工资分配制度 8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表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工资系列

  适用范围

  管理层系列

  1.总经理2.副总经理

  职能管理系列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

  项目管理系列

  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生产系列

  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营销系列

  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表2: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考核成绩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绩效工资发放数额

  90(含)--100分

  ≤1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80(含)--90分

  ≤0.8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含)--80分

  ≤0.5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分以下

  ≤0.3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具体如下表:

  表3

  职务

  总经理

  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

  项目经理

  职务津贴

  1000

  800

  600

  700

  五.薪级调整

  第二十一条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职能部门员工年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见表4。

  表4:年终综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对应关系

  考核成绩

  薪级调整幅度

  薪级计算公式

  90(含)~100分

  上调1~1.5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80(含)~90分

  上调0.5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60(含)~80分

  工资保持不变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60分以下

  下调0.5~1.5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六.关于员工工资

  第二十三条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七.工资发放

  第二十九条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0.92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0.92。

  第三十条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绩效工资在次月15日合并发放。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三十二条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时计算。

  第三十三条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当月绩效工资÷20.92×休假天数,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四条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三十七条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八条公司集会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八.福利与补贴

  第三十九条视公司经营状况,发放下列福利与补贴:

  1.发放取暖、降温费: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节日补助(春节、五一、元旦、国庆等节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

  3.生日礼物为公司盖章的生日贺卡和生日蛋糕券。

  4.员工结婚,公司赠送一定数额的礼金。

  5.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葬,公司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6.公司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活动费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条通讯补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600元/月;副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500元/月;部门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300元/月;项目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400元/月;司机按实际发生额的70%报销,报销上限为150元/月;销售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的通讯补贴另定。

  第四十一条住房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二条误餐补贴:每月补贴90元。

  第四十三条交通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四条员工的固定工资作为公司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的基数。当员工固定工资未达到本市办理各类保险的最低限时,按本市低保基数为其办理保险。

  九.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工资分配制度 9

  (一)必须遵守维修部制定的考勤制度,在考勤表签到,日常抽检工作时间情况,无故早退者及时累计。

  (二)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并有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后记录生效。否则按无故旷工处理(其他假也要有相应手续)。

  (三)迟到累计三次扣除一日工资,迟到一小时左右者按半天旷工处理,早退一次者按半天旷工处理。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

  (四)月累计4天以上缺勤者扣除出勤奖,事假4天以上者(不含4天)月奖金全部扣除。

  (五)无故旷工者,除当日工资扣除外,奖金全部扣除,年终奖金相应扣除。

  (六)工伤、产假、病假、婚丧假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但月奖金全部扣除,年终奖金相应扣除。

  (七)忙季双休日需要工作,必须服从大局,确实有事每月只可休一天,这一天没有工资,不扣其他奖金。但双休日不与累计,上班发工资。

  (八)设工程质量奖,考评工人在当月工作中工作质量完成情况,技术差、工作质量低下的将扣除质量奖。

  (九)设安全奖,考评工人在安全生产、安全防火、卫生、互相伤害等情况,当月发生事故、伤亡等情况时要扣发安全奖(造成严重事故的`以后数月的安全奖也应相应扣除)。

  (十)设其他奖,考评工人当月工作、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及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出现问题扣除奖金。

  (十一)设月奖金,从四个方面综合考核工人工作情况而发放的奖金,如果其中一方面违反制度,扣除当月相应奖金。

  工资分配制度 10

  1、工资分配原则

  (1)根据烟台市劳动力市场价格和同行业工资水平,合理确定员工工资水平,严格控制酒店劳动力成本。

  (2)充分体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员工工资收入应与其劳动实绩紧密挂钩。

  (3)以岗定薪、变岗变薪,向关键岗位、骨干人员倾斜。并根据劳动力的供需情况,对少数劳动力紧缺岗位的工资分配水平作适当调整,以引进人才。

  (4)按照新企业、新机制、新思路、新办法的要求,工资分配结构力求简化、直观。

  2、工资分配水平

  员工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以烟台市劳动力市场及同行业工资水平为依据,以酒店自身经济承受能力为基础,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当地同类酒店的分配水平进行合理确定。

  3、工资分配结构

  确定酒店员工内部工资分配方案时,力求简化工资结构,方便具体操作,使员工的工资收入清楚明了。

  4、工资形式

  (1)工资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

  (2)采取月薪制和日薪制相结合的办法。当员工全勤时,按月薪标准发给;缺勤或特殊情况加班时,按日薪标准减发或加发工资。具体的支付标准分为:a:平时加班,支付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150%的工资报酬(平时原则上不安排加班);b: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200%的工资报酬;c: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支付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300%的工资报酬。此外,还可根据员工加班的特殊情况,除支付工资之外采取必要的其他奖励办法。

  (3)对劳务工一般实行计时和计件工资相结合的办法。实行计件工资时的,计件工资标准以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的劳动量来确定。实行计时工资时的,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5、工资管理制度

  (1)严肃财政纪律,严格贯彻工资基金管理制度。酒店应按年度编制工资基金使用计划,经酒店领导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接受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2)新员工工资评定。根据不同岗位,经知识、技术、业务考核,合格或符合定级条件的,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填写审批表,报人力资源审核,经酒店、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工资。

  (3)凡员工工资的.评定、增减、加班工资标准的审核、新进员工工资的确定和内部各部门之间工资关系的转移以及退职、死亡、调出人员工资关系等,一律根据人力资源部的有关正式通知或规定办理。

  (4)劳务工及借调人员的各种协议书等,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订,手续齐全后将副本送计划财务部一份,以便掌握工资发放情况。

  (5)工资结算期每月按30天计算。

  (6)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活动或由上级部门及酒店自身安排的活动,酒店应视其提供的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

  (7)是员工本人原因给酒店造成经济损失的,酒店可按照规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并从其工资中扣除。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扣款的截止时期顺延。

  (8)每月月初,各部门上报考勤表,由人力资源部将当月的新进人员工资,增发、扣发工资的人员名单及数额,以书面形式汇总,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后送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完成工资造表。

  (9)建立健全各类工资台帐。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内部原始记录台帐。人力资源部按月收齐,妥善保存,作为统计员工工资总额的依据。

  工资分配制度 11

  目的:为了给在公司服务一定年限的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实现利润共享,尊重劳动贡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在职员工

  保密:内部普通

  制度条款:

  第一条:工龄工资的定义:

  工龄工资,是公司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一种福利工资。

  第二条:员工工龄设定标准:

  1、从20xx年元月1日起,新进员工工龄以“年”为单位,当月15日(含)以前入职的'从当月计起,15日以后入职的从次月计起,每满一年即可享受工龄待遇;

  2、20xx年12月31日(含)以前入职的员工,从20xx年元月份起按2年工龄计算。日后每到元月1日递增1年工龄;

  3、20xx年1月1(含)日至20xx年12月31日(含)入职的员工,从20xx年元月份起按1年工龄计算。日后按实际入职月(15日之前的按当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递增1年工龄;

  4、20xx年6月30日(含)以前入职的员工,从20xx年元月份起按半年工龄计算。从实际入职月(15日之前的按当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算起,满1年后即享受1年的工龄待遇,日后按“年”为单位递增工龄,不再按半年计算;

  5、20xx年6月30日以后入职的员工,以实际入职月(15日之前的按当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算起,满1年后即享受工龄待遇;

  6、所有工龄以连续工作时间的累计为原则,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第三条: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第二条第一款与第五款类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每月工龄工资为¥200元整。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2、第二条第二款类员工,从20xx年元月起开始每月享受工龄工资为¥200元整,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3、第二条第三款类员工,从20xx年元月起开始每月享受工龄工资为¥100元整,按照该款规定,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4、第二条第四款类员工,从20xx年元月起开始每月享受工龄工资为¥50元整,按照该款规定,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第四条:管理人员工龄工资:管理人员(包括质检、采购、仓管、文员、销售、业务、设计、跟单、电工)工龄设定标准与员工工龄设定标准相同,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为200元每月,计算方式与员工相同。

  第五条:此工龄工资制度不影响公司的其它调薪政策。

  第六条:本制度于2000元月份正式实施,解释权归公司行政人事部所有,修改时经总经理批准后实行。

  工资分配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职员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建立明确的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职员,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职员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鼓励职员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职员的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职员。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职员。兼职职员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职员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工资:根据职员所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1.1基本工资金额对应表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的薪等国家承认的职称国家承认的学历基本工资(元)

  1.2薪等XX

  高级职称博士XX

  中级职称硕士1800

  初级职称本科1500

  技术员大专1300

  技工中专1100

  高中(含以下)1000

  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职员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XX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职员的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广州地区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职员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根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由职员在企业中承担的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的责任、贡献、市场价值以及企业对岗位的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如果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扣岗位与绩效,如果请事假或请病假但没有医院证明,扣发岗位、基本与绩效工资,如请年假或调休假,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详见附件一《各薪级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对应表》,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的130%。

  5、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职员的工作绩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公布次月予以核发。

  1)职员的绩效工资标准与薪级相对应,详见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职员的绩效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其主要考评依据为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其绩效工资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绩效考评以季度为单位,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4)根据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的管理需要,绩效考评周期与办法将做适当调整,具体以当时发文通知为准。

  6、特殊津贴:在特定时期为公司带来特殊收益或有价值的人员和业务,公司给与的特殊奖励,特殊津贴在当月予以发放。

  第八条职员福利:包含国家法定福利及公司内部福利。

  1、法定福利:包含五险一金: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法定福利的缴交标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按月予以办理。

  2、公司福利:包含午餐补贴、差旅保险、附加医疗保险等。其中午餐补贴在月工资中体现。

  第九条奖金:奖金分为年度奖金与专项奖金。

  1、年度奖金在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情况下,对工作质量完成出色的部门和工作绩效突出的职员进行特别奖励。

  1)公司年度奖金总额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予以核定;

  2)年度奖金发放对象为对公司经营业绩实现有重大贡献的相关人员,具体奖金分配方案由经营管理委员会统一审定发放。

  2、专项奖金为不定期不定额奖金,是根据经营管理需要,为实现阶段性重大特定的目标而设定的特别激励措施。专项奖金方案由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制定,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新进职员试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条应届新进职员试用期工资:

  序号学历岗位金额(元)备注

  第十一条有工作经验的新进人员,其试用期薪酬根据招聘职位在任职资格体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级,其中岗位工资根据行业情况按70%~90%核发。根据经营需要引进的特别人才,其试用期工资由总经理核定。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不享受司龄补贴、绩效工资等,但享受午餐补贴。

  第十三条职员转正时间:职员转正时间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计薪期间中途任职、离职及解雇职员固定薪酬计算:

  1、新进职员第一个月薪酬按工作实际天数发给,实际薪酬为:日平均薪酬×实际工作天数。

  2、离职的职员当月薪酬按日计算,并依实际出勤日的薪酬总额支付。

  3、停职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计算:停职前的薪酬×实际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公司内有兼职的人员,岗位工资就高不就低,兼职不兼薪。

  第十七条由于公司的绩效考评是以工作绩效作为考评依据,而不是工作时间。因此,原则上对于加班不予发放加班费。如确系需发放加班费的.,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第五章职员工资的调整

  第十八条职员调薪:公司视业绩的成长情况及职员的绩效成绩及能力进展情况,由分管领导提名,经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调薪的内容:

  1、基本工资的调整:职员在取得公司认定的新的职称或学历后,资历工资在当月予以调整。

  2、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的调整:

  1)职员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能力进行薪级调整时,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2)半年绩效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后,依据评估结果对岗位进行调整,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3、司龄津贴每年1月1日统一调整。

  第六章薪酬发放

  第二十条薪酬的发放:为当月发放上个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条薪酬计算期间及发放时间:

  1、薪酬计算期间为本月1日起至本月结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册职员薪酬报表。

  3、每月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第二十二条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现金或汇入存折的形式发放。

  2、薪酬个人所得税、法定保险和公积金项目,在发放前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汇总整理本月在册人员名单、考勤记录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结合本月的调薪变动申请表,填制"月薪酬报表"等,财务部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转财务部门核发薪酬。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职员薪酬采取密薪制,职员应对自己的薪酬保密,并不打听及传播他人薪酬信息,如有违反,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扣发岗位与绩效工资、降职降薪、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的修订权属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授权人事行政部进行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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