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15 12:25:18 制度 我要投稿

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8篇)

  在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考勤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考勤管理制度(精选18篇)

  考勤管理制度 篇1

  为了提高刁家炖肉馆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益,贯彻“各尽所能”,也为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提供重要依据。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暂订以下条款:

  一、总则:

  经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门要实事求是,认真执行。

  各部门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现行的点名制度。

  各位员工必须严格按照酒店规定的时间上下班,

  各部门员工不得私自倒班,换休,如有特殊情况需向经理提出申请,否则按旷工一天处理,如换休造成工作脱节或重大过失者视情况予以严肃处理。

  二、点名及考勤统计规定:

  所有员工出勤均须点名, 忘记点名者,须当日向经理说明理由,由经理核实后,且接受每次扣罚2元处罚,未履行相应手续者按旷工处罚;

  每个部门管理员,每月25日须将次月排班表交经理,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更换班次的,须向经理说明。一律按核对的考勤计算员工工资,

  考勤记录统计时间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将前月员工考勤表核对后连同《请假单》一并交经理。

  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将作为工资表制作的最终依据,一经交到经理,各部门无权更改或补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点名,应向所在部门经理说明情况。

  三、考勤的计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没有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的,全勤奖50元,工休没休的`加发当天基本工资。

  休班:本店员工每月有2天休班,

  迟到:工作时间开始30分钟内未签到;

  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

  请假未经批准或不服从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岗;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凡各种假期逾期,未向有关部门办理续假手续;

  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60分钟以上;

  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请假事由与休假事实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从事有关赢利性业务;

  四、请假规定:

  1、病假:

  员工病假一般须经镇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可向部门经理请假,但不可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或代他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无医院的病假无效、员工请病假在2天以内则经理批准,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员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门经理请假,并尽快补办有关手续,以便部门统筹安排工作,非工伤的病假需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工资,工伤按有关政策执行。

  2、事假:

  员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请事假。事假在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 2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事假按旷工处理,假期内按酒店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

  3、特别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节3天,

  婚假:本人结婚,休假7天;子女结婚,休假1天

  丧假:配偶、父母(含养父母、继父母)、子女的葬礼,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礼,休假1天;

  五、缺勤及请假期间工资待遇:

  1、迟到(早退):按扣罚5元计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当天基本工资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B:事假2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C:事假3天,取消当天基本工资+扣3天基本工资

  如此类推,直至当月工资扣完为止。

  旷工:

  A:旷工60分钟以下考勤记迟到+罚款5元

  B:旷工2小时以下的考勤记迟到+罚半天工资款

  C:旷工半天,取消当日半天基本工资+扣1天基本工资;

  D:旷工1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2天基本工资;

  E:旷工2天,取消当日基本工资+扣4天基本工资;

  F:连续旷工3天自动离职。

  六.离职的处理办法

  辞职:到工资发放日发放未发放的工资,工作满半年的押金全额退还,不满半年的扣除服装折旧费。

  自动离职或开除:没收所以未发放的工资及奖金,押金。

  七、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必须经批准

  2、经理级以下员工请假1-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3、部门经理级员工请假须由总经理批准;

  餐厅考勤管理制度四:

  制度目的:规范饭店考勤的日常管理。

  制度范围:饭店各部门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

  制度内容:

  1各部门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考核、班前点名,根据考核情况将迟到、早退、旷工情况如实填写《考勤记录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门负责人核对上月考勤,核对后员工签字予以确认。

  3每月第二天各部门负责人将考勤簿上交财务。

  4财务部,总务部员工及管理人员考勤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在打卡机上打卡,外出办事须向上一级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5部门管理人员核对本部门考勤完毕后,需在考勤薄上签字确认。

  6迟 到

  6、1十分钟以内为迟到,每次罚款十元。

  6、2超过十分钟,三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二十元。

  6、3超过三十分钟,六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五十元。

  6、4超过六十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6、5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以上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7早 退

  7、1提前十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每次罚款十元。

  7、2超过十分钟,三十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二十元。

  7、3超过三十分钟,六十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五十元。

  7、4超过一个小时提前下班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7、5一个月内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8旷 工

  8、1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并罚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除相应处罚之外,并开除。

  8、3每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9公 休

  9、1员工每月享有三天带薪假及春节三天、劳动节两天、国庆节两天、元旦一天的带薪假。

  9、2员工正常休班必须由部门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休班,特殊情况须调休的由个人协商换休,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

  9、3部门负责人休班由店经理安排批准。

  9、4节假日休班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轮休(春节假期本月调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调休)。

  9、5饭店副总经理休班须经饭店总经理批准。

  10事 假

  10、1事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由店总经理批准。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资。

  10、3假期超过十天不享有三天带薪假。

  11病 假

  11、1因突发疾病无法到酒店当面请假时,由当事人或护理人以电话的形式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病情、就诊医院或诊所、请假期限等。

  11、2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内向店总经理详细说明情况及请假期限,请假人完假后第一天补填《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就医医院或诊所的病历,报店总经理办理补签手续。

  11、3员工病假十天以内(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带薪假,须按日工资扣除假期工资,病假超过十天不享有三天带薪假。

  11、4请病假员工最迟于请假的当日将《病假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核实,店总经理批准后准假。完假第一天将医院或门诊病历复印件交部门负责人存档。

  11、5饭店员工病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一个月之内由店总经理批准;一个月以上,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病假期间员工不享有工资。

  12工伤假

  12、1员工因工受伤(违规操作除外),经判定属工伤,依据医院证明指导确定假期。

  12、2员工工伤假期在十五天以内(含十五天)发基本工资,十五天至一个月发基本工资的80%,一个月以上公司与员工协商解决。

  13婚 假

  13、1正式员工工龄满一年,享有三天带薪婚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享有七天带薪婚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且为晚婚的享有十天带薪婚假(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四周岁)。

  13、2婚假须提前十五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申请交办公室存档。

  14丧 假

  14、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婶去世,享有三天带薪假。

  14、2丧假当天请假员工应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5产 假

  工龄满二年以上女性员工享有六个月产假,产假必须提前三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产假期间员工只保留工龄,产假结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岗位。

  16员工实习期休、请假

  16、1实习期间当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带薪假(根据部门安排);培训期不享有带薪假。

  16、2培训期、实习期间因病或因事可据实请假,请假员工应提前一天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请假两天之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由店总经理批准,工资结算扣工资(扣款金额=岗位工资÷30天×请假天数)。

  17加 班

  17、1饭店职员原则上不允许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由负责人填写《加班申请》,报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加班工资按加班天数×(岗位工资÷30)计算。

  17、2春节加班(三十、初一、初二),加班工资=(岗位工资÷30×加班天数)×2;并在同月内享有相同天数的带薪休假,本月轮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处分的职工,察看期间不享有休班;

  考勤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xx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旷工

  考勤管理制度 篇3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理顺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审核批准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条各部门设立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每周对人员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及人事管理部门汇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人事管理部门对考勤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有监督、核查的权利。

  第二条公司的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门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于次月3日前把经过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考勤汇总表、假期审批等考前表单上报公司人事部门。人事考勤专员在2个工作日内对公司所有考勤记录审核完毕。

  第三条公司实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各部门因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作息时间,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前1天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请,事后应及时补批手续。

  第五条公司实行休假储备制度,即员工的加班可以作为日后同等时间的调休,公司节假日外休息可以冲抵员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员应建立员工调休台帐,及时记录个人的休假储备情况,员工加班调休及冲抵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二章员工假期管理

  第六条事假:是指因个人原因未到岗工作的时间。

  1、事假的批准程序员工请事假必须先填写请假单,获取核准后方可休假,一般情况下不得事后补假。特殊情况下,必须持有相关证明或事先向主管领导电话说明情况,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照事假处理,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对待。请事假半小时以上的,按事假计发薪酬。

  2、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可以批准1天以下(含1天),副总经理可批准3天以下(含3天),超过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授权按照授权权限批准假期。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越权限批准事假。

  第七条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的时间

  1、休病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时告知本部门负责人,本部门考勤管理人员记录考勤并上报人事考勤部门,本人或委托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交休假证明。

  2、休假证明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出,员工因急诊在就进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诊医院出具急诊和休假证明。

  3、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应先向直接领导口头请假,以当日挂号票或诊断书为依据,看病时间一次满二小时或全月累计满八小时以上,按病假处理。

  4、患病员工按休假凭证或准允休假的时间休息,计算病假时间以员工实际休息时间为准。员工实际休病假时间需由部门负责人在假条上签字认定。未经批准,实际休息时间大于休假凭证开具的休息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和休假证明。

  6、在病假凭证上,有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政府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医疗期计算应从员工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在规定的计算周期累计病休时间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病休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根据有关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医疗期计算标准见下表。

  3、员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经医院确诊后,医疗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可酌情适当延长医疗期。

  4、员工非因工致残和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部门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用于结婚的假期。

  1、员工休婚假应书面提出申请并填写假条,按规定给婚假3天。爱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结婚,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2、符合晚婚规定的员工,另给予奖励婚假7天。晚婚假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许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视同放弃休假。

  3、再婚的员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条丧假:按规定给予职工处理其直系亲属丧事的'假期。

  1、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抚养职工长大的抚养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丧事的可给假三天。如亲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时间,可按丧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2、员工的祖父母去世,确需本人料理丧事的,经领导批准,可给丧假一天。故去亲人在外地,路程时间按事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探亲假:是指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按规定给予的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本规定的探亲假假期按照公司经营状况及公司需求,总经理有权决定是否批准。

  1、本公司双方股东已婚员工原则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为4天(含路途时间),一般休假时间确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双方股东未婚职工原则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时间为1周。

  3、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亲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亲假一般不可以积累使用,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公司其他已婚员工在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员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员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员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员工休探亲假须提前1个月审批。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审批单交人事考勤专员备案。

  7、员工经批准的探亲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在探亲假期间因病而超期者,需持县以上医疗部门急诊证明,可按病假处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个工作年内安排,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集中或分段安排个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休年休假的,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累计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计算,无法提供缴费证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计算。

  第十三条工伤医疗期:是指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

  1、公司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确诊的诊断证明,对照《北京市工伤医疗期分类目录》,确定医疗期,发给工伤津贴。

  2、工伤医疗期一般为一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不超过三十六月。

  3、工伤的认定及工伤医疗期待遇以北京市工伤保险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产假:是国家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复健康的时间。

  1、女员工生育,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符合晚育条件的,奖励产假30天。经批准,奖励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员工休产假应履行休假审批手续,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哺乳假:婴儿未满周岁的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如路途较远两次哺乳时间应合并使用。

  第三章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特殊考勤处理

  1、迟到:员工迟到,说明合理原因后,经得领导同意,迟到时间按事假处理;未说明任何理由无故迟到的,按旷工处理。迟到在10分钟以内的罚款10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的罚款2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按事假甚至旷工处理。

  2、早退:员工早退期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未履行休假审批程序或特殊情况未补审批手续,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条本制度所列各项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标准或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考勤规定归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xx年元月一日起生效。

  考勤管理制度 篇4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图县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十条禁令》,参照上级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继续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本考勤制度设满分100分,用100分减去所有扣分即为教师本学期考勤得分。学校领导将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上午 7:30-11:30,下午13:00-16:30 (早上7:30和中午13:00准时收取签到簿,下班最晚签退时间为16:40,敬请守时!如有加班请先签退!)

  值日值班教师及班主任要提前到校,清理好办公室卫生,为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监管好班级。

  外地教师周五下午下班时间可提前至15:30并按时签退。

  (二)请假

  1、教师病事假要求:病事假半天及以上到教导处填写请假条,经校长审核签字批假,校长不在由副校长批假,假满时需到主管考勤领导处报到,如需要继续请假要提前续假,超假天数按旷工处理。长期病假(一周以上)必须持有真实可靠的县医院以上的医疗诊断证明,学校有权到卫生医疗部门核实诊断的真实性,弄虚作假的教师一律不给假,如不上班按旷工处理。负责校园安全值班教师必须自行安排好请假期间的值班工作。

  2、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3、教师婚假7天,产假按法定假计算,小产15天,超期按病事假处理,须履行请假手续。公伤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宿舍管理教师值班期间签到签退要及时。

  5、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实施上班时间内不定时查岗制度,教师要高度树立学校形象,工作时间内不得随意外出校园。如若有事外出必须向学校领导请假,到教导处填写“临时外出记录表”,写清外出的原因、离校时间和返回学校的时间,限时25分钟。每月只限2次,超出的次数按早退处理,对外出不请假者、超时者、不在工作岗位和下班时仍不返校者一经查出每次给予10。00元的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0分处理。

  6、病事假、迟到、早退扣款标准:

  病、事假均须提前或后补完成课时任务,填写好“请假条”方可休假。

  病事假无空堂现象,每天扣款20.00元,不扣考勤分。

  如若出现空堂,每天扣款40.00元,扣考勤分1分。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扣款2.00元,每增加半小时扣款增加一倍。签到后请病、事假没有完成当日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教师其签到无效,按病、事假处理。

  教师不得提前签到签退(指的是下一次的签到签退),一经发现给予10.00元处罚并扣考勤量化分1分(陪同上级领导检查工作除外)。

  7、教师出现重大疾病特殊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8、教师要按学校作息时间准时签到签退,每天上下班签到签退时间要及时,禁止教师找他人代签到或签退,若教师代签,给予代签人50元的处罚,并扣其考勤量化分5分;

  9、教师上班期间禁止饮酒面对学生,禁止带孩子进入课堂,禁止课堂内接打手机(一律静音上课),一经发现每次给予50.00元的处罚,并扣除量化分5分。

  10、教师子女结婚准假3天且不扣款,教师的父母去世丧假5天,;外地教师父母去世根据里程实际情况决定,其他直系亲属去世2天,婚假、丧假含双休日和节假日。

  11、给孩子送奶的女教师要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按固定时间送,上下午各一次,要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往返限时40分钟,不得去而不回影响工作。

  12、学校鼓励教师高学历达标,参加函授或自考的教师,在不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情况下,不扣款。

  13、教师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含网络培训)、影视教育、集体活动等要及时出勤,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领导及教师外出参观、学习、考试、开会等,要按领导所批假或派出天数内及时返校,不按时返校者,按所超假天数予以旷工处理,学校不予以报销旅差费。

  14、全学年病事假或其他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者,不能作为本年度的评优晋级对象,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只能作为合格或基本合格处理;全学年无故旷工累计超过5天以上者视为本年度考核不合格对象,不能增调薪级工资,严重者予以解聘。

  四、调课

  除因公出、病事假原因,不得私下调课,临时有特殊事需要调课的要写好调课理由,调课办法,送至教导处备查。

  五、本制度从20xx年3月12日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考勤管理制度 篇5

  (1)考勤周期为每个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门店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轮休两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属门店员工的考勤由门店店长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须以公司人事部下发公司LOGO的考勤表为标准。店长休假由店长指定员工负责考勤。店长在月初制订本门店工作排班表,门店员工应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员工临时有事休假在确保有人换班的情况下,店长方能准假;门店员工如有加班则应填写加班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审核,门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审批表、当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

  (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上班需严格按照店面作息时间规定,由店长负责登记每日出勤及请假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时抽查。员工考勤表字迹晰,严禁涂改,名字和员工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一、迟到

  员工上班迟到时间在10分钟以内的,每次罚款10元。鉴于城市交通突发状况,员工每月前二次10分钟以内的迟到可免于处罚;超过10分钟至30分钟(含)者每次罚款20元;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含)者每次罚款50元以上者;1小时以上则按旷工半天进行罚款处理。在一个月内连续或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谈话并扣除本月所有奖金,负责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罚。

  二、早退

  (一)未获得上级批准,提前30min内下班的视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过30min的视为旷工半天。

  (三)当月有早退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助,以及当天的销售提成。

  (五)一年内累计早退三次或当月早退两次做解雇处理。

  三、外出

  (一)店员外出办理公事2小时内须由店长批准,超过2小时需门店经理批准。

  (二)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半小时以内需店长批准,超过半小时需要请假。

  四、事假

  (一)店员请事假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条”交予店长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的,必须在当班前电话通知店长,并在上班后当天补请假条。

  (三)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应由店长批准。

  (四)每月事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超过3天以后做旷工处理。

  (五)事假须扣除相应天数的.基本工资、津贴与补贴,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员用餐必须轮流替换,确保有店员在店,以防偷盗等事件发生。

  (二)用餐时间40min,但不能在门店营业场所内就餐。

  六、病假

  请假三天以下的,应附上相关药店购药或诊所就医证明材料,请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规医院(凡纳入医保范围的医院均可)病历及医生开具的请假建议条等相关证明,因病休假期间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员工因违法乱纪、打架斗殴等个人原因造成伤病,不得按病假处理,肇事者按旷工处理并接受纪律处分。

  病假期间扣除收入标准:折算后的日工资标准×请假天数×30%,扣除后余额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七、旷工

  (一)无正当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级批准而缺勤的,做旷工处理。

  (二)每月累计旷工不超过一天者,扣除旷工天数的3倍基本工资,同时扣除对应的津贴与补贴。

  (三)当月有旷工发生,则扣除当月的全勤奖。

  (四)当月累计旷工2天或当年累计旷工3天,予以辞退。

  八、审批

  (一)店员请假一天以内需店长批准。

  (二)店员请班需店长批准。

  (三)店员请假超过一天需要经理的批准。

  (四)店长请休假需有经理的批准。

  九、全勤奖

  (一)当月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给予全勤奖。

  (二)当月无论请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奖。

  (三)当月旷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奖。

  考勤管理制度 篇6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司制度》再次严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计发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全体人员都必须重视。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月末会做出考勤统计报告。

  二、员工上班必须打指纹卡签到,一日两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时间外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个月累计超过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处理。因公外出办事无法签到者,应填写《因公外出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处理。

  三、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要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呈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再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并于上班当日补办手续。无请假单或未及时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外出办事的人员,应向前台登记并告知去向及预计返回时间。因公出差的人员,应填写《出差登记表》,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如当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应告知前台,由前台统计后将人数报给食堂,为免浪费,报餐后又不能在公司进餐者,必须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前台,如临时取消用餐者公司将给予10元/人/餐作为经济处罚。

  六、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依据指纹考勤记录,请假单,因公外出通知单,出差审批表等统计考勤,如无考勤记录又无任何凭证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请各位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八、前台工作人员必须对以上做如实登记,对每月迟到、早退或报餐未就餐者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月张贴公告栏通告全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 篇7

  一、上下班制度

  1、本校实行弹性坐班制,上下班时间按规定时间执行,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上班:年级组长、班主任、早读辅导教师负责检查的人员9:10时,其它无第一节课的教师必须在9:20以前到校上班,下午全体教师按第一节上课时间到岗。坚持课前2分钟等课制。

  3、下班:上午第四节没课的教职工可以提前10分钟下班,下午第八节课无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可以提前10分钟下班,行政工勤人员按正常教学时间下班。

  4、周一升国旗全体教职员工按规定时间参加升旗仪式。

  5、各处室、年级组长负责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考勤要认真公正、实事求是,定期上报,考勤结果作为年度 、晋升核定每月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6、学校指定专人负责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校领导经常抽查教职工坐班情况,若各处室、年级组长上报的考勤结果与学校考勤情况不相符,处室领导、年级组长将负全部责任。

  二、请销假制度

  1、教职员工因病(事)请假超过一天,必须由本人事先到教务处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事后及时销假;如遇急病(事),无法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后及时补假销假,无正当理由不出勤的`视为旷工。

  2、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各处室、年级组长审批;一天的由教务处审批,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的由主管副校长审批,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

  3、婚假、产假、探亲假、病假、丧假、事假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4、教职工大会,年级组长会等要做好考勤,迟到、早退按办公考勤要求对待,学校和上级组织举行的集会、公益活动、集体教育教研或其它社会活动,不能按时参加者,应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三、考勤管理制度

  1、教职工日常考勤情况由各组长负责统计,月底报教务处汇总。

  2、考勤结果与年终奖金,评优晋升与每月津贴挂钩。

  3、以往考勤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时,按本制度规定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 篇8

  一、工作时间安排

  1、公司实行10.5小时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满28天者可享有2天有薪假期,采用轮休制。

  2、由人事部负责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依据

  1、本公司考勤依据为:指纹打卡、请假条时间,加班证明单来进行人员的薪资结算工作。

  2、员工应遵守工卡管理规定以及假期管理规定。

  三、打卡时间

  1、公司全体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所规定各级别工作时间及排班表进行打卡。

  2、因出差无法按时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门主管和人事部进行签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档备总经办查核。

  四、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或部门要求集合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均视为旷工。

  五、本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打卡。

  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店长以及总经理核准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请书并经主管,总经办核准者。

  3、因事请假经核准者(请假时间以获批下班打卡开始)。

  4、临时事由,无法打卡者,事后说明理由,由主管证实,人事部可给其补签卡。

  六、正常打卡人员:

  1、按照上下班出入时间进行打卡,严守秩序,不可插队。

  2、应于规定时间前打卡,打卡后不得随意进出商场,不得外出。

  3、下班者应在下班时间超过后,方可打卡外出,时间未到不得在打卡处等待。

  4、业务务人员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5、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未办理请假手续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的,经发现者按旷工处理。

  7、上下班时间,由防损部防损员监督打卡情况,如遇打卡机故障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记录当时人员考勤情况。

  七、须遵照公司规定的时间打卡上、下班。上、下班必须按规定时间打卡,不打卡者视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视为未加班,规定如下:

  1、迟到、早退1至10分钟罚款10元,10至30分钟罚款30元,超过半小时不足四小时的扣除1天工资,超过四小时的`扣除二天工资处理。当月发生早退和迟到无当月全勤奖。当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当月各种奖励的评选资格。

  2、无故不上班,视作旷工,旷工半天扣发全月奖金和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将扣发全月奖金和三天基本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将按自动离职处理。

  3、未打上、下班卡的扣当天工资,如卡钟坏而导致打不到卡由部门主管签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长签名,如没有出示相关证明的当旷工处理,

  4、特殊情况漏打卡,需要及时向主管说明并进行补签,否则视旷工处理。但每个月不能超过3次,否则扣除全勤奖。

  八、全勤奖

  每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记录,且按规定打卡者享有100元全勤奖。

  九、指纹损坏要及时到人事部更换,遗失由部门开具证明到人事部补办。

  十、加班

  1、公司原则上要求员工按时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不提倡延时或加班。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书经店长批准后交人事部,以备查核。

  2、员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而需计发加班工资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报,报店长或人事经理审批后交人事部核查备案,人事部按规定将员工加班准确计入《考勤统计表》后交财务部计发加班工资。

  3、凡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理的劳动定额和工作任务而超时工作的不计加班(不包括盘点此类)。

  十一、其它相关规定参考《员工手册》及相关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篇9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开会、参加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2.请病假者必须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3.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1天以上,3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须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离校时间达到3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4.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1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

  (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行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分行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树立精简、勤政、务实的银行形象,根据总行员工考勤制度规定,结合分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分行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和脱岗。

  第三条 分行营业部、各部室员工考勤管理在分行行长领导下,由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各支行员工考勤管理由各支行行长负责。

  第四条 分行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员工考勤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奖励挂钩。

  第二章 考勤内容

  第五条 分行考勤内容,包括在勤、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第六条 在勤。分行员工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勤。

  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在勤:

  (一)由领导派其到外地出差、开会或经领导批准在城区范围内办公事,不能按时在分行上下班。

  (二)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培训或从事其它公务活动的。 第七条 迟到。员工未按时上班按迟到记录。

  员工迟到半小时以内者,按迟到1次处理;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者,按迟到2次处理;超过1小时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八条 早退。员工提前下班按早退记录。员工提前半小时内下班按早退1次记录;提前下班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早退2次处理;提前1小时以上下班,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九条 脱岗。分行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请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为脱岗。脱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加班。因特殊情况,员工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

  第十一条 请假。员工因处理私事或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后,未在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称为请假。

  第十二条 旷工。员工未经批准在正常工作时间不在勤,称为旷工。

  第三章 假期管理

  第十三条 分行公休假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伤假。员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探亲假。

  (一)节假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3天)、国庆(3天)、春节(3天)等法定休假日,参照政府规定执行。

  (二)事假。员工因处理个人的私事,不能出勤者,经批准请假,称为事假。

  下列情况经行、部室负责人批准,可不计为事假:

  1、女员工有一周岁以下婴儿,占用工作时间哺乳,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

  2、为子女开家长会有学校通知,每学期累计不超过4小时。

  3、带10岁以下子女打预防针、体检,有儿童保健部门通知,每半年累计不超过2小时。

  (三)病假。指员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休息,经医院证明和领导批准的请假,称为病假。病假应有医疗机构病休诊断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婚假。指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法律手续后结婚的员工,按规定享受的休假。假期一般为3天,晚婚者为10天(男25岁,女23岁)。对方工作单位在外地,员工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的,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的按事假处理。子女结婚可请假一天。

  (五)丧假。指员工直系亲属死亡后,按规定给予员工处理丧事的假期。直系亲属死亡,可请丧假3天,前往外地办理丧事时,可给予往返路程假,超过假期规定时间按事假处理。

  (六)产假。符合国家《婚姻法》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员工产假为90天(含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女员工可享受产假120天(含法定产假90天)。

  男员工因配偶计划内生育的,可休看护假。看护假一般为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看护假7天。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经医院证明,给予42天的产假。

  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为加强机关工作作风,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优秀的机关公务工作形象,实行科学规范管理,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条出勤缺勤

  以科室为单位,按日记载出勤情况,在工作期间内不得打牌、下棋、玩游戏或上网聊天,不得随意串岗聊天或在工作时间办私事。

  第二条迟到早退

  由局办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迟到早退情况1—2次,抽查情况记录备案,纳入个人年底考核评比。

  第三条集中学习

  局内定期安排集中学习,除特殊情况外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确需请假的',区管副职干部向局长请假,其他干部向党委副书记请假。所有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后方可不参加。任何人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不参加的,一律按缺勤处理。

  第四条病假

  三天以上病假须凭医院诊断证明,按病休天数据实记载,逾期未上班者按缺勤处理。

  第五条事假

  一般干部、工作人员事假一天由科长批准,二天(科级干部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一般干部、工作人员三天及以上、科级干部二天及以上由局长批准;区管副职干部事假一天由局长批准。

  第六条奖惩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现象,均由局办公室及各科负责人做好记录,年终按区人事局和局机关百分考核办法执行兑现。

  考勤管理制度 篇12

  为进一步强化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和简化签到考勤程序,公司决定将原打卡机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启用指纹签到考勤系统,并制定指纹考勤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

  1、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需本人亲自考勤,能够控制代打卡现象、

  2、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班为,下班为签退、员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

  3、公司共安装两台指纹考勤机、一台安装在办公楼一楼大厅内,为行政、财务、技术、质量、采购、设备、用户服务部门的员工使用;一台安装在原打卡机的位置,为生产部办公室、机加工段、铆焊工段、装配工段的员工及实习大学生使用、

  4、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有什么变化,及个人有什么变动(如换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由领导签字后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员留存备查,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5、各种考勤制度及处罚规定仍依据《员工手册》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6、加班是以规定下班时间以后实际签退时间减去正常下班时间来计算的,为防止不坐通勤车的员工晚签退,多计算加班时间、月末各部门领导需对员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况进行审核,无误后管理员将对本月出勤情况做出统计报表、作为每月工资发放及各项评比的依据、

  7、如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在当天二十四小时连续上班后第二天仍继续上班时,为有效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签到,7:00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签到,之间至少间隔3分钟、

  8、员工要严格按照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砂砾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考勤机、

  9、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员,若自己擅自摆弄出现的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造价赔偿、

  二、使用注意事项

  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每位员工在采集指纹时都采集的两个手指,当其中一个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及时输入成功时,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样都无法正常验证、可采用ID指纹的验证方式,即先输入自己的编号(数字),然后再输入指纹、

  5、若无法采集指纹,可以用密码的方式进行考勤,先输入编号再输入密码、

  6、为节省电量及延长考勤机使用时间,连续30分钟无人使用时考勤机将自动处于休眠状态、若想进入使用按一下电源键即可、

  考勤管理制度 篇13

  一、作息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按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缺岗。

  2、实行考勤签到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签到,时间按规定作息时间。签到时间为10分钟。

  3、严格请销假制度。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审批;科长请假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包括副科长);一般同志请假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一天以内由科长、主管领导审批。机关人员请假期满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向办公室打招呼,事后办理请销假手续。

  4、集体活动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集合地点,无故不参加的以缺勤对待。

  5、未请销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随意缺勤者,按实际天数视为旷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

  二、假期有关规定

  1、婚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丧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病故时可给丧假3—5天。

  3、全年事假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按工作年限执行。

  三、奖惩措施

  1、上班期间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从事在电脑上打游戏,乱串科室,大声喧哗等影响正常工作的不良行为,否则以脱岗论处。

  2、除按国家规定假期外,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规定的休假天数每天扣发年终奖10元。

  3、旷工一天扣发30元。年度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取消本人评先资格及所在科室先进集体荣誉。

  4、若发现一次代签,对代签人和被签人双方各罚款10元。

  5、办公室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周结束后汇总公布。

  考勤管理制度 篇14

  一、休假管理

  1、员工应在积极完成自身工作任务,服从企业生产需要的前提下,按照休假程序,经企业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安排休假。

  2、法定节假日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下列法定节日,可安排员工休假。

  (1)元旦;

  (2)春节;

  (3)端午节

  (4)清明节

  (5)国际劳动节;

  (6)国庆节;

  员工享受的法定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可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员工享受的法定假日(例如妇女节等),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3、其它各类带薪假

  婚假

  (1)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可持结婚证申请婚假。

  (2)婚假一般3天,符合晚婚条件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增加奖励假12天。

  (3)婚假期间的法定假日和公休日应连续计算。

  (4)婚假期间员工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产假

  (1)女员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在产假期间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0天;晚育者(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小孩的)可增加产假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疗单位建议给予15天到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3)员工配偶分娩的,男方可休陪产假3天。

  (4)有不满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一天工作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院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手术后7日内不从事重体力劳动。

  (2)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可休息2天。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以上假期内的法定节日和公休日应连续计算。

  产假期间停止发放员工的各类薪资和奖金,将国家医疗保险制度实施。

  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以及配偶的父母去世的,可给予丧假3天;到外地办理丧事的,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另给路程假。

  (2)丧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不变。

  4、其它假类

  病假

  病假期间薪酬福利待遇按以下规定执行:

  (1)休病假3天及以内,基本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不变,但应按比例扣减当月考核奖;

  (2)休病假3天以上到25天以内的,基本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不变,从病假第4天起按比例扣减休假期间的月考核奖金和绩效奖金;

  (3)一年累计病假25天(含25天)以上的,视为自动辞职,须入住医院的按《医保条例》规定办理。

  事假

  (1)员工确因急事需请事假的,各单位或部门可根据工作情况酌情批准。

  (2)事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即按事假时数或天数扣除工资;

  (3)一年内请事假20天(含20天)以上的,视为自动辞职。

  5、请销假管理

  1、除法定节假日外,其他各类休假,员工应严格按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

  2、员工请假应事先填写《员工请假单》,注明请假种日期、时间、事由,必要时应附上相关证明,并交相关领导审批,最后留人行部备案;员工请假前需安排好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不得自行休假。除特别紧急事项,一般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手续。

  3、员工请假不超过3日,须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过3日,须提前2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超过10日,须提前7天办理请假手续;

  4、员工休假期满后应及时到人行部销假,未及时销假的作事假处理。

  5、如发现以虚假事由请假者,一经查实,即作旷工处理。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的管理

  (1)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法定休假日休息;

  (2)法定休假日和公司福利休假日,依据总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3)工作日作息时间一般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考勤要求

  (1)员工须在每日上班前和下班后各刷卡一次;

  (2)员工在早上8:20后到的,月累计每达三次相当于一次迟到;

  (3)每日上班前以第一次刷卡记录为准,下班后以最后一次刷卡记录为准,人行部门根据考勤打卡机自动生成的记录进行考勤统计;

  (4)员工在发生忘刷卡、未带卡等情况时,均须及时填写《空卡单》,经部门经理、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报人行部备案,无故不刷卡且未填写《空卡单》的均按旷工处理;

  (5)员工因特殊情况外出公干出现无打卡记录,一时无法按正常上下班时间打卡的,须口头报部门经理同意,并于第二天上午下班前填写《空卡单》报人行部备案;

  (6)员工上、下班均须由本人刷卡记录,不得托人或受托刷卡,不得刷卡后隐形离岗,一经发现,严格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7)工作时间须佩戴工号牌,如发现一次者严格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8)工号牌和IC考勤卡自行妥善保管,损坏或丢失严格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9)上班时间需外出办事的人员需填写《外出登记表》,营销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应在上班前来公司报到并做打卡记录;

  (10)凡超过上班时间者计迟到一次;下班时间未到未经请假提前下班者计早退一次;未经请假0。5—3小时以内不上班者计旷工半日;3小时以上(含3小时)不上班者计旷工一日;

  (11)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禁止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员工带亲友在办公室聊天、上机等。

  (12)各项违规处罚标准:

  三、试用期

  (一)试用期员工累计迟到不得超过6次,否则公司可以即时终止聘用。

  (二)试用期员工累计病、事假不得超过7天,否则公司可以即时终止聘用。

  (三)试用期员工旷工满一天,公司即时解聘。

  考勤管理制度 篇15

  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2、工作人员除公体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婚、产、丧)需要休假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3、请假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各类假的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长批准,超过1个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长批准;科长请假由主管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请假;局长请假向办公室通报。请假人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5、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

  1、根据冀政[1985]149号文件规定,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2、事假期间不发奖金。

  3、利用事假违犯党的政策谋取私利的,扣发请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二)病假、工伤假

  1、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领导审核批准。

  2、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奖金。

  3、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要减发,其比例按照活津贴的80%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执行劳保工资,劳保工资的比例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

  4、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工作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小病大养,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停发全部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三)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职工结婚,给假7天。如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奖励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间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2、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3、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四、值班、加班管理办法

  (一)节、假日值班

  1、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到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值班完毕,办公室要及时整理记录,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天数统计好。

  4、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300%计发;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200%计发;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其报酬按日工资的150%计发。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各科室及有关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安排加班要严格掌握工作时间。能半天办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时按半天计算,工作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

  4、加班审批手续。加班人员要在加班前认真填写“加班审批单”,说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时间,由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加班人员要将“加班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

  5、办公室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月底要核实本局人员的加班情况,做到“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与考勤相符;真实可靠,不漏报不多报。一般不允许补报加班,也不再补发加班费。

  6、财务人员月底要认真审核考勤和“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五、劳动纪律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

  (三)职工应积极进取、尽职尽责。不准做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打麻将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许酗酒闹事;如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六)对不服从分配、玩忽职守发生责任事故或对单位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有权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扣发工资30%,并扣发其当月奖金。对于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七)对违反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旷工的处理:

  1、对无故旷工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2、无故旷工1天,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月的奖金;无故旷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半年奖金;无故旷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年的奖金。

  3、无故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单位予以辞退。

  考勤管理制度 篇16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考勤管理,对局机关作息时间、请假销假、带薪休假、考勤奖惩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特重新修订全局干部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的范围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考勤的内容及方法

  考勤内容包括上下班考勤、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1、上下班考勤

  考勤签到时间为上班8:30以前,下班5:00以后(时间如有变动按上级规定作相应调整)。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旷工。具体工作由局人事科、监察室负责组织和监督实施。

  2、会议和重大活动考勤

  实行签到制度,如有请假者,由科室负责人将请假者名单及请假事由范文就来交考勤人员,由考勤人员汇总定期向局领导汇报。

  3、因公外出和请假的考勤

  工作时间科室、单位人员不得随意关门,外出时,要在办公室门上公务活动告知牌上明确去向。

  因公外出和请假,按管理权限逐级报批。

  科室人员请假:1天内的(含1天),普通工作人员经本科室负责人批准;科室负责人经分管局长批准。5天内的(含5天),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5天以上的普通工作人员依次报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 、 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依次报分管局长、局长批准。

  副局长、纪检组长及县级非领导职务人员请假:1天及以上的报局长批准。

  凡请假人员均须履行请假手续,按照审批权限批准后报人事科,作为考勤依据。

  4、请假的考勤

  产假、护理假、婚假、探亲假和年休假,由休假人填写《休假审批表》,在人事科审核休假期限后,休假人按管理权限签字报批。休病假需出示公费医疗医院的诊断书休假。休假、事假需要事前办理手续,事后补办的无效。丧假,允许休假人口头请假(事后补填事假审批表)。

  因公出差、检查、执法等不能签到、签退的,要填写《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外出签报表》,工作人员5日内的由主管局长审批,5日以上的由局长审批。审批表报人事科备案。因执法、检查等工作原因,临时外出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必须提前打招呼,告知人事科和分管局长,由人事科登记备案。外出归来2日内,补办《牡丹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职工外出签报表》,报人事科备案。

  三、各种假期时间

  (一)产假:职工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可以延长至一百八十日,男职工享受护理假五至十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职工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按以下规定休假:(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二日;(2)结扎输精管、输卵管的,休假二十日;(3)终止妊娠的,根据不同情况休假十五至四十日。

  (二)婚丧假: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假期一至三天。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职工晚婚的(男25岁,女23岁),增加婚假十五日。

  (三)探亲假:根据《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新招录试用期未满的职工不享受《探亲规定》的待遇。

  (四)年休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xx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xx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考勤的奖惩

  每个月,迟到或早退的累计6—9次的,一次扣发年度考核奖金(含年度各种奖励,以下同)10%;10次以上的一次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全年累计超出30次的,取消一切评先争优资格并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

  当月累计旷工1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10%,当月累计旷工2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当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累计旷工超过5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

  全年病假超过30天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病假累计60天以上(含60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相应工资。

  全年事假累计7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20%,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上扣发年度考核奖金50%,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含20天)扣发全部年度考核奖金。

  工作人员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勤纪律

  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随意脱岗;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带孩子到办公场所;严禁下棋、打牌,严禁无故串岗,严禁利用微机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等。

  2、未在规定时间签到视为迟到或早退,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旷工。

  3、原则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一律上班签到后再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因公或因私外出,应经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事科备案,但要明确外出时间。

  4、到外地出差(办私事)需延长出差时间不能及时办理出差(请事假)手续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应在上班后2日内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经批准外出参加培训或学习的,视同公务,履行报告手续。

  5、假期结束,请假人必须向准假人(人事科)销假,否则超假按旷工处理。对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考勤情况由人事科每月公布一次,并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优、模依据。

  7、外县(市)局局长离开本地区需向市局领导请假。

  8、各事业单位按照此规定执行。

  考勤管理制度 篇17

  为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按国家及公司规定执行。

  二、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需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三、公司及各部门都要指定专人进行员工考勤。每月月底考勤登记人员“考勤登记表”核实汇总后报统计,作为员工工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四、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严禁错报、漏报,对错报、漏报者公司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罚款。

  五、公司员工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累计每五次按一个旷工处理。

  六、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领导请假需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末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确有急事来不及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回来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七、请假人员应按准假时间休假,按期到岗,到岗后应及时销假。

  八、请病假一天内免附医院证明,二天以上病假需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九、公司实行日工资制及全勤奖制,出满勤者发全勤工资及全勤奖。

  1、病假一天以内不扣工资,不扣全勤奖;二天以上时间按事假扣除工资,全勤奖减半计发,十天以上扣发全部全勤奖。

  2、事假扣发工资,扣发全勤奖。

  3、旷工每日扣发本人1.5倍工资,扣发全勤奖,无故旷工连续15天以上者,给予辞退处理。

  十、员工加班,由公司统一安排调休(按年计),不能安排调休的执行国家统一加班报酬标准。

  考勤管理制度 篇18

  第一章请假、销假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加强校风建设,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淄博外国语实验学校和淄博师专附属中学的所有学生。

  第三条学生请假一般分病假、事假两种。

  第四条请假审批权限: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两天以内由级部主任审批;三天以上由学生处审批。

  第五条请假事由:

  (一)在校期间因病需回家休息、治疗者,凭校医务室或医院的.证明可以请病假;在校外突发急病应电话报告班主任,返校后凭所在地医院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二)学生一般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事假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三天,同时必须应由学校有关部门按批假权限为学生办理请假手续。

  第六条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先到班主任处填写学校统一印刷的请假条,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将有审批签字的请假条交给相应部门。住校生请假必须把相应假条交给当天值班的生活管理教师,然后才能离校。

  第七条请假时间包括:上课、自习、集体活动。学生因故不能参加上述活动的均属请假范围。

  第八条学生请假超过两个月必须办理休学手续。休学必须写出休学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经学校校长审批。休学期满仍不能回校上学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九条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必须先由家长通过电话向班主任续假,等学生返校后再按请假程序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请假学生假满回校后,应及时到班主任处报到并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一条未经请假或请假(包括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活动者,以旷课论处,离开学校一天以10课时计算。

  第二章考勤

  第十二条考勤分为五项:迟到、早退、旷课、病假、事假。

  第十三条学生考勤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考勤表,由指定的班干部负责登记。班主任负责检查、督促。每周一课间操时间班级考勤员必须把上周考勤表交到学生处,同时领取新的考勤表。

  第十四条学生处将对各班级考勤情况一月一汇总一月一公布。

  第十五条班级和个人出勤情况,将作为班级考核、学生综合测评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违规处理办法

  第十六条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第十七条一学期旷课一节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同时否决本学期一切评优资格。

  第十八条一学期旷课两节以上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报学校办公会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学生不能让其他同学代替请假,任课教师教师没有请假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必须按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2006年2月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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