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管理制度

时间:2025-04-24 07:57:50 制度

评审管理制度15篇【推荐】

  在当下社会,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评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评审管理制度15篇【推荐】

评审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便于管理评审正常进行和控制,以便公司高层管理者在计划期间内评审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并确保其持续之适用性、充分性及有效性。此项评审须评估质量管理体系和过程变更的需要及改善的机会,包括质量方针与质量目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评审活动的控制。

  3.职责

  iso办公室制定本程序,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4.定义(无)

  5.作业内容

  5.1管理评审的时机与评审计划的发布:为了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公司至少每半年进行管理评审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某一次内审后的一个月左右进行,由管理者代表或指定人员制定书面的管理评审计划,由总经理批准;当出现特殊情况(如重大质量问题、组织架构大变更等),可追加评审。

  5.2管理评审应输入的内容,相关部门依此提交报告资料:

  a)上次管理评审的决议完成情况跟进(iso办公室文控);

  b)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达成状况检讨(iso办公室);

  c)检验及验收结果(物流部)

  d)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执行状况检讨(iso办公室);

  e)内部或外部质量体系审核的结果检讨(iso办公室);

  f)客户投诉(退货)及处理的结果检讨(业务运作部);

  g)组织大变更、重大质量问题或质量体系变更对原质量体系影响的评审(各相关部门);

  h)改进的建议检讨(各相关部门)等。

  5.3评审前的准备:管理者代表确定会议时间(原则上在一个星期前发出会议通知)。拟定管理评审通知计划并拟定评审的主要内容及参加评审人员名单,同时在通知计划中列明相关人员提报相关资料,提交总经理或授权人批准。

  5.4评审实施后,管理者代表根据评审会议结论或决议,编制管理评审报告并公布结果。如需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参考《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由文控或由管理者代表授权人监督执行,并组织跟踪。

  5.5管理评审的输出:应输出管理评审报告结论、决议,其中至少应包括:

  5.5.1现行的质量体系及过程是否有效;若需改进,改进的方案是什么;

  5.5.2针对目前的客户投诉,应确定日后的改善方向;

  5.5.3确定目前的资源(人力资源、其他资源)需求与否。

  5.6管理评审报告记录由文控保存三年。

  6.附件(无)

  7.参考文件

  7.1文件管理程序

  7.2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评审管理制度2

  一、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规定。

  1、建立标准化系统评审制度。

  2、标准化系统评审,每年进行一次。

  3、企业安环部标准化评审的小组具体操作。

  二、标准化系统评审

  1、评审过程文件化。

  2、评审应建立健全在其实反映企业安全管理状态的有效信息之上,要全面收集企业安全标准化活动过程中的工艺、过程、人机功效、环境和管理信息即应输入监测与检测记录,前期评审跟踪结果、变化、纠正与预防措施,制定及有效性、事故统计分析、员工和相关方抱怨,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覆盖范围充分性,标准化系统评价报告、资源保障情况,现场人员职责的便是性等,在此基础上进行标准化系统评审。

  3、编制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明确提出存在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事项。

  三、根据评审结果制定行动计划。

  四、评审结果应及时与责任人,员工及相关方进行沟通,布置行动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评审小组应对行动执行过程进行跟踪和监督、检查,对行动结果进行复评,以确保行动结果的有效性。

  五、企业安环部应保存管。

评审管理制度3

  1.目的

  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评审工作。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安排管理评审、审批评审计划。

  3.2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管理评审计划及审批议程。

  3.3品质管理部负责管理评审会议的组织及评审输出的跟踪、落实。

  3.4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管理评审输入的相关资料。

  3.5各部门负责落实管理评审输出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管理评审的组织

  4.1.1管理评审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评审主要以会议方式进行,也可通过网络等形式进行。

  4.1.2管理评审会议由总经理确定具体召开时间,管理者代表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品质管理部开始准备评审输入所需资料。

  4.1.3管理评审由管理者代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及与质量管理活动有关的人员参加。

  4.1.4品质管理部根据确定的评审时间,至少提前半个月,落实评审地点、所需物品、用餐、住宿等事宜,并以报告形式申请评审会议所需费用。

  4.1.5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及管理需要,由品质管理部至少提前半个月向有关部门或领导征集评审议题,并编制《管理评审计划》,包括:评审时间、内容、讨论议题、参加人员、评审地点等,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审批。

  4.1.6品质管理部根据计划,提前一周编制管理评审会议通知、议程,经审批后,与《管理评审计划》一并下发各部门,要求与会人员做好充分准备。

  4.1.7品质管理部负责评审过程中的会务安排、协调及费用结算等,以确保评审的正常进行。

  4.1.8如遇政策、法规、环境变化或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重大顾客投诉或公司组织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进行管理评审。

  4.2管理评审的输入:

  管理评审输入是管理评审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4.2.1由品质管理部对内、外部质量审核及体系文件运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编制分析报告。

  4.2.2品质管理部负责在管理评审前开展顾客意见调查工作,具体操作按《顾客满意度测评程序》进行,在评审前对顾客信息汇总,进行统计、分析,编制分析报告。

  4.2.3人力资源部负责在管理评审前开展员工意见调查工作,具体操作按《员工满意度测评程序》进行,并将调查情况汇总,进行统计分析,编制分析报告。

  4.2.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等外部信息进行分析,并编制分析报告。

  4.2.5.品质管理部负责对顾客沟通中的一些重要信息、投诉进行汇总,并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案,编制客户服务情况报告。

  4.2.6 品质管理部负责对顾客投诉处理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编制分析报告。

  4.2.7品质管理部负责工作中出现的不合格服务及质量事故进行统计分析,编制分析报告。

  4.2.8品质管理部负责对供方服务质量进行全面的评估,并编制评估分析报告。

  4.2.9品质管理部负责对上次评审中提出的.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制落实情况报告。

  4.2.10由品质管理部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说明未达成的原因,若需变更,由品质管理部负责记录、修改。

  4.2.11品质管理部负责收集以上分析报告,并提交管理评审。

  4.2.12由总经理决定管理评审增、减内容,品质管理部负责跟踪增加内容的编制。

  4.3管理评审的输出

  管理者代表或授权人根据会议记录,整理管理评审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出,内容包括:

  4.3.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变化内容。

  4.3.2形成对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和提高内、外部顾客满意度的具体措施。

  4.3.3提供必要的资源,使改进措施能够顺利实施并使质量管理体系得以持续改进。包括:人力资源、设备设施、工具、资金以及外部资源等。

  4.3.4管理评审所确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4.4管理评审记录及跟进

  4.4.1品质管理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报告及管理评审输出的跟进工作。

  4.4.2管理评审所有记录由品质管理部负责永久保存。

  5.支持性文件

  wy8.2.1-g01 《顾客满意度测评程序》

  wy8.2.1-x01 《员工满意度测评程序》

  6.质量记录表格

  wy5.6-x01-f1 《管理评审计划》

  wy5.6-x01-f2 《管理评审报告》

评审管理制度4

  为规范合同管理,预防风险,在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合同评审机构设在总经办,组成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合同管理部负责人、销售部负责人、生产部负责人。

  一、合同评审程序

  1、 合同承办人或销售部拟定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合同管理部初审,再按流程送审;

  2、 特殊/重大合同,合同承办人或合同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并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交分管领导或合同谈判人员继续完善合同内容,修改后报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4、合同管理部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

  1、合同管理部需评审重点

  A、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2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3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B、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1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2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3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

  限。

  C、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服务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D、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2、财务部门需评审重点:

  (1)、明确付款方式

  (2)、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发票

  (3)、原则上以先提供发票后付款,如特殊情况,收款方需按收款金额开具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进行收款

  (4)、财务在付款时,开出的支票需对应发票上的单位和合同单位一致

  (5)、是否载明合同单位的开户行及账号

  (6)、合同的`计价原则是否明确,合同款项支付原则是否明确(含履约保证金、进度款支付、结算款支付、质保金等)

  3、生产部需评审重点

  (1)、确定合同报价所含工作事项、工作内容及计算规则

  (2)、明确款项支付流程和时间节点

  (3)、明确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规则,验收要求及处罚办法

  (4)、材料合同的报价(三家以上)比对表、质量标准、运输方式、计量规则及要求

  (5)、合同中质量安全标准能否满足或达到

  (6)、公司资质能否满足承包范围要求

  (7)、能否按期完成

  (8)、违约责任是否对等

  (9)、合同标的物是否明确(含工作范围、工作内容等)

  4、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单位简介;各类广告、宣传资料;各类电话、手机号码等通讯工具号码;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三、特殊/重大合同的适用范围

  签订的下列合同,视为重大合同:

  订立价款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合同;投资、联营的合同;涉外合同;合同承办人认为需可行性审查的其他合同。

  四、特殊/重大合同评审的附加程序

  1、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及时进行可行性审查。合同的可行性审查由合同管理

  部组织有关部门以会签的形式进行;也可以通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的形式进行。

  2、签订特殊/重大合同,应当进行合法性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审查,由合同承办人按其隶属关系,送交分管领导和合同管理部进行合法性审查。

评审管理制度5

  1、由厂长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评审。

  2、管理评审每年至少一次,一般在内部审核评价结束后进行。

  3、安全科负责对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制定管理评审计划、编写相应的会议记录及管理评审报告。

  4、安全科负责协调各采区及有关部门为管理评审提供所需的资料及管理评审纠正措施的跟踪和验证工作。

  5、各采区和相关部门负责准备、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所需的'资料,负责落实对评审后提出的问题实施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

  6、通过评审找出需要改进的方面,以确保标准化系统的持续适宜性。

  7、管理评审具体工作执行《管理评审程序》,安全科做好管理评审工作有关记录。

评审管理制度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类评审会议的工作效率,规范评审会议的组织工作和议事程序及方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评审会议,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对重要计划、规划、方案、合同、制度等专题材料,组织有关人员、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或审定的会议。评审会议为不定期会议,通常以一案一会为原则。

  第三条评审会议承办部门负责会议方案的制订和报批、会议通知的拟定、会议资料的整理及分发、会议记录的整理、会议纪要的撰写和报批以及会议审定事项的落实。

  第四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会议通知和资料的发放,会议纪要的核稿、发放和归档。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会议类别与范围

  第六条 评审会议分为项目工程前期类、工程管理类、营销策划类、行政管理类及其他类。

  第七条 项目工程前期类评审会议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策划书、规划方案、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方案、建筑设计方案、环境设计方案、综合管线(道路)设计方案、智能化设计方案等。

  第八条 工程管理类评审会议内容包括:标书拟定方案、施工方案、桩基施工方案、施工图、重大设备造型、外装饰方案(试样)、“四新”技术应用及推广方案等。

  第九条 营销策划类评审会议内容包括:户型设计方案、广告策划方案、销售方案、项目标识系统方案、定位协议、预售协议、销售合同、定价(调价)方案、前期物管协议等。

  第十条 行政管理类评审会议内容包括:企业发展规划方案、各类重要合同(协议)、各类规章制度(规程)、重要会议(活动)方案等。

  第十一条 上述各类未涉及,但需要进行评审的其他各类方案。

  第三章 会议准备与召开

  第十二条 召开评审会议前,应由承办部门制定评审会议方案。方案内容包括: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二)会议主持人;

  (三)会议评审内容及议程;

  (四)会议参加部门(人员)及拟邀请的专家和来宾;

  (五)评审资料目录;

  (六)会务安排。

  第十三条 承办部门应将会议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原则上应于会议前3天将方案和会议评审资料送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须提前 2 天将会议通知及评审资料印发给与会人员。

  第十四条 承办部门要提前做好会议场所的`安排与布置,准备好演示板、书写笔、投影设备、签到册等相关会议用品。

  第十五条 与会人员必须进行签到。承办部门应指定人员负责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 会议发言和评审程序应按会议通知的议程进行,特殊情况可由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明确。会议程序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持人明确会议要求和目的;

  (二)承办部门负责人详细汇报评审材料的基本内容,提出需要研讨解决的中 心议题等;

  (三)与会人员对评审材料提出建议、意见及理由;

  (四)承办部门应详细解答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

  (五)主持人应对将要形成会议纪要的内容进行复述,对未能形成一致意见的议事内容提出复议要求,达成基本统一后作会议总结,并形成决议。

  第十七条 会议对评审材料应充分讨论,力求取得一致,当有较大意见分歧,且暂时不能统一时,则由承办部门会后对材料作进一步深化和修改,提交下一次评审会议重新讨论。

  第十八条凡是需要保密的评审资料,会议结束后由承办部门负责收回。

  第四章 会议纪要及实施

  第十九条 承办部门负责安排人员整理会议记录和撰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力求全面、客观、准确。由综合管理部核稿,并送与会人员会签后,报公司领导审定和签发。

  第二十条 会议签到册、会议记录(或录音带)及会议纪要按《文书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归档。

  第二十一条 承办部门及相关部门应根据会议纪要要求,切实做好各项落实工作。

  第二十二条因评审疏漏而使公司产生经济损失或导致不良后果的,会议主持人及评审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或传播不宜公开的会议内容和议定事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评审管理制度7

  1、目的和范围

  总经理按计划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通过定期的评审评价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的需要,并适合于实现物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

  2、引用文件

  fshtl-0301物业文件控制程序

  fshtl-0302物业记录控制程序

  fshtl-0321物业客户满意度测量控制程序

  fshtl-0322物业内部质量体系审核控制制度

  fshtl-0325物业改进控制程序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主持管理评审,作出评审结论和决策措施,并对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应性和持续有效性负责。

  3.2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评审的计划落实、组织协调,并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

  3.3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管理评审的准备工作和组织实施,收集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资料,以及评审后问题的分解、检查和报告工作。

  3.4与质量体系评审相关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评审,准备并提供本部门的评审所需的资料,落实评审中提出需要采取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制订和实施。

  4、工作程序

  4.1评审时间、形式、依据

  4.1管理评审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一般选择在本年度质量目标检查总结之后,下年度新的质量目标颁布之前进行,一般为每年十一月中旬。可结合内审后的结果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安排。当内外部环境情况变化时,应及时进行管理评审。

  4.2总经理办公室须在评审前一个月编制《管理评审计划》,特殊情况如,遇重大或紧急情况可根据需要即时安排评审;《计划》需交总经理批准。

  4.3管理评审一般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

  4.4开展管理评审活动的要求:

  a.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由于物业所处的环境不断地变化,要求物业根据行业、法律法规要求、业主及市场要求适时调整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以保持其持续的适宜性;

  b.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充分性。在物业质量体系运行中,对服务实现过程或体系现状的测量分析、新目标的建立、新方法的提出或新过程的识别,使原有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不充分的情况,通过管理评审来调整相互关联的过程,以达到体系的持续的充分性;

  c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有效性。有效性是物业实现质量方针、目标的程度的度量。必须把业主的满意度、服务的业绩、物业整体服务素质与行业法规的符合性等与质量目标对比,找差距,不断改进,以确保体系的持续的有效性;

  d.上述三种情况都有可能导致体系的变更,物业需适时地调整过程和质量目标,以达到体系的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5管理评审计划或评审要求(包括评审时间、评审目的、评审范围及评审重点、参加评审的部门/人员、评审依据和评审内容),应由总经理办公室提前通知参加管理评审的部门负责人。

  4.6管理评审的依据是物业质量方针、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市场和顾客需求的变化状况。

  4.7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增加管理评审频次。

  a.物业组织机构、服务内容、资源配置发生重大变化时;

  b.当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业主要求有变化时;

  c.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

  d.即将进行第二、三方审核,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核时;

  e.质量审核中发现严重不合格时。

  4.2管理评审的输入和输出

  4.2.1管理评审的输入包括物业当前的业绩和需要改进方面。如:

  a.审核结果。通过内、外审核的结论及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实施的效果,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以及企业结构、职责分工、程序和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

  b.业主的反馈信息。根据市场信息、业主反馈的信息、服务情况的信息以及与业主沟通的结果,评价业主对本物业服务的满意程度;

  c.过程的业绩和服务的符合性。通过对服务过程的确认、控制的效果以及产品实际质量状况与质量要求的符合性的审核,评价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d.预防和纠正措施的情况。对预防和纠正措施实施的结果进行评审、确认,以便修改相关文件,保持措施的后续有效性;

  e.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情况。检查评审上次管理评审结果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结果的有效性、及时性和正确性,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f.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化。根据市场策略、技术进步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要求等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物业内部的变化(如体系的重大变更,财务状况变化等因素),评价体系进行变更和完善的必要性;

  g.评价持续改进项目实施的.有效性,并提出新的改进目标和项目;

  h.根据物业经营状况的相关数据的趋势、分析和应用情况及效果,以确定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和需要改进的顺序和项目;

  i.改进的建议。

  4.2.2评审的输出

  a.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在评审结论中应有关于体系及过程改进的要求、顺序、项目等内容(如业主满意、过程改进、硬件设施设备环境等);

  b.与服务要求有关的改进。在服务的改进方面,包括服务质量特性、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等。优先考虑业主的要求以及服务实现中的薄弱环节;

  c.确定和提供资源的措施。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确定资源需求,尤其对关键设备、关键工序、特殊过程、测量设备、人员等方面的需求,予以确认和配置,以适应体系运行的需要。

  4.3管理评审的实施办法

  4.1总经理办公室向有关部门提出评审所需的资料清单。包括:

  a.内外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报告及不符合项实施纠正措施的有关材料;

  b.本年度或某阶段质量目标完成情况的材料;

  c.物业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的分析材料;

  d.业主满意度调查信息和服务情况的汇总材料;

  e.其他有关服务与体系运行的情况资料、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关资料;

  f.物业管理方面的数据的趋势分析、应用效果以及持续改进的相关数据、报表、材料等。

  4.2总经理办公室将《管理评审通知单》和批准的《评审计划》下发各参加评审的部门,同时要求各参加部门作好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对本部门薄弱环节的分析、产生原因及改进的设想。

  4.3召开评审会议:

  a.总经理主持

  会议,各部门经理参加会议;

  b.指定评审重点部门作主要发言;

  c.参加会议人员进行充分讨论。

  4.4评审报告

  4.4.1根据总经理对管理评审中相关问题的决定,总经理办公室形成文件,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下发实施。

  评审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评审时间;评审组成员姓名、部门、职务;评审简要过程及结论;不符合项的具体说明及改进建议。

  4.4.2对管理评审出现的不符合项,由总经理确定责任部门,总经理办公室进行分解,下发各部门制订纠正措施,予以实施。

  4.4.3管理评审报告分发范围: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相关部门。

  4.5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

  4.5.1各相关部门收到评审报告后,应立即分析原因,制订纠正措施,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总经理批准,然后组织实施。

  4.5.2总经理办公室对实施情况跟踪检查,验证实施的有效性,并报总经理。

  4.6管理评审计划、记录、报告等相关资料应由总经理办公室按照《文件控制程序》归档备查。

  4.7管理评审结果引起文件更改时,按fshtl-0301《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5、记录

  管理评审计划(见总办手册7.13)管理评审通知单(见总办手册7.14)

评审管理制度8

  1.0目的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适用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0引用文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0职责

  4.1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每一年一次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定期评审和修订。

  4.2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定期评审和修订结果进行审批。

  4.3安全主任负责组织每一年一次对安全操作规程的定期评审和修订及发布工作。

  4.4总经理负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定期评审和修订结果进行审批。

  4.5各部门、班组负责制定本部门、班组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适时修订。

  5.0制度内容

  5.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评审与修订

  5.1.1安全主任每一年组织人员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5.1.2将修订稿发放到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形成最终意见稿,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5.1.3新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颁发实施后,及时换版并受控,各相关部门、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

  5.1.4对已由新版本代替,或不需使用的文件、资料做好相应登记后进行销毁。

  5.2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与修订

  5.2.1安全主任每一年一次组织人员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修订。

  5.2.2将修订稿发放到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形成最终意见稿,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5.2.3新版安全操作规程颁发实施后,及时换版并受控,各相关部门、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

  5.2.4对已由新版本代替,或不需使用的文件、资料做好相应登记后进行销毁。

  5.3当下列情形发生时,应及时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5.3.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相关安全标准规范或其他要求;

  5.3.2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5.3.3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发生改变;

  5.3.4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5.3.5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1)安保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2)安保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审批稿经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5.5规章制度的评审与修订

  5.5.1评审

  (1)评审的频次

  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②公司的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③公司的.生产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④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的缺陷时;

  ⑤当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⑥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性事故原因时,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⑦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⑧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

  ⑨其他相关事项。

  (2)评审组织

  规章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3)评审内容:

  ①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②与公司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③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④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评审输出

  ①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②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5.6修订

  5.6.1修订频次

  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公司归属、体制、规模发生发生重大变化;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生制度性因素时;

  8)其它相关事项;

  5.6.2修订组织

  规章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5.6.3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严格执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证各相关岗位和人员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5.6.4修订依据

  (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2)规章制度评审结果。

  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6.5修订后的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任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6.6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6.0记录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记录

评审管理制度9

  一、 目的:

  为准确理解客户要求,对每份合同和订单进行评审,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和满足客户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营销中心所属各销售部和销售管理部所有产品的合同和订单的评审。 三、职责

  1、营销管理部:负责组织合同和订单的评审。 2、各销售部经理:负责合同评审的填写。

  3、营销中心总经理:负责合同评审的审核和一般合同评审的审批。 4、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评审记录和合同保存,并跟进合同评审后的执行。 5、总经理:负责重大合同和特殊合同评审的审批。

  6、各相关部门:负责参与合同评审,并对合同中涉及到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责。 四、定义

  合同评审是指:接到客户订单以后,为了确认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订单,对生产能力和物料进行确认,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避免因生产过程中出现解决不了的问题而影响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的一项活动。 五、合同评审的相关规定及流程 1、合同评审的分类:

  A、口头订单或电话通知订单。B、一般合同:有书面合同、传真。

  C、特殊合同: 指根据客户的要求,产品需进行更改或需设计、开发的新产品。 D、重大合同:指承包线合同或单次外卖金额在50万以上的销售合同。

  2、合同评审的时机:在客户意向达成后或草案签订之后,正式合同文本签订之前。 3、合同评审的内容:

  3.1、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及质量要求以及客户的特殊要求是否已明确。

  3.2、数量、交货日期、价格、交付方式、结算方式、争端处理应有明确的文字说明并已理解 3.3、对合同附件,如客户的特殊要求、有关标准、生产条件、技术能力能否满足合同要求进行评审。 3.4、对客户提出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应进行评审,并满足其要求。 3.5、合同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3.6、必须满足客的户所有要求,同时对任何与客户要求不一致的地方要求得到解决。 4、合同评审的方法:

  4.1、口头订单或电话订单的评审:

  口头合同或电话订单由销售部业务员直接填写《客户订货电话记录》,明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包装要求、质量及交货期要求,交各销售部经理签字,作为合同评审的依据。 4.2、一般合同的评审:

  对于一般国内客户,由各销售部经理与生产部经理(或生产厂长)直接进行合同评审,主要评审产

  品的生产能力、检验标准、交货日期等是否能够满足客户要求。在确保能够满足顾客要求的前提下,将评审结果记录在《销售合同评审表》里,评审通过后,交营销中心总经理确认签署意见后即可生效。

  4.3、特殊合同及重大合同的评审:

  4.3.1、国外及国内特殊合同、重大合同的评审须由各销售部经理组织计划、采购、工程中心、财务等

  相关部门负责人以会议的形式进行评审,对顾客的.特殊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进行讨论,商定措施,合同评审同意后,由参加会议人员在评审表上签字,并由销售部组织人员填写《销售合同评审记录》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营销中心总经理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批准实施,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顾客的期望。

  4.3.2、如销售部业务员遇到属新产品或老产品需改变结构、性能等时,先由工程中心参与和客户商谈

  技术协议等,然后按4.3.1条款进行合同评审。

  4.4、 合同评审通过后,由各销售部经理直接将合同的所有要求和参数,以《业务通知单》的形式通知

  到销售管理部合同管理员,由合同管理员通过K3系统,以《销售订单》的形式一份下达给生产计划、采购部、财务部、质检部等相关部门。 5、合同变更、修改:

  5.1、当顾客在合同签订后又提出变更或修改的要求,可与顾客签订《合同补充的协议》;如变更量大,

  可重新签订合同。

  5.2、合同不管是补充还是重签,均应重新进行合同评审,评审审批后由营销管理部及时将变更后的要

  求传递到有关职能部门。

  5.3、如因特殊情况延误交货期,由各销售部经理负责将情况与顾客沟通、协商,请求谅解,并告之变

  更后的发货时间。 6、合同评审流程图:

  六、相关记录表格

  1、《客户订货电话记录》——————详见后附表格 2、《销售合同评审表》——————详见后附表格

  3、《业务通知单》——————源自《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4、《合同补充的协议》——————详见后附表格

  5、《销售订单》——————源自《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控制程序》后的附表

  广东新劲刚超硬材料有限公司

  审 批/日期: 企管部

  客户订货电话记录

  销售合同评审表

  业务通知单

  NO.:

  接单日期: 年月日 客户:联系人及电话:

评审管理制度10

  1.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效性和实用性,确保安全生产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所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审批评审计划,负责主持评审活动,审批评审结果,签发评审意见。

  3.2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评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作好管理评审记录并编写管理评审报告;负责管理评审后改进措施实施的检查、监督和验证。

  3.3 各单位负责提供与评审要求有关的信息资料,参加评审会议,并根据评审报94

  告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改进措施。

  4 内容

  4.1 评审策划

  4.1.1 例行评审计划

  例行评审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由综合管理部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相关部门。评审计划包括以下内容:4.1.2 临时评审计划

  在发生以下情况时,综合管理部在总经理指示下,编制临时评审计划,评审计划内容如4.1.1 规定。

  (1)规章制度修订的时机

  1) 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 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 其它相关事项。

  (2)规章制度修订的频次

  1)符合本制度第2 条第(1)款情况时及时修订或增补;

  2)每年对规章制度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进行一次全面评审和修订,提出改进、完善措施。

  95

  4.2 评审过程

  4.2.1 安全操作规程评审

  由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单位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要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2 各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评审

  由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公司相关部门、单位领导、基层管理人员、员工)组成评审小组,对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3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评审

  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各部门安全员、员工代表)组成评审小组,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进行评审,评审组织者做好记录,并形成评审报告。

  4.2.4 综合管理部汇总所有评审报告,上报总经理审批。

  4.3 改进

  4.3.1 总经理审批评审报告,作出评审批示,要求各单位做好改进工作。

  4.3.2 各单位根据总经理批准的评审报告进行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修改,并报综合管理部审核,总经理批准执行。

  4.3.3 各单位要将最新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下发到岗位,并组织进行学习。

评审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根据国家财政部、监察部印发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则库[20xx]119号)及辽宁省财政厅印发的《辽宁省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管理办法》(沈财采字[20xxl27号)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细则规定条件和要求,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与政府采购有关讦审与咨询工作的人员。

  评审专家从事和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活动评审,以及相关咨询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评审专家实行“统一条件;分级考核;资源共享,随机抽取,管用分离”的管理使用办法。评审专家通过政府采购专家库进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专家库建设与专家集中考核,为各采购单位、采购机构及区、县采购部门提供专家资源平台。各采购单位、采购机构及区、县采购部门负责专家的具体使用与日常考核。

  第四条评审专家资格由财政部门实行“开放式”管理,采取公开征集、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财政部门应对本地区专家资源整合,采购机构可以按照本细则规定,对自身管理的专家进行初审,并作为评审专家候选人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

  第五条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讦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专家执业行为。

  第二章评审专家入库规程

  第六条申请入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取得评审专家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政府采购的评审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精通专业业务,熟悉产品情况,在其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三)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政府采购评审工作;

  (四)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六)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对达不到第六条第二款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并熟悉商品市场销售行情,且符合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可以经财政部门审核后,认定为评审专家。

  第八条凡符合本细则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均可向财政部门、采购人、严购机构自我推荐,也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本行业其他专家推荐。自我推荐或推荐时应填写《*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报财政部门:

  (一)个人文化及专业简历:

  (二)文化及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个人研究或工作成就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发明创造等);

  (四)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五)本人所在单位或行业组织出具的评荐意见。

  第九条财政部门收到申请入库材料后,经办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入库材料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而后登记入库。

  第十条凡经财政部门审核登记入库的专家,即获得评审专家资格。财政部门应颁发《*市政府采购评申专家聘书》。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当对所聘评审专家的资格每两年检验复审一次,符合评审专家考核条件的可以继续聘用。评审专家考核见本细则第四章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一条。

  第十二条对在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违规行为、不再胜任评审工作、检验复审不合格的,或者本人提出不再担任评审专家申请的,财政部门可以随时办理有关解除资格聘用手续。评审专家违规处罚见本细则第五章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

  第三章评审专家的.权利义务

  第十三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二)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讦申权

  (三)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四)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

  (二)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本条第四款内容);

  (三)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四)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评审专家的抽取使用规程

  第十五条*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含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所需评审专家,都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

  第十六条评审专家抽取采用网上远端抽取方式。需要抽取评审专家的单位,直接登陆*政府尹购网“评审专家库”专栏进行专家抽取工作。具体抽取流程如下:

  (一)登陆到*政府采购

  评审专家库栏。

  (二)输入用户名、密码进入评审专家抽取系统。

  (三)录入采购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形式、采购方式、采购单位、项目预算、项目品目、项目包数。

  (四)输入包号(包号不能重复编制)。

  (五)确认每一包的评审专家抽取条件,包括采购品目和评审专家人数。经济类专家、技术类专家以及法律类专家不能少于评审委员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可以全为技术类专冢。其中: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人+经济类+法律类+技术类≥5人(单数)。

  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人+经济类+法律类+技术类》3人(单数)。

  预算300万(含300万)以上采购项目:采购人+经济类+法律类+技术类≥7人(单数)。

  (六)按包抽取评审专家,系统随机生成所需专家数量三倍候选人。

  (七)自动语音通知系统按随机抽取专家顺序自动通知评审专家。

  (八)自动语音通知系统确定评审专家后,打印最终专家名单,抽取人员与监管人员分别签字存档。

  第十七条评审专家必须在开标或竞争性谈判、询价前两个小时内抽取。参加评审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十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在抽取软件中设定屏蔽程序,限制评审专家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原则上不超过三次。

  第十九条个别技术复杂、专业性极强采购项目,专家库不能抽取,经财政部门同意后,使用单位可采取选择性方式确定评审专家。采购结束后使用单位应当将参加该项目评审活动的专家名单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将合格的专家录入专家库。

  第二十条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财政部门、评审专家使用单位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第五章评审专家考核规程

  第二十一条评审专家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集中考核两种形式。日常考核由使用单位(采购机构、采购人、区县采购机构)负责,日常考核根据采购工作需要随机进行。集中考核由财政部门负责,每半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二条每次评审活动后,评审专家使用单位对评审专家公正性.专业水平、现场表现、迟到、早退等方面进行考核打分,并将结果报财政部门,对在评审活动表观极差评审专家财政部门及时除名。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否认真参加评审活动,履行职责;

  (二)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是否能够继续满足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要求;

  (三)是否熟悉和掌握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参加必要的政府采购培训;

  (四)是否能够在评审过程中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五)是否能够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

  (六)有无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七)使用单位认为应当考核的其他内容。

  附:《*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日常考核表》

  第二十三条财政部门应成立考核委员会在日常考核基础上每半年对评审专家进行一次集中考评,考核结果分为“胜任”、“基本胜任”和“不胜任”。具体标准如下:

  (一)胜任: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能够满足评审需要,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有关培训活动,独立、公正地提出个人的评审意见,主动地提出回避申请,自觉地遵纪守法。

  (二)基本胜任: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基本满足评审需要,基本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个人提出的评审意见能够负责,遵守相关规定。

  (三)不胜任: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不能满足评审需要,不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个人提出的评审意见不负责,有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现象。

  第二十四条财政部门根据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结果,经集体讨论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对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

  (一)故意并且严重损害采购人、供应商等正当权益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私下接触或收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的财物或者好处的;

  (三)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评审情况及其他信息,给采购结果带来实质影响的;

  (四)评审专家之间私下达成一致意见,违背公正、公开原则,影响和干预讦标结果的;

  (五)以政府采购名义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形象活动的;

  (六)弄虚作假骗取评审专家资格的;

  (七)评审意见严重违反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的;

  (八)集中考核不胜任的。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根据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结果,经集体讨论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对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不良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或记录。

  (一)被选定为某项目并且已接受邀请的评审项目专家,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评审,影响政府采购工作的;

  (二)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三)在知道自己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身份后至评标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供应商的;

  (四)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五)在评标工作中,有明显倾向或歧视现象的;

  (六)末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的;

  (七)违反职业道德和国家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但对评审结果没有实质性影响的;

  (八)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向外界透露有关评标情况及其他信息的;

  (九)不能按规定回答或拒绝回答米购当事人询问的;

  (十)在不知情情况下,评审意见违反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

  第二十六条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不胜任评审工作需要或本人提出不再担任评审专家申请的,财政部门应办理有关解除评审专家资格聘用手续,收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

  第二十七条评审专家在一年内被两次通报批评或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一年以上评审资格;累计三次以上者将不得再从事评审工作。

  第二十八条通报批评、不良记录和取消资格等对评审专家的处理结果,可以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

  第二十九条各级监察机关要对属于行政监察对象的评审专家的个人行为加强监督检查,涉及有关违规违纪行为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由于评审专家个人的违规行为给有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相关评审专家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财政部门、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在抽取评审专家工作中,违反操作要求予以指定或进行暗箱操作的,或故意对外泄露被抽取评审专家有关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其上级部门或监察机关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评审管理制度12

  1 目的

  为了不断完善公司的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绩效水平,保持安全标准化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标准化体系的绩效考核、管理评审。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绩效考核和管理评审计划,并负责组织进行绩效考核,汇总管理评审意见及对改进措施进行跟踪验收。

  相关部门:管理部,负责配合安全环保部完成管理评审工作,并及时对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各部门、车间;准备与本部门有关的绩效考核资料,并根据绩效考核报告的要求制订实施本部门的改进措施。

  4 内容与要求

  4.1 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

  4.1.1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为副组长、各有关安全管理人员为组员的绩效考核小组,对公司各部门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4.1.2 正常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遇到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决定可追加进行绩效考核。特殊情况是指:

  企业组织机构、资源配置、产品范围发生较大变化时;

  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由于安全、环境问题引起顾客投诉时。

  4.1.3 安全环保部编制具体的绩效考核计划,于每年年底进行本年度的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负责编制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汇报安全标准化的运行情况。年度绩效考核计划由总经理审批,内容包括:绩效考核目的、范围、时间、参加人员和内容安排等。

  绩效考核包括以下内容:

  考核各单位安全标准化活动的符合性,包括是否符合: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目标、运行标准、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等。

  考核各单位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

  调查、分析和记录各部门安全管理的失败案例,包括:事故案例、未遂事件案例、职业危害案例、财产损失案例等。

  根据安全标准化考核办法的要求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4.1.4 绩效考核的实施

  安全环保部提前一周将绩效考核计划下发至有关部门,各部门负责准备有关考核资料,管理部做好绩效考核记录。

  4.1.4.1 通过绩效考核由安全环保部组织编制绩效考核报告,内容包括:

  1)本年度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总体评价结论;

  2)安全方针、目标和指标适宜性评价结论;

  3)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计划和具体措施。

  4.1.4.2 绩效考核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至有关部门,并作为安全环保部开展管理评审的重要输入材料。

  4.1.4.3 安全环保部负责保存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的有关记录。

  4.1.5 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改进措施的实施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责任部门制订改进措施计划,责任部门负责实施,管理部进行跟踪验证并总结措施的完成情况。

  4.2 管理评审的组织实施

  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管理评审计划,并提前一周下发至各车间、部门。

  4.2.1 管理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的输入一般应包括

  (1)绩效考核结果,行业安全考核、绩效的结果;

  (2)方针目标实现情况;

  (3)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4)相关方的反馈、与其沟通、协商的结果等;

  (5)对符合法律法规情况的评价;

  (6)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包括方针和目标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7)过程运行控制及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及环境因素、职业卫生控制情况;

  (8)上次管理评审提出问题的改进措施实施及有效性;

  (9)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效果;

  (10)资源的配置、需求和管理情况;

  (11)体系策划变更情况;

  (1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符合性或适宜性;

  (13)其它应进行评审的情况及改进建议。

  4.2.2 管理评审输出

  管理评审输出形式是评审报告、纠正预防和/或改进措施,一般应包括

  (1)方针目标、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措施;

  (2)满足顾客、员工、相关方要求的改进;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

  (4)组织机构的调整及资源配置等。

  4.2.3管理评审的有关结果应传达、通报到各相关部门、单位和员工,以便能采取适当措施,落实评审报告要求。

  4.2.4 管理评审可与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评审一起组织进行。

  5 相关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绩效考核计划》

  《绩效考核检查表》

  《管理评审计划》

  《管理评审报告》

评审管理制度13

  1、目的

  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在内外环境变化时,持续保持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范围

  适用于检查质量体系的运行状况和评价质量体系对实现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适合程度,包括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改进的机会和变更的需要。

  3、定义

  无

  4职责

  4.1 总经理主持管理评审活动。

  4.2 管理者代表负责向总经理汇报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4.3管理部负责通知相关部门,收集并提供管理评审所需的资料,负责对评审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4.4各相关部门负责资料积累,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所需资料,并负责实施管理评审中提出相关的纠正预防措施。

  5、程序

  5.1 管理评审策划

  5.1.1 总经理至少在12个月的时间间隔内召开管理评审会,可结合内审后的结果进行,也可以根据需要安排。

  5.1.2 管理评审由管理者代表策划,总经理确定。管理评审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a、评审时间

  b、评审目的

  c、评审范围及评审重点

  d、参加评审部门(人员)

  e、评审依据

  f、评审内容

  5.1.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增加管理评审次数。

  a、企业组织机构、产品范围、资源配置发生重大变化时

  b、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用户关于质量有严重投诉或投诉连续发生时

  c、当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有变化时;

  d、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

  e、质量体系审核中发现严重不合格时。

  5.2 管理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以下方面有关的当前的业绩和改进的机会。

  a、各种审核结果,包括内部审核,外部审核;

  b、业主的反馈,包括业主满意程度的测量结果及与业主沟通的结果;

  c、过程的业绩和产品的符合性,包括过程、服务测量和监视的结果;

  d、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包括:对内部审核和日常发现的不合格品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有效性的监视结果,对业主的满意程度具有重大影响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e、以往管理评审的.跟踪措施实施情况和有效性;

  f、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指企业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如法律、法规的变化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等。

  g、改进的建议

  5.3 评审准备

  5.3.1 评审前一周按照管理评审策划的安排,通知相关人员准备本次评审有关资料。

  5.4 管理评审的实施

  5.4.1 总经理主持评审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对评审输入做出评价,对于存在或潜在的不合格项提出纠正和措施,确定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5.4.2 总经理对所评审的内容做出结论(包括进一步调查、验证等);

  5.4.3必要时,管理部对管理评审实施过程进行记录。

  5.6管理评审输出

  5.6.1 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

  a、对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总体评价结论,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的需要,改进的机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改进的需求和体系运行情况的说明。

  b、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有效性的改进方面的决定和措施。

  c、与业主有关的产品的改进决定和措施,包括针对业主规定的明示和未明示的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产品特性的改进。

  d、有关资源需求的决定和措施,为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提供基本保证。

  5.6.2 评审会议结束后,由管理部根据管理评审输出的要求进行总结,编写《管理评审报告》,经管理者代表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由管理部发至相应部门。

  5.7管理评审的跟踪和检查

  5.7.1各部门负责落实管理评审中提出的各项决议。管理部负责跟踪监控执行情况,并反馈各部门实施落实情况。

  5.7.2管理评审产生的相关的记录由管理部保管,包括管理评审计划,各部门准备的评审资料,评审会议记录及管理评审报告等。

  6 相关文件

  6.1文件和资料控制

  6.2质量记录控制

  6.3纠正措施

  6.4预防措施

  7 附件

  7.1fm56-01 《管理评审通知单》

  7.2fm56-02 《管理评审会议签到表》

  7.4fm56-03 《管理评审报告》

评审管理制度14

  1 目的

  按计划的时间间隔评审质量管理体系,以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

  3 职责

  3.1 总经理批准管理评审计划和管理评审报告,主持管理评审活动。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编制相应的管理评审计划和报告,检查整改的落实情况并加以协调、评价。

  3.3各相关部门负责准备、提供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评审所需资料,并负责实施管理评审中提出的相关的纠正、预防措施。

  4 工作程序

  4.1管理评审计划

  4.1.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评审,可结合内审后的结果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安排。

  4.1.2管理者代表于每次管理评审前一个月编制《管理评审计划》,报总经理审批。评审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a)评审时间;

  b)评审目的;

  c)评审内容;

  d)参加评审部门(人员);

  4.1.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评审内容可增加管理评审频次。

  a)公司组织机构、服务范围、资源配置发生重大变化时;

  b)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用户关于质量有严重投诉或投诉连续发生时;

  c)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有变化时;

  d)市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时;

  e)即将进行第二、三方审核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核时;

  f)质量审核中发现严重不合格时。

  4.2管理评审输入

  管理评审输入应包括与以下方面有关的当前的.业绩和改进的机会:

  a)审核结果,包括第一方、第二方、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

  b)业主和住户的反馈,包括满意程度的测量结果及与业主和住户沟通的结果等;

  c)过程的业绩和服务的符合性,包括过程、服务测量和监控的结果;

  d)改进、预防和纠正措施的状况,包括对内部审核和日常发现的不合格项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及其有效性的监控结果;

  e)以往管理评审跟踪措施的实施及有效性;可能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各种变化,包括内外环境的变化,如法律法规的变化等。

  f)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状况,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4.3评审准备

  4.3.1预定评审前十天,管理者代表向总经理汇报现阶段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并提交本次评审计划,由总经理审批。

  4.3.2管理者代表根据评审输入的要求,组织各部门收集管理评审的资料,编制《管理评审输入资料》,交由总经理确认。

  4.3.3管理者代表将评审会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评审输入内容以《管理评审通知单》的形式发给参加评审的人员。

  4.4 管理评审会议

  a)总经理主持评审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对评审输入做出评价,对于存在或潜在的不合格项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确定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b)总经理对所涉及的评审内容作出结论(包括进一步调查、验证等)。

  4.5管理评审输出

  4.5.1管理评审的输出应包括以下方面有关的措施:

  a)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过程的改进,包括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组织结构、过程控制等方面的评价;

  b)与业主和住户要求有关的服务的改进,对现有服务符合要求的评价,包括是否需要进行服务、过程审核等与评审内容相关的要求;

  c)资源需求等。

  4.5.2 会议结束后,由管理者代表根据管理评审输出的要求进行总结,编写《管理评审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并发至相关部门并监控执行。本次管理评审的输出可以作为下次管理评审的输入。

  4.6改进、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和验证

  管理者代表根据《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规定,对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4.7 如果评审结果引起文件更改,应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4.8 管理评审产生的相关的质量记录应由总经理按《记录控制程序》保管,包括管理评审计划、评审前各部门准备的评审资料及管理评审报告等。

  5 相关文件

  5.1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5.2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3 《文件控制程序》

  5.4 《记录控制程序》

  6.相关记录

  qr-003-01 <管理评审计划>

  qr-003-02 <管理评审通知>

  qr-003-03 <管理评审报告>

  qr-ty-o1 <会议记录>

评审管理制度15

  1。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2。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3.1安委会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委会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经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主任审核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发布实施。

  4。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4.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1.4评审输出

  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4.2.3修订依据:

  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4.2.4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评审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评审管理制度04-23

管理制度评审修订制度09-12

管理评审01-07

管理制度评审修订制度锦集(2篇)11-12

职称评审述职报告10-29

工作评审管理失职01-24

管理评审汇报材料09-24

管理评审汇报材料08-01

管理评审汇报材料(合集)11-17

工作评审管理失职(精华)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