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3-10-12 06:58:33 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15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15篇】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1

  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当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是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健康造成影响的管理手段和技术保障措施。目前,很多企业虽然建立了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但可操作性差,有的企业的管理制度只是为了应付监管部门检查而设立的一纸空文,甚至有的企业完全没有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十一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是指用人单位内部从事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实体职能部门或专设机构,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则是由用人单位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如职业卫生管理委员会、管理领导小组等。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职业卫生管理组织,也可以指定某些职能机构或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职业卫生专业人员是指取得职业资格的公共卫生医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等,用人单位可以向社会聘任或聘用。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八条规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相关负责人的职责要求

  1、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最高管理者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卫生的第一责任人,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

  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职业卫生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组织领导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治理和消除;

  组织制订实施本单位职业卫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卫生事故。

  2、用人单位其它负责人

  用人单位其它负责人的职责是协助主要负责人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不同负责人分管的工作不同,应根据其分管的工作,对其在职业卫生方面应该承担的具体职责作出规定。

  3、用人单位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各职能部门都会涉及职业卫生职责,需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作出具体规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职责是按照本部门的职业卫生职责,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本部门职业卫生责任制的落实,并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则是在本人职责范围内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并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工作负责;

  4、车间主任和班组长

  车间主任和班组长是搞好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关键。车间主任和班组长全面负责本车间和班组的职业卫生工作,是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车间主任和班组长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本单位对职业卫生的规定和要求,督促车间和班组的职工遵守有关职业卫生的规章制度的操作规程,带领职工切实做到遵章守纪。

  企业实施职业卫生责任制存在的问题:

  1、企业没有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

  一些企业对职业卫生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对职业卫生管理、宣传、治理等工作没有落实到相应的部门和人员,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还是一片空白。将职业卫生工作作为临时性任务指派给部门去完成。这样就造成工作不够系统,没有连续性、没有针对性,达不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目的。

  2、规定了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但规定不够全面,没有层层分解,工作存在死角。如,有的企业答为只在给职工做了健康体检就是职业卫生了,只要求某个部门联系、组织体检工作,没有将体检后续的如职业病统计、职业禁忌症的调离及工程控制措施等工作落实下去,使得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只停留在表面,没有全面展开。

  3、只规定了职能部门的职责,忽略了全员参与――劳动者的民主管理、意见建议、劳动者在职业卫生管理中的权利和义务未得到体现。

  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目的、依据。

  明确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纳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中。

  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责任制度应具体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等各类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和义务,还应包括职业卫生领导机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职业病危害告知是指用人单位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告、培训等方式,使劳动者知晓工作场所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对健康的影响以及健康检查结果等的行为。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是指在工作场所中设置的可以提醒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产生警觉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标识、警示线、警示语句和文字说明以及组合使用的标识等。

  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工作是职业卫生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提高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提升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xx〕111号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将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劳动者,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并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贮存场所等设置警示标识。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开展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了解警示标识的含义,并针对警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职业病危害告知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危害后果、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检查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岗位津贴、工伤保险等)等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派遣人员

  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规范第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使劳动者知悉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掌握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方法及相关警示标识的含义,并经书面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公告栏,公布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等内容。

  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应急救援措施,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书面告知文件要留档备查。

  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用人单位应在产生或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材料(产品)包装、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一)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戴防尘口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对皮肤有刺激性或经皮肤吸收的粉尘工作场所还应设置“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戴防护眼镜”,产生含有有毒物质的混合性粉(烟)尘的工作场所应设置“戴防尘毒口罩”;

  (二)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等警示标识,在开放性同位素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裂变物质”;

  (三)有毒物品工作场所设置“禁止入内”、“当心中毒”、“当心有毒气体”、“必须洗手”、“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戴防护眼镜”、“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并标明“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警示标识;

  (四)能引起职业性灼伤或腐蚀的化学品工作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腐蚀性”、“遇湿具有腐蚀性”、“当心灼伤”、“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戴防护眼镜”、“戴防毒口罩”等警示标识;

  (五)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戴护耳器”等警示标识;

  (六)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注意高温”、“注意通风”等警示标识;

  (七)能引起电光性眼炎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弧光”、“戴防护镜”等警示标识;

  (八)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感染”等警示标识;

  (九)存在低温作业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低温”、“当心冻伤”等警示标识;

  (十)密闭空间作业场所出入口设置“密闭空间作业危险”、“进入需许可”等警示标识;

  (十一)产生手传振动的工作场所设置“振动有害”、“使用设备时必须戴防振手套”等警示标识;

  (十二)能引起其他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XX危害”等警示标识。

  生产、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生产、使用高毒、剧毒物品工作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线设在生产、使用有毒物品的车间周围外缘不少于30cm处,警示线宽度不少于10cm。

  开放性放射工作场所监督区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控制区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室外、野外放射工作场所及室外、野外放射性同位素及其贮存场所应设置相应警示线。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除按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要求设置警示标识外,还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示例见附件2)。

  告知卡应当标明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理化特性、健康危害、接触限值、防护措施、应急处理及急救电话、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检测时间等。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为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

  1.存在矽尘或石棉粉尘的作业岗位;

  2.存在“致癌”、“致畸”等有害物质或者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性中毒的作业岗位;

  3.放射性危害作业岗位。

  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必须在使用岗位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示例见附件3),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贮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场所,应当在入口处和存放处设置“当心中毒”、“当心电离辐射”、“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等警示标识。

  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除设置警示标识外,还应当在设备醒目位置设置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为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依法在设备或者材料的包装上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高毒、剧毒物品工作场所应急撤离通道设置“紧急出口”,泄险区启用时应设置“禁止入内”、“禁止停留”等警示标识。

  维护和检修装置时产生或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在工作区域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公告栏与警示标识的设置

  公告栏应设置在用人单位办公区域、工作场所入口处等方便劳动者观看的醒目位置。告知卡应设置在产生或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附近的醒目位置。

  公告栏和告知卡应使用坚固材料制成,尺寸大小应满足内容需要,高度应适合劳动者阅读,内容应字迹清楚、颜色醒目。

  用人单位多处场所都涉及同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在各工作场所入口处均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内存在多个产生相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岗位的,临近的作业岗位可以共用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和告知卡。

  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采用坚固耐用、不易变形变质、阻燃的材料制作。有触电危险的工作场所使用绝缘材料。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及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产品)包装上,可直接粘贴、印刷或者喷涂警示标识。

  警示标识设置的位置应具有良好的照明条件。井下警示标识应用反光材料制作。

  公告栏、告知卡和警示标识不应设在门窗或可移动的物体上,其前面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多个警示标识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

  警示标识的规格要求等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执行。

  公告栏与警示标识的维护更换公告栏中公告内容发生变动后应及时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应在收到检测报告之日起7日内更新。

  生产工艺发生变更时,应在工艺变更完成后7日内补充完善相应的公告内容与警示标识。

  告知卡和警示标识应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发现有破损、变形、变色、图形符号脱落、亮度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xx〕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档案材料,并将其存放于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档案。

  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的目的、依据。

  明确对从业人员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的范围。

  明确对从业人员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的形式及要求。

  明确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的内容(包括: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待遇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卫生检查结果等)。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做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既有利于全面了解和掌握职业病危害的状况,又能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有的放矢,为安全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用人单位(煤矿除外)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同时采取电子数据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用人单位应当首先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制度中明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还应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四)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详细编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内容:(职业病危害的场所、人员、使用原材料、工艺流程、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等)。

  明确申报的部门、时段、时间及备档有关要求。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对于提高企业负责人和职工的职业卫生水平、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和能力、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自觉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维护职工职业卫生知情权的有效途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三)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

  (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一、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的分类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大体分为以下几类:

  (1)全体员工职业健康的基本知识培训

  (2)新入厂员工三级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

  (3)转岗、复工人员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

  (4)各级管理负责人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5)职业健康知识专业管理人员培训

  (6)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7)外来人员的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

  (8)严重违章人员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1、全体员工职业健康基本知识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管理基础及专业技术知识;

  (4)本公司和本车间(装置)生产特点、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

  (5)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6)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2、新入厂员工三级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

  (2)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

  (3)职业健康管理基础及专业技术知识及本车间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4)本公司生产特点、物料特性、主要危害因素;

  (5)本公司车间生产概况,本岗位(装置)生产流程及职业健康注意事项,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6)职业卫生健康设施和防护器材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

  (7)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8)卫生保健、自救、互救和职业病预防常识。

  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并考核合格方可分配工作。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进行培训考察。

  3、各级管理负责人和职业健康专业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内容

  企业管理负责人应该统一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健康管理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去的相应的资质。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内容包括: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2)职业卫生管理知识

  (3)职业危害防护基本知识

  (4)职业危害事故

  4、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主要培训内容

  按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5、外来人员的职业健康主要培训内容

  (1)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有关职业健康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2)本公司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单位(装置、部位)的生产特征、物料特性、主要危险危害因素、易发生泄漏、跑冒、着火、爆炸、中毒的部位及防范措施;生产装置消防报警设施和防护、救护设施的摆放位置及使用方法;

  (3)针对施工区域特性和施工特点提出的施工安全卫生要求;

  (4)施工中必须遵守的职业健康规定;

  (5)典型事故案例、预防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6、违章违纪人员、严重违章人员

  应培训的内容应重新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并加强职业危害事故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重新取得上岗资质。

  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明确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人员范围、教育培训时间、全年教育培训累计时间。

  明确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不合格人员再培训要求。

  确定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档案的内容及保存备档期限。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病防护设施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名称、所在场所及部位。

  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专职维护检修人员。

  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检修注意事项。

  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周期。

  明确职业病防护设施发生故障的临时措施和上报有关事项。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活动中存在许多风险因素,除采取有效的卫生工程防护措施外,仍然有一些残余风险存在,需要采取适当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有效的防护,减少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与危害。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按照职业病危害场所、本岗及工序,明确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种类、规格、型号。

  明确职业病防护用品有效使用期限。

  明确购买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单位。

  明确职业病防护用品购买后的验收标准、储存标准、发放标准、领用标准、使用标准和日常穿戴检查、处理标准。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相应要求:

  第十九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二十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劳动者公布。

  第二十一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有下述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一)初次申请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或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换证的;

  (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

  (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应当落实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并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存入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在日常的职业病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现状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其符合职业卫生环境和条件的要求;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病危害日常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的目的、依据。

  确定职业病危害日常检测及评价管理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人员、检测场所、检测周期、检测标准和依据、检测内容、检测设备、检测方法和检测要求、上报要求、备档要求。

  明确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后的评价分析、评价结果、预防和整改和治理措施、上报内容及时限。

  明确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公布地点及事宜。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51号令:

  建设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

  第十条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第十六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第二十六条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的内容。

  明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实行分类监督管理。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49号令。

  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按规定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劳动合同和上岗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项目与体检周期满足《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标准要求。

  禁止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

  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补贴

  编制要点:

  明确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工作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的文件、资料及有关记录。

  按照规定明确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妥善留档保存期限。

  明确劳动者离开生产经营单位时,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的有关规定。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目的: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

  编制要点

  明确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目的、依据。

  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的负责部门、责任人。

  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流程。

  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的文件、资料及有关记录。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

  建立健全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针对存在急性中毒风险的用人单位,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责任人、组织机构、事故发生后的疏散线路、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的维护和启动、救护方案等(包括特殊应急救援药品的准备、没有救援条件的单位是否与最近有救援条件的医疗单位签订救援协议等)

  定期维护应急救援设施,并保证其完好

  定期演练—演练记录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及时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编制要点

  明确岗位及性质:

  明确各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场所的危害因素、产生原因、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本岗位安全操作程序和维护注意事项。

  编写时参考以下资料:

  1、单位购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中,应有中文说明书,在醒目位置设置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内容。

  2、单位购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中,应有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产品包装应有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涉及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均应编制相关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编制要点

  1、符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等规章制度要求;

  2、应在整个规章制度体系下的其他制度内容协调一致;

  3、符合用人单位的现状,具有可操作性;

  4、定期复审各项规章制度,确定其有效合法。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

  目的:提高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管理活动中形成的,能够准确、完整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全过程的文字、图纸、照片、报表、音像资料、电子文档等文件材料。

  职业卫生档案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见附件1);

  (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见附件2);

  (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见附件3);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见附件4);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见附件5);

  (六)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见附件6);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其他资料文件。

  职业卫生档案的保管:

  1、职业卫生档案中某项档案材料较多或者与其他档案交叉的,可在档案中注明其保存地点。

  2、用人单位应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门的区域存放职业卫生档案,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3、用人单位应做好职业卫生档案的归档工作,按年度或建设项目进行案卷归档,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职业卫生档案的管理:

  1、用人单位要严格职业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防止出现遗失。

  2、职业卫生监管部门查阅或者复制职业卫生档案材料时,用人单位必须如实提供。

  3、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4、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

  其它情况:

  1、本规范印发前用人单位已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应当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完善,分类归档。

  2、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职业卫生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移交保管。

  3、各地区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对本规范的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4、职业卫生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执行。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2

  一下是从饮食场所、个人卫生及食品的采购、制作到售卖等各个环节描述食品的卫生管理制度及影响食品安全的相关因素。

  一、饮食卫生制度

  1、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对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以确保食品的质量。

  2、严格贯彻如发现食物中毒或可疑食品中毒事故时,必须立即向公司和医疗部报告,并保持现场和可疑食品,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4、采购的食品来源清楚,质量新鲜,注意食品有效期,不买可疑食品。

  5、生产及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采购、不验收、不使用、不出售腐烂变质的原料和成品,严把食品质量关。

  6、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坚持厨具、餐具清洗消毒制度,防止食品污染。

  7、各种原料加工做到一摘、二洗、三清、四切配。

  8、对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洗净、保洁,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出售食品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二、环境卫生制度

  1、环境卫生划片分工,责任到人,每天按保洁区进行卫生清扫,保持内外环境整洁。

  2、设备布局合理,存放整齐有条理。容器、用具、工具、台面、机械设备保持清洁。

  3、室内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积水、不滑、无油腻,保持干燥清洁,墙壁、房顶无油污、无霉斑、无滴水。

  4、垃圾和废弃物存放在专用容器中,垃圾袋装化,每天清除。

  三、个人卫生制度

  1、从业人员必须每年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工作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全套制服(合身、清洁、无油污)并着深色平跟防滑鞋;按标准佩戴工牌;长衣袖、裤管不能卷起。

  3、在工作时间,不可戴任何首饰及手表。手指甲应修剪整齐,指甲长度以不超过手指头为标准,并不可涂指甲油。

  4、女性可化淡妆,男性不可蓄须、染发或怪异发型。女性头发应当梳理整齐,不得遮面、披头散发;长发刘海不过眉,触及衣领的头发,必须绑紧并整齐扎于帽子内,不得使用夸张耀眼的发夹,男性短发前不及眉,旁不及耳,后不及衣领。

  5、在开始工作前,休息后回到工作区域或任何手可能变脏的时候,必须洗手消毒。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手套。

  6、在生产、经营场所内不吸烟,不喝酒,不吃食物,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不把个人用品带入,不得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

  7、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

  8、凡患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参加接触食品工作,病愈后必须持区(县)以上医疗机构证明方能恢复工作。

  四、厨房操作间卫生制度

  1、盛放生、熟、荤、素食品的用具要严格区分开,并做到不落地,洗净消毒,保持干燥,摆放整齐。加工生、熟食品的菜墩、刀具要有明显标志。

  2、操作台、货物架、调料台、蒸箱要清洁无灰尘、无油圬,洗菜池、车、筐无泥沙、无脏垢及异味。

  3、各种炊事机械、电器设备用具必须摆放整齐,做到清洁卫生,有专人负责。

  4、厨房地面、墙壁、顶棚、炉灶、地沟、案板等经常擦扫、洗刷,保持通风、排烟、排水良好,物品堆放整齐。

  5、坚持每次操作完毕后彻底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以保持操作间光亮、整齐、干燥、卫生。

  6、积极采取措施,消灭苍蝇、老鼠、蟑螂等害虫及其孳生条件。

  7、厨房操作间内不准喝酒、吸烟、洗衣服、停放自行车等车辆。

  五、食品粗加工卫生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检查质量,腐败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类、水产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肉类、水产品、蔬菜分池清洗,洗净后放在食品货架上。

  4、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清洗后的蔬菜无残留污物、杂草。

  5、盛放荤食品与盛放蔬菜的容器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6、加工结束将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容器清扫洗刷干净。

  7、应有收集垃圾及废弃物的带盖的垃圾箱(筒),实行垃圾袋装化

  六、配菜卫生制度

  1、检查食品质量,不新鲜食品、腐败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

  2、食品不着地存放,以销定量及时加工切配,暂时不用或用不完的新鲜食品及时放入冰箱保存。严禁把食品大量加工成半成品放人冰箱内备用。

  3、切配水产品的刀、砧板、抹布和切配其他食品的需分开使用。

  4、食品容器清洁卫生,配菜盆与出菜盆分开,并能明显区分。

  5、工具用具清洁,做到刀不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

  6、配菜结束后,刀、砧板、抹布、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配菜台面、菜架、食品橱整理干净,地面拖清,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七、烹饪区卫生制度

  1、保持加工场地清洁,无污物,保持干爽。

  2、天花板、墙面定期清扫,保持无霉斑、油垢和剥脱现象。

  3、烹饪用的调味品应加盖。

  4、生、熟食品的菜台分开,保持台面整洁、干净。

  5、制作好的食品应有防尘、防蝇设施。

  八、货仓管理制度

  1、货物摆放及进出仓需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2、货仓内的食品需具有货架、垫仓板,应分类、分架、隔离、离地存放,并有明显标示。

  3、需做定期检查,及时处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对过期、破损等食品应及时撤离并做记录及回馈。

  4、货仓内食品不能用有色袋子包装。

  5、食品与非食品不混放,与药物、有强烈气味的物品不同库储存。货仓不可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应当冷藏储存。冰箱、冻库内保持清洁,经常检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气足。

  7、冰箱、冻库内生食品、半成品、成品严禁混放,并应设有明显标志。

  8、散装食品、食品原料必须放在加盖的容器内。

  9、货仓管理人员每天需对货仓、贮存间等进行整理清洁以确保货仓整洁、无霉斑、鼠迹等。

  九、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1、冰箱、冰柜、冷库保持清洁无异味,物品整齐有序、按类存放,及时处理腐烂、变质、超期储存的食品。

  2、冷库或冰箱内的所有食品均需有外包装或加盖,禁止未加盖而上下重叠。

  3、冷库或冰箱内的所有食品均不能用有色袋子包装。

  4、进出食品应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人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不宜再冷冻。

  5、生熟食品不得混放,生熟分开,有明确标志;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不得存放私人食品。

  6、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7、冷库或冰箱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块,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清洁,无异味、臭味。

  十、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留样使用的容器必须经严格消毒,保持清洁,禁止使用不洁容器存放样品。

  2、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g,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留样容器中,在留样过程中应避免被污染。

  3、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日期、品名、餐次、留样人,放入冰箱内保存。

  4、留样冰箱必须专用,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5、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6、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后方可倒掉。

  十一、餐厅卫生制度

  1、餐厅应保持整洁,饭前整理,饭后清洁。

  2、做到四壁无尘,地面清洁,桌面洁净,环境舒适。

  3、残肴、骨渣及时清除,不乱丢地上。

  4、餐厅内不准堆杂物,有设置盛装废物的容器。

  5、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使用专用工具分检及传递食品。

  6、用餐自取的餐具要置于清洁容器内。

  7、货款分开,设专人收款。

  8、发现或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有感官性状异常,可疑变质时,供餐人员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停止供应同类食品,确保供餐的安全卫生。

  十二、餐具卫生制度

  1、餐具要做到“五过关”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温度100摄氏度持续15—20分钟或100~200ppm的消毒液内浸泡10min)五保洁。

  2、化学消毒后必须用清水将餐饮具上的残留消毒液清洗干净并将清洗好的餐饮具倒放在专用货架上让其晾干。

  3、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或专用货架上,必要时盖上干净的纱布,避免遭受二次污染,存放时间超过24h的餐饮具使用前须重新进行清洗消毒。

  4、洗涤、消毒餐具用的洗涤剂,必须符合食品洗涤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设置消毒柜、保洁柜,并定期清洗,保持清洁卫生。

  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志。

  十三、安全生产

  1、作业中应严格按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准随意拿刀具吓虎他人或用刀具对指他人。

  2、各种设备均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操作,每周检查厨房的各种设施设备,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3、油炸食品时,油锅搁置要平稳,油不能过满,并控制好油温。

  4、炉灶加热食物阶段,必须有人看管,人走必须关火或关电。

  5、炉灶在点火时和使用中,都必须远离可燃物或用阻燃物将其隔开。

  6、电源线要保证绝缘,无裸露现象,发现有漏电现象或隐患,须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7、每周至少一次对排烟罩上的油垢进行清理,确保排烟通畅。

  8、现场必须配备在有效期内的干粉灭火器。

  9、煤气、液化气贮存区域严禁使用明火。

  10、厨房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关闭气阀和电源,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油锅起火,切忌使用水进行灭火,应使用灭火毯或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及时抢救受损物资。

  11、及时关灯、关汽、关水、关煤气,降低能耗。

  12、安全使用燃气、电,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3、无长明灯、长流水。

  应建立值班或交接班制度,重点检查班后的水、电、气及门窗的关闭情况以及菜品的回收、车间卫生等情况,并对当班检查到的情况进行记录。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3

  卫生间管理是企业管理水平和员工文明素质的综合体现,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卫生间管理每天由专人负责,每天值日者轮流打扫。

  二、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

  三、订时打扫,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蝇蛆和烟头。

  四、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无纸屑、无杂物。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烟头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便池需保持清洁,无污渍。

  六、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

  卫生管理准则

  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知识。

  3、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4、各工作场所内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5、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6、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4

  为了给公司全体员工创造健康、安静、卫生的用餐环境,现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如下:

  1、厨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严禁患有传染疾病的人员从事厨房工作。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洗澡,不留长指甲。禁止上班吸烟和随地吐痰,上班期间要穿戴工作装。

  2、厨房如需购置相关物品,必须呈报部门主管,再由部门指定人员采购,购回之单据按公司管理流程进行操作审批。

  3、操作前必须自查食物是否有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采购腐烂变质过期食材。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4、工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尽量做到色香味俱佳,花样、品种多样化。烹饪前必须认真清洗干净食材、灶具、餐具用品等。

  5、洗干净后的灶具、餐具要整齐且有规律的`摆放好,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使用。

  6、厨房工作人员应遵循卫生、健康、节俭的原则,对每日剩余的食品及物料合理处置,严禁浪费公司财产。每天进行清理,每星期进行大扫除,确保厨房餐厅的环境卫生。

  7、做好食堂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应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是否处于关闭状态。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5

  一、个人办公区域卫生

  1、专业成员上班前5分钟打扫个人办公区域卫生,整理文件及物品,保持办公桌及桌面上、个人柜物品整洁整齐。

  2、个人物品、个人办公桌、椅、个人文件柜、个人更衣柜卫生属个人负责,必须保证时刻整洁,离开办公室,椅子推至桌下,物品必须按定置图放置(见附录一、附录二),电源插座放置在办公桌左下侧物品柜后;除定置图上物品外其余物品不得摆放;个人柜严格按定制要求摆放,不得将柜门敞开,柜门必须保证能随时打开。

  3、每天早上擦洗一次自己使用的.电脑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勤擦洗自己所戴安全帽,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整洁。

  4、不在办公室墙壁乱悬挂、张贴什物。

  二、公共卫生维护

  每天由值日人员负责办公区域公共卫生,专业每一位成员有义务予以配合、维护。

  1、做到纸屑入篓、地面清洁。

  2、专业成员不得在办公室内、仓库区域抽烟,保持空气清新。

  3、不乱倒茶水,更不能将水滴到桌面上和地上。

  4、仓库货架卫生及摆放责任到人,由相关点检员或设备负责人管理,必须保持整洁整齐,货架以外不得摆放备品备件;仓库公共区域卫生因故影响者必须及时清扫干净。

  5、工作完毕回到办公室时工器具、备品备件、衣物、鞋、帽、手套等,要做到定置摆放。

  6、无人办公桌面的卫生及整理。

  7、当天办公室开水由值日人员负责。

  8、公共区域卫生由当天值日人员负责管理和监督。

  三、卫生标准

  1、门窗(玻璃、窗台、窗棂、窗帘)上无浮尘。

  2、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

  3、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

  4、照明灯、空调上无浮尘;水杯、文件夹、货架、宣传牌、门、条椅、衣物柜摆放整齐。

  5、个人柜、公用柜内外无浮尘、污迹,柜内物品排列整齐、无灰尘,柜顶柜顶、表面要保持洁净、无灰尘、无污迹。

  6、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保温杯无茶锈、水垢,个人名字统一向外摆放;办公桌下线缆捆扎整齐,无杂物。

  7、桌椅摆放端正,座套、个人隔断干净整洁。

  8、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摆放端正,无灰尘、浮土。

  9、办公室墙面、地面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

  四、值日人员职责

  1、周一至周五,每天安排两人负责值日,节假日及周六周日由当天值班人员负责。

  2、值日时间:当天早上8:00至第二天早上8:00,夜间由当天夜间值班人员负责保持。

  3、负责区域:本专业办公室、学习室、仓库。

  4、按值日表排列轮流值日,并于第二天早上8点进行交接。后一天值日人员有权利监督前一天卫生状况,并督促当日值日人员整改;如接班卫生状况没有达到卫生标准,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在上班期间造成的,由前一日值班人员负责整改,在夜间、周六周日、节假日造成的,由值班人员负责整改。

  5、当天值日人员下班时要负责关好门窗,监督班组成员关掉电脑及显示器电源。如因此被公司和部门考核,同等标准考核当日值日人员。

  6、值日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督促并监督本专业每一位成员做好班组卫生管理工作。

  7、值日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专业将根据实际情况扣罚当月绩效2—10分次;其他成员未认真配合,专业将实际情况扣罚当月绩效2—10分次;如影响到公司或部门考评,将加倍考核;受到领导表扬和肯定或为专业做出特殊贡献,当月绩效嘉奖2—10分次。

  以上制度即日起生效,请各位同事配合执行!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管理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管理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管理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公司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公司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 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公司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等)的清扫与保洁,由管理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管理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管理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管理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公司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管理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禁止在公司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公司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管理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公司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管理部要安排人员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 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 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管理部指定人员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管理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管理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公司《生产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公司《生产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管理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管理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 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管理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管理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 奖罚

  第五十八条管理部要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管理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五、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六、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七、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管理部负责解释。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7

  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当月负责班组要及时维修。

  二、卫生间必须每日清理、清扫卫生间,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xx元。

  三、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

  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xx元。

  四、卫生间地漏过滤网起到放至堵塞作用,请不要为方便下水而移除。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xx元。

  六、卫生间照明、洁具设施若损坏,负责班组应联系车间办公室进行及时回复。

  七、员工应爱护好卫生间的.设施,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

  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xx元。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8

  1、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将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2、生产企业周围环境良好,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卫生间、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清洁整齐。

  3、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需按规定向供货方讨取有用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内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5、食品加职工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每道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盛放于标有“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内,定期按相关规定及时清理。

  7、食品加职工员每年必需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与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投产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保证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9

  1、所有原辅料加工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加工。

  2、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加工工艺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

  3、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专用包装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食品加工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须消毒。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封闭式垃圾宣传品,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经常保持环境整洁,班前、班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

  6、室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孽生。有防蝇、灭蝇、防鼠、灭鼠及灭蟑螂措施。

  7、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

  8、加工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及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

  9、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10、必须穿戴浅色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

  11、食品从业人员操作食品前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12、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14、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3.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职业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3办公室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职业危害因素的整治工作.

  4.工作程序

  4.1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职业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4.2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4.3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

  4.4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按照确定的职业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4.5危害告知

  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要如实地告知员工,公司采用广播、简报、宣传栏、有毒有害物质周知栏、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多种有效形式,对员工进行宣传,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4.6安全防护

  具有职业危害因素的部门,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安全防护:

  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通风帽、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

  3)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讲究个人卫生,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

  4)加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在作业时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规程,各部门要严格检查,严肃查处.

  4.7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

  公司按计划购进合格的安全防护器材、用具;各部门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报警设施、冲洗设施和应急撤离通道,配置防护装置,配备必要的现场急救用品,并对防护用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和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8急性职业病事故的处理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各部门要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情况,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抢救,同时以最快的速度送医院治疗.

  4.9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该法规定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水平和员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11

  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创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一、卫生间必须保证设施完好,标志醒目,上下水道畅通,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损坏当月负责班组要及时维修。

  二、卫生间必须每日清理、清扫卫生间,全天保洁,通风良好,做到各种设施干净无污垢,地面无积水、无痰迹、无异味、无烟头,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三、卫生洁具做到清洁,无水迹、无浮尘、无头发、无锈斑、无异味,墙面四角保持干燥,无蛛网,地面无杂物,一处不合格罚款10元。

  四、卫生间地漏过滤网起到放至堵塞作用,请不要为方便下水而移除。

  五、便后及时冲洗,做到手纸入篓,当天清理,便池内严禁丢弃报纸和杂物,以免造成管道堵塞,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六、卫生间照明、洁具设施若损坏,负责班组应联系车间办公室进行及时回复。

  七、员工应爱护好卫生间的设施,卫生间墙壁上严禁乱写乱画,对故意损坏卫生设施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计控信息中心一车间

  20xx年7月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12

  一、总则

  第一条为创造一个文明、优美、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内及公共区域(办公室、走廊、卫生间、室外卫生区)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公司综合部为公司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公司其他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都应提高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二、室内环境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司员工个人的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电话机、传真机、书橱、书柜、书架、文件筐等由使用者本人负责卫生与洁工作;须保持清洁、干净。

  第六条个人的文件、资料须摆放整齐,桌面应保持整洁、干净;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得摆放在办公桌上,个人的餐具、用具等应单独放在抽屉或橱柜内。

  第七条下班后个人的文件要整理、摆放整齐;座椅要归位。

  第八条为美化办公环境,每个办公室应不少于三盆花。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管理

  第九条办公室地面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拖把洗干净,拧干水后拖地,保持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

  第十条当日轮值人员要检查办公室垃圾蒌,当垃圾蒌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二时应及时清理。

  第十一条公共走廊、卫生间每日轮值人员要认真打扫,保持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等脏物。

  第十二条卫生间洗手台面、镜面要保持干净、清洁,茶叶渣过滤框和桶内污水,轮值人员要每日清理。垃圾桶内垃圾不应超过三分之二。

  第十三条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摆放整齐。

  第十四条办公楼公共区域责任划分:

  三楼楼道及窗户、三楼楼梯间及窗户、三楼培训室、复印室由采购部负责;

  二楼楼道及窗户、二楼楼梯间、女卫生间由财务部负责;一楼楼道及窗户、大小会议室、活动室、男卫生间、门厅由综合部负责。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安排轮值,责任到人。各分库要负责做好本单位区域内环境卫生管理。

  四、室外卫生区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五条星期五下午为学习、劳动日,通常情况下室外卫生责任区每2星期打扫一次,如地面较脏应随时打扫。

  第十六条冬季下雪时要以雪停为令,随时做好积雪清扫,积雪应扫至绿化区内。

  第十七条室外卫生责任区划分:

  办公楼西墙——1号库东墙为界(含宣传橱窗)由综合部负责。

  办公楼西墙——警卫室外__米处为界(含宣传橱窗、停车场)由采购部负责。

  办公楼两侧道路由财务部负责。

  第十七条以上制度规定综合部监督执行,公司将其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发现不合规定的,应责成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影响公司形象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13

  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经研究制定公司值日制度。

  1. 每位同事应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室内外清洁美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 各位同事自己的办公用品和各种用具存放整齐有序,桌、椅保持清洁,不要在室内堆放杂物,乱贴乱画。

  3. 各位同事轮流值日,两人负责一天,按值日表的顺序循环,形成制度。

  4. 值日同事负责办公室当天的保洁工作。

  5. 值日人员职责及范围如下:

  (1) 到岗时间:要求每天早上、中午均需要打扫卫生。具体要求早上提前10分钟上班,开始打扫卫生;中午提前10分钟开始打扫,14:10之前卫生清扫完毕。

  (2) 负责本办公室当天的清扫、整理工作,保持办公室洁净、 整齐。 要求: 1. 注意地面清洁,死角的清扫,桌、椅清理干净,电脑及所有线路、器械等无灰尘。

  2. 适时提醒同事使其办公桌椅及桌上的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合理,桌椅随时保持清洁、无尘土、无破损。

  3. 书橱、书柜内各类书籍、资料分类摆放整齐,便于检查。

  4. 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3) 公共卫生环境: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公共卫生环境包括洗手间)

  (4) 安全:要求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负责关好门、窗,切断电器。

  6. 若当天值日人员应事不能完成值日工作,应提前向行政部进行申请, 并主动找其他同事协商,通过同事同意后经行调换。如果自主调换失败,则由行政部安排。

  7. 各高层办公室由行政前台负责每日的卫生,各部门办公室自行负责其卫生情况。

  8. 未按值班表进行值班或者值班不合格者乐捐20元/次。

  以上规定即日起生效,请各位同事配合执行!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14

  本制度旨在创造舒适、美观、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1、卫生管理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和现场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电脑室、厕所、花坛、绿地、走廊、门窗及其设施的'卫生。

  2、卫生清洁标准为:门窗(玻璃、窗台、竖框)上无浮尘;地面无污垢、污水和表土;周围的墙壁及其附件和装饰无蜘蛛网和浮尘;照明灯具、电风扇、空调无浮尘;书柜和镜子上没有浮尘或污迹。书柜、文件柜内各类书籍资料摆放整齐,无灰尘。书架的顶部没有凌乱;桌面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工具无锈迹、水垢;桌椅摆放整齐,各种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粉尘;卫生间墙面、地板、便池清洁,无杂物、异味;花坛和绿地没有杂草和杂物。

  3、卫生清洁实行部门责任制,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担任。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室的日常清洁工作。公共卫生清理工作在以下区域进行:由南办公室楼道门东侧办公室负责,楼道门西侧财务部负责;庭院由东向西由楼道门的中心划分,由南向北由西办公楼门口的中心划分。办公室负责大门东南及东南角花坛,财务部负责大门西南,城建资产部负责大门东北及东南角花坛,投资开发部及项目技术部负责大门北侧及花坛。市场部负责门前三保底。投资开发部和项目技术部分别负责文园小区现场办公室的卫生工作Q

  4、负责区域卫生清洁每周进行一次,每月由办公室牵头对每日清洁进行卫生检查和评价。

  5、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洁和卫生检查评价工作,积极做好卫生清洁工作,不得因卫生清洁不达标而影响公司整体成绩。

  6、对卫生检查评价结果进行积累、归档和汇总,纳入年终优秀评价。

企业卫生管理制度15

  随着经济的发展、文明度的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也是顾客的期望、社会的责任,指导餐厅操作、保障、评价食品卫生安全。为切实做好各项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从源头抓起,防止不合格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

  第一条 设置公司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机构,组长:总经理;小组成员:各部门经理。

  第二条 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部门对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并进行整改。

  第三条 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第四条 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员工、客户未受教育不放过。

  第二章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车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标志明显,设备摆放整齐,符合规范要求。

  3、原料及原辅材料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原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库房整洁通风,防鼠、防蝇、防虫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辅料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辅料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要求,包装应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物料。

  5、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6、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台餐具符合卫生要求。用餐者自取味料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第三章 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

  2、门窗干净、玻璃清洁、透明。

  3、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严禁在非规定时间、地点内吸烟。

  4、要求原材料按照品种,规格,型号进行分类堆放整齐,未使用前不可拆包装。

  5、要求半成品,成品要堆放整齐,不可随意捆绑,不能落地。

  6、不合格品要求隔离并加以标识,防止机器漏油造成污渍。

  7、坚持安全文明生产,做到每月定期检查两次。内容:(1)设备安全与卫生情况。(2)电器是否正常运转。(3)产品是否堆放整齐。 (4)环境是否清洁卫生。

  第四章 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

  2、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办公桌椅及桌上的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合理,桌椅随时保持清洁。

  4、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保养良好,表面无尘土,污垢。

  5、书橱,书柜内各类书籍、资料分类摆放整齐,便于检查。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6。最后下班的员工应检查所有办公设备、空调、灯、饮水机、门窗等是否已关闭,锁好门后方可离开。

  第五章 卫生间管理制度

  1、不得在卫生间内乱泼乱倒、乱涂乱画, 乱丢杂物。

  2、不得在卫生间内放置杂物。

  3、使用卫生间后,及时冲水。

  4、垃圾处理:桶内应放置塑料袋以便包扎扔弃。

  5、洗手池内及洗手池台面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

  6、卫生间清洁人员必须保持卫生间干净整洁,做到无异味、无积水、无杂物。

  第六章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4、对新参加工作及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在职从业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

  5、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专间操作人员还需戴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佩带饰物。

  6、操作时手部应保持清洁,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应进行消毒。

  7、操作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①开始工作前。 ②处理食物前。 ③上厕所后。 ④处理生食物后。⑤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⑥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⑦处理动物或废物后。⑧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⑨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8、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宜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9、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10、食品处理区内不得有抽烟、饮食及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11、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第七章 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特制定《餐饮部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员对采购到的食品(原料)必须进行认真验收,防止腐败变质及过期的食品(原料)和三无产品(原料)进库。

  2、对食品及原料的存放应当分类、分架、隔墙、隔地。

  3、食品及其原料与日用品应当分区域、分架存放。

  4、仓库内应经常通风,无霉味,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私人物品,库内物品要及时清点,防止过期变质。

  5、仓库内存放的待处理的食品及其原料应有明显标记。

  6、领用食品需遵循“先进先出”、“季度翻堆”的原则,应按照存仓物资的最高存放量、最低存量进行补仓。

  7、仓库门下半部须用铁皮或铝合金制作,以防老鼠啃咬。

  8、保证仓库重地安全,库房区域严禁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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