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购买合同范文十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购买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购买合同 篇1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买卖挖掘机(含配件)的有关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挖掘机基本概况
1、甲方出售的挖掘机型号为;发动机号码为;车架号码为 ;生产厂家为 ;颜色为色;购买于年月日。
2、配件有 。
第二条 交易价格
经双方协商该挖掘机的转让价为人民币 ¥ 元(大写:元)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挖掘机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与第三人不存在权属争议;挖掘机之上未设置有抵押权等他项权利;甲方提供的'车辆情况和信息真实。
2、甲方保证挖掘机主要零部件(发动机、车架、液压系统等)均系原厂配置,未进行改造更换。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应向乙方提供购买挖掘机的合同、发票、保修单(卡)和其它文件、证件(均为原件),并确保真实、有效。
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甲方将挖掘机交付乙方,交付地点为 。甲、乙双方签署交接清单。
5、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买款 元。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1、2、3、4款,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退回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并以交易价格为基数,按1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购买款的,以应付而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超过30日未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购买合同 篇2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配件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品牌、规格、数量、价款:
生产
厂家标的
名称商标
品牌规格
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备注
合计人民币
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另续)
第二条质量标准:可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双方可约定选择其中一项标准)
第三条交(提)货时间: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四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双方对汽车配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通过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判定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汽车配件检验机构出据的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五条定金(可选项)
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汽车配件总额的%(此比例不得超过总额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货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反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反还定金。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下列第种方式,如期足额将汽车配件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汽车配件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汽车配件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汽车配件款的'%,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于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汽车配件余款,计人民币元,大写元。
第七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八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检验约定
(一)检验标准:;
(二)检验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一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汽车配件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总额(依据银行当时利率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配件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支付的汽车配件款项,乙方还可继续追究甲方按已交付配件款的%支付违约或适用定金条款。
2、甲方明知配件严重存在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汽车配件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乙方未按约定支付配件货款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按乙方应付款总额(依据银行当时利率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如数将汽车配件退回甲方,甲方还可继续追究乙方按已交付配件款的%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得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事人双方申请履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向______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买方(签章):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
合同。
第一条 所购农机的基本情况。数量、单价、总价值。
第二条 农机应符合产品质量中明示的执行标准,或不低于样品同等
质量。
第三条 验收:对于农机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与约定不符或者其
他质量问题的,乙方可在交货后1月内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
后,甲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异议的,视
为农机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符合约定。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签订合同时,乙方先支付总金额的30%,待收货时确认货物没问题后
支付剩余货
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违约责任:农机经专业的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
同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应无条件退换,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二、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迟延付款的,每月应向甲方付迟延支付款
3%的违约金。
第六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效力相同。 第
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
字:方签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购买合同 篇4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允分协商,特订立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苗木的名称、数量、规格与价格见下表
二、供苗木时间、地点、方式
1、供苗时间地点,甲方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向乙方提供上述表格中的苗木,具体交货时间由乙方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必须提前3天通知甲方。
2、苗木的交货地点与方式,甲方负责将苗木运送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山东济宁任城区二十里铺工地)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验收标准及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苗木,除达到上述表格中规格要求外还应满足如下质量要求:植株强壮、完整、无病虫害。
2、验收方法:交货时,乙方安排专人到交货地点,按上述质量要求现场验收苗木的数量和质量。
四、付款方式
本合同中苗木的包干结算价格,包括苗木的采购,运输的费用,乙方按合同签订需货的3天前,向甲方指定账号,付苗木总价的30%,货到乙方工地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当日批量苗木的.60%,苗木送完结束后,总额付款至总价的90%,剩余10%的苗木款,在6个月内付清。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合同 篇5
不锈钢板材购销合同一: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太原市望宝丰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正坤不锈钢旅游纪念品有限公司 乙方因加工的需要,向甲方购买不锈钢板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 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加工所需的不锈钢板材全部从甲方购买。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 得从其他渠道购买不锈钢板材,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加工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不锈钢板材,乙方每次需货时, 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板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 甲方应在150日内将该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厂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 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不锈钢板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
4.板材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 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_5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 报告,否则该批板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 经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 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板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 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10日内换送合格板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板材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厂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板材总价款的80 % 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 期的板材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不锈钢板材购销合同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太原市望宝丰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忻州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正坤不锈钢旅游纪念品有限公司 乙方因加工的需要,向甲方购买不锈钢板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 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乙方加工所需的不锈钢板材全部从甲方购买。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 得从其他渠道购买不锈钢板材,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整,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加工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不锈钢板材,乙方每次需货时, 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板材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产地,经甲方确认后, 甲方应在150日内将该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厂地。如果甲方逾期货的价款的千分 之三支付违约金。
3.由于不锈钢板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
4.板材接收验收方式: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 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_5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 报告,否则该批板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 经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 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板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 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10日内换送合格板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项下板材款项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厂当日,乙方必须支付该批板材总价款的80 % 如果乙方没有按时如数支付任何一 期的板材款,则乙方应赔偿当期所欠款上午日计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6.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果双方有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 20xx 年 3 月 1 日
品 名 规 格 单价(元/吨)
数量(T) 总价(元) 不锈钢板 12MM 17100 1000 17100000 不锈钢板 10MM 17600 1000 17600000 不锈钢板 6.0MM 17200 800 13760000 不锈钢管 5.0MM 17200 950 16340000 不锈钢管 3.0MM
18300 900 16470000 合计
4450
81270000
总金额(大写) 捌仟壹佰贰拾柒万元整
购买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就乙方给甲方提供医疗设备合同一事,经甲、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
一、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配置
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手续合法、真实有效,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设备名称: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多普勒彩色B超); 产 地:中国汕头超声仪器研究有限公司;
1.本套机型设备必须具有可扩展功能(系统配置需本生具有:6个探头使用功能以上、其中主要包括心肌探头使用功能及三维探头使用功能)
2.首次购买探头配备有:原装配置三个正常探头(腹部探头、阴道探头、小器官功能探头)及一个三维容积探头;(探头要求应是本台机型的原装配备的最高探素);
3.配置一套本机型的工作站(系统、电脑、打印机、工作台)
二、交易价款:
根据以上配置要求成交金额为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20xx0.00元);
三、付款方式:
首先:甲方需在本合同签订2日内支付乙方人民币:柒万元正(70000.00元)设备购买定金;代乙方将设备安装、调试、使用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甲方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甲方需支付乙方人民币:肆万元正(40000.00元),余款人民币:壹拾壹万正(110000.00元)甲方需在验收合格报告签订之日起计算6个月内完全支付给乙方。
四、交货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17日内,本套设备务必在本院安装调试使用。如逾期到达或不能到达,乙方需将定金完整退还甲方、并需赔偿甲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正(20xx0.00元);
五、交货地点:文山民族天使医院;
六、设备到货乙方务必提供安装与培训(免费);
七、售后服务:按乙方与厂商签订合同进行制定;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进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合同 篇7
采购方:****(以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供应商: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供应商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公司提供货物和/或服务;
鉴于,****公司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 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条件确认书、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公司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公司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公司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采购条件确认书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采购条件外,****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 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公司协商并在****公司登记其将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公司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公司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公司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公司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 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 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 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 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 ****公司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公司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7.2 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公司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7.3 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8.1****公司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司。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公司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8.5 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价格)为**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公司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给予的**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公司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公司供应商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公司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公司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 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 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采购条件确认书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 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10.7 如供应商延期交货,****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0.8 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9 供应商不得凭借****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 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 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 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公司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出售,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向****有限公司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二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承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 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12.4 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 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 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 除上述规定外,如****公司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公司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公司。
14.2如果货物采取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情况提出异议转移至****公司。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公司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公司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 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公司。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公司。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公司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15.4 供应商同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有权出售所有权未转移的货物,同时也有权收取因销售此等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权未转移货物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在扣除****公司应得利益后,在****公司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情况下,该利益和请求权应归相应的供应商所有;在****公司按合同规定付款时,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均归****公司所有。
15.5 付款折扣
15.5.1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采购条件确认书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公司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为准。
15.5.2现金折扣。如****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发票金额进行计算。
15.5.3销量折扣。根据****公司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公司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15.5.4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公司可接受的物资标记包装等方面的轻微缺陷、弥补货物实际发生的各种损耗、支持****公司对顾客的最优价承诺等,供应商应向****公司提供奖励和补偿。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因****公司履行对顾客最低价承诺而支付的费用或少收入的利益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赔偿。****公司有权从其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和其他款项中扣除。
第三章确认,保证及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六条确认和保证
16.1供应商再次确认和保证:
16.1.1对依据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以及处置该货物的绝对权利及权限;
16.1.2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中不存在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请求权、争议、债权担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16.1.3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或行为本身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不会侵犯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会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能;
16.1.4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不存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险。特别是,应与货物包装或货物本身商标标示的质量标准相符,或者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16.1.5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已将可能的环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具备此种货物应具有的功能,并符合消费和使用习惯,除非供应商已对货物存在使用性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确书面说明;如果发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条中供应商的确认并保证内容所涉及的事项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权利请求的情况,供应商应:
(1)在得到****公司首次通知后,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或者通过其他合法方式从而使****公司免受损失;
(2)进一步赔偿****公司由于第三方权利的请求所蒙受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16.2在本条款中,供应商对****公司的赔偿责任还包括由于第三方权利请求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或检测费、保全费、执行费、可得利润的损失、交通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为此事的处理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或减少的收入。
16.3若无论因何种原因****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被有关国家政府机关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据本合同采购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应商应负责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零售价格或国家政府机关要求的召回价格将此等货物购回或召回并承担费用。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责任
17.1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有不同要求,供应商对其依据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提供的货物应提供十二)个月的保修期。该保修期应自****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向消费者出售并交付相关货物之日起计算,并以向消费者就有关货物出具的发票上或销售凭证的日期为准。
17.2 如果任何第三方以供应商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中的瑕疵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赔偿,则供应商按照第16.1条规定执行从而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免受损失,除非供应商有证据证明该瑕疵完全由****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造成。
17.3若发生第17.2条中所述情况,供应商除按照第17.2条执行外,还应采取下述解决办法:
(1)供应商应立即负责从****公司收回尚未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并承担费用,并应立即退还****公司已就此等货物支付的价款;
(2)供应商应立即对存在瑕疵的货物进行修理或更换。供应商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3)****公司应收回或购回已向消费者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在此情况下,供应商应承担****公司为收回或购回此等货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应按照本合同第12.2(1)条的规定支付****有限公司违约金和赔偿金。
(4)上述方法的选定应当以任何第三方或者****公司或者政府部门、司法部门、仲裁部门的意思为准。
17.4供应商应对其依据本合同供应的货物在中国境内投保必要的产品责任险。但此等产品责任险不应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依据本合同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从包括供应商在内的任何人处得到与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的质量有关的任何赔偿。
17.5为保障消费者利益,****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在与相应的供应商终止合作时,有权推迟三个月支付相应供应商的最后一笔货款,该笔货款将作为质量保证金,但供应商对产品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受上述金额的限制和时间的限制。
第四章供应商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首次订货或新开张
18.1 在****公司首次订货的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并自配人员协助****公司设计货物在****公司指定的场地中摆放,并在****公司指定的场地内进行必要的改建、装修(应经过****公司书面同意,且不影响结构和使用安全)以适于货物的摆放。
18.2 在****公司指定场地新开张的经营铺位中,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自该铺位开张日起二个月内销售率达不到甲方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收回货物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九条展示、陈列及标价
19.1若在订单或**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规定由供应商负责标注货物的条形码,则供应商在其交付货物前完成条形码标注,或在货物交付后完成条形码标注,并承担相关费用。
19.2供应商应对已约定由其完成的货物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之正确性负完全责任。如果出现不正确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供应商除应负责自行纠正并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9.3清场和撤样
(1)供应商应在收到****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要求其清场或撤样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要求清场及撤样完毕,否则****公司有权代为清场及撤样,引起的费用及****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2)如供应商在收到****有限公司发出要求清场或撤样的通知时,如其进入****公司指定场地超过3个月,供应商则无权就根据本采购条件确认书第5条“店内费用”的规定所支付的有关费用要求补偿。
19.4展示与陈列:
(1)****公司有义务将供应商提供并经过自己选择的货物进行必要的陈列展示以达到销售的目的。
(2)****公司同时有权利根据销售数据及****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需求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增删。
(3)供应商可以对****公司的工作人员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工作人员未按上述陈列原则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4)供应商及其代表(即业务员、促销员)不应以任何理由干预****公司的陈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调整****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货物陈列,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将予以涉及供应商进行人民币5000元罚款,并要求辞退所涉及供应商所雇请的相关工作人员,直至清场的处理,但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第18条进行的行为除外。
第二十条防损
20.1在****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同时与供应商确认以下防损协议:
20.1.1杜绝场外交易保证:供应商必须保证主动履行防损协议杜绝场外交易发生。供应商代表及其促销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诱导、唆使顾客进行场外交易,一经发现,****公司将处以查实的场外交易金额100倍的罚款。并禁止供应商的上述人员进入有关场地,且保留对供应商进行清场的权利。
20.2供应商为促进销售派驻****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或商家的促销人员,在未经****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该供应商及非****公司管理人员提供****公司其他供应商相关商品价格、销售数据等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公司将以窃取商业机密禁止相关供应商促销人员进入有关场地,并对该供应商处以人民币50000元罚款直至清常
20.3 供应商人员在未经****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在****公司范围进行拍照、摄像活动。否则****公司将按第20.2条对供应商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保密义务
21.1 ****公司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给供应商的任何合同、图纸、计算公式及其他任何与本合同提供货物有关的信息及资料应始终归****公司所有(下称“专有信息”)。
21.2 如果供应商违反本条中规定的对专有信息的保密义务,供应商应支付****公司人民币十万元/次/项专有信息的违约金。若此违约处于持续状态,则供应商应支付从持续违约阶段的每个月初开始重新计算的累积违约金。供应商还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22.1“不可抗力”指订单日期后出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事件,而且该事件是本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但发生在中国大陆区域外的罢工、*威、游行、战争等军事事件、政治事件,均不应当被作为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
22.2如果22.1条款中的不可抗力事件阻碍本合同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履行该等义务的时间应予以延长,延长时间相等于该等事件影响的时间。
22.3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尽可能短(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此后十日内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法律上有效的证据。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22.4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找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该不可抗力的后果减至最低。
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
23.1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发给另一方有关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倘若在上述通知发出日后三十日内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并通知另一方,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3.2 仲裁采用仲裁委员会的规则,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应就仲裁费用及相关事项做出裁定。
23.3 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在其他有效方面继续履行本合同。
23.4 仲裁费和仲裁委员会要求的除仲裁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仲裁庭决定。如仲裁庭未就上述事项进行裁决,则应由败诉方承担。
23.5 除上述费用外,胜诉方发生的与仲裁有关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范围内的交通费、膳宿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其他
24.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有限公司采购部、****有限公司财务部、供应商各执一份。
24.2本合同的下列附件应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1**采购条件确认书
附件2****有限公司订单
附件3实收商品验收单 ( 即实收商品对账单 )
24.3 合同或其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只后方为有效并有约束力。
24.4如果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无效或不可执行,双方应通过合理努力进行诚实信用的协商以达成有效并可执行的有效条款,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原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中双方真实意思或法律和经济的实质。如果双方在两个月内不能就有关替代条款达成协议,则应按本合同第23条规定的方式确定合理的替代条款。
24.5 若本合同或其附件中任何规定因法律或法规的颁布而失去效力,且该规定对整个合同的执行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则该规定的无效不得免除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权利义务,也不得由于该规定的无效而剥夺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利益。
24.6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或行使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的,不能被解释为它已放弃履行该规定或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规定,或已放弃行使该权利或本合同以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权利。
24.7本合同所称的赔偿****公司损失均包括****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损失。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违约条款、处罚条款等若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4.8 本合同全部条款均适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
****(盖章处)
授权签字代表(姓名):
授权签字代表(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供应商名称(盖章处):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购买合同 篇8
甲方:(购买方)
乙方:(服务方)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xx〕6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开展政府向体育场馆购买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川财教〔20xx〕20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购买服务内容
南江县体育局向县体育馆购买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含:体育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向社会免费、低收费开放;体育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向社会免收费开放;体育馆免费、低收费举办或承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讲座、展览、培训、国民体质测试等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育馆实施低收费开放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经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执行。低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正常收费的50%。)
第二条:服务项目及要求
(一)服务项目
1.合理规划馆内现有活动面积,转换使用两个篮球场地,扩展场馆活动功能,在馆内其余区域设有8张乒乓球台,常年可开展篮球、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健身、比赛活动,具备承办相应赛事能力。在场地闲暇时段,可开展太极拳、广播操、健身舞蹈、排球(气排球)、室内健身等多项综合训练展示活动。
2.体育馆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应免费、低收费开放,在全民健身日应全面免费向社会开放。
3.体育馆因维修、保养、安全、训练、赛事、天气等原因,不能向社会开放或需调整开放时间,应提前7天(特殊天气原因除外)向社会公告。
4.体育馆每年应免费向公众提供以下基本公共体育服务:
(1).举办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不少于4次。
(2).举办体育讲座、展览等不少于4次。
(3).开展体育健身技能等培训不少于1000人次。
(4).进行国民体质测试不少于3000人次。
(二)服务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体育馆每年应将场馆名称、地址、免费或低收费服务项目、开放时间等内容向当地体育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2.体育馆建立开放服务公示制度。要在显著位臵向公众公示免费或低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经价格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等。
3.体育馆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包括管理规定运营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权利与义务、突发事件预防与处臵等,并在显著位臵予以公示。
4.体育馆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设施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和人员,并在显著位臵标明体育器材、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5.体育馆应定期对室内外体育设施设备、场地器材等进行保养和安全检修。
(三)时间节点
体育馆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应免费、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等,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体育馆所属户外公共区域及户外健身器材应全年免费开放,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第三条:服务项目经费及支付
1.服务项目补助经费与支付:待上级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到位后,甲方及时给予项目补助经费,根据下达经费实际数额,分阶段划拨到乙方专用账户。
2.年终(或合同终止),根据上级拨付的'奖励资金到位数额,结合甲方对乙方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估结果进行结算,结算后一次性支付到账。
第四条:合同期限与终止
1、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合同的终止
(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
(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不符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川办发〔20xx〕67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体育局关于开展政府向体育场馆购买免费低收费开放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川财教〔20xx〕206号)等文件规定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五条:服务项目绩效评估
乙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甲方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服务项目完成后,甲方会同相关部门和社会评估机构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公众满足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项目为合同期内实施,甲方每季度了解掌握乙方服务项目及资金运作情况,每半年对乙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一次。
2.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单位。
3.为开展绩效评估,甲方应对乙方制定具体的考评意见。
购买合同 篇9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上海市XX小区幢室房屋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商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即人民币小写。
三、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人民币元。
四、甲方保证拥有该房产完全、合法的产权,同时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从甲方名下直接办理房产证到乙方名下的手续所产生有关税费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应在国家限制的交易期结束后30天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元。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保证该房产至甲、乙交易结束(产权过户)期间无任何担保、抵押、户口及房屋质量瑕疵,同时交付之前该房屋的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未在国家规定的`交易限制期结束后30天内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则视为违约。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时房屋总价款的20%即元作为违约金。
九、交付该房产时甲方应当将本房屋所属的维修基金等专属款项所有权一并转为乙方所有,同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十、本合同一期款人民币元,已在合同签订时当场支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有逾期则每天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违约金。
十一、甲、乙双方均认真阅读本合同条款并承诺自愿遵守本合同。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成立,待交易限制期结束后,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完成产权过户。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合同 篇10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签下如下合同:
1、乙方于20xx年11月29日至20xx年7月31日(或20xx年8月31)期间,给予甲方鹿港小镇花园橱柜电器订单四十五套以上
2、甲方给乙方橱柜电器价格为:吸塑板为1150元/米,防火板为1000元/米,此价格包括地柜、台面、吊柜、以及以上报价五金材料,附加五金另外收费(如拉蓝),电器价格为:1700元/套,上海皇冠品牌,烟机型号:CXW-200-11,炉头:JZ20Y.2-02MA,消毒柜:ZQD-100A
3、橱柜最少五套出货一次,下订甲方先收50%费用,安装完毕现场量尺寸付尾款,电器货到付款最少十套出货一次
4、橱柜成交后,从复尺后次日算起十二日至十五日内到现场按装,按装工期1至2天(除特殊情况外).。
5、上页报价未含税金,税金按实际发生须要由乙方交纳,乙方所支付的各项结算工程款均凭甲方开具的盖有甲方财务章的收据为依据
6、不含管理处收费(电梯使用和水电费、垃圾外运费等),管理处收费按实际发生须由乙方交纳,甲方只承担管理处的'各项管理要求。
7、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若物业管理处规定节假日或双休日不允许施工,或增加项目太多,或因停电、停水、天气恶劣等人力不可抗菌素以及乙方工程进度款等不能及时到位造成无法正常进行施工的,则工期相应延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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