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2-07 16:59:38 小花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3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精选23篇)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计算机的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全的物品。

  2、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我单位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3、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带电插拔计算机外部设备接口,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IT部门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或找非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操作。

  二、操作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类应用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分级对数据存取进行控制的代码。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一般操作代码。代码的设置根据不同应用系统的要求及岗位职责而设置;

  (二)系统管理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1、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经过经营管理者授权取得;

  2、系统管理员负责各项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负责一般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

  3、系统管理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故障恢复等操作,必须有其上级授权;

  4、系统管理员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5、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三)一般操作代码的设置与管理

  1、一般操作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操作要求生成,应按每操作用户一码设置。

  2、操作员不得使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3、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三、密码与权限管理制度

  1、密码设置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控制代码,也是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密码分设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

  用户密码是登陆系统时所设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密码设置不应是名字、生日,重复、顺序、规律数字等容易猜测的数字和字符串;

  2、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疑密码遗失或泄漏应立即修改,并在相应登记簿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人等内容。

  3、服务器、路由器等重要设备的超级用户密码由运行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不参与系统开发和维护的人员)设置和管理,并由密码设置人员将密码装入密码信封,

  在骑缝处加盖个人名章或签字后交给密码管理人员存档并登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封存的密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密码使用人员向密码管理人员索取,使用完毕后,须立即更改并封存,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4、系统维护用户的密码应至少由两人共同设置、保管和使用。

  5、有关密码授权工作人员调离岗位,有关部门负责人须指定专人接替并对密码立即修改或用户删除,同时在“密码管理登记簿”中登记。

  四、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1、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备份数据必须异地存放,并明确落实异地备份数据的管理职责;

  2、注意计算机重要信息资料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3、任何非应用性业务数据的使用及存放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调拨、转让、废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以保证备份数据安全完整。

  4、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数据恢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数据恢复手册执行,出现问题时由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支持。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根据备份策略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运行造成影响。

  6、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制定转存方案,根据转存方案和查询使用方法要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通过有效的查询、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转存的数据必须有详细的文档记录。

  7、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涉经营管理的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和登记。

  8、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9、运行维护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10、营业用计算机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准安装其它软件、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五、机房管理制度

  1、进入主机房至少应当有两人在场,并登记“机房出入管理登记簿”,记录出入机房时间、人员和操作内容。

  2、IT部门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领导许可,其他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IT部门领导许可,并有有关人员陪同。值班人员必须如实记录来访人员名单、进出机房时间、来访内容等。非IT部门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中心对系统进行操作。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操作时,经IT部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有关人员监督下进行。对操作内容进行记录,由操作人和监督人签字后备查。

  3、保持机房整齐清洁,各种机器设备按维护计划定期进行保养,保持清洁光亮。

  4、工作人员进入机房必须更换干净的工作服和拖鞋。

  5、机房内严禁吸烟、吃东西、会客、聊天等。不得进行与业务无关的活动。严禁携带液体和食品进入机房,严禁携带与上机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有腐蚀等危险品进入机房。

  6、机房工作人员严禁违章操作,严禁私自将外来软件带入机房使用。

  7、严禁在通电的情况下拆卸,移动计算机等设备和部件。

  8、定期检查机房消防设备器材。

  9、机房内不准随意丢弃储蓄介质和有关业务保密数据资料,对废弃储蓄介质和业务保密资料要及时销毁(碎纸),不得作为普通垃圾处理。严禁机房内的设备、储蓄介质、资料、工具等私自出借或带出。

  10、主机设备主要包括:服务器和业务操作用PC机等。在计算机机房中要保持恒温、恒湿、电压稳定,做好静电防护和防尘等项工作,保证主机系统的平稳运行。

  服务器等所在的主机要实行严格的门禁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排除主机故障,根据业务应用要求及运行操作规范,确保业务系统的正常工作。

  11、定期对空调系统运行的各项性能指标(如风量、温升、湿度、洁净度、温度上升率等)进行测试,并做好记录,通过实际测量各项参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机房空调的正常运行。

  12、计算机机房后备电源(UPS)除了电池自动检测外,每年必须充放电一次到两次。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公司作风建设,宣传廉洁文化,预防利用职务及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做好公司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使公司所拥有的信息在经营活动中充分利用,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树立健康积极的企业文化形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1.3定义:

  廉洁:清白高洁,不贪污,从不使用公家的钱来养活自己(不贪污),就是指人生光明磊落的态度和诚信,正直的风气。

  信息安全:信息系统(包括硬件、软件、数据、人、物理环境及其基础设施)受到保护,不受偶然的或者恶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坏、更改、泄露,系统连续可靠正常地运行。

  业务单位:与公司有一切业务(含但不限于供货、施工、促销合作等关系)往来或联系的单位或个人。

  1.4职责权限

  3.1总经办负责廉洁文化建设方向的指引,对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具有监督和最后裁决权。

  3.2监察部负责监督和执行廉洁与信息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全体员工的举报和监督,对举报和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3.3行政部负责廉洁文化和信息安全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接收和申报处理公司员工收受和外部财物。

  3.4信息部负责公司所有文件资料的分类存档和保存,对电子存档资料进行定期整理和备份,并做好文件防盗和密码保护工作。

  3.5各部门:具有共同维护公司廉洁文化建设和信息保密工作的权利,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对公司廉洁和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具有监督和举报权。

  2.主要内容:

  2.1廉洁自律规定

  2.1.1不准收受任何业务单位的个人现金、购物卡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1.2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业务单位的,必须及时向公司行政部申报统一处理。具体需申报的情况如下:

  业务单位不回收的样品和商品赠品;

  业务单位节假日馈赠的礼品、礼篮等;

  业务单位赠送的其他具有实际价值实物、活动等。

  业务单位组织的集体考察、学习、旅游等外出活动;

  业务单位赠送的无法拒绝的各类现金、购物卡券、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2.1.3不准向业务单位及其个人借贷钱物。

  2.1.4不准在各业务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有关票据。

  2.1.5不借业务办理之机,对各业务单位吃、卡、拿、要。

  4.1.6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2.1.7工作中不弄虚作假,按规定收集整理好各类基础资料,不做假帐或帐外账。

  2.1.8不准用公款支付个人名义的宴请。公关或业务接待必须经总经办批准后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

  2.1.9不准接受可能对商品和设备供应价格、工程施工价格的业务合作行为产生影响的钱、物馈赠和宴请。

  2.1.10不准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以各种名义收取回扣、中介费、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

  2.1.11不借出差、考察、学习之机利用公款进行旅游娱乐活动,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理业务的宴请、礼品馈赠或其他服务。

  2.1.12严禁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的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予以取消或者纠正。

  2.2信息安全

  2.2.1公开信息:公司已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如公司宣传册、产品或公司介绍视频等。

  2.2.2保密信息:公司仅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发布的信息,一旦泄露,将可能给公司或相关方造成不良影响。比如公司投资计划等。

  2.2.3根据信息价值、影响及发放范围的不同,公司将保密信息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四个级别。

  绝密信息:关系公司前途和命运的公司最重要、最敏感的信息,对公司根本利益有着决定性影响的保密信息,如:公司订单,重大投资决议等。

  机密信息:公司重要秘密,一旦泄露将使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保密信息如:未发布的任命文件,公司财务分析报告等文件。

  秘密信息:公司一般性信息,但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保密信息,如:人事档案,供应商选择评估标准等文件。

  内部公开:仅在公司内部公开或仅在公司某一个部门内公开,对外泄露可能会使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保密信息的保密信息,如:年度培训计划,员工手册,各种规章制度等。

  2.2.4公司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专有技术,专利技术、技术图纸;

  生产细则、工程BOM、SOP及治具资料;

  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重要的合同、客户和合作渠道;

  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财务信息,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账户账号;

  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其他秘密事项。

  2.2.5除公司已经正式对外公开发布的信息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在信息网络系统中未公开的信息;

  未经授权对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信息(包括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修改、复制和删除等;

  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

  盗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故意干扰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畅通运行;

  从事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安全的活动。

  2.2.6公司保密信息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公司秘密。

  2.3违规追责处理

  2.3.1公司所有员工一经任何人发现或内外部举报有违廉洁自律的行为,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一经查证,将追究责任人所造成的责任损失,并进行违规处罚,对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且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进行立案处理。

  2.3.2除公司公开的信息外,任何人将公司的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口头传达、电子邮件、上传网络、存储拷贝、拍照影印、复印资料)对外泄露或散布出去的,公司将从源头上追究信息泄密者,经查实后立即根据情节轻重进行追责处理。因信息泄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形象受损时,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附则

  3.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xx有限公司所有。

  3.2本制度自20xx年8月9日起实行,暂定实施1年。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邮政行业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促进邮政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规定》、《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和使用寄递服务涉及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以下简称寄递用户信息),是指用户在使用寄递服务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包括寄(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单位名称,以及寄递详情单号、时间、物品明细等内容。

  第四条、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负责本辖区的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机构以及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统称为邮政管理部门。

  第六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机制,维护寄递用户信息安全。

  第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规定及本规定,防止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考核。

  第九条、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企业应当在加盟协议中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被加盟人与加盟人的安全责任。加盟人发生信息安全事故时,被加盟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与其从业人员签订寄递用户信息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护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

  第十二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有效联系方式,接受并及时处理有关投诉。

  第十三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委托提供寄递服务的,在与委托方签订协议时,应当订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信息使用范围和方式、信息交换安全保护措施、信息泄露责任划分等内容。

  第十四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委托第三方录入寄递用户信息的,应当确认其具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并订立信息安全保障条款,明确责任划分。第三方发生信息安全事故导致寄递用户信息泄露、丢失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未经法律明确授权或者用户书面同意,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其掌握的寄递用户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调阅、检查寄递详情单实物及电子信息档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突发的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报告邮政管理部门,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第三章、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详情单管理,对空白寄递详情单发放情况进行登记,对号段进行全程跟踪,形成跟踪记录。

  第十九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营业场所、处理场所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出邮件(快件)处理、存放场地,严禁无关人员接触、翻阅邮件(快件),防止寄递详情单实物信息(以下简称实物信息)在处理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优化寄递处理流程,减少接触实物信息的处理环节和操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采用有效技术手段,防止实物信息在寄递过程中泄露。

  第二十二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监控设备,安排具有专门技术和技能的人员,对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实物信息处理进行安全监控。

  第二十三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管理制度,实行集中封闭管理,确定集中存放地,及时回收寄递详情单妥善保管。设立、变更集中存放地,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集中存放地设专人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存储安全。

  第二十五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查询管理制度。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应当确保档案完整无损,并做好查阅登记,不得私自携带离开存放地。

  第二十六条、寄递详情单实物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期限保存。保存期满后,由企业进行集中销毁,做好销毁记录,严禁丢弃或者贩卖。

  第二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对实物信息安全保障情况进行定期自查,记录自查情况,及时消除自查中发现的信息安全隐患。

  第四章、寄递详情单电子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强寄递服务用户信息相关信息系统和网络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九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信息系统的网络架构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合理划分安全区域,实现各安全区域之间有效隔离,并具有防范、监控和阻断来自内部和外部网络攻击破坏的能力。

  第三十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病毒软件、硬件,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具有防范计算机病毒的能力,防止恶意代码破坏信息系统和网络,避免信息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三十一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构建信息系统和网络,应当避免使用信息系统和网络供应商提供的默认密码、安全参数,并对通过开放公共网络传输的'寄递用户信息采取加密措施,严格审查并监控对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的远程访问。

  第三十二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采购计算机软件、硬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其安全责任,以及在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调查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四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及网络的权限管理,基于权限最小化和权限分离原则,向从业人员分配满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操作权限和可访问的最小信息范围。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管理,使网络管理人员仅具有进行信息系统、数据库、网络运行维护和优化的权限。网络管理人员的维护操作须经安全管理员授权,并受到安全审计员的监控和审计。

  第三十五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密码管理,使用高安全级别密码策略,定期更换密码,禁止将密码透露给无关人员。

  第三十六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电子信息的存储安全管理,包括:

  (一)使用独立物理区域存储寄递用户信息,禁止非授权人员进出该区域;

  (二)采用加密方式存储寄递用户信息;

  (三)确保安全使用、保管和处置存有寄递用户信息的计算机、移动设备和移动存储介质。明确管理数据存储设备、介质的负责人,建立设备、介质使用和借用登记制度,限制设备输出接口的使用。存储设备和介质报废的,应当及时删除其中的寄递用户信息数据,并销毁硬件。

  第三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寄递用户信息的应用安全管理,对所有批量导出、复制、销毁用户个人信息的操作进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同时记录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和事项,留作信息安全审计依据。

  第三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加强对离岗人员的信息安全审计,及时删除或者禁用离岗人员系统账户。

  第三十九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制定本企业与市场相关主体的信息系统安全互联技术规则,对存储寄递服务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保障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政策、制度和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督促企业加强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

  (三)对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进行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

  (四)监督、指导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开展寄递用户信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五)依法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实施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

  (六)组织调查或者参与调查寄递用户信息安全事故,依法查处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一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知识的宣传,强化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息安全管理意识,提高用户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认识。

  第四十二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运行的监测预警,建立信息管理体系,收集、分析与信息安全有关的各类信息。

  下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邮政管理部门报告邮政行业寄递用户信息安全情况,并根据需要通报工业和信息化、通信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商务和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

  第四十三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建立和执行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信息安全保护行为,防范信息安全风险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四条、邮政管理部门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存在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妨害或者可能妨害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涉及其他部门管理职权的,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涉案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遵守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十六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拒不配合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检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因泄露寄递用户信息对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四十八条、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违法提供寄递用户信息,尚未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邮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十条、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在行业内通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违反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信息安全事件,以及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情况。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布上述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寄递用户信息应当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毁,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五十二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寄递用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玩忽职守,依照《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六)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合同的主体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三)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业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规定

  第七条、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第八条、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第九条、数量条款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子邮件、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第十条、质量条款

  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第十一条、价款或报酬条款

  (一)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二)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三)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第十二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二)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三)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第十三条、合同的担保条款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经总经理批准、法律顾问室审核后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释条款

  风险提示:

  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

  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

  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第十五条、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第十八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对仲裁机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第三地仲裁机构。

  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公司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合同纠纷由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四章、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签订合同前,业务人员或公司指定的其他谈判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第五条对对方当事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复印对方当事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及其他行政许可证明留存。

  第二十条、销售、采购合同,由主办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商谈后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编写合同编号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必要时,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二十一条、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的合同由总经理指定责任人员会同相关部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商谈,拟好合同条款,附合同会审表报总经理审批,由法律顾问室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二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合同成立后由法律顾问室依法及时办理。

  第二十三条、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文本除经办人自行保管外,应当随合同会审表交存公司法律顾问室一份备案。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四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二十五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对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对方迟延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

  第二十七条、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应按照合同签订程序报原审批人员批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第六章、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

  第二十九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应由对方当事人签署一式二份的收货单,一份留存对方,一份交销售部门备查。向对方当事人交付增值税发票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三十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办人员若发现并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立即中止履行,并及时书面上报公司法律顾问室处理,并报总经理。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一条、债权债务的定期确认和发生重大变动时的确认。

  (一)在常年合同特别是常年销售、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应定期对账,确认双方债权债务。

  (二)在对方当事人发生兼(合)并、分立、改制或其他重大事项以及本公司或对方当事人的合同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对账,确认合同效力及双方债权债务。

  第七章、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三十二条、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思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并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决定。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总经理。

  第三十四条、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对方当事人起诉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法律顾问室。

  第八章、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实行二级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顾问室全面负责公司的合同管理;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司的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保管。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由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合同专用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等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第三十七条、已签订的合同及送货回单,增值税发票收据以及业务往来传真、信函、对账单等资料,销售、采购部门的.业务人员应自行保管好;重要资料应将原件交公司法律顾问室随合同保管。

  第三十八条、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法律顾问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法律顾问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单位。

  第九章、合同审批管理

  第三十九条、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第四十条、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一)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二)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三)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四)重大涉外合同。

  第四十一条、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一)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二)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第四十二条、合同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四十三条、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

  (一)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

  (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

  第四十四条、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经济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四十五条、经济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三)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十章、经济合同纠份的处理

  第四十六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四十七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四十八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二)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三)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四)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四十九条、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一)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二)经各企业协商处理解决不了的。

  (三)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五十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一)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制度》的规定报批。

  (二)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三)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五十一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一般为2年)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诉讼的足够时间。

  第五十二条、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一)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二)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三)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四)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五)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六)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五十三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五十四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五十五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五十六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五十七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十一章、考核与奖惩

  第五十八条、公司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第五十九条、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予以奖励。

  第六十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一)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二)为他人提供合同专用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三)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十一条、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一)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二)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三)遗失重要证据。

  (四)发生纠纷后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五)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未及时报案和报告。

  (六)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第六十二条、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均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补充细则规定办理;本制度的解释、修订和发放由本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

  第六十四条、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开始执行。

  风险提示: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总则

  为了保护企业的信息安全,特订立本制度,望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二、计算机管理要求

  1、IT管理员负责公司内所有计算机的管理,各部门应将计算机负责人名单报给IT管理员,IT管理员(填写《计算机IP地址分配表》)进行备案管理。如有变更,应在变更计算机负责人一周内向IT管理员申请备案。

  2、公司内所有的计算机应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使用,每台计算机的使用人员均定为计算机的负责人,如果其他人要求上机(不包括IT管理员),应取得计算机负责人的同意,严禁让外来人员使用工作计算机,出现问题所带来的一切责任应由计算机负责人承担。

  3、计算机设备未经IT管理员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更换;如果计算机出现故障,计算机负责人应及时向IT管理员报告,IT管理员查明故障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如属个人原因,对计算机负责人做出处罚。

  4、日常保养内容

  A、计算机表面保持清洁。

  B、应经常对计算机硬盘进行整理,保持硬盘整洁性、完整性。

  C、下班不用时,应关闭主机电源。

  5、计算机IP地址和密码由IT管理员指定发给各部门,不能擅自更换。计算机系统专用资料(软件盘、系统盘、驱动盘)应由专人进行保管,不得随意带出公司或个人存放。

  6、禁止将公司配发的计算机非工作原因私自带走或转借给他人,造成丢失或损坏的要做相应赔偿,禁止计算机使用人员对硬盘格式化操作。

  7、计算机的内部调用

  A、IT管理员根据需要负责计算机在公司内的调用,并按要求组织计算机的迁移或调换。

  B、计算机在公司内调用,IT管理员应做好调用记录,《调用记录单》经副总经理签字认可后交IT管理员存档。

  8、计算机报废

  A、计算机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IT管理员根据计算机的。使用、升级情况,组织鉴定,同意报废处理的,报部门经理批准后按《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到财务部办理报废手续。

  B、报废的计算机残件由IT管理员回收,组织人员一次性处理。

  C、计算机报废的条件:

  (1)主要部件严重损坏,无升级和维修价值。

  (2)修理或改装费用超过或接近同等效能价值的设备。

  三、环境管理

  1、计算机的使用环境应做到防尘、防潮、防干扰及安全接地。

  2、应尽量保持计算机周围环境的整洁,不要将影响使用或清洁的用品放在计算机周围。

  3、服务器机房内应做到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非主管维护人员不得擅自进入。

  四、软件管理和防护

  1、职责:

  A、IT管理员负责软件的开发购买保管、安装、维护、删除及管理。

  B、计算机负责人负责软件的使用及日常维护。

  2、使用管理:

  A、计算机系统软件:要求IT管理员统一配装正版Windows专业版,办公常用办公软件安装正版office专业版套装、正版ERP管理系统,制图软件安装正版CAD专业版,杀毒软件安装安全杀毒套装,邮件软件安装闪电邮,及自主开发等各种正版及绿色软件。

  B、禁止私自下载或安装软件、游戏、电影等,如工作需要安装或删除软件时,向IT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检查符合要求的软件由IT管理部员或在IT管理员的监督下进行安装或删除。

  C、计算机负责人应管理好计算机的操作系统或软件的用户名、工号、密码。若调整工作岗位,应及时通知IT管理部员更改相关权限。不得盗用他人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计算机,或更改、破坏他人的文件资料,做好局域网上共享文件夹的密码保护工作。

  D、计算机负责人应及时做好业务相关软件的应用程序数据备份(刻录光盘),防止因机器故障或被误删除而引起文件丢失。

  E、计算机软件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出现错误代码时,计算机负责人应及时上报IT管理员进行处理。

  3、升级、防护:

  A、如操作系统、软件需要更新及版本升级,则由IT管理员负责升级安装、购买等。

  B、U盘、软盘在使用前,必须先采用杀毒软件进行扫描杀毒,无病毒后再使用。

  C、由IT管理员协助计算机负责人对计算机进行病毒、木马程序检测和清理工作,要求定期更新杀毒软件。

  五、硬件维护

  1、要求:

  A、IT管理部员负责计算机或相关电脑设备的维护。

  B、对硬件进行维护的人员在拆卸计算机时,必须采取必要的防静电措施。

  C、对硬件进行维护的人员在作业完成后或准备离去时,必须将所拆卸的设备复原。

  D、对于关键的计算机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E、IT管理部员应按设备说明书进行日常维护,每月一次。

  2、维护:

  A、计算机的使用、清洁和保养工作,由计算机负责人负责。

  B、IT管理员必须经常检查计算机及外设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网络管理

  1、禁止浏览或登入反动、色情、邪教等不明非法网站、浏览非法信息以及利用电子信箱收发有关上述内容的邮件;不得通过互联网或光盘下载安装传播病毒以及黑客程序。

  2、禁止私自将公司的.受控文件及数据上传网络与拷贝传播。

  七、维修流程当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上报公司IT管理员,填写《公司电脑维修记录表》;由IT管理员负责维修。

  八、奖惩办法由于计算机设备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工具。因此,IT管理员将计算机的管理纳入对各计算机负责人的绩效考核范围,并将严格实行。从本制度公布之日起:

  1、凡是发现以下行为,IT管理员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处罚并追究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责任,严重的则交由上级部门领导对其处理。

  A、私自安装和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含游戏、电影),每个软件罚________元。

  B、计算机具有密码功能却未使用,每次罚________元。

  C、下班后,计算机未退出系统或关闭显示器的,每次罚________元。

  D、擅自使用他人计算机或外设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罚________元。

  E、浏览登入反动、色情、邪教等不明非法网站,传播非法邮件的,每次罚________元。

  F、如有私自或没有经过IT管理部审核更换计算机IP地址的,每次罚________元。

  G、如有拷贝受控文件及数据,故意删除共享资料软件及计算机数据的,按损失酌情进行处罚。

  2、凡发现由于:违章作业,保管不当,擅自安装、使用硬件和电气装置,而造成硬件的损坏或丢失的,其损失由责任人赔偿硬件价值的全部费用。

  九、附则

  1、本制度为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要求每一位计算机负责人和员工都必须遵守该制度。

  2、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编制与修改。

  3、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6

  1目标

  胜达集团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自评估工作,发现本局信息系统当前面临的主要安全问题,边检查边整改,确保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

  2评估依据、范围和方法

  2.1 评估依据

  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对国家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信安通[20xx]15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对电力行业有关单位重要信息系统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办信息[20xx]48号)以及集团公司和省公司公司的文件、检查方案要求, 开展××单位的信息安全评估。

  2.2 评估范围

  本次信息安全评估工作重点是重要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等,

  管理信息系统中业务种类相对较多、网络和业务结构较为复杂,在检查工作中强调对基础信息系统和重点业务系统进行安全性评估,具体包括:基础网络与服务器、关键业务系统、现有安全防护措施、信息安全管理的组织与策略、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和维护情况评估。

  2.3 评估方法

  采用自评估方法。

  3重要资产识别

  对本局范围内的重要系统、重要网络设备、重要服务器及其安全属性受破坏后的影响进行识别,将一旦停止运行影响面大的系统、关键网络节点设备和安全设备、承载敏感数据和业务的服务器进行登记汇总,形成重要资产清单。

  资产清单见附表1。

  4安全事件

  对本局半年内发生的较大的、或者发生次数较多的信息安全事件进行汇总记录,形成本单位的安全事件列表。安全事件列表见附表2。

  5安全检查项目评估

  5.1 规章制度与组织管理评估

  5.1.1组织机构

  5.1.1.1评估标准

  信息安全组织机构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

  5.1.1.2现状描述

  本局已成立了信息安全领导机构,但尚未成立信息安全工作机构。

  5.1.1.3 评估结论

  完善信息安全组织机构,成立信息安全工作机构。

  5.1.2岗位职责

  5.1.2.1估标准

  岗位要求应包括:专职网络管理人员、专职应用系统管理人员和专职系统管理人员;专责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应有制度明确进行界定;岗位实行主、副岗备用制度。

  5.1.2.2现状描述

  我局没有配置专职网络管理人员、专职应用系统管理人员和专职系统管理人员,都是兼责;专责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没有明确制度进行界定,岗位没有实行主、副岗备用制度。

  5.1.2.3 评估结论

  本局已有兼职网络管理员、应用系统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在条件许可下,配置专职管理人员;专责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没有明确制度进行界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制度;岗位没有实行主、副岗备用制度,在条件许可下,落实主、副岗备用制度。

  5.1.3病毒管理

  5.1.3.1 评估标准

  病毒管理包括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定期升级的安全策略、病毒预警和报告机制、病毒扫描策略(1周内至少进行一次扫描)。

  5.1.3.2 现状描述

  本局使用Symantec防病毒软件进行病毒防护,定期从省公司病毒库服务器下载、升级安全策略;病毒预警是通过第三方和网上提供信息来源,每月统计、汇总病毒感染情况并提交局生技部和省公司生技部;每周进行二次自动病毒扫描;没有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5.1.3.3 评估结论

  完善病毒预警和报告机制,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5.1.4运行管理

  5.1.4.1 评估标准

  运行管理应制定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缺陷管理制度、统计汇报制度、运维流程、值班制度并实行工作票制度;制定机房出入管理制度并上墙,对进出机房情况记录。

  5.1.4.2 现状描述

  没有建立相应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缺陷管理制度、统计汇报制度、运维流程、值班制度,没有实行工作票制度;机房出入管理制度上墙,但没有机房进出情况记录。

  5.1.4.3评估结论

  结合本局具体情况,制订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缺陷管理制度、统计汇报制度、运维

  流程、值班制度,实行工作票制度;机房出入管理制度上墙,记录机房进出情况。

  5.1.5账号与口令管理

  5.1.5.1 评估标准

  制订了账号与口令管理制度;普通用户账户密码、口令长度要求符合大于6字符,管理员账户密码、口令长度大于8字符;半年内账户密码、口令应变更并保存变更相关记录、通知、文件,半年内系统用户身份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对其账户进行变更或注销。

  5.1.5.2 现状描述

  没有制订账号与口令管理制度,普通用户账户密码、口令长度要求大部分都不符合大于6字符;管理员账户密码、口令长度大于8字符,半年内账户密码、口令有过变更,但没有变更相关记录、通知、文件;半年内系统用户身份发生变化后能及时对其账户进行变更或注销。

  5.1.5.3 评估结论

  制订账号与口令管理制度,完善普通用户账户与管理员账户密码、口令长度要求;对账户密码、口令变更作相关记录;及时对系统用户身份发生变化后对其账户进行变更或注销。

  5.2 网络与系统安全评估

  5.2.1网络架构

  5.2.1.1 评估标准

  局域网核心交换设备、城域网核心路由设备应采取设备冗余或准备备用设备,不允许外联链路绕过防火墙,具有当前准确的网络拓扑结构图。

  5.2.1.2 现状描述

  局域网核心交换设备准备了备用设备,城域网核心路由设备采取了设备冗余;没有不经过防火墙的外联链路,有当前网络拓扑结构图。

  5.2.1.3 评估结论

  局域网核心交换设备、城域网核心路由设备按要求采取设备冗余或准备备用设备,外联链路没有绕过防火墙,完善网络拓扑结构图。

  5.2.2网络分区

  5.2.2.1 评估标准

  生产控制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之间进行分区,VLAN间的访问控制设置合理。

  5.2.2.2 现状描述

  生产控制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之间没有进行分区,VLAN间的访问控制设置合理。

  5.2.2.3评估结论

  对生产控制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之间进行分区,VLAN间的.访问控制设置合理。

  5.2.3 网络设备

  5.2.3.1 评估标准

  网络设备配置有备份,网络关键点设备采用双电源,关闭网络设备HTTP、FTP、TFTP等服务,SNMP社区串、本地用户口令强健(>8字符,数字、字母混杂)。

  5.2.3.2 现状描述

  网络设备配置没有进行备份,网络关键点设备是双电源,网络设备关闭了HTTP、FTP、TFTP等服务,SNMP社区串、本地用户口令没达到要求。

  5.2.3.3 评估结论

  对网络设备配置进行备份,完善SNMP社区串、本地用户口令强健(>8字符,数字、字母混杂)。

  5.2.4 IP管理

  5.2.4.1 评估标准

  有IP地址管理系统,IP地址管理有规划方案和分配策略,IP地址分配有记录。

  5.2.4.2 现状描述

  没有IP地址管理系统,正在进行对IP地址的规划和分配,IP地址分配有记录。

  5.2.4.3 评估结论

  建立IP地址管理系统,加快进行对IP地址的规划和分配,IP地址分配有记录。

  5.2.5补丁管理

  5.2.5.1 评估标准

  有补丁管理的手段或补丁管理制度,Windows系统主机补丁安装齐全,有补丁安装的测试记录。

  5.2.5.2现状描述

  通过手工补丁管理手段,没有制订相应管理制度;Windows系统主机补丁安装基本齐全,没有补丁安装的测试记录。

  5.2.5.3 评估结论

  完善补丁管理的手段,制订相应管理制度;补缺Windows系统主机补丁安装,补丁安装前进行测试记录。

  5.2.6系统安全配置

  5.2.6.1 评估标准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7

  本制度系列所管辖医院信息包括医院在运行管理中涉及到的基本信息(人、财、物)、运行信息(各类业务工作与质量安全管理资料数据)和管理信息(投资发展、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发展战略研究),统称为“医院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此制度系列。

  一、医院数据、资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内部的数据、资料信息安全管理尤为重要,如涉及全院的工作统计数据、质量与安全评价分析相关的数据、与医疗纠纷有关的信息、医院管理与建设重大决策信息、医院经济管理相关的信息等,院领导认为不宜通过“三重一大”公示的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必须实行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一)任何人未经院领导批准,不得在公众场合、公共媒体发布医院涉密信息。

  (二)医院各职能部门和业务科室,对自身所涉密的医院信息,有保密的义务和责任。

  (三)不属于分管职能内的涉密信息,不得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打探。

  (四)任何员工不得以谋利为目的,散布、出卖、交换医院涉密信息。

  (五)任何员工不得以泄私愤、图报复,散布和出卖医院涉密信息。违反以上各条,医院有权追究泄密人的相应责任。

  二、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医院网络的正常运行,保护医院网络系统的安全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称的医院网络系统是指在医院信息系统中,由计算机及配套设施构成的,按照医院网络信息系统的应用目标和规定,对数据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三)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是通过实施身份认证、访问控制与授权管理、数据备份和灾备系统、安全分域及边界防护、防病毒系统、入侵检测、补丁管理、邮件安全网关、远程接入等安全技术和与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保障网络主机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安全,网络运行环境的安全,从而达到保障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运行和信息安全的目的。

  (四)信息科负责医院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五)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行政法规、用户手册和其他相关规定。

  (六)计算机网络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划分。安全等级和用户使用权限的划分和设置由信息科负责制定和实施。

  (七)计算机入网运行必须经信息科批准备案,分配IP地址后,方可接入网络。

  (八)要对重要主机的用户名、开机口令、应用口令和数据库口令实施重点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存取及加密,未经允许严禁外来盘片带入机房对服务器进行安装等,不准将机器设备和数据带出机房。

  (九)未办理入网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私自将计算机接入医院网络,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账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未经信息科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接纳网络用户。

  (十)应根据网络主机不同的安全级别采取相应的访问控制、数据保护、保密监控管理和系统安全等技术措施。

  (十一)信息科定期对网上用户的访问及授权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限制非法用户和非授权访问。

  (十二)要按要求对数据进行日备份、月备份和年备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数据备份工作,确保备份数据的完整和准确性,做好备份数据的审核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要确保导出、导入数据的完整和准确,并做好导出、导人数据的审核工作和相应记录。

  (十三)加强边界安全的防护,应根据安全区域划分情况明确需进行安全防护的边界,并实施有效的访问控制策略和机制。

  (十四)应在网络系统或安全域边界的关键点采用严格的安全防护机制,如严格的登录/链接控制,高性能的防火墙、防病毒网关、入侵防范、信息过滤、边界完整性检查等。

  (十五)要实施必要的边界访问、违规外联的审计和控制。

  (十六)应采用必要的手段(如入侵检测系统、日志分析、网络取证分析等)对系统内的安全事件进行监控,检测攻击行为并能发现系统内非授权使用情况。

  (十七)应禁止系统内用户非授权的外部链接(如自动拨号、违规链接和无线上网)。

  (十八)应部署有效的网络病毒防范软件系统和相应的网络病毒防范管理办法,实施对计算机网络病毒的有效防范。

  (十九)要制定文档化的明确的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防护策略,以及确保策略有效实施规章制度。

  (二十)应在系统内关键的入口点以及各工作站、服务器和移动计算机设备上采取计算机病毒和恶意代码防护措施。

  (二十一)应制定文档化的信息系统备份和恢复的策略,建立健全备份和恢复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十二)备份包括关键业务数据的备份、关键业务设备(如服务器、交换机等)的备份和电源备份。对重要信息系统(如HIs系统)的关键设施(如服务器)采取热备份。

  (二十三)应定期备份和对恢复策略进行测试,以保证其有效性。要有系统恢复的预案和演练。

  (二十四)应根据业务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的资产价值等进行相应的需求分析,确定系统恢复的目标,如:关键业务功能、恢复的优先顺序、恢复的时间范围。

  (二十五)为确保医院计算机局域网络运行安全,要在有效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病毒系统的情况下,实施远程接入。医院业务网(内网)与远程接入(外网)业务的物理隔离。凡涉密的计算机主机不得与互联网(Internet)链接。

  (二十六)任何部门和个人使用医院网络提供的远程接人服务必须向信息科申请。入网用户的用户名和IP地址是用户在医院局域网上的合法标识,也是对用户收费的重要依据,一经指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十七)未经信息科批准,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提供电子邮件或其他网络服务。

  (二十八)所有入网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医院利益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有伤风化、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攻击、损害公用网络和其他用户。否则,医院有权停止对其提供的服务;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用户承担。

  (二十九)使用计算机机网络系统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计算机安全使用的规定,对计算机网络系统发生的问题和故障要立即向信息中心报告。

  (三十)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网络系统或使用网上信息资源:

  2、私自转借或转让用户账号,盗用他人账号或IP地址:

  3、未经允许,对网上应用系统的功能进行删减或更改:

  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网络的存储、处理或传输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减或更改;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6、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

  7、其他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

  上述违规造成医院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三、涉密数据保密管理制度

  (一)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利用涉密计算机网络系统泄漏属于医院内部秘密的信息数据,危害医院、员工和患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其它违法犯罪活动。涉密单位和涉密人员应当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涉密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保密规定。

  (二)涉密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单位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并制定部门或专人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保持计算机保密管理人员相对稳定。

  (三)涉密计算机网络系统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保密教育和检查。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严格审查,定期进行考核,并保持相对稳定。

  (四)涉密人员调离岗位,应当履行国家规定保守秘密的义务。

  (五)涉及医院秘密的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段。

  (六)计算机存储、处理、传递、输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应的密级标识且不得与正文分离,输出的涉密文件按相应密级文件管理。

  (七)涉密医院信息和数据不得在与公用网络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信息一律不得在网上发布。

  (八)涉密计算机必须设置口令保护,根据密级确定口令长度与更换周期,实行专人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登录国际互联网或与互联网物理连接。

  (九)存储涉密信息的媒体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文件管理制度管理,存储过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不能降低密级使用,维修存储过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应到部门指定维修点维修,有人全程跟踪,保证存储的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十)储涉密数据的计算机硬盘或其它存储介质不得擅自更换或者报废。确需更换或者报废的,应当经院领导批准后,交医院的网络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封存,或者按规定销毁。

  (十一)涉密单位应当将涉密数据与备份数据分别保存在单位内不同的地点。有条件的,应实行异地容灾备份。不得在便携式计算机上存储涉密信息。

  (十二)发现计算机信息泄密后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规定及时报告保密部门。

  四、信息提供、发布和上网保密审查制度

  1、信息提供、发布、上网实行保密审查、领导审批和登记备案制度。

  2、信息发布、上网,坚持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3、对涉密信息确需对外发布、上网的,应采取解密或者删除、改编、隐去等保密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审定。

  4、接受记者采访,不得涉及医院秘密内容。

  五、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是实现现代化管理的工具,各科室有关工作人员都要结合本职工作利用计算机手段来提高工作效率。

  (二)各科室购置和上级分配给予的计算机和辅助设备均属固定资产,统一由计算机中心负责维护,各科室由电脑管理员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

  (三)服务器、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和其他应用软件所配的专用磁盘、光盘,由中心专人登记管理入账,每年清点一次。

  (四)计算机的备件、易耗件、磁盘及有关资料的购买,由信息管理部门统一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并上报院长同意后,由后勤采购进行统一购置,统一给各科室配置。

  (五)计算机、服务器、网络通讯电缆设备,未经信息部门同意不得拆装、移动。

  (六)计算机和辅助设备需检修,应报告计算机中心专业工作人员,由计算机中心有关人员检修,若需外单位修理,由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商量后办理。

  (七)对外来磁盘要先杀毒,后使用。各计算机一旦发现病毒,必须立即清除,否则不得使用该计算机,更不能向服务器上传数据。

  (八)外来人员未经科室领导和专业人员同意不得操作计算机,以免发生病毒感染和其他损失。

  (九)不得在计算机上进行与工作无关(如做游戏、下棋、打扑克等)的操作。

  六、服务器机房管理制度

  为保证网络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环境,作如下规定:

  (一)各门钥匙由指定的专人保管,不能随意转借。丢失要声明。出入请随手关门。

  (二)要有安全防范意识,节假日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早进入、晚离开时要检查设备情况,离开时查看灯、门、窗、锁是否关闭好。

  (三)易燃xx物品不准带入机房,机房及周边地区严禁烟火,不能明火作业,机房一律禁止吸烟。

  (四)机房工作人员要有防火意识,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警,切断电源,用灭火设备扑救。

  (五)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服务器机房,特殊情况要事先征得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的同意,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触碰开关和设备,否则后果自负。

  (六)机房内的一切公用物品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挪用和外借。

  (七)机房内不准大声喧哗,机房卫生由工作人员定期负责清扫,保持清洁。

  (八)网管员负责机房的安全管理与检查;负责建立与记录安全日志。

  七、计算机网络工作站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医院计算机网络工作站,是指医院计算机网络中以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为中心的包括所连打印机等外围设备在内的.计算机工作单元。医院未联网工作的计算机也采用此制度进行管理。

  (二)各个管理部门和科室中,每一工作站配置的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须指定专人使用、保管和维护,转交他人保管时需严格交接。

  (三)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网络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四)计算机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搡作计算机或相关设备,更不允许外来人员操作计算机。

  (五)不在计算机上玩游戏及做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六)不在医院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软盘。

  (七)计算机网络上的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因密码保管不善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操作人员自己负责。

  (八)计算机一旦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信息科处理。

  (九)除计算机网络中心机房工作人员外,任何入不得拆装计算机,或擅自接入其它设备。

  (十)不间断电源的计算机,在供电中断时,操作人员应立即保存数据,退出程序后按正常操作关机。

  (十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下班前必须按程序关机,并切断电源。

  (十二)计算机旁不准抽烟、会客,不准吃零食物和饮料。

  (十三)计算机旁边严禁摆放各种易燃易爆、腐蚀性或强磁物品。遇临时停电及雷电天气,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发生意外。

  (十四)爱护计算机及各种相关设备,计算机主机、显示器、打印机上不能堆放杂物。

  (十五)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科内计算机的一般性管理工作,定期用干净柔软的干抹布清除设备上的灰尘,清洁和整理计算机工作台。

  (十六)因维护管理不当造成计算机硬件设备损坏,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十七)外来参观须报请信息科及主管院领导批准,不能向外展示和泄露医院重要业务数据。

  (十八)违反本制度者,医院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八、监控机房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监控机房安全,设立监控机房管理员,负责对机房各类设备、软件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

  (二)监控机房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监控机房管理员及时完成监控数据的刻录归档,确保监控数据完整无误。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漏刻监控资料,未经刻录不得无故删除监控资料。

  (四)监控机房必须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防热和防盗工作。机房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禁止在监控机房内使用其他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机房钥匙交他人保管,确保监控机房安全。

  (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必须由监控机房管理员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在监控计算机上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严禁在监控计算机上做与监控无关的事情。

  (六)监控机房内保持清洁,严禁在机房抽烟、喝水、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等。

  (七)实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实时监管工作,并做好书面情况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八)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机房管理制度,并与监控机房管理员做好交接。如需监控机房管理员进行配合的,监控机房管理员应予以协助。

  (九)除监控机房管理员和工作人员外,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监控机房。

  (十)监控机房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九、计算机网络突发故障处理预案

  (一)电脑网络故障

  电脑网络发生故障后,维护人员要结合医院的分布式特点,通过操作人员反馈回来的信息和现有的网络检测手段,迅速定位故障事件的来源,明确故障事件发生的范围,确认网络系统受损害程度,将情况及时通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将故障发生类型划分为网络线路、网络交换机、服务器三大类型,确定起因是硬件故障、外力损坏、恶意攻击还是感染病毒,进而采取下一步措施。

  1、网络线路故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

  (2)排查:根据网络拓扑结构和故障发生的范围,使用网络检测指令,确定检修线路的位置。

  (3)抢修:携带对线器、转接器、备用线、压线钳等工具,迅速到达线路故障现场,进行修复。

  (4)验证:连接网络进行检测,确定故障得到解决。

  (5)回复:通知故障发生点恢复使用。

  (6)记录:对整个事件的时间、现象、处理过程作出详细记录。

  2、网络交换机故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联系电话:网络负责人。

  (2)诊断:根据故障发生的片区和网络交换机的分布图,结合网络检测指令,判断出故障交换机的位置。

  (3)修复:携带电笔、改刀等常规工具,迅速到达故障交换机所在位置,通过观察交换机指示灯,确定其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如果是断电所致,立即与维修中心联系,恢复供电;如果状态锁死,立即对交换机进行复位处理;排除上述因素后如果故障依旧,立即用备用交换机对其进行更换。

  (4)验证:连接网络进行检测,确定故障得到解决。

  (5)回复:通知故障发生点恢复使用。

  (6)事后:对换下交换机送修。待修复后备用。

  (7)记录:对整个事件的时间、现象、处理过程作出详细的记录。

  3、服务器故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

  (2)诊断:根据故障现象,初步判定是硬件故障还是软件故障,如果是硬件故障,立即断开主服务器,启用备用服务器;如果是系统软件故障,尽量正常下机,重启服务器;如果是应用软件故障,立即联系HIS公司进行远程维护。

  (3)如故障发生在夜晚或节假日期间,首先应通知负责系统技术人员立即在15分钟内赶赴现场,并通知电脑中心主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修,上报设备科,必要时尽快联系相关公司维修部进行远程维护。

  4、停电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

  (2)配合:联系维修中心,确定停电的时间长短,如果在五分钟以内,在恢复供电后重新运行接口机即可;如果在五分钟以上,对接口机和服务器进行正常下机操作,待恢复供电后,重新开启服务器至运行状态,再运行接口机。

  (3)记录:对整个事件的时间、现象、处理过程作出详细的记录。

  5、病毒发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必要时立即赴现场处理。

  (2)诊断:对故障进行分析,找出病毒特征码,确定是何种病毒。

  (3)排杀:从专业网站上下载专杀工具进行杀毒。

  (4)补丁:从专业网站上下载补丁,封堵漏洞,进行免疫处理。

  (5)记录:对整个事件的时间、现象、处理过程作出详细的记录。

  二、通讯网络故障

  当通讯网络发生故障后,要迅速根据设备监控状况、用户反馈的故障现象,确定故障类型,将情况及时通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将故障划分为通讯电缆故障、数字程控交换机故障、电深故障三大类型,并采取下一步措施。

  1、通讯电缆故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必要时立即赴现场处理,通讯工程师应立即奔赴现场。

  (2)查找:根据故障现象、范围和分线盒的分布位置,确定故障点:如果是主线缆受损,立即通知电信相关部门进行抢修;如果是户线缆受损,立即赶赴现场。

  (3)修复:对于主线缆受损,为电信维修部门提供准确的线路资料,协调施工工作,掌握抢修进度;对于户线缆受损,查清故障原因,更换相应线缆。

  (4)反馈:通知相关用户恢复使用。

  (5)记录:对整个事件的时间、现象、处理过程和资料变更情况作出详细记载。

  2、交换机故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通知直接上级并层层上报。上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指导和协调,必要时立即赴现场处理,设备科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

  (2)分析:作出分析后,根据交换机的故障现象进行处理。

  (3)反馈:通知相关用户恢复使用。将情况上报相关领导。

  (4)善后:对故障时间、现象、处理情况作出详细记载。

  3、电源故障

  (1)通知:值班人员迅速与院内总务科取得联系,确定停电时间的长短。同时通知直接上级。

  (2)处理:中心机房通过UPS电源继续正常工作,维护人员必须对设备的工作情况进行监控。

  (3)跟踪:随时保持与总务科的联系,如果停电时间超过半小时,按照操作流程关闭部分外围设备,减少蓄电池的负荷量,以确保程控机的正常运行。

  (4)记录:详细记载停电发生的起止时间、蓄电池的使用情况,在恢复正常供电后及时检查蓄电池充电情况。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信息安全禁止行为:

  1.1利用公司信息系统平台、网络制作、传播、复制危害公司及员工的有关任何信息;

  1.2攻击、入侵他人计算机,未经允许使用他人计算机设备、信息系统等;

  1.3未经授权对信息平台erp、crm、wms、网站、企业邮件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信息(包括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修改、移动、复制和删除等;

  1.4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盗用他人名义进行发送任何电子邮件;

  1.5故意干扰、破坏公司信息平台erp、crm、wms、网站、企业邮件等系统的安全、稳定畅通运行;从事其他危害公司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平台的安全活动;

  1.6未经公司高管领导批准不得通过网络、移动存储设备等向外传输、发布、泄露有关公司的任何信息;

  其它危害公司信息安全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信息安全条例的.行为。

  2.信息安全响应机制

  2.1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信息安全的整体指导与管理工作,并对数据中心机房软硬件及信息系统、数据库的维护、备份等安全进行日常管理。各分支机构、部门涉及公司(或商业)机密的信息安全由分支或部门本身自行负责管理和控制。

  2.2为保障各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信息技术部在工作日时间由分管管理员负责维护,节假日根据需要,安排相关人员负责值班支持。使用人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信息技术部,管理员应及时处理并做好系统事件记录。

  2.3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部门为信息技术部,负责各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并指定专人为系统管理员完成各系统账号、权限的设立、注销及变更。

  2.4如出现特殊情况,分管管理员应及时处理及解决,同时第一时间向部门经理报告,如确定异常情况为灾难、重大影响的还须上报公司高层。

  3.如其它信息管理制度涉及信息安全的条款与本制度有冲突,则以本制度为准。本管理规定由信息技术部负责制定、解释,自颁布之日开始暂行。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人员方面

  1、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落实具体的安全管理人员。以上人员要提供24小时有效、畅通的联系方式。

  2、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基本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进行全员网络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二、设备方面

  1、对电脑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安装有效的防病毒软件等)。

  2、强化无线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设置有效的管理口令和连接口令,防止校园周边人员入侵网络;如果采用自动分配IP地址,可考虑进行Mac地址绑定)。

  3、不用的信息系统及时关闭(如有些系统只是在开学、期末、某一阶段使用几天,寒暑假不使用的系统应当关闭);

  4、注意有关密码的保密工作并牢记密码,定期更改相关密码,注意密码的复杂度,至少8位以上,建议使用字母加数字加特殊符号的.组合方式;

  5、修改默认密码,不能使用默认的统一密码;

  6、在信息系统正常部署完成后,应该修改系统后台调试期间的密码,不应该继续使用工程师调试系统时所使用的密码;

  7、正常工作日应该保证至少登录、浏览一次系统相关页面,及时发现有无被篡改等异常现象,特殊时间应增加检查频率;

  8、服务器上安装杀毒软件(保持升级到最新版),至少每周对操作系统进行一次病毒扫描检查、修补系统漏洞,检查用户数据是否有异常(例如增加了一些非管理员添加的用户),检查安装的软件是否有异常(例如出现了一些不是管理员安装的未知用途的程序);

  9、对上网信息(会发布在前台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应该由两位以上工作人员仔细核对无误后,再发布到网站、系统中;

  10、对所有的上传信息,应该有敏感字、关键字过滤、特征码识别等检测;

  11、系统、网站的重要数据和数据,每学期定期做好有关数据的备份工作,包括本地备份和异地备份;

  12、有完善的运行日志和用户操作日志,并能记录源端口号;

  13、保证页面正常运行,不出现404错误等;

  14、加强电脑的使用管理(专人专管,谁用谁负责;电脑设置固定IP地址,并登记备案)。

  15、在变更系统管理员、信息员时,应该做好交接工作,避免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管理员变更后,相关密码也应该随之变更;

  16、对于所管理的系统中的子帐号,在相关人员离职等原因不再管理时,应该将有关帐号禁用或删除,避免带来安全隐患;

  三、事故处置和汇报

  1.发生网络及信息安全事故,无法立即处理的,要及时断网(值班人员要会进行断网操作);并保护好相关现场(主要是电脑和网络设备),以便有关部门处理。

  2.发生网络和信息安全事故要及时逐级汇报。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信息管理,畅通安全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准确处理各类安全信息和资料,切实提高对安全信息的分析、统计、处理能力,更好地发挥用安全信息指导安全生产和预防安全隐患的作用,逐步建立、完善公司安全信息管理网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的安全信息系指在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行车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生产安全隐患、设备隐患、治安事件、管理问题、职工违章违纪及其它影响安全生产的信息。

  第三条安全信息管理必须遵循的原则

  1、真实性原则。凡反馈的安全信息,必须做到件件真实、来源可靠、实事求是,具有可追踪性,杜绝虚假信息、失效信息、重复信息,保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

  2、准确性原则。各类安全信息的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要做到全面、客观、准确,避免错、漏信息的发生。

  3、时效性原则。安全信息的反馈要及时、快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周期提报,不得人为拖延,影响信息畅通。

  第四条充分利用办公信息系统网络资源,通过信息交换中心,传真电话等方式,及时传递安全信息,逐步实现安全信息网络化管理。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要完善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对安全信息的报道、反馈、处理等环节应作出具体规定,形成安全信息工作管理的闭环。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领导职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超前预测、超前防范,及时处置安全生产重要信息,组织解决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公司安委会等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和贵州铁路实业集团公司,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处理突发安全生产重大事件,审核或直接向贵州铁路实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发生的安全重要信息。

  分管领导:负责监督指导分管部门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督促分管部门及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审核分管部门日常向贵州铁路实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安全重要信息;按规定参加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对分管部门安全信息进行分析,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指导分管部门制订整改措施,掌握整改措施实施进度,督促危及安全的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整改。

  第七条安委会职责:公司安委会是公司安全信息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公司安全信息的收集、统计、综合分析,跟踪处理领导督办的信息,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安全情况及重要信息,按规定向集团公司安监部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报送、反馈安全信息,按规定对公司各部门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八条部门职责:公司各部门是安全信息的主体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信息的收集,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向公司安委会报送、反映、通报安全生产信息。

  第九条信息主要来源:

  1、安全事故信息;

  2、领导干部监督检查信息;

  3、公司安委会监督检查信息;

  4、公司各部门检查发现、反馈的信息;

  5、上级通报的信息;

  6、其他信息(群众举报,新闻媒体等)。

  第十条信息分类:安全信息分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其他安全信息

  事故信息包括:行车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火灾、爆炸、中毒、治安、交通事故信息。

  其他安全信息包括:严重威胁行车安全,劳动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未构成事故,但对于行车安全有影响,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信息;特种设备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使用,运输不畅,装卸车多,卸车困难;公司布置的安全工作重点落实情况;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上级通报的信息;各种安全报表资料;明确要求上报的材料(活动安排工作小结,整改结果等)和其它有关影响安全生产的信息。其中:事故信息为重要信息。

  第十一条事故信息传递要求

  1、行车安全事故信息

  凡施工装卸作业、调车作业、轨道车辆故障中断行车的信息,货场部发生或收到后,要认真做好记录,立即报告公司安委会,公司安委会在事发1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地点、事故概况、初步影响范围、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报集团公司安监部,详细情况24小时内书面上报。

  2、人身伤亡事故信息

  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不论原因、责任、伤亡人员归属情况是否属于工伤事故,相关部门都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立即通知公司安委会,安委会电话速报集团公司安全部、人力资源部和党群工作部(工会)。

  3、特种设备事故信息

  发生严重以上的特种设备事故(有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或有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货场部立即报告公司安委会,公司安委会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安全部、质量技术部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并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

  4、火灾、爆炸、中毒、治安、交通事故信息

  1)火灾、爆炸一般以上事故,治安事件、交通(涉及人员轻伤)、中毒事故,公司安委会事发2小时内电话报集团公司安监部。

  2)发生较大治安事件、交通安全事故(重伤及以上严重事故苗子和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公司安委会电话速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并于2日内书面上报。

  3)发生急性中毒事故、火灾大事故、重大治安事件、重大交通事故及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含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特种设备事故,公司安委会电话速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并于20小时之内书面上报。

  4)发现或收到事故信息,除立即报告主管上级部门外,应向驻站民警通报和报案。

  第十二条其它信息传递要求

  1、发生或收到未构成安全事故,但对行车安全有影响,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信息,公司安委会要认真做好记录,必要时,应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并在公司交班会上通报。

  2、集团公司布置的安全重点落实情况、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安全通报信息,公司安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上报信息处理情况。

  3、集团公司明确要求上报的材料(活动安排、工作小结、

  整改结果等),公司安委会必须按规定时期上报。

  第三章综合分析处理

  第十三条信息的综合分析

  1、公司安委会定期对本系统安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等级管理和时效管理要求,纳入本系统安全问题库。

  2、公司安委会结合公司的安全信息、监督检查信息和上级通报的信息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3、公司安委会每月定期对安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月度安全分析报告(纪要)。

  4、公司把安全生产信息纳入日交班、周大交班等会议及时进行分析。

  第十四条信息处理

  1、公司各部要充分利用安全信息的预测功能、许价功能、导向功能,把信息作为安全决策的重要依据,运用信息正确指导安全工作。

  2、对安全信息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不弄清责任不放过;不分析管理原因不放过;不制定措施不放过。

  3、针对安全信息反映的倾向性问题采取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强化控制等多种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各部门反馈的安全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反馈。

  5、建立安全问题库,从信息的收集、分析到处理形成动态的闭环管理,保证安全信息畅通和有效利用,对上级通报、反馈的安全信息,公司各部要按要求及时上报调查处理及整改结果。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信息中心,任何部门、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隐瞒、迟报、越级上报,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未按规定上报的信息分为漏报、迟报、错报。凡未上报视为漏报;凡超过规定时限上报,视为迟报;不符合完整、准确、质量要求者,视为错报。

  第十六条公司安委会对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将抽查检查情况纳入季度考核、奖惩。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的考核,由公司安委会按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11

  目录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2

  第一项计算机管理制度............................................................................................ 4

  第二项机房管理制度................................................................................................ 5

  第三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8

  第四项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10

  第五项密码安全保密制度......................................................................................12

  第六项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13

  第七项违法使用网络..............................................................................................14

  第八项网络资源管理..............................................................................................15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公司信息安全,保证公司网络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计算机、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和密码技术,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系统管理员应对处理信息的系统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避免因为系统崩溃和损坏而对系统内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造成破坏和损失。

  2、信息内容的安全。侧重于保护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系统管理员应对所负责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测,采取技术措施对所发现的漏洞进行补救,防止窃取、冒充信息等。

  3、信息传播安全。要加强对信息的审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过本公司的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传播,避免对公司利益、公共利益以及个人利益造成损害。

  第二条信息的内部管理

  1、各部门在向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提交信息前要作好查毒、杀毒工作,确保信息文件无毒上载;

  2、根据情况,采取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病毒监测、查毒、杀毒等技术措施,提高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整体搞病毒能力;

  3、各信息应用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信息必须作好备份;

  4、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信息进行审查,网站各栏目信息的负责部门必须对发布信息制定审查制度,对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发布范围,信息栏目维护的负责人等作出明确的规定。信息发布后还要随时检查信息的完整性、合法性;如发现被删改,应及时向信息安全部门报告;

  5、涉密文件不可放置个人计算机中,非涉密电子邮件的收发也要实行病毒查杀。

  第四条信息加密

  1、涉及公司秘密的信息,其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2、涉及公司和部门利益的敏感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

  2、入侵他人计算机;

  3、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在信息网络系统中未公开的信息;

  4、未经授权对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信息(包括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修改、复制和删除等;

  5、未经授权查阅他人邮件;

  6、盗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7、故意干扰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畅通运行;

  8、从事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安全的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均以本制度为准。

  第一项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保证计算机的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范围划分

  本公司计算机分为涉密和非涉密两部分,涉密计算机指主要用于储存或传输有关人事、财务、经济运行、信息安全等涉及企业经营管理信息的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指用于储存或传输日常办公资料信息计算机。信息技术部、关务部、财务部计算机按照涉密要求进行管理。

  二、非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

  1、各部门的计算机,操作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公司计算机操作的管理、保密和安全,以防止误操作造成系统紊乱、文件丢失等故障。

  2、计算机主要是用于业务数据的处理及信息传输,提高工作效率。严禁上班时间用计算机玩游戏及运行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3、新购的计算机、初次使用的软件、数据载体应经我部计算机管理员检测,确认无病毒和有害数据后,方可投入使用。

  4、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本部门的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中断运行,并与计算机管理员联系及时消除。

  5、爱护机关计算机设备,保持计算机设备的干净整洁。

  三、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

  1、涉密的计算机内的'重要文件由专人集中加密保存,不得随意复制和解密,未经加密的重要文件不能存放在与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上。

  2、对需要保存的涉密信息,可到信息安全科转存到光盘或其他可移动的介质上。存储涉密信息的介质应当按照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管理。

  3、对信息载体(软盘、光盘等)及计算机处理的业务报表、技术数据、图纸要有专人负责保存,按规定使用、借阅、移交、销毁。

  四、其他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由公司行政部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12

  一、一般规定

  1、未经网管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拓扑结构、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设备布置、服务器、路由器配置和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参数。

  2、任何人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更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

  3、机关局域网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用户合法利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单位稳定的有关信息。

  4、各部门应定期对本科室计算机系统和相关业务数据进行备份以防发生故障时进行恢复。

  二、帐号管理

  1、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帐号采用分组管理。并详细登记:用户姓名、部门名称、口令,存取权限,开通时间,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资源分配情况等。

  2、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为用户设置明码口令,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保密情况进行修改口令,用户应对工作站设置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

  3、用户帐号下的数据属于用户私有数据,当事人具有存入权限,管理员具有管理和备份存取权限。

  4、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根据有关帐号管理规则对用户帐号执行管理,并对用户帐号及数据的安全和保密负责。

  5、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不得将任何用户的密码、帐号等保密信息等资料的泄露出去。

  三、网络管理员职责

  1、协助制定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确定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安全及资源共享策略。

  2、负责公用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实体,如服务器、交换机、集线器、防火墙、网线、接插件等的维护和管理。

  3、负责服务器和系统软件的'安装、维护、调整及更新。

  4、负责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账号管理,资源分配,数据安全和系统安全。

  5、监视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运行,调整参数,调度资源,保持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安全、稳定、畅通。

  6、负责系统备份和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数据备份,负责各部门电子数据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7、保管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拓扑图接线表,设备规格及配置单,管理记录,运行记录,检修记录等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资料。

  8、每年对本单位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效能和各电脑性能进行评价,提出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结构、技术和网络、管理的改进措施。

  四、安全管理职责

  1、保障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畅通和信息安全。

  2、严格遵守公司、省、市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网络安全工作制度》,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确保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安全有序。

  3、在发生网络(内部信息平台)重大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告,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恢复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正常运行。

  4、充分利用现有的安全设备设施、软件,最大限度地防止计算机病毒入侵和黑客攻击。

  5、加强信息审查工作,保存,备份至少90天之内网络信息日志,及时加以分析,排查不安定因素,防止黄色,反动信息的传播。

  6、经常检查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工作环境的防火、防盗工作。五、电脑操作人员培训制度

  五、病毒的防治管理制度

  1、任何人不得在机关的局域网上制造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引入病毒。网络(内部信息平台)使用者发现病毒应立即向网络管理员报告。网络管理员及时指导和协助处理病毒。

  2、各部门应定期查毒,(周期为一周或者10天)管理员应及时升级病毒库,并提示各部门对杀毒软件进行在线升级。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13

  为加强公司各信息系统管理,保证信息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及上级信息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网络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网络系统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保障运行环境的安全。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公司网络安全的活动:

  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利用公司网络从事危害公司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

  2、对于公司网络主结点设备、光缆、网线布线设施,以任何理由破坏、挪用、改动。

  3、未经允许,对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的共享文件和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利用公司网络,访问带有“黄、赌、毒”、反动言论内容的网站。

  7、向其它非本单位用户透露公司网络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8、其他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三条各单位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网络的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对本单位单位所属计算机网络的运行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信息中心。

  第四条连入公司网络的用户必须在其本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一经发现个人计算机由感染病毒等原因影响到整体网络安全,信息中心将立即停止该用户使用公司网络,待其计算机系统安全之后方予开通。

  第五条严禁利用公司网络私自对外提供互联网络接入服务,一经发现立即停止该用户的使用权。

  第六条对网络病毒或其他原因影响整体网络安全的子网,信息中心对其提供指导,必要时可以中断其与骨干网的连接,待子网恢复正常后再恢复连接。

  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

  第一条、“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每名系统管理员都必须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充分认识到信息安全保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对重要系统的系统岗位员工进行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培训。

  第二条、实行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度,所有信息的'发布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核、审签手续,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涉及国家及公司机密的信息系统必须与内部网和互联网实施物理隔离,严格执行上网信息的审查制度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企业内网发布的规定,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凡发布虚假、反动、色情、泄密等内容,追究信息报送和审核者责任,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将追究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信息系统管理权限从安全级别上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从适用对象上分为高级管理员、系统管理员、高级用户、中级用户、一般用户、特殊用户;从操作承载体上分为服务器(包括系统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和控制服务器)、工作终端、用户终端;从设定内容上分为完全控制、权限设置变更废止、创建、删除、添加、编辑、更新、运行、读取、拷贝、其他操作等。

  第四条、所有信息系统的使用者和不同安全等级信息之间必须存在授权关系,并在新建信息系统开发建设阶段形成方案并加以设计,在软件系统中预留对应关系设置的功能,根据使用者岗位职务的变迁进行调整。

  第五条、利用IT技术手段,对信息系统的硬件配置调整、软件参数修改严加控制。利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应用系统所提供的安全机制,设置相应的安全参数,保证系统访问的安全;对于重要的计算机设备,要利用软件技术等手段防止员工擅自安装、卸载软件或改变软件系统配置,并定期对以上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信息系统如需要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系统运行和维护管理时,应严格审查其资质条件、市场剩余和信用状况等,并且与其签订正式的服务合同和保密协议。

  第七条、所有信息系统服务器、工作终端、用户终端必须安装安全防病毒软件,对未安装防病毒软件的终端用户有权拒绝为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

  第八条、利用防火墙、路由器、入侵检测等网络设备,加强网络安全,严密防范来自互联网的黑客攻击和非法侵入。

  第九条、对于通过互联网传输的涉密或关键业务数据,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确保信息传递的保密性、准确性、完整性。

  第十条、对于停止运行的废旧系统,应当做好系统中有价值及涉密信息的销毁、转移等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系统管理人员要遵守信息系统的各项管理制度,防止利用计算机舞弊和犯罪。

  第十二条、对重要业务系统的访问建立用户管理制度,对于不同类别不同级别的各类管理及使用人员采取密码分级管理,设定密码有效期限,对密码存储采用非明文二次加密技术防止各类密码泄露事故的发生。

  信息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信息安全风险源的预防管理,提高应急防范能力,保障网络系统、信息系统及信息机房的整体安全,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稳步健康发展,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确保公司信息网络系统安全运行,为公司整体安全形势稳步发展提供保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单位信息安全突发风险应急管理。

  四、主要风险源

  1、火灾

  2、意外断电

  3、重要数据丢失

  4、网络系统大面积瘫痪

  五、风险源辨识及评估

  各单位应组织员工对风险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危险源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辨识范围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5.1、火灾辨识及评估

  5.1.1火灾辨识

  (1)自然灾害引起的火灾

  (2)强电线路短路引起的火灾

  (3)杂物堆积引起的火灾

  (4)温度过高引起的火灾。

  (5)老鼠咬线引起的火灾。

  5.1.2火灾风险评估

  机房发生火灾可能导致工作人员人身受到伤害;信息网络设备受到损坏;网络系统大面积瘫痪;国家、集体财产受到损失。

  5.2、意外断电辨识及评估

  5.2.1意外断电辨识

  (1)自然灾害引起的意外断电。

  (2)短路跳闸引起的意外断电。

  5.2.2意外断电风险评估

  1、意外断电可能导致机房核心交换机、防火墙、汇聚交换机、数据库服务器、软件服务器、恒温设备等重要设备损坏或数据丢失;

  2、意外断电可能导致烟雾报警系统、温度报警和断市电系统无法正常工作而带来的间接财产损失。

  5.3、重要数据丢失辨识及评估

  5.3.1重要数据丢失辨识

  (1)意外断电引起的数据丢失。

  (2)服务器故障引起的数据丢失。

  (3)数据库损坏引起的数据丢失。

  5.3.2重要数据丢失风险评估

  1、安全软件系统数据丢失可能导致安全生产监控类系统数据无法正常采集于传输,影响到矿井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

  2、数据库系统数据丢失可能导致经营管理类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影响公司相关部门经营管理工作和日常办公无法正常进行。

  5.4、网络系统大面积瘫痪

  5.4.1 网络系统大面积瘫痪辨识

  (1)意外断电引起的核心交换机、防火墙损坏或故障导致网络系统大面积瘫痪。

  (2)通信线路中断引起的网络系统大面积瘫痪

  (3)服务器损坏或故障引起的大面积无法登录互联网。

  5.4.2 网络系统大面积瘫痪风险评估

  1、网络系统大面积瘫痪可能导致公司与生产矿井之间的信息传输中断,管理部门失去对矿井生产的安全监管,安全生产无法正常进行。

  2、网络系统大面积瘫痪可能导致公司日常办公无法正常进行。

  5.5、高空作业辨识及评估

  5.5.1高空作业辨识

  (1)日常高空维修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2)工程高空施工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5.5.2高空作业风险评估

  日常高空维修网络设备、打扫卫生和高空施工可能造成工作人员人身伤害和精神伤害,影响公司安全生产稳步发展。

  六、安全风险应急预案及措施

  根据各单位存在的主要风险源和风险评估,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制定本预案及措施。

  6.1火灾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6.1.1应急预案

  (1)发生特大火灾时(包括机房、UPS、库房),值班人员应立即逃离火灾范围,启动对应的火灾应急预案和响应级别,拉响警报,向公司总调度室、本单位负责人、单位安监部门汇报,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如果火势过大,人员无法靠近时,应立即拨打火警119,求助消防部门进行灭火。

  (2)发生重大火灾时(包括机房局部、UPS控制器、库房局部),值班人员应立即逃离火灾范围,启动对应的火灾应急预案,拉响警报,向公司调度室和本单位安监部门汇报,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力争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3)发生较大火灾时(包括消防通道、办公室)值班人员应启动对应的火灾应急预案,向公司总调度室及本单位安监部门汇报,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进行灭火,避免或降低财产损失。

  6.1.2处置措施

  (1)火灾发生时,值班和工作人员应立即脱离火灾范围,确保人身安全。

  (2)根据火灾大小确定火灾风险等级,并启动相应的响应等级。

  (3)根据火灾风险等级向公司总调度室及本单位安监部门汇报火灾情况。

  (4)火势过大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火警119进行求助。

  (5)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进行灭火,避免火灾扩大,降低财产损失。

  (6)尽最大可能搜集火灾发生的相关信息,做好记录,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7)每月针对火灾诱发根源进行彻底检查(如易燃物品不能堆放、库房物品分类并整齐摆放等),预防火灾的发生。

  6.2、意外断电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6.2.1应急预案

  发生自然灾害和短路引起的意外断电时,值班人员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根据风险等级启动相应的响应等级,向本单位安监部门进行汇报,邀请电力维修人员进行断电故障排查,并组织技术人员对机房核心交换机、防火墙、汇聚交换机、数据库服务器、数据备份服务器、软件服务器、软件系统、烟雾报警、UPS温度监控、机房温度监控系统进行隐患排查,发现设备故障和数据丢失,应当进行及时处理和上报。

  6.2.2处置措施

  (1)发生意外断电时,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值班人员应启动相应的响应等级。

  (2)向本单位安监部门进行汇报。

  (3)必须请专业电力维修人员进行故障排查与维修。

  (4)搜集意外断电发生的信息并作好记录,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6.3、重要数据丢失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6.3.1应急预案

  (1)因意外断电引起重要数据丢失时,值班人员应根据风险等级启动相应的响应等级,向公司总调度室和安监部门进行汇报,邀请专业电力维修人员进行故障排查,恢复供电正常,排查机房设备及数据情况,发现设备故障和数据丢失,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恢复。

  (2)因服务器故障引起数据丢失时,值班人员应根据风险等级启动相应的响应等级,向公司总调度室和案件部门进行汇报,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服务器维修和数据恢复,如果服务器和数据无法维修和恢复时,应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外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设备和数据安全。

  (3)因数据库无法启动引起的数据丢失,值班人员应根据风险等级启动相应的响应等级,向公司总调度室和案件部门进行汇报,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数据恢复,如果数据无法恢复,应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外请专业人员进行数据恢复,确保设数据安全。

  6.3.2处置措施

  (1)发生数据丢失时,值班人员应根据风险等级启动相应相应等级。

  (2)值班人员向本单位安监部门汇报。

  (3)组织技术人员对数据进行恢复。

  (4)本单位技术人员无法恢复丢失数据时,应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外请专业人员进行数据恢复,确保数据安全。

  (5)做好数据丢失与恢复过程的记录。

  6.4、高空作业应急预案及处置措施

  6.4.1应急预案

  (1)在高空维修过程中发生人员坠落风险时,如果坠落人员处于清醒状态,应立即拨打120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如果坠落人员处于昏迷状态,其他维修人员应当立即进行简单的急救(如将人平躺在地上,进行按压胸部、掐人中、人工呼吸等),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并向公司总调度室、本单位负责人及安监部门汇报。

  (2)在高空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坠落风险时,如果坠落人员处于清醒状态,应立即拨打120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如果坠落人员处于昏迷状态,其他维修人员应当立即进行简单的急救(如将人平躺在地上,进行按压胸部、掐人中、人工呼吸等),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并向公司总调度室、本单位负责人及安监部门汇报。

  6.4.2处置措施

  (1)日常高空维修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否则不能进行维修作业。

  (2)在日常工作中设计到高空维修,维修人员一定要2人或2人以上进行维修。否则,维修人员可以拒绝维修工作。

  (2)高空维修人员必须佩带安全绳索,并采用安全梯子进行高空作业。否则,不能进行高空维修作业。

  (3)事故发生后要对事故的经过进行详细记录,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14

  为确保计算机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和各类设备运行处于良好状态,正确使用和维护各种设备、管理有章、职责明确,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1、严禁在网络服务器上安装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严禁将外来不明的磁盘、光盘、软件在网络服务器上使用。严禁在网络上运行或传播一切法律法规禁止、有损公司机关形象以及涉及公司秘密、危害公司安全的软件或图文信息。

  2、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机房,不准违规操作和使用机房设备,不准私自将机房设备带离机房。需借用机房设备的,机房工作人员必须上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方可借出。

  3、做好机房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严禁在机房内吸烟,不准在机房堆放杂物和垃圾,保持机房室内整洁。下班时,必须关闭不用的设备及电源,锁好机房门窗,方可离开。

  二、值班巡视规定

  1、值班由委门卫一并负责,遵照委值班规定。

  2、巡视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巡视人员要遵守以下职责:

  (1)要在第一时间发现隐患,并及时报告,使相关管理人员能及时赶到现场尽最大可能缩短故障恢复时间。

  (2)履行机房的各项规定,不得作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任何私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督促进入机房人员严格遵守。

  (3)负责机房的环境设备与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系统的安全运行;

  负责完成规定的日常操作和故障监测记录,简单故障的排除,负责环境设备的日常巡视。

  3、巡视内容包括:

  (1)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运行设备的巡视:各服务器的CPU和内存的工作状况;

  防火墙的工作状况;网站的工作状况;交换机的工作状况;客户端的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运行速度;认真做好记录。

  (2)机房环境的巡视:机房门的关闭情况,机房的卫生状况,机房的灯光状况,机房的温度、湿度及空气状况,认真做好记录。

  (3)机房设备的巡视:对机房空调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经常性巡视,密切注意工作负荷、电池容量、室内温湿度等数值,以保证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安全、正常的运行;

  主配深圳前海润林供应链实业有限公司

  电柜的供电电压、电流;空调的'工作状况;认真做好巡视记录。

  三、日常管理规定

  1、到机房工作的人员不得在机房内吃食品,饮水,吸烟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2、到机房工作的人员严禁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强磁、腐蚀性物体等危险物品进入机房。

  3、到机房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不能乱动与自己工作无关的设备,严禁在机房大声喧哗、玩电子游戏、聊天等。

  4、机房内不能存放任何食品,严禁在机房内存放杂物,严禁在机房内使用其他用电器。

  四、运行维护规定

  1、配电柜一年进行至少两次维护检查。内容包括:清扫灰尘检查各接点、触电的温升,松紧。

  2、机房专用空调每年进行两次巡检,维护内容:清扫及更换各过滤网、清洗或更换加湿罐、清扫室外机、测量工作压力、测量工作电压、电流、检查下水管道是否畅通及漏水报警是否正常、进行软化水更换。

  3、机房防雷设施每年检查一次,维护内容:检测个防雷器的可靠性、检查接地状况。

  4、机房每年进行两次专业保洁,维护内容:对机房的地板进行调整和清洁、对底板下、天棚板上进行清洁。

  五、安全保密规定

  1、做好防雷、防火、防水、防盗、防虫害。

  防雷:按公司的规定对机房的设备进行接地。每年要按公司的规定对防雷设施及设备接地进行检测。

  防火:需按公司的规定在计算机机房进行设置消防设施。设施每年要按公司规定进行检测。

  防水:要经常检查机房的防漏水情况,空调、门窗及屋顶。

  防盗:严格机房进出管理,门禁要24小时工作,严格执行进出机房的登记制度、严格执行进出机房不得携带其他物品的规定。

  防虫害:经常检查机房的顶棚上和地板下的封闭情况,不得在机房内在放食品,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

  2、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运行安全管理

  (1)对INTERNET网的进口要加装防火墙。防火墙的设置要经常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以防入侵。

  (2)对所有服务器要安装病毒软件,要经常对防病毒软件进行升级。经常对计算机病毒进行检测。

  3、系统设备安全管理

  (1)进入机房不得带拷贝工具和便携机;

  (2)机房内所有服务器应设有开机密码、系统登陆密码;

  (3)机房内所有服务器都应设有带密码的屏幕保护;

  (4)网管人员操作后应将服务器处于锁定状态;

  (5)非网管人员不得私自操作任何服务器;

  (6)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保密制度;

  (7)严格遵守党和公司的保密制度。有关打印结果、存储介质及原始数据必须有本人保管。带有密级的媒体应用时锁入保险柜中,收、发要登记。定期集中销毁废弃的涉密纸、物;

  (8)需要于正常工作时之外使用机房加班的人员,应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并向运行值班人员办理登记手续。机房的值班人员必须同时在场陪同;

  (9)严禁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机房;

  (10)非机房工作人员在机房工作是必须有机房值班人员陪同;

  (11)机房内各类服务器应由专人分类管理

  (12)建立设备、资料责任制。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15

  为加强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保障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网站所辖计算机进行操作、运行、管理、维护、使用计算机系统以及购置,维修计算机及其软件的部门,必须遵守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三、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

  四、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

  1、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2、向计算机应用部门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3、购置和使用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

  五、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我部信息安全协调科负责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2、培训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人员外;

  3、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4、对网站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和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5、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做好检测、清除的记录;

  6、购置和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7、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计算机病毒,并协助公安机关追查计算机病毒的来源。

  8、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人,并保护现场。

  9 、计算机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审查,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10、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部门应建立计算机运行记录制度,未经审定的任何程序,指令或数据,不得输入计算机系统运行。

  11、计算机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引起的计算机及其软件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发现染有计算机病毒的,应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在未消除病毒之前不准投入使用。

  12、通过网络进行电子邮件或文件传输,应及时对传输媒体进行病毒检测,接收到邮件时也要及时进行病毒检测,以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播。

  1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⑴收集、研究有害数据;

  ⑵出版、刊登、讲解、出租有害数据原理,源程序的书籍,资料或文章;

  ⑶复制有害数据的检测,清除工具

  六、凡未按以上预防计算机病毒步骤执行而造成机器感染病毒并传播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及以上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100-200元/次的处罚。

  七、积极接受公安机关对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五项密码安全保密制度

  一、提高安全认识,禁止非工作人员操纵系统主机,不使用系统主机时,应注意锁屏。

  二、每周检查主机登录日志,及时发现不合法的登录情况。

  三、对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所用口令每十五天更换一次,口令要无规则,重要口令要多于八位。

  四、加强口令管理,对文件用隐性密码方式保存,确认所有帐号都有口令,当系统中的帐号不再被使用时,应立即从相应的数据库中清除。

  五、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接任人员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

  第六项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一、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服务器,具有合法权限的用户才能进行相应权限范围内的操作,任何其他非法操作都属于入侵行为。

  二、所有用户,不准扫描端口,不准猜测和扫描其他用户的密码,不准猜测和扫描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的服务器和交换设备的口令。

  三、系统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服务器的系统日志,如发现有入侵情况,应用时采取措施,保留原始数据,以便进行调查取证,并向委领导汇报,做好入侵情况登记。

  四、服务器如果发现漏洞要及时修补漏洞或进行系统升级。

  五、要定期对网站进行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数据包的监控,及时发现和网络(内部信息平台)运行情况,全面监视对公开服务器的访问,及时发现和拒绝不安全的操作和黑客攻击行为,阻止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内外的入侵。

  六、网络(内部信息平台)信息安全员履行对所有上网信息进行审查的职责,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针对其所管辖网络(内部信息平台)或入网计算机的人或事。

  七、所有用户有责任对所发现或发生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予以制止或向我部信息安全协调科反映、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该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所需证据。

  八、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管理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内部信息平台)结构,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及时排除系统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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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项违法使用网络

  二、以下行为属于违法使用网络(内部信息平台):

  1、破坏网络(内部信息平台)通讯设施,包括室内网络布线,室内信息插座,配线间网络设备等。

  2、随意改变网络接入位置。

  3、盗用他人的IP地址,更改网卡地址、盗用他人帐号(包括上网帐号、电子邮件帐号、信息发布帐号等);

  4、通过电子邮件、网络(内部信息平台)、存储介质等途径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

  5、对网络进行恶意侦听和信息截获,在网络上发送干扰正常通信的数据。

  6、对网络各攻击,包括利用已知的系统漏洞、网络漏洞、安全工具、端口扫描等进行攻击,以后、以及利用IP欺骗手段实施的拒绝服务攻击;

  7、访问和传播色情、反动、邪教、谣言等不良信息的。

  第八项网络资源管理

  一、网络资源和服务器由信息系统管理员统一进行规划、管理和监督。

  二、服务器及个人用机的管理:

  1、各部门及以上服务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在信息系统管理员处备案,未经授权,非管理员不得对其进行操作。

  2、各部门及以上的服务器管理员有责任对其负责的服务器进行例行检查,包括:服务器的CPU、内存、硬盘等资源利用情况;服务器上运行的服务使用情况;服务器上运行的杀毒软件的及时更新;

  3、服务器管理员要做好服务器的备份工作,至少每季度有一份完整备份,重要数据及时备份。信息系统管理员有责任监督、协调其备份工作。

  4、个人和各部门未经服务器管理员批准不得私自设立服务器。

  5、服务器管理员每月定期对服务器做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服务器检查日志。

  6、服务器管理员每季度需修改服务器密码一次。当服务器管理员有变更时,管理员密码需及时更改。

  7、各部门所有人员应自行维护电脑的正常使用,并按照要求进行设置及及时进行补丁更新,不得擅自退出域、去除域管理员权限、修改主机名、修改IP等。

  三、IP地址的管理:

  1、IP地址由服务器管理员统一规划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改任何设备的IP地址。

  2、我项目部申请的公网IP任何人不得私用。

  3、工作需要公网IP,需申请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4、公司公网IP使用无工作需要时,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服务器管理员收回。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16

  1.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1.1总则:为了切实有效的保证公司信息安全,提高信息系统为公司生产经营的服务能力,特制定交互式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设定管理部门及专业管理人员对公司整体信息安全进行管理,以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1.1.1建立文件化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应包括:

  a)安全岗位管理制度;

  b)系统操作权限管理;

  c)安全培训制度;

  d)用户管理制度;

  e)新服务、新功能安全评估;

  f)用户投诉举报处理;

  g)信息发布审核、合法资质查验和公共信息巡查;

  h)个人电子信息安全保护;

  i)安全事件的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

  j)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行政审批文件。

  1.1.2安全管理制度应经过管理层批准,并向所有员工宣贯

  2.机构要求

  2.1法律责任

  2.1.1互联网交互式服务提供者应是一个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或个人。

  2.1.2互联网交互式服务提供者从事的信息服务有行政许可的应取得相应许可。 3.人员安全管理

  3.1安全岗位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岗位管理制度,明确主办人、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岗位管理制度应包括保密管理。

  3.2关键岗位人员

  3.2.1关键岗位人员任用之前的背景核查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和对应的业务要求来执行,包括:1.个人身份核查:2.个人履历的核查:

  3.学历、学位、专业资质证明:

  4.从事关键岗位所必须的能力

  3.2.2应与关键岗位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3.3安全培训

  建立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安全培训,提高全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包括:

  1.上岗前的培训;

  2.安全制度及其修订后的培训;

  3.法律、法规的发展保持同步的继续培训。

  应严格规范人员离岗过程:

  a)及时终止离岗员工的所有访问权限;

  b)关键岗位人员须承诺调离后的保密义务后方可离开;

  c)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人员变动应通报公安机关。 3.4人员离岗

  应严格规范人员离岗过程:

  a)及时终止离岗员工的所有访问权限;

  b)关键岗位人员须承诺调离后的保密义务后方可离开;

  c)配合公安机关工作的人员变动应通报公安机关。

  4.访问控制管理

  4.1访问管理制度

  建立包括物理的和逻辑的系统访问权限管理制度。

  4.2权限分配

  按以下原则根据人员职责分配不同的访问权限:

  a)角色分离,如访问请求、访问授权、访问管理;

  b )满足工作需要的最小权限;

  c)未经明确允许,则一律禁止。

  4.3特殊权限限制和控制特殊访问权限的分配和使用:

  a)标识出每个系统或程序的特殊权限;

  b)按照“按需使用”、“一事一议”的原则分配特殊权限;

  c)记录特殊权限的授权与使用过程;

  d)特殊访问权限的分配需要管理层的批准。

  注:特殊权限是系统超级用户、数据库管理等系统管理权限。

  4.4权限的检查

  定期对访问权限进行检查,对特殊访问权限的授权情况应在更频繁的时间间隔内进行检查,如发现不恰当的权限设置,应及时予以调整。

  5网络与主机系统的安全

  5.1 网络与主机系统的安全

  应维护使用的网络与主机系统的安全,包括:

  a)实施计算机病毒等恶意代码的预防、检测和系统被破坏后的恢复措施;

  b)实施7×24h网络入侵行为的预防、检测与响应措施;

  c)适用时,对重要文件的完整性进行检测,并具备文件完整性受到破坏后的恢复措施;

  d)对系统的脆弱性进行评估,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理相关的风险。注:系统脆弱性评估包括采用安全扫描、渗透测试等多种方式。

  5.2备份5.2.1

  应建立备份策略,有足够的备份设施,确保必要的信息和软件在灾难或介质故障时可以恢复。

  5.2.2 网络基础服务(登录、消息发布等)应具备容灾能力。

  5.3安全审计

  5.3.1应记录用户活动、异常情况、故障和安全事件的日志。

  5.3.2审计日志内容应包括:

  a)用户注册相关信息,包括:

  1)用户唯一标识;

  2)用户名称及修改记录;

  3)身份信息,如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

  4 )注册时间、IP地址及端口号;

  5)电子邮箱地址和于机号码;

  6 )用户备注信息;7 )用户其他信息。

  b )群组、频道相关信息,包括:

  1)创建时间、创建人、创建人IP地址及端口号;

  2 )删除时间、删除人、删除人IP地址及端口号;

  3 )群组组织结构;

  4 )群组成员列表。

  c)用户登录信息,包括:

  1)用户唯一标识;2 )登录时间;3 )退出时间;4 ) IP地址及端口号。

  d )用户信息发布日志,包括:1)用户唯一标识;2 )信息标识;3)信息发布时间;4 ) IP地址及端口号;5 )信息标题或摘要,包括图片摘要 。

  e)用户行为,包括:1 )进出群组或频道;2 )修改、删除所发信息;3 )上传、下载文件。

  5.3.3应确保审计日志内容的可溯源性,即可追溯到真实的用户ID、网络地址和协议。电子邮件、短信息、网络电话、即时消息、网络聊天等网络消息服务提供者应能防范伪造、隐匿发送者真实标记的消息的措施;涉及地址转换技术的服务,如移动上网、网络代理、内容分发等应审计转换前后的地址与端口信息;涉及短网址服务的,应审计原始URL与短UR L之间的映射关系。

  5.3.4应保护审计日志,保证无法单独中断审计进程,防止删除、修改或覆盖审计日志。

  5.3.5应能够根据公安机关要求留存具备指定信息访问日志的留存功能。

  审计日志保存周期

  a )应永久保留用户注册信息、好友列表及历史变更记录,永久记录聊天室(频道、群组)注册信息、成员列表以及历史变更记录;

  b)系统维护日志信息保存12个月以上;

  c)应留存用户日志信息12个月以上;

  d )对用户发布的信息内容保存6个月以上;

  e)已下线的系统的日志保存周期也应符合以上规定。

  6应用安全

  6.1用户管理

  6.1.1向用户宣传法律法规,应在用户注册时,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6.1.2建立用户管理制度,包括:

  a )用户实名登记真实身份信息,并对用户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有效核验,有校核验方法可追溯到用户登记的.真实身份,如:1)身份证与姓名实名验证服务:2)有效的银行卡:3)合法、有效的数字证书:4)已确认真实身份的网络服务的注册用户:5)经电信运营商接入实名认证的用户。(如某网站采用已经实名认证的第三方账号登陆,可认为该网站的用户已进行有效核验。)

  b )应对用户注册的账号、头像和备注等信息进行审核,禁止使用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的内容:

  c )建立用户黑名单制度,对网站自行发现以及公安机关通报的多次、大量发送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用户纳应入黑名单管理。

  6.1.3当用户利用互联网从事的服务需要行政许可时,应查验其合法资质,查验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a )核对行政许可文件:b )通过行政许可主管部门的公开信息: c )通过行政许可主管部门的验证电话、验证平台。

  6.2违法有害信息防范和处置

  6.2.1公司采取管理与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和停止违法有害信息发布。

  6.2.2公司采用人工或自动化方式,对发布的信息逐条审核。

  采取技术措施过滤违法有害信息,包括且不限于:a )基于关键词的文字信息屏蔽过滤;b)基于样本数据特征值的文件屏蔽过滤;c)基于URL的屏蔽过滤。

  6.2.3应采取技术措施对违法有害信息的来源实施控制,防止继续传播。

  注:违法有害信息来源控制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封禁特定帐号、禁止新建帐号、禁止分享、禁止留言及回复、控制特定发布来源、控制特定地区或指定IP帐号登陆、禁止客户端推送、切断与第三方应用的互联互通等。

  6.2.4公司建立7*24h信息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有害信息。

  6.2.5建立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异常情况报告、安全提示和案件调差配合制度,包括:

  a)对发现的违法有害信息,立即停止发布传输,保留相关证据(包括用户注册信息、用户登录信息、用户发布信息等记录),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

  b)对于煽动非法聚集、策划恐怖活动、扬言实施个人极端暴力行为等重要情况或重大紧急事件立即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6.2.6与公安机关建立7*24h违法有害信息快速处置工作机制,有明确URL的单条违法有害信息和特定文本、图片、视频、链接等信息的源头及分享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应能再5min之内删除,相关的屏蔽过滤措施应在10min内生效。 6.3破坏性程序防范

  6.3.1实施破坏性程序的发现和停止发布措施、并保留发现的破坏性程序的相关证据。

  6.3.2对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包括应用软件商店),检查用户发布的软件是否是计算机病毒等恶意代码。

  7个人电子信息保护

  7.1.1制定明确、清楚的个人电子信息处置规则,并且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在用户注册时,在与用户签订服务协议中明示收集与使用个人电子信息的目的、范围与方式。

  7.1.2湖南凯美医疗网站仅收集为实现正当商业目的和提供网络服务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收集个人电子信息时,取得用户的明确授权同意;公司在姜个人电子信息交给第三方处理时,处理方符合本制度标准的要求,并取得用户明确授权同意;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1.3公司在修改个人电子信息处理时,应告知用户,并取得其同意。

  7.2技术措施

  公司建立覆盖个人电子信息处理的各个环节的安全保护制度和技术措施,防止个人电子信息泄露、损毁、丢失,包括:

  a )采用加密方式保存用户密码等重要信息

  b )审计内部员工对涉及个人电子信息的所有操作,并对审计进行分析,预防内部员工故意泄露

  c )审计个人电子信息上载、存储或传输,作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查询依据

  d )建立程序来控制对涉及个人电子信息的系统和服务的访问权的分配。这些程序涵盖用户访问生存周期内的各个阶段,从新用户初始注册到不再需要访问信息系统和服务的用户的最终撤销

  e )系统的安全保障技术措施覆盖个人电子信息处理的各个环节,防止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窃取信息,降低个人电子信息泄露的风险

  7.3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的处理

  a)当发现个人电子信息泄露时间后,应:

  b )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信息继续泄露

  c )24小时内告知用户,根据用户初始注册信息重新激活账户,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立即告属地公安机关

  8安全事件管理

  8.1安全时间管理制度

  8.1.1建立安全事件的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确保快速有效和有序地响应安全事件.

  8.1.2安全事件包括违法有害信息、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异常情况及突发公共事件。

  8.2应急预案

  制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向属地公安机关宝贝,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8.3突发公共事件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互联网交互式服务提供者应建立相应处置机制,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投入相应的人力与技术措施开展处置工作:

  a)I级:应投入安全管理等部门80%甚至全部人力开展处置工作;

  b)II级:应投入安全管理等部门50% -80%的人力开展处置工作;

  c)III级:应投入安全管理等部门30%-50%的人力开展处置工作;

  d)IV级:应投入安全管理等部门30%的人力开展处置工作。

  8.4技术接口

  公司网站所设技术接口为公安机关提供的符合国家及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的技术接口,能确保实时,有效地提供相关证据。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17

  1目标

  胜达集团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自评估工作,发现本局信息系统当前面临的主要安全问题,边检查边整改,确保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

  2评估依据、范围和方法

  2.1 评估依据

  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对国家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信安通[2006]15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对电力行业有关单位重要信息系统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办信息[2006]48号)以及集团公司和省公司公司的文件、检查方案要求, 开展××单位的信息安全评估。

  2.2 评估范围

  本次信息安全评估工作重点是重要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等,

  管理信息系统中业务种类相对较多、网络和业务结构较为复杂,在检查工作中强调对基础信息系统和重点业务系统进行安全性评估,具体包括:基础网络与服务器、关键业务系统、现有安全防护措施、信息安全管理的组织与策略、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和维护情况评估。

  2.3 评估方法

  采用自评估方法。

  3重要资产识别

  对本局范围内的重要系统、重要网络设备、重要服务器及其安全属性受破坏后的影响进行识别,将一旦停止运行影响面大的系统、关键网络节点设备和安全设备、承载敏感数据和业务的服务器进行登记汇总,形成重要资产清单。

  资产清单见附表1。

  4安全事件

  对本局半年内发生的较大的、或者发生次数较多的信息安全事件进行汇总记录,形成本单位的安全事件列表。安全事件列表见附表2。

  5安全检查项目评估

  5.1 规章制度与组织管理评估

  5.1.1组织机构

  5.1.1.1评估标准

  信息安全组织机构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

  5.1.1.2现状描述

  本局已成立了信息安全领导机构,但尚未成立信息安全工作机构。

  5.1.1.3 评估结论

  完善信息安全组织机构,成立信息安全工作机构。

  5.1.2岗位职责

  5.1.2.1估标准

  岗位要求应包括:专职网络管理人员、专职应用系统管理人员和专职系统管理人员;专责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应有制度明确进行界定;岗位实行主、副岗备用制度。

  5.1.2.2现状描述

  我局没有配置专职网络管理人员、专职应用系统管理人员和专职系统管理人员,都是兼责;专责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没有明确制度进行界定,岗位没有实行主、副岗备用制度。

  5.1.2.3 评估结论

  本局已有兼职网络管理员、应用系统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在条件许可下,配置专职管理人员;专责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没有明确制度进行界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制度;岗位没有实行主、副岗备用制度,在条件许可下,落实主、副岗备用制度。

  5.1.3病毒管理

  5.1.3.1 评估标准

  病毒管理包括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定期升级的安全策略、病毒预警和报告机制、病毒扫描策略(1周内至少进行一次扫描)。

  5.1.3.2 现状描述

  本局使用Symantec防病毒软件进行病毒防护,定期从省公司病毒库服务器下载、升级安全策略;病毒预警是通过第三方和网上提供信息来源,每月统计、汇总病毒感染情况并提交局生技部和省公司生技部;每周进行二次自动病毒扫描;没有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5.1.3.3 评估结论

  完善病毒预警和报告机制,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5.1.4运行管理

  5.1.4.1 评估标准

  运行管理应制定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缺陷管理制度、统计汇报制度、运维流程、值班制度并实行工作票制度;制定机房出入管理制度并上墙,对进出机房情况记录。

  5.1.4.2 现状描述

  没有建立相应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缺陷管理制度、统计汇报制度、运维流程、值班制度,没有实行工作票制度;机房出入管理制度上墙,但没有机房进出情况记录。

  5.1.4.3评估结论

  结合本局具体情况,制订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缺陷管理制度、统计汇报制度、运维

  流程、值班制度,实行工作票制度;机房出入管理制度上墙,记录机房进出情况。

  5.1.5账号与口令管理

  5.1.5.1 评估标准

  制订了账号与口令管理制度;普通用户账户密码、口令长度要求符合大于6字符,管理员账户密码、口令长度大于8字符;半年内账户密码、口令应变更并保存变更相关记录、通知、文件,半年内系统用户身份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对其账户进行变更或注销。

  5.1.5.2 现状描述

  没有制订账号与口令管理制度,普通用户账户密码、口令长度要求大部分都不符合大于6字符;管理员账户密码、口令长度大于8字符,半年内账户密码、口令有过变更,但没有变更相关记录、通知、文件;半年内系统用户身份发生变化后能及时对其账户进行变更或注销。

  5.1.5.3 评估结论

  制订账号与口令管理制度,完善普通用户账户与管理员账户密码、口令长度要求;对账户密码、口令变更作相关记录;及时对系统用户身份发生变化后对其账户进行变更或注销。

  5.2 网络与系统安全评估

  5.2.1网络架构

  5.2.1.1 评估标准

  局域网核心交换设备、城域网核心路由设备应采取设备冗余或准备备用设备,不允许外联链路绕过防火墙,具有当前准确的网络拓扑结构图。

  5.2.1.2 现状描述

  局域网核心交换设备准备了备用设备,城域网核心路由设备采取了设备冗余;没有不经过防火墙的外联链路,有当前网络拓扑结构图。

  5.2.1.3 评估结论

  局域网核心交换设备、城域网核心路由设备按要求采取设备冗余或准备备用设备,外联链路没有绕过防火墙,完善网络拓扑结构图。

  5.2.2网络分区

  5.2.2.1 评估标准

  生产控制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之间进行分区,VLAN间的访问控制设置合理。

  5.2.2.2 现状描述

  生产控制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之间没有进行分区,VLAN间的.访问控制设置合理。

  5.2.2.3评估结论

  对生产控制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之间进行分区,VLAN间的访问控制设置合理。

  5.2.3 网络设备

  5.2.3.1 评估标准

  网络设备配置有备份,网络关键点设备采用双电源,关闭网络设备HTTP、FTP、TFTP等服务,SNMP社区串、本地用户口令强健(>8字符,数字、字母混杂)。

  5.2.3.2 现状描述

  网络设备配置没有进行备份,网络关键点设备是双电源,网络设备关闭了HTTP、FTP、TFTP等服务,SNMP社区串、本地用户口令没达到要求。

  5.2.3.3 评估结论

  对网络设备配置进行备份,完善SNMP社区串、本地用户口令强健(>8字符,数字、字母混杂)。

  5.2.4 IP管理

  5.2.4.1 评估标准

  有IP地址管理系统,IP地址管理有规划方案和分配策略,IP地址分配有记录。

  5.2.4.2 现状描述

  没有IP地址管理系统,正在进行对IP地址的规划和分配,IP地址分配有记录。

  5.2.4.3 评估结论

  建立IP地址管理系统,加快进行对IP地址的规划和分配,IP地址分配有记录。

  5.2.5补丁管理

  5.2.5.1 评估标准

  有补丁管理的手段或补丁管理制度,Windows系统主机补丁安装齐全,有补丁安装的测试记录。

  5.2.5.2现状描述

  通过手工补丁管理手段,没有制订相应管理制度;Windows系统主机补丁安装基本齐全,没有补丁安装的测试记录。

  5.2.5.3 评估结论

  完善补丁管理的手段,制订相应管理制度;补缺Windows系统主机补丁安装,补丁安装前进行测试记录。

  5.2.6系统安全配置

  5.2.6.1 评估标准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18

  一、计算机安全管理

  1、医院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计算机正确的使用方法操作计算机系统。严禁暴力使用计算机或蓄意破坏计算机软硬件。

  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硬件系统,若须拆装,则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3、计算机的软件安装和卸载工作必须由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4、计算机的使用必须由其合法授权者使用,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5、医院计算机仅限于医院内部工作使用,原则上不许接入互联网。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联网的,需书面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经签字批准后交信息科负责接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的反病毒软件。并保证反病毒软件实时升级。

  6、医院任何科室如发现或怀疑有计算机病毒侵入,应立即断开网络,同时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负责处理。信息科应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备案。

  7、医院计算机内不得安装游戏、即时通讯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尽量不在院内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移动存储工具。

  二、网络使用人员行为规范

  1、不得在医院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医院网络中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

  3、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中与网络有关的设置。

  4、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添加、删除与医院网络有关的软件。

  5、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医院网络或者使用医院网络资源。

  6、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9、不得进行其他危害医院网络安全及正常运行的活动。

  三、 网络硬件的管理网络硬件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通信线路、不间断供电设备、机柜、配线架、信息点模块等提供网络服务的设施及设备。

  1、各职能部门、各科室应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门的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

  2、不得破坏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线路。由于事故原因造成的网络连接中断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赔偿。

  3、未经允许,不得中断网络设备及设施的供电线路。因生产原因必须停电的,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

  4、不得擅自挪动、转移、增加、安装、拆卸网络设施及设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实施。

  四、软件及信息安全

  1、计算机及外设所配软件及驱动程序交网络管理人员保管,以便统一维护和管理。

  2、管理系统软件由网络管理人员按使用范围进行安装,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复制、传播此类软件。

  3、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的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人员按医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权限使用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

  4、网络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不得将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交与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将含有医院信息的计算机或各种存储介质交与无关人员。更不得利用医院数据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19

  为了规范网吧管理中对网吧人员的管理,于是网吧制定了网吧人员管理制度,而为了网吧信息安全,所以网吧则制定了网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下则是相关网吧制定的网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第一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上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上网消费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开展文明、健康的上网活动。

  第二条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三条上网消费者不得进行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三)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第四条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接入互联网,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联网。

  网吧内所有计算机必须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不得直接接入互联网。

  第五条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第六条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消费者有本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在24小时内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第八条在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九条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本网吧。在网吧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第十条每日营业时间限于10时至2时。

  第十一条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

  第十二条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二)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四)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加强对网吧的管理,规范网吧的经营,维护公众和网吧的合法权益,保障网吧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制定了以上的网吧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20

  校园网信息发布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学校主页信息进行管理,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上网资源和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

  一、网管中心负责全校的网络信息和保密工作,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保密和网络安全教育。

  二、对外信息发布。各处室可以申请网络域名和ftp站点(见附件7),自行管理各部门网站信息发布。需要在学校首页上发布的'信息,需要填写“网上信息发布申请表”,审查后交由网管中心上网发布。(网上信息发布申请表见附件8)

  三、信息的阅览与查询。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如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做好备份并自觉销毁。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校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直至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学校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者。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6.不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者。

  7.网络中心,属我校园网络重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21

  第一、完成学校下达的课程和重大活动音像制作任务。

  第二、负责双向视频和资源制作授课的录制及其它音视频的录制、转换工作。

  第三、负责录音带、录像带教学资源复制工作。

  第四、负责制定录像课、学校新闻电视片及相关录像、录音节目质量标准和认证工作。

  第五、为学校远程教育资源建设提供技术支持。

  第六、负责学校课件制作和应用软件的开发与利用。

  第七、负责学校电视接收和有关节目的压缩、转换及合成工作。

  第八、负责学校办公自动化(OA)系统的日常维护。

  第九、配合其他科室完成相应的`软件调试和使用。

  第十、配合其他科室完成田稻网站平台结构设计、功能更新和日常维护工作。

  第十一、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22

  1、学校总务处重要职责是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建立财产分类帐和总帐。

  2、凡是购进或调进资产、仪器、音体美器材等都记入固定资产清册,建立借用制度和赔偿制度,每学年末总务处根据财产变动情况进行一次核对调整。

  3、注意检查维修、延长财产使用期限。总务部门要有高度责任心,对学校财产应一清二楚,对损坏事故应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损坏财产应及时组织维修,以提高使用效率。

  4、学校财产、物品实行分级管理、教室内财产由班主任管理,办公室财产由各办公室负责人管理,少先队财产由大队辅导员管理,图书、教具、体育、音乐、美术、劳技室、实验室、实验仪器室、计算机、语音室、总控室、电教室、多媒体、档案室、教师资料室、仪器和日常物品由学校确定人员专人负责管理。

  5、做好财产交接手续,开学初,各任科教师清点所接财产新旧和数量情况后保管使用,学期结束后,各任科教师交回相关财产,各室财产清点后上报总务处备案。

  6、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教育,同时充分利用校会、班会、广播、黑板报等进行检查评比,大力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爱护公物的行为,加强学生爱护学校财物的责任感、提高爱护公共财物的`自觉性。做到平时有人保管,坏了有人报告,毁了有人赔偿,丢了有人查找。

  7、身教胜过言教,教师首先要作学生表率。

  (1)、离校要关好门、窗、电灯、吊扇。

  (2)、各室物品不要任意搬运。

  (3)、节约用水用电,提倡“节约为荣,浪费为耻。”风格。

  8、校产管理小组要定期对各部门财产使用保管情况进行检查。

  附一:财产赔偿制度。

  1、教师在失职情况下,损坏遗失物品。根据新旧质量酌情赔偿。

  2、学生在违纪情况下,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3、公物被窃应弄清责任人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

  附二:财产领、借制度。

  一、学校公物由总务处统一管理,任何人一律不得私自拿用。

  二、教职工因工作、学习和生活需要需暂借用学校财物,须办借领手续。

  1、领用消耗办公品,必须向保管员办理登记手续。

  2、借用教学用具、仪器、挂图、参考资料向管理员办理登记手续,为提高利用率,用后必须及时归还。管理员对还物品要检查验收,如有损坏必须查明原因,酌情处理。

  3、因参加各项活动需要服装、物品等,必须三天前与保管员联系(除特殊情况外)以便准备所需物品。

  4、学校各类校产一般不借校外,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备有书面借据报总务处批准,并收取一定的押金,方可借用。

  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篇23

  一、信息系统安全包括:软件安全和硬件网络安全两部分。

  二、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信息系统数据的丢失、破坏和失密;硬件破坏及失效等灾难性故障。

  三、对系统用户的访问模块、访问权限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交信息化领导小组核准后,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给予配置并存档,以后变更必须报批后才能更改,网络信息办公室做好变更日志存档。

  四、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或密码。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厂方调试人员调试维护完成后一小时内,由系统管理员关闭或修改其所用帐号和密码。

  五、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监控、查询,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以防灾难性网络风暴发生。

  六、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七、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八、严禁自行安装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禁止在工作用电脑上打游戏。

  九、所有进入网络的软盘、光盘、U盘等其他存贮介质,必须经过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查毒,未经查毒的存贮介质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将对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十、在医院还没有有效解决网络安全(未安装防火墙、高端杀毒软件、入侵检测系统和堡垒主机)的情况下,内外网独立运行,所有终端内外网不能混接,严禁外网用户通过U盘等存贮介质拷贝文件到内网终端。

  十一、内网用户所有文件传递,不得利用软盘、光盘和U盘等存贮介质进行拷贝。

  十二、保持计算机硬件网络设备清洁卫生,做好防尘、防水、防静电、防磁、防辐射、防鼠等安全工作。

  十三、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有权监督和制止一切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一、对网络故障的判断

  当网络系统终端发现计算机访问数据库速度迟缓、不能进入相应程序、不能保存数据、不能访问网络、应用程序非连续性工作时,要立即向网络信息办公室汇报,网络信息办公室工作人员对科室提出的上述问题必须重视,经核实后给予科室反馈信息。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应召集有关人员及时进行讨论,如果故障原因明确,可以立刻恢复工作的,应立即恢复工作;如故障原因不明确、情况严重不能在短期内排除的,应立即报告医务部和院领导,在网络不能运转的情况下由机关协调全院工作以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网络故障分为三类:

  一类故障:服务器不能工作;光纤损坏;主服务器数据丢失;备份盘损坏;服务器工作不稳定;局部网络不通;数据被人删改;重点终端故障;规律性的整体、局部软、硬件故障。

  二类故障:单一终端软、硬件故障;单一患者信息丢失;偶然性的数据处理错误;某些科室违反工作流程要求。

  三类故障:各终端由于不熟练或使用不当造成的错误。针对上述故障分类等级,处理方案如下:

  一类故障———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主任上报医务部和院领导,由医务部组织协调恢复工作。

  二类故障———由技术工程师上报网络信息办公室主任,由网络信息办公室集中解决。

  三类故障———由技术工程师单独解决,并详细登记情况。

  二、网络整体故障的首要工作

  (一)当网络信息办公室一旦确定为网络整体故障,首先是立刻报告医务部。医务部应立即按上报程序向院领导汇报。网络信息办公室需马上组织恢复工作,并充分考虑到特殊情况如节假日、病员量大、人员外出及医院的'重大活动对故障恢复带来的时间影响。

  (二)当发现网络整体故障时,根据故障恢复时间的程度将转入手工工作的时限明确如下:

  1、10分钟内不能恢复———门诊挂号、住院登记、药房转入手工操作;门诊收费、住院核算、西药房工作转入老系统操作。

  2、6小时内不能恢复———原则上将医师工作站、护士工作站、药房、急诊检查、入院、手术室、医技检查转入手工操作(具体实行时间及步骤由医务部、护理部通知)。

  3、24小时以上不能恢复———将出院核算转入手工。

  三、具体协调工作

  (一)所有手工工作的统一时间须由医务部或网络信息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协调工作,在未接到新的指示前不准私自操作计算机。

  (二)门诊挂号工作协调

  1、门诊挂号协调工作由门诊部护士长负责协调请示,如手工挂号的转入、转出时间等;

  2、当网络系统中断时,改为手工挂号;

  3、网络恢复后,及时将中断期间的患者信息输入到计算机;

  4、在以后的工作中如发现某位患者的信息系统内没有记载,应详细询问患者以前是否是在网络故障时就诊过。

  (三)门诊收费系统工作协调

  1、由收款处科主任负责总体协调,并与网络信息办公室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沟通最新消息;

  2、当网络系统运行中断超过10分钟时,应通知收款处转入手工收款工作;

  3、门诊收款负责同志应建立手工发票使用登记本,对发票使用情况做详细登记;

  4、当系统恢复正常时,由收款处负责同志负责对网络运行稳定性进行监测,如不稳定,及时向网络信息办公室反映情况。

  5、在接到使用计算机的指令并重新启动运行后,门诊收款负责人应组织收款员逐步转入到机器操作。

  (四)住院费用核算系统工作协调

  1、由住院处科主任总体负责协调工作;

  2、当系统停止运行超过2天时,对普通出院患者,推迟出院结算时间;对急出院的患者应根据病历和临床科室护士工作站记录,进行手工核算出院。

  3、在网络停止运行期间,出院患者急需结算时,应由该科护士工作站追查是否还有正在进行的检查,向结算室提供详细费用情况后,方可送交核算。

  (五)临床工作系统协调

  1、临床科工作由医务部、护理部共同协调;

  2、网络故障期间临床科室详细记录患者的所有费用执行情况;

  3、科室详细填写每个患者的药品请领单(包括姓名、ID号、费别、药品名称及用量),一式两份,一份用于科室补录医嘱,另一份送西药房;

  4、出院带药由经管医师负责掌握经费情况,如出现费用超支情况由该医师负责;

  5、根据医务部通知恢复运行时间,按要求补录医嘱。

  6、如患者急需出院,应向核算室提供详细费用情况,对正在进行的检查应予以说明。

  (六)医技检查工作协调

  1、在网络停运期间应详细留取、整理检查申请单底联;

  2、网络恢复后根据检查单底联登记,通过手工记价补录患者费用;

  3、对出院快或有出院倾向的患者各科在申请单上注明,检查科室应及时通知科室或出院处沟通费用情况。

  (七)药房工作协调

  1、中心摆药应严格按照网络信息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计算机操作;

  2、网络故障时,根据临床科提供的药品请领单发药;

  3、网络恢复时对临床科室补录的摆药医嘱进行发药补充确认,同时与发药时药品请领单内容详细核对,如发现内容不符,必须详细追查;

  4、网络恢复后对出院带药处方及时进行录入;

  5、数据补录工作结束后应查看系统内库存与实际库存相符情况。

  各信息点接到重新运行通知时,需重新启动计算机,整体网络故障的工程恢复工作,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严格按照服务器数据管理要求进行恢复工作。

  四、网络修复后的数据处理

  (一)由各科组织核校患者费用情况;

  (二)药房校查库存;

  (三)临床科室补录患者医嘱。

  各科室要严格各项操作并及时反馈执行中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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