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课堂事故责任追查制度

时间:2017-05-0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是学校工作重中之重,在教学期间的安全责任更是关键环节,结合我园实际,为了明确责任,追究到人。特制定以下追究制度:

1、 幼儿园教师,主班主任上课时,副班主任负责学生的教室的卫生及饮水、洗手。

2、 中小班若上课期间出现安全事件,主班教师负全责,扣除当节的课时费,还要扣除当月师德绩效的50% 。

3、 学、一和二年级上课教师不但负责本节课的安全,还要负责课间的安全。若出现安全事件,此教师负全责,扣除同上。

4、 若有家长反映课堂上出现安全事件的,扣除本节课的课时费及师德绩效的50% 。

5、 若上课期间,教室无人的(特殊原因除外),课堂上发生意外事件的,扣除此人本节课的课时费及当月师德绩效的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