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活动中培养幼儿分享行为的体会

时间:2017-06-09 幼儿成长 我要投稿
临泽县板桥学区土桥小学——许万鹏

随着独生子女家庭日益增多,孩子在父母的溺爱中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太过强烈,因此,我认为应及早对3—6岁幼儿进行分享意识和行为的培养,结合自己的教学,谈谈自己对这一问题的体会

一、要有强烈的渗透意识

要使幼儿具有分享意识和行为首先要把德育教育渗透到一日活动中去,对3—6岁的幼儿应以情感教育和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为主,注重潜移默化的影响,并贯穿于幼儿生活及游戏活动之中。我认为对幼儿实施德育活动是贯穿幼儿游戏、学习劳动、娱乐和日常生活的整个过程之中的,贯穿于他们与同伴以及成年人的交往关系之中的。作为一名幼教工作者,我们就该树立这样的观念:幼儿园的一日活动以及各个环节都渗透着德育的因素。幼儿园的日常生活是平常的,琐碎的。对幼儿良好习惯的形成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因此,我们要充分利用日常生活中的德育因素,对幼儿进行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的培养。

二、充分利用“课堂这一主渠道”向幼儿渗透分享行为

多创造分享机会,举行与人分享的活动,例如每天抽出几分钟时间专门为幼儿开展分享活动,请幼儿把自己会唱的歌、会跳的舞、会念的诗歌、会说的故事等等分享给其他幼儿。这样不仅培养幼儿的分享行为,同时也提高幼儿大胆表现自我的能力。给他们提供了一个自由、宽松、愉悦的自我展示空间,增强幼儿自信。除此之外幼儿学会一首儿歌、故事、歌曲时,教师可以及时鼓励幼儿回家把学到的儿歌、故事、歌曲背给爸爸妈妈听,让他们一起分享我们的快乐,然后再和爸爸妈妈一起创编儿歌、故事、歌曲,第二天到校和老师小朋友分享,逐渐增强幼儿的分享行为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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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重视教育环境的渗透作用

利用环境来教育儿童是现代幼儿教育的一项革命。《幼儿园规程》指出:幼儿园要创设与教育相应的良好的环境。这里的“环境”有两方面:一是指物质环境。二是指精神环境。我们根据主题活动的需要,在活动时中创设一个以“爱祖国,爱家乡”为内容的活动角,并随着活动的变化,更换不同的内容,促使幼儿一进活动室就感受到了“五爱教育”的气息。我们的环境不能作为一个摆设而是应该与教育教学的内容息息相关。因此,我们应该为幼儿树立良好的榜样。俗话说:“身教胜于言传”,教师的榜样作用对幼儿影响最大。凡是要求幼儿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如有一次,我在上厕所时不小心踩到一位小朋友的脚,我连忙扶起那位小朋友,赶紧跟他赔礼道歉,或许,这种无声的行动要比你在课堂上讲十次、二十次要凑效得多。

四、日常生活中应正确地引导幼儿

现在小朋友之间经常有这样的对话:“你不给我玩具玩,我以后再也不和你玩了。”“那好吧,给你玩一下下,马上就还给我。”我抓住这一机会,进一步引导并强化幼儿的分享行为,“因为你分给了同伴玩具,所以你们在一起玩得很开心”,有时幼儿向同伴借玩具,可同伴玩得正起劲,不论怎样都不给,这时,老师应走过去对不借玩具的孩子说:“你看**,为什么不高兴?”当他说出原因后,进一步强化:“同伴之间要团结友爱,如果你和他一起玩这个玩具,一定会玩得更开心的,而且他会感谢你的。”让幼儿觉得自己很了不起,以便在以后的活动中,自觉产生分享的行为。如果在游戏活动中,发现幼儿有分享行为时,教师应及时做出反应,向他竖起大拇指或摸摸他的头,等等,让他得到老师的肯定,从而体验分享带来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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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园同步做好教育工作。

3—6岁的幼儿,其各种行为认识正处于一种朦胧阶段,家长是幼儿第一任教师,要树立榜样。老师及父母是幼儿模仿的重要对象。我们的日常行为、言行举止都对幼儿的发展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说,教师与家长应注意自己的行为,抓住一切有利机会作好良好榜样,在幼儿园时,教师可利用玩玩具、分发物品等活动的时候,有意识的将它们以分享的形式进行。如:对幼儿说:“可以和你换个玩具玩吗?”、“可以和你一起玩吗?”、“可以把你手里的玩具给我玩一下吗?”……让幼儿体验到分享的乐趣。在家里,让孩子请爷爷、奶奶等一起分享,逐步培养幼儿的分享行为意识。除了老师及父母应树立好榜样,同伴之间也应该是学习的榜样。当幼儿愿意与同伴一起分享物品时,老师应作出积极评价和鼓励,这样,既树立了好榜样给幼儿学习,又激发幼儿愿意与同伴分享的欲望。幼儿园定期请父母来园和幼儿一起参与,分享“亲子同乐”的快乐。加深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情感。因此,我们要做好家园联系工作。要求家长配合做到同步教育。

分享行为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是平等分享,在分享的过程中往往幼儿会从自身利益出发,此时应引导幼儿通过情感的换位来体会,感受别人的心理。并逐步学会站在人家角度上思考问题,从而建立平等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