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司机规章制度

时间:2023-04-22 18:53:44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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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司机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司机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司机规章制度

公司司机规章制度1

  第一条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二条按车辆保养的基本要求及时进行冲洗、擦拭、加油、加液、车内卫生整理等,使车辆始终保持清洁、漂亮、性能良好。

  第三条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小修不出厂自己动手干;大修报请领导批准,要派专人负责维修,杜绝病车上路,确保车辆安全不出事故。每周定期向领导汇报车辆情况,确保车辆安全上路,否则后果自负。

  第四条司机要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全方位记载出车情况,要做到一次一记,具体、准确无误,为财务成本核算和追查事故提供依据。同时办公室做好每辆车的出车记录,出现违章、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第五条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相关行政法规,绝不违章开车。严禁酒驾,酒驾产生的一切后果司机负全责。

  第六条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厚违章,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使用人承担一切后果。

  第七条加油一般实行定点制,由财务办理油卡,特殊情况由加油站凭证直接报销。严禁将加油卡私用,一经发现按挪用金额的双倍进行处理,视情节严重情况处理。

  第八条司机在开车之余,应首先做好车辆的保养和小修,此外,应服从办公室统一安排,从事厂内环境卫生或其他杂活等工作。做到忙时跑外,闲时忙内。

  第九条公司员工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用公车学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出差或外地施工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

  为规范出差或外地施工期间的工资待遇,经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司机出差补助:出差补助是指司机单独出差应给的'生活补贴,其标准按从辛集到目的地的直线里程分为不同档次。每日补助数额为:100公里以内10元,100公里以上300公里以内为20元,300公里以上500公里以内40元,500公里以上50元。与领导同车出差,饭费报销,则不能领取补助。外出施工期间如工地统一管饭,也不能领取补助。

  加班工资:司机除开车外,在工地干活视为加班。加班工资(含基本工资)由带班领导根据

  实际情况确定,统一上报财务。带班领导规定司机按工地工人工资标准执行,与工人同等待遇,但不能再领取基本工资。

公司司机规章制度2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校车驾驶员、看护人员管理制度:

  一、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二、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三、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不疲劳驾车。

  四、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按规定行车路线和停靠站点行车。

  六、接送完幼儿后,在教师检查车辆后再一次检查车辆有没有遗漏幼儿及门窗。

  七、接车教师提前10分钟做好接送幼儿准备工作,认真清点接送幼儿数量。

  八、接送教师认真填写乘车幼儿花名册(上下车一一点名需家长确认签字)九、接送教师定期对幼儿进行乘车安全教育,杜绝在车内玩耍嬉戏。

  十、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十一、应熟悉每位接送学生家长之面孔,如果遇到陌生家长接着学生,要提高警觉,并向学生证实接着者之身份,若在不肯定的.情况下,不可以其接走学生。

  十二、接送完幼儿做好车内卫生,并仔细查看车内有无遗漏幼儿或物件。

  十三、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司机规章制度3

  为进一步规范驾驶员管理,力求安全、节约、高效,更好地为局机关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自觉参加安全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意识,要时时、事事、处处注意行驶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二、驾驶员要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做到出车准点、礼貌待人。要爱车、护车,及时检查、清洗、保养和修理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三、驾驶员行车时,要集中精力开车,无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手机。要保持车上备用胎、维修工具等必备用品的良好使用,长途出差时,要配备好急用药品、饮用水等相应物品,确保行车顺利。

  四、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或将车辆转借给他人使用。驾驶员应自觉服从办公室的统一调度。出车须持有办公室签发的派车单或经办公室相关人员通知,出车时应及时做好《出车登记》。对无派车单出车或擅自改变派车单指令、绕道、变更地点、推迟返回等行为,均视为私自出车。发现违规私自出车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视情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特殊情况用车,可以先口头请示,经办公室同意后出车,事后补办派车单。

  五、驾驶员无出车任务时,不得随意串岗、离岗。要根据办公室的安排协助做好其他工作。要保证手机、小灵通正常开通,及时回复办公室呼叫,贻误工作的要追究责任。

  六、驾驶员因违章而发生的罚款,一律不予报销。因违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记分的.,要相应扣去平时考核分。

  七、加强对驾驶员车辆油耗的考核。驾驶员按月如实、准确填报行驶里程及油耗量,办公室综合季节、路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辆车的百公里耗油标准,以此作为驾驶员月度考核评优的依据,并对节油效果明显的驾驶员给予相应奖励。

  八、加强监督考核。对违反制度者,按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办法作扣分处理,并视情节及认识情况给予待岗、下岗培训乃至开除等行政处理。

公司司机规章制度4

  一、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其它与交通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出行。若因个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而被交管部门处罚的,后果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公司将对当事司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司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并可直接将其辞退。必要时,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公司制定的《司机管理制度》的规定安全出行并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或交通违章的司机,在年终考核时,公司将给予300以下的奖金以示鼓励。

  二、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每天必须利用空闲时间对公司的车辆进行清洁、整理、检查(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及对零部件的检查),以保证车辆的正常出行。若发现空闲司机未对公司车辆进行清洁、整理、检查而造成车辆脏、乱的,将视情节轻重,对该司机处以口头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三、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所驾车辆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告知车辆管理人员进行维修,并提出具体的、合理的维修建议(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费用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进行维修。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对发现车辆故障而未及时上报车辆管理部门,坚持驾驶故障车辆出行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并对当事司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并予以辞退。

  四、司机在接到工作任务时,应立刻做好工作准备并按规定填写《用车申请表》,得到派车人批准后,方可出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用车申请表》交予派车人手中,未按规定填写《用车申请表》或未征得派车人许可擅自驾车出行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交通意外或车辆故障,一切后果均由当事司机本人承担。

  五、出车任务结束后,应检查车内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到就近加油站加油,不得待接到下次出车任务时再去加油(特殊情况,因跑长途或马上接到下一个出车任务的例外)。

  六、出车在外或出车回来停放车辆时,应注意选择最佳停放地点和位置,严禁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否则,因在禁止停车或危险地段停车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同时,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司机200元—500元的罚款。必要时,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

  七、司机在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并开启安全防盗装置,防止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因个人行为,未及时锁好车门、车窗或未开启安全防盗装置而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情节严重的,可将当事司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司机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应保证证件齐全。发现证件缺少、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立刻上报管理部门。以便得到及时的处理。因证件不齐全或已过期未及时上报管理部门而被交管部门罚款的,所罚款项费用不予报销。

  九、下班或公休期间,没有接到工作任务的司机必须注意休息,保证合理的睡眠,严禁疲劳驾驶。因个人行为疲劳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

  十、司机在车内禁止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制止无效的,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说明情况原因;非本公司人员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应直接予以制止。对在车内吸烟的司机,每发现一次,将对该司机处以50元罚款,以示警戒。

  十一、司机在接待乘车人时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注意文明用语,主动为乘车人开启、关闭车门。客人在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询问,否则不准随便插嘴。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公司机密。若发现有泄露公司机密行为的,将立即辞退。

  十二、接到出车任务的司机,必须准时出车并选择最佳路线行驶,不得延误用车人的时间,若遇到临时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准时到达任务地点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用车人和车辆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对因故意拖延时间或中途办理与出车任务无关事宜的.司机,每次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司机,将直接辞退。

  十三、上班时间内司机无出车任务的,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不得随意外出。有事确需离开办公室时,应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外出回来后,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否则,将按照旷工处理。

  十四、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故意拖延出车时间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向车辆管理人员或直接向总经理反映,以便及时得到解决。对拒不服从管理、故意拖延出车时间或拒不接受工作任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并处以1000元罚款。

  十五、司机出车在外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设法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否则,将按照第四条擅自驾车出行处理。

  十六、不论什么时间,司机必须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尽量缩短病、事假的时间,以便及时安排工作。对经常不使用通讯工具或经常请病、事假而造成工作无法及时开展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十七、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公司地下车库),不准私自用车。若有特殊情况需将车辆停放在其它地方过夜的,必须上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在外过夜。未经批准而私自在外过夜的,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十八、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并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必要时,可追究当事人的事故连带责任。

  十九、行政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年终发放绩效奖金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公司司机规章制度5

  司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公司司机规章制度6

  一、驾驶员的安全责任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等规章制度。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务必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3、驾驶员要树立服务理念,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服务态度,绝对服从单位调度,每次出车时都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守时。

  4、驾驶员要随时检查车辆性能,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对车辆存在的故障要早发现,早报告,早维修,保持车况良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保证派之即发,安全行驶。

  二、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对车辆应坚持出车前、行驶中和返回后的.“三段检查”,杜绝故障车上路行驶。

  2、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期间不得饮酒,严禁酒后驾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不准将车辆私自交于他人驾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充足的休息,不得疲劳驾驶;严格遵守行车规则,不准超速行驶、不准超载出车、不准带故障出车。

  3、非出车期间车辆原则上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停车位置,车辆外出要停放在有关部门规定的停车点,不得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关好车窗、锁好车门,防止车辆出现失窃或被损。

  4、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驾驶公务车辆,若遇特殊情况,确需驾驶公务车辆外出的,须经局长批准。

  5、驾驶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出车,服从调度,上班时间要在办公室待岗,不得无故私自脱岗。

  三、责任追究

  1、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办公室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处理,严禁逃逸。如自行处理或逃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2、驾驶员发生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车、私自出车、私自将车辆交于他人驾驶等现象,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

  3、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违反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疏于检查、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维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4、由于驾驶员对车辆保管不善或未按规定停放等,发生车辆或配件失窃、车辆损坏的,驾驶员负责全额赔偿。

  5、局内驾驶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私自驾驶公务车辆,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失窃、发生故障等,一切责任由驾车人负责。

  6、对发生严重交通事故或严重违章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驾驶员相关责任后,正式工调离驾驶员岗位,临时工解除聘用合同。

公司司机规章制度7

  第一条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三条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第四条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第五条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第六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七条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第八条晚间司机要注窟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九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十条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十一条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十二条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第十三条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第十五条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总办主任反映。

  第十六条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对公司领导或管理人员的传呼,应尽快回复。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回复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第十八条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第十九条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第二十条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5册元。

  第二十一条总办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一、使用对象及缘由:

  (一)、对象是指全局职工及配偶、子女、父母,离退休人员。

  (二)、缘由是指有下列特殊情况之一:

  1、病重、病危急需就医的:

  2、病重、病危急需转院的;

  3、病重、病危急需请外地专家会诊的。

  二、审批程序及权限:

  (一)、由本人或家属向本单位领导提出申请,单位领导向分管局领导或主管领导请示批准。

  (二)、县外省内的,由分管局领导批准;跨省外的,由局主管领导批准。

  (三)、使用前,应向县局后勤科领取并填写《因私用车审批表》,但在突发性紧急情况下,也可先使用后补填。

  三、符合因私用车条件,经请示领导同意的,费用由县局承担。

  四、对擅自私用公车的,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视情给予处理。

  五、本规定自二o二0年三月十日起施行。本局原有的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由局后勤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