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时间:2023-04-18 08:44:35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1

  1.权威性。管理制度由具有权威的管理部门制定,在其适用范围内具有强制约束力,一旦形成,不得随意修改和违犯;

  2.完整性。一个组织的管理制度,必须包含所有执行事项,不能有所遗漏,如发现或新的执行事项产生,应相应的制定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事项“有法可依”;

  3.排它性。某种管理原则或管理方法一旦形成制度,与之相抵触的其他做法均不能实行; 特定范围内的普遍适用性。各种管理制度都有自己特定的适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所有同类事情,均需按此制度办理;

  4.可执行性。组织所设置的管理制度,必须是可执行的,不能偏离组织本身事务,成为一纸空文;

  5.相对稳定性。管理制度一旦制定,在一般时间内不能轻易变更,否则无法保证其权威性。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当现行制度不符合变化了的实际情况时,又需要及时修订。

  6.社会属性。因而,社会主义的.管理制度总是为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利益而制定的。

  7.公平公正性。管理制度在组织力对每一个角色都是平等的,任何人不得在管理制度之外。

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投融资行为,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结合管理公司章程及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本制度中的融资,包括权益资本融资和债务资本融资两种方式。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权益资本的融资,如增加实收资本;债务性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了企业负债的融资,如向金融机构借款、发行企业债券、融资租赁等。短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长期债务性融资,是指负债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债务性融资。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康福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一切融资行为。

  第二章 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六条 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七条 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第八条 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项目投资单位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管理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第三章 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九条 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1000万元以上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第十条 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列为重大投资项目, 应由公司投融资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送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对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均应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可指派专人对项目再次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签署予以确立。

  第十二条 投资项目确立后,凡确定为公司直接实施的项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凡确定为下级单位实施的项目,由该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所签定合同,均视无效。

  第十三条 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四条 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建,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负责人还应与本公司或下级单位签定经济责任合同书,明确责、权、利的划分,并按本公司资金有偿占有制度确定完整的经济指标和合理的利润基数与比例。

  第四章 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五条 各投资项目应根据形式的不同,具体落实组织实施工作:

  1.属于公司全资项目,由总经理委派项目负责人及组织业务班子,进行项目的实施工作,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员工责任制、经营计划、企业发展战略以及具体的运作措施等。同时认真执行本公司有关投资管理、资金有偿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规定,建立和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主管由公司总部委派,对本公司负责,并接受本公司的财务检查,同时每月应以报表形式将本月经营运作情况上报管理公司。

  2.属于投资项目控股的,按全资投资项目进行组织实施;非控股的,则本着加快资金回收的原则,委派业务人员积极参与合作,展开工作,并通过董事会施加公司意*和监控其经营管理,确保利益如期回收。

  第五章 项目的运作与管理

  第十六条 项目的`运作管理原则上由公司分管项目投资的副总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负责。并由本公司采取总量控制、财务监督、业绩考核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对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七条 各项目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及办理相关法定手续成为***法人进入正常运作后,属公司全资项目或控股项目,纳入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的统一管理;属二级企业投资的项目,由二级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导性管理。协调及指导性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控制;经济责任目标的落实、检查和考核;企业管理考评;经营班子的任免;例行或专项审计等。

  第十八条 凡公司持股及合作开发项目未列入会计报表合并的,应通过委派业务人员以投资者或股东身份积极参与合作和开展工作,并通过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贯彻公司意*,掌握了解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维护公司权益;委派的业务人员应于每季度(最长不超过半年)向公司递交被投资企业资产及经营情况的书面报告,应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资料。因故无委派人员的,由公司投融资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全资及控股项目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管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持股及合作企业(未列入合并会计报表部分)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公司投融资部。

  第六章 项目的变更与结束

  第二十条 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报管理公司审批核准。

  第二十一条 投资项目变更,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变更理由,按报批程序及权限报送管理公司有关领导审定,重大的变更应参照立项程序予以确认。

  第二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因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公司内部调动,则须向继任人交接完后方能离岗。属个人卸任或离职,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违者,所造成之后果,应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 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并以书面报告形式汇报给管理公司。属全资及控股项目,由公司企管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属持股或合作项目由投融资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如有待解决问题,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彻底清洁,不得久拖推诿。

  第七章 融资管理及审批程序

  第二十四条 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案,由董事会提出并经审议通过执行后,报管理公司批准。

  第二十五条 管理公司贷款的审批权限规定如下:

  (一) 短期贷款:根据管理公司经营状况及财务预算,董事会决定公司短期贷款总额度范围,并授权董事长批准在此范围内短期贷款转期和新增短期贷款;

  (二) 长期贷款:根据管理公司批准的投资计划或财务预算,董事会决定管理公司长期贷款额度,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

  第二十六条 管理公司融资工作相关责任融资工作主要负责管理公司短期负债融资和长期借款、融资租赁等,主要负责以下事项:

  (一) 制定管理公司以上融资事项的管理办法。

  (二) 提出以上融资事项具体方案,并负责落实。

  (三) 提出或审查管理公司重点项目的长期负债融资方案。

  (四) 负责对管理公司所有筹集资金使用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七条 融资政策的选择融资政策应结合管理公司发展状况、资金需求、经营业绩、风险因素、外部资金市场供给情况、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制定。

  (一) 管理公司初创时期:应采取稳健的融资政策,尽可能减少银行借款等负债融资。

  (二) 管理公司发展时期:应采取稳健的融资政策,可通过增加银行借款等负债融资,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资本成本。

  (三) 管理公司迅速扩张时期,可采取激进的融资政策,选择多种融资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充分利用财务杠杆作用适当增加负债比例。

  第二十八条 权益资本融资管理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做出决议,可采用上市融资的方式。

  权益性资本融资的顺利募集需要以下各方面的配合:

  (一) 对资本市场动态的跟踪分析。

  (二) 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维护。

  (三) 已募集资金投向和使用的严格管理。

  (四) 与效益良好企业、优秀中介机构的积极配合。

  第二十九条 债务资本融资

  (一) 债务资本融资方式

  1. 2. 3. 通过银行贷款获取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 融资租赁

  (二) 公司短期借款融资程序

  1. 投融资部根据财务预算和资金计划确定公司短期内所需资金,编制融资计划表;

  2. 按照融资规模大小,分别由投融资部经理、副经理、分管领导、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批融资计划;

  3. 投融资部负责签订借款合同并监督资金的到位和使用,借款合同内容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息率、借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偿还方式、违约责任等。

  (三) 短期借款的管理

  1. 投融资部在短期借款到位当日报送相关资料到财务部,便于财务部在台帐中登记。

  2.投融资部与财务部共同监管借款资金的使用,原则上应按照借款计划使用该项资金,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

  (四) 长期借款融资程序及管理

  长期债务资本融资包括长期借款、融资租赁等方式。(以下只考虑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必须编制长期计划使用书,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复公司批准文件、借款金额、用款时间与计划、还款期限与计划等。

  2. 投融资部经理、副经理、分管领导、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依其职权范围审批该项长期借款计划。

  3. 投融资部负责签订长期借款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贷款种类、用途、贷款金额、利息率、贷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偿还方式和资金来源、违约责任等。

  4. 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五) 债务性融资的报批材料管理 债务性融资的报批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 2. 3. 4. 5. 6. 融资款项的用途及用款背景情况; 用款与还款计划; 融资数量与债权人; 担保方式与内容;用款项目经济性与还款能力分析;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果某项筹资是直接为项目服务的,则此项目的投资收益率必须大于该项目筹资的资本成本;如果某项筹资的直接效果是无法计量的,则应该选择资本金成本最低的

  第三十条 融资风险管理

  (一) 风险评价的负责部门: 融资风险的评价由投融资部负责。

  (二) 公司融资风险的评价原则:

  1. 2. 以投资和资金的需要决定融资的时机、规模和组合。 充分考虑公司的偿还能力,全面衡量收益情况和偿债能力,做到量力而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如日后与国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的拟定及修改由公司投融资部、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后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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