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与辞职管理制度

时间:2022-10-30 09:31:24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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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与辞职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辞退与辞职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辞退与辞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本公司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增强公司活力,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特制定本条例。

  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警告的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

  公司员工如因工作不适、工作不满意等原因的辞职的权利。

  第二章 辞退管理

  第一条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 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2. 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计超过六日者;

  3. 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 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5. 品行不端、行为不检,屡劝不改者;

  6. 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7. 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8. 泄露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9. 办事不力、疏忽职守者;

  10. 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

  11. 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第二条 本公司按第一条规定辞退员工时,必须事前通告其本人,并由其直属主管向员工出具《员工辞退通知书》,其预告期依据下列规定:

  1.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十日前告之;

  2.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二十日前告之;

  第三条 辞退员工时,必须由其直属主管向公司人事主管索取《员工辞退通知书》,并按规定填妥后,持通知书向公司有关部门办理。

  第四条 被辞退员工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物品资料清单。

  第五条 被辞退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辞退通知书》之日起得十五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上诉。

  第六条 被辞退员工如果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公司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登记。

  第八条 本公司下属各部门辞退员工,必须经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第三章 辞职管理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上级领导索取《辞职申请书》,填写后交上级主管签发意见,再送交总经理审核。

  第十条 公司员工无论经何种理由提出辞职申请,自提出之日起,仍需在原工作岗位继续工作一个月。

  第十一条 员工辞职申请被核准后,在离开公司前应向人事部门索要《移交清单》,办理移交手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辞退、辞职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公司相关部门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适当处理。

  第十三条 本条例的修改、解释权归公司人事处所有。

  第十四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