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厂管理制度

时间:2023-03-27 19:33:29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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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厂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入厂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入厂管理制度

入厂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维持良好的厂内外交通安全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出内蒙古汇能煤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区域,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

  3 工作程序及职责

  3.1物资营销部

  负责审核购买危险化学品(lng、液氧、液氮、硫磺等)单位的相关资质。负责提前一天将购货单位名称、经营/运输许可证号等必备资料准确传递给相关车间的综合管理员。

  3.2综合管理办公室

  3.2.1负责对所有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登记,确保其安装有合格的阻火器,且处于投用状态,并严格按照附表(一)的内容详细登记相关信息;同时严格要求其按照附表(二)中的指定路线行驶。

  3.3.2负责严格控制生产区域内lng运输车不超过8辆,并确保厂区东门外道路的行车畅通和安全,严禁任何车辆在东门外道路上停留。

  3.3危险化学品充装车间

  负责在充装作业前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按照附表(三)中要求的内容逐项检查和确认车辆的安全状况。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充装作业。充装检查表由车间存档备查。

  4 装卸车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入厂管理制度2

  为了贯彻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规范外来人员及车辆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外来人员、车辆进入公司时,必须先到门卫进行登记、完善安全手续,由门卫协调通知相关部门。严禁外来人员在公司内流串找人;未经许可,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大门,违犯者罚款50元。

  二、因业务需要进入生产区的外来车辆,进门前应将随身、随车携带的火种(如烟、打火机、火柴、手机等)存放在门卫处,同时按要求认真戴好防火罩,防火罩不得歪戴、拖地或敷衍应付,并不得损坏。

  三、外来车辆、人员在门卫处告知后不服从并擅自携带火种(包括烟、打火机、火柴、手机等)入厂者,一经查出,罚款200元。由于不认真造成的`防火罩脱落或损坏,一经发现,车辆应立即熄火,并负责将防火罩重新带好或更换,防火罩损坏者负责赔偿(每个防火罩按100元折价)。

  四、外来人员严禁酒后进入公司办理业务或找人,如发现立即驱出厂区并对其进行相应罚款。

  五、严禁在公司大门口及厂内吸烟、库区使用手机及携带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品进入厂区。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严禁在易燃区内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严禁外来人员在生产区修车。若发现有以上情况发生,公司将给予300元罚款。

  六、外来车辆需进入生产区办理业务时,应由相关业务人员带领进入。进入后必须服从生产管理人员指挥,做完准备工作后不需留人的应锁好车门跟随业务人员离开生产区。若需留人必须经生产经理同意。进入生产区不听从指挥者,罚款100元,若因此而造成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装、卸货的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厂区后,要认真学习并遵守相关装、卸车安全操作规程,以保证装、卸车过程中的安全。若因不遵守其规程造成事故损失的,按损失大小追究当事人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入厂管理制度3

  1、运输液体车辆到我公司后,必须遵守我公司的相关规定,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火种带入生产区域。

  2、车辆进入公司前,首先与门卫联系防火帽事宜,将驾驶证或行驶证交予门卫换取防火帽,并必须配戴,以防止事故。车辆进入生产区域后,必须服从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的.管理。

  3、车辆进入生产区域应限速行驶(5km)

  ,并按指定路线行驶,注意道路两边设施和员工安全。禁止在公司院内乱杂物。操作箱内严禁携带油桶或任何沾染油脂的物品,车内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必须齐全、完好。

  4、销售人员有销售液体时,必须检查槽车危险品使用的各种证件,包括汽车危险品手续、槽车罐体检验证书、司机危险货物作业资格证、随车人员的押运证。所有手续必须随车携带。并要求各种手续复印件交销售部登记造册

  以上规定必须认真执行,如发现违规者,将按我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入厂管理制度4

  员工出入管理

  第一条 员工进入厂内需佩带识别证(胸前工作证)才能进入。

  第二条 员工未佩带识别证时,守卫(门卫)人员需查明身份及登记后才准进入。

  第三条 上班时间出入厂区者,除患急病、受伤或部级以上人员外,一律须凭'进出单'通行。进出单由各部门部长签字执行,遇部长不在,由人资行政部签字执行。

  第四条 迟到、早退或请假者,须在门岗签字进出。

  第五条 员工出入厂区限在规定时间内,早6点至晚23点前。

  第六条 本厂大门每天自晚20:30以后至次日凌晨7:00以前关闭,由门岗人员守卫,除特殊事故,经批准外,一律禁止车辆出入。

  第七条 早7点至晚18点间,员工出入大门须穿着制服,并将识别证佩挂于制服上,严禁酗酒或携带危险物品。违者将予以处罚,乃至开除处理。

  第八条 员工夜间加班或例假日加班时,其出入规定亦须遵守以上规定。

  第九条 守卫人员每天须将'进出单'送人资行政部门,并登记在出勤卡的`出勤记录中。

  第十条 员工陪同亲友进入厂内时,亦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后方准进入。

  来宾出入管理

  第十一条 凡是来宾访客(包括外包协作厂商,本公司其他单位人员、员工亲友等)进入厂内时,一律在警卫室办妥来宾出入登记手续,并查明来访事由,经内线征得受访人员同意及填写'会客登记单'后,颁发'来宾识别证'及持第2份'会客登记单'进入厂内,并依下列规定使用:

  (一)'来宾识别证'应佩挂于胸前,才能进入有关单位,会客后,受访者需在'会客登记单'上签字,来宾须将'来宾识别证'及'入厂登记单'交还给门岗检查后,方可离厂。

  (二)团体来宾参观时,须由有关单位陪同才准进入。

  第十二条 来宾来访时,除特殊业务需要准许其进入厂内外,其余原则上均须在门岗会客室会面,不准进入厂内。

  第十三条 本公司人员陪同其他单位人员,因业务需要进出厂区时,除部长级以上主管外,一律须先办登记后才准进入。

  第十四条 员工亲友私事来访时,除特殊紧急事故,经由部长核准外,不得在上班时间内会客,不得于会客室内等候在下班时会见。

  第十五条 外包协作厂商出入厂区频繁者,由有关单位(采购或贸易关联部)申请识别证,凭识别证出入大门,没有申请识别证的厂商亦须办理登记后才准进入。

  第十六条 来宾出入厂区时,门岗人员须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入。

  第十七条 严禁外界推销人员或小贩进入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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