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消防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13 10:41:04 制度

物业消防的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物业消防的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消防的管理制度

物业消防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和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创造和维护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和办公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和对象

  第二条适用范围为公司所管辖的区域;适用对象为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实施和检查。

  第四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所在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条公司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地产常务副总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物业经理、公司职能部门和管理处经理为防火安全委员会委员。公司下属各部门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

  第六条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须同公司签订《消防安全保证书》,并对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全面管理。

  第七条每年的11月9日为公司消防安全活动日。

  第八条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位和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位、本部门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五、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备,设置消防指示标志。

  六、处理、追查火灾事故,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九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定期组织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的测试、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完好。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四、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五、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和组织扑救,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条公司所有员工均为义务消防队员,同时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参加消防安全活动;懂得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

  二、不可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和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三、不在公共通道内堆物,影响安全出口畅通。

  四、不在管辖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

  五、一旦发现火灾,及时向公司和“119“报警,并做到:迅速扑救,保护现场、协助调查。

  第十一条新进和转岗员工应接受公司或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消防设备操作和维修人员应取得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物业消防的管理制度2

  一、总承包及分包公司须知

  1.在大厦内办公的各公司的办公室必须每l00m2摆放两个4kgabc型干粉灭火器。

  2.办公室内抽烟必须备有烟灰缸,不得将烟头、烟灰弹进废纸篓,以免引起火灾。

  3.下班后应检查所有的电源开关是否已关闭,以防止电源短路引起火灾。

  4.各公司必须将防火责任人、管理人名单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便于联系。

  5.加强对下属员工的安全、防火教育,以免员工在施工中出现意外。

  6.管理处有权检查各公司办公室的安全防火情况。

  二、入住装修须知

  1.业主入住时应向管理部门介绍所聘装修公司的情况及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事项。

  2.管理部门应向装修公司派发一份《装修守则》,要求各装修公司在大厦施工期间必须遵守装修守则中的各项条款。

  3.装修公司在大厦内装修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8:30-18:30,因工程需要加班,应到安全管理部门填写加班申请表,待批准后方可加班施工。

  4.每天的装修垃圾必须由各施工单位在18:00-20:00运送到垃圾站,各施工单位不得将每天的装修垃圾遗留到第二天处理,否则管理部门将自行清理,其一切费用由施工队负责。

  5.进出大厦的装修材料和垃圾必须全部从货运电梯运载,任何装修材料和垃圾不得从客梯运载。

  6.施工用的临时电线和电源开关应布置有序,不得乱敷乱设,以免遗留隐患。

  7.施工用的香蕉水、油漆等易燃物应指派专人加强管理,防止易燃物品发生意外。

  8.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

  三、业主须知

  1.物业大厦的各主要出入口均应由安全管理员24小时值守,若大厦内面积较大,管理部门应指派人员巡逻,以确保安全。

  2.业主在正常工作中如受外界人员干扰,应立即打电话通知大厦安全管理部门。

  3.物业大厦每天上班时间为8:00-17:00。各业主因为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请填写好加班表报送大厦管理部门备案。

  4.节假日(白天)需加班的.单位员工凭本单位的工作证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厦。

  5.因工作需要向大厦外搬运大型物品时,应填写物品放行条,待大厦管理处或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放行。需要向大厦内搬运或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向大厦安全部门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搬入大厦,并指派专人保管。

  四、安全管理部门职能

  1.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为业主解决在大厦内遇到的各类消防安全防范问题,是业主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可靠后盾。

  2.业主因工作需要增加消防报警系统,消防管理部门应具体指导安装。

  3.安全管理部门对所属员工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业主因管理公司下属员工以各种形式做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电话向公司管理部门投诉,管理公司应尽快处理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大厦的安全管理部门要经常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定期举行消防演习和对员工进行严格的救护培训,以较全面的专业素质为业主服务。

  五、火警应变措施

  1.听到火警警报声时: (1)当听到火警钟声响起时,表示附近可能发生火警。 (2)迅速检查自己的工作地点及周围是否有火灾发生。 (3)消防责任人应尽快检查其所在地方及附近是否有危险发生。 (4)消防责任人发现有危险,应组织员工有秩序地撤离大厦。

  2.所在区域未发出火警报警时: (1)所在楼层警报没有响,则表示火警并非在自己附近地点发生,不会有现时的危险。 (2)保持镇定,即使没通知疏散,自己也可自行决定是否离开大厦。 (3)做好疏散准备工作,当接到通知或听到所在楼层的火警警报声响后,立即离开大厦。 (4)无任何火警迹象,请勿随便按动所在楼层的报警按钮。

  3.发现着火时: (1)按动附近的火警报警按钮,告知其他住户并通知大厦消防中心。 (2)利用附近的灭火设备灭火,切勿用水扑救电源引起的火灾。 (3)如果火势仍无法得到控制,请立即离开大厦,待大厦消防人员前来扑救。

  4.疏散与逃生(1)保持镇定,依照消防指挥员或大厦消防广播的指令有秩序地从消防楼梯疏散。 (2)除照明灯光外,关闭所有电源及门窗。 (3)消防责任人须在疏散后清点所有公司职员及到访的人数,以便协助在场消防工作的开展,如发现有职员或到访者失踪,请立即通知在场消防指挥员。 (4)应从消防通道离开大厦,并关闭所有防火门,切勿将防火门固定,除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均需离开大厦,到外面开阔地带集合,切勿留在大厦内。 (5)切勿使用电梯逃生,所有电梯在火警警报声响起时会自动停止运行。 (6)各单位必须负责安排疏散伤残职员和到访者,如果需要协助,请通知大厦管理处。 (7)未经消防指挥员或大厦管理部门人员的允许,切勿再度进入大厦。

  六、大厦资料

  1.消防指挥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由大厦管理部门的最高领导任消防指挥员,待公安消防队到场后,现场总指挥由公安消防队最高指挥官负责。

  2.消防管理人物业公司任命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人担负现场指挥的责任。

  3.火灾报警按钮大厦的火灾报警按钮均附有清楚的标志,火灾报警按钮一经按动,火警钟立即鸣响,信号即时传送到大厦消防控制中心。

  4.自动灭火报警系统大厦如装有先进的自动灭火报警系统,一旦有烟雾产生,该系统立即发出警报,如果温度达到摄氏60度以上,自动喷淋系统将会喷水,将火扑灭。

  5.太平门出口大厦每层设有多个太平门出口以方便人员逃生。出口通道的灯光照明全部接通大厦的应急电源,在火灾发生时疏散通道的所有照明系统均能正常工作,以确保人员疏散时有秩序地进行。

  6.防火门防火门能自动关闭,可以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至疏散通道,因此防火门应经常性地关闭,不能随意将防火门打开固定。

  7.逃生途径在紧急情况下逃生时,切勿使用电梯,请使用最近的疏散楼梯,迅速撤离大厦,到地面较安全的地方集合。

  8.大厦消防广播系统大厦各楼层均装有公共广播系统,如遇火警发生,该广播系统以播放录音带的方式引导人员安全疏散,所有录音带的信息将分别以英语、普通话、本地方言播放。

物业消防的管理制度3

  为切实强化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全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

  1、消防安全工作由工程经理孙永平全面负责。

  2、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工程经理孙永平担任,副组长分别为杨奇峰、王瑞江、何仁清担任,成员由专职谢远征、范东旭、孙战军、高树海、鹿波、杨赛波、王喜兵、郭银杰、朱延龙。

  3、工程部全部人员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组织工程部人员适时开展消防学问和技能培训。

  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结合实际,对工程部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不定期向工程部人员宣传消防学问,警醒工程部人员提高消防意识,深切理解“消防工作重于泰山”的重大意义。

  (二)对工程部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2、组织消防检查

  (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工程经理部和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或局部的防火检查,主要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运用期内;消防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火灾隐患是否存在等,并写出检查情况书面通报。

  (二)通过检查,如发现有的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火灾隐患时,应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施工现场防火责任制度

  1、各工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其工区的防火安全工作,专职安全员应主动催促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需立刻消退,一时难以消退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刻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依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做好现场爱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施工的处理提出建议,并主动落实防范措施。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装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布置力量和强化值班巡逻。

  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需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按时撤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路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现场应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好好用。

  10、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安全防护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实行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1、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需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2、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强化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3、冬季施工采纳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布置专人巡查检查,发现隐患按时处理。

  四、材料仓库防火责任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常常留意季节性改变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以上时,应按时实行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少于2.4m,电线敷设标准,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在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五、特别部位防火责任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运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需符合防火要求,每30平方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少于4B的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六、工程经理部防火责任制度

  1、工程经理部防火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全体人员共同协作。

  2、工程经理部严禁烧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工程经理部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少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运用牢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专职安全员要保持高度警惕,常常巡察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按时消退隐患。

  七、食堂间防火责任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常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加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运用电器装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按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挂设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好、醒目。

  4、做好常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时人责任。

  八、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关键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修理及保管。

  2、对有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根据惩罚方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学问,正确运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按时向消防领导小组汇报,按时更新。

  九、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工程工程顺当实施,爱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工程工程部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的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力量,提高业务素养,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敏捷顺应工地错综冗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定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如消防学问讲座、经验沟通会、观看录象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长负责布置,【物业安全消防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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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消防检查包括对消防器材、设备、装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变更的检查,也包括用电、用气平安和动火作业的检查。

  2)各项目的.消防责任人同时为消防检查人。同时,消防责任人的工作必需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与公司领导的检查。

  3)项目负责人支配保安班或机电班对灭火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或补充,不允许过期存放。

  4)依据《消防系统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需作好具体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整改。

  5)对物业区域(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地方的用电、设备、线路应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好具体记录。对存在隐患的地方,要刚好修理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6)对任何私拉乱接管线的行为,一经发觉,赐予制止,并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和惩罚。

  7)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凡是动火作业,须得到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业公司应做好登记和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8)主动协作有关供气、供电、消防机关做好消防检查工作。

  9)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公共通道进行检查,刚好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顺畅。酒楼、卡拉OK、餐厅、商场、地下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增加巡查次数。对把房屋变更原用途的,责令业主复原原批准用途。

  10)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制止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业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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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登记入库;

  1.从采购处领回的消防器材应先进行检验。检验器材的性能、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公安部消防局的有关标准,验证数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购单上的数据相吻合,凡不符合标准的一律退回采购处。

  2.对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进行入库登记。

  二、领用与归还。

  1.临时领用的消防器材须经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登记确认后。方可领出,用完后及时归还。

  2.平时用的训练器材须经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领出。训练完后,统一送还仓库保管。

  3.配置有每个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须经当值消防员签字确认,并进行班次登记移交。

  4.配置在各部门、公共娱乐场所、电讯、小区楼宇、小区保安岗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和配置场所的负责人双方签字确认,并由配置场所的负责人监督其部门员工保管,消防管理中心定时检查。

  5.机电维修部、园林绿化部或其他部门需借用消防器材,须经主管经理同意,将破旧修复的器材借给对方使用,归还时应将器材洗净干,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签收后入库保管,班组长填写<<消防器材借用登记表>>。

  三、使用与维护。

  1.战斗服、头盔、战斗靴:

  1)战斗服、战斗靴和头盔只能用于训练和火场扑救:

  2)战斗应刷洗干净,晾干后折叠放置于货架上:

  3)不能将头盔拽动或垫坐,帽壳破损时申购调换:

  4)战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5)应将战斗服、战斗靴、头盔、安全带按照着装训练时准备器材要领统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动时使用。

  3.水带、水枪:

  1)水带(含接口)和水枪应合理配置于小区楼宇楼层的.消防栓(箱)内。

  2)水带、水枪,人用于火场供水和平时训练;

  3)水带用后应保持清洁、整齐,清洗晾干后卷放在货架上(消防箱内);

  4)带口相互连接时,应灵活、松紧适度,保证其密封性,并连接可靠,加压时不能自行脱开;

  5)平时训练用水带(水枪)时,收卷水带应小心轻放,防止水带接口、水枪震动甩打破损;

  6)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蚀、防霉和腐烂、破损、生锈,水带、水枪应置于通风干燥的地方。

  3.安全绳、安全带、安全钩:

  1)使用在先测试安全绳的静电负荷,检查其牢固性,确认无任何断裂现象,方可使用;

  2)安全钩时应先检查各部件的动作是否灵活,定期用4500牛顿的工作拉力作负重测试问题停止使用;

  3)安全带要端正清洁,半圆环、大方方扣等活动部件要转动灵活,当出现破损、灼伤、恶化、磨损及变磨损及变形时,不能用于高空作业;

  4)高空缓降器应定期作拉力测试。保持绳索光洁,无腐蚀及磨损;

  5)平时应刷洗干净、晾干后统一放置在货架上。

  4.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1)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场破折:

  2)消防斧应注意保养,防止生锈、潮湿、存放于货架上;

  3)消防腰斧有变形、裂缝或橡胶柄套损坏时,应停止使用。

  5.消防电话、对讲机:

  1)消防电话只能用作火警,不能用于私人用作。电话应经常擦拭,防积法、防污垢、防线路破损。办公室电话一般应控制说话时间不超5分钟;

  2)对讲机按《保安警用器械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相关要点执行:

  3)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长统一保管和发放:

  6.室外消防栓:

  1)室外消防栓是连接市政供水的管网系统,应每月逐个出水试验;

  2)消除阀塞启闭杆端部周围的杂物,将消防专用扳手套于杆头,检查是否合适,转动启闭杆,加注润滑油;

  3)用油纱头擦洗出水口螺纹上的锈渍,检查闷盖内胶垫圈是否完好:

  4)打开消防栓,检查供水情况,在放净锈水后再关闭,并观察有无漏水现象;

  5)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碍物,3米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

  四、器材保管。

  1.保管要求:

  1)消防器材必须整齐存放于货架上,铭牌朝外,标识清楚;

  2)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积尘;

  3)存放的器材必须在接警时能及时取用;

  4)所有器材一律不准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主管经理同意;

  5)各器材应分类堆放,标识清楚,严格按器材说明书的内容放置;

  6)存放的环境温度适宜;

  7)配置在小区保安岗亭的消防器材由当值保安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移交,消防管理中心监督检查。

  五、日常保养。

  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和机动消防员每天巡查时,发现破损、漏气、霉烂、腐蚀的消防器材应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维修和日常保养。

  六、消防管理

  中心主管监督填写各类维修保养记录,维修、保养均应有完整的记录,消防管理中心班长认真填写相关记录,并将各类表格归档保管,保存期3年。

物业消防的管理制度6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自防自救,防患于未然,把消防工作切实到实处。

  二、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必须委托有组织的专业队伍进行。

  三、发生火警立即疏散被困人员,并立即打“119”求救,派人到路口接消防队到达现场,同时组织自救,使用有效的消防器,把火灾扑灭于萌芽状态,管理制度《物业消防管理制度》。

  四、高层建筑周围的消防车道不得堵塞和占用,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和堆放杂物,存放自行车。

  五、不得把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旁烧垃圾、废纸。

  六、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确需加大用电负荷,必须向上级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增容。

  七、严禁用金属构件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作回路线,更不准将导线搭接在气焊设备、煤气管道、油罐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道或设备上。

  八、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材料,不得随意降低耐火等级,用于天花吊顶、间墙、保温以及消声的材料,必须是非燃或难燃材料,天花吊项内部电线必须外套难燃管。

  九、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严禁损坏、丢失,如发现破烂或鼠害应立即报告。

  十、每星期检查一次消防箱、水带、水枪、卷盘、破碎按钮、警铃,必须齐全完好。消防箱玻璃如有破烂,立即更换。

  十一、消防通道灯必须完好,灯泡烧坏及时更换。

  十二、消防箱前面及消防通道严禁堆放杂物。

  十三、1211灭火器必须齐全完好,份量不够或过期,必须加足、更换。

  十四、地下室及天面水池水量必须保持充足。

  十五、电梯机房、发电机房要落实通风冷却措施,油箱必须密封完好。

  十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系统试验:⑴首层消防中心控制柜和地下室消防泵都处于自动控制状态;⑵试验消防栓系统;⑶试验写字楼自动喷淋系统;⑷试验写字楼烟感报警系统。

  十七、烧焊作业动火前必须实行“八不”、“四要”、“一清”。

  “八不”是指:⑴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⑵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⑶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⑷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物质不动火;⑸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或管道不动火;⑹凡存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准动火;⑺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动火;⑻未经配有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四要”是指:⑴动火时要有现场安全负责人;⑵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有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朴救;⑷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

  “一清”指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常

  十八、防火的基本办法:⑴控制可燃物;⑵隔绝助燃物;⑶消灭着火源。

  十九、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安全。

  二十、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二十一、发生火灾时,起火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生命和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支援灭火。

  二十二、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二十三、管理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和检查,确保安全。

物业消防的管理制度7

  (1)消防检查包括对消防器材、装备、装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转变的检查,也包括用电、用气安全和动火作业的检查。

  (2)各工程的消防责任人同时为消防检查人。同时,消防责任人的工作必需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与公司领导的检查。

  (3)检查工程见《消防系统检查工程》。

  (4)工程负责人布置保安班或机电班对灭火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或补充,不答应过期存放。

  (5)依据《消防系统检查工程》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需作好具体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整改。

  (6)对物业区域(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地方的用电、装备、线路应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好具体记录。对存在隐患的地方,要按时修理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7)对任何私拉乱接管线的行为,一经发现,赐予制止,并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和惩罚。

  (8)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但凡动火作业,须得到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业公司应做好登记和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9)主动协作有关供气、供电、消防机关做好消防检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公共通道进行检查,按时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顺畅。酒楼、卡拉OK、餐厅、商场、地下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增加巡查次数。对把房屋转变原用途的,责令业主恢复原批准用途。

  (11)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制止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业区域。

物业消防的管理制度8

  制定业主消防安全手册的目的在于指导如何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使各入住业主了解与掌握入住大厦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确保大厦有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结合物业大厦情况对编制内容予以说明。

  一、总承包及分包公司须知

  1.在大厦内办公的各公司的办公室必须每l00m2摆放两个4kgABC型干粉灭火器。

  2.办公室内抽烟必须备有烟灰缸,不得将烟头、烟灰弹进废纸篓,以免引起火灾。

  3.下班后应检查所有的电源开关是否已关闭,以防止电源短路引起火灾。

  4.各公司必须将防火责任人、管理人名单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便于联系。

  5.加强对下属员工的安全、防火教育,以免员工在施工中出现意外。

  6.管理处有权检查各公司办公室的安全防火情况。

  二、入住装修须知

  1.业主入住时应向管理部门介绍所聘装修公司的情况及主要负责人和消防安全事项。

  2.管理部门应向装修公司派发一份《装修守则》,要求各装修公司在大厦施工期间必须遵守装修守则中的各项条款。

  3.装修公司在大厦内装修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六8:30—18:30,因工程需要加班,应到安全管理部门填写加班申请表,待批准后方可加班施工。

  4.每天的装修垃圾必须由各施工单位在18:00—20:00运送到垃圾站,各施工单位不得将每天的装修垃圾遗留到第二天处理,否则管理部门将自行清理,其一切费用由施工队负责。

  5.进出大厦的装修材料和垃圾必须全部从货运电梯运载,任何装修材料和垃圾不得从客梯运载。

  6.施工用的临时电线和电源开关应布置有序,不得乱敷乱设,以免遗留隐患。

  7.施工用的香蕉水、油漆等易燃物应指派专人加强管理,防止易燃物品发生意外。

  8.各施工单位应加强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

  三、业主须知

  1.物业大厦的各主要出入口均应由安全管理员24小时值守,若大厦内面积较大,管理部门应指派人员巡逻,以确保安全。

  2.业主在正常工作中如受外界人员干扰,应立即打电话通知大厦安全管理部门。

  3.物业大厦每天上班时间为8:00—17:00。各业主因为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请填写好加班表报送大厦管理部门备案。

  4.节假日(白天)需加班的单位员工凭本单位的工作证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厦。

  5.因工作需要向大厦外搬运大型物品时,应填写物品放行条,待大厦管理处或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放行。需要向大厦内搬运或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向大厦安全部门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搬入大厦,并指派专人保管。

  四、安全管理部门职能

  1.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是为业主解决在大厦内遇到的各类消防安全防范问题,是业主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可靠后盾。

  2.业主因工作需要增加消防报警系统,消防管理部门应具体指导安装。

  3.安全管理部门对所属员工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业主因管理公司下属员工以各种形式做出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电话向公司管理部门投诉,管理公司应尽快处理和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大厦的安全管理部门要经常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定期举行消防演习和对员工进行严格的救护培训,以较全面的专业素质为业主服务。

  五、火警应变措施

  1.听到火警警报声时:

  (1)当听到火警钟声响起时,表示附近可能发生火警。

  (2)迅速检查自己的工作地点及周围是否有火灾发生。

  (3)消防责任人应尽快检查其所在地方及附近是否有危险发生。

  (4)消防责任人发现有危险,应组织员工有秩序地撤离大厦。

  2.所在区域未发出火警报警时:

  (1)所在楼层警报没有响,则表示火警并非在自己附近地点发生,不会有现时的危险。

  (2)保持镇定,即使没通知疏散,自己也可自行决定是否离开大厦。

  (3)做好疏散准备工作,当接到通知或听到所在楼层的火警警报声响后,立即离开大厦。

  (4)无任何火警迹象,请勿随便按动所在楼层的报警按钮。

  3.发现着火时:

  (1)按动附近的火警报警按钮,告知其他住户并通知大厦消防中心。

  (2)利用附近的灭火设备灭火,切勿用水扑救电源引起的火灾。

  (3)如果火势仍无法得到控制,请立即离开大厦,待大厦消防人员前来扑救。

  4.疏散与逃生

  (1)保持镇定,依照消防指挥员或大厦消防广播的指令有秩序地从消防楼梯疏散。

  (2)除照明灯光外,关闭所有电源及门窗。

  (3)消防责任人须在疏散后清点所有公司职员及到访的人数,以便协助在场消防工作的开展,如发现有职员或到访者失踪,请立即通知在场消防指挥员。

  (4)应从消防通道离开大厦,并关闭所有防火门,切勿将防火门固定,除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均需离开大厦,到外面开阔地带集合,切勿留在大厦内。

  (5)切勿使用电梯逃生,所有电梯在火警警报声响起时会自动停止运行。

  (6)各单位必须负责安排疏散伤残职员和到访者,如果需要协助,请通知大厦管理处。

  (7)未经消防指挥员或大厦管理部门人员的允许,切勿再度进入大厦。

  六、大厦资料

  1.消防指挥

  在公安消防队未到达之前由大厦管理部门的最高领导任消防指挥员,待公安消防队到场后,现场总指挥由公安消防队最高指挥官负责。

  2.消防管理人

  物业公司任命消防管理人,消防管理人担负现场指挥的责任。

  3.火灾报警按钮

  大厦的`火灾报警按钮均附有清楚的标志,火灾报警按钮一经按动,火警钟立即鸣响,信号即时传送到大厦消防控制中心。

  4.自动灭火报警系统

  大厦如装有先进的自动灭火报警系统,一旦有烟雾产生,该系统立即发出警报,如果温度达到摄氏60度以上,自动喷淋系统将会喷水,将火扑灭。

  5.太平门出口

  大厦每层设有多个太平门出口以方便人员逃生。出口通道的灯光照明全部接通大厦的应急电源,在火灾发生时疏散通道的所有照明系统均能正常工作,以确保人员疏散时有秩序地进行。

  6.防火门

  防火门能自动关闭,可以阻止火势及浓烟蔓延至疏散通道,因此防火门应经常性地关闭,不能随意将防火门打开固定。

  7.逃生途径

  在紧急情况下逃生时,切勿使用电梯,请使用最近的疏散楼梯,迅速撤离大厦,到地面较安全的地方集合。

  8.大厦消防广播系统

  大厦各楼层均装有公共广播系统,如遇火警发生,该广播系统以播放录音带的方式引导人

  员安全疏散,所有录音带的信息将分别以英语、普通话、本地方言播放。

物业消防的管理制度9

  第一节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节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第三节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四节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第五节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物业消防的管理制度10

  一、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及范围

  目的':迅速扑灭火灾,保障公共财产和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业主安居乐业。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各项目。

  二、各岗位的相关职责

  管理处经理为消防责任人办公室职员、保安人员、工程人员、清扫工和绿化工为义务消防员。

  三、工作方法

  (一)、消防管理与设备维护

  1、加强防火管理,强化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定期对住户进行防火常识教育和紧急救生训练。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根据辖区内商业区、住宅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关消防措施,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通方案。

  4、接到火灾报警后,根据灾情向消防机关报警,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启用消防工具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有关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5、火灾报警智能操作系统,由专职人员操作、管理、维护,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触动。消防设备维修后,必须恢复原始状态,不得随意更改安装位置、传输线路。

  6、消防系统主机操作人员,每天对主机进行自检,工程维修人员负责对终端设备(烟感、温感传输电缆)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并按制度要求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7、定期对区内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做好检查、维修记录。

  8、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维修、试验,应提前报告有关部门,做好防范措施。楼内消防设施和器材,每年检修不得少于二次。

  9、消防设备故障维修,一般不得超过8小时,若在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方案、时间上报上级管理部门,限期解决。并通知用户做好应急措施。

  (二)、消防管理规定

  1、根据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情节轻重,分别处罚,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1)、辖区内严格禁止超负荷用电,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2)、室内外改线,增加用电设备需报管理部门同批准,派专职人员处理。

  (3)、不得私自占用消防通道,在楼道堆放杂物,可燃物。

  (4)、不准改变、拆除、封堵消防设施,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

  (5)、不准在辖区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令停业,并分别情况,处直接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1)、未经物业管理部门许可,强行进行室内装修的。

  (2)、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

  (3)、烧焊、用火、用电作业,防火安全保障措施不落实的。

  3、各业主、住户必须服从消防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妨碍消防管理人员依法行施职责。对不听劝阻者,造成严重后果者,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处行政拘留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物业管理部门应经常组织、指导住户居民进行扑救初期火灾和安全疏散演练。当灾情发生时根据火情及时拨打火警求救电话,并积极组织辖区内人员扑救火灾,疏散易燃易爆物品。

  5、建议业主委员会解决中下层楼房出现灾情、高层居住人员的逃生问题,增设高空救生设备器材。

物业消防的管理制度11

  1. 0目的

  确保消防监控中心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证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 0范围

  适用于xx集团大厦的消防系统、保安闭路电视系统、对讲电话系统运行管理。

  3. 0职责

  3. 1值班保安员负责中心设备的.监控管理并做好记录。

  3. 2工程部主管负责对中心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及监督指导。

  3. 3当值领班负责对中心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4.0工作程序

  4.1各级人员工作程序

  4.1.1中心值班保安员

  a.中心值班保安员负责中心消防设备24小时运行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于三秒内消音,保留信号,并立即报告领班前往察看,确认信号真伪,发生火灾后,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b.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通知工程部派人修理。

  c.将每班运行情况记录于《消防中心工作记事簿》,《消防报警联动系统设备监控运行记录》。

  d.保安员按《消防设施检查制度》要求,在工程部责任技工配合下,定期对消防系统进行功能检查并启动消防泵、加压泵、恒压泵、正压风机、送风机、排风机、排烟机等联动功能广播系统,并将试验结果记录于各种检查表格中。

  e.每班次打扫房间一次,每月清洁设备一次(由保养单位完成),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1.2技工、高级技工(有承包单位由承包单位负责)。

  a.按《消防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保安闭路电视检查保养计划表》要求按时进行中心设备的维修保养或监督外保工作,并做好记录。

  b.负责向工程部主管申报备品、备件的采购计划。

  c.负责编制中控室设备台账、设备卡。

  4.1.3保安部部长

  a.负责中心保安员的纪律管理和素质培养。

  b.制定培训考核计划定期对中心保安员进行培训考核,以提高值班人员业务素质。

  4.1.4工程部主管

  a.负责中心设备的综合管理,包括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修理的联系工作,对维修保养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监督。

  b.每年12月制定下年度的各项检查保养计划表。消防系统设备、保安闭路电视设备的保养,每季进行一次。并按运行情况制定中修、大修计划。

  4.1.5管理处经理

  a.审核修保养记录表中修、大修计划。

  b.中心各项保养计划表及维修计划表。

  4.2消防监控中心管理工作程序

  4.2.1保安员负责中心每天24小时值班、监控,并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填好值班记录。

  4.2.2非值班人员严禁操作。外来人员进入要经管理处或保安部长批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4.2.3各控制制柜、显示屏、信号灯、控制线路等的动作应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各类操作转换开关应在手动位置。

  4.2.4每班应注意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并认真记录,如有异常要立即查清原因。

  4.2.5中心出现报警信号后,应立即核实。属误报,应消除信号并做好记录,属火灾报警,应迅速报告保安部长,管理处领导,组织灭火。

  4.2.6中心内的一切设备设施、元器件、线路不得随意更改,如有损坏,要查明原因立即申报上级,经批准后及时更换。

  4.2.7室内要保持干净卫生、通风干爽、设备无灰尘,不准堆放杂物。

  4.2.8消防应急器材应齐备良好,室内禁止吸烟。

  4.2.9常备应急于电筒及充电或应急照明设备。

  4.2.10保持专线报警电话畅通,禁止任何人员作私人用途。

  5. 0相关记录

  5.1 《消防中心工作记事簿》qr/gr-605

  5.2 《消防报警联动系统设备异常情况记录表》qr/gr-611

物业消防的管理制度12

  为了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保证各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高层宇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确定住户维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1、责任履行户的消防安全监督责任,让本户成员认真贯执行《消防法》和《规定》等消防法规及规定,有义务积极与消防主管部门和管理处组织的`消防演习及宣传活动。

  2、责任人应经常教育本户成员树立消防意识,正确使用电器、燃气等设施设备。

  3、经常对本户成员进行消防知识以及火灾逃生、自教技能的教育,使成员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4、定期对本户的消防安全实施自行检查,并主动接受消防监督机构和管理处对住宅消防工作的检查。

  5、参与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在紧急情况下组织扑救出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宅发生时应服现场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6、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和管理处调查火灾原因。

  7、具有国家规定的有关消防安全责任人所应的权利,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爱护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不得将其挪做他用。

  9、明火作业需报请管理处审批,未经批准作业,将承担一切责任。住户必须按照国力出规定的用途使用,严禁改变本物业及其设施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为保证责任书的有效执行,对因违反上述条款造成火险隐患、火灾的,管理处有权责令整改、追究安全责任人的责任,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必要时报请安全消防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单位更换住户之日起生效至该物业单位更换住户之日止。住户需要更换责任应该办理转签消防安全责任书,否则将由原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分别由住户、物业管理单位各执一份,经责任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责任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标签:消防安全

物业消防的管理制度13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单位财产和员工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单位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陕西省消防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施综合治理的具体步骤,坚持专门部门与单位员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单位设立各级消防责任制,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法人担任;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各部部长担任(由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三级消防责任人由各业务部门担任。后勤部门由各科长担任(由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四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柜(班)组长担任,(由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

  第四条 成立由单位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单位安全保卫部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单位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单位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消防工作的指示,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经营、行政管理计划,做到五同时。

  1、组织制订和修改防火责任制,并督促实施。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活动。

  3、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保证。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做到'预防为主'。

  5、指导对消防设备的'配备、维修、更换、管理。

  6、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职责:

  1. 在单位防火委员会及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单位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单位防火委员会汇报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提出消防工作实施计划。

  3、加强对职工(包括新职工、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普及。

  4、会同单位设施保全部对用电、用火、改建、装修等进行审批工作。

  5、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负责复查验收,对重点禁火部位动火实施监护。

  6、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调查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8、对消防工作中成绩显着的个人和班组、部门提出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按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 专职安技员职责:

  1、在安全保卫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江苏省消防条例》以及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则,严格管理消防工作。

  3、钻研消防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在职工中普及消防知识。

  4、组织开展单位检查、宣传、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书档案工作的归档。

  5、切实管好电源、火源和化学危险物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6、负责管理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义务安全员的工作,指导业务训练和灭火演练,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8、会同单位设施部进行建筑审核,确保新建、扩建、装潢项目符合防火要求。

  9、发生火灾事故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做到'三不放过'。

  10、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热情服务,廉洁奉公,为单位经济工作的发展真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物业消防的管理制度14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指定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其职责是:

  1.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1.2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1.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1.4监护动火作业;

  1.5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楼梯)要时刻保持畅通;

  1.6定人、定时、定措施,同时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纲要;

  1.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2、实行用户防火责任制,各业主为当然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3、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家具和其他杂物。

  4、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5、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6、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切勿明火试漏。

  7、大厦内商铺必须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小于30平方米配备一只,大于30平方米配备2只以上),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8、大厦范围内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烟头及火柴要随时弄熄。

  9、用户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保证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并按规定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市消防管理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并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3只灭火器。

  10、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11、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告知物业公司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气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迅速离开大厦;用户及其他人员应迅速有序地从楼梯疏散,切勿惊慌拥挤。

  12、各用户应服从消防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物业消防的管理制度15

  根据《消防法》《消防管理条例》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项目公司全体员工应将消防工作视日常本职工作,人人都是义务消防对员。

  2.0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项目管理区域内不得擅自动火,动火时须事先与主管部门联系,并办理动火手续。

  3.0动火前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且派人监督其动火情况,完毕后立刻清查现场。

  4.0发现私自动火作业的,除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造成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或火灾事故的,移交项目公司主管部门或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5.0需要在重点要害部位施工作业动火时(如:配电室、车库、机电设备房等),必须经项目公司批准;按消防有关规定动火前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作业完毕后负责人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

  5.1动火前'七不':

  5.1.1防火、灭火设施、消防器材不落实到位不动火。

  5.1.2动火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未清除不动火。

  5.1.3现场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前不动火。

  5.1.4动火现场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清理干净,未排除残留的'油质前不动火。

  5.1.5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未移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5.1.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可燃物未清理和未采取防火措施的不动火。

  5.1.7动火前未准备充分的消防灭火器材不动火。

  5.2动火中'四要':

  5.2.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防火负责人。

  5.2.2现场防火负责人和作业人员必须注意现场情况,发现隐患时,要立即停止。

  5.2.3发生火灾事故时,要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消防措施进行扑救。

  5.2.4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消防事故等。

  5.3动火后的一清:现场防火负责人在动完火后,要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离开现场。

  6.0重点要害部位和设备机房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消防设施设备附近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7.0消防通道、楼梯口等公共部位须保持通畅,严禁堵塞或封锁,安全出口指示灯完好。禁止在楼道、楼梯垃圾桶内焚香、烧纸等。

  8.0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规定。

  9.0执行公司工程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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