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管理制度

时间:2024-04-17 06:59:09 制度 我要投稿

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现如今,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人员管理制度 ,欢迎大家分享。

人员管理制度通用(15篇)

人员管理制度 1

  1、销售员职责

  ①在销售主管的干脆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②娴熟驾驭业务学问。

  ③主动进行销售工作,按时完成销售指标。

  ④负责客户的资料登记、联系、追踪、看房,签约直至售后服务的一系列服务。

  ⑤有疑问刚好向主管或经理反映。

  ⑥每日仔细填写客户档案,工作日志,每周一交上周《工作状况》及《客户分析》,每月的最终一周递交下月《工作安排》。

  ⑦进修学习销售理论和有关学问,接受公司的考核。

  ⑧随时收集相应的信息,向公司供应有益的信息,以利于公司开拓新业务。

  ⑨完成上级委派的其他业务。

  ⑩销售员的业务记录要当天晚上或其次天早上9:00之前交于销售主管,过时不候,也不能补交。

  ※填写认购书、合同正附本,如销售人员出现错误,罚款20元/处,张力经理负连带责任,罚20元/处。

  ※当日值班销售人员负责电话接听。办公区域不得没有销售人员。

  ※销售员应配备计算器、荧光笔等必备的'办公用品,缺少时应刚好补充以便业务的开展。

  2、销售人员行为准则

  ①对外工作必需坚持心向本销售体利益,必需使客户满足的原则。

  ②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泄露销售部内部机密。

  ③一切按财务制度办事,客户交款应到公司办理,个人不得收取客户定金及房款。因业务须要用款时,需事先向经理请示。

  ④在业务洽谈过程中,应敬重同事,接听电话和接待客户时,尽量不把冲突暴露给客户,有问题刚好、低声询问、协调。

  ⑤在业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公司及销售部形象违者将处分。

  ⑥诚恳守信,办事仔细,任何人不得从事其次职业或兼职工作。

  ⑦不准在工作区闲聊,不准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⑧销售人员不许拿答客问接待客户,更不许给客户看。

  ⑨说话严谨,不确定及不清晰的不要向客户随意承诺。

  注:以上行为制度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仔细遵守,违反规定者处以20元/次罚款,销售主管50元/次,销售经理100元/次。给公司造成严峻后果者公司将从重惩罚或予以除名。

人员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二、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各生产区的所有人员(包括各各科室人员和公司领导)。

  三、程序

  1、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到公司安全科办理相关手续和通行证,方可进入。

  2、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3、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各生产区域各项有关规定,并接受我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4、外包单位在厂区施工,运输车辆时速不超过每小时10公里。

  5、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先向本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分厂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6、外来单位进行八大作业时,按公司规定到所作业的分厂办理相关票证。杜绝无证作业。

  7、外来人员须进入密闭容器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密闭容器,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经分厂安全科批准,方可进行作业。

  8、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消防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按规定给予500元的罚款。

  9、外来人员应遵守分厂禁烟制度,违反者按分厂考核制度处理。

  10、公司各科室人员进入分厂需到安全科办理通行证。分厂安全科按照通行证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11、外来参观和检查人员进入分厂生产区,由接待人负责到安全科办理通行证,否则不可进入。

人员管理制度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性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公司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及实际操作技能,减少和避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职业危害,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指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根据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指在劳动过程中,易发生职业危害和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条在本制度中,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含以下几个作业内容。

  1、电工作业:指从事送电、变电、配电和电器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继电保护、高压试验、电气仪表及维修等作业的人员。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指电焊及气焊的金属焊接(切割)人员。

  3、起重作业:指起重机械司机、挂钩和指挥人员及天车工。

  4、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指在企业内部范围内使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

  5、根据特种作业的定义,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确定的其他作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年满18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按上岗要求,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并取得地、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

  第五条凡公司需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分公司报公司安环科审查同意后,报常州市建设局安排进行培训、考核、发证。操作证到期的人员要按期限进行培训复审。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复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费用,由单位进行支付,由于学员考核不及格需进行补考或再次参加培训复审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第三章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无操作证者,严禁上岗作业。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要佩证上岗,并要按“操作证”限定的作业内容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规定,强迫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第十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要妥善保管,不准涂改、转借,操作证如有遗失要及时向公司安环科报告,声明作废,补发证等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全国通用,本省内调动工作的操作证继续使用,外省市调入的特种作业人员,凭操作证和档案由公司安全科上报温州市建设局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外单位来公司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服从公司安全科的管理。

  第十三条凡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分公司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应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相对稳定。

  第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脱岗一年以上,再上岗时需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环科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人员管理制度 4

  一、识别卡的申请。

  人员识别卡申请领取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加四级培训中心72小时的培训,培训合格、有记录、有档案。

  2、出具由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岗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填写人员定位识别卡领取申请表。

  4、科队出具证明,由分管领导签字,人员定位系统主管领导审核。

  二、由人员定位系统值班人员按申请表批示意见,对待发放卡进行信息登录,登录时必须认真核对科队、工种、工号、姓名等重要信息。确定发卡信息无误后,即可按指定人员进行发放。

  三、识别卡的.更换、挂失、解挂失和注销。

  1、在卡的使用过程由于卡的电量或其它因素等需要更换时,必须认真填写人员识别卡补办申请,待逐级审核同意后,连原卡一起交给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员方可办理。

  2、当卡需要暂停使用,可提出申请由系统操作人员对识别卡进行挂失,暂停使用。待重新使用时,可在挂失的列表中“解挂失”。

  3、人员识别卡丢失后,可提出申请,由系统管理员首先对该识别卡进行挂失,挂失后一个月进行注销,如丢失后找出可恢复使用。确认该卡无法再次使用,可选定卡号,进行永久删除。

  四、人员识别卡的报废。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废:

  1、识别卡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显示人员动态情况或信号传输不准无法进行修复的。

  2、系统升级后识别卡不能使用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

  3、通过修理虽能恢复性能及技术指标,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80%以上的。

  4、失爆不能修复的。

  5、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

  6、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的;

  7、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

人员管理制度 5

  一、现场核实施工部位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向施工人员交待清楚注意事项。

  二、安全专职人员必须逐项落实安全措施,发现违章,立即制止施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安全专职人员必须制止施工,直至整改完毕,必要时报公司领导:施工人员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安全措施不落实;施工人员不听劝阻,野蛮施工;施工人员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施工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

  三、监控记录管理

  在有毒有害气体场所作业监控人员在施工点无视线障碍物的5米内;进设备作业,施工单位监控人员在人孔外侧5米范围内,项目监控人员在人孔外侧15米范围内;动土作业监控人员,在施工点无视线障碍物的5米内;特、一级用火监控人员在动火点无视线障碍物5米内,二级用火监控人员在动火点无视线障碍物的15米内;不得私自离开施工现场;监控人员不得干与与监护无关的事情,监控过程中必须密切注意施工点周围的`情况,一旦发生异常或违章,立即制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排除险情后方可恢复施工;施工暂停或结束后,按作业要求进行现场检查,不留后患。

  四、施工人员管理

  进入生产装置施工的施工人员必须已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必须持特殊工种上岗证上岗;施工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出生产装置;施工人员作业必须由技术人员交底,监控人员允许开工后方可进行作业;施工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作业监控人员的监督,同时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作业交底不清楚时应主动找监控人员了解清楚,对作业安全措施落实存在疑问时必须拒绝作业,并向有关部门汇报;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持《临时出入证》和《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方有资格进行施工。

  五、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监控人员和施工人员等各个岗位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负责组织、监督监护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不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规范文明施工;项目部负责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对施工人员施工过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制止违章,对不按章施工的施工人员有权提请安全管理部对其进行考核、扣罚;安全管理人员每天深入施工现场,组织检查施工安全状况,检查用火监控和施工监控情况,检查施工人员三级教育情况,制止、纠正违章并提出考核,督促各个岗位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安全管理人员管理检查监控人员与施工人员,作业前检查由监控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共同完成,不定期抽查监控人员是否在现场、是否及时制止违章、是否做好记录,杜绝违章。

人员管理制度 6

  一、概述

  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煤矿井下瓦斯检测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遵章守纪。

  2、年满18周岁。

  3、按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4、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二、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实行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三、日常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2.本部门应加强对特种作业的管理,做好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3.本部门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

  4.特种作业人员变动工作部门,由所到部门凭其原操作证和档案到发证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5.离开特种作业岗位1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原作业。

  6.《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转借。

  7.特种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应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吊扣、吊销其操作证,造成严重后果者,应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8.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一般采取专业、分批集中脱产、集体培训教育方式。

  四、附件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人员管理制度 7

  为规范学校外来人员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做以下要求:

  一、随访者一般应事先与被访者电话联系,征得被访人在校并有时间同意接待,同时出示有关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好会客单。

  二、校外机动车辆不准进校园,必须进校的汽车应按规定路线限速行驶,并按指定地点停放,禁止鸣笛。车辆安全自负。上级领导,机关来校检查指导工作,参加有关会议等乘坐的车辆,应由校务办公室提前通知门卫放行,在指定地点停放。

  三、新闻记者来校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和采访介绍信,门卫要事先报告校务办并由校务办报告校长室出面接待。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接受采访。

  四、在学校上学、放学高峰和重大活动时期门卫负责对进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保持大门的整洁和畅通。

  五、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携带贵重物品出校门,必须有校务办公室或总务处开具证明。

  2、基建施工单位携带施工设备工具出校凭施工单位证明,携带施工材料出校门凭总务处证明。

  3、外校人员进校登记时须注明携带的贵重物品,离校时经门卫核查无误后出校。

  4、发现证物不符等可疑情况,门卫值勤人员有权将所带物品扣留。报保卫部门处理。

  六、食堂送货车在上学、放学的高峰时间段不准进入。严格阻止推销员等外来无关人员进入校区并不允许在校门口设摊。制止收废品者、捡破烂者、小商贩和其它闲杂人员混入校园。

  七、上课期间,学生要出校门必须有班主任或值班教师的批条,并进行登记。上课期间禁止家长进入学校;家长有事在门卫打电话联系教师或班主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人员管理制度 8

  为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作用,切实加强社区居委会的建设,规范社区居委会的管理,充分调动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精干、务实、廉政、高效的社区居委会队伍,推进社区居委会工作的组织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区民政局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负责,严于律已,工作务实,勤政为民,牢固树立服务的思想,当好社区居民的带头人。

  (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恪守职业道德,认真联系社区工作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政府做好各项工作。

  (三)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联系群众,接受监督,坚持原则,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问题和纠纷。

  (四)加强学习,丰富知识,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五)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团结和依靠群众,组织发动群众参与社会自治,办理各种事务,解决各种问题。

  (六)热爱居委会工作。树立大局意识,提倡协作精神,自觉维护社区居委会的整体利益及班子团结。主任全面负责,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七)热心群众工作,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经常深入社区居民当中了解民情民意,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居民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八)熟悉掌握社区居民、社会单位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接待居民、办理居民事务时,要热情大方,耐心细致,不急不躁,讲求效率。

  (九)工作时间保持有人值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全体外出时应提前一天以文字形式告知居民。社区居委会原则上不得组织居民外出活动,需要组织居民外出活动时,必须报街道批准,并做好安全工作。

  (十)建立完善的信息上报制度,及时报告社区内发生的重大情况及日常工作信息。

  二、辞职、劝退、罢免

  (一)关于个人原因辞职

  社区居委会成员因个人原因决定离开社区居委会工作岗位的,需提交本人书面辞职申请,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并做完相关工作交接后离岗。涉及工作补贴的按实际天数核发。

  居委会成员连续事假1个月以上、病假2个月以上;全年累计事假2个月以上、病假4个月以上,已不能胜任社区居委会工作或严重影响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人员,本人应主动提出辞职申请,以便及时补选。未主动提出辞职申请的人员,可提请居民代表大会决定其去留。

  (二)关于劝退的规定

  凡社区居委会成员存在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劝其自行提出辞职。

  1、不热心社区居委会事务,对群众提出的要求敷衍搪塞。对应当办

  理的事项推拖扯皮,不认真负责,经多次教育又不改正的;

  2、不遵守群众工作纪律,向社区居民吃、拿、卡、要的;

  3、无故脱离工作岗位3天以上的;

  4、在社区居委会班子内部闹不团结,产生不良影响的;

  5、由于本人能力所限或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所负担工作,且变更另一个岗位也无法胜任的;

  6、经街道考核或社区居民测评为不称职的。

  对上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劝退”必须履行下列程序:

  1、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与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共同与其谈话(涉及社区一把手由社区工作科与组织科共同与其谈话),说明原因,并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和申辩;

  2、凡本人拒绝的,由街道办事处主管负责人与本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再次听取本人的申辩及理由;

  3、本社区党组织向所在街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告,进行备案;

  4、对被劝退人员的`工作补贴以正式离岗日期为准计算。

  (三)关于对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罢免

  1、凡社区居委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运用罢免程序,将其罢免:

  (1)因工作渎职、失职使社区居民健康和财产及社区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2)街道考核或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测评为不称职的;

  (3)侵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全年无故累计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

  (5)应予劝退,且本人申辩理由不能成立却坚持不退的;

  对上列情况之一的人员“罢免”必须履行下列程序:

  1、由本社区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区居民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居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或由街道办事处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罢免建议。

  2、居委会依据《选举规程》召开居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罢免本社区居委会成员。社区居委会主持召开罢免会议有困难时,可由街道办事处派人代行主持召开会议。

  3、在居民会议表决时,应书面说明罢免理由。被罢免人有权出席会议申诉意见。居民代表进行表决,宣布表决结果,并在居委会存档。街道办事处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三、考勤制度

  (一)无假日办公制

  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至5:30。晚上5:00—6:00。季节变化根据街道办事处通知,调整作息时间。节假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实行一至二人轮流值班。

  (二)请销假制度

  因病、因事或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经批准后方可执行。请病假以病假条为依据;一般工作人员事假一天,病假2天由居委会负责人批

  准。超过上述期限均由本人提出,报社区工作科审批。居委会负责人因事、因病请假,由社区工作科分管领导审批。请假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年终列入考核。未经请假,无正当理由不上班、不参加集中学习的、上班后又外出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一律作旷工处理。

  (三)奖惩制度

  1、病(事)假的生活补贴扣除办法。病(事)假3天以内(含3天),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病(事)假3天以上,10天以下(含10天),事假每天扣30元,病假每天扣15元;病(事)假月累计10天以上,事假每天扣40元,病假每天扣除20元。病(事)假月累计超过20天(含20天),扣除当月全部政府补贴。全年累计事假2个月、病假4个月以后,政府补贴将不再计发。

  2、为严肃考勤的严肃性、真实性和公平性,考勤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扣除当事人和一把手的当月政府补贴。

  3、全年因病事假缺勤不超过三天的(没有旷工)人员,给予一次性物质或精神奖励。

  4、条件允许情况下,对全年病事假不超过一周的人员(没有旷工),组织外出或休假一天。

  (四)具体要求

  1、社区居委会人员的出勤、缺勤,由专人负责记载,按月计结,作为月发工资的依据。有关科室将不定期抽查。

  2、全体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无故不得迟到早退。每天负责考勤的工作人员认真进行登记,迟到或早退人员必须

人员管理制度 9

  一、制度编写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行为,旨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整体形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职员工、实习生、临时工,包括全职和兼职人员。

  三、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由企业管理团队联合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环保部门、生产部门及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等组成的工作小组进行起草,并经企业领导团队审议通过,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推行。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 《劳动合同法》

  2. 《劳动法》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 《行政管理法》

  5. 公司《安全生产规定》

  6. 公司《员工行为准则》

  7. 公司《医疗卫生管理制度》

  五、制度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

  1. 健康检查制度

  范围: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和兼职。

  目的:定期开展健康检查,及早发现疾病,预防和治疗疾病,促进员工身体健康。

  内容:包括常规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防治等。 责任主体: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环保部门、生产部门及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等。

  执行程序: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常规体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按照国家标准开展职业病防治。

  责任追究:不配合或故意拖延检查的员工,视情况给予一定程度的惩处。

  2. 日常防护制度

  范围: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和兼职。

  目的:加强员工个人防护和环境维护,降低职业病发病率。

  内容:包括安全培训、防护用品发放、场所卫生控制等。 责任主体:安全环保部门、生产部门、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等。

  执行程序: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培训,定期发放防护用品,要求员工自觉维护场所卫生。

  责任追究:不按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不按要求自觉维护场所卫生的员工,给予相应的通报批评或者教育处罚。

  3. 早期干预制度

  范围: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和兼职。

  目的:发现员工身体不适或者早期症状,及时干预,预防病情加重。

  内容:包括早期病症发现、早期干预、疾病预警等。 责任主体:生产部门、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等。

  执行程序:发现员工早期症状时,采取及时干预措施,如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等。

  责任追究:不按照要求前往就医、不按要求参与早期症状突发处理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门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六、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企业管理层所有。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有关内容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规章存在冲突,则以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行业规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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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的管理,确保会计人员变动岗位时,区分清楚岗位变动前后岗位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会计工作的前后衔接,防止账目不清、责任不清等混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2.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变动岗位或因故离职的,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处理善后事宜,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册,否则,一律不得离岗。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所有会计人员。

  第二章 移交

  会计人员离岗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材料。要核实所有内外往来账目,部门间财产物资账,并尽可能处理结清,处理不完的列表交接。

  4.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清册一般应包括: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项目、交接内容、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交接内容要详细列明应该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会计用品等内容。会计核算已实行电算化的,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5.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长、各科长移交时,还必须将自己分管的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6.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需要他人接替或代理的,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代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7.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财务负责人批准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8.公司、部门撤销的,公司财务部必须确定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清算工作。清算工作未完毕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公司财务部确定。

  第三章 接管

  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管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并注意以下几点: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要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不得遗漏。如有短缺,要查明原因,并要在移交册中加以注明,由移交人负责。

  3.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要通过随机抽查个别账户余额方式,核实账账、账实的核对情况。

  5.接管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信息记录的连续性、完整性。

  6.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微机上进行实际操作,以检查电子数据的运行和有关数字的情况,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四章 监交

  1.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时,必须有专人负责监交。监交人的规定如下:

  (1)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所在科室主管会计或科长监交。

  (2)主管会计或科长交接,由账务部长监交。

  (3)财务部长交接,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监交。

  (4)财务负责人交接,由公司总经理监交。

  2.交接工作结束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以明确责任。移交清册一式四份,交接双方、监交人各一份,财务部存档一份。

  3.移交人员在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因为会计资料已经移交而推卸责任。

  第五章 附则

  1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解释和修改。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人员管理制度 11

  1、白天学生上课期间,宿舍要有一名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班,职责是:接听电话、接待家长来访,防止闲杂人进入宿舍等。

  2、上午学生放学进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员提前全部上班管理学生。学生午休后进入教学区(除值班人员外)其余管理人员休息。

  3、下午学生放学后进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员全部上班。首先组织学生签到,对未到宿舍的学生查明原因,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以防学生外出。

  4、晚上学生上晚自习后,宿舍管理人员要全员上班,锁好大门,随时处理学生出现的问题,并在生活区院子进行巡查,以防闲杂人进入院内,保证生活区财产安全。

  5、晚9:40熄灯后,管理人员要在宿舍内外巡视,确保学生全部就寝后,公寓楼留一名管理员值班巡查,旧楼两名管理员分前半夜、后半夜进行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学生安全。

  6、宿舍值班人员对厕所的'用水每天分三次开启阀门冲洗厕所,每次不得超过30分钟。分早、中、晚,其余时间关掉阀门。检查发现阀门未关,一次处罚当班人员50元罚款。

  7、生活区院内灯及楼道灯由每天值班人员负责开、关,宿舍灯由管理人员统一开、关。晚上宿舍熄灯后。要保证楼梯、楼道及厕所灯亮,确保学生夜间上厕所安全。

  8、双休日要求宿舍有两名管理人员值班。从周五上午学生放学后至周日下午学生到校前,主要负责双休日路远留校学生及初三补课学生的管理。

  9、以上各条要求宿舍管理人员遵照执行,学校领导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值班脱岗、巡查不到位、水电管理未按制度要求办等情况,发现一次处罚值班人员或宿舍管理人员30—50元罚款。

人员管理制度 12

  1、值班人员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午间活动、晚间活动、午间休息。

  2、午餐、晚餐、午睡等服务值班人员与生活老师要提前上岗,做好准备。值班人员必须在安顿好学生后方可离开中心。

  3、学生未到未请假,值班人员或生活老师要主动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

  4、学生如身体不适,值班人员或生活老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或及时送医院诊治。

  5、家长来访,所有老师必须微笑服务,热情接待,语言文明。多与家长沟通,对每个学生的性格特点和薄弱学科都要有比较详细的`了解。

  6、经常听取家长建议,了解家长需求。

  7、科任老师必须认真做好对学生的作业辅导工作,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8、任何人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认真管理好学生,并与学生一起活动。

  9、所有老师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对学生有耐心,不歧视、讽刺、斥责和体罚学生。

  10、与学校各科老师沟通,了解该生在学校、在中心的作业完成状况,上课的表现,发言,老师提问时回答状况。与孩子沟通应多鼓励激励,知晓学生的性格。

  11、凡是学生经过的地方不乱堆放杂物,保持走道畅通。

  12、中心老师要经常检查宿舍、桌椅、电源等,发现损坏及时告知修理。

  13、生活老师必须认真贯彻卫生系统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要进行相应体检。所购物品要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14、厨房严禁学生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安全地方,烧煤时注意空气流通,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人员管理制度 13

  一、项目主管工作职责:

  1、在公司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物业服务的日常保洁管理工作的实施。

  2、根据校园各时期的实际状况,提出改进和提高物业服务工作水平的意见措施。

  3、对公司和学校双方负责和汇报工作,听取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并在规定期限内改进工作。

  4、负责召集各部门每月例会,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布置工作任务,协调关系,就物业服务执行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若发生重大事件或超出岗位职责权限的应立即向公司和学校汇报。

  5、进行巡视,对保洁的服务情况进行了解,每天检查各个重点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发生紧急事件时,立即组织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按应急方案制定的措施执行。对发生的紧急事件应在事后组织相关责任人员总结、学习,分析原因并写出报告向公司和学校汇报。

  7、统一协调本物业各员工的.工作,并检查其工作状况和落实情况,负责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定。

  8、负责参与、组织每季的物业管理质量大检查及配合作好质量管理体系评审的有关工作。

  9、负责项目部内外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处理本物业的相关投诉,并向当事人通报处理意见和结果。

  二、保洁服务范围工作细则1、保洁范围:校领导室、会议室功能房、楼道、走廊、卫生间、操场等公共区域。

  2、保洁工作要求:

  对上述范围进行清洁、保洁。不间断巡扫,保持无果皮纸屑、无明显痰迹、无污垢、无蜘蛛网,卫生间无尿垢、臭味、无垃圾堆放,无卫生死角。

  A、每天对校领导室、会议室进行保洁;B、做好会议室会前会后清洁卫生,并保洁;C、楼道每天清扫,不定时进行巡查,保持无可视垃圾,楼梯扶手每周清洗一次,确保校园干净整洁;D、卫生间、洗涤盆每节课上课后清洗一次,每周对卫生间用药剂进行清洗一次,保持卫生间清洁无异味;E、对操场每日清扫,不定时保洁,每周冲洗一次;F、保持各楼层走廊干净整洁;G、负责校园内垃圾的清理,日产日清,将垃圾送到垃圾库倾倒;H、服从管理、服从安排,完成学校和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服务人员违规处罚细则(1)按时上下班制度A、迟到5分钟内处罚5元,10分钟内罚15元,30分钟内扣罚当天工资,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一天,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

  B、中途脱岗发现一次扣罚10元,30分钟内扣罚当月工资,1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扣罚3天工资。

  C、早退一次扣罚10元,早退30分钟扣罚20元,1小时以上扣罚当天工(2)不假不到岗位处罚每次25元,并按旷工处理扣罚三天工资,连续3天(含3天)扣罚当月工资,并辞退。

  (3)上班偷工减料,不清扫到位留下死角,发现一次扣罚50元。

  (4)办公室组织检查时,达不到标准、不干净、不彻底一次扣罚10元。

  (5)保洁服务时由于个人原因损坏物品、公共设施照价赔偿,扣罚10元。

  (6)对业主、来访人员的询问、不耐心、用脏话发现一次扣罚50元。

  (7)对客户投诉,经查实属实者,按情节轻重处10元—100元罚款。

  (8)向业主客户索要小费者,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9)员工辞职须提前15天书面告知公司办公室,经同意后方能离岗,否则扣罚半月工资。

人员管理制度 14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标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的`要求。

  2、本制度规适用于本公司按照实际设立具有公司特设的安全管理机制。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要求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法人任组长、管生产的副总任副组长、管安全的部门领导为常设办公室主任、各部门及车间领导为成员组成。

  2、安全管理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一名,各车间按要求可设置一至二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作业区负责人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组织编制公司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

  (7)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8)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9)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11)制定公司年度、季、月安全环保工作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实施,经常向主管领导汇报本部门工作;

  (12)参加部门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环保措施项目审查,并参与项目验收,严把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关。

  2、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主任及专兼职安全员)

  (1)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负责监督危险性较大施工、检修安全专项技术方案的实施;

  (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处罚;

人员管理制度 15

  一、应根据不同规模和操作需要设置食品储存库房和存放设施,如冰箱、存放架(柜)等。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和、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三、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库房可分常温库和冷库,冷库又包括高温冷库(冷藏库)和低温冷库(冷冻库)。

  四、常温库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浩,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五、冷库(包括冰箱)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冰箱、冰柜和冷藏设备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冷藏库、冰箱(柜)应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正常显示。

  六、低温冷库(冷冻库)温度必须低于—18℃,高温冷库(冷藏库)温度必须保持在0—10℃;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

  七、冷库内不可存放腐败变顷食品和有异味食品。食品之间应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库冷藏。

  八、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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