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04 09:23:32 制度 我要投稿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通用8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通用8篇)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1

  为加强胜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全体职工必须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要求:

  根据本系统相关规定,所有职工均需参加考勤签到。

  签到每天4次(早8点、中午11点、下午12点。50分、下午4点),下午上班签到时间最多只能提前10分钟(即13:00上班,需在12:50分后才能签到),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二、各种假期类别介绍及考勤工资核算管理

  1.法定休假职工考勤管理

  国家法定休假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病假员工考勤管理

  职工患病,持有二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病假证明书,可核予病假。

  3.事假职工考勤管理

  (1)因个人家庭等其他情况,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的,可酌情给予事假,并记入员工考勤。

  (2)根据社区领导关于职工考勤管理的指导意见,事假将只发80%的`工资,特殊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后可发全额工资。

  三、请假审批权限

  本单位所有职工请假的均须向主任办公室按照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提出请假申请,由办公室呈送主任批阅。未经批准而私自休假的则按旷工论处。

  四、考勤管理

  1.主任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执行部门,负责监督执行职工考勤签到,对不遵守职工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职工考勤日志记录,主任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抽查员工出勤状况。

  2.单位职工因公外出公干不能及时回来签到的,须在"考勤情况登记表"上注明未签到的事由、地点,由其科室负责人审核,其"考勤情况登记表"必须在2天内报办公室核准,于月末报送主任审批。

  3.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

  4.旷工一次,先扣除当日工资再加扣50元。

  5.每月迟到累计达6次、上班忘记签到超过6次,予以扣款500元。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服务中心项目管理,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建设的意见》(x办发[20xx]127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大x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x委发[20xx]22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服务项目,是指依法进行的.各项行政审批、审批上报、核发(证)照、备案等行政行为。

  第四条、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及协调与管理。

  第五条、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确定:

  (一)纳入县行政服务中心的项目,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的要求;

  (二)服务对象的申报材料应包括项目办理过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据,窗口单位不得随意增设办理服务项目的前置条件;

  (三)办事程序的设定应包括项目办理的全部过程;

  (四)承诺时限应在法定的期限内根据高效原则和项目办理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缩减;

  (五)收费项目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收费文件和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第六条、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一)窗口单位依法设立、取消或部门间调整、变更服务项目,应及时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申报确认;

  (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可根据服务项目运作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意见。

  第七条、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变更,相关窗口单位应及时制定相应的内部运作程序和制度,并根据情况授予服务窗口及人员相应的办理权限。

  第八条、服务项目实行“服务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六公开。

  第九条、服务项目的办理:

  (一)服务项目的受理、初审、缴费、转报、核发证(照)等环节,应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二)已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许可证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再受理;

  (三)依法调整项目收费及变动相关手续,应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备案;服务项目公布为免费的,一律不得收费。

  第十条、凡违反本制度,经查实后,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3

  为确保公车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能够安全、正常的运行,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实现“勤俭节约、安全守纪、保障有力”的目标,现制定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如下:

  一、中心综合部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维修保养的管理工作,严格按规定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包括车辆的各种证书、保险资料和维修记录档案等内容。把车辆每次维修保养的详细记录存档,作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的重要参考。

  二、中心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当车辆需要维修时,由车辆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项目审批单》,报中心综合部审核,经中心主任和车辆维保负责人审核并经办公室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车辆维修时,驾驶员和平台维保人员必须在维修现场检查维修内容和换件情况,严禁弄虚作假。维修完毕后,要认真检查和试车,合格后,方可在维修厂的'修车单上签字确认,并在车辆管理档案中详细记录每次维修情况。

  三、车辆维修费用审核、报销方式按照花山区财政局财务制度执行,要求严格控制所有车辆的年维修总费用。未经申请而私自维修的车辆,一律不予报销;车辆所更换的零部件与技术档案不符合的,将不予报销,并按照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驾驶员责任心不强、维护保养不力、驾驶操作不当造成主要零部件的非正常损坏,由驾驶员承担相关维修费用,并追究其责任。

  五、车辆在出车途中出现故障,需回中心或者当场进行车辆维修的,要先报告中心主任和维保负责人批准,所更换的零部件应当随车带回,维修票据要经过用车单位人员签字证明方可报销。

  六、车辆保养管理。驾驶员应严格按照车辆保养要求,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杜绝车辆超时保养。为保证出车服务质量,必须做到每次出车前对车辆进行一次内外清洁,出车任务保障完毕,返回到中心停车场后,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停放整齐、车容整洁、车况良好,确保公务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4

  为树立龙祥社工服务中心机构整体形象,加强和规范机构管理行为,造就和培养一支专业理论知识与实务操作能力过硬、高效精干的社工队伍,促进机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机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体系。

  一、凡机构在职人员的管理事项,除法规及机构其它规章制度另有规定外,均应遵守本制度体系。

  二、机构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社工行业及机构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社工行业及机构发展的`事情。

  三、机构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理论、实践能力,不断完善机构的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机构实力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四、机构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鼓励社工积极参与机构的决策和管理,鼓励社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机构为社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机构经济效益的提高及经费盈余的前提下逐步提高社工各方面待遇;机构为社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机构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根据《龙祥社工服务中心社工绩效考核制度》予以表彰、奖励。

  六、机构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倡导社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5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精神,践行工会服务职工宗旨,现就推行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制定如下制度:

  一、推行职工服务中心

  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满足职工多层次需求,通过建立多样化的平台,推行民主管理,厂务公开,维护职工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形成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服务功能

  职工服务站提供了三大平台,实行一站式服务。

  (一)困难帮扶救助平台

  主要包括:困难职工生活帮扶、大病救助、意外灾害救助、助学帮扶、结对帮扶、技能培训等。

  主要职责: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按规定进行救助、对残疾职工进行结对帮扶。

  (二)权益维护平台

  主要包括:监督信箱、监督电话、法律援助、劳动争议调处、来信等。

  主要职责:职工可就劳动用工、收入分配、劳动保险、职工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与职工利益相关事宜通过电话、书面形式进行咨询,如需帮助的,可由公司聘请的.律师进行解答。发生劳动争议的,工会组织职工代表与企业进行协调解决。

  (三)人文关怀服务平台

  主要包括:心理咨询、婚恋服务、文化体育服务等。

  主要职责:由工会宣传委、组织委、女职工委牵头,为来访职工提供心理咨询、安抚等方面的服务;为未婚职工牵线搭桥,提供约会(见面)服务;负责文体活动的组织实施、职工书屋的建设等。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6

  一、工作人员严禁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看电影、聊天、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软盘或光盘,不得把本窗口的软盘随意外借,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盘。

  三、与各相关网络进行数据交换的窗口,应配备正版的杀毒软件,并定期进行杀毒。

  四、未经许可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窗口,更不能操作计算机和相关设备。

  五、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有关保密制度,对保密的文件资料不得上网共享。

  六、窗口计算机应设置密码,防止文件泄露。

  七、微机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

  八、工作人员必须定期对计算机进行保养,下班时须切断计算机电源方可离岗。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7

  一、投资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招商引资,为投资商、企业提供与政府间的业务服务;

  2、收集整理有关法规、市场供求、投资合作信息资料;

  3、做好信息咨询和立项报批服务;

  4、商务代理服务;

  5、组织开展智力成果转让;

  6、维护商会会员合法权益;

  7、沟通联络工商、社团、协会并协助建立合作关系,协调各行业产品价格,调解经济纠纷。

  8、加工贸易生产合同审批;

  9、工缴费结汇审批;

  10、办理“三来一补”新合同、变更合同;

  11、办理进料加工新合同、变更合同;

  12、办理生产合同延期;

  13、申请报告,海关备忘录审批;

  14、核查验厂;

  15、电子报关集中录入点;

  16、岗前培训。

  二、岗位设置

  主任

  副主任

  招商引资、岗前培训合同审批企业结汇商会财务、办公室

  (一)招商服务组

  1、负责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咨询、洽谈,跟踪服务引资项目;

  2、协办来料加工企业立项手续;

  3、协办合作、合资、独资企业立项手续;

  4、提供招商引资项目信息;

  (二)审批组

  1、加工贸易生产合同审批;

  2、工缴费结汇审批;

  3、办理协议补充、变更、续约、终止合同;

  4、办理“三来一补”新合同、变更合同;

  5、办理进料加工新合同、变更合同;

  6、办理生产合同延期;

  7、申请报告、海关备忘录审批;

  8、电子报关集中录入点;

  (三)验厂组

  1、核查新成立的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能力;

  2、核查停产半年后重新申办新合同的企业经营情况;

  3、核查申报新合同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4、核查加工产品超出原经营范围(即扩大经营或变更经营范围)企业的生产能力;

  5、核查合同申报数量超过其在过去12个月所执行合同中最大核销数量20%以上的企业生产能力;

  6、核查拖欠厂租或工人工资两个月以上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7、核查其它须验厂的.企业情况;

  (四)综合组

  1、文件资料收发、归档;

  2、财务;

  (五)培训组

  1、随岗培训班(户籍人口)。由我中心向辖区企业发布信息,收集企业所需人才(如学徒、跟单文员)由人才人事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人员到岗,户籍无业人员随岗培训期间街道按每月4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100元的随岗培训补贴管理费;

  2、岗前培训班(外来人员)。由我中心向辖区企业发布信息,收集企业所需人才(如车工、电脑文员)由成校招收学员统一培训后输出给企业。

  (六)商会组

  1、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会员进行团结、教育、引导,倡导爱国、敬业、守法、文明。

  2、发展和增进同港、澳、台地区以至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人士的关系和交往,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发展,协助引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

  3、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意见、要求和建议,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协调政府与企业关系。

  4、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信息,交流经营管理经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5、组织会员参观考察、调查访问及各种联谊活动。

  三、投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思想品德:热爱本职岗位,信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始终与党的政策、方针保持一致。

  (二)业务技能:熟悉与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三)办事效率:保证审批工作、协办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廉洁从政。

  (四)服务态度: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四、投资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认真遵守街道机关工作制度,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和无故脱岗。如有特殊情况的,应按照规定,逐级实行请假制度。

  五、投资服务中心财务制度

  1、严格遵守街道办财务制度,经费开支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做到有计划,专款专用。

  2、坚持一只笔审批制度。每张单据报销,要有经手人签字,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3、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好现金。

  服务中心管理制度8

  服务承诺制

  (一)接待热情和蔼、主动询问、有问必答。做到来有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询问细心,解答耐心,办事诚心。让办事(来访)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位接待办事(来访)者为第一责任人,属自已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迅速办结,属其他窗口单位办理的事项应将办理者送至窗口,并说明相应情况。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办理各项事务的规定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无故超过时限的按违纪论处。

  (四)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五)无“三乱”问题发生。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

  (六) 24小时受理举报。对举报窗口工作人员或执法人员的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作风问题,做到24小时受理,并迅速查处,查处结果正式通知举报人。

  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中心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对办事人了解、咨询的事项首问负责回答和解决的制度规定。

  (二)首问负责是指最先受理办事人员咨询、投诉的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作为首问负责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首问人是指各窗口单位第一位被上门办事的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办事人)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三)首问人责任

  1、对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所辖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都必须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冷漠拒绝办事人。

  2、凡办事人咨询、办理、投诉的问题属于本单位范围的事情,首问部门或工作人员能立即答复、办理的,必须当场答复、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并认真填写受理通知书,做好解释工作。如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当场答复,或不属于本人或单位窗口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时应做到:

  (1)立即将办事人带到中心相关窗口咨询、办理。

  (2)可用电话协调解决的,当场与相关领导、单位窗口联系解决。

  3、办事人如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联办件的项目,首问单位及窗口要领办事人到中心业务科协调办理。

  4、首问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热情大方,文明用语,为办事人着想,体现服务意识,展示中心形象。

  预约服务制

  一)预约服务制是指申请人办理的事项需要与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预约办理的制度。

  (二)预约服务应体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上门服务及证后服务。

  (三)对于需要上门服务的事项,包括规模以上企业、招商企业等服务大户办事的现场勘察,以及老弱病残的办事人等,采取一个电话、一封书信、一封邮件等即可主动上门办理相关业务。

  (四)对于节假日急需办理手续的,中心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窗口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赶到中心或现场进行办理。

  (五)对于一些涉及招商企业的急事、大事或者其他确需急办的项目,一定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限时办结制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各窗口单位在受理申请人的`各种申请,办理相关业务等必须在规定的承诺期限内办结的制度。

  (二)本制度中申请人是指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办证者,在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为正式受理,期限从正式受理之日算起,以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凭。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分类处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咨询件:对于申请人的咨询,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一次性解释清楚,并当场填写咨询件受理通知书,交申请人,直至达到申请人满意为止。

  2、补充件:对于申请人请求合法,手续不全的项目属于补充件。应当场向申请人填发补充件通知书,作好解释工作,一次性详细填清告知申请人所需要补充的手续及资料。

  3、退回件:对于申请人申请项目不合法或申报资料缺少主件的,属于退回件,应当在受理时填发退回件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退回的原因。

  4、受理件:一是即办件:程序简便,申请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办结的为即办件。即办件要即收即办,现场30分钟内办结;二是承诺件:手续齐全,请求合法,但需要审核、踏勘现场后方能办理的项目,属于承诺件。承诺件在受理时要及时填发承诺件通知书,明确承诺的办结时效,必须在承诺期内办结。三是信访件。按信访有关规定时限办理。四是上报件:需要到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即谓上报件。由窗口单位协助服务对象在上级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办结。

  办结公告制

  窗口受理事项中,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必须公告,除按规定的其他形式对外公告外,还要在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公告栏公开,方便群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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