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读后感

时间:2023-12-19 15:42:2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福尔摩斯》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1

  寒假中,我读了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写的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其中他的第一部小说《血字的研究》让我特别感兴趣,故事大意是这样的`――

  1878年,华生认识了福尔摩斯,当天就遇上了案子,瑞伯被杀。他们立刻赶到现场,“凶手是个男的,身高在1.9米以上英尺,中年人。脚小,穿着一双粗皮方头鞋,抽印度雪茄,和被害者同乘一辆马车。”福尔摩斯看完了凌乱的案件现场,立即总结出凶手的特征。不久,又出现了类似的案件,“凶手是同一个!”按已有的线索,福尔摩斯布下“陷阱”,很快抓到了凶手……

  福尔摩斯破获了无数的案件,靠的是仔细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经过慎密地思考分析,得出案件真相。这一点,我可远远不及福尔摩斯。

  生活中,我做数学题时总粗心大意,不是题目看错就是加减乘除号搞错;

  作文逻辑性也不强,没有细心观察生活中的事,就没有好的题材;英语我也不仔细,总把问号加成句号。那么怎么改正呢?数学应该先把题目读完再写;语文则该细心观察生活中的事,多读课外书;

  英语也要分清是回答还是提问。不该错的地方一定不要错,要成为学校年级里出类拔萃的少先队员。

  我们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做生活中的细心人,千万不要粗心大意哦!

《福尔摩斯》读后感2

  我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种发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种。一拿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起第一本,里面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让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人阿瑟 。 柯南道尔所著。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听说的事:xx这次进监狱,有可能在监狱里想改过自新;也有可能在监狱里策划如何逃跑,这要看想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还是不恨。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窃。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现在的世界多么复杂,福尔摩斯却为我们大开眼界,我喜欢这部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3

  在校园里办了借书卡之后,可以多看一些书了,书成了我心中最有趣的又有知识的“开心果。”

  经过仔细挑选,我看上了这本《福尔摩斯探案选》。这本书非常好看,让你看了有时紧张,有时高兴,有时激动,看了一遍还想看。今天我就和大家来介绍一下当中的一个内容——魔鬼之足。

  魔鬼之足是个特别,让人紧张,又吸引人的.案件。

  一天,有人说他在一家人的房子里看见一个惊恐的画面——一个女孩吓死了,两个男孩吓疯了,福尔摩斯很有爱心,决心要查出到底是怎么回事,福尔摩斯当侦探当了很多年,非常有经验,到处问相关这三个人的信息,知道信息后还不明确,到那看了看有什么可疑,福尔摩斯在屋里左转转,右转转,看看灯,看看烟囱,转来转去,好像什么了没发现,有人开始怀疑,问了问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想在这儿我可以问问他了解更多信息吧!在把自己发现的告诉他,想着就这样做了,果真了解了很多信息,把发现了什么告诉他,那些人才知道福尔摩斯是个多么细心的人。福尔摩斯回到家经过一步又一步的研究,一步又一步的实验,一步又一步的分析,终于判断出是有人用毒粉害了他们,他把这消息告诉了警察,警察找出了害他们的人,并狠狠惩罚他。

  在我们生活中要细心,把一件事做完整,对事物要仔细观,它的一点一滴,对事件要平静,不能心急,不然的话会把事弄糟的。我也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一书,它主要讲了福尔摩斯探案的事。

  这本书是从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的视角写的,也就是说,文中提到的“我”,一般指华生。

  福尔摩斯是一个精明、睿智、拥有极强的洞察能力和推理能力的人。他的身手不错,又很善良。他的能力使他像可以预知未来一样。华生是一个从阿富汗战场回来的士兵,他因租房子而结识了福尔摩斯,因为他们俩合租一个公寓。

  福尔摩斯侦破的案件很多,我在这里先介绍一下《血字的研究》吧。罪犯是在花园街三号杀了被害人,凶手是个赤面人,他临走前用自己的鼻血在墙上抹了一串字母——RACHE.(德文复仇的意思)。福尔摩斯在第二天得到消息,对被害人尸体进行了一番检查后,断定被害人是被毒死的'。凶手是美国人,这一点也被福尔摩斯推测到。为了破案,福尔摩斯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则失物招领的启示,凶手化装成一个老太太领走了戒指。通过这个计谋,福尔摩斯断定罪犯精通易容术,且还有同伙。后来,经过一系列的推理与考证,确定凶手就是赤面人。经过一番侦查,最终,逮住了凶手。

  这整本书告诉我们,观察是很重要的。在生活中留心观察,能对你有很大帮助,或许,它就能使你成功。

  在这里,我还要说一下作者阿瑟先生。他写的侦探小说严密、严谨,逻辑性很强;悬念设置巧妙,对读者很有吸引力;故事描写的细致,很容易给人身临其境的感觉——仿佛自己就是华生。

  我已经深深喜欢上了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多的课外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柯南·道尔著成的推理小说《福尔摩斯》。

  这本小说主要讲诉了他和他的搭档华生在一,是怎样侦破了一起又一起的惊天有案。下面我来讲一讲读这本书的'感想吧!

  福尔摩斯这个人他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突出。他不管遇到什么案件都能一一化解,他这可不是和嫌犯有什么瓜葛,而是用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现场进行观察,从而发现诸多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以此加已分析、用来判断案情,就因为这样他总能很快的下定定论,总是让周围的人惊奇不己,当最后抓到犯人,听到他解释时,又会让那些感到惊奇的人觉得这件案件十分简单。这是为什么吗?这是因为他总能仔细观察发现了人们常常易于忽略或没有发现的线索,再将它们联系起来,就能破获整个案件。

  从这本书中,我也学到了许多道理,我们不管是学习还是做事,都要像福尔摩斯断案那样,注意力集中,勤于观察,虽然现在我们还达不到他那样的标准,但在学习上一定要认真学习、认真思考,端正态度,绝不做一个粗心大意的人。从这本书中我还学到了一些知识,比喻怎样从一个人的步长推测他的身高,就是把单步长+2/3足迹长。我还学到了一种生活态度,做任何事情,都要乐观地对待,要认真,要锲而不舍,总能取得好的结果,就象福尔摩斯断案那样,每一个案子都很难,没有一帆风顺的,但必须坚持地办下去,都能成功!

  作为新时代的一名小学生我们只有努力、努力、再努力地好好学习、掌握有用的知识、养成良好的习惯、锻炼强壮的身体、才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6

  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从此,这个家喻户晓的侦探形象深植于我的内心。掩卷沉思,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深深地被福尔摩斯坚决与恶作斗争的勇敢精神所感动。

  福尔摩斯的一生侦破了无数案件,他帮助警察抓住了无数罪犯,为社会安定作出了巨大贡献;在生死攸关的时刻,他并没有害怕而退缩,而是挺身而出,这是多么伟大的'精神啊,我很敬佩福尔摩斯,佩服他的许多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谨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经过他对案件的分析,我发现犯罪分子并不像我想象中那样可怕,他都是有弱点的,只要抓住那些弱点再鼓起勇气,就有机会战胜他们。我们要不畏强暴,运用智慧,勇敢地和他们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而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大家庭的成员,更应该做到的是自觉。只要有了自觉性,便会远离犯罪,告别邪恶。世界是那么美好,生活也是那么美好,我们有什么权利去破坏它呢?福尔摩斯的精神在当今社会被赋予了多重含义,他不只是那个时代的缩影,更是当今社会的英雄,他的一些精神就好像一面镜子,而那个镜子里显示出的却是一个充满了友善和和平的世界,而他的作为,暗含的其实是对这样一个世界的一种渴望。

  让我们跟着福尔摩斯的足迹一直向前,走向那个充满友善、充满和平的世界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7

  假期里,我利用阅读时光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潜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能够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他以前破过一个叫“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一案,案中有一个叫做斯台普吞的罪犯带着“魔犬”假装孤零零地生活,曾用猎犬先后害死过两人。福尔摩斯运用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发现后并处置了他。

  在现实当中,我也以前遇到过这样搞笑的推理。有一次老爸的梳子在家里找不到了,我便问他:“爸爸,你刚才去过哪儿?做了一些什么事?”他回答说:“我到过卧室和厨房,到卧室拿衣服和梳头,在厨房炒菜。”我想:梳头是在柜子上梳的,炒菜是在灶台上抄的,这两个地方都很醒目,人一做完事就就应会看到的,而床底下不醒目,所以可能落在了床底下。我走过去检查了一下,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梳子还安安静静地躺在地板上哩!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使我明白了,从报纸、电视上明白坏人虽然有,但是并不像我们想得那样可怕,只要我们向福尔摩斯那样,运用自我的智慧、勇敢地和坏人作斗争,正义最终将战胜邪恶。地球将变得更和平,更完美!

《福尔摩斯》读后感8

  主人公名叫歇洛克 福尔摩斯。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有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

  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真是让人钦佩。他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了法律的尊严。

  他破了很多案子,像一些谋杀案,抢钱后在把人杀了,报仇等等,他破的案子,我也不知道有多少呢?有些警察因为案子遇到困难,就会去求助福尔磨斯,福尔摩斯也不会拒绝。但那些警察往往因为职位而争吵,这是以福尔摩斯反感的,他还有一个伙伴华生,华生也是福尔摩斯的助理。经常帮助福尔摩斯。他们的认识是一场好笑的见面。而华生对福尔摩斯有兴趣,想观察他,然而才如他一起租房子,在这个过程,福尔摩斯无不对福尔摩斯的掖理而感到佩服。

  这上面有一个故事非常吸引我,我梦见过都把我吓醒了,这是一个有关于钱财的事,因为这宝物的'主人是一个囚犯,他为了早日出去,而想买他人,这个也是很虚荣的一个人,就这样囚犯告诉了上尉宝物所在之处,上尉来到最终,他找到了宝物,找开箱子,这宝物使她惊呀!他把宝物好,在人间蒸发了,囚犯很生气的想,我出去一定要拿回宝物,让那个一无所有,囚犯想尽了一切办法,终于他出狱了,他想尽一切办法,找到了这个上尉,有一天,上尉不见,他心慌,开始东躲西藏了。但今天我读了<<伊索寓言>>里面的一篇<<爱吹牛的小公鸡>>.这篇故事主要讲了:鸡妈妈生了一只小公鸡和两只小母鸡.有一天,小公鸡很骄傲地说:

《福尔摩斯》读后感9

  有一本书,让人感到危机,人们生活在其中。 “大侦探福尔摩斯”让我进入该国福尔摩斯小说,令人振奋。

  “你看看通过这封信。”华生认为医生以及淡淡的说。福尔摩斯拆开信,一看,原来是劳瑞斯顿花园街的命案。此时,我不禁我们打了个鸡皮疙瘩,心里想:这件事可真怪啊!

  但此时,福尔摩斯正仔细地分析着。过了时间不久,福尔摩斯一家决定去现场进行考察研究一番,他拉上华生急忙赶往出事学生现场,我也跟着提高他们的速度翻开了新的一页。

  不一会儿,我们现在就来学习到了劳瑞斯顿花园街。离街面稍远一些地方有四幢房子两幢有人认为居住,3号和另外设计一幢空着。大家可以发现,这几幢房子就是前面学生都有自己一个没有草木丛生的小花园。于是福尔摩斯来到3号前,一会儿凝视中国天空和对面的房子,一会儿又注视着这个地面……

  然后我们又来到了屋子里,带着房间里的线索,我们和福尔摩斯仔细探查,一定要拔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地板上有一个死人,口袋里有很多东西,但尸体上没有血迹,但血迹在墙上,所以很明显是另一个人的'。 随着福尔摩斯的判决,我们即将深入案件,找出凶手的狐狸尾巴!

  在和其他警探讨论过这个问题之后,福尔摩斯想出了另一个办法,来解决这个未解之谜。

  不管是什么发展的结果,我认为最终都将找到写作的线索;这个新的和令人兴奋的国家福尔摩斯,福尔摩斯,“导游”,因为我们做了一个很好的线,带领我们走向远方......好奇心会带我们翻开新的一页......

  这案件会向哪个地方经济发展?福尔摩斯将会带着问题我们通过一个个去解答!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世界文学名著是整个人类的结晶,具有巨大的思想和艺术魅力,这本书以深邃的思想精湛的笔触and特别的视角给我们展现了主角如何去观察,思考,审视。

  这本书是英国的阿瑟 柯南 道尔著,他的写作手法很独特,他不是用一人称来写的,他是以华生的眼光去看这件事。以普通的眼光去看待这些事,出来更加反衬了福尔摩斯的独特和聪明。

  如果你看过其中的一章名字叫做“歪唇男人"你会发现你被他的写作手法着了迷。这个故事大约讲是:华生妻子的朋友来找他要她那个朋友的丈夫带回去。在烟馆他找到了那位朋友,并把它送回来家,然后一名老人叫住了他。其实就是老福,他叫华生一起去破案,他们遇到了很棘手的案子:一个人差不多在房间奇异消失,只有一个瘸子在那里面。那个人长得很英俊,黑色的头发。而那名瘸子的一只脚完全瘸了,一边的唇已经翻了出来,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都露在外面,谁能想象这两个人是同一个人?

  他在大学的时候学会了化妆,且闻明于剧场后台。为了做好他现在的工作,他化妆成一个乞丐没想到一天得了26个先令零4个便士。为了金钱,他开始不做原本来份工作,开始化妆成乞丐。

  福尔摩斯很乐意为案子效劳,而且他甚至不需要酬劳,他认为他所在的'职业给他的乐趣就是酬劳。

  他有着非同凡响的力量,不仅改变了自己在某种意义上他还拯救了别人。

  一本好书能带给人美味的精神粮食,那么它应该就是人生中更不应错过的精神面包。如果你有空的话,你应该去读读它。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阿-柯南道尔写的。阿-柯南道尔塑造了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都使我们钦佩的英雄。他以丰富的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以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狠的敌人做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捍卫法律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我们心中的神探,成了令罪犯闻风丧胆的克星。

  阿-柯南道尔塑造了大侦探福尔摩斯,塑造了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使我们不知不觉地尊重和学习了这种品质。当年,阿-柯南道尔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在一次探案中让他的主人公中途殉职。可是一些狂热的崇拜者都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无法忍受作者设置的结局。无奈之下阿-柯南道尔只好让主人公又在接下来的一部小说中死而复生,平息了崇拜者的愤怒与不满。直到目前,从世界各地寄往小说中福尔摩斯先生的住地,伦敦贝克街221号的信件从未断过。为此,英国政府在1981年按小说中的地址设立了福尔摩斯先生的寓所,并雇了逸民女秘书专门处理来自全国各地的信。

  主人公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身体异常瘦削,细长的鹰钩鼻上方镶了一对蓝眼睛,显得十分机警,果断;下颚方正突出,显得出显得出他是一个十分有毅力的人。主人公的助手华生是一位医学博士,善于学习,有着对奇怪事物的兴趣。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出生于英国苏格兰爱丁堡,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世界最畅销书的作家之一。他从1886年开始写作《血字的研究》,寂静退稿才发表。1890年《四签名大揭秘》出版,1891年弃医从文,成侦探小说家。1894年决定停止写侦探小说,在《最后一案》中让福尔摩斯在激流中死去。1902年作者与英国在南非战争的政策辩护而被封爵。

  本文每一篇皆由一具尸体(或失踪人口)拉开故事的序幕,然后侦探出场办案,周遭谜云密布,人人几乎都有涉案的嫌疑。在高潮迭起的情节中,神探与罪犯对抗、正义与邪恶成立,而作者透过神秘的谋杀案,关切杀人背后的原因,也剖析心灵黑暗面的社会背景。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的福尔摩斯:他身材瘦削、高大健步、鹰钩鼻子、头戴猎帽、肩披大衣,他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细致耐心、追求真理、坚持原则,他神奇的外表、零乱的书桌、独特的.穿着、千变万化的乔装掩饰、足智多谋的头脑、锲而不舍的作风、济弱扶贫但尊重法理的侠义精神,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在各个时代各个国家都是人们心中的英雄。

  阅读福尔摩斯探案故事对我们学生来说,目的自然不是仿效福尔摩斯具体的破案手法,而是从中吸取智慧,开拓眼界,认识人生,学习观察事物和处理难题的思路,以提高自己的艺术欣赏水平和精神境界。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暑假里,我利用阅读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福尔摩斯探案集》。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能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可以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她)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今年暑期,爸爸送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它足足有1000多页,是我们家最厚的书了。因为我以前听到过“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却没有读过他的故事,所以我的好奇心使我飞快地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选取的是《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回忆录》、《归来记》、《巴斯克维尔猎犬》、《恐怖谷》、《最后致意》、《新探案》八个长篇。据译者称,这些大都是阿·柯南道尔有代表意义的作品,基本上囊括了福尔摩斯探案故事的精华。

  福尔摩斯对于当代文学、天文学、哲学和政治几乎一无所知。然而他对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热忱却是惊人的,在一些稀奇古怪的.知识领域内,他的学识异常渊博。因此,他往往语出惊人。他有对于人的大脑的比喻以及对知识的选择记忆的精辟论述。他对约翰·H·华生吃惊于他不知道太阳系的构成所说的:“这又与我有什么相关?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可是,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从而看出,福尔摩斯是一个务实的人,只专注于他自己的工作,对于工作之外的事情充耳不闻。所以他在探案领域出类拔萃。

  福尔摩斯的智慧不仅仅体现在他的语句中,他破案时的一举一动都是那么认真。任何一个罪犯都是会留下痕迹的,而福尔摩斯就是抓住了这些蛛丝马迹,运用智慧,成功破案的。比如他在破解“跳舞的人”的这件案子的时候,运用智慧,把每个符号一一联想成一个字母,然后翻译出了罪犯留下的暗语。最后,福尔摩斯以牙还牙,也写了一张暗语给罪犯,犯罪上了当,被捕。

  我十分敬佩福尔摩斯,敬佩他对工作无比投入的精神。联想我自己的学习,也要像他一样,要专心致志。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你知道《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的主人公是谁吗?他就是鼎鼎有名的大侦探——福尔摩斯。把他所破的案子搜集成册,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书中包括精挑细选的十个案子。

  《福尔摩斯探案集》把福尔摩斯和华生的聪明才智描写到了极致,他们冷静、果断,观察力惊人,推理力超强。他能将种种被误导的思路、互不相干的奇怪现象接拼起来,形成一幅完整的图像,真相最终都被揭晓。《血字的研究》案中,牵连了一段尘封的故事;《四个签名》案中,凶手与遇害人之间竟然有一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歪嘴男人》案中,杀害圣克莱尔先生的嫌犯乞丐休·布恩,居然就是圣克莱尔……每一个案件都是那么离奇、复杂,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让我惊心动魄。

  福尔摩斯总是能够做到认真思考,细致观察,从别人看来毫不起眼的蛛丝马迹中寻找到线索。有一次,医生给福尔摩斯手表,要他推测出手表的前任主人是谁,福尔摩斯拿放大镜仔细瞧了瞧手表,便知道这是医生哥哥的,而且医生哥哥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而这一切竟然全都推测对了!这神奇的本领是怎么来的呢?原来是他通过仔细地观察,看到手表上有一些非常小的字母和刮痕,从而开动脑筋去联想、推理,最终得出结论的。

  这本书,我已经如饥似渴地读了不少于三遍了。每一次读我都犹如身临其境,似乎我的智慧又增长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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