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12-06 11:45:03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生产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生产管理制度范本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进步方向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第五条由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实施监督。

  第六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公布施行,自公布之日生效,本制度效力大于公司同类制度。

  第七条当本制度修订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第二章物资管理

  第八条物资控制是生产管理的先决条件,是生产管理的重点,合理的物资控制是产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产前提,物资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生产是否顺畅,物料浪费严重与否和生产成本的高低。第九条供应部门是物资控制的核心部门。

  1、供应部下设材料仓库,工具仓库,辅助品仓库。

  2、材料仓库是公司原料的储存机构,负责公司原材料的收发,储存。

  3、工具仓库是公司工具,夹具,模具的储存收发机构。工具,夹具,模具的维护和保养由维护保养机构负责。

  4、辅助品仓库是公司劳保用品,文具用品的储存机构,负责公司劳保用品,文具用品的收发,储存。

  第十条外协工厂有物品入库应先由质检人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物品,方可接收入库,办理相关的手续。检验不合格的物料即超出允收标准的物料,应予退回。

  第十一条仓库员在新进物资入库后要及时做好标示,同时做好物资的维护保养工作。仓库的物资要账目相符,要不定期对物资盘点抽查,抽查结果作为仓库员的考核依据。

  第十二条车间或其他人员领取物资必须出具《领料单》,《领料单》各栏要填写清楚。领取生产材料,工具,夹具,模具,车间主任开单后不需部门经理审核,领取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等均需部门经理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领取。

  第十三条仓库员在接到车间或其他人员开具的《领料单》核实无误后,应立即查找库存,库存充足的立即发放给领料单位并做好《物资出库帐》。库存不足的将仓库现有物资全额发放给领料单位,并立即出具《采购任务单》通知采购部门采购物资。《领料单》领料数量栏按实际发放数量填写,仓库员负责督促采购部门采购情况。物资采购到位后立即通知领料单位前来领料。

  第十四条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一定要写好《工序交接单》,无《工序交接单》的产品或半成品下工序不得接收生产。

  第十五条成品经检验合格,包装人员方可按照指定的包装规格包装产品。包装人员执成品检验员出具的《成品入库单》和《成品检验报告》方可接收产品入库,同时做好《产品入库帐》。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放行的产品,在总经理许可放行并同时出具相应的《成品入库单》和《成品出库单》。

  第十六条产品入库后,成品仓库要按销售部门开据的有关销售单及时安排产品出货。

  第三章生产过程管理

  第十七条生产过程管理是生产控制的重点,是保证生产受控的重要手段,是降低资源损耗的必要措施。生产过程管理是利用科学的管理手法进行生产管理,合理利用生产资源,合理调配生产人员,保证及时出货的`先进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都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第十九条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第二十条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要求,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

  第二十一条生产管理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供应部准备生产资料(包括材料﹑工具﹑夹具﹑模具等),待所有生产资料备齐后方可编排生产计划,生产计划共三份:供应部,生产科室,生产部各一份。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出货的也可以先安排生产的工序先生产,待物料备齐后再组织统一生产。

  第二十二条物料备齐后供应部要及时通知相应生产部门前来领料。生产部门接到供应部通知后,应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料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相关人员前往供应部领料,并立即投入生产。

  第二十三条生产计划编排好后立即组织车间相关人员按照计划生产。生产进度管理员必须随时跟踪,保证生产在计划状态下进行。对跟不上生产计划的工序,生产进度管理员须分析情况,采取措施,予以弥补。若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耽误工期的,要及时向生产部汇报,调整计划。

  第二十四条车间管理员每天必须如实编写《生产工序日报表》,二十四小时内送交生产部,便于部门经理掌握车间生产状况。第二十五条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销售部及时组织发货。

  第二十六条生产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物料标示状况,物料供应状况,通道是否顺畅),机器运转状况(机器或模具﹑夹具运转效率),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进度状况和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本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部门经理反映

  第二十七条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能影响交货期的都要及时向生产部经理反映,并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理。

  第二十八条生产车间管理员应经常组织员工进行技能训练,保证员工随时高效作业;经常和员工交流思想,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经常组织员工学习相关管理制度,促进公司团队建设。

  第二十九条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车间管理员生产安排,有争议的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

  第三十条鼓励公司所有员工做生产工艺改进确实对节能降耗有较大改善或能大幅提高生产效率的,公司将按照公司《奖励处罚细则》给予奖励。

  第四章产品质量管理

  第三十一条产品质量管理是公司所有管理活动的重点,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产品质量就是企业的生命力。产品质量管理需要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全过程控制,全面实施。

  第三十二条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是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制度,产品质量管理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员工以及与生产相关的其他员工。

  第三十三条产品质量管理的关键在于做好产品质量变异预防,防止偶发性产品质量变异,逐步改善常发性质量变异。生产管理员要经常不断地开展质量意识教育,每月质量意识教育不少于五次。

  第三十四条生产管理员对生产过程产品质量负全部责任。

  1、产品生产之前必须对物料进行抽查杜绝材料不合格;生产过程中发现原材料不合格的要及时通知质检部,根据质检部意见决定该材料是否使用,如何使用,不合格的物料及时退回物资仓库。

  2、产品生产过程中生产管理员要加强产品质量巡查,排除员工操作方法不当,机器设备运转不良(如机器功能调试不当),物流紊乱等因素影响产品质量变异。

  3、生产过程中如果产生产品质量变异,生产管理员要及时通知质检部相关人员,如果可能影响到产品交货期的,要及时通知生产部经理。

  第三十五条生产员工要做好“产品质量三员”,即本工序的生产员,上工序的检验员,下工序的服务员。时时刻刻注意,兢兢业业工作,对任何一点小事都不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产,监督上工序的生产,服务下工序的生产,保证从自己手中流出的产品无产品质量缺陷。

  第三十六条生产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进行作业,严格遵守相关机器,模具,夹具的操作规程。

  第三十七条生产车间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质量要求生产,质检部有其它质量要求的,生产车间生产也必须符合合同要求和质检部要求。生产过程中质检部发现有任何产品异常必须停产的,生产车间必须马上停产,待质检部通知可以恢复生产后方可生产。

  第三十八条生产车间成品入库必须凭质检部成品检验员出具的《产品入库单》和《成品检验报告》方可办理,无《产品入库单》和《成品检验报告》的产品坚决不能入库。

公司生产管理制度范本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职员。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应负的岗位责任。

  第五条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企业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条企业总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六条。

  遵守国家、省、市和管理区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经理的任期目标要有安全生产内容,把安全管理纳入企业管理工作计划。每年应从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术改造资金,用于安全项目。

  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工业卫生要求。

  负责对本企业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结合本企业的生产技术特点,组织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主要包括:职工安全生产守则、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化学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包括职工安全教育档案、事故档案、设备档案、事故隐患整改档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各部门经理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包括以下九条。

  组织、指导、督促本部门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落实。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合理安排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定期召开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

  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建立本部门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组织安全检查,定期巡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状况并督促部门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

  协助和参与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登记、统计、报告、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第八条公司基层员工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共包括以下四条。

  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生产观念和意识。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的规章制度。

  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第九条企业以追求“零事故”为目标,具体项目包括以下六条。

  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

  不发生有责任的电网事故。

  不发生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

  不发生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

  无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无“五误”事故及人员责任事故。

  不发生因违反调度纪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条为实现上述安全生产目标,企业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各级的管理目标如下所示。

  公司不发生人身重伤,杜绝人身死亡和重大设备损坏。

  部门控制一类障碍和人身轻伤,不发生重伤和责任事故,杜绝违章指挥和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生产班组控制异常,不发生障碍和轻伤,杜绝一切违章作业。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十一条本企业总经理、部门经理以及各安全负责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十二条本企业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企业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企业必须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条各类安全教育合格证按规定复审,逾期不复审,合格证无效。其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每两年由发证单位复审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产活动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总结本月安全生产情况,分析事故教训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提出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第十七条各部门每月初,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要求,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安排开展一天的安全生产日活动。

  第十八条各班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产活动,时间不少于半小时,活动内容主要总结上周本班组安全生产情况和执行各项规程制度情况,通报忽视安全的现象以及近段时间下发的各类事故,传达领导指示和会议纪要等。同时,针对本周即将进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结合实际综合应用“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方法,对企业和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风险评价,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条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部门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第二十一条企业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第二十二条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操作的设备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操作。内容如下。

  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可靠。

  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第二十三条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是否有员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员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第二十四条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安全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消除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条件。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八条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第二十九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第三十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部门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对事故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由国家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部门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__%;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毁,使正常生产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三十四条发生的无人员伤亡生产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501元,小于3000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3001元,小于10000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经济损失等于或大于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条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态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详细记录、拍照或绘制事故现场图。

  立即向部门主管部门(领导)和公司办公室报告。

  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过程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对事故责任者作出适当的处理。

  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第三十六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公司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责任人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司机应

  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部门领导。部门应在5天内将肇事司机报告随本部门报告一并送交办公室备案。

  对员工驾车肇事,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2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人均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按计)为限。

  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机自负。

  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节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全厂通报。

  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发生事故的,参照第2款处理。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20%工资。

  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10%的工资。第三十七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人力资源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三十八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各级部门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并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

  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取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擅自移动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工作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完善和废止,交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若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按本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生产管理制度范本3

  1目的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下属生产单位。

  3安全生产教育

  每年由生产单位自行组织对员工专门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新进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

  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生产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公司办公室对生产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安全管理小组

  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单位负责人任小组组长。

  安全管理小组职责:

  对各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价。

  落实公司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

  有权对有关安全措施及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进行审定。

  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采取处理措施。

  5安全生产检查

  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规程进行。

  定期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安全管理小组组长主持,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参加。

  经常性检查

  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自检、互检、交接检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人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发现隐患的部位,可视问题的'严重程度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6安全管理

  下列能够引起人身及火灾、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须列入管理对象:

  各类机械设备,手动、电动工具,电路、电力设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库、仓库等。

  易爆炸物,如锅炉、压力容器、火药、炸药等。

  强酸、强碱及亚硝酸钠等有腐蚀、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

  与地面位置相差较大的作业如登高、高温、热蒸汽、超低温物体等。

  重点部位的管理

  要求对存有危险作业部位(工段)、不安全状态(因素)和国家、行业有规定的防范对象进行挂牌警示、作安全标志、划重点防护区或安全警戒区,并建立重点部位档案。

  重点防护区、警戒区内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a)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存放杂物、施工、携带火种。

  b)在警戒区域附近实施明火作业或爆破作业前,必须通知安全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后才能进行。

  c)机动车辆在警戒区域不得超速行驶与停留,人员不得在警戒线内逗留;

  d)警戒区域内,未经分管领导允许并由专门人员陪同不得到现场参观。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生产个人应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遵守有关设备及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规定。

  生产个人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

  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技术操作规程,并确保这些操作规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

  设备管理及使用部门应制定对机械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检修应包括影响设备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种仪器仪表等。

  对设备的检修情况应形成记录,存档备查。

  消防安全

  对存有火灾隐患的地点、部位、场所,必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设置防火标志或标语,并配备消防器材、器具。

  应建立明火作业及安全用电制度。电器线路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严禁乱搭乱接。从事电气焊、烘烤作业时,应做好周围的防护措施。

  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贮存,并严格管理。

  所有仓库内贮存物品应分类、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间隔和通道,库内必须保持清洁,仓库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

  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要责任到人,经常检查、维修和保养,保证完整、性能良好。

  水防器材应每一年、干粉灭火器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检查,并做好记录。

  消防器材应按规定放置,除检验救灾用于灭火外,严禁乱动、挪作他用。

  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检查、保养。

  7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管理。

  班前班组长要对员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对他人人身安全的防护意识。

  各班组长根据员工身体状况分配生产任务。特种作业人员生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

  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进入现场作业必须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8安全责任目标管理

  生产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责任书,按责任中安全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并于各部门及生产车间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生产达到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

  9安全管理考核

  为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生产现场达到安全文明卫生标准,按安全管理目标对生产单位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

  考核成绩纳入个人工作业绩并与个人工资挂钩。、

公司生产管理制度范本4

  1.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维护公司、员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3.解释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公司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或者工程及经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公司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4.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建安产值的.1.5%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

  5.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

  5.1公司在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时,应把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

  5.2公司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的审查,并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5.3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5.4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年度计划的编制,并监督专项资金有效实施。

  5.5财务部配合协助年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的编制,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5.6公司专职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5.7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公司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超出年度计划,按审批程序及时给予补充或合理调配。

  5.8对重大专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资金的制定,应进行可行性论证。

  5.9公司在进行年度总结时,同时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

  6.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

  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6.1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费用,包括特种设备的检测,职业卫生措施,装修、改造等所需的资金;

  6.2安全设备、设施的配备、更新、改造和维护费用;

  6.3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费用。

  6.4员工职业健康体检费用。

  6.5职业危害作业场所检测费用。

  6.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的费用。

  6.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及“安全生产月”活动费用;

  6.8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费用;

  6.9安全生产检查与各项外部评价支出费用;

  6.10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费用;

  6.11用于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部门或个人的费用;

  6.12安全生产目标风险抵押考核奖励费用;

  6.13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7.附则

  发现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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