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28 11:24:58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消防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规范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及正常使用。

  2、职责和权限

  2.1、各项目为日常管理部门,项目负责人为消防器材的直接责任人。

  2.2、公司行政部、工程部为消防器材归口管理部门。

  3、管理规定

  3.1器材、设施管理

  (1)申领、变更消防器材需经各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报公司行政部。

  (2)公司行政部审核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购置。

  (3)各项目负责人领取消防器材,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填写《消防器材领用登记表》。

  3.2日常管理

  (1)使用部门须建立消防器材台帐。

  (2)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3)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拴和消防水池,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

  (4)凡维修消防管道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小区业主,做好应急措施。

  (5)对室外消防栓每年检修一次,其中放水排污为半年一次,对室内消防栓两年一次油漆维修。每月对全站各部位灭火器材及室内消防柜进行两次集中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

  (6)每年凉晒消防水带一次,防止水带霉烂,保持干燥。

  (7)任何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圈压消防设施,挪动消防标志。

  (8)消防器材、设施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9)检查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应及时上报工程部与公司行政部。并填写《消防器材、设施维修记录》报工程部进行维修。

  (10)使用部门负责人因工作变动应到公司行政部,做变更手续。

  (11)使用部门对消防设施每月检查2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12)灭火器原则上每年重装一次,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到维修期压力合格的可延期重装。

  4、损坏、丢失、报废处理

  4.1损坏

  (1)使用部门、岗位因违反正常使用规定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消防器材、设施损坏的,发生一切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2)修理费用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反馈财务部和当事人,由财务部从工资中扣除。

  4.2、丢失

  (1)消防器材、设施丢失,当班工作人员应立刻报本项目负责人,由本项目负责人报公司行政部处理。

  (2)公司行政部核实界定责任,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赔偿并对直接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建议处罚。

  (3)需要申领的应重新按照申领程序进行领取。

  4.3报废

  (1)报废年限:手提式干粉式灭火器(贮气瓶式)8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手提式1211灭火器10年、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10年、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年。

  (2)需报废的由公司行政部统一汇总,依据《公司实物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填写《低值资产报损单》报批。

  (3)公司行政部在档案中填写报废情况记录。并将报废申请报财务部。

  5、罚则

  5.1、对违反本规定有关内容部门、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扣分、经济处罚、通报批评。

  5.2、处罚标准参照公司《安全奖惩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2

  1)消防检查包括对消防器材、设备、装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变的检查,也包括用电、用气安全和动火作业的检查。

  2)各项目的消防责任人同时为消防检查人。同时,消防责任人的工作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与公司领导的检查。

  3)检查项目见《消防系统检查项目》。

  4)项目负责人安排保安班或机电班对灭火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或补充,不允许过期存放。

  5)根据《消防系统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作好详细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整改。

  6)对物业区域(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地方的用电、设备、线路应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好详细记录。对存在隐患的地方,要及时维修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7)对任何私拉乱接管线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制止,并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和处罚。

  8)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凡是动火作业,须得到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业公司应做好登记和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9)积极配合有关供气、供电、消防机关做好消防检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公共通道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顺畅。酒楼、卡拉OK、餐厅、商场、地下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增加巡查次数。对把房屋改变原用途的,责令业主恢复原批准用途。

  11)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制止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业区域。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3

  1、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指定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员,其职责是:

  1.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1.2组织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有关防火措施;

  1.3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1.4监护动火作业;

  1.5管理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包括走廊、楼梯)要时刻保持畅通;

  1.6定人、定时、定措施,同时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纲要;

  1.7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2、实行用户防火责任制,各业主为当然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3、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家具和其他杂物。

  4、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和通风设施。

  5、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6、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要经常保持清洁,切勿留有油渍,切勿明火试漏。

  7、大厦内商铺必须按每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小于30平方米配备一只,大于30平方米配备2只以上),并放置于易于取用的固定位置。

  8、大厦范围内不得燃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他废弃物品,烟头及火柴要随时弄熄。

  9、用户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保证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并按规定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一只灭火器,如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的,必须经市消防管理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并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3只灭火器。

  10、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在专人监护下,方可作业。

  11、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告知物业公司或拨火警电话119,并关闭电气开关、燃气阀门和门窗,迅速离开大厦;用户及其他人员应迅速有序地从楼梯疏散,切勿惊慌拥挤。

  12、各用户应服从消防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4

  1、目的

  对消防安全进行控制管理,保障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责任划分、明火管理、电源电气管理、消防器材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突发安全事件响应等过程

  3、制定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2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河南省消防条例》

  3.4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职责

  4.1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

  4.3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4各部门、车间负责所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安全科在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具体管理和监督工作。

  5、内容

  5.1方针和原则:消防安全管理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基本方针;实行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5.2组织管理

  5.2.1公司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各部门、车间、班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5.2.2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消防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5.2.3公司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安全观念。让职工懂得本岗位有什么火灾危险,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5.2.4公司应建立义务消防队,仓库等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消防队,义

  务消防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5.3消防安全责任

  5.3.1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b、统筹安排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c、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3.2公司办公室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拟订消防安全资金投入及组织保障方案。

  c、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d、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e、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f、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g、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3.2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消防操作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5.3.3安全科作为公司消防安全的直接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按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其他消防安全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制定完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b、督促各部门、车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职责;

  c、监督各部门、车间落实实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d、协助办公室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工作。

  e、督促各部门、车间做好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安全标识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协助办公室做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g、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h、负责公司消防设施设备的定点、统计、监管工作;

  i、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统一申报、采购和配置工作。

  5.3.4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主管区域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b、负责在其管理区域内落实与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c、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的自查与隐患整改工作;

  d、对管理区域内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科;

  e、负责管理区域内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严禁将消防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f、及时将部门或车间内损坏、失效、已使用的'设施设备上报安全科备案,对已使用的器材设备要做出书面说明;

  g、确保消防设施设备的整洁完好,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

  5.3.5行政科负责公司消防设施的维修和维护。

  5.4明火管理

  5.4.1车间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焊、气焊(割)时,必须事先报告工程部,由工程部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4.2公司须根据生产特性、危险程度和建筑布局划分禁火区域。因工作需要在禁火区域内动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向总经理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由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源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保护措施。

  5.4.3严禁在车间、仓库、高配房等重点区域内使用明火。

  5.4.4公司生产区、库区、易燃易爆物品作业场所,应有明显禁烟、火警标志,严禁吸烟。

  5.4.5外来单位或人员进厂作业前,公司办公室应与其签订《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规定其进出厂区的路径,保证施工或作业范围内的消防安全。

  5.5电源电气管理

  5.5.1车间、仓库内严禁擅自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如需改变或安装线路,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负责。

  5.5.2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立式配电柜内应保持干燥,不得有灰尘堆积,不准堆放物品。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5.5.3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5.5.4电气线路、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a、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电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b、凡电加热设备应落实专人负责操作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c、车间设备负责人应经常组织对电气等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及时清除粘附在设备上的花蓬、废丝等易燃易爆物品。

  d、车间内使用汽油、煤油等清洗设备零部件,应先审批后使用,落实专人负责,从严限制,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e、严禁在设备的电动机上、电箱开关内摆放物品。

  f、严禁在电线、电缆上方堆放原辅材料、成品等易燃易爆物品。

  5.6消防器材管理

  5.6.1公司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但不得挪作他用。

  5.6.2公司办公室应建立本公司《消防器材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公司消防器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安装地点、有效状况等。

  5.6.3管理要求要点:

  a、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b、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原则上不准堆放杂物和挂放其他物品,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司办公室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7消防安全检查

  5.7.1公司必须建立、健全逐级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5.7.2公司办公室应每月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日检查,车间实行周检查,集团公司全面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内容应包括:

  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c、消防水压是否正常;

  d、消防器材是否到位、有效;

  e、是否存在线路私拉乱接、开关裸露等安全隐患;

  f、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是否良好;

  g、电气等关键设备运转是否良好,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摆放或粘附;

  h、生产区域是否有吸烟现象,地面是否有烟头;

  i、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7.3办公室每次检查后,应形成《消防安全检查表》及时通报,并发出《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部门整改。各级责任部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应认真研究,有条件的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限期整改。

  5.7.4安全隐患或违章作业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责任人应及时将《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报送办公室验证、存档。

  5.8发生安全事件响应

  5.8.1发生火灾、爆炸等消防安全突发事件时,各级部门、人员应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确保火险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尽量避免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5.8.2一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人员应立即采取果断的应急措施,迅速扑灭火灾,紧急疏散人员,如触发报警装置报警及动用灭火器、消防栓等,以控制事故蔓延。

  5.8.3员工在发现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5.8.4应对消防安全突发事件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级、开除或采取经济处罚:

  a、不执行、不服从公司领导的应急指令;

  b、供错误、虚假的消防安全信息,导致公司决策失误的;

  c、玩忽职守,对突发安全事件隐瞒、缓报或置之不理的;

  d、麻痹大意,组织领导不力,处置不及时的;

  5.9激励

  公司将对各分公司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a、模范执行消防安全法规、规章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b、积极参加灭火战斗、抢救公司财产和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表现突出的;

  c、刻苦钻研消防安全业务,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d、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等安全隐患,避免火灾等重大损失的;

  e、及时发现和扑救火灾,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的。

  f、适当时根据,公司制度进行相应的奖励。

  6、记录

  6.1《消防安全责任书》《动用明火审批表》

  6.2《外来作业人员消防安全协议》

  6.3《消防器材管理台帐》

  6.4《消防安全检查表》

  6.5《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

  7.其他相关文件

  7.1《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7.2《锅炉安全操作规程》

  7.3《化学危险品仓储管理制度》

  7.4《油类管理办法》

  7.5《应急疏散预案》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厂是消防管理单位。主要厂房车间、办公楼、原料和成品仓为重点防火目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应将消防安全作为生产管理的'重点项目。

  第二条、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各部门及公共区域和外来施工单位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公司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公司人事行政部最高主管担任;副主任由人事行政部主管担任;委员由部门主管担任;公司全体成员均要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程序

  第五条、公司消防应急疏散指示图张贴在醒目位置,并计划进行每年度消防应急疏散演习;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不可以堵塞;消防器材前面不可以有物品堵塞。

  第六条、公司实行吸烟管制,除指定吸烟地点外其他地点禁止吸烟。

  第七条、外来施工单位,进入公司前首先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遵守消防法规。

  第八条、公司内部每月进行消防检查,检查电路、设备、器材,避免有老化、失效等。

  第九条、消防火警应急处置流程:现场立即处置灭火,疏散人员、人员清查。如无法控制向公司最高主管报警。

  向消防队报警内容:

  1、报警电话号码119。

  2、地址:____有限公司,____路__X号。

  3、具体地点及何种物质正在燃烧。

  火警消除后环境整理,清查损失、紧急报修等事项处理。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6

  一、维护管理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

  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

  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由巡查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名。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2、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管道阀门启闭功能。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出水及压力,消火栓启泵按钮,系统功能。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放水,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其中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检查数量为全部检查。

  (6)机械排烟设施:机械排烟风机、排烟阀以及系统功能,排烟风机控制柜。

  (7)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标识正确性。

  (8)灭火器: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3、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

  2、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测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实施,年度联动检查记录在每年的12月30日之前,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各案。

  3、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电设施供电功能和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检查,检验供电能力。

  (2)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各的功能试验。每12个月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对消防设施上的仪器仪表进行校验;每12个月对每个末端放水阀检查不少于一次。

  (4)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分别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卷盘检查不少于一次。

  (5)对每只灭火器选型、压力和有效期检查每12个月不少于1次。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和故障处理程序

  1、根据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定期进行清洁保养和更换。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2、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3、对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和故障,当场有条件解决的应立即解决;当场没有条件解决的,应在24h内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不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解决,恢复系统正常工作状态。

  4、故障排除后,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认可,故障处理记录存档各查。

  四、建筑消防设施档案的管理

  1、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的档案应包含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

  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

  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单项检查记录、联动检查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2、保存期限

  (1)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2)《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年。

  (3)《建筑消防设施单项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7

  消防器材包括:消火栓、水龙带、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及消防桶、砂等。

  消防器材是消灭最初起火的有效工具,为及时扑救可能发生的火灾,必须严格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将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管理保养,统一换装。

  2、经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车工作无关的方面。

  3、消防器材由公司负责安全的部门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车间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

  4、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换新,不得空置。

  5、各部门在安全部门通知采取防火措施后应及时执行。

  义务消防队组织和职责

  1、义务消防队组织

  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生产部负责人担任;

  义务消防队副队长由各生产车间负责人担任;

  组成人员由各车间、部室按实际情况,领导批准确定。

  附:义务消防队人员名单:

  2、义务消防队员是开展消防工作的骨干力量,职责如下:

  (1)在公司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落实'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2)督促和协助车间制订防火安全制度;经常宣传和监督防火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3)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隐患。

  (4)检查、监督消防器材、工具的.维护、管理不准乱拉,以备急用。

  (5)组织队员进行防火知识的学习,学习火灾预防和扑救技术,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

  (6)一旦发现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投入灭火,使火灾消灭于萌芽中,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尽快与消防部门联系并汇领导

  防火责任区的划分

  1、仓储部、综合部、设备部负责公司的场地、道路为第一防火区。

  2、生产车间、仓储部负责公司车间,冷库为第二防火区。

  3、各部门负责所在办公楼层为第三防火区。

  4、仓库所属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四防火区。

  5、食堂、办公区、宿舍区全部地区的建筑、道路为第五防火区。

  以上防火区由各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的人员,负责和监督该地区的防火安全和防火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8

  第一条 为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第三条 各车间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第四条 各车间安全主任、各班次安全员应每日对消防控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安监部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五条 公司应当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单位,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并出具月报告书。

  第六条 公司应定期将火灾探测器送专业清洗维护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清洗。

  第七条 单位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维修保养。

  第八条 在安全状况下,任何部门与个人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消防安全设施及其附件和线路。因检修、建筑装修和改造确需移动、更换消防安全设施时,必须事先向所在部门及安监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施工。竣工后必须负责将消防安全设施恢复原状。

  第九条 在公司、车间运输与搬运物资及安装改造过程中,应注意周围消防安全设施,以免碰撞损坏。如因不慎损坏了消防安全设施,应及时报告公司安监部。负责管辖的部门、车间有权要求损坏方恢复原状或进行赔偿,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十条 消防安全设施周围,严禁堆放各类物品。

  第十一条 消防报警探头下方80㎝内,严禁存放物品。

  第十二条 严禁在消防管网和喷淋头上吊挂杂物及景片等物品。 第十三条 自动消防设施的操控设施周围应保持整洁、畅通,不得进行遮挡或堵塞。

  第十四条 严禁用热源、发烟物品靠近报警探头、喷淋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

  第十五条 严禁在消火栓接合器周围停放车辆和摆放物品。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9

  为加强公司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据《典当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1、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了火显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3、公司内要粘贴各种防火标志,设置消防门,消防通道和警报系统,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4、对新老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对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特别是消防的重点部位,要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5、公司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须按消防部门指定的明显位置放置。

  6、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7、营业及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电器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8、消防义务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发生火情的隐患。

  9、部门经理/主管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自检,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向安全部门汇报(书面材料)。

  10、营业场地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

  11、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线路的设计,铺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并定期检修。

  12、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动,损坏,挪用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3、要坚持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公司内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全体人员必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消防工作的自觉性和高度警惕性,常年处于戒备状态,树立常备不懈的精神,确保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水泥公司消防管理工作,依据《新消防法》制定本制度。

  二、水泥厂消防工作坚持以安全生产为中心,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为水泥公司发展服务。

  三、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生逐级消防责任制。各单位领导要把消防安全工作和生产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消防工作的任务:贯彻消防工作方针;教育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好日常消防管理;发现和解决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消防工作积极性,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

  一、水泥公司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行政正职领导是本单位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并负直接责任。

  二、水泥公司以安环部为主、各单位(科室)负责人参加的防火安全,对全厂防火安全工作负责并领导工作。

  三、安环部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把消防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评比。

  (二)研究部置消防工作,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根据消防工作特点和工作需要,组织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

  (四)组织制定消防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险隐患。

  (六)总结表彰消防工作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广消防工作经验。

  (七)组织调查处理一般火灾事故。协助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特大火灾事故。

  四、水泥公司消防工作由安环部管理。各单位(科室)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工作。业务上由安环部及安全消防部门的指导和消防监督。

  安环部消防职责

  (一)研究和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并贯彻执行。定期向主管领导和上级消防部门汇报消防工作情况。

  (二)制定消防管理规章制度,推行逐级消防责任制,督促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

  (三)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常识。组织和训练义务消防队伍,依靠全体职工做好消防工作。

  (四)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协助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五)负责监督全厂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和维修工作。

  (六)对新建、扩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以及安装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实施消防审核、竣工消防验收工作。

  (七)审查工业动火措施,严格动火工作审批程序。

  (八)组织有关单位调查处理火灾事故;汇总上报消防统计资料。

  五、各单位(科室)的安全员即是消防管理人员,安环部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编制本单位消防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经常组织防火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防火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

  (三)对本单位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管理和组织本单位义务消防队伍做好灭火演练工作。

  六、各单位要设立一名安全主管,负责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建立应与本单位的生产组织相结合,保证各生产班次都有义务消防员。义务消防队每季至少活动一次,组织业务学习、训练和演习,水泥公司每年举行一次义务消防员培训及演习。

  七、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努力学习消防知识,参加业务训练和演习,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二)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三)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四)积极开展消防教育,进行防火检查和整改火险隐患。

  (五)发生火灾,及时报告并积极扑救初起火灾。

  第三章各级人员的消防责任制

  一、安环部职责范围

  (一)认真带领全厂干部职工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对水泥公司防火安全负责。

  (二)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经常对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批准、监督防火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管理。

  (四)经常听取各单位提出的防火建议,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五)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六)把防火安全工作纳入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评比。

  二、各单位(科室)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各单位(科室)的工作,研究审议制定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部署和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工作。

  (二)具体负责分厂(科室)范围内防火安全工作的协调、检查。

  (三)把消防工作列入生产会议议事日程中,在部署工作时同时布置消防工作,对出现的火灾隐患要安排限期整改。

  (四)督促所属部门认真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及厂内的防火制度,加强对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工作。

  (五)发生火警、火灾事故,要积极组织扑救,并查明原因,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安环部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负责对厂各部门消防工作的协调及业务指导工作,对全厂各部门行使监督、检查、考核权。

  (三)对拟定新建项目进行防火审核及竣工防火验收,对防火器材购置计划进行审核。

  (四)主持对防火重点部位的检查工作,研究火险隐患整改及验收工作。

  (五)开展防火安全教育,负责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的指导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调查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处理整改意见和措施。

  (六)对违反防火规定的人员和事项,进行考核处理。

  四、各分厂(科室)负责人消防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防火工作,保证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完好备用。

  (二)经常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防火安全知识教育,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定,在生产中禁止违章作业,对本单位的.灭火器材和设施未经许可禁止变位和移作它用。

  (三)积极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制订各项防火制度,落实防火措施。

  (五)对所辖的消防设施、器材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保持清洁无油渍、无粉尘、现场无杂物。

  (六)加强对安全员和义务消防队的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五、安环部安全消防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及“谁主管、认负责”的原则,并实施全面管理。

  (二)对本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考核,协助安环部长消防管理工作。

  (三)学习消防知识,掌握灭火技能,熟悉本单位消防系统,保证消防器材完好备用。

  (四)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举办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班。

  (五)落实防火安全制度,根据《消防法》审批动火工作票,定期进行防火检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

  (六)按照《消防法》要求,计划购置配备消防器材和灭火用具,协助做好工程竣工防火验收工作。

  (七)落实防火责任制,对违犯消防管理的人和事,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罚意见。

  六、各分厂(科室)安全主管职责

  (一)负责分厂(科室)日常的消防管理、检查工作,消防器材、设施的配置和维修工作,并负直接责任。

  (二)值班期间对生产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生产现场发生火警时,调度员应负责指挥灭火并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指挥值班人员切断引起火灾的电源、油源及其它易燃、易爆的气源。在扑救火灾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无力扑救或不及时扑救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有权及时向消防队报警。火警电话:119。

  七、重点防火部位负责人职责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

  (二)检查监督所在区域的火源、动火工作和危险物品管理使用情况。

  (三)发现违章及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并监督采取防范整改措施。

  八、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职责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消防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

  (二)加强对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

  (三)检查所在区域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使用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并立即向领导汇报。

  (四)积极学习消防知识,能熟练使用本岗位配备的消防器材。

  (五)发现火灾时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当班班长和领导汇报。

  九、班组班长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传达落实上级有关防火安全规定,带头执行我厂的各项防火制度。

  (二)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工作,努力学习消防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有关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本班组所属设备器材,每天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保持设备器材完好无损、清洁。

  (四)加强对电源、火源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出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制止并汇报领导。

  (五)制定本班组防火安全责任制,并贯彻实施。

  (六)保证本班及岗位的消防器材、设施齐全无损,因火警使用后的器材,应及时通知本单位安全员更换补齐。

  十、义务消防员消防职责

  (一)协助本班班长和本部门领导贯彻执行防火安全制度。

  (二)学习、宣传防火常识,带头遵守防火制度。

  (三)参加本单位的防火检查,提出消除隐患的建议;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完好备用。

  (四)积极参加防火知识学习,掌握一般火灾的扑救技能,一旦发生火灾迅速出动,积极扑救。

  第四章重点防火部位及动火管理

  一、根据《消防法》及发生火灾后“四大原则”,我厂公司有以下重点防火部位:

  (1)仓库房及油库

  (2)煤棚、煤磨及煤输送设施(3)总降及所属各配电室、变压器室(4)编织袋厂房(5)职工公寓楼(6)办公楼(7)食堂

  二、动火管理

  防火重点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工单。根据我厂重点防火部位情况和发生火灾“四大”原则划分为二8个级别。

  一级动火区:(1)油库区(2)煤棚、煤磨及煤输送设施(3)编织袋厂房

  二级动火区:重点防火部位,禁止一级动火区外的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区。

  1、动火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必须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首先由当班安全员根据现场情况,具备安全条件后签字,再由对应专业主管签字,最后有安全主管(安环部部长)审核批准。

  (2)一级动火工作票必须由主管副总领导签字。

  2、动火的现场监护

  (1)一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申请分厂(科室)负责人和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义务消防队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3)一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测定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3、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中所列人员为主要安全责任

  (一)签发、审批人员应审查:

  1)工作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

  3)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二)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许可人应审查:

  1)办理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己隔绝;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三)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四)消防监护人职责:

  1)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2)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

  3)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4)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5)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五)动火执行人职责:

  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六)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负责人。

  4、动火工作必须按照下列原则从严掌握:

  (1)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2)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不动火的方法处理;

  (3)尽可能地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5、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1)油车停靠的区域;(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4)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5)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险前。

  6、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负责人。特种作业负责人可以填写特种作业过程申请记录单。

  第五章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及消防定期工作

  —、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一)消防设施、器材属防火、灭火专用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乱动,不得用于与消防无关的工作。

  (二)生产调度室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及管理工作,各种消防器材11的维修,各单位要根据安环部统一安排分批进行维修、更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和维修消防器材,切实保证消防器材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三)全厂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安环部与各单位根据需要和标准进行设置,由所属各分厂(科室)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四)消防水系统要始终保持备用状态,当设备变动或闸门开关影响到消防水系统时,均应征得厂有关领导和安环部同意方可变动,消防水作为它用时必须经安环部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各单位分厂(科室)必须对配置的消防设施、器材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维护管理。

  二、消防定期工作

  (一)全厂性防火检查,每年两次,由安环部作出部署,安环部组织实施,检查水泥公司所有单位,时间安排在火灾易发季节。

  (二)节日消防检查。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进行,安环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三)季度消防检查。由各单位分别组织实施,检查本单位所属范围,检查结束后,由各单位向写出书面检查总结存档。

  (四)每年十一月份为消防宣传月,组织全厂性消防培训及演习一次,各单位参加。

  (五)安环部应根据实际情况,每年组织至少2次的防火演习,以提高义务消防队扑救火灾和自救能力。

  (六)灭火器材,每季度检验、保养一次,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进行,每次检验、保养完后,由各单位写出书面总结存档并交生产调度室备案,专职12安全(消防)员负责。

  (七)每年10月份对公共部分地上消火栓进行防冻检查,放水试验、涂油防锈,由综合服务公司负责。

  (八)重点防火部位及高大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电气车间应每半年测试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保持完好状态。

  第六章消防考核

  一、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提高消防管理水平,真正做到消防器材设施齐全,完好备用无损,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且成绩显著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犯或不执行者,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大小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特制定消防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主要内容

  1、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为防火负责人,把消防管理工作纳入月度工作计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班组义务消防队员要明确、缺位应及时调整补齐。

  2、厂配属各部位的器材及设施,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列入交接班内容,做到四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评比)。

  3、严格执行消防法规、法令及我厂消防管理制度率达100%。

  4、器材箱子、消防砂池、消防器材棚内外完整清洁,无杂物,位置固定。

  5、各单位干部职工年参加防火知识培训率达100%。

  6、对积极按本制度检测、维护,消防设施器材保证所辖设备系统完好的,13建议表扬和50—200元的奖励。

  7、对消防工作有突出贡献、或者其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成效显著者,建议给予50—500元奖励。

  8、执行制度不严,配合协调不力,造成拖延的单位及个人,扣主管领导当月奖金10%—30%,扣配合监督负责人10—20%。

  9、因误试验、维护造成火灾事故或耽误灭火战机,造成设备损失的,按设备价值的5%—15%扣发该单位奖金和工资。

  (二)考核说明

  1、消防管理工作是带有法制性的管理工作,务必抓好管好,确保完好无损,处于备用状态。

  2、考核范围:消防管理与设备管理范围相同,如有遗漏,以安环部裁决为准。

  3、考核均为20元/项,考核与当月奖金兑现,较为严重的按《消防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

  一、嵩基水泥有限公司全体职工和凡在水泥厂范围内的外来施工队,临时工及其他暂住人员,均执行本制度。

  二、凡与以前有关规定不相符者,均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由生产调度室负责解释。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1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险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后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所有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免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安全,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及时报警,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协助灭火工作。

  绿化管理制度

  一、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破坏公用绿地,不准攀爬摇晃树木及建筑小品、损坏花草树木等。

  二、严禁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养家畜和宠物。

  三、对花草树木要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伤残枝等,更换已死苗木,按期浇水。

  四、不得往绿地上扔废弃物和倾倒污水等,不得有树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铁丝及绳索晾晒衣服、被褥等。

  五、不准在绿地或绿地两侧设置营业摊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改变绿地用途;不准因利用住宅开设食杂店而使绿地遭到损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经营者负责。

  六、不准在绿化范围内通行、停泊车辆,堆放物品。

  七、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2

  目的:

  为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护员工人身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对公司实行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望共同遵循。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责:

  消防设施使用部门负责对消防进行安全管理、其他部门协助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管理。

  二、消防培训教育

  (一)、各部门必须指定出一名消防具体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施的管理,以及落实安全管理部门对各车间的消防要求。

  (二)、由各车间抽调3-5名员工,与保安队人员一起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由保安队长兼任义务消防队长,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其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知识,以应对公司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消防事故。

  (三)、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四)、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应做到重点教育培训。

  (五)、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应做好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三、消防检查制度

  (一)、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行政科应每月组织人员对各车间作一次消防检查并复查追踪整改。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消防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四)、检查人员应及时将检查情况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应及时整改,未按时整改的,视情况给予处罚。

  四、消防设施管理

  (一)、各部门车间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出口通道。

  (二)、应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

  (三)、消防箱、灭火器应编号划分确定责任车间,并贴好保养、检查责任卡,统一由行政科监督管理。

  (四)、保安队应经常对各车间消防设施检查跟踪,及时督促车间对消防设施的保养更换,保证设施状态良好。

  (五)、消防水带、枪头应每月检查一次是否完好,消防栓阀门接口应每月放水一次,看是否好用。

  (六)、消防器材消防专用,严禁任何人私自开启消防箱挪用消防器材,如有发现,给予200元/次处罚,特殊情况应征得安全管理部门同意。

  五、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之前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制度为准。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3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若发现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幼儿园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幼儿园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班放学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车间、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各车间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便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召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干部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消防管理制度15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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