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读后感

时间:2023-03-10 11:04:59 读后感 我要投稿

《重返狼群》读后感2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重返狼群》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重返狼群》读后感2篇

《重返狼群》读后感1

  20xx年4月,若尔盖草原一头母狼因吞食盗猎者的诱饵毒发身亡。

  一只幸存狼崽在出生5天后被在草原写生的李微漪找到,并成功救活,带回成都市喂养,为他起名“格林”。她从此开始了与狼共舞的生涯。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没有同伴的孤独,对人类的不设防更让他的都市生活危险丛生。李微漪决定带他回到草原,让他重返狼群。在草原上安营扎寨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与藏獒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长大的格林佑护着狼妈。在男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前段时间,看小视频,刷到了一个女孩子和一匹狼的视频,讲述了女孩子把一匹失去了兄弟父母的小狼从草原带回了家,并且视为自己的孩子,抚养、陪伴、训练,又放回草原,让小狼重返狼群的故事。当小狼从背部推起脚部受伤的女孩,帮助她站起来的镜头出现时,自己一下子就被感动了,但是……脑袋里浮现的却是我两岁半的娃,调皮捣蛋有时候偏偏还体贴你、关心你一把。可能是我真的没有养过什么小动物,只能想到我儿子。看过那个视频,自己就买了这本书,人和狼的故事,这本书带给我的除了感动和震撼,还有人与万物相处的那种美好。

  其实每个小孩在他的这个童年时代可能都会希望拥有一只属于自己的小宠物,我小时候也不例外,但是胳膊拧不过大腿,谁让咱不挣钱,在家说了又不算,我那见猫就赶的妈,还有见狗就吃的爸,怎么可能接受家里有个除我之外的活蹦乱跳的家伙存在,每当提出这样的要求,拒绝就算了,还会挨一顿熊,于是,像脏、寄生虫、咬你、狂犬病……这些都成了猫猫狗狗的代名词。我知道我爸妈和这些小可爱们是彻底绝缘了,但是这些形容词、动词、名词依然压抑不住你对小宠物的渴望,于是,我终于有一天把我能买的起的“宠物”带回了家,一只五毛钱的小鸡。

  那时候,每当风和日丽,总有一个老奶奶拿着一个大箩筐,在学校门口摆摊,箩筐里面挤着一群毛茸茸的小鸡,每次经过,我都会驻足,看着它们相互拥挤着取暖,张着小嘴叽叽喳喳的叫着,好像就在说带我回家,带我回家。总在刚要伸手的时候,就会被我妈多用几分力气扽走:养这个干嘛,脏死了。

  有天放学,我又经过了那群小鸡身边,我停下脚步,站在那里看它们,可能是因为天越来越凉了,老奶奶给他们它们换了个泡沫箱子,只剩几只了,三三俩俩的聚着,老奶奶拿出一只,让它站在一旁的的泡沫盖上,这只小鸡虽然很结实活泼的模样,但也哆哆嗦嗦快被冻坏了,不管那么多了,就这只了,一定要带回家,我付了钱,奶奶小心翼翼的用一个塑料袋装起来递给我,我小心的把它揣起来,快步的往家走。

  回家的路,只有七八分钟的距离,但就在这短短的路程里,我摸着他从塑料袋探出来的小脑袋,绒绒的,暖暖的,满心欢喜,听着它叽叽咕咕的叫个不停,想象着给他喂饭洗澡,哄它睡觉,以及在楼下溜鸡的场景,心里美极了,并且还在极短的时间内给它起了个名字,蛋蛋。

  蛋蛋就这样在一个深秋,搭乘着一个塑料袋,被我掖在兜里,偷偷带回了家。到了家门口,我屏住呼吸轻轻用钥匙开门,真是天赐良机,客厅居然没人,我爸不用说,准又和他的三五好友喝酒打牌去了,老妈在厨房做饭,我探头进厨房打了声招呼,甩了鞋子就赶紧跑回房间关上门,我打开台灯,兴奋地从衣服里掏出这个小黄球,终于可以好好看看你了,我仔细端详,两个黑豆豆一样的眼睛,粉嫩粉嫩的小嘴后端还有两个小鼻孔,那是它的鼻孔么?我也不知道,反正是有两个小洞洞的。它站在台灯下,小爪子爬满了细纹,指甲放佛天生就修过了一般,紧紧抠着铺着玻璃板的桌面,可能是因为刚到了一个新环境,也可能是在外面冻了太久,或者是写字台的桌面太滑,生怕劈个大叉还一样颤颤巍巍,它太小了,就像两个黄色的绒线球拼在一起,我轻轻的抚摸着它,它叽叽咕咕的叫,推了推它的小脚,它挪了几步,可能觉得没有那么危险,于是开始慢慢在玻璃板上踱步。

  高兴了没一会,我妈突然敲门喊我吃饭,我迅速的.拉开胸前的抽屉小心地把它放进去,用身体紧紧的挡着桌子,伪装写作业,我敢百分之一万的保证,如果我妈当时推开了门进来了,只要蛋蛋不叫,他就一定认为我在老老实实的写作业。我低头大声回答:知道了,马上。

  虽然蛋蛋不大,但毕竟也是个活物,吃喝拉撒的功能都有,藏是藏不住的,但如果让我妈知道那就是一阵狂风暴雨,等我爸回来,必然更是一阵血雨腥风。但是,困难总要面对的不是么?于是我鼓足了对抗一切恶势力的勇气,端着我的蛋蛋,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到了我妈跟前,刚一开口居然发现自己竟然是一副殷切谄媚的口气,脸色挂满了纯真的微笑:妈,我买了一只鸡。

  果然不出所料,我妈吃惊的瞪眼看着这个毛绒球,接着皱起来眉头:胡捣鼓,养这玩意干啥,噼里啪啦叽里咕噜一顿熊,最后以:“看你爸回来不给你扔了”结束了这段对话。

  我可怜巴巴的站着,依然端着我的小鸡,想象着我那粗犷伟岸力大无穷的爸爸把这个小毛球扔到垃圾道的场景,眼泪一下子就涌出来了。

  我妈瞪了我一眼气势汹汹的回了厨房,再转身回来的时候,竟然给我端出来一小碟加了点水的小米,依然是不耐烦的口气:“喂喂吧”。我立马破涕为笑,我妈看来已经无奈的接受了这个小家伙。

  可是还要给他一个家呀,妈妈又帮我找了个红色的大盆,放在阳台上,铺上了几层报纸,这就是蛋蛋的家了,我满意的把它放进去,还把小米和水也放在它的家里。

  11月份初的北方,暖气还没有来,睡觉前,蛋蛋不停的叫,我觉得它可能是太冷了,我妈给我找了个小纸盒,铺了几块手帕,又垫了报纸,让我把它放进去,挪到屋里来,我从盒子上方看着小鸡,一直在叽叽叽叽的叫,这时候我爸回来了,但是好像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回自己卧室睡觉了,我松了口气,先过去今天再说吧。

  第二天,忘记老爸是怎么批评教育的了,只记得他告诉我,让我自己打扫,不要把家里弄得臭烘烘的,并且还说我房间里就已经像鸡窝了,那我养小鸡不是正好么。但是幸运的是蛋蛋并没有被扔掉。

  每天中午回家的时候我是最开心的,因为这时候,不用被催着写作业,还可以和蛋蛋玩一会,总是上到第四节课的时候,就盯着教室的大表,希望时间可以快点过,到了家,就先去看它,给它换报纸,给它加小米。蛋蛋总是很享受的在阳台晒着太阳,但是好像它真的不认识我,和我从来没有啥眼神的交流,即便是抱起来它来对视,似乎它的眼神也凝聚不到我这里。但是我依然很开心。蛋蛋长得很快,没有多久,身上的绒毛就被更坚硬的羽毛覆盖,小尖尖嘴巴的上方,也开始有了小小的鸡冠的雏形,它真的不是个特别爱干净的小鸡,有时候会才踩着自己的便便来回走,也试图从盆里跳出去,于是中午回家,我有时候就会把它抱出来跑一跑。

  一天中午回来,看见蛋蛋总是发抖,也不吃东西,我妈说这是生病了,肯定活不了了,在外面买的小鸡,哪有长大的。我焦急把它放在有太阳的地方晒太阳,觉得这样也许暖和一些,等下午放学回来的时候,蛋蛋还是去世了,我把小米塞到他的嘴里,总觉得它吃下去就还能好一样。就这样,我就失去了我的小宠物。我把它埋在了楼下绿化带的东青树前面,中午放学也没有那么兴奋了,下午放了学也开始慢吞吞踢着石子儿回家,小盒子扔掉了,红色的大盆也重新回到了阳台柜子上,渐渐地我也就把蛋蛋遗忘了。后来依然看到卖小鸡的老奶奶,长大了在市场上,也会经常偶尔看到染得红红绿绿的小鸡们,但是再也没有勇气去买一只回家了。

  宠物和人类带给彼此的幸福是相互的,不知道蛋蛋有没有感觉过温暖和快乐,但想起来就总觉得有些愧疚。书中女孩和那匹叫格林的狼分开时,也是种种不舍。

  说来也奇怪,我的闺蜜们无一例外的都从小养着小猫小狗,端姐家的LISA去世后迎来了Lacey,Lacey去世后她就只养猫了,蕾蕾家的果果也是寿终正寝,她直到重新拥有了张大包,才真正开心起来,袭小料的黑子是从大集上买的,说要养肥了送给她黄叔,到现在也成了一只老年狗狗,自己还是喜欢小狗小猫,但依然没有勇气再去养一只,也许不曾拥有就不会失去。

  现在申申在小区里,也总是惊喜的追着小狗狗,特别喜欢它们,我想等他再大点,请求我养一只小狗狗,我可能也会回答:养那玩意干啥,脏。哈哈。

《重返狼群》读后感2

  今夏一次很偶然的机会,看到友人在朋友圈推荐了【重返狼群】的电影,被深深的温暖感动了。随即找到了苏州唯一排片的影院,认真看完,数次,红了眼圈。接下来,淘来书本,细细品味。于是,一段人和狼的传奇故事,改变了很多我对人性,对于人和动物共生共存的看法。故事本身,带给我们除了长久的震撼,还有众生平等的可贵,以及人与万物和谐相处的美好。

  一、故事梗概

  7年前,年轻的女画家李微漪,在海拔将近4000米的四川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偶然之间遇到了一条刚刚失去父母兄弟,出生还没有睁开双眼却即将要断气的小狼。可能是命中注定,李微漪的一声悲痛长嚎,小狼竟然奇迹般的活了过来!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姑娘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也可能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她把它抱回城里(成都),取名“格林”。从此,她把格林当自己的孩子一样,抚养它,陪伴它,训练它。但是,钢筋水泥林立的繁华都市,不是野性草原狼的真正家园,为了狼的尊严自由,和满心对原始故土的向往,作者剑走偏锋,带着小狼重回荒原。一路上,一人一狼,如母子,如伙伴,如战友,相依相守,倔强坚强,历经千辛万苦,九死一生,小狼终于重返群狼。迄今为止,小狼格林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一条由人工养大后,成功放归荒原的野性狼。

  二、一情一景一评说

  1,人把狼咬了。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算是新闻,人咬狼算是重磅新闻了。在作者激发格林的野性时,就发生了人咬狼的事件。按照正常人的思维,这可能是一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作者在训练格林的过程中,这只是一个普通的细节。回头想想,每一个伟大事件的背后,势必都有不为人知的艰辛,过程枯燥,但结局圆满。人生有时候也是如此,我们往往只看到了他人的成功和光环,但背后的辛酸和汗水,又有几个人知道?记得有这么一句话,你能承受多大的委屈和苦楚,你就能接受多大的赞美和荣耀。

  2,狼在城市丢失。因为一次意外,格林在城市跑丢了。一只狼在城市跑丢了,比违禁的武器遗失还要可怕,足以引起社会的恐慌。经过五个多小时的艰难寻找后,在车流不息,人来人往的大马路上,作者把狼找回来了。作者最开始的本意,只是想让格林在一个舒适的环境里面,健康成长,但是她没有想到,狼的野性,在这次跑丢事件中得以充分的展现。格林终究是不属于城市的,他应该放归草原。人性的本意其实都是善良的`,但是如果违背了动物自然成长的规律,可能效果会适得其反。联想到生活中有多少家庭养宠物的初衷,到底是用爱陪伴,还是作为寂寞的消遣?

  3,狼獒和谐共处。藏獒和野狼自古就是天敌,水火不容。人类为了驯养出野性十足的藏獒,在它们很小的时候就被关进地窖,主人扔一只活狼进去,让小藏獒全力拼杀斗狼,养大一点后,再放两只活的狼,甚至更凶险的猛兽,直到藏獒把对手全部杀死,成为最勇敢的斗士。藏獒是忠诚护家的动物,狼是群体观念极强的动物,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重情重义!在大草原的腹地,藏獒以他们的憨厚宽容接纳了格林,格林以他的坚韧和智慧取得了藏獒的认可。其实,所谓的不和谐,都是由于人的残忍所致,都源自于利益的驱使。如果没有杀戮,没有买卖,又哪来的伤害。

  4,格林误吞炭火。小格林出于对火苗的好奇,误吞了一块小炭火。格林惊叫着甩出嘴里的碳渣,却甩不掉揪心的疼痛。舌头是他最敏感的部位,但也遭遇了最特殊的疼痛。所有的动物,包括人类,都是在好奇中成长,探寻这个世界的神秘!成长的过程,也是伴随着冒险的旅程,之所以我们会变得羽翼渐丰,那是因为我们经历过无数的挫败和伤痛后,才会越来越坚强。什么样的环境就能锻造出什么样的品格。想想在对待孩子的教育问题上也是如此,温室里长不出强壮的孩童,父母能够给予的,不是一味的娇惯,而是应给孩子历练成长的环境,给他合适的土壤,顺着自然规律,让他茁壮成长。有些伤痛,是必须要经历的,痛过才会记得,这也是成长一定要付出的代价。

  5,狼之柔情。作者因为淋了一场冰雹,咳嗽感冒,患上肺水肿。格林看到病床上昏昏欲睡的妈妈,坐卧不安,时不时爬上窗户,隔着玻璃,探着大脑袋向屋里端详。格林叼来了半只野兔,前半截已经被吃掉了,最肥美的后半截,透过窗户扔了进来,落在了床前。作者知道格林对她有感情的,但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只有五个月大的格林,竟然会为她在病中送来自己的存粮。平时拼命抢食护食的狼,真正到了自己亲人危难的时刻,他会毫不犹豫的忍受饥饿,把自己的救命粮拿出来。格林长大了,像一个懂事的孩子一样学会关心妈妈了。狼都如此,人做得怎样。当今社会上又有多少“白眼狼”,扔下年迈的双亲,过着自己开心的“小日子”。如果一个连父母都不懂得孝顺的人,又何谈责任感,何谈孝义。此情此景,小狼格林给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

  6,人偷狼食。在草原深处等待格林回归狼群的日子里,作者和她的男友亦风只能靠干粮度日,他们的手脚浮肿,嘴唇手掌和脚跟都在开裂,虎口更是累的东西都使不上劲。大草原的冰天雪地,猎食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发现了格林藏食的雪窝有只兔子,在饥饿难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他们炖了汤锅,把兔子肉吃了。狼的本性里面对于藏食的地点是非常警惕的,一旦被泄露,就会马上转移场地,但是格林并没有这样。他还是在藏食的地方,把猎来的野兔,使劲的刨坑,把它们藏到里面,因为格林知道,他的妈妈,比他更需要那些食物。人和狼之所以能共生共存,在荒野求生的大背景下,格林能做出如此举动,彰显的就是人与狼之间的真情!狼需要放归,人要帮助狼实现放归,这个过程虽然漫长,异常艰苦,但是,信仰让他们坚持到了最后。

  7,为自由远行。在经历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狼群,格林即将要回归的那一刻,作者解下套在格林脖子上的铁链,长久的,凝望着这个一手养大的孩子,泪水长流,万般不舍。曾经,他们在成都的城市里,也考虑过把格林带去动物园,让它过上安逸的日子,但是他们知道,大草原才是格林最终的归宿,但是真的等来了这一天时,他们的内心是痛苦的,是万般不舍的。一对养父母要将他们一手带大的孩子,交还给他的血亲,让孩子走到更大的世界中去,欣慰和悲凉交织着,欢笑和泪水交替着。在分别的那刻,他们从格林悲伤的眼神里读懂了答案,那就是自由!无论对于人,还是狼,对于任何生灵来说,自由胜过一切。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谁都不能为谁牵一辈子的手,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它自己走。

  爱他,就给他自由!

  三、作者语录摘选【超出篇幅部分】

  1,格林,如果有来生我愿转世为狼和你成为真正的母子,我们一起奔跑在天边,也许只有这样我才会真正明白你为什么悄悄的来,又为什么默默地离开。我今生为人,很贪心,见了还想再见,聚了还想再聚,我已经把你当成我所拥有的。其实在生命的尽头,我们注定将失去所有,也许这“所有”原本就不属于我们。

  2,格林,好孩子,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生命都是独自出生,独自死亡。但是妈妈多么希望在你生命的一始一终都能与你相伴。你选择了荒野,野生狼的平均寿命只有八年。等你老了,我们还在这片草原,或许你还能回到我们身边,对我说:“妈妈,我跑不动了,我也累了,我想回到从前没有忧伤没有怨恨的日子。”你会像小时候那样靠在我的臂弯,什么都不再想了,只想着往妈妈的怀里钻的更深。

  3,人们也许会认为自己曾经施以恩惠的动物应该对人感恩戴德,似乎他不亲热就算狼心狗肺,不温暖就是“白眼狼”。但我现在更能理解格林。在狼的眼里爱一定平等的,可是人与狼之间的大关系从来都是不平等的。人狼之争中处于劣势的狼,几近灭绝。

  4,曾经,我们幻想着有一天格林能带着妻儿来看我们,还一厢情愿地想叫他的妻子作“格桑”,谁知这个“格林童话”我们猜到了开头,却猜不到结局——结局来得这么残酷,孩子们一个接一个不在了早知道这些就是他的孩子,可能当初我们不会那么一味地去盲目寻找,去哀思。我会好好珍惜这份本来就很圆满的圆满,这就是天伦之乐吧。原来我们所追求的团圆一直就在我们身边,只是追求到底时,它已不再美满。曾经,幸福围绕在我们身侧的时候,我们却追寻不停,被期待所迷惑,为求之不得而苦恼,可是有些东西在不知不觉中失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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