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传》读后感

时间:2023-08-12 21:30:14 振濠 读后感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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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传》读后感范文(通用20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鲁迅传》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鲁迅传》读后感范文(通用20篇)

  《鲁迅传》读后感 1

  拿林语堂做结时的话说:“苏东坡已死,他的名字只是一个记忆。但是他留给我们的,是他那心灵的喜悦,是他那思想的快乐,这才是万古不朽的。”用我自己的话说就是:苏东坡已去,其浩然之正气,必当永存。

  读完《无法直面的人生:鲁迅传》后,我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去绍兴鲁迅故居看看,我想在他的居所中能更加真切的体会到鲁迅先生当年的想法和他那在民族危机中的苦苦挣扎。

  鲁迅先生姓周,名樟寿,后改为树人,号豫山,后改为豫才。鲁迅是他的笔名,一八八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出生在绍兴城内周姓望族,祖父周介孚,出身翰林,让鲁迅在启蒙的时候先读历史,而不是四书五经;父亲周伯宜,对鲁迅非常宽厚,允许他读闲书;母亲鲁瑞更是喜欢他。少年鲁迅便生活在这种颇为繁华而宽厚的`环境中读书长大,调皮好斗,有着少年所特有的骄傲。但祖父却因为一次科场案下狱,父亲也吐血并终于去世,亲戚便不再对鲁迅家客气,分房子的时候给鲁迅家最差的房子。这种世态炎凉、由繁华转为凄苦的经历很容易让人想到曹雪芹,另一个在中国的晚期封建社会反儒家的困顿的斗士。后来在广州,青年学生问他为什么憎恶旧社会,他回答:“我小的时候,因为家境好,人们看我像王子一样,但是,一旦我家庭发生变故后,人们就把我看成叫花子都不如了,我感到这不是一个人住的社会,从那时起,我就恨这个社会。 ”是的,鲁迅先生恨,他恨这个社会的黑暗,同时也恨自己的无能。要知道,在绝对强大的事实面前再有力的个体思想也如萤火与之皓月,变的渺小无比。鲁迅先生就是如此,面对逐渐衰败、日渐黑暗的社会,他多么想用他的力量去改变,可是现实却给了他多个无情的耳光。

  读到这,我仿佛已经不是我,而是与先生一样的一点萤火,在深邃的无边的黑暗中苦苦挣扎。先生从人道主义转向了个人主义,由启蒙的悲观主义,转向了存在的虚无主义。从学生变成医生,从医生变成文学家从文学家变成革命家。每一次的转变都给了他不小的打击,仿佛一个健壮的成年人一巴掌轻易拍碎小孩子手中的玩具一样。先生是不屈的,身份的多次转换可以证明;先生也是不甘的,他的文字可以证明。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之所以称之为英雄故事,是因为里面的人物太英雄啦。英雄们的豪情壮志,英雄们的高尚精神使我感受颇深。

  《鲁迅传》读后感 2

  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作品我度过很多次了。所以很想看看别人写的关于先生的传记,于是前不久我特地去看了《鲁迅传》。

  鲁迅先生少年时家庭本来是富裕的,但是在他十三岁那一年,一连串的打击突然降落到他的头上。鲁迅的祖父,因为想浙江乡试的主考官行贿,不了被人戳穿了,在清朝科场舞弊是大罪,他的祖父因此被抓。从此他家加到中落。后来他的父亲也因病去世,在巨大的打击面前,鲁迅先生的亲戚也开始翻脸,这下所有的痛苦也就只有他一个人承受了。这些事情给了他很大的打击。让他明白凡事都要靠自己。

  他开始改变自己,鲁迅的心情大变了。先前那份受轻蔑、受压迫的痛苦依然存在,但另一种俯视现实,俯视黑暗的气魄与日俱增;那份走投无路的煌惑并没有消失,但另一种踏上卞坦途的欣喜明显压过了它;对势利和愚昧的人们的厌恶依然强烈,但就在这旁边,又生出了一种分析、探究和拯救他们的理想主义的热情,虽不能说那默默忍受的态度就完全改变了,但一种奋起反抗的'冲动,显然是更为强烈。

  于是他一到东京就剪掉了辫子。后来他专心学习,也开始研究中国人,他发现中国人的毛病不只在愚,更是在诈;不只在麻木,更是在虚伪。鲁迅在东京求学期间收到了母亲寄来的信,母亲已经给他定了一门亲事。这时他一开始想要拒绝的,后来提出了两个条件,要求女方不要裹脚还有就是让女方读书。由于母亲的强烈要求,最后他为了尽孝,答应了这门亲事。

  后来鲁迅回国,当了老师,后来辛亥革命以后他还谋得了一个小小的校长,他经常针砭时弊,让当时的官员非常不快,以各种理由打压他。后来他干脆离开绍兴,到了北京。由于婚姻和生活的不顺,鲁迅先生经常不修边幅。

  鲁迅先生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他经历了社会的巨大变革,和家庭的变故,他将社会和人心看得很清楚了。尽管生活不如意让他很苦闷,但是鲁迅先生一直是积极的面对。通过《鲁迅传》我看到了鲁迅先生的伟大。作为一个现代人,我们身上有太多毛病了。我经常抱怨社会不公,却没有好好反省自己,想想这些,确实觉得不应该。

  《鲁迅传》读后感 3

  臧克家曾为了纪念一个人作了这样一首诗: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他是谁?相信大家都清楚,他就是我们敬爱的鲁迅先生。

  最近,我就读了一本关于鲁迅先生的书籍,书名就叫做《鲁迅传》。书本主要将鲁迅的经历、行状、思想、作品放在一个特定的圆里,从而使我们更好地认识鲁迅这位伟人一个用爱国心点亮了中国前进的道路的人。

  正所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鲁迅一生铁血丹心,呼唤光明,为的是能使祖国振兴,人民得到解放。他赶赴日本学医,梦想通过学医医治国人,当发现救治身体并不是最要紧的事时,毅然弃医从文,拿起笔唤醒沉睡在铁笼的麻木的国人。遭遇各种迫害时,他辗转各地,用韧的战斗精神来继续为国家服务。就这样,他一生永不停歇地进行战斗,一直站在时代潮流的最前方。为国家,为人民,百折不挠,殚精竭力。

  叶圣陶是这样评价鲁迅先生的`:与其说鲁迅先生的精神不死,不如说鲁迅先生的精神正在发芽滋长,播撒到大众心里。虽然我们与他相隔几十年,时代也已然不同,但今天的我们依然在传颂他,热爱他。《鲁迅传》这本书让我们更懂得鲁迅先生,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们在当今社会如何做一个像鲁迅先生一样的真正中国人!当我读完这本书,我发现,鲁迅先生就是那个永远的中国魂啊!

  纵观历史,从古到今,像鲁迅这样的为中国的发展付出毕生精力的爱国志士还有很多:1910年年仅14岁的周恩来在校长的问题下,发出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誓言;邓稼先为中国研制出了第一颗原子弹和氢弹,给国防武器做出了巨大的贡献;20xx年,袁隆平的超级杂交水稻试验田的亩产首次突破900千克。这一颗颗爱国之心,不都是铸造成现代强大中国的重要因素吗?他们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脊梁,我们的民族之魂!

  柏拉图曾说过:人不仅为自己而生,而且也为祖国活着。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即使社会风气变了,人们的思想变了,但我们的这种民族之魂永远都在,我们的这种家国情怀始终没有变过。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国家才是个人与家庭最大的梦工场,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唯有同频共振才能奏出最美的乐曲。

  正所谓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作为祖国下一代接班人的我们,要不负先人,不负国望,不负家人,勇敢承担自己的责任,奋发图强,将我们的民族精神代代传承,并发扬光大。

  《鲁迅传》读后感 4

  他,是百年来文坛上的一座不朽丰碑;他,在重重包围中不断进行着突围,再痛苦中沉重地思索,将自己的灵魂与华夏大地的命运深切地结合在一起,终铸定“民族魂”的不朽传奇。是的,他,便是鲁迅,在熠熠闪耀的历史长河中尤其璀璨的一颗。

  而多年来,我们在各种各样的文章中读到的鲁迅,往往都是一个横眉怒目的斗士的角色,不苟言笑,运笔如神,从来都是大义凛然的样子。但在读完这本书后,一个不一样的鲁迅跃然纸上。他有脆弱、有痛苦、有彷徨、有挣扎,当然,也有在困难中的'超越与涅盘。

  天才从来都不是横空出世的,在其成长的路上必然有着鲜为人知的苦涩与酸楚,他的敏感与多疑,他的文章中不自觉透漏出的绝望与虚无,与他的人生经历密不可分。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鲁迅先生一生的真实写照,鲁迅一生坎坷,到处“碰壁”,晚年因病而死。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鲁迅传》读后感 5

  起初,我带着一种好奇和探究的心理阅读了一本叫《鲁迅传》的书,但看后,让我真的爱不释手,因为这本书让我不仅读到了鲁迅的思想,情感,知识,态度和言行,还了解到了鲁迅的平凡而伟大的一生,对自己的人生有了进一步的思考和反省,更认识到了鲁迅强烈的爱国情怀。正是因为有了对人生刻骨铭心的爱,有着一个建设祖国的中国梦,才有了对人生言行的痛彻骨髓的恨,才有了鲁迅“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生写照。

  鲁迅于一八八一年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府城一周姓家庭。在幼小的时候,鲁迅家里很富裕,但在十三岁时,家里遭了很大的变故,几乎什么也没有了。鲁迅被寄住在一个亲戚家里。鲁迅的父亲又生了重病,约三年多,死去了。鲁迅十八岁时,便到南京,考入水师学堂,分在机关科,大约过了半年,又走出,改进矿路学堂去学开矿,毕业后,即被派往日本留学。但待到东京的预备学校毕业,鲁迅决定要学医了。原因一是不想中国人都像他父亲一样被庸医治死;二是让中国人身体健壮。但有一次,偶然在电影上看见一个中国人因做侦探而被斩,其他的中国人在旁边看热闹。因此鲁迅觉得国民现在的问题不是身体健康与否,而是思想不觉悟,没有走出愚昧无知的状态,最需要改变的是他们的精神状态,于是鲁迅弃医从文。

  阅读这书后我不得不承认我们国家正是因为有像鲁迅那样的爱国者,我们的国家才会发展到现在这个阶段,他们都有着一个建设祖国的'中国梦,只有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全面步入小康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每个人都应牢牢记住我们是祖国的,祖国也是我们的!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梦想。因为,我们的祖国给了我们拥有和实现自我梦想的空间。而在自我梦想实现的过程中,我们也能给我们祖国的梦、我们民族的梦添上一份微薄的力量。我相信,只要中国人都像鲁迅先生一样,爱国爱民,我们的国家就会越来越强大。

  我想我们一定要抓紧时间学习,去追赶前面奔跑的人们,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像鲁迅一样,做一个对祖国有用人,做一个真正的中国人!

  《鲁迅传》读后感 6

  记得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在去年创新节高二的作文展览,此后,我便对这篇文章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更是对朱安这个人产生了兴趣。

  若非不是无意中看到了这本书,我恐怕这辈子都不会知晓,朱安——竟是历史上响当当的大名人鲁迅的妻子。历史上诸多名人的妻子,从历史上就有她们的记载,甚至名气不输丈夫的,大有人在;而鲁迅之妻——朱安,却是名不见经传,更别说是家喻户晓,这与鲁迅先生的名声之大,显得格格不入。

  正如鲁迅先生所说:“这是母亲送给我的一份礼物。”“礼物”二字高度概括了朱安的一生,一个仿佛没有自我的、机器般活着却又尝尽疾苦的木纳存在。在没读这本书之前,我是同情朱安的。她裹着小脚,个头矮小,束发,是个典型的旧时代传统女性。二十多岁时,她便被父母包办婚姻,许配给鲁迅;在新婚当天,为了讨丈夫欢喜,她甚至故意塞棉花穿大鞋,却没想到鞋子在途中掉了下来;新婚第二天,她便被丈夫“分房而居,异地而存”,至死都未与鲁迅合葬。朱安的存在价值,似乎就是为周家三兄弟贴身照料他们的母亲,在柴米油盐、账本算珠里支撑着鲁迅的大后方。而这样的后勤部长,不但没有得到丈夫的心疼和支持,还成为了鲁迅眼中的妇人——“服事与夫也”。这样的称谓,也自然让鲁迅对朱安的态度不言而喻了。

  朱安的悲哀怪鲁迅吗?其实并不尽然,鲁迅亦是这场婚姻的受害者。面对这场包办婚姻,鲁迅的内心是拒绝的,以至他从日本回国赴婚,也是母亲谎称生病给骗来的。鲁迅硬咬着牙接受了这门亲事,但他在办完婚事后便很快又回到了日本,而鲁迅的这番行为,也并未给他带来太多的'指责,这是鲁迅唯一比朱安幸运的地方。

  细细读完这本书,我对朱安更多的是无奈。朱安的悲惨结局,更多是在于她认命的态度。自从许配给周家后,朱安就抱定了“生是周家人,死亦是周家人”的信念,恪守妇道,将自己全盘托付给了周家,以为守着这些条条框框便能挽回丈夫的心。这看似是一种忠诚,其实是一种愚拙。很多人都觉得,那些一百年前受过封建礼教的人,都是无行为能力人,对朱安,其实一句“她受封建礼教毒害太过严重”,一切便可理解。

  在鲁迅前往日本至被骗举行婚礼,中间7年的时间,鲁迅曾提出让朱安放脚并进学堂读书。可见,即使是被迫定亲,鲁迅也不是从未不给朱安机会,与她共同进步。可是,朱安这位理应以夫为天的旧时代女子,坚决地拒绝了这个要求,甚至在婚礼上做出一点点装大脚来欺骗自己的丈夫。朱安确实可怜,但总不能因为她可怜,就一味容忍她的欺骗吧?她自己不愿意改变,反而要鲁迅接纳她,并给她孩子,给她保障。后来,鲁迅又给了她次机会,让她选择作为周家义女出嫁,但是这些都被朱安拒绝了。她拒绝了所有的生路,带着鲁迅沉沦在不幸婚姻的地狱里,这是一个封建女子多么的悲剧!

  朱安的一生无疑是大悲的,但她的一生,对现代女性婚姻也有着极大的启迪作用。婚姻是生活的一部分,但它始终不是全部。若朱安早点知道这一点,她便不会把一生的幸福放在鲁迅这一个篮子里,因为,路是自己走的,而生活,也是自己选的。

  《鲁迅传》读后感 7

  我很少看短篇小说,也很少接触它们。直到有一天,我无意间发现了《呐喊》。我不经意地随便一翻,没想到我一下子就被作者那爱国爱民的精神给迷住了。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鲁迅写的,里面收纳了十多部短篇小说,篇篇文字清新,耐人寻味,用了白描的手法刻画出一位位个性鲜明的人物,通过细致描写他们的举动,真切地反映了作者对当时社会风气的不满和无奈。文字外表看上去普普通通,其实含意深刻,非常具有斟酌的意义。

  在这些小说中,我最有感慨的是《狂人日记》,这是一个略显恐怖的故事。讲的`是鲁迅发现他哥哥有一个惊人的秘密:在外面和一群人杀人煎肉吃,我刚看到这儿,也吓了一跳,觉得这是一篇贬义的小说,不算是好小说。可后来,书上说鲁迅之前的一个失踪的妹妹很可能是被哥哥吃了,而且自己的饭中也可能被哥哥放了几块,为之伤心和懊悔。原来写这样一个缺德的故事是为了强烈地衬托社会制度的差劲。向人们严重又慎重地挖苦了矛盾和烦乱的社会。说了这么多,重点都是在挖苦社会,可之前不是说表达了作者的爱国之情吗?当然,这一点是深层次的,其实挖苦社会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盼望社会能早点焕然一新,让大家都有民族忧患意识,让祖国繁荣富强。本书的中心就在这里。

  好书就像一位形影不离的朋友,将陪伴你一生。啊,《呐喊》我要永远珍藏你!

  《鲁迅传》读后感 8

  今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的《祝福》,读后我深有感受。

  小说采用倒叙的手法,塑造了一个在封建礼法的迫害。蹂躏下牺牲的.旧社会劳动妇女的形象——祥林嫂。祥林嫂一生非常悲惨:二十六七岁就成了寡妇,给“四叔”当女工,后来又被强行嫁给贺老六,结果贺老六也死了,孩子阿毛又被狼叼了去。她又被迫给“四叔”当女工。在四叔家,她又受到歧视被逐走,最后饥寒而死。

  祥林嫂的悲惨遭遇,充分反映了封建地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剥削。奴役和歧视。反映了封建宗法制度。鬼神迷信和封建道德观念对人民的虐杀。

  小说多用动作描写表现人物的特点,例如:“他们一不小心,一松手,啊呀,阿弥陀佛,她就一头撞伤了香案的角,头上碰了一个大窟窿,鲜血直流,用了两把香灰,包上了几层布还止不住血呢。直到把她捆在床上,和她男人反关在新房里,还是骂……”这一段中“撞”“碰”“流血”“骂”写出了祥林嫂的反抗精神;“捆”“关”等写出了封建道德观对人民的迫害。

  而今天的我们生活在一个自由。美好的世界,我们应该好好珍惜。

  《鲁迅传》读后感 9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剩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经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并且他很善良,仅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终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终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景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并且瘦,已经不成样貌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头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述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应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样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最终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鲁迅传》读后感 10

  与风共舞,直上青云。

  小时候,总爱抬头看风筝轻盈地上下翻飞。看着它们点缀天空,心中就会洋溢起无限柔情。对我来说,最幸福、最温暖的事就是在风筝飞舞的季节,能牵着妈妈的手,带着风筝来到广场。你看,那被风筝点缀得绚丽的天空中,飞得最高的那只风筝俨然一副王者的姿态。而《风筝》一课,又让我徜徉在那美好、快乐、温馨的画面之中。

  还记得风筝乘风飞起。

  那时候,看见风筝飞起,我赶紧转动线轴,单只是那么瞬间,风筝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后就轻轻地飘落了。我无可奈何地叹口气,捡起地上的风筝。又有什么关系呢?每一只风筝都是从起点飞向终点,都有跌落的经历,那些飞翔在天空中的`风筝,它们虽然失败过,但就是凭着一股犟劲,毫不气馁,最终驰骋宇际。悠思悠年间,我再次握紧,放手。线轴缓缓松劲,终于风筝如蜗牛般执着,再次起飞。“起飞、跌落、起飞……”一点一点地向上飞,线轴上的白色线圈一点一点地消失,风筝飞得更高了,我捏着长长的线一松一放,湛蓝的天空中,一只风筝映衬在这美丽的风景中,不断向上、向上、向上……

  我抬头仰望蓝天,手遮额头,想着鲁迅说的那么一句话: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

  是啊,放风筝时,我们不是得到了更加美好的回忆么?这不是让我们快乐么?

  我轻轻地扯断了那根不断向上,试图挣脱的线。它拥有了天空的颜色,仿佛要与蓝天与白云融为一体,也许只有天空才是风筝最终的归宿,那,就让它飞吧!

  《鲁迅传》读后感 11

  读完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我最想说说文中的闰土了。

  鲁迅在文中回忆闰土时讲了一个活泼能干的少年形象:“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是一个典型的南方英俊少年形象。在家族的一次大祭祀中,闰土和鲁迅认识了,并成为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虽然他们家境不同,那时,闰土的家境虽然不是很好,但是他知道许多事,见多识广。而鲁迅家境很好,是个地主少爷。却整天被困在四角的天空里。闰土向他讲了许多稀奇的事:獾猪、刺猬、猹、角鸡、鹁鸪……使鲁迅难忘。

  但二十年后,当他们再见面时,闰土竟然还叫他“老爷!”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二十年了,怎么这样叫?以前是以哥弟相称的`好朋友。鲁迅感觉他和闰土间隔了一层透明的屏障。是永恒的,不可破碎的。

  在那时,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等导致闰土十分贫穷,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从书中的外貌描写可以看出,闰土家境十分不好,再加上六个孩子,唉!

  鲁迅的《故乡》还表达了一个意思:自由。自由是美好的。是啊,没有了自由,就算给我1000个亿我都不换,在《少年闰土》片段中,鲁迅写道:啊!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从这一句中我感受到鲁迅在那时是多么渴望自由啊!

  比起现在,我们自由的生活,无忧无虑,丰衣足食。一到下课就和同学们闹,不可能像闰土和鲁迅呢样有着隔阂。

  《鲁迅传》读后感 12

  鲁迅先生是一个怎样的人?对于鲁迅先生,我既熟悉,又陌生。熟悉是因为我读过一些关于鲁迅先生的文章;陌生是因为我对鲁迅先生还充满着许多疑问。比如:鲁迅先生是一个怎样的人?我认为答案是严肃。因为鲁迅先生的神情是严肃的,文章是严肃的,笑也是严肃的,同时也充满着慈详。从鲁迅先生的“笑”和“文字”中读出一份执着、固执和严谨,每一个文字都含着深刻的含义,耐人琢磨;同他本人一样需要细细品味……

  这也就是我不解的地方,为什么鲁迅先生的作品读起来怪怪的?所以我一直避开这些文章,去读曹文轩、去读《草房子》。可是我发现这些文字蕴含了深刻的道理,而鲁迅先生是不明说的,只有仔细品味,才能有所体会。

  我觉得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有时会比较乏味,因为大多数文章都有着一样的写作风格,我知道是因为当时年代的原因,所以鲁迅先生的文章中有悲凉及对当时社会的不满,有时读了,让人一筹莫展。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鲁迅先生,平凡而伟大;严厉而慈详。

  《鲁迅传》读后感 13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这是鲁迅写的,名叫风筝。鲁迅的原名叫周树人,他写文章很有特点,比如他的文章要么就是说理,要么就是批判或辩论,以前日本人看了他的文章,就咬牙切齿。

  冬天来了,小孩子们都喜欢乘着风势去放风筝,但是鲁迅从小就不喜欢放风筝,不但不爱,而且很嫌恶。有一天鲁迅看到他的小兄弟在做风筝,他看了,觉得放风筝是一个没出息小孩玩的玩艺就把他辛辛苦苦做的风筝给毁了。等到了鲁迅中年的时候,看到了这样的一本书,书本的第一句话写的是:玩具是小孩的天使。他在才明白小兄弟放风筝是对的。过了很久,他和小兄弟又一次见面,就和小兄弟说起了小时候的`往事,他说起了小时候放风筝的事情,但是小兄弟对这件事情淡忘了,跟不用说宽恕了,他的心一直很沉重。

  鲁迅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在摆弄这没出息的孩子玩的玩艺,这种行为很粗暴。后来鲁迅看了一本书后,突然醒悟了过来。

  在这篇故事中,作者回忆以前自己以前毁坏小兄弟的风筝一事,又想向小兄弟原谅自己以前的过错,鲁迅对小兄弟否认“虐杀”,但是小兄弟无怨无悔,所以说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我们要加一起保护它。

  鲁迅对小兄弟忘记以前的往事,他一直觉得自己管小兄弟是对的,表示深深的自责和忏悔。也告诉后人:游戏是儿童的天使,应当加以保护。

  《鲁迅传》读后感 14

  今天,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了解了很多鲁迅小时如何爱书、保护书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我以后也要学习鲁迅,做个文明少年。

  鲁迅小的时候,他十分爱书,经常去书店买书,把书当成宝贝一样。而且,每当他买完书以后,都要仔细检查一遍,如有问题,他不管路途多远,也要去商店更换。每次书看完了以后,他总会认真将书放在箱子里,并且在箱子里放了樟脑丸,以防虫蛀。他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宝贵的书了。读到这里,我心里十分感慨。

  鲁迅爱书的精神让我十分佩服:他爱买书,看书,保护书。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他对知识的渴求,爱护书就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令我很是感动!

  文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说: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过去的坏习惯。读了这段话,我想到了自己:经常一把抓住书页,直接往后拽,有时还会将书撕破。于是,我想以后我要轻轻地翻书,不能再胡乱用力了,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爱护我的'书,因为是书教会了我许多知识。看到班里有的同学,老是向书上乱涂乱画,弄的书很脏也不在意,他们真该像鲁迅学学。

  鲁迅不仅爱护书,而且也十分爱买书,过年时得的压岁钱都攒起来买书了。再想想自己,每年得了压岁钱,都买一些零食、玩具之类的,很少买书。所以我以后要多买些对学习有用的东西,将钱用到有用的地方。

  《鲁迅爱书的故事》让我懂了很多道理,我要将它贯穿到实际中,好好地学习,做一个爱护书,爱看书的好学生。

  《鲁迅传》读后感 15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以青年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这是一篇悲情小说。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在那个黑暗社会里,恋爱和婚姻问题不可能是一个独立的问题。当时的知识青年受到封建礼教的压迫,外人的冷眼,亲人的离弃,生活的种种困难与压迫,对这个新一代的稚嫩的爱情百般折磨。

  刚开始的一段时间,他们还是坚持不放弃的。两个知识青年抛弃旧习气,同居在一起,希望过上幸福和安宁的生活,可却不断遭受社会对他们的压迫,遭到社会的“歧视”。幸福的'时光是短暂的,在现实面前,他们的生活变得困难,连最基本的温饱都没办法解决,迫于生活和社会的压迫,涓生开始对子君产生埋怨,两人产生了矛盾,变得冷漠,终于两个人分开了,各自走各自的路:子君回到了家人的身边,受着家人冰霜一般的冷眼,而涓生则为生计而四处奔波。涓生的事业慢慢有了发展,但仍然对与子君的分开感到很难受,在一次偶然拜访友人的时候,被告知子君的死讯,痛苦不已,陷入深深的自责,离开了那个曾经与子君住过的房子,走向远方……

  涓生最后虽然也悔恨和悲哀了,但却只能换来子君永远的空虚,欢欣、爱、生活已经全都逝去了。这个时候,我想“人只有在失去时才感到存在的可贵”这句话便是真理了。爱情不能光是爱情,恋爱初始的轰轰烈烈,到现实面前如果就变得不堪一击,那么这样的爱情又怎么能算是美好。

  “我就是我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子君便是如此,坚强而温柔,反叛而无谓,直到涓生因为生活和社会的双重矛盾放弃了她,子君的坚强外壳便瞬间崩塌。涓生与子君的爱情破灭,其实直接的原因是爱情与事业、自由的碰撞,在这样的一个动荡的年代,爱情经不起太多的风吹雨打,何况是这样的一个稚嫩的新一代的爱情!个人的解放总是需要以社会的解放为基础,这是新一代知识青年的孤独与无助,知识分子在这个时代容易软弱和妥协,受到挫折之后容易消极和绝望,这也是鲁迅自己的孤独与无助。

  《鲁迅传》读后感 16

  《非攻》出自鲁迅先生的小说集《故事新编》,是根据春秋时期的一个故事改写的。主要讲的是,楚王让大夫公输般造云梯攻打宋国。当时的思想家、军事家墨子主张各国和平相处,不要打来打去,他知道这件事后,便来到宋国。墨子看到了饱受战争之苦的宋国的贫穷,又来到楚国,看到了楚国的繁荣。于是,墨子找到了公输般,劝他别再帮助楚王攻打宋国。公输般说不过墨子,只好带他去见楚王。楚王也被墨子说得无言以对,只好让墨子和公输般用皮带当城池,木片当武器来比试攻城。公输般攻了九次也没成功,墨子只攻了三次就成功了。楚王只好暂时不攻打宋国了。墨子完成任务后又回到宋国时,在城门口被宋国“募捐救国队”抢了包,想到城楼下避避雨,也被宋国士兵挡住。

  这篇小说明是写春秋时期的宋国、楚国、墨子和公输般之间的事,其实是在讽刺国民党“九·一八”事变后卖国求和、不思抵抗的丑恶行为。表面上国民党发表过不少收复失地的言论,像小说中“我们给他们看看宋国的民气!我们都去死!”这句话,看上去很有气概,事实上却丝毫不采取行动。“募捐救国队”其实在春秋时期没有,文中提到它是为了揭露国民党借救国名义搜刮民财,用来享乐的丑行。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借宋国人对墨子的忘恩负义,写出了国民党嫉贤妒能、忘恩负义,自私自利的本性。

  这篇小说也表达了作者对自由、民主和光明生活的向往,对国民党独裁统治黑暗的憎恶和他的爱国情怀。生活在新世纪的我们,要做正直、有思想、辨是非的人,要懂得感恩,不要做忘恩负义的人。

  《鲁迅传》读后感 17

  今天我读了《鲁迅》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时间就是生命,我们应该珍惜时间。

  文章讲述了鲁迅十分珍惜时间,常常夜以继日地工作,忘我地学习,他一直工作到生命的最后一天。他不仅爱惜自己的时间,也爱惜别人的时间,开会也从不迟到。

  文章读完了,鲁迅先生珍惜时间的精神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正是因为鲁迅热爱时间,把时间看作生命,所以他的一生才做出那么多成就。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要是你不珍惜时间,那么时间就悄悄过去了,什么也不等你了。为什么有些人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完此事还可以多做点别的事,而有些人在同一时间内办不完事?这就因为珍惜时间的那种人,从不拖拖拉拉,在指定时间内能做非常多事,做完指定的事后,见还剩下时间,马上又投入到别的事中。那些拖时间的人,前面的准备已经花了许多时间,好不容易开始,但一会儿又拖拖拉拉磨磨蹭蹭,最后就干不完事了。

  有许多人正是因为珍惜时间才完成了大业。牛顿也是珍惜时间的人。有一次,他约了朋友吃饭,他早到了,见朋友还没到,就拿起笔记本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直到朋友来了,他才停下笔记。当朋友对他道歉时,他却说:“我已经利用这段时间把我的新想法记录下来了。”正因为牛顿珍惜时间,才使他成为一个物理学家。

  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让我们从现在起做一个时间的小主人吧!

  《鲁迅传》读后感 18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但在我的心目中,一度是高不可攀的。据说他写的文章很难懂,据说他的文思耐人寻味。再加上“家喻户晓”的冠名,诸如“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等,都让人与这位“大人物”难以亲近。可是,课本中的文章分明在打破心目中那个“神圣”的印象,迅哥儿也有烂漫的童年,被禁锢的童年。

  而当看完整本《朝花夕拾》,鲁迅的童年,鲁迅的青年时期,都历历在目地展现在面前。《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不充满生气,无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当鲁迅先生到了要上学的时候了,家里将他送进了三味书屋。三味书屋是鲁迅先生的老师家的书房。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他的工作。

  鲁迅先生上的是私塾,在教学方法上,先生完全采用注入式。讲课时,先生正襟危坐,凡先生规定朗读之书,学生须一律背诵。另外,私塾中体罚盛行,遇上粗心或调皮的学生,先生经常揪学生的脸皮和耳朵、打手心。这样的教育束缚了学生爱玩的天性。作为中学生的我们总在埋怨学习负担重,但和当年的鲁迅比起来,我们又是多么的幸福!我们现在上的学校,每天都安排丰富的课程,在课上我们可以各抒己见,还有动手实践的机会,老师是我们的良师更是益友。

  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给我的感受一切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这一篇,也许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传》读后感 19

  前两天到图书馆借书,看到书架上有一本箫红的集子,顺手就把它取了下来。我读书就是这样,摸到那本读那本,没有什么计划性。封皮上写着她的两部代表作〈呼兰河传〉和〈小城三月〉的标题。回到宿舍,随手翻翻,发现最后一篇是她写的纪念鲁迅的回忆录〈回忆鲁迅先生〉。读之欣欣然,竟然先把这最后一篇给一气呵成地读完了。

  读过回忆鲁迅的文章不多,但可以说,此篇是为数不多的佳作。正如本书的序言里所说的那样:自从我们失掉了鲁迅夫子之后,我们收获了多少怀念的好文章,但箫红的这一篇可说是空前的绝唱。

  曾有人批评箫红,说她由于没有受到完整正式的教育,写的文章中有的句子有语病。但我想,文章贵在思想,而散文贵在一种真实的对于生活的体悟。在这篇文章中,箫红以她独特的女性的视角,细腻的笔触,给我们留下了不可多的宝贵的鲁迅先生的另一面。

  中学时,语文老师介绍鲁迅时说道:鲁迅的杂文如一把匕首,刺向敌人的心脏。当时对鲁迅的感觉很冰冷,视他为杀手一般。前些日子和朋友谈起鲁迅,朋友说,有人说鲁迅的文章如他的胡子——-又直又硬。其实,鲁迅和鲁迅的文章并不是完全是这样的。

  如果我是一个语文老师,我倒是先把鲁迅的散文介绍给我的学生。曾有一段时间,我的枕头边放着一本鲁迅的散文集。早晨起床时,我不敢摸它,因为一旦打开便放不下。〈故乡〉,〈社戏〉,〈从北草园到三味书屋〉〈风筝〉都是我特别喜欢的文章。还有他的人物回忆,比如〈范爱农〉,〈藤野先生〉,文字温暖,真挚,感人。这些文章读了很多遍,每一次都是爱不释手,掩卷之余,怅然若失。

  我曾看到鲁迅的很多照片,他总是神情严肃,甚至有一张他躺坐在一堆坟冢之中,还有他的题词:我躺在厦门的坟中间,显得放浪形骸。箫红在本篇的开头就写鲁迅的笑:鲁迅的笑声是明朗的,是从心里的喜欢。下面还有写他的`笑的:“……鲁迅的笑声冲下楼梯来,原来有几个朋友在楼上也正谈的热闹”。

  生活中的鲁迅细致,周到。有一次鲁迅伤风初愈,夜里十二点谈话后,仍然坚持下来送箫红。临别时,他提醒箫红下次再来时辨认门的方法。箫红出门后回头看时,鲁迅先生那一排房子黑黑的,若不是告诉的那样清楚,下次来她怕要记不住的。

  鲁迅在临终前,仍然忘我的写作,翻译,关心青年。我曾看到一张鲁迅的一张在去世前不久和青年文学爱好着一起讨论的照片。照片中的他,只能看到半张瘦削的脸庞,做着手势,背挺的笔直。

  1936年5,6月份,鲁迅重病在身,有一段时间,高烧不止,卧床不起。箫红去看望他。“天气热起来了,客厅的门窗都打开着,阳光跳跃在门外的花园里。麻雀来了停在夹竹桃上叫了三两声就又飞去,院子里的小孩子门唧唧喳喳地玩耍着,风吹进来好象带着热风,扑到人的身上。天气从刚刚发芽的春天,变为夏天了”我读到这里时,心情沉重。如果以后我要是有机会作导演拍〈鲁迅〉电影时,我一定把这一段插进去。一边是生,另一边是死;一边是阳光明媚,另一边是死气沉沉;一边是希望,另一边却是绝望。

  最后是结尾。1936年10月17日,鲁迅先生病又发了,又是气喘。17日,一夜未眠。18日,终日喘者。19日,鲁迅安详地睡着了。鲁迅逝世时箫红远在日本,并未在场,但她写的如在场一般。

  《鲁迅传》读后感 20

  鲁迅是我国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他的文章深沉厚重,体现强烈的爱国情操和关注社会的情感。

  《风筝》是鲁迅先生的一篇回忆性散文,回忆自己儿时残酷地将小兄弟的风筝弄坏的事情。鲁迅先生的本意是通过这件事来揭示旧的伦理道德下的社会面貌,从“我”对兄弟家长式的管理,反映出神圣的长幼尊卑秩序是何等残忍,愚昧无知。

  文章由回忆引起,看到风筝,“在我是一种惊异和悲哀”引发了作者的记忆深处的往事。自己不爱风筝,甚至“厌恶”风筝,“以为这种没出息的孩子所做的玩艺”,看到了小兄弟因风筝而“惊呼”“高兴得跳跃”,认为是“笑柄,可鄙的”——这些情感导致了他接着下来对小兄弟的一次精神虐杀——当“我”恍然大悟,发现他偷偷地做风筝时,“愤怒地”“折断了蝴蝶的一支翅骨,又将风轮掷在地下,踏扁了”,面对“我”的“傲然”,小兄弟先是“很惊惶”,“失了色的瑟缩着”,最后“绝望地”留在小屋里。这些人物描写,仅寥寥无几,就刻画了人物的个性特点,神情呼之欲出。“我”为兄长,小弟“多病,瘦得不堪”,“论长幼,论力气,他都是敌不过我的”。所以当自己骄横地踏碎他的梦想时,他毫无反抗之力。

  时间逝去,再见到风筝时,作者叙述道:“既给我久经逝去的儿时的回忆,而一并也带着无可把握的悲哀”,因为中年后的他发现年少时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但自己却把它没杀了。“我的心已仿佛变了铅块,很重很重的堕下去了”。“我”虐杀儿童的思想根源,来自当时封建思想的束缚。旧思想无视孩子的天性,认为守规守矩的'才是好孩子,文中用“肃杀的严冬”暗示了当时的社会环境,使文章含蓄又带有深意

  作者简约的几笔,就将他进行正当游戏的愿望遭到虐杀后,那种惊惧、绝望的心情,极其形象地揭示了出来,这些描写完全符合儿童的特点。与小兄弟的形象想对照,突出了“我”的粗暴、兄长的威严。

  每一个孩子都有爱玩的天性,让他自由自在,就像蓝天下飞翔的风筝,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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