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管理制度(精选19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电器管理制度 1
1、全矿的小电器由机运队小电器组统一管理,使用单位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到小电器组领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批发,违者罚款50元。
2、新到的小型电器设备由小电器组和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入库,并编号,不经编号的五小电器不得入井使用,违者对发放者罚款50元。
3、小电器入井前要严格检查,达不到防爆要求一律不准入井使用,因不检查或检查不细而造成事故的对防爆检查员罚款100元,使用中的小电器因维修、保养不好造成失爆的查出一台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或更换,违者加倍罚款,丢失一台按原价赔偿并对责任单位处以50%罚款。
4、小电器设备实行以旧换新,旧的在新的'领出后24小时交回小电器组,否则按新价格罚款。
5、井下生产系统改变拆除的小电器要及时回收上井,交小电器管理组办理移交,清理帐务,不办理交接手续的仍由原使用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由原使用单位处理。
6、井下使用小电器要按其性能合理使用,不得超压、超限使用,否则每发现一处对使用单位罚款200元。
电器管理制度 2
为切实加强对办公室的电脑管理,使之更加充分发挥其在学校管理、教师教育、教学、科研方面的功能,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每个办公室由年级组长或办公室负责人作为本办公室的专职电脑管理员,电脑管理员职责如下:
1、每天放学后检查电脑是否切断电源,是否为电脑盖上防尘罩。
2、发现电脑有故障应及时报告校信息中心,由校信息中心负责维修。
3、每学期开学检查电脑的运行情况。
二、年级组长或办公室负责人,每天到校后即打开电脑,接收学校校长室及各条线的有关校内通知、公告,并及时传达至本室教师。
三、工作时间不使用电脑时,电脑一律转入休眠状态。
四、学校的电脑是我们工作学习的工具,严禁在工作时间玩扑克等各类游戏及观看电影、炒股等。不得用电脑上与教育工作无关的相关网站,严禁上不健康网站。
五、外带光驱、光盘工作时,必须先执行杀毒程序。不得私自下载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内容。
六、不得在办公室电脑内私自安装与本职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相关软件,如发现学校信息中心有权予以清除。
七、讲究职业道德,不私自打开本室其他人员的相关文件夹,尊重他人的权利(共享部分例外)。
八、学校信息中心要及时向各办公室通报电脑病毒的发作情况及处理方法,各电脑管理员应及时进行相关处理,以免病毒对机器的损害。
九、办公室空调使用规则:室外温度超过30℃,允许开空调,但温度必须定在26℃以上,由年级组长或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关闭空调。
十、各班教室由各班主任作为本本班的电器管理员,管理员职责如下:
1、每天放学后检查多媒体设备是否切断电源。
2、发现多媒体设备有故障应及时报告校信息中心,由校信息中心负责维修。
3、每学期开学检查电脑的运行情况并与信息中心签订接收协议。
4、使用投影仪时最好几位任课教师协商后集中使用,尽量避免长时间不使用开着或刚关了又马上开机使用。(尽一切可能延长灯泡使用寿命)
5、录音机由班主任全权负责保管,其他教师若需使用,自行与各班主任联系。
6、饮水机使用注意安全,特别是天冷烧水需提醒学生当心烫伤,同时避免饮水机干烧(易引起火灾)。每天放学需检查电源。
7、其他一些常用电器必须做到人离电断(电灯、电扇等),尽量节约电量。
十一、广播室电器
广播室电器由信息中心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学生广播员),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告信息中心进行维修,信息中心需尽力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学校信息中心汇同行政办和后勤组成员,负责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
十二、其它
会议室、各专用教室等的电器使用后由专门召开会议的负责人及各专用教室负责人负责关闭。
电器管理制度 3
为保证矿井机电系统安全运行,切实管好、用好小型电器,使小型电器的损耗降到最低水平,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有关,特制定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及职能
1、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杨村煤矿所有小型电器,主要有:按钮、接线盒、打点器、电铃、照明灯、组合信号等。
2、职责
机电科是全矿小型电器管理的主管部门,小型电器管理组(以下简称小电组)是机电科小型电器管理的业务职能组,对全矿小型电器的计划汇总进货验收、领取、发放、调配、现场检查、地面修复、检验、报废等实行统一管理;使用单位对各自的小型电器的使用、维护负全面的管理责任,使用单位必须设一名专(兼)职小型电器管理员报机电科备案,负责本单位小型电器的领取、使用、验收、回收等工作,并建立小型电器领用手册。
计划编制、采购与库存
1、小电组根据全矿实际消耗情况,编制小型电器整件或配件的购置计划,由机电科审核、报矿分管领导批准。
2、新上工程增加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必须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计划报小电组,小电组经核实后,需购置的报计划购置,计划外的小电组不予发放,因此而影响生产的由使用单位负责。
3、各单位计划编报需经单位负责人和编制人盖章,一式三份,并注明使用地点、规格及数量。
4、器材科根据小电组申报批准的计划必须按时供货。
5、小型电器进货后,由器材科组织小电组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小型电器由小电组领回保存。
6、各类照明灯具由使用单位自行编制计划。
使用与调配
1、小电组对新进的、使用中的、检修后的小型电器,进行编号、建账、建卡、挂牌管理,必须做到账、卡、物、牌板四相符。
2、小型电器在下井前必须进行防爆检查,贴防爆合格证,合格后方准下井。
3、各单位需用小型电器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到小电组办理领用手续。申请应注明所需电器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使用地点等,小型电器的正常使用,一律实行交旧换新,特殊情况下,可先领新后交旧,但交旧时间不得超过2天。
4、凡井下撤除不使用的(或更换下来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必须在三日内回收上井,交还小电组,并办理相应的手续,每拖延一天按原值6%罚款。凡因回收不及时造成损坏和丢失的,按原值100%给予赔偿。
5、使用中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要加强维护和管理,保持完好,杜绝失爆,并不得私自转让。因维修或管理不善造成损坏和丢失的,按原值的100%给予赔偿。
6、凡交回小电组的小型电器,零部件必须齐全,否则按其轻重给予处罚。
7、新施工安装或使用中的小型电器需单位之间移交时,小电组参与移交验收,并办理相应的手续,否则按原单位使用对待。
检修
1、使用中的小型电器由各单位自行检修维护。
2、回收上井的小型电器由小电组进行检修,小电组要对收回的小型电器及时进行修复,并确保检修质量,以保证生产的需要。
检查
小电组对井下小型电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每月一次,检查监督小型电器的使用情况,井下小型电器必须保持完好,杜绝失爆,每检查出一处失爆,罚使用单位200元。各单位小型电器完好率要达到95%以上(含95%)。检查结果,小电组应及时下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加倍处罚。
其它规定
1、小型电器(包括配件)购置费用由机电科纳入矿井材料消耗计划。
2、小型电器的年消耗量,严格控制在矿规定的计划内,对超出或节资部分,按矿规定给予奖励或处罚。
3、小型电器所罚款项全部用于奖励在矿井小型电器管理工作中的优秀单位或个人。
4、罚款或奖励款项由小电组汇同财务科办理有关手续。
附则
1、本管理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2、本管理办法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电器管理制度 4
1、井下使用的五小电器各个种类及信号、照明、操作、电话通讯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爆规程以及电缆维护、使用管理制度,坚持定期维护。
2、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规定。
3、五小电器使用材质必须符合有关防爆技术标准的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在井下使用。
4、正确使用检漏继电保护装置,定期检查完好情况,经常检查接地线地可靠性。每班进行一次手动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远方试验,并做好记录,保存备查。
5、五小电器及各种接线盒地接地保护参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九章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的'规定执行。
6、五小电器必需完好上板,在采掘工作面使用时,放炮期间要妥善保护。
电器管理制度 5
一、小型防爆电器(防爆按钮、防爆接线盒、防爆灯、防爆插销、牌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相符二、小型防爆电器入库时由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不经验收不得入库。
三、各单位需要领用小型电器,必须到机运部小型电器管理组办理领用手续,由使用单位负责安装,维修、保养、回收及现场管理、小型电气领用实行以旧换新。
四、小型防爆电器的'选型、安装、使用和维护,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不得超过额定值运行。
五、井下小绞车、皮带、溜子等设备使用的电铃,三通、打点器和操作按钮要集中上板、安装整齐,严禁失爆。
六、闲置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应及时回交机运部,经检修必须达到防爆合格要求后入库管理,否则不准入库。
七、小电器组每月与各使用单位核对一次领用情况,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地点清,把在用、库存、待修、报废、丢失等数据进行统计。
八、各使用单位严格按照小型电气管理制度执行,违者按以下规定处罚。
电器管理制度 6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移动电器的分类检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其目的是为了规范移动电器的使用,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移动电器的安全管理。
2、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负责移动电器安全管理的领导工作。
2.2设备安全课负责移动电器安全监督管理。
2.3机械动力厂负责移动电器的技术指导工作。
2.4各单位负责移动电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
3、管理内容
3.1移动电器的种类与安全接线
3.1.1移动电器的使用面广泛,使用量很大,危险因素多。为了确保移动电器在使用中安全,杜绝触电事故,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负责,加强移动电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3.1.2移动电器包括:手持电动工具动(包括手电钻、手砂轮、电动冲击电钻、电动螺丝刀、电动铰刀、电动磨头、电吹风机、手电刨、电烙铁、电熨斗、行灯等),移动式电风扇(包括台式和落地式)、小型电炉、电烧水器、潜水泵、电夯、振动器、移动插座、移动清洗车、电动清洗机等,即称为移动电器。
3.1.3移动电器不能用有接头的电缆线、交织的塑料线作电源线,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电源线长度限制在×××m以内,中间不允许有接头及破损。单相电器用三芯软橡套电缆线,三相电器用四芯橡套软电缆线,并分别装三脚与四脚插头,使金属外壳有可靠接零,接线必须正确,插座内的保护接零孔必须和接零干线直接相联。
3.1.4距操作者站立面×××m以下设备外露的旋转部件均应设置齐全、可靠的防护罩,其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定;裸露的带电部分应有可靠的屏护,并有警示标识。
3.2移动电器的检查规定
3.2.1移动电器的外壳、手柄应无裂缝破损;
3.2.2电源线绝缘层应完好无损,手持电动工具至插头的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米;
3.2.3插头与插座要配套;
3.2.4开关应可靠,无缺陷;
3.2.5机械防护装置应完好可靠;
3.2.6转动部位应灵活,无障碍;
3.2.7手持电动工具应有定期检验卡片;
3.2.8手持电动工具绝缘电阻应定期测试(每季度一次)。
3.3移动电器的管理
3.3.1手持电动工具由物资部购买,采购和使用单位必须选购和使用具有国家强制认证标志、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移动电器。使用单位统一编号、建帐和发放,各单位手持电动工具由所在单位工具室集中管理。
3.3.2物资部对采购的手持电动工具质量负责。
3.3.3手持电动工具的借用期限,原则上当天归还.如因工作需要,应向工具室办理续用手续但借期不得超过一周,对特殊工种或执行厂外任务需要借用时,需经所在各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办理长期借用手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以便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工具室对在规定借用时间不归还者,负责追回。
3.3.4手持电动工具借出或收回时,工具室负责人应对借出的手持电动工具完好性负责,严格做到不合格的'手持电动工具不外借,发现问题立即清查原因,做出处理。对于有缺陷的手持电动工具,应及时送机械动力厂检修。
3.3.5移动电器修理一律由机械动力厂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手持电动工具修理由所在部门工具室送回,同时送交手持电动工具检验卡片,修理后,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达到使用安全技术要求,对于无法达到技术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应鉴定报废,报废后的手持电动工具,不允许再使用。
3.3.6移动电器都要由各使用单位建卡、编号、登记。
3.3.7移动电器不准外借私用,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3.3.8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者要爱护手持电动工具,在接通电源后,开关闭合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合格后,做到正确操作,严格遵守有关电器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中发现问题,及时送交工具室。
3.3.9手持电动工具的检验和保管由工具室负责,其它移动电器,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检验和保管。
3.3.10各单位工具室人员不准擅自把移动电器借给他人使用。
3.3.11各单位应开展定期检测工作,其中设备的绝缘电阻值一般不小于×××M,使用前和在用期间每半年应定期检测绝缘电阻值,并保存记录。机械动力厂负责对全公司移动电器的使用进行技术指导。
3.3.12移动电器在移动或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进行。
3.3.13手持电动工具的分类及合理选用
a)手持电动工具共分三类即∶I类、II类、III类;
b)I类手持电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体绝缘,而且它还包含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此方法使可能导电的零件在基体绝缘损坏的情况下不成为带电体,更具体讲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是金属体,便于接零。在一般场所,为确保安全,应选用II类手持电动工具,不准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I类单相手持电动工具时,外壳必须有接零保护,并要有额定漏电动作,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秒的漏电保护器,使用者还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c)II类手持电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体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II类手持电动工具在明显部位称有II类工具结构符号“回”,II类应用于狭窄、受压电器、管道内、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良好的作业场所。使用中为了确保安全,还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秒的漏电保护器作保护;
d)III类手持电动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低电压供电×××伏或更低电压必须采取双线圈的安全隔离变压器供电,但不得使用自、变压器供电,应用范围同II类手持电动工具;
e)使用II类或II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控制箱和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必须放在受压电器外面,同时应有专人在场监护;
3.3.14手持电动工具其它方面安全要求:
手持电动工具所用的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橡套软电缆或软线上插头不得随意改变规格或不用插头而使用,如有损坏应时更换。
3.3.15手砂轮和薄片砂轮,必须装防护罩。
4、相关文件
GB/T13869-92《用电安全导则》GB3787-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
电器管理制度 7
1、目的
对实现组织的质量目标进行管理策划。
2、范围
适用于对确保实现质量目标的资源加以识别和策划。
3、职责
3.1总经理根据组织的质量目标,配置必要的资源,负责批准有关部门编制的质量策划输出文件。
3.2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各部门为管理策划编制的有关文件。
3.3技质部负责组织各部门进行管理策划,编写相应的策划文件,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4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质量策划。
4、程序
4.1质量目标
4.1.1为实现组织的质量方针,组织总的质量目标为:
1、产品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98%;三年内每年递增0.2%;
2、产品出厂批次合格率达到100%;
3、顾客满意率持续达95%以上,三年内每年递增1%;
4.1.2与质量相关的各部门应根据组织总目标进行分解,转化为本部门具体的工作目标,为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需进行相应的质量策划。
4.2进行质量策划的时机组织在下列情况下需要进行质量策划:
a.)按照质量管理标准建立、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b.)组织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c.)组织的资源配置、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d.)现有体系文件未能涵盖的特殊事项。针对具体的产品、项目或合同的质量策划执行《实现过程的策划程序》。
4.3质量策划的内容
总经理应确保对实现质量目标所需的资源加以识别和策划。质量策划的'内容应包括:
a.)需达到的质量目标及相应的质量管理过程,确定过程的输入、输出及活动,并作出相应的规定;
b.)识别为实现质量目标所需建立的过程的资源配置;
c.)对实现总体质量目标和阶段或局部的质量目标进行定期评审的规定,重点应评审过程和活动的改进;
d.)根据评审结果寻找与质量目标的差距,确保持续改进,提高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e.)策划的结果(包括变更)应形成文件,如质量管理方案、质量计划等。
4.4质量策划输出文件的编制原则
a.)应参照质量手册的有关内容,应符合质量方针、目标、并与产品实现过程策划及其他质量体系文件的内容协调一致;
b.)已有的质量文件中的内容可被引用,并根据特殊的要求增加新的内容。
4.5质量策划输出文件的编制、审批和发放
4.5.1《质量策划输出文件》由技质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编制,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以受控文件形式发放到相关部门。
4.5.2《质量策划输出文件》的封面必须写明策划项目名称及编号、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发布日期。
4.6质量策划的实施、监督检查和更改
4.6.1各部门在执行中应按照质量策划规定的内容、进度、要求进行控制,并将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及时反馈到技质部。
4.6.2技质部对质量策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验证,协调相应的资源,并填写《质量策划实施情况检查表》报告总经理。
4.6.3质量策划的更改
a.)《质量策划输出文件》的更改应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应由更改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更改,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b.)在更改期间应保持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运行,例如组织机构的调整应对职责作出相应的变更,以确保体系正常运作。
4.6.4质量策划所形成的相关文件,由综合部负责存档保存。
5、相关文件
5.1《文件控制程序》
5.2《实现过程的策划控制程序》
6、记录
6.1 qr-5201质量策划输出文件
电器管理制度 8
一、文明施工措施
1、现场平面布置要求
(1)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所使用地段需经甲方审核批准。
(2)施工现场进出口地面采用C10混凝土铺设厚10cm、长10米的硬路面,落实专人负责对进出场车辆进行清洗,防止车辆将建筑工地的渣土泥水带入城市街道、在工程基础完工后,重新平整场地并在建筑物周边2米以内和主要通道上采用C10混凝土铺设地面,才进行上部施工、
(3)施工现场实施围场作业,围场高度为2.1米,采用砖砌围墙并设有压顶,围墙外侧抹灰、刷白,并用正楷书写标语、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现场大门设置铁制活动门,并设门卫和门卫制度,负责门前三包管理。
(4)派专人负责进入口与施工现场内的警卫,内外环境卫生工作。
(5)施工现场内主干道路面要平整、坚实、畅通、不阻塞、无泥浆,施工现场内无积水,场地清洁、无建筑垃圾、无污水。
(6)所有垃圾、废料,派专人负责从现场及时清除或归堆,每星期外运一次。
(7)在甲方同意下修建好施工地段排水沟沉淀池,并有专人及时清理,防止施工用水和雨水浸泡施工现场。
2、现场材料堆放要求
(1)钢结构构件要成垛放置并做到有计划进场。
(2)构件必须指定地点分门别类存放整齐,堆放平稳并挂好各类材料标识牌。
(3)专人负责材料发放工作,严格执行好限额领料规定。
3、施工机械、用具及用电管理要求
(1)所有进场施工机械必须配备单独电箱、漏电保护器及接零保护,电箱有编号、设门锁、有防潮保护与安全警告标志。
(2)施工机械清洁干净,按规定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施工机必须搭设操作及防护棚,防护棚整齐美观、牢固并真正起防护作用,棚内地面要硬化有排水设施。设备旁挂有安全操作规程牌和设备标牌。
(4)机械台座四周有排水渠,保证施工机械设备不注水
(5)现场机械零件使用后及时检查及收拾。
4、施工作业面要求
(1)主体工程质量要求观感良好,墙板、梁柱接头平整等质量事故现象出现。
(2)主体施工现场,无乱放现象。
(3)工作面上落地灰、半头砖、边角料及建筑垃圾等随做随清,做好三清五好,工完清场。
5、现场宣传与精神文明要求
(1)现场平面布置图应书写整齐,尺寸适合,设置在大门附近醒目处。
(2)现场设置宣传栏,每月要更新宣传内容,及时报道工程进展情况,报道表扬与奖励先进人物,批评与处罚违纪职工。
(3)施工场地内醒目处要挂有安全、质量的'标语以及安全施工警示牌。
(4)所有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脚、光膀子、穿拖鞋上岗作业。严禁在施工现场及在建工程内随地大小便。
(5)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挂牌上岗,出入甲方办公场所要衣冠整齐,礼貌待人。
(6)服从甲方有关人员及监理方对工程的监督指导。
二、“五小”搭设安全防护措施
1、办公室
采用甲方原有办公室。
2、工人宿舍
在施工现场的东北面,砌筑八大间宿舍并与施工区做明显隔离。每间宿舍可居住最多20人,基本满足本工程工人居住要求。墙体用红机砖砌筑3.6m高,盖石棉瓦屋顶,地面为水泥抹平,安装好门窗并设两个出口。室内用毛竹搭设上下二层床架,第一层床架距离地面0.5m,第二层床架距离顶棚不小于1m。室内要通风良好,有防蚊虫叮咬措施,床铺生活物品放置整齐,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打扫卫生。
各宿舍按工种划分居住,并设标志牌,宿舍门向外开安装门口宽度为1.2m。宿舍区内设置统一的晾衣架,每间宿舍设置一灭火器。严禁在室内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私自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煤油炉;不准在宿舍内使用60w以上的灯泡;不准在宿舍内搭设小包厢床架现象。
3、厨房
在办公室旁边利用原有厨房,配置五组灶台,以满足水工、模板工、钢筋工等各工种的伙食及烧水需要。灶、灶台面及灶台上部0.6m高以上贴白瓷砖。生熟食物要分开,厨房内设各种食品柜、防蝇罩、垃圾桶、剩菜缸等,垃圾桶、剩菜缸要加盖。厨房内做到无蝇、无鼠、无蛛网、无蚊滋生处,并设专人清扫保洁。
4、厕所、浴室
离厨房30m处用红机砖砌筑浴室和公用厕所。室内高度2.5m,厕所、浴室内墙抹灰刷白,地面硬化。厕所为水冲式男女分开厕所并有化粪池,便槽内贴瓷砖,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打扫卫生,清理消毒。浴室内要有排水设施,接入排污沟,室内照明设有防水防漏电保护。
电器管理制度 9
1、五小电气修理工必须清楚所检修防爆开关、小电气、电缆的型号、规格、性能、技术特征,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着装符合工作要求,不得干与本岗位无关的`工作。
3、检修应具备有必要的常用工具及摇表、塞尺、万用表等。
4、保持室内空气畅通,空气新鲜。
5、检修防爆设备和小电气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保证防爆性能符合煤矿电气设备的完好标准。各零部件螺丝,垫圈要齐全,要进行防爆试验。
6、检修检查防爆面时,应注意防爆性能,禁止用扁铲,平锤,楔入防爆结合面,禁止用沙纸打磨防爆面,并注意防爆面的放置,不得受其它金属器械碰撞,以免防爆面受伤,失去隔爆性能。
7、消除防爆面锈蚀,只准用细油石轻微的研磨。
8、检查的防爆设备,其防爆结合面,不准涂其它油脂,为防止其锈蚀,可涂适量凡士林。
9、对检查的防爆设备,按要求认真填写“检查报表”和“低压防爆开关性能测验记录”并进行严格验收。
10、电缆的检修,必须先检查其相间绝缘情况,橡套及芯线是否破损或断线,并查出断路、短路和漏电处,做好标记。
11、对各种不同规格电缆的热补要用适合的模子,保持硫化外套和被接电缆外套相一致。
12、电缆芯线的接头,16平方毫米以上电缆要绑扎焊接,10平方毫米以下电缆可以不焊,并包扎好绝缘带,接头绝缘耐压达到试验电压而不击穿。
13、耐压试验,电压要从零逐步增加进行,试验耐压要达到2KV/分钟相间(包括对地线),不被击穿,电钻电缆要达到1KV/分钟相间和对线不被击穿,方为合格。
14、检修完毕,整理检修设备并将电缆盘放整齐,工具材料各自归位,打扫室内外卫生。
15、认真填写各种测试检修记录。
16、检修的电器完好,等待有关单位验收。
电器管理制度 10
小型电器(电煤钻、综保变压器、电铃、防爆灯、按钮、各种接线盒、煤电钻电缆、截面4mm2及以下的各种电力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下设小型电器管理组负责小型电器的领、发、修、试验及帐、卡、图牌板管理;现场使用情况检查,统计消耗情况,提出进货计划。保证小型电器的安全使用,提高材料复用率,降低吨煤消耗,制定我矿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1.各单位领用小型电器,由机电科分管领导审批,小型电器管理组依单位实际在用情况发放或更换,新安装头面的小型电器按供电设计要求一次性供给。
2.小型电器下井必须有检查、修理、试验、验收记录,并有检试人员的签字,确认合格后,由小型电器管理组签发“小型电器下井证”和“防爆合格证”,方可领用下井,无证的小型电器井口把钩工禁止下井。
3.拆除闲置损坏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在七日内回收上井,交小型电器管理组。
4.小型电器的报废,由小型电器管理组提出报废申请,经材料组及分管领导、技术员鉴定批准后,方可报废。
5.各使用单位必须设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小型电器的领用、帐簿管理等工作。
6.更换小型电器设备一律采用以旧换新,凡交回的.小型电器零部件必须齐全,否则按规定罚款。
7.小型电器变更使用单位或新安装头面转入生产,移交单位将设施修整完好,无失爆,由矿组织交接双方和小型电器管理组到现场清点数量,办理转帐手续。
8.在用小型电器、各种小电缆的安装、吊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规定;小型电器管理组负责全矿井下小型电器检查,发现失爆必须于当天向使用单位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并进行复查;发现吊挂不合格、不完好等问题,应通知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电器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电气保护
一、矿井上下10kv电网及低压配电室继电保护由机电运行部统一管理,井下配电室以外低压电网保护由区队负责管理。
二、各种继电保护应按规定配置齐全,动作可靠,严禁短接或甩掉不用。
三、井下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引出的馈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四、井下配电网路(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和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五、40kw及以上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启动器控制。
六、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七、熔断管不得有裂纹和严重烧伤现象,严禁用其它导体代替熔体。
八、煤电钻及照明系统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煤电钻综合保护器必须具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功能,每班使用前必须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九、井下低压馈出线必须装设检漏装置,检漏装置应灵活可靠,严禁甩掉不用,每天必须对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检漏保护装置每季应进行一次检修。
十、使用中的检漏保护装置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跳闸试验,并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记录备案。
第二章防爆管理
一、任何新进防爆电气设备(含小型电器)都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否则一律不得入井使用。
二、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其内容包括:
1、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编号、铭牌是否清晰。
2、外壳、接线箱、底座等是否变形,反腐油漆是否有脱落。
3、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密封圈、挡板、挡环是否齐全合格放置顺序是否正确,嗽叭嘴是否上紧。
4、隔爆接合面经磷化处理,并涂凡士林,无锈蚀,机械损伤不超过规定。
5、对每个隔爆间隙逐一进行测量,其间隙应符合要求。
6、联锁装置齐全完整。
7、控制线压线无松动,线号清晰。
三、电气设备在井下使用时,应防止矿车掉道时撞伤设备,设备周围环境应干燥,无杂物堆积,严禁电气遭受滴水侵蚀。
四、开关等电气设备应上架,尽量与地面垂直放置,最大倾角不超过15度。
五、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好无损,严禁出现裂纹,开焊或严重变形,否则为失爆(变形长度不超过50mm,凹凸深度不超过5mm)。
六、电气设备不应有严重锈蚀现象,进行涂漆反腐时下列地点不应涂漆、铭牌、防炸标志、警示牌、渗入隔爆接合面的油漆及时清除,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
七、闭锁装置应齐全,可靠,设备原设计无闭锁装置的,不得去掉“断电源后开盖”的警示牌,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为失爆。
八、隔爆室的观察窗,严禁缺密封胶圈并且胶封,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一段玻璃为失爆。
九、隔爆接合面应保持完整,定期进行磷化和更换防锈油脂,油脂内部不得渗入铁硝、砂粒等,防止划伤接合面。
十、隔爆接合面的间隙不应超过规定值,其机械损伤不超过允许值。
十一、用螺栓紧固的隔爆面,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等规格应一致,螺母必须上满扣,弹簧垫圈以压平为合格,对于断裂或失去弹性的弹簧垫圈必须及时更换。
十二、电气设备的零件应齐全,开关及启动器的消弧罩不应有缺损,不允许缺消弧片和电源隔板,接线室内应清洁干燥,绝缘座套管不允许有裂纹,烧伤等痕迹,触头的开距,同期度应符合要求。
十三、电缆引入装置应完整、齐全、紧固、喇叭口不应有破损,挡板、挡环不应有锈蚀。
十四、密封圈厚度和宽度应符合规定,密封圈不得出现老化,变质和变形。
十五、电缆接线时,其护层要伸入盒(腔)壁5-15mm,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卡爪和弹簧垫。
十六、按地芯线应留有余量,防止电缆拔脱时地线先断失去保护作用。
十七、接线应整齐无毛刺,上紧螺母时不应压住电缆绝缘外皮,螺露芯线距垫圈的距离不能小于10mm,接线完毕后应仔细清洁接线室,不得留有碎导线头等杂物。
十八、防止电缆拔脱的装置应压紧电缆,但电缆的压扁量不得超过其直径的10%。
十九、电缆引入装置有下列情况一者为失爆:
1、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1mm以上的。
2、进线嘴内径与密封圈外径之差超过下列规定值的。(密封圈外径在20mm以下,不超过1mm、60mm以上不超过2mm)。
3、密封圈单孔内穿多根电缆或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的。
4、密封圈因破损、老化、变质、变形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5、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上的。
6、密封圈和电缆之间有其他包扎物的。
7、一个进线嘴内用多个密封圈的。
8、不用的进线嘴缺密封圈或挡板及挡板绝对厚度小于2mm或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2mm以上的。
9、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或挡环放在密封圈和挡板之间的。
10、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线嘴内缘不紧,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及密封圈能活动的。
11、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上不紧的。
12、螺母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紧不到位或有三个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过半扣的。
13、使用的螺母式进线嘴缺少挡环的。
14、电缆在进线嘴处能抽动的。
15、高压铠装电缆的接线盒没灌绝缘胶或绝缘胶没灌到三叉口上的。
16、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口引入出动力线的。
第三章停送电管理规定
2、停送电操作由负责此项工作的电气维修工执行。
3、停电操作前,要按照所停负荷名称,根据供电系统图和现场实际,核实停电开关编号,无误后,方可按操作规程操作,并闭锁挂牌。
4、停电后用与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用合格的放电导线放电,再挂短路接地线,之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5、检修完毕后,撤除所有安全措施,复核无误后,联系恢复送电。
三、有关验电、放电和挂短路接地线的具体规定。
(一)10kv等级
验电: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的进出线的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时必须戴上绝缘手套,人体与可能带电体保持0.4m以上的距离。
放电:当验明无电后,用合格绝缘外层的导线或专用器具对地放电。
装设短路接地线:当验明无电后,要立即装设短路接地线,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卸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线上,装、拆接地线时均应使用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短路接地线用多股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二)660v及以下等级
验电:用电压等级合适的验电笔,在检修设备的两侧各相分别验电。
放电:用有绝缘外层的导线或者专用器具对地放电。
装设短路接地线: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卸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短路接地线有多股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第四章考核与惩罚
一、防爆电气设备和小型电器一律杜绝失爆,一处失爆罚款500元,矿外检查员查出的失爆加倍处罚,并落实到人。
二、擅自改变高、低压开关继电保护定值或短接、甩掉不用的,每查出一处,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发现有用金属丝代替熔体每处罚款100元。
四、现场不使用煤电钻综保罚款100元,不使用检漏继电器或照明综保罚款100元,煤电钻综保、检漏继电器少试验一次罚款100元。
五、不按规定装设风电闭锁装置一次罚款200元。
六、对检查不合格的问题,要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否则每次罚款100元,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加倍进行罚款。
七、电气设备不得串联接地,接地线截面不够或缺少接地线,每处罚款100元,缺接地极每处罚100元。
八、井下供电严禁出现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和电缆破口,否则每处罚款500元。
九、开关等电气设备不上架、直接遭受滴水、淋水侵蚀,每台罚100元。
十、各单位发生机电事故后,必须报告机电副矿长,如隐瞒不报,视情节轻重罚单位负责人100~200元。
十一、每发现一次带电作业者,罚款300元。
电器管理制度 12
第1条 机运科负责小型电器(防爆接线盒、防爆按钮、防爆电铃)的`管理工作。检查小型电器使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落实整改情况。
第2条 经管科负责组织机运科、使用单位对新增小型电器进行质量验收。
第3条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小型电器的剔号、修复工作并做好各项记录。
第4条小型电器使用前,必须经机运科、经营管理科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贴防爆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
第5条 严禁无号和不合格小型电器下井使用。
第6条 各单位要把小型电器纳入正规化管理,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及时维护, 严禁井上下乱扔、乱放、私自挪用, 闲置小电及时升井,确实需要挪用使用地点必须经机运科同意后方可调转。
第7条 不能修复的小电由单位提出报废申请,机运科验证后,报机电矿长审查后记入报废台帐,其他单位无权报废。
电器管理制度 13
1、在机电科长和分管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全矿低压橡套电缆(4mm2及以上)和小型电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负责对电缆和小型电器的领取、发放、修补、试验等工作。
3、负责对电缆和小型电器的建帐、卡和图牌板管理,做到条条电缆有编号,件件电器有台帐,帐、卡、物、板四对口,做到数量清、状态明、使用合理。
4、负责对电缆和小型电器的丢失,损坏考核工作。
5、负责对电缆租赁的实施,租赁费计算、考核等工作。
6、负责对电缆和小型电器的'使用统计、分析工作,并负责新购计划的提出。
7、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电器管理制度 14
(一)为加强煤矿小型电器设备管理工作,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煤矿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小型电器的管理。
(三)小型电器应集中统一管理,其选型论证、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造、报废等综合管理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档案资料齐全。
(四)机电管理部门对小型电器实行建账管理,建立小型电器动态账,班组领用账,及动态月报表。
(五)全矿井所有小型电器由各队上交计划,物资供应科负责采购,小型电器机电管理部门要有专人负责,建立台账。
(六)小型防爆电器由防爆检查员验收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才能入库,必须有防爆入井检查合格证才能投入使用,修理后经防爆检查员进行验收,对合格的签发合格证。
(七)各部门领用小型电器时,必须经机电副矿长签字批准后到库房办理领用手续。机电管理部门和各部门要严格上下账手续,做到领取上账及时,回收下账及时。更换小型电器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八)小型电缆在运输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井下不用的小型电器,应及时回收出井,交回机电管理部门。
(九)小型电器安装和设置必须规范、可靠,标志牌内容齐全,防爆合格率达到
100%,工作电压和电流符合铭牌规定,无发热现象。
电器管理制度 15
1、小型电器由小型电器组统一管理,登帐、建卡、统一编号,要做到帐、卡、物、板四对照。
2、小型电器由小型电器组统一领取,统一发放,回收管理。任何单位不准到供应仓库领用。
3、小型电器的修理由小型电器组负责,修理质量要达到检修质量标准。
4,对井下所用小型电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核实。
5、各使用单位要用好管好小型电器,对无故损坏或丢失小型电器者,管理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电器管理制度 16
在机运科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小型电器的管理工作;小型电器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煤矿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第1条 新增小电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
第2条 小型电器严格执行下井验收制度,建立小电发放记录。
第3条 深入现场检查小电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抓好机电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4条 办理小电交接手续,建立调转台帐,做到账目清、责任明。
第5条 井下闲置损坏的小电通知责任单位限期交回,对无故不交或丢失按规定罚款。
第6条 督促小电及时修理,确保生产单位使用。
第7条 对损坏、锈蚀已无法修复的.小电,由单位提出书面报废申请经机运部专人验证后,做好报废记录,报机电矿长审核批准。
第8条 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定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努力干好本职工作。
第9条 遵纪守法,遵守规章制度,团结协作,为生产服好务。
电器管理制度 17
1、负责小型电器设备的.全面工作,安排小型设备的领新、发放、维修和管理工作。
2、对全矿井下各区队的小型电器设备进行动态检查,发现问题时处理。
3、对小型设备要实行牌板管理,做到牌、板、帐、物四对口,月底制表上报。
4、小型电器实行交旧领新制度,未经该组签证的小型电器不得入井。
电器管理制度 18
1.适用范围
本制度参照《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3787-83》而制订。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同时也适用于服务于本公司的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等单位和人员。
本制度适用于在生产区域内使用的ⅰ、ⅱ、ⅲ类移动电器具。
2.采购、管理
购置的移动电器具必须经国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认证 标志;
移动电器具必须存放在干燥、无有害气体或腐蚀性物质的场所;
使用部门应建立移动电器具工具使用、检查和维修的技术档案。
3. 使用
移动电器工具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
在一般作业场所,应尽可能使用ii类工具,使用i类工具时还应采取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应使用iii类工具。或装设漏电保护器的ii类工具。
iii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ii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ii、iii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应有人在外监护。
在湿热、雨雪等作业环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工具。
i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作用保护线。
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联接。
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插头、插座中的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联接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接接地极与中性线联接起来。
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服务于本公司的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等单位和人员所携带的移动电器具必须经上海氯碱机械有限公司安排检查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使用。
移动电器具未经检查确认安全合格的而在本公司内使用或使用经检查确认安全合格后又损坏的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移动电器具的,将按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外来施工队伍经济处罚规定进行处理。
4. 检查、维修
4.1检查
4.1.1.本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使用的移动电器具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有相应检查记录台帐。
4.1.2 在霉雨季节前应及时进行检查。
4.1.3 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小于后表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和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服务于本公司的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等单位和人员所携带的移动电器具每次进入本公司使用前应经上海氯碱机械有限公司安排检查确认合格后,贴花为记,方可在本公司使用。
对服务于本公司的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等单位和人员所携带移动电器具的检查:指入厂使用前的安全符合性确认检查;使用过程中安全符合性的保持由使用单位负责。
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进行日常检查。
工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1)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2)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3)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
4)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5)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6)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7)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8)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无障碍。
4.2 维修
4.2.1 工具如有绝缘损坏、软电缆或软线护套破裂、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4.2.2 工具的维修必须由专门指定的维修部门进行,同时应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或仪器。
4.2.3 使用单位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工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4.2.4 在维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套管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装,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调换。
4.2.5 工具的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进行下列测量和试验。
电器管理制度 19
第一条:为加强防爆电器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爆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国家标准汇编》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别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爆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为失爆设备处理:
1、新到货的防爆设备,没有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合格证和防爆设备到货验收单等。
2、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没有防爆标志,经修复而不能达到防爆性能者。
第三条: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
1、电器设备铭牌规定数据是否与接线电压和使用机器设备的容量相适应;
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
3、设备内部是否损坏;
4、检修记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第四条:防爆设备安装地点,不应有积水和滴水,特别在淋水很大的采掘工作面安装设备时,禁止乱放与防爆设备安全运行和验修无关的杂物,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合乎产品说明书上的规定安装要求,不准有倾斜或震动现象。
低压开关在安装后应平正牢固,磁力开关的最大倾角不提超过15°。设备与设备之间或与墙壁之间,要留有足够的距离,以便检修。高压防爆开关的安装位置必须平整,电缆与开关连接时,必须通过进线装置,进线装置必须灌注绝缘胶、封堵严密。
第五条: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1、各处螺丝和弹垫必须齐全完整拧紧,防爆接合面的间隙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防爆面不得锈蚀,如锈蚀应作以处理。
2、接线工艺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3、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
第六条:高压设备两台以上的开关组合使用时,其连接器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第七条: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由连队维护员负责,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内容:
1、防爆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保持清洁,有无淋水积水和妨碍设备安全运行、检修的杂物。
2、防爆设备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是否遭受外力损坏。
3、设备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倾斜,歪倒及震动现象。
4、防爆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5、设备的接地装置是否完整牢固。
6、设备各部声音和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
7、电缆吊挂是否牢固、整齐,有无破损和被挤埋的现象,工作面电缆有无被炮崩的危险。
8、电缆接头是否松动、过热,是否符合要求。
第八条:防爆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禁止使用:
1、缺少消弧罩,或消弧罩的电压等级低于接入电压者;
2、使用无熔断器管的裸露熔丝(片)者;
3、磁力开关的磁力系统失去作用,利用力即可“起动”、“停止”者;
4、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损伤漏出金属芯线。
5、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和金属压圈。
6、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防爆外壳锈死打不开转盖的。
7、采掘工作面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
8、一处进线装置同时窜二根电缆的,电机接线盒盖上反的。接线盒与开关内腔或与电机绕组通气的。
9、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闭锁作用的。
10、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的。
11、防爆外壳严重变形的,开焊、裂纹(变形长度超过50mm,同时凸凹深度超过50mm者)。防爆面缺螺栓、弹簧垫圈的。防爆内壳有锈皮脱落(锈皮厚度达0.2mm及以上)。隔爆面有大于0.5mm深的伤痕,其长度大于接合面宽度2/3以上的。伤痕过长、过深造成不能修理造成设备报废的,按设备原值处罚。
12、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防爆电器设备)、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大于其标称电压等级的。
13、利用开关控制线进线装置出入动力线的。
14、密封圈不合格者(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等),永久变形的。密封圈外径与孔室内径间隙大于2mm(小线嘴大于1mm者)。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间隙大于1mm。密封圈宽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最小厚度小于10mm的。密封圈厚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且最小厚度小于4mm。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包扎物的。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密封圈部分破损的,有缺口且与电缆外径比较有效宽度和厚度达不到要求的。
15、空闲引入装置密封挡板直径比引入装置内径小于2mm,挡板直径在110mm及以上时厚度小于3mm的。密封挡板生锈的。
16、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四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
17、电缆在引入装置内能轻易来回抽动的。电缆护套进入接线室器壁小于5mm的或超过15mm的。动力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
18、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压盘式引入装置或螺母式引入装置金属圈放在挡板与密封圈之间的。压盘式引入装置或螺母式引入装置,在压紧装置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少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未上紧的,手能晃动的。
19、喇叭嘴亲嘴的。
20、螺栓固定隔爆接合面,螺栓或螺母滑扣、乱扣、锈蚀严重紧不到位置的、并未采取可行的措施的。
21、防爆外壳带电的。防爆面弹簧垫压不平或失效(注:单个弹簧垫失效并现场能及时处理的除外。)。
22、同一部位螺栓、螺母规格不一致,钢紧固螺栓拧入螺母的深度小于螺栓直径。
23、螺旋线嘴拧进小于5扣。
24、高压铠装电缆终端接线盒没有灌绝缘胶,绝缘胶没有灌到电缆端分口以上或绝缘胶裂纹而能相对松动的。
25、螺母式引入装置紧不到位,用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进超过半圈的。
26、信号线及控制电缆破皮露出芯线绝缘的。
27、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0mm或沿圆长三分之一以上者。
28、防爆灯具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罩的联锁装臵失灵的。防爆型灯具玻璃罩出现松动、裂纹、破损的。
29、矿灯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的。矿灯灯线破损露芯线,灯线引入装臵损坏,密封不严,灯线窜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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