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用电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15 19:14:43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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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用电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院用电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1

  为了保证医院的用电安全,并做到节约用电、减少浪费,针对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用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各部门、科室的.照明灯、空调等用电设施和医疗设备等由具体使用部门、科室负责管理;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

  2、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总务科报修。

  3、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4、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和带负荷拔电器插头,否则严重时易产生火花,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5、下班前,用电设备应处于断开状况。

  6、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7、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不工作时,随即关机,避免出现火灾事故。

  8、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9、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10、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11、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总务科申请使用安全用电。(如:加床等)

  12、未经医院书面批准,各科室严禁使用电水壶、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违者按医院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因违规用电,造成停电、仪器设备损坏,影响病人救治,将按照安全生产处罚相关规严肃处理。

  13、具体负责监管、检查单位和人员为:总务科、保卫科,每月不定时对各部门节约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2

  1、凡电工作业人员,须持有电力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2、电气施工须由持证电工作业人员承接,任何人不得擅自私拉乱接电源。

  3、电工作业人员应了解医院内的供电线路走向和用电设备容量及分布。

  4、用电设备投入运行须经供电管理部门认可,严防超负荷用电。

  5、未经同意私拉乱接电源,造成电网或仪器和设备损坏的,应报主管部门按情节处理。

  6、电工作业人员要经常对用电部门和场所检查督促,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并对用电部门进行安全用电的指导。

  (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

  1、认真执行《医院用电管理制度》和《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确保安全用电。

  2、电工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用户变电所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并持证上岗作业。

  3、凡要求接地保护的电气设备,必须可靠接地。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接地装置,防止接触不良而造成接地失效。严禁擅自拆卸电气设备接地装置。

  4、防雷装置是防止雷电侵入电气设备的'保护设备,建筑管理部门要做好防雷的设置和加强日常维护。

  5、电气设备场所须设1211灭火器等专用灭火器具,严禁带电取水灭火。

  (三)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1、凡电气设备的运行,必须执行医院设备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要求。

  2、新置电气设备必须合格,电气设备经修理后,必须符合该设备的原电气设计要求。

  3、电气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先核查电源电压,与设备额定电压保持一致,核查供电容量与负载保持合理,并按设备安装要求装接。

  4、一般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在阅读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有关资料后,方可上机操作;大型及贵重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5、设备操作人员在电气设备运行时,必须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掌握并记录设备运行情况。

  (四)变配电室安全制度

  1、变配电室属安全重点管理场所,除本室工作人员外,他人不得擅自入内。

  2、变配电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室各项制度。

  3、凡在变配电室检修、处理故障或在线路检修时,配电屏相应刀闸上应悬挂'禁止合闸'告示牌。

  4、凡在变配电室作业,应持《操作证》,并有两人方可作业。

  5、在变配电室动火作业应得到相关人员批准,并做好应急准备,方可动火。

  6、作业时,无论检修或处理故障,均应记录在案。

  7、变配电室配备如下安全工具:橡胶绝缘手套、橡胶绝缘靴、橡胶绝缘垫、绝缘棒、验电棒、告示牌、灭火器,安全用具一律不得外借或移作他用。同时要做好定期检测,保存好检测资料,确保安全有效。

  (五)变配电室巡回检查制度

  1、定期巡查变配电各设备。

  2、巡查内容:(1)绝缘支架有无碎裂等异常。(2)刀闸,开关,熔断器的运行情况。(3)仪表,指示灯情况。(4)变压器有无漏油现象,有无异常声响。(5)安全用具和消防设施是否完好。(6)门窗是否完整无漏缝,屋顶是否漏水。(7)其它异常情况。

  3、巡查情况如实记录在案。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

  (六)倒闸操作和停送电制度

  1、操作变电室10kv母线刀闸及跌落熔丝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严禁擅自操作。

  2、进入变电室至少2人,须持证操作。

  3、10kv母线刀闸及跌落熔丝操作应遵守下列顺序:

  (1)停电操作:

  ①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

  ②断开低压侧电容柜刀闸。

  ③断开低压侧线路空气开关。

  ④断开低压侧线路刀闸。

  ⑤断开低压断路,拉开低压母线刀闸。

  ⑥断开10kv母线刀闸,锁上保险,悬挂告示牌。

  (2)送电操作:

  ①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

  ②合10kv母线刀闸。

  ③合低压侧母线刀闸。

  ④合低压侧断路器。

  ⑤合线路刀闸。

  ⑥合线路空气开关。

  ⑦合电容柜刀闸。

  ⑧检查各线路运行情况,做好各项记录。

  4、配电屏操作至少2人。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5、低压线路停送电应通知线路有关部门,并作记录。

  6、所有高低压设备的操作都严格禁止带负荷断(合)刀闸。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3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 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谁关掉。

  八、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九、科室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总务科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部门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总务科安排巡查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科室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二、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4

  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部门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部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一、用电单位的科办公室、医生办、休息室、制剂车间、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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