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

时间:2025-05-25 07:29:29 制度

【优】保密管理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优】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管理制度1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旨在保护企业的敏感信息,防止机密泄露,确保企业战略、技术、市场等关键信息的安全。它能够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商业秘密被竞争对手获取,降低商业风险,同时也是遵守法律法规,保持企业合规运营的必要手段。

  内容概述: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密范围界定:明确哪些信息属于保密信息,如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经营策略等。

  2. 保密协议:新员工入职、合作伙伴签约时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访客管理:对访客进行严格的访问控制,限制其接触敏感区域。

  4. 信息安全管理:规定信息存储、传输和销毁的方式,防止信息泄露。

  5. 员工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6. 违规处理:设定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强化制度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2

  公司员工工资保密暂行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的稳步发展,维护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使员工能够透过自己的努力和潜力的体现来到达自己所期望的工资水平,公司特制定工资保密制度,让公司内部有一个和谐的工作氛围,请大家务必严格遵守工资保密制度!具体制度如下:

  1.对公司每月所发放给本人的工资不得向其他人公开。

  2.不得以任何方式(如:向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询问,暴力等)打听同事的工资。

  3.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做好员工工资保密工作,不得向其他人泄露。

  4.当员工存在轮换岗位、升降职等状况时,对原有和现有的岗位或职位的工资状况都有保密的义务。

  5.员工对所发工资存在不明之处时,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或向人力资源部主管薪酬负责人咨询,不得自行理论。

  以上制度是从对公司和员工的'整体利益出发的,请大家严格遵守,如有违者一经发现,处置如下:

  1.故意向他人公开自己工资的处以500元的罚款,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书面自我检讨。

  2.特意打听他人工资的处以1000元的罚款,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书面自我检讨。

  3.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非特殊需要泄露员工工资的记过一次,处以20__元的罚款,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书面自我检讨。

  4.刻意向他人泄露本人所知岗位或职位的工资的处以1500元的罚款,并进行思想教育和书面自我检讨。

  对上述制度及处置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本该制度于20__年2月21日起执行,期望全体员工及各部门严格遵守工资保密制度、积极配合公司的管理,促进公司的稳步发展!

  xx公司

  20__年2月11日

保密管理制度3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特别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出处理.

  四、责任与处罚

  第十七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1、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保密管理制度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GJ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GJ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企业秘密是指关系企业经济利益和社会形象,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本企业秘密的具体保密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适时由公司保密委汇同保密专业口领导小组进行修订。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行业归口管理和主管具体业务同时主管该项业务的保密工作,业务工作管到哪一级,保密工作管到哪一级。

  第五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遵守《保密法》和本管理办法,做好保密工作的义务。担任领导职务人员应当带头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并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职权范围内的保密工作。涉及本企业秘密的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

  第二章 公司秘密的产生、定密和解密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符合本办法第二条制度的,一旦泄露后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事项(具体范围见《公司内部秘密事项具体范围》):

  (一)削弱本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二)损害本企业声誉和对外合作关系;

  (三)损害本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经济效益;

  (四)失去本企业优势技术的独有性;

  (五)影响企业内部安定;

  (六)使企业保秘措施可靠性降低或者失效。

  第七条 公司内部秘密分为“A级”、“B级”两级,分为若干保密期限,即“×年”或“长期”。

  “A级”是指企业核心秘密,泄露后会使企业经济利益和经济效益遭受到重大损害,标识为“内部事项A☆×年”。

  “B级”是一般的企业秘密,泄露后会使企业的利益遭受损害,标识为“内部事项B☆×年”。

  第八条 企业内部秘密事项的产生,由各单位、各部门依照《公司内部秘密事项具体范围》,对本单位内的秘密事项进行登记,填写《公司内部秘密事项申报表》,提出具体事项名称,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初步意见,在一周内上报公司保密办。公司保密办召集公司保密委成员进行审定后,予以确定,并行文通知该单位。

  第九条 对是否属于企业秘密和属于何种秘级不明确的事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制度但《公司内部秘密事项具体范围》内没有注明事项),产生该事项的单位应当在一周内拟定方案报公司保密委予以确定。

  第十条 属于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一经确定,由产生该事项的单位进行标识,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并负责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一)书面形式的密件,其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标识在封面或者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二)地图、图纸、图表在其标题之后或者下方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三)非书面形式的密件(如光盘、磁盘、磁带、录相带、半成品等),应当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在密件上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凡有包装(套、盒、袋等)的密件,还应当以恰当的方式在密件的包装上标明。

  (四)涉及企业秘密的计算机系统,操作员必须设置登陆密码、使用权限密码。

  第十一条 企业秘密事项的密级变更,应当根据下列情形之一,由该事项产生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向公司保密委书面申请密级变更:

  (一)该事项泄露后对企业的利益、效益的损害程度已经发生明显变化的;

  (二)因为工作需要,原接触范围需作很大改变的。

  情况紧急时,可以由公司保密委直接变更密级并通知该单位。

  第十二条 对保密期限内的企业秘密事项,根据情况变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该事项产生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向公司保密委书面申请解密:

  (一)该事项公开后无损于企业的利益、效益的;

  (二)从全局衡量公开后对企业发展更为有利的;

  情况紧急时,可以由公司保密委直接解密并通知该单位。

  第十三条 上级机关或者有关保密工作部门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在所要求的期限内不得解密。

  第十四条 企业秘密事项变更密级或者解密后,保密办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因保密期限届满而解密的事项除外。

  企业秘密事项变更密级或者解密后,该事项产生单位应当及时在原标识位置的附近作出标识,原标识以明显方式废除;不能标明的,应当及时将变更密级或者解密的决定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第十五条 文件、资料汇编中有密件的,应当对各独立密件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作出标识,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作出标识。

  第十六条 单位撤销或者合并,有关企业内部秘件的保存密级变更、解密工作由承担原职能的机关、单位负责;无相应的承担单位,由公司保密委指定单位负责。

  第三章 内部保密事项的管理

  第十七条 接触企业秘密事项人员的范围由产生该事项单位的主要领导依照以下原则限定:

  (一)本单位职能活动范围所允许接触的;

  (二)有关人员因本职工作需要应当接触的; (三)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接触的。

  第十八条 涉及企业秘密的人员上岗前应当由使用单位进行保密法规、保密纪律、保密基本知识及其保密职责和工作程序的教育,使用情况应当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必要时与其签订保密合同;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司保密办应当进行必要的监督,使用不当的要求使用单位及时调换。

  第十九条 涉密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制度:

  (一)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在职期间不得兼职与本企业有竞争性行为的企业的工作或服务、解除劳动合同三年内不得从事与本企业有竞争性行为的企业的工作或服务;

  (二)不准将属于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出售;

  (三)不准携带属于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者办理其它私事;

  (四)不准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知悉者谈论企业秘密;

  (五)不准使用无任何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等传输企业秘密;

  (六)不准隐瞒泄密事件;

  (七)离职离岗调动工作时必须上交所有资料,并与原单位签订保密合同。

  第二十条 属于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复制、使用、存放、归档和销毁应当执行有关保密制度。

  复制属于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物品,应当在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进行。严禁将企业秘密文件、资料和物品委托私人复制。因工作需要必须复印属于企业秘密文件和资料,需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其复印件视同内部秘密文件资料进行相关管理。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属于企业秘密的文件、资料、物品的安全存放和登记,并详细记录密件的使用、收发和传阅。

  第二十一条 因工作需要,对外进行技术交流(包括技术合作、技术咨询服务、合办企业等)中涉及企业秘密事项时,必须经XX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二十二条 发表宣传稿件、学术论文、经验交流材料等文字、图片资料,凡涉及到企业秘密事项的必须经相关保密专业口领导和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同意。

  第二十三条 外部人员来企业参观和实习,对涉及到企业秘密事项或涉密部位时,必须经主管领导和相关保密专业口领导同意。接待单位、员工负有不泄露企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具有属于企业秘密的会议,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A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制度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二十五条 涉及企业秘密的重要活动,主办单位应制定专项保密方案并组织实施;必要时,由保密办公室会同主办单位工作。

  第二十六条 属于企业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场所、部位(如计算机中心、档案室等)的.保密措施,由有关单位制定具体措施报公司保密委审核。

  第二十七条 涉及企业核心技术秘密的科研开发资料,不得由1人掌握,应由该项研究的主要负责人根据不同情况,分段或分子项指定不同的人员进行管理。

  第四章 泄密的查处

  第二十八条 发生泄密事件的单位,应当迅速查明被泄露的企业秘密的内容和密级、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范围和严重程度、事件的主要情节和有关责任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公司保密委办公室。

  本企业员工发现企业秘密被泄露时,应当及时报告公司保密办或有关领导。

  第二十九条 因保密措施不完善或执行保密制度不严,造成泄露企业秘密的,本单位主要领导负有领导责任,有密不报,知密不保的免除单位领导行ZH职务;

  因工作失误,过失泄露企业秘密的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相应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严重渎职或故意泄露、出卖本企业秘密者,按照相关法律条款制度,提交有关司法机构依法查处。

  第三十条 凡泄露企业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将根据被泄露事项的密级和行为的具体情况,给予行ZH处分。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给予行ZH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一)泄露企业秘密已造成损害后果的;

  (二)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而泄露企业秘密的;

  (三)泄秘危害不大但次数较多或者数量较大的;

  (四)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制度的。

  第五章 涉密计算机、网络管理

  第三十一条 涉密计算机、网络管理按照《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执行(见附件)。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公司所涉及的GJ秘密,按GJ秘密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制度中的“泄露企业秘密”是指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下列行为之一:

  (一)使企业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二)使企业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施行前所涉及到具体秘密范围所制度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清理,重新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保密办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件:1.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

  2.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3.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

  4.涉密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制度

  5.信息保密管理制度

  6.公司内部秘密事项具体范围

保密管理制度5

  保密工作必须贯穿公司的各个环节,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组织成员,既针对各个部门负责人,又针对每一个员工。

  1、公司各类资料要严格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范围,并在规定的载体上予以注明。公司的`所有资料(含文件、协议、证件、合同、报表、信息等)分机密、密级、非密级三级。机密级严禁张贴;密级原则不准张贴、传阅;非密级可张贴、传阅。

  2、密级标准由资料的建立部门确定,经理核定。机密级必须明确阅读者姓名;密级明确阅读级别;非密级资料明确传递、张贴方式。

  3、机密资料由经理统一保管或指定专人人保管;密级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备案,使用部门保管;非密级资料由建立部门保管。机密资料和密级资料借阅、传阅需办理登记手续。

  4、凡涉及公司机密的记录本、笔记本、电脑、图片等载体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或随意查阅。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藏、销毁、出售涉及企业机密的文件、实物。

  5、公司各级领导及机要保管人员调离公司时,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或保管的机要资料、笔记本等移交给公司。否则,有关部门可拒绝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6、各部门建立资料而不确定密级标准、保密期限、范围,也不交经理核定,责任由建立部门负责。凡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将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与保密制度同时执行的附件有《资料密级划分标准》、《资料密级登记表》、《资料借阅登记表》。

保密管理制度6

  1、要害部位范围:财务室、办公室、档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

  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责任。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③贵重物品、现金、票证落实专人负责,责任人要认真做好保管、使用、防火、防盗、防潮、防爆及保密工作,对要害部位认真按安全保卫保密要求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范于未然。

  ④建立要害部位管理呈报制度,要害部位安全值班及交接班登记制度,要害部位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建立要害部位处置突发事件预案。

  ⑤建立各要害岗位保密安全责任制,开展经常性安全保卫保密检查,针对存在隐患及时整改不留后患。

  ⑥按规范要求对要害部位做防爆措施及安全用电。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保密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⑦加强计算机系统的保密安全管理。对涉密与非保密计算机予以明确区分,涉密机必须完全与局域网脱离连接,并禁止上因特网以防泄密。并采取身份认证、存储传输加密、配置防视频泄密等措施加强保密防范。

  3、责任追究:

  要害部位管理责任人或单位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究,并采取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及经济处罚等方式对责任人及单位进行处罚,直至追究泄密刑事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7

  为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加强对计算机信息服务的管理,保障通过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传播信息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公司设立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小组,由公司领导和相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组成、负责信息内容审核,信息发布登记,网络安全技术防范与管理等工作。

  第二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小组进行信息内容审核,信息发布登记,电子公告系统审计,违法犯罪案件保安等工作,并采取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保证网络的安全。

  第三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四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五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及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输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六条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七条公司设立网络安全管理员,每天对网上信息惊醒检查,发现有异常信息须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发现有不良信息,应立即删除并做好备份及详细记录;

  第八条发现有违反犯罪现象立即按照规定处理并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在24小时内向公安部门报告。自觉接收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知道。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安全操作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各项违法犯罪行为。入网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送交公安机关备案。

保密管理制度8

  一、总则

  1、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并成立保密委员会:

  保密委员会主任:柯雷兵

  副主任:石杰军 柯仲兵

  成员:徐小林 张建松 陈铭 黄为平 熊友峰 伍志胜 严基旺 李应珍

  2、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人员档案等。

  3、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车间主任及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二、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总则中第二项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2、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3、公司秘密级别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公司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保密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门负责保密。

  2、对于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保密委员会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4、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保密委员会主任批准。

  5、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6、涉密人员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得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会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9、公司与全体员工签订《员工保秘协议书》,《员工保秘协议书》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附后。

  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11、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12、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三年内仍然保持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13、公司向签定保密协议的涉密人员,在协议有效期及离职三年内按月支付一定的保密费用。

  四、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保密委员会。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管理制度9

  一、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利和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必须时间内只限必须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所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善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二、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5、公司员工人事档案,薪资待遇,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6、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7、其他经公司确定为应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策,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公司机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1、绝密是最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个性严重的损害。

  2、机密的主要的公司秘密,一旦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严惩严重的损害。

  3、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对公司的权益造成损害。

  第八条:公司秘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秘级:

  2、公司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状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4、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透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的人员.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三、保密措施

  第十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行政部或主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者负责保密.第十一条: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务必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个性授权人员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商业机密,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第十三条: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带给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具有属于公司秘密资料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方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取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管理会议文件;

  3、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4、确定会议资料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不准在私人书信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透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或相关领导,由其及时作来源理.

  四、职责与处罚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警告并予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罚款五千元并酌情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直至追究其刑事职责:

  1、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穷取,出卖公司秘密的;

  2、故意或过去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泄露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3.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均应树立保密观念,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共同保守档案机密。

  4.对各类档案均应按规定的范围进行查、借阅,并严格履行手续。查、借阅机密档案要经主管领导批准。

  5.对机密档案要严格管理,不得将机密档案私自带出档案室或外传,对机密档案资料不得自行摘抄、拍照、翻印或复制。

  6.凡涉及档案机密的人员一律不准在家庭、子女及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有关档案机密资料,不得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和私人通信中暴露档案机密。

  7.利用者对所借档案文件、技术图纸等务必妥善保管,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不准携带公出、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

  8.对保管期满、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不得以废纸出售。

  9.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失泄密和被盗密者,应按其性质及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9.1档案库房是档案资料保护和贮存的重要基地,是带给利用档案的中心,除领导批准外,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9.2保管档案务必有专用库房,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库房内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证档案安全。

  9.3档案进出库房,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包括档案收进入库,库存档案调出室外及日常的调阅、归还。

  9.4档案库房应设有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的措施。

  9.5对新接收入库档案要严格检查,对有虫蛀、发霉及其它问题的档案须经科学处理后方可入库。

  9.6库房内安置温湿度计,每一天定时测记。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24℃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9.7库房内应持续清洁,不得堆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9.8每学期结束前,要对案卷进行总清点,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9.9每一天下班前,应关掉库房门窗,切断水、电源,确保档案安全。

  9.10定期打扫库房卫生,持续库房与档案的清洁。

保密管理制度10

  保卫保密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核心部分,旨在保护企业的核心信息资源,防止敏感信息泄露,确保企业运营的稳定和安全。该制度涵盖了一系列的规则和程序,涉及员工行为规范、信息分类与保护、内外部交流控制、违规处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 员工行为规范: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应如何处理和保护企业信息,包括签署保密协议,禁止擅自复制、传播、销毁企业资料等。

  2. 信息分类与保护: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性,设定不同的保密级别,制定相应的访问权限和存储保护措施。

  3. 内外部交流控制:规范员工与外部人员的沟通行为,限制敏感信息的传递,如设定邮件过滤、电话 监控等。

  4. 信息系统安全:确保企业网络和硬件设备的安全,包括定期更新系统,安装防火墙,设置复杂密码等。

  5.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6. 违规处理:设立严格的违规处罚机制,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员工进行警告、罚款甚至解雇。

保密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密室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标准》的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密室是指:公司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及重要密品研制、实验的专门场所。保密室应当是存放、保管、研制、生产、试验国家秘密载体、密品的最小专用、独立、固定场所。

  第三条 保密室的管理应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严格标准、严格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及保密室的工程项目建设,须同步考虑保密技术防护措施,与基本建设同计划、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

  第四条 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对保密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必须按照本规定对其进行管理,做到管理制度健全,防范设备到位,责任明确到人,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五条 公司保密办公室是保密室保密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行使检查、监督、指导职能。

  第二章 保密室的审定

  第六条 确定保密室应遵循最少化和最小化原则,即能定部位的不要定部门,尽可能缩小接触人员范围,从而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八条 确定保密室的标准:公司集中制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及重要密品研制、试验的专门场所,应确定为保密室,要求面积不少于100平米。

  第九条 保密室的审定程序

  (一)相关人员根据本规定,结合部位情况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保密室审批表》(见附表BM—BW—001)报公司保密办公室;

  (二)保密办公室进行审核;

  (三)完成审核后报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然后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以正式文件发布。

  第十条 公司已确定的保密室,因内部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或撤消时,由所属部门提出书面变更或撤销理由,填写公司《保密室变更、撤销审批表》(见附表BM—BW—002),经所属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并由公司保密办审核,报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变更或撤销。

  第十一条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公司经审批确定xxx市xxx区xxxx号xxxxx座xxxx室为保密室。

  第三章 保密室的制度建设

  第十二条 保密室应根据公司保密制度和实际情况制定和健全下列保密制度如:岗位保密职责、出入登记制度、保密部位管理制度、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技防设施维护使用管理制度、保密检查制度等二级制度,主要体现以下方面:

  (一)保密室要明确进入人员范围,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二)外部人员因工作需要进入保密室,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做好登记工作,全程陪同;

  (三)严禁携带有录音、录像、拍照、信息存储等功能的设备进入保密室;

  (四)非工作时间和保密室无内部人员在场时,各类涉密载体必须锁入密码文件柜或密码保险柜内;

  (五)建立保密宣传教育制度,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内部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六)建立保密检查制度,对保密室内保密工作和各项保密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七)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结合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相应的保密工作职责和应承担的保密责任;

  (八)公司保密室需设立安全值班人员,下班后需要将防盗报警器设置为布防状态,上班后解除布防;

  (九)保密办每季度对存放的保密材料进行检查,要求做到台账与实物完全相符。如发现不相符的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进行纠正,确保涉密载体安全有效;

  (十)对保密资料的查阅和使用要严格控制,任何人借阅、查看和使用都要经过公司保密办批准,并作好相关记录;

  (十一)保密资料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带密码锁的文件柜中,相关文件及材料要分类立卷存放,各种记录和清单清晰可查;

  (十二)公司保密室将各部门上交来的材料进行归类、整理。接收材料时,要按照移交的目录进行认真清点、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当面解决。

  第四章 保密室的保密防护措施

  第十三条 保密办公室负责保密室防护措施、设备的规划、配置、安装和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 保密室的保密防护措施主要包括:

  (一)物理防护措施:公司保密室应确定安全控制区域。公司保密室与国(境)外驻华机构、外商独资、合资企业,以及其他国(境)外人员长期居住的寓所保持一定安全的距离。安装防盗门并配备门禁系统、密码文件柜,在指定位置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机房应配备安全值班人员,建立视頻监控的管理检查机制,资质单位安全保卫部门应当定期对视頻监控信息进行回看检查见附件(视频监控检查记录表BM—BW—006),保密管理办公室应当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视頻监控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技术防护措施:安装入侵防盗报警装置,制定应急预案,保密室使用的安全防护设备符合国家相关保密技术标准和保密管理要求;

  (三)人工防护:进入保密室的工作人员要经过审查培训,进入要害部位的本公司非涉密人员和外来人员要审批、登记并由专人陪同,填写《进入保密室审批表》(见附表BM—BW—003)和《保密室出入登记》(见附表BM—BW—004),方能进入。

  (四)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防盗报警装置应当定期检查维护,确定系统处于有效工作状态,并有维护记录。

  (五)未经批准,不得将具有录音、录像、拍照、存储、通信功能的设备带入保密室。

  第十五条 公司保密室内部使用的涉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各类办公设备符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技术标准,并严格按照公司计算机和通信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保密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保密室内部禁止安装、使用无绳电话、手机和其它无安全保障的通信设备。

  第十七条 公司保密室须配备专门存放、保管、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各类移动存储介质等国家秘密载体的密码文件柜、碎纸机等安全可靠的设备。

  第五章 保密室的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保密室的管理,依照“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健全制度,严密防范,严格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十九条 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管理保密室职责:

  (一)对公司保密室的保密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负责公司保密室安全保密方案的制定和审定,并组织实施。根据有关规定安装防盗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保密室相对集中的建筑物,应当确定安全控制区域,外周界应当安防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配备安全值班人员;

  (三)负责监督指导公司保密室安全保密防护设施的规划、安装和日常维护。涉及保密室的新建、改建工程项目要符合安全保密要求,并编写要害部门部位新建计划、方案,所采取的保密防护措施应当经单位保密工作机构组织的审核,与工程建设同计划、同设计、同建设、同验收;

  (四)对公司保密室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其涉密人员涉密等级,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培训;

  (五)负责公司保密室的确定、变更和撤销的审批。

  第二十条 公司保密办保密室的职责:

  (一)负责公司保密室确定、变更和撤销的审定工作;

  (二)审议、审定公司保密室的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研究、解决和向公司报告保密室管理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四)对保密室工作人员做出表彰或处罚决定;

  (五)保密办对保密室的设备、设施情况和涉密工作岗位人员情况需进行全面调查并做好记录,建立档案备查。如遇有保密室管理人员需要更换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清点档案,进行登记,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保密室主要负责人职责:

  (一)保证公司各项相关的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在本部位的落实,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落实办法和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二)建立岗位责任制,把保密室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并与其签订《公司保密室目标管理责任书》(见附表BM—BW—005);

  (三)确定进入保密室人员的范围,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进入。对因工作需要进入保密室的外部人员,做好审查、审批、登记工作;

  (四)负责对本部位所属工作人员进行涉密人员资格审查,确定涉密等级的初审,并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

  (五)对本部位所属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保密教育,使其增强保密意识,掌握必备的保密知识和技能;

  (六)对本部位所属工作人员执行保密制度、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不适宜在保密室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离;

  (七)对本部位所属工作人员辞职、调离、因私出国、出境申请提出初审意见;

  (八)定期对保密环境、防范设备和涉密载体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泄密隐患;

  (九)本部位发生泄密事件和发现所属工作人员违反保密管理规定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查处。

  第二十二条 公司保密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保密管理制度和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忠于祖国、政治可靠,历史清白、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社会关系清楚,配偶不得为非中国公民及拥有国外长期居住身份。

  第二十四条 对公司保密室内的清洁、安全值班、维修服务、外来人员等工勤人员,必须划定活动区域,明确专人管理,进行相应的保密管理措施。

  上述工勤人员进入岗位前,由其管理单位对其进行政审,确认合格并在其签订《临时工作人员进入涉密场所保密承诺书》(见附表BM—BW—005)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并要有本部位涉密人员全程旁站陪同。

  第六章 保密室的安全保密检查

  第二十五条 保密检查的内容:

  (一)岗位保密职责是否落实;

  (二)是否结合业务工作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各个环节制定和落实了具体的保密制度细则和防范措施;

  (三)是否坚持保密自查和保密教育培训制度;

  (四)检查物理防护措施是否可靠,检查技术防护措施是否有效;

  (五)涉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和销毁各个管理环节上是否有严格的登记、审批、签字手续。

  第二十六条 保密检查的方法

  (一)全面检查:根据本制度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全方位的检查;

  (二)专项检查:根据实际情况对某一项,如涉密载体管理等进行专项专业保密检查或技术检测(节假日前必须开展);

  第二十七条 保密检查的时间要求,保密要害负责人坚持季度检查,并有记录;

  第七章 奖惩

  第二十九条 对公司保密室涉密人员要定期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责任和接受保密教育培训的情况。考核结果要与发放涉密人员保密补贴挂钩。

  第三十条 在公司保密室的保密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公司《保密责任考核与奖惩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一条 达到《公司保密室目标管理责任书》(见附表BM—BW—005)的要求,年终公司保密办公室兑现奖金200~500元,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存在失泄密隐患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保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12

  为加强鼓楼区委办公室计算机及其网络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小组,指定计算机信息保密安全员负责本办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规定,抓好有关规章制度建设,切实落实领导负责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信息定密审批制度,涉密信息载体和机房管理制度等,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三、凡被确认为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网络,应加贴“涉密标识”或标明“涉密标记”,严格按保密工作要求管理;凡与政务内网联接的计算机和处理单位内部工作事务的计算机也应按涉密计算机加强管理,严防国家秘密(含内部工作秘密)信息泄漏。

  四、处理国家秘密信息或内部工作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绝不能上国际互联网,如确需上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经国家保密部门批准认定的物理隔离卡;做到内外网分开使用,有上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不能处理国家秘密或内部工作秘密信息。

  五、认真落实“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单位领导审批制度”的规定,凡向政务外网、互联网提供或发布信息,其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且应事先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六、加强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对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照密级的要求进行管理,存储在计算机信息系统内的国家秘密信息,应采取密码加密办法保护;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不再使用的媒体应及时销毁;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漏;涉密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涉密文件,应当按相应密级文件进行管理。

  七、严禁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与互联网连接;严禁将存有秘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在互联网(政务外网)上使用;严禁上网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和内部文件资料;严禁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上使用,严禁将原涉密计算机变更用途作为可上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使用,确保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严格分开使用。

  八、加强对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涉密计算机管理应明确责任人,责任人应认真做好计算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杀毒、及时故障排除,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和保存单机资料、备份文件以及整理硬盘等项工作,确保机器正常使用;对重要涉密信息处理场所应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对涉密计算机信息要进行定期的保密技术检查,及时消除各种泄密隐患,确保计算机信息安全保密。

  九、认真做好计算机及其网络情况统计上报工作。每年元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计算机变动情况汇总报送区国家保密局。

保密管理制度13

  为落实保密法和军工企业保密资格认证制度,根据我公司参与军工项目研发与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军工项目保密领导组织

  保密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军工项目的保密工作。界定密级、制定保密制度、进行保密监督和保密检查;确定与军队联系的责任人、对涉密载体信息的传送、复制、存储、使用等,对涉密人员的上岗、在岗、脱岗;对涉密计算机系统、相关设备以及对外宣传等工作进行管理。还有其他需要涉密管理的内容。

  二、涉密等级与密级界定

  (1)保密期:按军工企业保密资格规定,我公司军工项目属密级,保密期为10年。核心涉密人员脱密期3年,重要涉密人员脱密期2年,一般涉密人员脱密期1年。

  (2)密级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结构设计、电路设计、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合同协议、相关的函电及信息等。

  (3)泄密界定:向公司规定的涉密人员以外的人,泄露军工项目的密级载体资料;帮助或辅导他人使用军工项目的技术;许可他人参观技术使用或产品的生产过程;许可他人转让、使用甲方技术等。

  三、涉密部门、涉密人员的确定

  1、主要涉密部门:是公司的研发部,涉密的主要人员是xxxxxxxxx xx xxx(在军品管理方面);涉密的次要人员是研发部临时确定的相关测试人员。该部门的`保密工作由朱涛负责。

  2、次要涉密部门:是公司的生产部,涉密的次要人员是涉及生产配置技术资料的生产人员。该部门具体的保密工作由蔡海平负责。

  3、涉密信息的渠道负责人:

  (1)xxx负责与军方相关领导沟通军工项目的全面工作;

  (2)xx除了负责军工项目信息资料(包括视频资料)的归集、保管、借阅、复制等工作外,还负责与军方研究所沟通相关技术与产品信息的工作;

  (3)xx负责与试用单位的信息沟通,在沟通前要先征求保密领导小组xx副组长的意见,沟通后要及时反馈沟通情况。

  (4)未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的许可不得擅自与军方相关人员联系。

  4、军工项目样品的管理人:军工项目样品(包括相关手册)由研发部门负责管理。存放地点为研发部的实验室,样品管理人为研发部的xxx。实验室钥匙的管理与样品的登记、借用、保存等管理规定,由研发部制定。

  5、军工材料的管理人:库管xxx。在军工材料管理上由研发部负责。

  6、军工项目研发合同管理人:由xxx保管。未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许可,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该合同的任何内容。

  四、军工项目保密制度

  1、涉密人员的管理:上岗前由办公室负责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并签订保密协议;上岗后,由各涉密部门对本部门涉密人员进行军工项目保密检查、监督管理,办公室协助;离岗时,要向部门移交相关涉密资料载体,由办公室核实确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严格按保密法规定和军工企业涉密规定,坚守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该问的问,不该问的不问的要求。

  2、涉密通讯的管理:不在通讯时谈论涉密信息,对方谈话涉及秘密信息事项时应及时制止;不得使用馈赠的手机谈军工项目;不得使用手机短信传送军工项目秘密信息;不得将普通手机与涉密信息系统连接;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普通手机;不得擅自用手机拍照或录音、录像。

  3、涉密计算机系统的管理:不得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和随意拷贝他人文件;不要使用盗版软件或来历不明的软盘和光盘存储介质;不得在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视频、音频等输入装置(调试的除外);不得利用未加密的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不泄露口令、密钥和其它安全保密措施;严格执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规定。

  涉密硬盘中重要的数据要进行安全备份;要安装高等级防火墙安全软件,打好安全补丁,定期使用杀毒软件扫描系统,防止病毒的侵入;设置安全口令不得少于十个字符,并每周更换一次;涉密信息,不得在QQ窗口沟通,也不得用未加密的邮件传送。

  临时协助进行军工产品测试的人员涉密管理,由研发部负责。

  4、涉密载体的管理:未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的允许,不私自复制、保存、出借、销毁涉密介质;不私自携带涉密计算机和介质外出;不私自将涉密计算机送往外部修理。

  5、涉密宣传与报道的管理:未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不得对外宣传报道;对外公开宣传报道时,军方单位代号、真实名称、掩护名称不得同时使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特殊情况需要涉及军工项目秘密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涉及密级的宣传用品的印制必须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的批准;宣传用品涉及军工项目秘密的,应按涉密资料保管,并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6、涉密会议的管理:未经军方主办涉密会议(或技术鉴定会)的批准,我公司参加涉密会议的各部门或个人,均不得进行私自的涉密询问、照相、录像、录音等活动。未经参会的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在会下私自会见军方人员,沟通交流涉密的军工项目。

  7、泄密报告的管理:(1)发现军工项目秘密载体在使用中下落不明,应在八小时内向公司保密领导小组报告,向军方报告不得超过24小时,同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2)确认泄密事件的期限,绝密级10日内无下落,机密级、秘密级60日内查无结果的,以泄密事件论处。

  8、军工样品和材料的管理:研发部负责军工材料管理和军工样品的管理,特别是军徽和军帽的管理,完善相关管理规定。由办公室协同研发部定期盘点检查。

  9、军工产品的生产管理:由公司生产部负责制定,经审批后落实保密规定。

  五、涉密监督检查制度

  公司保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军工项目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研发部是保密领导小组委托的军工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涉密军工档案的具体工作;办公室是保密领导小组委托的日常监督检查部门,具体开展日常的涉密监督与检查工作。

  本规定由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自20xx年4月20日起执行。

保密管理制度14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计算机外存储器,是指可移动的计算机信息存储器,包括计算机的软盘、U盘、光盘等。

  第二条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外存储器,必须定密。其定密的法定程序与纸介质的`秘密文件资料定密方法相同。其密级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级确定标志。

  第三条涉密信息原则上不存储在计算机硬盘上。存储于外存储器上的重要涉密信息必须进行备份,备份盘与正式盘同等管理。

  第四条存储涉密信息的外存储器,应在显眼位置贴上或标明“绝密”、“机密”、“秘密”等密级的记号,标明“严禁拷贝”字样,并按相应的密级文件进行管理。

  第五条存储过涉密信息的外存储器,不得降低密级使用,不得与存储普通信息的外存储器混用。

  第六条新启用存储涉密信息的外存储器或使用外来外存储器,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杀病毒处理。

  第七条由单位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员”负责管理,不使用时应放置电脑密码文件柜内,不得随意丢放。

  第八条重要的涉密信息存储采用磁盘信息加密技术。磁盘信息加密技术可分为文件名加密、目录加密、程序加密、数据库加密和整盘加密等,具体应用可视磁盘信息的保密强度要求而定。

  第九条涉密的外存储器原则上不得外借,确需借阅某些文件、资料时,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外借使用专用的外借盘,外借盘要标明“严禁拷贝”字样,借阅的文件、资料内容由负责保管的保密员拷贝到外借盘上。归还的外借盘除办理归还手续外,还要及时清除盘内的文件、资料,并对磁盘进行杀病毒处理。

  第十条涉密磁盘信息清除采用交流消磁法。可使用国家有关部门研制的磁盘消磁设备消磁,以防涉密信息泄露。

  第十一条涉密的外存储器销毁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进行注销登记,可采用软盘、光盘粉碎机碾碎或敲烂后丢进焚化炉熔化。如果本单位没有条件进行处理的,应集中交到保密工作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对违反保密制度,丢失外存储器造成泄密的,将依照保密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保密管理制度15

  国家秘密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制作

  1、制作秘密载体,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

  2、纸介质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印制。禁止将纸介质秘密载体委托不属定点的社会行业,如私营或者个体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或合资、合作企业印刷、制作。

  3、磁介质、光盘等秘密载体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内或保密工作部门审查批准的单位制作。

  4、制作秘密载体过程中形成的不需归档的材料,应当及时销毁。

  5、制作秘密载体的场所应当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当采取防电磁泄漏的保密措施。

  二、收发

  1、接收国家秘密载体,要严格履行清点、签收手续。具体内容包括:

  (1)检查送达的密件是否是发给本机关、单位。不属本机关、单位的,不能接收,当即退回投递人员。

  (2)检查信封、袋、套密封是否完好无损,确认未被拆开和漏失,才能接收。如果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和发文单位处理。

  (3)检查签收单上的登记与密件实物是否相符,如果不相符,不能接收,同时要及时告诉发文机关,并要求投递人员弄清原因。

  (4)各项情况检查核对没有问题时,再由接收人员签名和注明接收时间,加盖单位收发专用章。

  2、 国家秘密载体包装应当由单位的机要保密人员或有关专门人员拆封。拆封前要注意检查:

  (1)是否注有“ x x 亲启”的字样,如果属于指定人员拆封的,要交给指定人员处理。

  (2)拆封取出密件后,要检查信封、封袋、封套内是否有遗留的密件。

  (3)要将收到的密件与同时寄来的通知单进行核对,如果有不相符的情况时,要及时与发文(件)单位联系,把情况搞清楚。

  (4)要妥善保留发文(件)通知单,以备查询。

  3、接收人员应当对所接收的国家秘密载体,及时在收文(件)登记薄上登记造册。具体内容包括:

  (1)收文(件)日期、收文(件)编号(文件字号)。

  (2)文件、资料标题名称或者简要内容、密级、保密期限、份(件)数和分发。

  (3)使用处理意见等栏目。

  收文(件)登记簿应当保存一定的时间(一般为3—5年),以备查询。

  4、分发国家秘密载体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按照限定的接触范围分发,不能擅自扩大范围。限定范围以外的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增发的,应当经过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分发时应当认真填写密件分发表。分发表的内容应当包括收文(件)单位、发文(件)时间、文件资料标题名称或简要内容、文号(编号)、密级、保密期限、发放范围、缓急情况、份(件)数、总份(件)数等栏目。

  (3)认真填写发文(件)通知单,通知单所填写内容一定要与密件分发表中的收文单位名称、文件资料标题名称和所发出的份(件)数相符。通知单要随同发出的密件装入领土或者封袋(套)内。

  (4)封装密件时,要仔细核对信封或封袋(套)上的收文(件)单位名称与文件通知单所填写的名称是否相符,在确认名称一致,发出的密件份(件)数核对无误时,才能密封。

  (5)认真填写供机要交通或机要通信部门交接和投递签收的交接清单。

  (6)密件分发完毕后,要对所剩余的密件进行清点,发现数量、剩余数量相加要与总数量相一致。

  三、传递

  1、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能线路,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如包装密封,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单位。

  2、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3、向我驻外机构传递秘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通过外交信使传递。

  4、采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等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四、使用

  1、国家秘密载体由主管领导根据秘密载体的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的.要求及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本机关、单位知悉该国家秘密人员的范围。

  2、阅读和使用秘密载体,应办理登记、签收手续,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进行。

  3、机关、单位的领导阅读秘密文件、资料,可以采取传阅的方式进行,由经办人员负责,专夹专阅。

  4、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批准。经批准汇编秘密文件、资料时,不得改变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确需改变的,应当经原制发机关、单位同意。汇编秘密文件、资料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其中的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管理。

  5、摘录、引用国家秘密内容形成的秘密载体,应当按原件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管理。

  6、传达国家秘密时,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应当事先申明。

  五、复制

  1、复制制发机关、单位允许复制的机密、秘密级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2、复制秘密载体,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3、复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应当加盖复制机关、单位的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

  4、涉密机关、单位不具备复制条件的,应当到经过保密审查的定点单位复制秘密载体。

  六、保存

  1、保存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应当将秘密载体存放在保密设备里。

  2、涉密机关、单位每年应定期对当年所存秘密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按照规定应当清退的秘密载体,应及时如数清退,不得自行销毁。

  3、涉密人员、秘密载体管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将所保管的秘密载体全部清退,并办理移交手续;需要归档的秘密载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规定归档。

  4、被撤销或合并的涉密机关、单位,应当对秘密载体移交给承担其原职能的机关、单位或上级机关,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七、维修

  对存储有国家秘密信息的非纸介质载体,原则上应由机关、单位内部的技术人员检修和保养,或交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定点的维修部门检修;确需外送维修的,应当拆除信息存储部件或进行专业销密处理。

  八、销毁

  1、禁止将秘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或私自销毁秘密载体。

  2、销毁秘密载体应当经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送保密主管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监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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