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时间:2023-09-28 17:40:57 炜玲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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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营运车辆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通用13篇)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1

  一、营运车辆必须按时参加车辆的定期安检、年检、回场检查、二级维护、大修、cng审验和常规维护保养;按规定按时足额投保。

  二、每天出车前对cng设施、车辆的安全系统、灯光系统、电路系统及轮胎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三、车辆必须配2公斤(含2公斤)以上的abc类干粉灭火器一具,并保证不过期而且会使用。

  四、严格遵守国家、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各种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法规,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在行车中必须系好安全带。

  1、严禁超速行驶和开斗气车,遵循“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行车原则。

  2、严禁在禁止掉头的.道路(街道)上掉头;

  3、严禁酒后驾车;

  4、严禁病车行驶;

  5、严禁带病驾驶;

  6、严禁闯红灯;

  7、严禁超越双实线、中心实线行驶;

  8、严禁强行超车;

  9、严禁跨越中实心线、双实线超车;

  10、严禁重复超车;

  11、严禁在弯道、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桥上、隧道、坡道和交通人流量大的路段上超车;

  12、严禁从前车右边超车;

  13、严禁占用超车道行驶;

  14、严禁在行驶中随意变道;

  15、严禁乱停靠上下乘客;

  16、严禁空档或熄火下坡道路段;

  17、严禁跟车太近、特别是大车后方、必须保持其绝对安全距离;

  18、严禁运载易燃、易爆、危险危禁品;

  19、严禁“三超”(超速、超载、超疲劳驾驶)

  20、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和本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

  21、严禁心情不好驾驶;

  21、严禁在行驶中使用手机和听耳塞式随身听;

  23、严禁在行驶中吸烟和吃零食;

  24、严格遵守车辆在转弯时减速行驶的规定;

  25、严格遵守车辆在进入主线车道时减速行驶的规定;

  26、严格遵守车辆在通过丁字路、十字路时减速行驶的规定;

  27、严格遵守车辆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的规定;

  28、严格遵守铁路道口、隧道口的通行规定,在确保安全和在管理人员的指挥下通过,严禁强行通过。

  五、必须保证车上三角警告标志完好,在车辆发生故障时,将车移至路右边停放,开启应急灯,将警告标志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50—100米,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将安全警告标志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外,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路右侧安全地带,特别是严禁在故障车前方、车内、车旁滞留。

  六、严格遵守高速公路和临时道路的通行规定;将“安全和人的生命权”高于一切,时刻牢记心中。

  七、燃气汽车在行驶中出现故障的紧急处理

  1、车辆在行驶中,如因高压燃气管破裂、卡套松脱造成燃气大量泄漏而无法关闭气瓶阀时,应立即靠边停车,并关闭电源总开关,疏散人员,将现场隔离,不能允许人员、车辆进入,隔离火源,待燃气散尽后再作处理。

  2、如果发生火灾,除立即关闭电源总开关、手动气含辛茹苦和气瓶阀外,还应隔离现场,用灭火器灭火。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管路或气瓶阀无法关闭,引起燃气大量泄漏,应及时疏散乘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八、燃气汽车停驶时的注意事项

  1、每日收车后,应认真检查系统是否正常,有无钢瓶松动、漏气及其他特别现象,关闭手动气阀及电气总开关,查看高压表的压力情况,以备次日判断系统是否漏气。

  2、燃气汽车停止行驶、停入车库或停车场时,应认真检查车辆停放周围有无明火火源或易燃、易爆物品,然后切断车上所有电源,关闭气瓶组合阀上的出气阀。

  九、燃气汽车夏季驾驶的特殊要求:当大气压温度35℃以上时,必须注意水(防冻液)温表的读数。

  十、车辆在山区等地区使用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制动系和操作系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制动和操作装置可靠,工作正常。

  2、爬长坡、陡坡时,注意提前换档。

  3、下坡前,注意制动系压力及制动机构工作状况,禁止熄火空档滑行,防止制动毂过热。

  4、对点火系和供油系作适当调整。

  5、可酌情采取提高压缩比、改变配气相位、增压等措施,提高发动机的动力性。

  十一、以上制度(规程)如有违反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其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2

  为加强我中心机动车管理,适应高等级公路发展需要,切实做到全中心机动车安全运行、科学管理、合理使用、节约成本,发挥机动车使用最大效益,杜绝机动车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全中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和管理实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驾驶员管理

  1、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经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驾驶本单位车辆。严格执行公司定车定人规定,非定车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严禁驾驶本单位车辆。特种车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年审,参加中心及分管科室、站的安全学习,提高安全意识,时刻把安全行车放在首位,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本中心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对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者,除提出批评教育外,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法规,服从交通警察及本单位负责人的管理,自觉遵守驾驶员“十不准”。

  4、严格落实机动车辆安全责任制,按照谁用车谁负责的原则,对外出车辆进行管理;车辆在外出期间,用车部门和个人要对所使用的车辆负全部责任。

  5、机动车驾驶员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体现高等级公路管理部门文明形象,模范遵守国家及高等级公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按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无视安全开“霸王”车;严禁疲劳、酒后等违章驾驶;违章罚款或处罚由驾驶员自负。

  6、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按照交通法规规定,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并及时报警,报告中心领导,听候处理。坚决杜绝逃逸现象发生。

  二、车辆管理制度

  1、我中心机动车实行集中调配,分级管理。

  各站主要领导对站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负责。

  中心各科室主要领导对本科室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负责。

  中心综合科明确一位机管人员负责中心机动车的日常管理并指导、督促全中心机动车的管理。

  2、各科室业务用车应填写派车计划,填写用车事宜、时间、地点等,由综合科统筹安排,没有特殊情况,不按计划要车的,不予安排,确属需要,经中心领导批准后综合科方可安排。

  3、汽车保管由驾驶员负责,驾驶员应爱惜车辆,注意车辆的保养、维修,防止车辆被盗或损坏。

  4、汽车的审核、维护、保险由中心综合科统一办理。

  5、车辆停放,应按规定停放,并上好防盗装置。未经领导批准乱停乱放发生责任事故的,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6、汽车要建立车辆档案,内容包括:购买车辆的原始资料、行车证、保险单等行车必备的有效证件复印件,由综合科机管人员负责管理。

  7、机管员要协调站、科室领导作好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车辆安全挂历、成本考核;及时办理机动车运行所需各种手续,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资料卡》,一车一卡,据实填写;按工作天数、行驶里程、燃油消耗量(含油费)、修理费、规费(保险、年检、税费等)、差旅补贴费、其他费(通行、停车等)每月汇总并公示,每季、半年、年末向中心领导汇报。

  8、未经中心派车部门派车或中心领导同意,严禁私自出车办事,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本中心车辆严禁外借。

  9、机动车驾驶员要与本科室、站主要领导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在实处,要时刻以安全为第一要务,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

  10、机动车驾驶严格实行定人、定车、定岗的三定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职工需要长期兼职驾驶车辆的,须经中心领导集体决定;一般职工确需临时驾驶车辆的,须经本站、科室领导同意,本站、科室领导对同意的后果负领导责任;各站、科室领导确需要临时驾驶车辆的,须经中心领导同意。

  兼职或临时驾驶车辆的职工,须持有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正式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无违章、无事故安全驾龄,并由其所在基层单位考查实际驾驶能力,考查合格后,报中心领导批准,并与其所在科室、站主要领导签订兼职或临时驾驶车辆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层以上干部与中心领导签订,要确保安全责任不落空。

  根据工作需要,长期兼职驾驶车辆,宜采用定人定车制,尽可能一车一人。

  临时驾驶车辆职工不得随意要车开,要以工作急需要为前提,并征得上一级领导同意。

  11、驾驶员不得将车交予任何人驾驶,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更不得以欺瞒行为驾驶本单位公车;违者,除追究交车驾驶员的责任外,同时追究接车职工的责任,系领导干部的,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如造成安全责任事故,后果自负。

  12、我中心执法车辆要维护好自身形象,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即:严禁外借,严禁参加迎娶、送葬,严禁参与上坟扫墓等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停放娱乐场所,严禁利用执法车辆名义滥用权力。对违反禁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直接责任人,将予以处罚。

  1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按中心与驾驶员签订的安全合同,由综合科写出事故报告,分析事故原因,报中心领导,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14、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或其他职工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多次违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车辆的维护保养制度

  1、驾驶员须随时检查车辆,做好车辆的定期保养和维修工作,始终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维修工作由中心综合科统一负责。综合科要建立健全车辆维修台帐,实行车辆维修单制度,严格把关。中心车辆的维修保养由综合科负责;各收费站的机动车辆,日常维护保养费用从中心拨付的车辆管理费用中支出,需要大修时,由收费站向综合科提出申请,批准后由综合科办理。先提出申请,车管人员根据申请内容,维修记录情况,开修车但,按指定地点,修理内容进行修理、换件,修理费超过500元需要请示中心领导后方可进行,不得私自修理、换件,不按规定开据维修单修车,中心不予结账。

  3、按照车辆保养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车辆保养记录,每行驶5000公里强制保养一次,对车辆安全部位,如刹车、方向、轮胎、灯光等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证车辆安全性、机动性及各部件安全可靠,运转正常。

  4、保持车辆清洁卫生,爱护车辆,坚持每日出车前、修车后的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车辆安全性、机动性。

  四、事故的处理和奖罚制度

  (暂行讨论)

  1、每年初由分管科室、站与驾驶员签订安全合同责任书。

  2、机动车辆驾驶员在本年度合同期内不发生事故完成合同内容要求,大小车驾驶员均享受安全奖及评优资格。

  3、车辆在本年度内发生责任事故,按各单位与驾驶员签定安全责任书进行处罚,除扣除本年度安全奖外,视发生事故的轻重按以下原则处罚:

  (1)发生死亡交通责任事故,除按中心规章制度处罚报请领导批准,调离驾驶员岗位。

  (2)发生其它交通责任事故,事故损失超过1000元的扣除全部安全奖励。1000元以上5000元之内的扣除半年出车补助及奖励超过5000元的.重大事故另行研究处理。

  (3)本年度内连续发生两次以上责任事故,除按以上规定进行处罚外,报请领导批准外,调离驾驶员岗位。

  (4)非定车驾驶员若有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需临时驾驶车辆的,不享受安全奖。惹发生安全事故,按定车驾驶员处罚办法执行。

  (5)未经公司领导或分管科室、站批准,驾驶员私自为他人或个人用车办私事或未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按规定进行处罚,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驾驶员个人负全部责任,并视事故大小给予罚款50—1000元处罚,直至调离驾驶员岗位。

  (6)违反驾驶员“十不准”规定者一次处罚50元由此引发的车辆事故按规定执行。

  (7)因违章造成的扣车及罚款,应由本人负责,罚款一律不予报销或以其它形势抵消。

  (8)定车驾驶员如全年无违规及重大责任事故,按每车公里2分钱给予奖励(特种车辆不在此内)

  机动车驾驶员“十不准”

  1、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2、不准驾驶与驾驶证车不相符的车辆。

  3、不准驾驶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4、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5、不准酒后驾驶车辆。

  6、不准驾驶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辆。

  7、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8、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9、不准超速行驶。

  10、不准乱停乱放。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3

  为切实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生活秩序,确保小区各种车辆进出停放有序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种车辆指业主自行购置的机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和业主临时带回的机动车需要停放小区并委托管理的过夜车辆。

  二、物业管理车辆的职责范围:凡属小区业主需要长期和临时停放的各种车辆,只要小区条件允许(停车有泊位),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均应积极协调,尽量给予安排,最大限度为业主提供方便。

  三、业主要充分理解小区条件受限的客观实际,支持配合小区车辆的停放管理工作。

  四、进入小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均应按规定的行驶路线限速行驶,不得逆行,不得挤占人行道、绿地,不得在小区内按喇叭等,影响住户休息;不得在停车场和小区范围内洗车、修车及清扫车上的杂物,人为制造垃圾影响环境。

  五、停放车辆,要注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车辆前后左右的距离以防撞碰;自觉在规定的车位整齐停放并确保不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过。

  六、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必须锁好车门,将防盗系统调至警备状态,车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和危险物品,否则发生问题,后果均由业主自负。

  七、业主的摩托车、自行车统一到指定地点(车棚、位)停放时,应主动到物业公司(看车点)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包括车名、新旧、户主等),即时领取停车牌。车辆进出、停放均需出示停车牌,否则发生丢失物业公司不予负责。

  八、确因没有机动车位时,物业人员应做耐心解释,劝其自行安排车辆停放。对不听劝阻者,造成车辆丢失、损坏等问题物业公司概不负责。

  九、物业人员在小区的工作受物业公司领导,受业主的监督,并定期给予打分,对不称职且给业主造成应由物业人员负责的责任,物业公司有权给予罚款,造成严重损失的.解除其合同。

  十、凡由物业公司安排在小区内停放的车辆,业主每月应向物业公司交纳一定费用,机动车每个车位每天2元,摩托车每月每车6元、自行车每月每车3元。所收费用用以解决服务人员的工资和夜间生活补助。

  十一、各种车辆的服务费每月初由物业公司统一派人收取,并出具正式收据,看车点的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收费。

  十二、各小区的停车位,由所在地的物业公司与业主协商共同划定,确需规划车棚的由物业公司拟制计划、方案,由业主主管部门和XX物业总公司审批后修建。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4

  1、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工程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对外来车辆进行认真询问登记,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未戴安全帽的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外来人员严禁留宿工地。

  3、施工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将工程运输业务发包给有资质和证照齐全的工程运输单位。

  4、工程运输业务发包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与工程运输单位必须签订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在工程运输中的安全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措施,自觉接受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5、值班期间要做好交接班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车辆要及时上报。

  6、对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认真做好验证工作,办理有关手续。

  7、认真做好门前环境卫生工作,保持清洁。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5

  学校车辆的根本任务是保证学校中心工作的正常需要,为教育教学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本照安全、高效、节约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

  1、主要服务于教育教学,严格控制公车私用。未经请示,车辆不得私自外借,驾驶员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

  2、驾驶员执行出车任务要做到准时准点,避免因个人疏忽耽误工作。

  二、用车登记。

  1、建立用车登记簿。用车超过半天或执行长途任务时,经请示校长批准后,做好登记,返校后,再做好行车安全方面的`记录。

  2、建立耗油、维修记录簿。驾驶员要做好日常耗油、维修、保养记录。

  三、行车安全。

  驾驶员要高度重视行车安全,认真参加有关学习培训。日常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经常检查车辆行驶安全状况,过期设备及时请示更换。

  四、车辆停放。

  夜间、公休日、节假日,车辆应停放在校园内停车场或其他安全指定地点。

  五、车辆维护。

  1、驾驶员要有高度的爱护车辆责任心,注意车辆的维护和保养,按照区有关部门要求,根据需要定期到政府采购办指定厂家维护和保养。

  2、驾驶员要经常对车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6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综合办公室行政专员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公务用车,须填写《部门用车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综合办公室备案。

  2.2.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1用车申请审批通过的,请到综合办公室填制《车辆外出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公里数等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2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综合办公室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3各部门使用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车辆钥匙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

  辆,更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如果在外借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由驾驶员全权负责,公司给予辞退。

  2.2.4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专员批准。

  三、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综合办公室专员、车队长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车辆油卡管理

  2.1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行政专员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3、充值申请流程

  3.1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加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加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现金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起带回公司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2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车辆有问题时到综合办公室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保养维修合格;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车、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特别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

  2.2.2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综合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行政专员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2.6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行政专员同意,在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2.7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行政专员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2.8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严禁酒后驾驶,酒后驾驶出现事故者,由个人负责所有事故责任,且公司予以辞退。

  1.2驾驶员不按交通规则行驶(超速、限号、闯红灯、违规停车、违规掉头等),所有产生的费用和扣分自行承担;但遇到特殊情况(如领导赶飞机、赶会议等)时违规行驶,经领导批准同意,造成的违章由公司承担。

  1.3在处理违章前,应到综合办公室报备,未报备的,公司不予承担责任。

  1.4驾驶员在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并开启安全防盗装置,防止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因个人行为,未及时锁好车门、车窗或未开启安全防盗装置而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

  1.5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应保证证件齐全。发现证件缺少、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立刻上报综合办。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7

  为使公司行政车辆有效使用、合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车辆油耗,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和工厂行政车辆管理。

  一、管理总则

  1、公司行政车辆的定位:服务于公司经营、生产、营销、工程、活动等事务。公司行政车辆优先保证工程抢修、销售重要客户拜访和工程验收、紧急采购和紧急发货等重要而紧急事宜;各使用部门使用车辆需要经过相应流程审核,经批准后,车辆管理部门安排出车。

  2、分公司车辆管理责任人为分公司总经理、工厂车辆和西直门总部车辆管理由行政部直接负责,行政部对分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管,并留有车辆备用钥匙。行政部车辆管理直接负责人负责建立所有车辆档案,详细记录每辆行政车辆的机动车信息、维修保养、车辆年审记、车辆保险税费缴纳等情况,分公司同步建立相应的车辆档案。

  3、严禁公司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如有特殊原因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随车人员应遵守驾驶员行车规定,注意交通安全,不能随意叫驾驶员停车,非停车路段驾驶员有权拒停,严禁在车内嬉戏,打扰驾驶员驾驶。

  5、为了提高驾驶员服务质量,乘车人员有义务对驾驶员技术、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驾驶员考核重要依据之一。具体内容详见《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估表》。

  二、车辆申请

  1、车辆使用申请,实行审批制度,车辆使用部门或个人需理由充分,符合公司行政车辆定位原则;车辆管理部门需考虑事情轻重缓急,并估算派车成本,如确实需要派车方能签批。

  2、原则上使用部门至少提前一天申请车辆。申请流程:使用人提出申请—部门领导批准—车辆管理部门批准—通知驾驶员出车。具体流程:使用部门或个人填写车辆《派车单》,经部门负责人或高管批准,车辆管理负责人签字方可派车。

  3、工厂车辆申请和西直门总部用车需经行政部车辆管理直接负责人签字确认,分公司车辆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字确认,如签字人不在现场,可电话确认,事后第一时间补签字。

  4、特殊紧急情况(如工伤、紧急病人或其它紧急事件)时必须得到车辆管理部门认可同意放行,同时驾驶员在行政日志上注明,车辆返回后由车辆使用部门补办用车手续。

  三、车辆费用

  1、行政车辆费用项目可分为: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等。

  2、公司统一配置加油卡,由车辆管理部门充值和记录,当油卡金额不足时,由驾驶员把行车日志记录提供车辆管理部门,核实后方可充值。

  3、车辆管理部门每天统计车辆费用,将费用明细上报至行政部。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每周末根据统计的行政车辆费用进行分析,并将产生的费用分摊到使用部门或者个人,并列出车辆费用分析柱状图。具体内容详见《行政车辆费用分析表》。

  4、报销行政车辆费用时,车辆管理部门、财务部需对其行车日志进行核对,与行车日志不符的费用和多出油耗不予报销,由驾驶员承担。其他由于驾驶员违章行车、停车的费用,公司一概不进行报销,特殊情况需呈报公司总经理方可报销。

  5、兄弟公司车辆借用需经董事长批准,并仔细核对行车路线和行车产生的费用后,按照相关手续签字确认。

  四、车辆违章处理

  1、行政部每月底以网络或电话查询当月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一旦查出超速,闯红灯,违规乱行驶的'罚款记录,其责任及交通管理部门罚款全由司机个人承担;特殊情况呈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处理。驾驶员违章行车公司对其追加罚款50元/次。3个月安全驾驶无违规行为公司奖励安全驾驶100元。

  2、公司如有驾驶员离职,行政部应查询离职日前有无违章行驶记录,如有违章记录,其罚款将在薪资结算时通知财务扣除。

  五、车辆肇事处理

  1、发生车辆事故后驾车驾驶员应迅速以电话通知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同时报警并报保险公司备案,请求交通部门处理,若车辆有较大的损伤或人员有严重的伤亡时,应同时通知公司车辆负责人或相关领导前往事故现场协助处理。公司相关人员接获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前往事故地点查勘处理。分公司出现上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分公司总经理进行处理。

  2、肇事后畏罪潜逃者,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六、车辆保养与维修

  1、驾驶员应遵守车辆保养规范的执行,按照每辆车保养规范保养,以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2、如需维修保养,驾驶员须于维修前向车辆管理负责人陈述原因,批准后方可执行。如车辆在出车过程中出现故障,驾驶员应电话通知车辆管理部门,否则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3、驾驶员须随时注意轮胎气压情形,对于车辆操控若发现特别应立即进维修厂检查,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预计费用等)。

  七、车辆卫生标准

  1、车辆外部整体清洁、无漆皮脱落,风挡、后视镜和车窗玻璃无明显污迹、无破碎和裂隙。

  2、车辆座椅保持干净、无污痕。

  3、各项服务设施齐全有效、无损毁。

  4、车内地面干净无废弃物、杂物、车厢内无明显异味。

  5、车内禁止吸烟,如接待客人吸烟,应礼貌劝说。

  6、司机每天应填写车辆日检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车辆日检表》。

  7、定期对车辆卫生等进行抽查,如不符合标准,处罚驾驶员10元/次。并将抽查结果上报行政部。

  八、驾驶员行为规范

  1、按公司规定着装,服装整洁,头发整齐,驾驶员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2、对乘车人热情、礼貌,周到细致;客人上下车时要主动开关车门;客人有行李时要主动帮客人拿行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话。严禁对客人有不礼貌的言行举止,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3、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如用车时发现关机找不到驾驶员而没有合理和属实原因,一律罚款10元/次。

  4、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不得酒后驾车。

  九、驾驶员管理

  1、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

  2、必须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的调度,统一指挥,不得无故拒绝出车。

  3、上班时间,如不出车,驾驶员须在自己的办公地点等待指令或进行车辆保洁等相关工作,不准随便离开办公室。有事离开时要告知车辆管理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并按公司规定办理外出手续。出车返回,应立即告知。车辆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位置,外出行车时,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

  4、出车前需将具体时间、去往地点、行驶公里数、各种费用要认真填写行车日志,并有用车人签字确认,否则视为驾驶员私自使用公司车辆,车辆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5、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排除特别,如不能出车要申报原因,经管理部门批准后安排相关事宜。

  6、不可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一经发现,驾驶员和代驾驶人员罚款500元/次。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7、驾驶员不得用公司车辆搭乘与出车以外其它任何人员,造成严重后果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

  8、做好车辆防盗、防窃工作,离开车辆时,锁好门窗,确保夜间车辆安全,车辆返回应停在公司指定位置,如车辆去外省市办理业务过夜,需经总经理同意,并将车辆停放在安全、指定位置。如因驾驶员的疏忽造成的被盗窃损失,保险赔偿外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车辆保养不善造成损失,经济损失视情况由驾驶员承担相应部分;若因停放或驾驶不当导致车辆损坏,按损坏程度给予追究驾驶员责任。

  十、其他

  1、本制度包含如下附件表格:《车辆派车单》、《车辆日检表》、《车辆维修保养记录表》、《车辆年审记录表》、《行车日志》、《驾驶员服务质量评估表》、《车辆费用分析表》、《行政车辆管理总台帐》。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8

  一、实施目的

  为提升物业服务品质,维护小区车辆管理的正常秩序,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车辆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

  柏林印象、柏林阳光小区

  三、收支对比

  柏林阳光:

  1、原来:每月80元/个,园区共215个停车位,一年总费用206400元。

  2、新方案执行后:每月80元/260张卡一年249000元,临时停车费用按每天100元,一年36000元,合计总费用:285000元。

  3、临时卡片工本费用一年3000元。

  4、新方案执行后可在原方案基础上增加收入75600元。

  备注:两个项目合计增加213160元

  四、车辆管理原则

  1、地面车位以租赁为主,地下车库车位以出售为主,有卡的车主可在地上不固定停车,所有无卡的车辆则停放在小区环道规划车位上。

  2、凡本小区有卡车辆必须进出刷卡,任何时间均凭卡出入。

  3、小区实行先到先得停放方式,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临时停车90分内不收费,超过90分钟白天(不超过23:00时)为5元,夜晚(超过23:00时)为10元

  4、园区车位停满后不允许再进车。

  五、车辆管理现状

  柏林阳光:

  1、柏林阳光车位共288个车位(其中:地下车库73个,地面车位215个),现共有车辆400多辆,且车辆还在不断增加,小区最多能容下约270辆车(不包括地下车位),剩下的车辆和不常回来的车辆则是停放在小区外面。

  2、据统计,目前小区每天有大约30个固定车位空着,造成了资源浪费。小区环道大约停有50辆左右的车辆。

  3、结合小区现状,柏林阳光小区能够办理260张停车卡,剩余10个车位空间为临时停车位。

  4、目前柏林阳光车辆租赁协议签订的到期日期为20xx年1月31日。现在执行,考虑到协议未到期,签过协议的业主不同意。如果到期在执行,今年的1月22日为除夕,时间上可能不允许。

  六、实施方案

  1、宣传方式:在大门口制作喷绘、在门岗做宣传牌、单元门上张贴办理车辆出入卡通知、发放宣传页、小区环道上以及门岗拉上宣传条幅、在门口显示屏上提示、给业主群发短信等方式。

  2、车卡管理:

  (1)地上、地下、环道车位车辆,均需凭卡出入(门岗、车库出入口都设有门禁刷卡系统)。

  (2)未办理出入卡车辆:所有无卡车辆视为临时停车(包括业主和外来车辆)

  (3)无卡出入(或忘记带卡)的小区业主车辆,按临时停车进行收费(前期试行期间忘记带卡的可以核实身份先放行)。

  (4)卡已到期的车辆,工作人员需提醒车主在一周内到物业服务中心重新续交费用,逾期不交者监控中心将其卡片挂失并收回。

  (5)刷卡无效车辆,工作人员应登记其卡号、车牌号、业主姓名及楼座号,先予放行并立刻通知班长。须在一天内查清此卡无效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无效解决的,通知部门主管或厂家进行处理,给业主调整卡或回复业主处理办法。

  (6)如卡片丢失的业主进出门岗时按临时停车进行收费,并提醒尽快到服务中心重新办理,并补交卡片工本费30元,丢失卡片监控人员则给予挂失作废。

  (7)门岗遇见车辆使用丢失卡片时,应马上拦下、立即上报当班班长或上报部门主管。

  (8)所有办理车卡的业主必须凭房产证明、行车证、驾驶证到财务登记才可以办理。

  (9)临时卡片内容(车牌号、进车时间、出车时间、以及日期、楼号、联系方式)收取停车费时一定要发放发票。

  3、车辆管理:

  (1)车辆进入小区后,工作人员应及时主动的对车辆进行引导停放和疏通,避免乱停乱放现象。

  (2)所有月租车辆均需按要求有序停放,一车一位,禁止占用消防通道,辗压绿化带及碰撞、损坏公共设施,确保道路畅通。

  (3)所有临时车辆在园区停放必须按规定停放在符合标准的路面,并设立专人监管。

  (4)对于箱式货车、面包车必须开箱检查。装修及搬家车辆需凭物业服务中心所办理的《装修许可证》和《物品出入许可证》方可进出小区。

  (5)工作人员必须完整清晰的记录每天进出的临时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被访对象的姓名、楼号,还有车体的完好情况),并发放收费卡片,如果超时则正常收费。

  (6)非业主的出租车进入小区时,应询问乘车人落实身份。如是来访人员,应登记核实确认后方可放行。

  (7)小区内严禁车辆鸣笛。

  (8)车辆在小区内限速5公里。

  (9)严禁进入小区车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物品进入小区。

  (10)按优质服务细节标准,对进入车辆、违章车辆、可疑车辆实行先举手敬礼,再按相应工作程序执行工作要求。

  4、人员安排:

  (1)因前期工作难度大,柏林印象需增加15名秩序员支撑工作,柏林阳光需增加10名秩序员,需部门之间相互配合,项目及公司安排管理人员到门口做好解释沟通,各部门人员做好时间分配。

  (2)小区环道每个路段派出一名秩序队员,早上6:30—8:30疏通引导车辆外出,上午9:30—11:30当班秩序员疏通车道,晚上19:00—22:00引导车俩有序停放。

  (3)小区临时停车将加大巡逻,对临时停放的车辆进行巡视管理。

  5、意外管理:

  (1)对于无卡闹事的业主,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态度,耐心的告知业主。统一用语“为了小区车辆更好的管理和避免外来车辆的进入,请您体谅和配合我们的工作,我们向您表示感谢”。必要时,班长及部门主管到现场进行处理。

  (2)车辆如发生交通堵塞事件,工作人员应立即保护好现场,通知部门主管现场处理,必要时请交通部门进行处理。

  (3)因车主原因造成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追究车主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4)针对超时不缴费车辆,外来车辆则不让出行,并通知班长到现场处理缴费后放行,业主则登记(电话、楼栋号、车牌号)并上报班长事后小管家给予协助上门收费。

  (5)新闻记者采访需请公司派专业人员接受访问(二次采访情况客服部处理)。

  (6)出现过激行为如(打架)主管到现场处理,需公司协调相关部门(派出所、交警)或人员进行处理。

  (7)进入小区车辆需服从工作人员的调度指挥,不得乱停乱放;若出现不服从管理者,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处理。

  七、方案执行前后注意项

  (1)针对前期执行车辆管理中意见较大的业主可提前进行沟通可从以下方面。

  前期问题主要是存在没车位不让进小区,所以意见较大。

  月租卡固定停车位业主部分不同意将车位打乱,后期沟通可以对前期月租卡用户在后期办理上提供方便。

  部分业主对临时收费不认可,针对执行过程中有质疑的业主,服务中心组织专人进行沟通。

  沟通无效时需公司出面协调处理。

  (2)后期发票和现金的管理。

  发票由(核算员)发放并记录,门岗停车费的收入要有记录,每天派专人(主管、班长)对发票和现金进行领取统计。

  门岗不允许出现不收费或私自收费现象。

  八、需支撑和相关费用方面

  方案所需费用:初步估计需44300元

  柏林阳光:

  (1)需增加秩序员10名。其中有4名为临时短期(一个月)

  每月每人1600元,共计16000元

  (2)宣传页2000张,约100元

  (3)车轮锁两把,约900元

  方案共计需费用:17000元

  两个项目合计总费用:62200元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省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三条权责单位

  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车管理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行政管理部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五条部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含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六条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依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布置,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耽搁工作。对无法布置的用车,行政管理部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车辆和驾驶员管理

  第七条公司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八条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九条驾驶员行为管理

  1、司机必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驶。

  2、为体现公司形象,驾驶员工作时间必需衣着乾净,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司机应珍惜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乾净,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

  5、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护和修理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护和修理费外,还应承当法律责任。

  7、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布置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8、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别情况不能定时返回的.,应适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9、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觉不正常时,要立刻补加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觉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刻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0、司机发觉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刻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刻报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提出实在的维护和修理看法(包含维护和修理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护和修理。

  11、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需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2、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公司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公司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适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3、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十条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予以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擅离工作岗位。

  4、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接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5、服务态度不好,影响公司声誉。

  6、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十一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定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员负担,并予以记过或革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定,其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第四章车辆维护和修理保养管理

  第十二条车辆的年审、保养维护和修理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布置办理。

  第十三条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珍惜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特别,应适时向主管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十四条车辆需要维护和修理时,先由司机填写《维护和修理项目单》,部门主管审查并订立修理计划后,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的维护和修理,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当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便利快捷、服务意识强、有确定规模的厂家。

  第五章费用报销

  第十六条公务用车油料及维护和修理费依据相关凭证明报实销。

  第十七条私车公用按公司规定的报销额度,凭合法票据报销。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订立、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第十九条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核准工作。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10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俭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景,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景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景,理解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景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车辆出车回到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坚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午时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景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职责或主要职责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职责或必须职责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景检查,控制支出,节俭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4、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提议。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景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职责,并准时交纳罚款。

  六、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11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师生的人身安全。创建和谐安全文明校园,特制定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一、外来车辆(含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下同),未经允许不得入校。

  二、食堂、超市等运送货物的车辆和施工车辆确需入校的,由机动车辆所服务的部门派相关人员到门卫室填写《外来机动车辆入校申请》经安全管理员批准,由保安人员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后方可进校。

  三、车辆入校后,机动车辆所服务的部门必须派本部门人员进行管理,保证车辆在校内遵照学校道路交通指示标志行驶,按学校门岗工作人员指定的λ置停泊。

  四、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后,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x小时x公里),禁止鸣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课间和学生在校园集合、列队时,不允许任何车辆在校园内行驶,放学时任何车辆不得进出。

  五、机动车出校门时必须将所服务部门填写的《外来机动车出校回执》交给保安人员并停车接受检查。

  六、不得在校内学习开车或试刹车,禁止无证或酒后驾驶车辆。校园道路上严禁停泊车辆,不得阻塞交通。

  七、本校教职工的.个人机动车及学校公车进入校门后,将车辆按规定停放。本校教职工若在校园内反本制度而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并按情况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客运出租车未经允许禁止进入校园。特殊情况可由保安请示安全管理员,经安全管理员批准,填写《外来机动车辆入校申请》后方可进校。

  九、校门通道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家长接送孩子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十、消防车、救护车需出入学校执行任务的,保安应及时放行并指明路径。

  十一、由学校相关部门组织的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如果参加活动的车辆较多或者情况特殊,学校组织部门应事前做好预案,将活动时间、地点和车辆情况提前告知安全管理员,并协助安全管理员做好车辆停放的管理工作。

  十二、全校师生骑自行车出入校门口必须下车推行,进入校园后不准骑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十三、如有υ反学校《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制度》的行为,经劝阻教育不听者,门卫或相关人员要立即向学校安全管理负责人(或安全管理员)报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学校师生的安全。

  十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12

  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医院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医院各部门服务,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司机培训考核、跟踪、资格验证、招聘、离职管理,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负责制定车辆管理制度,考察各部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合理性、经济性,定期向院长汇报总体情况并提出检讨改善意见。

  (2)、财务部:负责车辆费用预算控制与审计,编制年、季、月费用支出表。

  (3)、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

  2.1办公室应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院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医院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2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院其他相关的。驾驶员必须具备

  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医院服务的精神。

  2.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医院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医院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医院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2.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医院车辆学开车。

  2.5驾驶员要绝对服从医院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院长反映。

  2.6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坡、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事故损失。

  2.7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一切责任也由驾驶员负责,乘车人会受到另行处罚。

  2.8驾驶员应爱惜医院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确行驶。

  2.9办公室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报财务科作为扣罚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除名处理。

  3.0驾驶员工作职责:

  3.0.1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3.0.2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3.0.3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3.0.4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医院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办公室主管批准后方可离岗。

  3.0.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三、车辆管理

  3.1办公室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各部门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

  3.2任何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派车申请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院长审批。

  3.3医院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严禁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员出私车,带私货,一经发现,初次违规处以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处以罚款200元/次。

  3.4驾驶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非因公出车的工作安排,并可越级直接向院长反

  映。

  3.5办公室应对每台车辆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辆型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故障、原因以及车辆像片与各种证件复印件等。

  3.6凡车辆证件(行驶证、养路费、保险证明等)被盗或遗失的,须把遗失过程书面报告办公室主管,并由遗失人办理有关手续,补办费用由本人支付。

  3.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由办公室办理理赔手续。免赔部分根据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或医院支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或罚款,由该驾驶员负责维修并赔偿损失。

  3.8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由驾驶人员负责填写,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第一次提出批评警告,对不听劝阻者应给以罚款200元/次。

  3.9驾驶员每天工作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停放规定导致车辆损坏的费用由驾驶员支付。

  四、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4.1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书面报办公室主管,办公室主管报总经理助理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未经批准擅自修理的费用,由该驾驶员本人自付。

  4.2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需修理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项目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厂修理。

  4.3出车前检查:

  驾驶员出车前,应事先对用车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3.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池水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4.3.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坚固;

  4.3.3检查手、脚制动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3.4检查方向盘、转向器及挡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4.3.5检查喇叭、灯光、雨刷是否正常,电瓶接线是否牢固清洁;

  4.3.6检查随车工具是否正常;

  4.3.7检查车辆声音是否正常。

  4.4收车后的检查:

  驾驶员出车返回医院后,应对用车例行检查后方可交车,收车后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4.4.1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有无松动;

  4.4.2检查车的冷却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电池水;

  4.4.3检查灯及雨刷是否关闭,关好车门、车窗并锁上保险锁。

  4.5车辆的清洗:

  4.5.1驾驶员应经常整理车辆内部的杂物,保持车内及尾箱整洁;

  4.5.2驾驶员应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车辆清洁;

  4.5.3如需由洗车场清洗时,应经办公室同意,方可进行清洗。

  五、车辆费用的管理

  5.1医院车辆油料及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报销。

  5.2驾驶员出车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凭证报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报销申请单,张贴好各项发生费用发票(注明费用项目)后,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助理审批后报销。

  5.3办公室定期检查各车辆油耗的情况,要求车油耗与行驶公里数相符合,对于用油与用车不相符的,由办公室追查,并做出相应纪律处罚。

  5.4财务部、办公室可随时对各项费用进行审计,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

  六、驾驶员接送客户、病人的规定

  6.1对待客户、病人要热情友好、使用礼貌用语;面对客人、病人做到精神饱满、不卑不亢,不得流露出厌烦、冷淡、恶心、愤怒的表情。

  6.2必须提前五分钟发动着车或到达所需接人的地点,并打开空调。

  6.3接待客人、病人时,要把车停靠到客人、病人最方便上车的位置,打开车门,调整好座位以方便客人、病人进入,帮助客人、病人把物品装上车,然后关上车门。

  6.4客人、病人下车时,应主动帮客人、病人把物品取出。

  6.5与客人、病人说话,要客气、清晰、平稳,不讲粗言,不讲过分的玩笑。

  七、违规与事故处理

  7.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7.2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

  7.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即与办公室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办公室报告

  7.4责任事故划分及赔偿:驾驶员责任事故在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者,赔偿1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在20xx~5000元之间者,赔偿20%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在5000元以上者,赔偿30%分两次在工资中扣除.

  九洲医院院办公室20xx年4月2日

  营运车辆管理制度 13

  为科学合理规范管理公司车辆,做到高效、节约、安全行车,保障公司用车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公司车队负责公司车辆的统一购置、落户办证、保险、年检年审、维修保养、油料补给、交通事故处理以及考核、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公司车辆除机动车辆外,原则上将车分配到各班子成员、部室优先使用。车辆未用时,车队经请示后可临时调配。如领导出差,车辆归车队统一调配。

  3、严格执行车辆专人专车的管理方式,非本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驾驶、跟踪维修保养、清洁、证件保管等,严禁转借或私自调换驾驶车辆,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予以重罚。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经车队同意。

  4、节假日或休息日车辆必须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严禁非工作用车,严禁搭载非公司人员,否则一切后果当事人自负,特殊原因需公司车队同意。任何用车部门及人员,必须尊重驾驶员权利,不能指使驾驶员做出违章驾驶行为。

  5、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各级交通法规和制度,对交通违法、违章行为引发的一切后果和所有罚款由驾车人自己负责处理。

  6、特殊情况下外单位和公司职工借用车辆必须填写《借用公车审批单》,经公司批准同意后,实行付酬派车。车辆使用费按1元/公里支付。

  7、车队长负责对每台车进行单车成本核算,并每月进行公布,单车成本核算是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的重要指标,直接参与驾驶员工资的发放和年安全奖评比。

  (1)每辆车的行驶里程及燃料消耗。

  (2)根据车辆车型、车况等因素,确定每辆车百公里燃料消耗等。

  (3)每辆车的轮胎消耗量。

  8、公司车辆实行定点加油。燃料油采用一车一卡制,车卡相符,并准确填写公里数。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加油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二、车辆维修

  1、公司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维修必须凭派修单到指定的厂家维修。有特殊情况需要在外维修时,事先必须经车队长同意并报分管领导批准。

  2、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

  (1)日常维护是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测。

  (2)一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坚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该级维护为每5000公里进行一次。

  (3)二级维护是由指定的维修厂家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该级维护为每15000公里进行一次。

  3、车辆大修按行驶里程15万公里以上或实际情况确定。

  4、车辆维修1000元或更换配件500元以下的由车队长负责审核同意,车辆维修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车辆维修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更换配件3000元以上的(含3000元)的由公司经理审批。维修程序为:

  (1)驾驶员报修后由车队长负责检验,确认后再由车队填写派修单。为了更好地对车辆进行管理,堵塞漏洞,节省开支,杜绝因维修保养造成的安全隐患,防止驾驶员在修车过程中采取报而不修,多报少修的现象发生,凡维修部件超过200元的必须回收,交车队验收。

  (2)车辆统一在指定的维修点维修,未经车队同意,驾驶员不得到定点以外的厂家维修、如有违反由驾驶员承担一切费用。修理期间驾驶员应在修理厂监督修理工作,防止修理厂家作弊和维修不到位。车队长要对帐目进行核实签字,经财务审核后才能付款。

  (3)维修质保期限为:一级维护车辆行驶15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天内;二级维护车辆行驶3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十天内;大修车辆行驶10000公里或竣工出厂之日起三个月内(时间、里程先达到者为准)。

  三、报帐程序

  1、公司所有车辆的费用开支,均以每台车为单位,单独办理报账手续。

  2、报账经办人必须是指派的该车驾驶员,特殊情况由非本车驾驶员发生的费用也应转交本车驾驶员统一报销。

  3、车辆费用报销程序:驾驶员填写单据→车队长签认→财务部审核→领导批示→财务部报销。

  四、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考勤一律由综合办统一管理,无特殊原因月漏打考勤3次及以上者,罚款50元/天。考勤作假的,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2、严禁长时间待车开空调,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3、严禁上班(待岗)期间玩牌赌博和离开公司办私事,违者罚款100元并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4、严禁以各种借口逃避出车,当班驾驶员要求做到随喊随到,如要出车时无法按时到场视作事假并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驾驶员必须做到上车系安全带,并有义务要求其他乘客也系安全带。做到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得强行超车,转弯不占道超车、不超车,通过集镇或遇雪、雨、雾天应保持车距,减速慢行。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6、严禁违章驾车,酒后开车,无证开车,穿拖鞋开车,带病开车,疲劳开车,车辆乱停放。违者责任自负并处以罚款50元/次。

  7、严禁在开车时使用通讯工具、抽烟、吃槟榔。违者处以50元/次的罚款。

  8、因驾驶员责任造成车辆被盗者,取消全年安全奖并予以辞退。

  9、严禁出私车或私自将车借与他人驾驶。违者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10、驾驶员需每天填写行车日志,行车日志将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的'重要依据。未填写行车日志的,罚款50元/次。

  11、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安全学习例会。无特殊原因的,不得请假,学习迟到的处以50元/次的罚款,缺课的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五、安全事故处理

  车队负责做好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工作,将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及奖罚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其中道路事故与机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交警、保险公司或修理厂做出鉴定,并由交警划分责任。

  1、不论事故大小,事发后当事人必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车队与保险部门联系,减少事故损失,缩小事故影响。同时报警,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事故。严禁事故发生后逃离现场,隐瞒实情。

  2、事故发生涉及人员伤亡,当事人和随行人员必须组织抢救,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急救伤者移动现场必须设立标记。

  3、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做出书面汇报,说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4、因公出车造成的责任事故处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及全年安全奖;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全年安全奖及半年年终奖金;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或造成人员受伤者,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全年安全奖及年终奖金。

  5、责任事故当事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一定责任,在划分责任后,当事人分别按事故经济损失的5%,4%,3%,2%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6、因私出车造成的事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辞退。

  六、安全行车的奖励措施

  全年无任何大小事故,爱岗敬业,服务热情周到,遵章守制,车容整洁的按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安全行车奖。

  七、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公司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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