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2-03-25 07:14:2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工作方案范文锦集6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工作方案范文锦集6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加快我县推进生态县创建工作,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县20xx年创建省级生态县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卫计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卫计委20xx年创建省级生态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省级生态县建设”战略部署,按照县委、县政府下达我委的各项工作任务,履行本部门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委创建省级生态县的目标顺利实现。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按时完成县交办的生态县创建各项任务。

  (二)4月底前完成危险废物处置资料:县医疗废物委托处置情况汇总表;处置单位接收和处置全县医疗废物量汇总表;县医疗废物委托处置协议书复印件汇编;县医疗废物转移连单(存各医疗机构)。

  (三)4月底前完成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指标完成情况汇总、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计划、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预案。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我县近三年未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证明、村镇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等文件准备。

  (四)4月底前完成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指标完成情况概述;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统计表;全县改厕工作总结;农村常住户数统计;使用卫生厕所农户数统计表;全县改厕投资明细表;全县改厕工作取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有关农村改厕工程验收资料;政府及部门下发的有关农村改厕,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方面的政策文件准备。

  (五)4月底前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末梢水水质达标率汇总,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汇总等资料。

  (六)6月底前完成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点规范化建设,完成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水规范化处理设施建设,并规范运行。

  (七)6月底前完成打造卫生改厕观摩点(每个乡镇2各以上),确保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以上。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

  1.县疾控中心根据《省农村应用水水质卫生检测实施方案》,加强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提高农村饮用水监测的覆盖率。

  2.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信息收集,做好全县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和部分分散式供水点供水方式等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详细掌握全县农村供水有关数据资料。

  3.结合生态县创建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对创建生态乡镇、村供水工程水质的日常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并及时对所监测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对水样监测不合格的供水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确保20xx年安排创建生态乡镇的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大于95%。

  (二)农村卫生厕所整治工作

  1.县爱卫办要在认真总结多年来项目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中央项目督导组专家的意见,重点把好中央项目村的落实、项目村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改厕健康教育三个关,进一步提高项目技术指导能力,确保中央项目质量。

  2.普及全县农村的公厕、户厕无害化改造工作,积极扶持中心村的改厕工作,在中心村全面清除简易厕所、露天粪缸,按人口比例规划建造无害化公共厕所,确保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在95%以上。

  3.完成县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指标完成情况概述。

  (三)医疗废物、废水管理工作

  1.认真落实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做到领导、责任、措施“三到位”。

  2.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并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考核,同时督促各医疗单位将医疗废物按规定统一收集,并交由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处理。乡镇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等偏远地区必须达到《医疗废物处置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县环保局和卫计委同意后方可就地进行处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3.卫生监督所要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强化对全县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专项检查,要将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全县各医院医疗废物处置率达100%。

  4.督导乡镇医院医疗废水规范化处置,村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规范化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创建生态县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和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水平的有效载体和内在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态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创建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行动统一到位,宣传服务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二)明确责任,强化督查

  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确保高标准完成卫计系统创建生态县的各项工作目标。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委统一时间要求完成各自任务,疾控中心负责对全县饮用水水质的检测及相关材料的收集。爱卫办要高标准完成农村改厕工作,并做好数据资料的统计与收集。卫生监督所要进一步做好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督查工作。各医疗机构加强对本单位的医疗废弃物处置情况的自查工作,确保两废处置规范有序,相关登记汇总资料齐全。卫计委创建办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并对创建工作不落实的单位予以通报,相关责任人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三)重点突破,确保达标

  要按照《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工作部署,突出做好农村饮用水供水水质卫生监测;要充分发挥新农村建设农村卫生改厕项目优势,提高群众对改厕工作重要性认识,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引导农民积极参与改厕,加快实施中央农村改厕项目;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认真实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加强全县医疗废物管理。

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保障20xx年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喜庆祥和的节日,根据全市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严格做好信息核实。各县(市)区、开发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开展对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核实工作,掌握生产基地名称、主要上市品种、面积及春节期间的上市量等信息。

  二、严格落实日常检查巡查。一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化监管,明确上市蔬菜、瓜果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二是落实对有上市蔬菜、瓜果生产基地的日常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重点检查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档案规范填写情况,特别是农药安全间隔期执行情况。认真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三、严格质量安全检测。一是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负责区域内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进行质量安全抽检,生产基地及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行全覆盖,每周抽查不少于1批次。二是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在乡镇抽样检测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覆盖率不低于x%,每周抽查不少于1批次。三是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要负责对城区春节期间有上市蔬菜、瓜果的生产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覆盖率不低于x%,春节期间抽检不少于3批次。

  四、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市政府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在春节期间开展为期一个月(2月3日至3月3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市农委将对各县(市)区春节期间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方案,并针对性的开展检查活动。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市)区将生产基地情况统计表(见附表1)加盖公章后,于20xx年2月9日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并将电子档发送至邮箱。各县(市)区将农产品抽检情况周报表(见附表2)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报送到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工作方案 篇3

  为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行为,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标准化法》、《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20xx年安全工作重心: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工作核心,从硬件和软件上为员工建立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一、20xx年度安全目标:

  1)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2)死亡事故为零;

  2)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为100%;

  3)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5)员工“三级”安全教育100%;

  6)无重大设备事故;

  7)职业病发生起数为零;

  8)环境污染事故为0;

  9)重大交通事故为0;

  10)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为0。

  二、具体措施:

  1、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会议,每月安全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通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落到实处;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率达到100%;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演练:公司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且每年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重点管控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每月要进行一次。

  3、安全教育:

  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公司安全人员通过相关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持法定资格证书上岗。

  4、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保质保量地足额配备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定期对其进行维护保养。

  5、安全检查工作:按要求定期做好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并及时跟踪整改结果。

  6、员工职业卫生健康:创造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要求的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各种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影响,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员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

  7.加强危险源辨识及监控,在重大危险源及关键要害部位,增设醒目的安全标识,建立危险源辨识及监控档案。

  三、计划执行:

  公司制定并落实此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各部门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落实执行。

工作方案 篇4

  依据国家工商总局《统一工商行政管理信息化标准的意见》(工商办字[20xx]259号)及《统一信息化标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工商系统信息化标准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一制定,完善体系;严格执行,强化监督;健全机制,规范管理”的原则,遵循“整合、融合、一体化”的要求,以统一信息化标准为前提,以数据标准和应用标准建设为重点,以加大标准执行力为着力点,以保障信息共享、联网应用和促进信息化一体化为目标,切实改进和加强工商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加大统一信息化标准工作力度,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加强信息化标准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信息化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供重要的基础性技术保障。

  (二)工作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全系统信息化标准化意识显著提高;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标准,建立健全总体标准、数据标准、文档格式标准、数据交换标准、应用标准、网络标准、安全标准和管理标准等在内的工商信息化标准体系;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涵盖标准制定、修订、发布、执行、维护、绩效考核等工作长效机制。到20xx年底,全系统执行总局发布的数据标准的符合度力争达到100%;到20xx年底,全系统全面执行总局发布的所有强制性标准。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局信息化标准工作由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信息化标准化工作的领导,把统一信息化标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局领导班子集体抓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其他领导要具体抓,加强标准化工作的制度建设、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把统一标准工作的各项任务、要求及主要措施落实到各个职能机构,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并加强执行标准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真正把统一信息化标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国家工商总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标准,加强信息化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加强标准的动态维护。我省信息化标准工作分工如下:

  1、各有关处室局职责:负责全面开展本业务信息系统标准执行情况清理检查。组织对江西省工商综合业务系统、12315申述举报系统等信息系统涉及本业务条线执行标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检查,对于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列出拟修改清单,交省局信息办组织修改;负责本业务条线信息系统在全省各级工商局的推广应用和标准宣传、贯彻执行;负责通过总局工商行政管理专网及时提出建议,积极参与总局信息化标准的研究制定、修订工作。

  2、信息中心职责:负责加大标准在项目建设中的执行力。要强化标准在项目设计、实施、验收、运维等各环节的应用。今后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要把执行标准的要求纳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和验收的必备内容,确保标准在项目建设过程得以贯彻落实;负责标准符合性检查的情况通报、信息系统完善。对总局反馈的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检查结果及在标准符合性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如属应用的问题及时通报给相关处室局,如属信息系统的问题及时组织完善系统;负责组织实施信息系统标准化改造;负责对全省各级工商局代码类标准扩展需求向总局信息办提出代码维护请求,或者在遵循统一标准的前提下按照标准编制规则进行本地化扩展,并将扩展内容报总局信息办审核备案;负责协调在网站、《江西工商》等媒体上进行标准宣贯;负责向总局信息办汇报、沟通我省信息化标准工作有关情况。

  3、人教处职责:全省各级工商局机构发生调整时,负责及时将调整情况告知信息中心,以便信息中心及时进行机构代码维护。

  4、计财处职责:负责对原有信息系统进行标准化改造或者按照统一标准重新建设信息系统的经费保障,负责年度信息系统标准维护经费保障。

  三、主要任务、具体分工与时间安排

  1、营业执照注册号编制规则的全面执行工作。按照总局要求:20xx年年底前全系统外资企业的注册号完全使用统一标准,20xx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注册号的统一标准工作。省局注册局、外资局、个私处负责全省本业务条线和省本级营业执照注册号编制规则的执行,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配合。

  2、信息系统检查清理工作。各处室局负责本业务条线的业务应用信息系统(含工商综合业务系统、12315申述举报系统等)的标准符合性检查清理工作,并于20xx年8月20日前将检查清理结果送信息中心,信息中心按照总局要求于8月底前报总局信息办。

  3、拟定现有信息系统标准化工作方案。信息中心与20xx年年底前拟定《江西省工商信息系统标准化改造方案》,经局领导批准后,报总局信息办。

  4、信息系统改造工作。20xx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信息系统的标准化改造工作,信息中心与相关处室局共同参与。

  5、标准化其他相关工作。各处室局和信息中心要指导各级工商局理解和使用标准、建立标准化工作制度和机制保障、加强标准化宣传和培训。信息中心负责近期内在省局网站上开辟信息化标准相关栏目,各处室局、各级工商局要充分利用网站、《江西工商》杂志宣传信息化标准工作的经验、做法。

  四、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标准化在信息化工作中处于基础地位,发挥着支撑作用并贯穿于信息化工作的各个环节。各级工商局要充分认识统一信息化标准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自觉遵循和严格执行统一的信息化标准,不断提高信息化建设能力和水平,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

  2、强化联动,形成合力。统一信息化标准是一项全局性的基础工作,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各项业务,涉及全系统上下级之间、地区之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以及业务协同互动。省局各处室局、信息中心必须密切配合,既有分工,更要加强沟通、协调、合作。

  3、归口管理,属地参与。信息系统检查清理和信息化标准执行即信息系统应用实行“归口管理,属地参与”,省局各处室局统一组织本业务条线的相关工作,各级工商业务部门要按照省局相关处室局的要求,积极参与信息系统检查清理工作,负责本辖区、本业务条线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和标准执行。

工作方案 篇5

  各市、县(市、区)设立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行政区域内各主要河湖设河长,由本级负责同志担任;各河湖所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河长延伸到村级组织。

  2.分级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各级河长会议由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相关负责同志、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按照各级会议制度规定定期召开河长会议,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推行河长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与实施。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有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大争议。

  3.分级设立河长制办公室。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各市、县(市、区)应结合当地实际,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实施河长制具体工作,负责办理河长会议的日常事务,落实总河长、副总河长、河长确定的事项,负责拟订河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三)河长的职责

  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检查、监督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四)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工作方案》提出,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所要达到的目标是: 20xx年12月底前,建成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河长制体系,覆盖全省全部河流和湖泊。

  到20xx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取排水管理更加规范严格,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水域岸线利用合理,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水生态持续向好,水事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保持现状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70.8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xx年下降28%、21%;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0%以上,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断面比例达83.3%,淮河流域达57.5%,新安江流域水质保持优良,巢湖全湖维持轻度富营养状态并有所好转,确保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到20xx年,全省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制度体系、规划体系健全完善,河湖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依法有序,水资源、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全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

  《工作方案》明确,我省实行河长制的主要任务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二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严格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围垦湖泊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维护河湖生态环境;六是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五)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点工作

  1.强化红线约束,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因水而成,充沛的水量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基本要求。从实践看,保护河湖必须把节水护水作为首要任务,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要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切实贯彻《安徽省节约用水条例》,严格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资源短缺、水生态脆弱地区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要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确保河湖功能持续发挥、资源永续利用。

  2.落实空间管控,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保护河湖必须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强化监管,严格水生态空间管控,塑造健康自然的河湖岸线。要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严格涉河湖活动的社会管理。要科学划分岸线功能区,强化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保护河湖水域岸线,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确保岸线开发利用科学有序、高效生态。

  3.实行联防联控,加强水污染防治。人民群众对水污染反映强烈,防治水污染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水污染问题表现在水中,根子在岸上,保护河湖必须全面落实《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行水陆统筹,强化联防联控。要加强源头控制,深入排查、治理入河湖污染源,统筹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港口污染。加快城镇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污泥处理处置,促进再生水利用。要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优化入河湖排污口布局,严控入河湖排污总量,让河流更加清洁、湖泊更加清澈。

  4.统筹城乡水域,加强水环境治理。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护河湖必须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改善江河湖泊水生态环境质量。要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要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不断提升水资源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巩固扩大“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成果,开展农村清洁河道行动,改善农村人居水环境。

  5.注重系统治理,加强水生态修复。保护河湖必须统筹兼顾、系统治理,全面加强河湖生态修复,维护河湖健康生命。要依法保护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着力保护河湖生物生境。要大力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切实提高水生态环境容量。要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大河湖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着力构建河湖绿色生态廊道。

  (六)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保障措施

  《工作方案》对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提出五项保障措施,包括:

  1.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行河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细化工作进度安排,抓紧制定出台本级工作方案、相关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明确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

  2.健全工作机制。要求各地要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河湖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建立验收制度,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

  3.强化规划约束。各地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要与流域规划相协调。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时,应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实行以水定产、以水定城、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推进有关规划与河湖管理保护规划相互衔接,强化规划约束。做好已批准的河湖管理保护规划的实施工作,建立规划实施评价和监督考核制度。

  4.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县级及以上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加强社会监督。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河湖保护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工作方案 篇6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规范生产、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建设,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特别是企业的道德诚信意识,通过榜样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我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整体水平,为我市诚信体系建设提供可靠依据,切实保障全市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是通过各类教育培训,建立“道德讲堂”等方式,提升食品从业人员道德诚信意识、主体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二是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达到警示在头顶、要求在眼前,记录在手边;三是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规范,逐步使制度要求成为企业人员的自觉行为;四是发挥示范效果,让示范企业成为行业标杆和学习对象,成为探索社会化监管、进行宣传教育的一处示范基地。

  三、工作部署

  (一)组织部署(20xx年4月):各地要将示范企业建设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结合企业实际,在去年创建活动的基础上,选择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作为20xx年的'示范试点企业,4月底前将名单报送市局。

  (二)严格标准,实施建设(20xx年5月-11月):一是结合“三分监管”计划,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对照GB14881、119号公告和《示范建设考核标准及办法》,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对企业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指导,促进企业对标找差,规范进步,鼓励指导企业积极应用先进管理制度和技术;二是将“道德讲堂”的建设情况和开展内部教育培训的情况将作为评定指标之一,引导和推动企业牢固树立“诚信至上、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试点企业11月底前提交《市食品企业“规范生产、诚信经营”示范建设申请表》。

  (三)成果验收,提升影响(20xx年12月):各地组织监管人员、审查员依据考核细则企业进行全面考核,并将最终的考核情况报市局。市局根据考核情况,将20xx年度“规范生产、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名单报告省局和各级政府,并向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将示范建设情况录入企业诚信档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促指导。各地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考核标准,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帮助企业开展自查,促进企业规范进步,定期不定期开展“道德讲堂”和质量教育培训,鼓励指导企业积极应用先进管理制度和技术,确保示范建设达到实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开展示范建设工作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表彰诚信规范企业,提升“规范生产、诚信经营”示范企业建设工作的影响力,同时组织相关企业向示范企业学习、组织媒体、人大、政协代表、民主人士、消费者对示范企业进行参观,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监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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