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制度

时间:2024-03-26 07:01:59 制度 我要投稿

隐患排查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隐患排查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隐患排查制度

隐患排查制度1

  1、目的

  为加强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的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应保证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足额提取和使用。

  3.2财务处应保障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优先使用,及时发放。

  3.3使用部门据实申请隐患排查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3.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使用。

  4、专项资金使用

  4.1隐患排查治理资金适用范围

  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和其他与隐患治理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

  4.2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计划

  4.2.1公司应将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内,并保证足额提取,专款专用。

  4.2.2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使用应制定使用计划,数额大于当期计划值时,公司应从生产成本中及时补充,保证足额使用。

  4.3专项资金的使用程序

  4.3.1隐患发生单位根据治理需要,制定使用计划,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财务处和公司领导审批。

  4.3.2财务处优先列支隐患排查治理资金,隐患发生单位立即根据使用计划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4.3.3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发现资金不足,应及时申请、审批。

  4.3.4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束后,多余的资金纳入财务账目。

  4.4专项资金使用台账

  4.4.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具体数额、支付情况、使用内容等。

  4.4.2使用台账应纳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档案内,妥善保存。

  5、奖惩

  5.1各责任人不能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提取、申报、使用,导致隐患不能及时治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导致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发现擅自挪用专项资金,公司应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隐患排查制度2

  消防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为了防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现结合当前工作具体实际,特制定企业规章制定如下:

  第一条、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组织召开、整改、资料的形成要求:

  1、每周星期一的隐患排查会议由厂长主持,各分管副厂长、副总、部门负责人、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专业每天的隐患排查会议由分管副厂长或委托的分管总工程师主持,相关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和部门人员参加;基层队每班的隐患排查由值班班长主持,班员参加。

  2、对所排查的隐患必须按照“六定原则”落实整改,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定复查人。

  3、每周一的隐患排查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按照“六定原则”明确整改;专业部门、基层班组排查的隐患“六定原则”和闭锁循环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落实整改。

  第二条“现场隐患”是指生产安全职能部门和“六条线”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对现场隐患按以下程序进行闭锁循环管理。

  1、发现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日常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重点工作头面、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管理,有计划地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填报隐患: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后立即填报消防安全隐患情况。

  3、汇总隐患:由各级管理人员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信息处理(在公司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上进行发布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监部门在收到信息汇总后,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按“六定原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履行签字手续。

  5、实施整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各基层班组要按公司的统一要求建立隐患标示,对本班组负责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必须及时向安监部门和复查部门反馈整改信息。一是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整改完成情况,二是将隐患整改复查申请单反馈到相关部门。

  7、复查验收:由主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复查情况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销号或再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三条、对隐患复查的要求。

  1、整改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填写复查申请单,交主管部门组织复查,并在消防安全信息系统上录入整改情况。

  2、复查时,负责复查的.部门人员必须将复查卡带到现场逐条逐项对照复查。复查后签名返回信息站,由信息站统一进行销号。

  3、经复查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复查人员应及时反馈到主管部门,并由主管部门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条、实行隐患整改报告制度。

  对查出的隐患按照a、b、c、d四级进行分类管理,分级整改。

  其中a类隐患(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各部门每月24日前报消防安全主管部门统一上报公司组织整改,各部门同时报分管上级分管部门备案;

  b类隐患(一般重大隐患)即由公司组织整改的隐患,每月25日前由各专业部门报次月隐患整改项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到安监部,必要时在公司消防安全办公会上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

  c类隐患(相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由各专业部门组织整改,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和专业部门作为重点进行日常监控;

  d类隐患(一般现场隐患)由各单位组织落实整改,整改情况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日常监控力度。

  安监部门信息系统负责人每天对信息系统内的已通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查询,发现未完成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复查。在每周一的公司隐患排查会上通报本周所有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整改的责任人的处罚进行通报。

  第六条、消防安全信息系统的管理。

  1、各车间由班组长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对信息的录入和管理,一经发现系统不正常或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或疑问,及时与消防安全专管员联系。

  2、消防安全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

  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查询和上传。

  ⑵全体员工身份信息查询、全体员工考勤统计查询。

  ⑶消防安全活动的记录及查询。

  ⑷隐患排查整改

  ①隐患登记:对各级检查人员检查的现场隐患进行登记建档。

  ②整改通知:对登记建档的现场隐患进行筛选,通知到整改单位。

  ③整改情况:整改单位将整改实施内容及相关情况反映出来,确认完成整改。

  ④整改监控:对隐患进行复查和对隐患相关信息实时监控。对隐患到期未整改的用红色报警;对整改完成未复查的用黄色报警;对复查通过的用绿色显示。

  ⑸重点监控:录入重点工程和重点防突头面的相关信息,以便查询和跟踪监控。

  ⑹报表统计。

  ⑺数据上报。

  第七条、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考核

  1、基层单位隐患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100元/条予以处罚,并按拖延日数累计。隐患罚款一律由单位管理人员承担,其中单位党政正职各承担总额的25%,剩余部分由单位其它管理人员均摊。严禁将隐患罚款分摊给员工或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抵扣。

  2、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给予专业部门和基层单位负责人100元/次的罚款(未按要求形成相关资料并报安监部门备案的,视为未开展)。

  3、未在信息系统上及时录入完成情况,给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天,未及时填写并返回复查申请单,给予基层单位队长罚款20元/次。

  4、全矿各级管理人员月度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纳入消防安全业绩考核,由安监部每月5日前按规定考核,报矿相关领导审批后由工资科严格执行。

  第八条、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修改解释权属公司主管部门。排查隐患是指通过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包括每周、每天和车间每班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为了预防事故,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公司隐患排查与整改的日常监控机制,最终实现隐患排查整改闭锁循环管理,结合公司的规定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隐患排查制度3

  一、危房检查

  学校安全组每学期开学初及学期末对学校的住房进行两次次全面检查,及时对危房进行排险维修,并书面上报存在的安全隐患。若遇风雨雪灾等恶劣天气,应及时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二、水电检查

  1、学校用电管理人员每学期开学前对学校所有电路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对教室、用电设备每两周进行一次安全排查,确保用电安全。

  2、学校用水管理人员除确保管道畅道、师生正常用水外,还要定期对学校的水质进行监测,保证学校的饮水卫生。

  三、设备检查

  1、学校安全组对学校的图书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制订科学规范的安全使用制度,加强防火防盗措施,严格实验室药品和器材的出入制度,每学期进行不少于四次的安全排查。

  2、学校安全组对学校后勤设施定期进行必要的检查。锅炉要求每学期由专业人员检测一次。

  四、卫生检查

  1、学校安全组组织各班生活委员每周对各班的.教室、卫生区、厕所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卫生等级检查,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卫生,严防流行性传染疾病的发生。

  五、教室检查

  1、班主任对教室实施全天候管理,重点管理学生的出勤情况和行为表现情况,将每天的情况记录在班级日志上,并按责任书要求处理问题。

  2、学校安全组对教室在上课或课间进行监管,一周一总结,并通报情况。

  3、教师上课必须对学生的安全高度负责,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妥善解决,并于课后向班主任反映。下课时间由班主任监管。

  六、学校周边环境检查

  1、建立安全防控网络,要求学校周边的商店和小吃部不得容留学生玩耍,防止学生意外发生,学校不定期在课余时间进行检查。

  2、每周不定时地检查街道的台球室、网吧、游戏室等,检查是否有学生参与,必要时与梅山派出所联系,共同实施管治。

  3、禁止陌生人、社会青年和外校学生进入校园,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矛盾。若遇此类情况,值周校委会成员立即组织力量制止。

  七、学校实行定期的日巡查、周巡查、月巡查等,每月进行一次地震逃生演练,确保师生安全。

隐患排查制度4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xx]44号)的精神,根据公安部《全国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方案》(公通字[20xx]62号)的要求,深入推进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根据上级有关要示,市政府决定从20xx年3月1日至12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排查、大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底数,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推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通过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实现“人人会查改火灾隐患、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人人会疏散逃生”。通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切实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各镇、各有关部门针对辖区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治,进一步推进政府责任制的落实,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整治的合力,抓好消防行政审批源头管理,加大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改力度。今年,全市要以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为重点,对于已建成的建筑依法办理消防手续,对于新建的建筑,加强源头控制,提前做好消防设计审批,同时加强企业负责人的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切实提高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二、集中开展大排查

  (一)工作任务

  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工作,20xx年3月31日前,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特别是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现场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对所有高层居住建筑要全面检查一遍,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完整好用情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组织员工和居民开展疏散逃生演练的情况。5月1日前,完成高层建筑的排查工作;针对建设工地年后紧密开工的情况,要开展建设工地集中检查行动;高温季节期间,要加大对易燃易爆单位的检查力度。年底前,对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检查一遍,重点检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及应急处置程序掌握情况。

  (二)工作措施

  1、督促单位自查自改。各镇、各有关部门部门要组织召开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迅速部署单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将自查自改情况上报消防大队。

  2、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联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重点企业、重点单位的管理,严格对辖区小单位、小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逐一排查。对排查的单位和场所,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整改意见等,存档备查。

  3、发动群众参与。各镇要广泛发动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排查工作,鼓励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形成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

  三、集中开展大整治

  (一)工作任务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依法查处,填写下发法律文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消除。

  (二)工作措施

  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围剿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1、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设计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或者经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施工。

  2、建设工程未经依法消防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或者经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强制执行。

  4、对投入使用的建筑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工程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督促停工整改。

  5、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要依法从重处罚。

  6、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情节较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依法拘留。

  7、对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要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四、集中开展大宣传

  (一)工作任务

  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20xx年3月31日前,各镇、各部门要以学校、社区、家庭、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检查、消除身边火灾隐患,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活动;20xx年,要在全市全面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广泛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和各种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工作措施

  1、全面启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要按照公安部“全民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大纲,因地制宜,周密策划,精心组织,确保每个系统、每个行业、每个单位都按计划和大纲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2、全力实施“家庭消防安全计划”。开展“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系列活动,确保每个中小学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展一次火场逃生疏散演练,每个学生制定一份家庭火灾逃生预案,并组织家庭成员进行演练;在互联网上发布“家庭消防安全自查表”,组织开展网上全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员”活动。20xx年3月31日以前,每个社区的每栋住宅至少要聘请一名宣传员,落实职责,强化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楼内和小区内的火灾隐患。

  3、强化媒体宣传工作。要利用各级主流媒体,以字幕提示、公益广告、新闻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尤其是元旦、春节前后,要集中宣传冬季防火常识、春运消防安全常识、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识、逃生自救常识等;协调各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常识科普宣传;加强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黄金时段的消防宣传工作;增加楼宇视频、街头电子显示屏、手机电视等消防常识宣传的频次,扩大受众面。

  4、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要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加大家庭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力度,广泛组织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参观、体验;要利用消防宣传车、文艺演出、逃生疏散演练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车站、机场、码头和高层住宅,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

  五、集中开展大培训

  (一)工作任务

  综合运用政府、单位、网络和社会培训力量,制定并实施“社会消防培训大纲”,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分阶段、有重点的社会消防培训教育,全面提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消防安全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和领导能力。

  (二)工作措施

  1、强化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对辖区内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进行一次岗位专业能力培训,重点是熟悉和操作消防设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20xx年底前,要保证50%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强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体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指导单位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20xx年底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高自主消防管理的能力;组织各地保安培训机构对保安员进行全员消防技能培训,重点提高火灾防范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3、强化特种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3月31日前,各部门要对电工、电气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专题培训;20xx年底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相关职业的教育、培训和技能鉴定内容。

  4、推进领导干部消防培训。20xx年底前,市委党校将社会消防管理纳入对政府领导同志和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培训内容。

  5、全面开展农村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培训。20xx年底前,按照分两年对全市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轮训的目标要求,由公安机关分批组织对负责消防管理的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进行全面轮训。

  6、强化消防监督业务培训。20xx年6月30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所有消防监督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消防监督业务技能培训;20xx年10月31日前,公安机关分级分批对公安派出所消防民警开展一次系统的消防监督业务知识培训,切实提高消防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要求,迅速动员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因地制宜,细化方案。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本地的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三)狠抓督导,落实责任。各地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对典型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各地既要着眼当前,解决突出问题,又要立足长远,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注意借鉴外地好的做法,制定“”消防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隐患排查制度5

  一、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三违”,减少事故,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的进行,保障企业和广大员工的财产、生命安全,实现安全生产,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指南》(安办发[x]28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一般规定。

  三、事故隐患分类

  (一)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

  四、事故隐患的范围

  (一)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二)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三)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四)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

  (五)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六)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七)丢弃、废气、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等);

  (八)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九)以往生产活动中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五、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内容

  (一)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和部门对每季、每年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形成书面统计分析表及时报送当地安监部门。

  (二)发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应及时上报,并及时制定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上报当地安监部门。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三)单位职工一经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报告,为及时排除隐患,保障全体员工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争取主动。各班组在所辖范围内要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记录在案并及时上报。任何班组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对所报告的事故隐患不排除的,员工有权拒绝上岗。公开举报电话xx。事故隐患举报内容包括:隐患的现状、存在隐患的地点、发现时间、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六、资金来源

  奖励资金在安全经费中列支,加上各类安全事故、违章违纪的罚款,一并作为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的基金,专款专用。

  七、奖励和惩罚

  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举报管理实行奖励和惩罚制度。

  (一)对在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防止或挽救安全事故发生、隐患报告和举报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100—500元。

  (二)对提出安全重大合理化建议、及时制止违章避免重大险肇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职工或单位,经安全部门调查属实并签认,都可以报公司请功、或一次性重点奖励500—3000元。并在评先、晋级、提职时予以此职工优先考虑。

  (三)对一般事故隐患未及时进行报告和整改的有关责任人和部门处100—500元罚款并在公司进行通报。

  (四)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继续生产的责任人和部门处500—3000元罚款并在公司通报。

隐患排查制度6

  一、 预防与排查:

  1、 岗位安全责任:

  校长为本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广大师生的安全。

  2、 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3、 日巡查:

  每天应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报到相关人员,按相关制度存档备案。必要时应予以通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 报告与整改

  1、 安全隐患报告:

  (1) 每一位教职员工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 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学校相关人员,学校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2、 安全隐患通报与整改:

  (1) 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 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单位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患。

隐患排查制度7

  府谷县东莱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xx年5月

  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府谷县东莱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推进各项工作、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适用于府谷县东莱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各级安全隐患(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及公示挂牌的管理。

  职责

  1各车间、专业、班组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

  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治理。

  2安健环科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监督各专业、班组隐患的整改治理。

  管理内容

  1总则

  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2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

  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3府谷县东莱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由总经理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组织,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还应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做到认真检查、落实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1.4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将检查内容编制成《安全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并不断对检查表进行完善补充。

  1.5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险源识别,排查事故隐患,对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1.6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都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相关领导报告,均有权向安健环科和有关专业及部门报告。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形式与内容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形式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形式。具体执行部门《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要求。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1.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专业。

  2.各级领导和相关专业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

  3.公司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以情况简报或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被检单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

  4.公司级(包括各专业部门)、班组均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

  措施、计划完成日期、实际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备注等项目内容,并在备注项目中注明发现隐患的个人或组织。

  5.各级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6.班组每周对本班组事故隐患排查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报告专业领导。

  7.各车间每年对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月初或次年初向部门领导、安健环科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由部门、专业主要负责人签字。

  8.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上述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相关部门报告,安健环部汇总并存档。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2)3)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9.安健环科每季、每年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报总经理签字确认。隐患整改及验收

  1.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责任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及时拿出落实措施,落实整改措施。

  2.对于一般事故隐患,部门、专业、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3.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四定”、“三不推”。即定项目措施、定时间、定人员、定资金来源;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专业,凡专业能整改的不推给部门,凡部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或其他部门,限期整改。

  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4.部门级检查和公司级检查的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健环部下达,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不按期整改或由于不抓紧整改而酿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5.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内容: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期限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6.各单位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7.对因物质、技术所限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在期限前2天将原因书面报安环科,同时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部门应将此纳入年度技措、安措、计划检修和大修计划内,限期解决或停产。确因非部门因素而不具备整改能力的,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

  8.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验收),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9.各项检查结果、隐患整改情况、验收结果应及时报安环科,安环科登记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奖惩

  1.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按规定给予经济奖励和表彰。

  2.隐患排查及项目整改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具体指标及奖励细则在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中规定。

  3.安全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每处扣150元。

  4.未按时上报《安全检查整改落实反馈单》的每次扣60元。

  府谷县东莱煤电化有限责任公司

  xx年5月29日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限期整改通知单

隐患排查制度8

  为进一步加强心语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校车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幼儿园学生的人身安全,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制度:

  一、校车必须按规定喷涂粘贴专用校车外观标识。

  二、幼儿园对校车、校车驾驶员情况建立档案,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交警部门备案。

  三、幼儿园必须对校车实行“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校车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

  四、幼儿园对校车管理做到三个严禁。严禁超速、严禁超载、严禁“超龄”(严禁使用报废车、拼装车)。

  五、幼儿园与需接送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幼儿园、学生和学生家长各方责任。

  六、幼儿园要建立校车交通事故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

  七、幼儿园要定期对校车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和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八、校车在办理入户手续必须在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隐患排查制度9

  一、(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所有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管理、CI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局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检查制度。

  二、(总则):公司实行逐级安全检查制度。对各级检查的罚款处理,执行《罚款流程》。

  三、检查标准:

  1、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设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

  3、《施工现场安全体系达标情况检查表》

  4、《施工现场环境体系达标考评表》

  5、《CI评分表》

  四、检查内容:

  1、查思想:以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为依据,对照检查各级领导和职工是否重视安全工作,人人关心和主动搞好安全工作,使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度在部门和项目部得到落实。

  2、查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是否及时得到纠正、处理,特别要重点检查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是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否达到齐抓共管的要求。

  3、查措施:检查是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实施。

  4、查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安全设施、安全装置、安全用具、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要求。

  5、查事故处理:检查有无隐瞒事故的行为,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严肃处理,是否制订了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防范措施。凡检查中发现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处理事故,要重新严肃处理,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6、查组织:检查是否建立了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安全机构,安全干部是否严格规定配备。

  7、查教育培训:新职工是否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是否经过培训、考核持证,各级领导和安全人员是否经过专门培训。

  五、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检查组织者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并进行复查。重大隐患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全部整改完毕。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

  六、公司或项目部的定期检查,都须使用标准的《评分表》来检查、打分、反馈,并将检查纪录备份到被检单位留存。

  迎接上级检查

  七、项目部在接到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公司、局级等检查通知后,及时将信息发馈给公司相关领导和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公司及时协助项目部迎接检查。

  八、受检项目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现场,必须准备书面汇报资料,有条件的项目部兼用投影技术汇报。

  九、上级检查单位开据的'整改单,要及时整改、按时反馈。同时反馈给公司相关管理部门。

  公司级检查

  十、坚持定期检查:实行月度生产大检查制度,由公司副经理或总工带队,安全部门、有关技术人员参加的生产大检查。

  十一、除定期外,安全部门还组织专业性、季节性、验收性、节前性、经常性检查。节假日重点查岗位、查值班、查节前教育、查现场。对查出的隐患,必须立即开具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单,落实“三定”措施,安全部门负责复查。

  十二、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平时坚持日巡查制度,实行飞行检查。

  十三、公司级定期检查时间安排:

  1、市内:每月一次,每月中旬开始。

  2、市周边地区:每季度一次,季度末当月的15日开始。

  3、远离市其他地区:每半年一次,6月、12月初开始。

  4、专项检查:制定了《专项治理计划》,每月定期检查。

  5、季节性检查:防台防汛防暑、冬季施工等检查,提前3天进行检查。

  6、临时检查:遇国家、地方重大节假日活动、结合重大事件等的检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十四、定期检查结果反馈:

  本次检查工作结束后3天时间,公司以《检查通报》形式公布。所属项目部应根据检查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的措施和要求,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奖罚等相结合。

  项目部自查

  十五、每周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安全、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

  十六、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十七、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全日巡检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应实行旁站监督。

  十八、项目应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将每次检查的情况、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便于一旦发生事故时追朔原因和责任。检查纪录使用专用检查表。

  十九、评分与反馈:

  1、项目部每周例检,要对照《评分表》进行一次打分,要有签到、记录、奖罚等。

  2、项目部每周例会反馈检查结果,要有会议签到、记录、照片。

  班组长和个人安全生产检查

  二十、分包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每天上下班前应检查各自作业区域安全,制止三违,对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险源要及时反馈给施工负责人。项目部做好纪录、组织协调、并排除隐患。

  二十一、每个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上下班前检查一下自己工作的地方,对不安全因素,除了向班组长汇报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二十二、附则:如遇特殊情况,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隐患排查制度10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总则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整改,明确职责,有效保证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整改,明确职责,有效保证公司员工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事故隐患是指在某个处所,基本设备、设施,甚至在某作业中存在着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如不加以解决或消除,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3、隐患检查与整改工作是防止事故发生的主要预防性的措施,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隐患的检查、登记与确认

  1、隐患的检查

  (1)公司每月、楼层每周、柜组每日至少对本单位各种设备、设施、危险源及其作业环境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2)公司要定期组织专业性隐患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2、隐患的登记

  (1)公司建立隐患检查登记台账,对检查出的以及上报隐患及时登记。登记内容为:检查人员、时间、隐患部位及危险状态,责成的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和完成期限等。

  (2)凡检查出的隐患经确认为无力整改的,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在登记台账上注明上报时间、楼层及接收人等。

  3、隐患的`确认与反馈

  公司在收到楼层隐患报告后,要及时进行确认,柜组级隐患由楼层领导通知柜组长,进行确认反馈;楼层级隐患由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反馈。

  三、隐患的分级、分类与归口管理

  1、隐患的分级:

  柜组级隐患由柜组管理,柜组长是隐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自己管理为主的基础上,楼层对柜组隐患负有管理义务,同时具有监管责任(下同);楼层级隐患除自己管理外,接受公司领导管理。

  2、隐患实行分类

  柜组、楼层在上报隐患时,按照生产设备、电器特种设备、技改工艺质量、火灾、交通盗窃等五类,以便归口上报。

  3、隐患的管理

  (1)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凡属生产楼层存在的隐患由公司管理;凡属设备电器、特种设备等存在的隐患,由维修电工管理。

  四、隐患的整改

  1、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坚持“三明确、三不交”原则。三不交即:柜组能整改的不交楼层,楼层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三明确即: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人、明确整改标准、明确完成时间。

  2、公司在收到下一级隐患报告后,要及时进行确及时安排整改计划,均不得借故推诿和拖延。凡属公司级整改的隐患项目,在未整改前由公司及隐患所在柜组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综合大检查,凡公司检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安全科下达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书,令责令限期整改。

  4、隐患整改具体要求

  生产过程中隐患的整改:各单位发现隐患后,应根据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及时确定整改级别和整改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单位,并制定出整改前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5、公司财务必须优先安排隐患整改的有关费用,并监督其正确作用。

  五、考核

  1、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在年终纳入考核,并作为考核人员效绩的考核内容。

  2、对下列隐患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奖惩

  (1)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检查工作;对已立项整改的隐患项目未按“三明确”要求按期整改;对已整改的隐患、产权单位及使用单位应加强管理,因维护和使用不当又重新造成不安全状态;扣责任单位100-150元,扣安全第一责任20-50元。

  3、因隐患整改不及时或失控,或因人为原因造成隐患而导致事故的,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情节十分严重,性质十分恶劣的,构成违法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安保科对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整改要及时督办,对造成事故的要及时组织调查,对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5、对及时发现隐患和隐患整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及时消除隐患避免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员,公司将予以表彰奖励。

隐患排查制度11

  一、工作目标

  通过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项目存在的物业管理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和控制,创建“平安物业”,深入开展“平安奥运行动”,为广大业主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维护社区的和谐与平安。

  二、物业管理隐患排查内容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所有实施物业服务的项目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查要深入细致,不留死角,即查即改。

  (一)矛盾纠纷隐患

  1.因开发遗留问题导致物业项目可能停水停电的;

  2.物业项目存在物业服务企业强行接管、拒不撤出或擅自撤离等接撤管纠纷隐患的;

  3.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因物业服务问题产生的矛盾和存在的隐患,如物业服务不达标、设施设备管理不善等;

  4.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因物业服务收费问题产生的矛盾和存在的隐患,如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提高标准等;

  5.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因停车问题产生的矛盾和存在的隐患,如擅自收取停车服务费、管理不到位等;

  6.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因共用部位权属问题产生的矛盾和存在的隐患,如地下空间使用、共用部位经营收益归属等;

  7.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问题产生的矛盾和存在的隐患;

  8.其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矛盾纠纷隐患。

  (二)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1.房屋结构是否安全,是否存在地基下沉等情况;

  2.外墙、屋檐、阳台外侧等外露部分采用外墙面砖、马赛克等方式进行装饰的部位是否起壳、开裂,房屋外墙悬挂空调外机支架和紧固件是否出现松动和严重锈蚀情况,雨棚、晒衣架、花架是否存在破损、脱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坠落危险;

  3.电梯、周界报警、监控等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是否正常,是否存在设备损坏、使用故障等情况;

  4.水箱、上、下水管等供水、二次供水设备是否有破损、遗漏部位,是否有跑、冒、滴、漏现象,水箱盖是否上锁,是否有水质污染隐患等;

  5.排水、排污管道是否畅通,是否有堵塞外溢现象;

  6.消防设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7.地下空间、园区景观、儿童娱乐设施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通往地下室、楼顶平台、天井等的门窗是否封闭上锁,住宅楼梯、通道、天台等是否占用或堆放杂物,是否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8.其他。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物业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将物业管理隐患排查工作与物业服务标准化活动相结合,对排查出的隐患全部登记造册,对提出的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等详细记录,建立台帐;要迅速组织整改,具体落实整改方案、整改时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过程中的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等;要做好整改后的验收复查工作,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二)建立物业管理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制度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物业管理隐患排查整改报告制度,以各物业项目负责人为第一报告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排查中发现的物业管理隐患及提出的整改措施及时上报项目所在地街(乡)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遇重大物业管理隐患,同时上报区(县)建委(房管局)。对排查中发现的电梯、二次供水设备、消防设施设备、地下空间等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同时上报相关专业部门。

  (三)加强与业主之间的沟通,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与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主动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赢得理解和支持;要结合管理项目和企业自身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助民、利民服务活动和城市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居民做实事,办好事;要结合住宅小区居民的实际情况,走访小区内的孤寡老人、病残老年人、劳模、烈军属、残障人士和困难家庭,帮助检查房屋使用的安全情况,开展室内清洁义务劳动等,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关心和服务,积极营造和谐、安定的社区氛围。

  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制造、激化矛盾,不得以停水、停电等方式作为管理手段,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接管或擅自撤离物业项目。

  (四)制定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有针对性的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通过演练,检验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完善协调机制,增强企业内部、企业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能力;锻炼队伍,增强自救互救意识,全面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能力。

  四、实施时间

  此次物业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时间为2008年5月下旬至6月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切实加强对物业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拟定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切实抓好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对方案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的物业管理隐患排查整改专门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要向各级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社区居委会报告,取得帮助和支持,尽快化解;对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报告业主委员会及相关专业管理部门。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与各级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街(乡)、社区居委会联系,积极接受调解,引导各方依法开展活动,避免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激化。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电梯、二次供水、消防等设施设备等专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指导,认真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填报要求

  2008年6月30日前,各区(县)建委(房管局)要以书面形式将辖区内重大物业管理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总结上报市建委物业管理处。

  物业隐患排查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建立公司安全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安全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安全经营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安全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经营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3.职责

  3.1公司、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分管副总经理对本公司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安保部、物业部对所辖范围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向门店经理、安保部、物业部报告。

  3.3安保部、物业部负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按照安全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安全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安全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安保部、物业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公司财务处负责安全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安全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安保部及物业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安全隐患

  4.1安全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经营安全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经营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安全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体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安全隐患的分类

  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

  4.2.1一般安全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安全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立安全督导考核委员会,分别由公司董事长任主任,公司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督导考核办公室设在公司安保后勤处,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公司、各门店对各自区域按照公司《安全经营专项督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

  1)安保部、物业部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2)报告形式

  a、每月各安保部、物业部以安全检查通报的形式将查出的安全隐患上报公司安保后勤处。

  b、在书面通报中,通报隐患存在地点﹑安全隐患内容﹑整改措施等。c、公司在进行的综合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各分公司应存档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部门接到安全隐患通知书后,应立即按照公司制度要求组织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对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告分管总监或店总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公司进行监控。

  5.4档案建立

  公司、分公司应对安全隐患进行登记,按照安全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隐患信息档案。

  5.5奖惩

  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给予隐患发现者50-50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部门 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5.3各相关部门安全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给予扣5-10分处罚。

隐患排查制度12

  一、目的

  为了切实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促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要求

  1、隐患排查治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标准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公司安全生产;

  2、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3、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三、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分管安全负责人,对本公司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项目部对所管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项目部和公司领导报告;

  3、安全部负责安全检查表的编制,负责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4、个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四、隐患排查方式

  1、隐患排查工作可与公司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整合下述方式进行:

  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6事故类别隐患排查;

  2、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项目部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3、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4、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项目部现场位置及总图布置、设备、电气、消防、起重机械、脚手架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5、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排查,主要包括: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坍塌为重点;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高温超压、防风、防暑降温为重点;3秋季以防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6、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公司、保卫、应急工作的进行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7、事故类别隐患排查是指对公司内和同类公司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五、隐患排查频次确定

  1、公司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2、公司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质安部至少每月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业性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六、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3装置工艺、设备、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风险评估;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5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七、隐患排查内容

  根据公司的特点,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基础管理;

  (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3)工艺;

  (4)设备设施;

  (5)电气系统;

  (6)脚手架;

  7消防系统;

  1、安全基础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2)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情况;

  3)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主要包括:

  ①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③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

  2、公司开展风险评价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情况;

  (2)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生产设施进行风险评价情况;

  (3)风险评价结果的落实、宣传及培训情况;

  4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3、电气系统

  (1)电气系统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①电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

  ②电气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规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2)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及电气安全设施的设置,主要包括:

  ①用电设备的电力负荷等级与供电系统的匹配性;

  ②消防养护泵、关键装置、关键机组等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

  ③重要场所事故应急照明;

  ④电缆、变配电相关设施的防火防爆;

  ⑤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

  ⑥建筑物、工艺装置、作业场所等的防雷防静电;

  (3)电气设施、供配电线路及临时用电的现场安全状况;

  八、隐患级别

  1)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项目级、公司级;

  3)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九、隐患治理

  1)公司应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做到“五定”,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 2)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项目、班组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要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确定风险可接受标准,评估隐患的风险等级;

  4)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风险处于很高风险区域时,应立即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尽快进行隐患治理,必要时立即停产治理;

  (2)当风险处于一般高风险区域时,公司应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

  (3)对于处于中风险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尽可能将其降低到低风险;

  (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①治理的目的和任务;

  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③经费和物资的落实;④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⑤治理的时限和要求;⑥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5)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等应及时归入事故隐患档案;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名称、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情况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5)隐患上报

  (1)公司应当定期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向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上报隐患统计汇总及存在的重大隐患情况;

  (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公司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①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②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③隐患的治理方案;

  6)奖惩

  (1)公司各级领导对认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防止事故有功人员,要对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及时表扬和奖励;

  (2)对忽视安全生产、发生事故和拖延整改时间或不积极整改安全隐患的人员,要对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处理;

隐患排查制度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幼儿园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的所有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 第三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部门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第四条 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第五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第二章 安全隐患排查

  第六条 幼儿园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 安全隐患排查应当覆盖幼儿园内的各个场所和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教室、厨房、厕所、走廊、楼梯等场所和设施。 第八条 安全隐患排查应当列出清单,逐一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存在的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第九条 安全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包括消防器材的配备、安装位置、检查和维护情况;消防通道的畅通情况等。

  (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包括食品加工、存储、运输等环节的卫生情况;食品留样、质量监测等情况。

  (三)安全设施隐患排查:包括电器设备、燃气设施、供水、供电、供暖等设施的安全情况。

  (四)场地安全隐患排查:包括楼梯、走廊、门窗等场地设施的安全情况。

  (五)人员安全隐患排查:包括教职工和幼儿的人身安全隐患,如防拐、防火、防溺水、防校园暴力等。

  第十条 幼儿园应当设立安全隐患排查组,由校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与,制定排查计划和整改方案,跟踪落实整改进展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隐患排查应当注重综合治理,通过物理隔离、安全防护、宣传教育等手段,综合治理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档案,记录排查情况、整改方案、整改进展情况等信息。

  第三章 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应急处理流程。 第十四条 应急预案应当涵盖以下内容: (一)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二)应急处置流程和程序;

  (三)应急设备和器材的配置和保养; (四)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五)应急演练的.计划和实施。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加强应急组织和处置能力的训练。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应急处理档案,记录应急演练情况、应急事件处置情况等信息,以便于总结经验,完善应急预案。

  第四章 安全教育

  第十七条 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引导幼儿形成正确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包括安全教育的时间、内容、方式等。

  第十九条 安全教育内容应当覆盖幼儿园内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交通安全、食品安全、人身安全等。 第二十条 幼儿园应当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但不限于宣传、讲座、实践操作等。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教育的评估,对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行为习惯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教育计划。

  第五章 突发事件处理

  第二十二条 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幼儿园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十三条 在火灾发生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工作,及时疏散幼儿和工作人员,控制火势,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家长。 第二十四条 在自然灾害发生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二十五条 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开展防控工作,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家长,采取措施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

  第六章 督查与评估

  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督查和评估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七条 安全管理督查和评估应当涵盖以下内容: (一)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使用情况; (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三)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四)安全教育的开展情况;

  (五)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第二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管理督查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第七章 处罚和追责

  第二十九条 幼儿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和追责。

  第三十条 幼儿园负责人对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负总责,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承担管理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幼儿园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不足之处,将适时进行修订完善。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幼儿园所有。

隐患排查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某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某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某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单位和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各专业系统责任分工。

  (一)某生产、调度系统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鱼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液态金属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科技信息部

  1、组织对衡器、计控保护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2、组织辖区内作业层及化学品的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人力资源部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

  1、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行为规范、职工后勤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六)财务系统

  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能源部

  1、组织开展能源介质系统和报警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安全专业系统

  1、组织或督促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章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某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见附件1),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三条各专业系统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专业汇报。

  第十四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部领导和某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附件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附件4)。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各级专业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专业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改正指令书>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第十七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条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某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需某公司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某公司安全专业,并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某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某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第六章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某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根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考核。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考核500-20xx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区域长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区域长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某公司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隐患排查制度15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做到常抓不懈,隐患于未然,制定以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日常安全工作检查由安全员或分管安全的副站长负责,对查出的隐患做到记录存档,排查隐患及整改情况由分管领导和站领导向交通运输局党委分管领导汇报。

  二、重大隐患的公告和挂牌督办制度

  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中对可能发生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评估。

  1、对可能发生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应立即停产停业,逐级上报,车站接到报告应实行挂牌督办和公告,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对可能发生死亡1至2人,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一次损失10—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由乡政府挂牌督办,立即停止作业,专门配人专人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3、对可能发生重伤事故隐患或者一次损失1—10万元的`事故,由生产经营单位挂牌营办,应当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作业或者停止作业,进行现场整改,整改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标准,并报上级部门复验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隐患的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1、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搞好跟踪治理,发现可能有重大隐患的情况,应立即向站长报告,制订相应的治理方案,确定分管安全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骨干进行跟踪治理。

  2、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登记,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记录,待事故隐患排除后,经核实确实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经有关当事人签字销号后,方可恢复作业。

  四、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制度

  1、对不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本站将予以重处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罚或未及时报告的、未落实整改措施等的,第一次给予严重警告并作待岗学习,同时参照《职工奖惩实施细则》进行处罚,第二次报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给予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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