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规定

时间:2023-06-12 16:43:27 管理 我要投稿

资产管理规定

资产管理规定1

  一 、总则

  为加强资产管理,保证财产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资产出租与物资处理的范围

  公司资产的出租,包括机械出租、房产出租、场地出租等;物资处理包括营运过程中回收的废旧、闲置物资等。

  三、资产出租部门的职责

  公司资产出租由财务部负责。

  1、在不影响生产情况下,各种闲散流动机械、仓库、场地、房屋等短期内可以出租。

  2、资产所属部门负责联系资产承租客户,提出出租申请报财务部,资产所属部门与财务部根据承租时间、资产状况等因素确定出租价格。

  3、财务部负责起草资产出租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批准后执行。

  四、物资处理部门的职责

  公司废旧、闲置物资的处理,由工程部负责。

  1、回收的'废旧物资应进行入库登记,分类存放,妥善保管。

  2、可二次利用的废旧物资,经工程部鉴定和相应生产部门确认,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可重新投入生产使用。

  3、废旧、闲置物资达到一定数量,由工程部负责进行专项统计,提出处理申请,财务部进行3家以上比价,确定处理方案,报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公开处理。

  五、资产出租与物资处理程序

  公司资产的出租需签定出租合同。对于无需签定合同的零星业务,需提前报请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收费结算日为合同规定的时间,未签合同的出租结算日为提供出租的同时或结束出租的当日。收费由财务部负责。

  六、 资产出租、物资处理奖惩

  1、对为回收废旧物资及废旧物资再利用作出特别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2、未经公司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批准的资产和物资严禁出租或处理。对于擅自出租资产或处理、截留物资的部门或个人,除了收回所有相关收入外,并处通报批评及罚款,严重者开除。

  七、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规定作废。

资产管理规定2

  学校的固定资产是保证教育教学、行政办公、师生生活的物质条件,要使其在育人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好固定资产管理,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学校发展较快,物资设备在不断更新添置,资产的数量和价值都在不断增大。为了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学校的物资,不论来自何种渠道,使用何种经费购买的,都是学校的资产,都要按学校的规定统一管理,都要入总务处固定资产总帐和部门分帐。

  二、总务处是学校资产的管理部门,它代表学校对教学、科研、行政、后勤、基建、生产等各类物资进行管理,包括固定资产计划编报、经费预算、审批采购、验收记帐、调拨调剂检查督促等工作。各处室和使用部门(科学馆、图书馆、体育馆、年级、食堂、医务室),负责申报计划,管好用好本部门的固定资产。

  三、各处室经申报购置的物资设备,首先由本部门管理员登记资产分册,然后凭发票找总务处公物保管员办理资产登记手续,凭公物保管员发给资产入库卡后才能报帐。

  四、学校资产、设备一般不得外借。外单位确需借出的,需经主管副校长批准才能办理。各处室之间划转资产需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及总务处资产管理员办理划转手续,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拨和划转。

  五、各部门对资产的报废处理,需经主管处室核准后报总务处批准,并办理有关报废手续,需重新领取该资产必须凭报废批条领取。实验室设备、仪器报废,按仪器站的规定办理。

  六、学校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因工作调动及其他原因调离,则要在本部门负责人及校资产管理员监督下,按资产管理制度进行清点移交手续,以保持资产管理的连续性。

  七、各使用部门每半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与总务处财务组对帐一次,总务处每学年组织对各部门的物资设备与资产帐目管理进行检查评比,以促进固定资产帐目与实物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资产管理规定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的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产、建筑物、器械、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二章固定资产增加

  第三条生产经营需要新增固定资产应于每年第四季度做出下一年度的年度分月、季度分月购置计划和预算。

  第四条计划由各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领导,讨论通过,总经理审批后交由管理部门实施采购。

  第五条对于计划外购置的固定资产,应提出正式报告,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购置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按照公司日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第七条管理部门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填写一式四份的“固定资产验收单”。

  管理部门一份,使用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二份。管理部门验收签认后依固定资产的类别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列明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等。固定资产的登记应一物一卡办理。未经验收登记的固定资产不予报销。

  第八条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必须签认后移出。

  第九条使用部门应尽保管之责,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得私自移拨。

  第十条管理固定资产的人员交接时应将其经管的固定资产交接清楚,并由接交人员办理责任签认手续,以明责任。

  第十一条职工调职或离职时,应将其使用的固定资产移交清楚,如有缺少或手续不清,应予追究赔偿。

  第十二条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维修检查,并呈报检查报告。

  第十三条管理部门人员对所保管的固定资产未经批准办理手续或任意转移、对外拨借损坏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赔偿处理。

  第十四条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但至少每年实地盘点一次。盘点后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表”一式二份,注明盘盈、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一份呈报总经理核准后送财务部。管理部门对盘盈或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办理相关手续,并对盘亏的固定资产属于管理不善或毁损、丢失的,应追究过失人的责任。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核算

  第十五条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第十六条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帐价值。

  第十七条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第十八条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低于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第十九条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第二十条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值估计记账,或根据捐赠者提供的有关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第二十一条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第二十二条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固定资产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如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确定受让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一)收到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二)支付补价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的折旧:

  (一)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直线法,折旧年限不少于5年,估计的净残值比例为原值的4;

  (二)固定资产一般应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减少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的减少主要指固定资产报废、投资、销售、毁损。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的报废,由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会同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消账,并注销固定资产卡片。如需提前报废,应写明原因,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的毁损,应查明原因,属于责任事故的,因追究责任人责任。属于不可抗力造成的,由管理部门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七条固定资产如确实不需要,使用部门报总经理批准后可以对外销售或有偿转让,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事先进行投资可行性研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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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凡2000元以上的非低值易耗品均为公司固定资本。一部分价格低于2000元,但确属公司长期使用,并构成主要设备的资产,也应列入固定资产。

  2.凡属公司的固定资产一律由公司登记、编号、造册,并对其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3.固定资产的添置,由行政部、财务部根据需要及收支情况而决定,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添置。

  4.固定资产应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完好无损。

  5.各部门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应对部门所属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负责;属于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须

  经总务部门登记并建立个人使用财产表。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者本人签字领用并负责保管。

  7.固定资产的折旧,由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及实际破损情况确定。

  6.各部门及其他部门所属固定资产经总务部门登记造册后,将造册清单发至各各部门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并由该部门核实。经总务部门登记造册的固定资产如有丢失、损坏应及时报总务部门处理。

  8.固定资产在部门之间转移须经行政部同意,并办理正式手续,任何个人不得将公司的固定资产据为己有或长期私用。

  9.凡属故意破坏公司固定资产者,将根据破坏程度以固定资产的实际价格罚款。

  二、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1.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行政部统一订制、购置和管理。

  2.各部门购置办公用品时,应事先提出计划,并经总经理批准方可购置。购入后应由专人验收、登记、管理。办公用品的购置应在确保供应的前提下核定库存限额以防超储,减少资金占用。

  3.办公用品购入后凭原始发票明细单、入库单在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报销,随到随报。由财务部建立库存商品帐,由行政部建立库存帐。领用时请注明业务号、用途、数量,填写出库单,财务部每月按实际数额计算各部门费用。财务部和行政部每年盘点两次,做到帐物相符。

  4.办公用品(包括固定资产)的领用,实行个人(部门)领用物资登记制,由行政部负责办理手续,员工调离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

  三、礼品的管理办法

  1.凡公司统一制作的礼品,由行政部统一负责安排和管理。

  2.礼品的选择,由行政部、财务部共同协商确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3.礼品的`费用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和公司的收支情况决定。

  4.礼品的领用一律填表、登记,并打入各部门成本。

  四、资料管理办法

  1.资料(包括统计资料、市场资料、图片资料)要加强管理,避免流失。

  2.各部门凡申请购买资料均要事先有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才能购买。各部门购买资料后必须经行政部登记后才能报销。

  3、各种资料必须由专人负责,不得遗失,不得私人长期占用,离开公司时要交代清楚,由行政部定期检查。

  五、公司财产丢失、损坏的赔偿

  1.爱护公司财产是员工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每一位员工都应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财产进行保管、使用,各负其责。

  2.凡因个人保管、使用不当导致公司财产丢失或损坏者,都应由当事者本人作相应赔偿。对丢失的公司财产,原则上按其折旧价90%进行赔偿;对被损坏的公司财产,应由当事者承担修理费用,如被损坏财产无法修复,则应视情况由当事者进行赔偿。

资产管理规定5

  为加强学校的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产的范围、确认标准

  一般设备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有些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上述规定的标准、但耐用年限仍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或少数使用价值高的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1、房屋和建筑物。是指学校拥有所有权的房屋、建筑物和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学业务用房、学生宿舍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围墙和学生运动场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器材、通讯线路、输电线路、水气管道等。

  2、专用设备。是指学校根据教学和业务工作的实际情况需要购置的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包括教学仪器、电器设备、电化教学设备和通讯设备等。

  3、一般设备。是指学校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如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

  4、文物陈列品。是指学校的各种文物和陈列品。如古物、字画、纪念品等。

  5、图书。是指学校贮藏的统一管理使用的各种图书。图书馆(室)、阅览室的图书等。

  6、其它固定资产。是指以上各类未包含的固定资产。实验室中玻璃仪器、药品属低质易耗品,不作固定资产管理。

  三、 固定资产计价

  固定资产计价标准有原始价值,重置完全价值和折余价值。根据学校业务活动和固定资产管理的特点,主要采用原始价值计价,在无法确定固定资产原值时,才采用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分别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或出售单位的帐面原价(扣除安装成本)或调拨价及运杂费、包装费、安装费等记帐,购置车辆按支付的购置费及附加费计人购价之内。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工资、材料费用等全部成本记帐。

  3、在原有的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开支的改建、扩建费用,减去改建、扩建中的材料变价收入后的费用增加固定资产原价。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捐赠者所提供的价值凭据记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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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的原则:

  强化管理,责任到人,奖惩结合。

  二、管理办法:

  学校所有资产分类分项逐一编号、登记,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平时增减、维修作好记录,每学期期终检查公布,与保管使用人兑现奖惩办法。

  1、教室资产:

  学年初由校产管理员清点给班主任,班主任填写《教室资产明细表》,学期结束,管理员按表验收,作好记录,由班主任签字,维修费用坚持谁损坏谁承担的原则。赔偿费由班主任代收,到会计室交款开据,各教室不得私自换锁,如需换锁,请送两把钥匙到总务处,否则门锁作废,另加新锁费用自己付。

  2、办公室资产:

  学年初由年级组长填表接收,学期结束由管理员按表检查验收并公布。办公室钥匙每人一把,不得私自修配、转交,调到别的.办公室以钥匙换钥匙,寒暑假楼房各层禁止个人随便使用,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办公室加锁,过道门加锁,教学楼封闭。

  3、保管室资产:

  保管室资产由保管员负责管理,每月底填好本月的材料进销存明细表报,会计室,每学期清点一次与材料会计对帐,做到帐据相符,帐物相符,如有散失,追究个人责任。

  4、校产教具个人借用:

  原则上随借随还,借时填写(借据),还时退还。如需长期使用或到期不能归还,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到时还清,如有损坏或不能归还,凭借条按规定扣款。

  三、奖惩办法:

  资产管理试行记分法,每室每学期初总分壹百分,平时分类分项加分扣分,期终结算,资产管理与年终奖金挂钩,奖金总数不变,分值随总分浮动,更换班主任必须到总务处登记,按时间记总分。

  1、教室资产:

  (1)清洁工具试行加分法:每班每学期只发给一套清洁工具(水盆、水壶、痰盂、纸篓、簸箕),平时如有损失、损坏,由班主任负责监督具体人赔偿。学期结束如能够继续使用的工具,每件加4分,但所有教具、工具必须全部交清。

  (2)教具试行扣分办法。每学期开始按班统一发放小黑板、卡片等教具,学期结束验收,如有非正常损坏,除损坏个人赔偿外,还要分项扭分(小黑板每块1O分,小卡片每块5分)。

  (3)电器管理试行扣分法。平时如有散失损坏,由具体人负责赔偿,再扣分(日光灯管每支1O分,续电器每只5分),插座闸刀平时一律拉开(使用时随推随拉),发现一次未拉扣5分,各室必须按时熄灯,正常天气,上午在8点之前熄灯,下午在5点之后开灯,必须做到人走灯灭,如教室无人,有一支灯未熄扣2分。

  (4)学桌凳、窗帘、门窗、墙壁试行扣分法,损坏维修费用坚持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学桌损坏扣S分,少一张扣1O分,凳子损坏扣3分,少一张扣6分,窗帘损坏扣4分,少一块扣8分,门窗玻璃损坏照价赔偿,再扣2分,晚上放学后和节假日一律全部关锁好,如有窗户未关,有一扇扣2分。墙壁由学校年终统一检查记分。

  (5)缴费(预收、补收)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的班级,加5分。

  (6)各班教室钥匙在期终必须全部交清,少一把扣5分。

  2、办公室资产:

  各年级办公室建立资产,采取百分考核制,具体方法参照教室资产,学期结束根据各年级组积分给年级组长以奖励a办公室每半年只发给一套用具(脸盆、水瓶、痰盂、畚箕、水壶、纸篓等)。寒暑假各办公室将用具放好,等检查验收后,办公室加锁,新学期由新任年级组长接收。

  3、保管室资产:

  每学年清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如有短缺,按规定处理。

  4、个人借用的校产教具:

  每学期期终清理借据,如有损坏,按规定扣款,如不能归还,照价加倍扣款。

  四、赔偿标准:

  1、学桌:(新)负担维修费的百分之八十。

  (旧)负担维修费的百分之五十。

  2、门窗:负担维修费的百分之四十。

  3、玻璃、黑板:照价赔偿。

  其它资产除正常老化外,如有损坏、损失,按价赔偿。

  五、公用设施管理分工:

  1、北大门过道和校内画廊由队部负责管理。

  2、教工之家、校内活动场地和体育设施由体育组负责管理。

  3、公用过道的门窗管理由总务处在每学年初确定相关年级、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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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属于企业的非流动资产,是企业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必要的物资条件,其价值随着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逐渐转移到产品成本中。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直接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特点,分析、归纳、设计合理的业务流程,查找管理的薄弱环节,健全全面风险管控措施,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高效运行。固定资产业务流程,通常可以分为取得、验收移交、日常维护、更新改造和淘汰处置等九个环节。

  (一)固定资产取得(采购、建造)

  固定资产的增加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现金流量,并将直接影响企业未来的经营绩效和获利能力,属于企业的投资项目,因此必须在增加固定资产之前进行科学的决策,建立固定资产预算制度。尤其是固定资产建造通常规模大、耗资多,首先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开展可行性研究,提出项目方案,报经批准后确定工程立项。固定资产预算编制、投资按理、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全面预算、资金、采购与付款等循环的管理制度。

  主要风险:因可行性分析不到位、预算不当而造成项目未发挥应有效益;授权审批制度不健全、岗位分工不合理而产生舞弊行为。

  应对制度内容:预算管理、工程项目管理、采购与付款循环管理、资金管理等。

  (二)固定资产验收

  固定资产涉及外购、自行建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等方式。生产设备、运输工具、房屋建筑物、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等不同类型固定资产有不同的验收程序和技术要求,同一类固定资产也会因其标准化程度、技术难度等的不同而对验收工作提出不同的要求。通常来说,办公家具、电脑、打印机等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固定资产验收过程较为简化,对一些复杂的大型生产设备,尤其是定制的高科技精密仪器,以及建筑物竣工验收等,需要一套规范、严密的验收制度。

  主要风险:新增固定资产验收程序不规范,可能导致资产质量不符要求、进而影响资产运行。

  应对制度内容:

  建立严格的固定资产交付使用验收制度。购入或建成移交的固定资产必须经过认真验收,保证新增固定资产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计划的使用要求和采购或建造合同的其他有关内容,对大型固定资产需组织多个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联合验收,必要时进行决算审计。

  1、外购固定资产应当根据合同、供应商发货单等对所购固定资产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技术要求及其他内容进行验收,出具验收单,编制验收报告。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由建造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等联合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填制固定资产移交使用单,移交使用部门投入使用。

  3、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经验收合格即可交付有关部门投入使用;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收到固定资产初步验收后进行安装调试,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第二次验收,合格的才可交付使用。

  4、未通过验收的不合格资产,不得接收,必须按照合同等有关规定办理退换货或其他弥补措施。

  5、对于具有权属证明的资产,取得时必须有合法的权属证书。对于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办理权属关系的手续及相关证明材料。固定资产权属证书或证明等材料,要妥善保管,并设立登记簿应对记录备查。

  (三)固定资产登记造册

  企业取得每项固定资产后均需要进行详细登记,编制固定资产目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便于固定资产的统计、检查和后续管理。

  主要风险:固定资产登记内容不完整,可能导致资产流失、资产信息失真、账实不符。

  主要应对制度内容:

  1、根据固定资产的定义,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列明固定资产编号、名称、种类、所在地点、使用部门、责任人、数量、账面价值、使用年限、损耗等内容,有利于企业了解固定资产使用情况的全貌。

  2、按照单项资产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资产卡片应在资产编号上与固定资产目录保持对应关系,详细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来源、验收、使用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运转、维修、改造、折旧、盘点等相关内容,便于固定资产的有效识别。

  3、固定资产目录和卡片均应定期或不定期复核,保证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四)固定资产投保

  固定资产投保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人为事故或自然灾害等造成的损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些资产必须投保某些险种,如机动车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强制保险。对于没有强制规定投保的固定资产,是否要投保,投保何种险种取决于企业对资产风险的评估和管理模式。

  主要风险:固定资产投保制度不健全,可能导致应投保资产未投保、索赔不力,不能有效防范资产损失风险。

  主要应对制度内容:

  企业应当重视和加强固定资产的投保工作,通盘考虑固定资产状况,根据其性质和特点,确定固定资产的投保范围和政策。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投保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既定的固定资产的投保范围和政策,投保金额与投保项目力求适当。

  2、对应投保的固定资产项目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办理投保手续,规范投保行为,应对固定资产损失风险。

  3、对于重大固定资产项目的投保,应当考虑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保险人,防范固定资产投保舞弊。

  4、已投保的固定资产发生损失的,及时调查原因及受损金额,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关的索赔手续。

  (五)固定资产运行维护

  固定资产操作运行是固定资产业务是主要的活动环节,在此过程中固定资产的价值转化为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而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平稳运行,实现安全生产,离不开资产日常维护和员工培训等控制措施。

  主要风险:固定资产操作不当、失修或维护过剩,可能造成资产使用效率低下、产品残次率高或资源浪费,甚至发生生产事故,生产停顿。

  主要应对制度:

  1、固定资产使用部门会同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维修、保养,将资产日常维护流程体制化、程序化、标准化,定期检查,及时消除风险,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2、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及管理部门建立固定资产运行管理档案,并据以制定合理的日常维修和大修理计划,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固定资产进行大修理的,须经验收合格才能投入运行。

  固定资产的修理需分类管理:固定资产的简单维修,可以由操作人员或内部人员完成;尚在保修期内的固定资产,一旦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厂商维修或退换;对于固定资产大修理,须由内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必要时请外部技术人员或专业机构完成。

  3、企业生产线等关键设备的运作效率与效果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具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对其进行充分的岗前培训,特殊设备实行岗位许可制度,需持证上岗,必须对资产运转进行实时监控,保证资产使用流程与既定操作流程相符,确保安全运行,提高使用效率。

  (六)固定资产更新改造

  企业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升级改造,以便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品种,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保证生产的安全环保。固定资产更新有部分更新与整体更新两种情形,部分更新的目的通常包括局部技术改造、更换高性能部件、增加新功能等方面,需权衡更新活动的成本与效益综合决策;整体更新主要指对陈旧设备的'淘汰与全面升级,更侧重于资产技术的先进性,符合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

  主要风险: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不够,可能造成企业产品线老化、缺乏市场竞争力。

  主要应对制度内容:

  1、定期对固定资产技术先进性评估,结合盈利能力和企业发展可持续性,资产使用部门根据需要提出技改方案,与财务部门一起进行预算可行性分析,并且经过管理部门的审核批准。

  2、区分固定资产部分更新和固定资产整体更新。部分更新通常包括局部技术改造、更换高性能部件、增加新功能等方面;整体更新主要是对陈旧固定资产的淘汰与全面升级,更侧重于资产技术的先进性。需权衡更新活动的成本与效益综合决策。

  3、管理部门需对技改方案实施过程适时监控、加强管理,有条件的要建立技改专项资金并定期或不定期审计。

  (七)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目的是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及时掌握资产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固定资产与存货同为实物资产,但与存货相比,固定资产的单位价值较大、存放地点较为分散,技术含量高。这些都使得两者的清查盘点既有共同之处,也有各自的特点。

  主要风险:固定资产丢失、毁损等造成账实不符、或资产贬值严重。

  主要应对制度内容:

  企业应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至少每年全面清查,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及时掌握资产盈利能力和市场价值。固定资产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妥善处理。

  1、财务部门组织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需定期进行清查,明确资产权属,确保实物与卡、财务账表相符,在清查作业实施之前编制清查方案,经过管理部门审核后进行相关的清查作业。

  2、在清查结束后,清查人员需要编制清查报告,管理部门需就清查报告进行审核,确保真实性、可靠性。

  3、清查过程中发现的盘盈(盘亏),应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妥善处理,报告审核通过后及时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确保账实相符,并上报备案。

  (八)固定资产抵押、质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权,而将该财产抵押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企业有时因资金周转等原因以其固定资产作抵押物或质物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如到期不能归还借款,银行则有权依法以该固定资产折价或拍卖。

  主要风险:固定资产抵押制度不完善,可能导致抵押资产价值低估和资产流失。

  主要应对制度内容:

  1、加强固定资产抵押、质押的管理,明晰固定资产抵押、质押流程,规定固定资产抵押、质押的程序和审批权限等,确保资产抵押、质押经过授权审批及适当程序。同时,应做好相应记录,保障企业资产安全。

  2、财务部门办理资产抵押时,如需要委托专业中介机构鉴定评估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应当会同金融机构有关人员、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现场勘验抵押品,对抵押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对于抵押资产,应编制专门的抵押资产目录。

资产管理规定8

  一.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实行固定资产统一管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维修与保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范,按照集中领导、统一管理的原则以固定资产的类别确定分工管理如下:

  1.后勤部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帐。

  2.各部门或门店负责本部门或门店的各种资产设备的维护与使用管理。后勤部有统一管理与购置权。

  二.主管部门的职责

  1.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2.负责监督配合使用单位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设备的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登记账卡,负责审批并办理验收、调拨、报废、等事项。

  4.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5.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三.使用部门的职责

  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应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各门店要设置员工设备管理员,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

  2.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润滑和安全使用。

  3.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4.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

  1.各部门与门店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购置。

  2.购进资产设备后,由相关单位开箱检查、验收,设备安装完毕后填“设备使用单”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单”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并通知使用单位。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内部资产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主管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后,由财务部门办理转帐手续,并通知相关的会计进行账、卡交接。

  3.公司对外的设备调拨和转移一般实行有偿价调拨方式,设备主管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折余价值、新旧程度按质论价,原则上调出设备的价值不得低于设备的折余价值,对外处理设备必须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价值,报总经理签字方可处理,办理有关财务手续。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无权办理设备转移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追究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封存

  1.公司的固定资产报损处理时,须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资产设备报损单一式三份由监察部与财务部门将其净损失上报总经理批复后,办理报损相关手续。

  2.凡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不能继续使用,主管部门与使用部门要及时作价处理。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使用部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注销手续,对外处理报废固定

  资产时由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总经理批准,变价收入上交财务部。

  七.固定资产的清查

  1.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每年至少清查一次。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

  (一)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

  (二)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

  (三)固定资产发生非常损失事故;

  (四)单位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3.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技术人员和实物保管人员参加的清查小组。组长由主管固定资产的公司领导担任。

  4.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在清查以前,应当将所经管的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5.固定资产清查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发现没有入账的固定资产,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入账。在清查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意见。

  6.对租赁、代管的固定资产,都应当进行清查,并分别填制清查表。

  7.对固定资产清查以后,根据清查的结果填制清查表单。清查表单经过审核无误以后,由参与清查的人员和经管财产的人员共同签名盖章。清查表单应当由资产管理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8.财务部门根据清查表格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进行复查或由经管财产的人员做出书面报告。

  9.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公司领导集体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八.奖惩

  1.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固定资产保管人、使用人玩忽职守,违反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造成固定资产损失者,应予赔偿。赔偿数额依据损失大小和责任大小确定,同时追究其相关领导的责任。

  3.造成重大固定资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家安全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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