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年级音乐课堂教学的问题现象

时间:2017-03-29 小学教师 我要投稿
情境一:在一份对中小学音乐教师的问卷调查中请教师例举出几种著名的音乐教学法及案例运用,能说出三种以上音乐教学法的教师占68%,能例举教学法运用的教师仅占42%。

情境二:

某小学低年级音乐课上,教师围绕教学主题先后组织学生学习歌唱,创编律动,器乐伴奏,课堂气氛活跃,学习活动丰富。结束后听课者随机留下几位学生把刚才课堂学过的歌曲背唱一遍,竟无人能背唱完整,教学目标未有较好达成。

情境三:

在对某低年级音乐教学的评课中,很多教师就结合着教师的教学设计和教学过程中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活动结束后该老师觉得对呈现问题的改进是非常清晰,但在以后的教学中怎样才能避免出现同样问题呢?

情境一的调查表明中小学音乐教师对音乐教学法的学习与运用还不够,这一不足制约了音乐教学的实效性与科学性。情境二中的这位教师在课上运用了多种教学法组织学生开展丰富的学习活动,但因缺乏对教学方法的统筹优化,未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情境三中的音乐评课活动因为缺乏对教学问题上升到教学方法的理性认识与改进策略,使执教者在以后独立的教学中仍难以避免出现原有问题。

《音乐课程标准》明确指出:“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变现和享受的过程。”音乐课有其独特的特点,不像其他文化课那样死板,对教学法的运用更该注重师生的互动和交流,体现音乐本位的教育。同样,国家基础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研制组副组长吴斌同志在《音乐课程标准解读》中也提到“国外一些优秀的音乐教育法由于它们往往是强调音乐教学的某一方面,解决的只是一些局部问题,因此,在普及推广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诸多的局限性。为此,各种教学法体系都在努力完善自身,正是这种自我完善导致了不同教学法之间寻求互补、走向融合的趋势。”

古人曰:“事必有法,然后可成。师舍是则无以教,弟子舍是则无以学。”上述三个教育教学情境和《音乐课程标准》的理论评述都体现了音乐教学法无论是对新课程标准的实施还是在对音乐教学的实践与研究都具有重要的地位,是值得音乐教育者关注与研究的热点。

小学低年级的学生活泼好动,注意力容易分散,这样的身心特点使音乐教师在采取教学法时有别于高年级学生,不仅要注重多种教学法的综合运用,还要关注各教学法之间的整合优化,不断激发低年级学生的学习兴趣,改进教学内容单一,形式枯燥的音乐教学。低年级音乐教师因该正视对音乐教学法认知不足与实施低效的突出问题,对各教学方法进行整合优化,在突出低年级音乐教学趣味性的同时提升教学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