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规定

时间:2023-07-21 14:57:49 管理 我要投稿

(经典)宿舍管理规定

宿舍管理规定1

  1.全体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住宿文明公约,维护宿舍区公共秩序,自觉遵守学生宿舍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经典)宿舍管理规定

  2.宿舍封楼期间,学生无班主任或学管签章的批条,一律不得在宿舍区逗留,每天上午、下午、晚自习上课前进行清楼,不按时离开宿舍且无正当理由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

  3.学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异性宿舍楼,不得擅自在外过夜,不得私自留宿他人,对违反此规定者将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如有来访者,必须到宿舍楼管理员处登记,并于熄灯前两小时离开宿舍。

  4.学生要爱护宿舍(楼)内的公共物品和设施,谁使用谁保管,因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的,需按规定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未经宿舍管理人员同意,任何学生不得随意调房间、调床位。学生毕业离校或调整宿舍前要先验收宿舍,凡有公物损坏需缴清赔偿费用后方予办理离校手续。

  5.学生要自觉遵守日常行为规范,不断提高个人素养,要自觉搞好宿舍内的环境卫生。宿舍内不得吃饭、抽烟、饮酒,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贴乱画、污损墙壁;不得向走廊倒水、乱丢瓜

  子壳、果皮、纸、袋等垃圾。全体住宿学生要共同努力创设整洁、文明的住宿环境。

  6.学生要自觉将宿舍内的垃圾倒入垃圾桶内,簸箕用完放回原处。严禁往垃圾桶内倒水、小便,严禁往水池内倒废弃物。便纸按要求扔放,宿舍卫生间内便池、地漏堵塞的,应按规定缴纳维修费用后,由维修人员疏通。

  7.学生要坚持每日整理内务,做到地面干净,床铺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卫生间无异味,并配合管理人员进入宿舍查房。

  8.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得翻、穿围墙、栅栏,不得钻窗入室;楼内不得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响,不得进行跑、跳、拍球等活动,不得有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9.注意用电安全,谨防火灾。学生在宿舍内不得使用外接插排(插座),不得私接电源,不得改动室内电器设施,不得使用任何种类的电热器具、炊具,如有违反将直接交由保卫处处理。电器设施如有损坏需及时上报到宿舍楼管理员处。严禁擅动消防器材,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焚烧物品、使用酒精炉等明火。

  10.要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对不按时熄灯、关水和超额用水、用电及窃电者除通报给系学管和学生处进行处理外,还将按学院用水用电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11.学生不得往窗外倒水或扔任何物品,要提高人身安全防护意识,打扫室内外卫生时要注意安全。实习工具和个人除行李

  等生活必需品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宿舍(楼)。

  12.学生要增强防盗意识,自觉将大额现金存入银行卡或饭卡中。宿舍内严禁存放大额现金,贵重物品要锁进橱柜或随身携带,离开房间要及时落锁。提高警惕,不得准许陌生人进入宿舍。

  13.严禁偷窃、敲诈他人财产等犯罪行为。对于无视法纪、打架斗殴、制造事端和威胁他人安全,进行偷窃、流氓犯罪等活动者,将直接交由保卫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宿舍管理规定2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用电事故,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校园,本着“安全、方便、节约”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8号)令,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更是人员密度极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全体学生应牢固树立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意识,自觉学习和掌握用电常识,做到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

  第二条 全体学生应爱护用电设施,如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辅导员。

  第三条 任何学生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不得私自安装灯头、增设供电设施及供电线路;不得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四条 学生合理使用电器时,应自觉做到:

  1、 各类电器应为正规厂家生产、质量合格,且处于安全使用期限内。

  2、 学生离开宿舍应及时关闭相应电源,不得在无人使用时让电器处于通电或待机状态,养成安全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

  第五条 禁止使用假冒伪劣电器、无国家强制性3C安全认证标志或者有故障的电器产品;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接触配电设施或将照明灯头、电源接口移近易燃物(蚊帐、棉质、纸质物品等)使用。

  第六条 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炉、电炒锅、电熨斗、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烘干机、电热水器、电榨汁机以及其它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安全系数较低,以及与宿舍功能不相适应、妨碍水电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电器。

  第七条 学生使用空调、饮水机实行申请准入制度,由学工处、宿舍管理中心核准并登记备案。

  第八条为节约用电,合理使用空调。夏季气温超过30℃,方可开启空调制冷,冬季气温低于0℃,方可开启空调取暖;注意对空调的维护,有异常迅速报修,不得私自打开壳或者拆卸空调机件;雷雨天气应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空调电源插座为空调专用,严禁插接使用其它电器;落实空调使用管理责任制,谁安装、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

  第九条 学生宿舍用电设施的维护和维修由后勤处负责。学生发现宿舍的用电设施有损坏后应主动、及时向后勤处申报维修;后勤处接到申报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完成维修。

  第十条 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常规管理和督查

  1各系应将学生安全用电行为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学生日常安全教育范畴,定期采用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同时要重视学生安全员、宿舍长的培训,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2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由系辅导员、宿舍管理员和学生宿舍安全员、宿舍长共同管理,保卫处、学工处、负责组织督查,督查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进入学生宿舍进行安全用电检查。

  3各楼宿舍管理员、各系各年级宿舍学生安全员、宿舍长,应对违规电器认真检查,一旦发现,立即报告辅导员;保卫处、学工处、系书记和辅导员应根据宿舍管理员、学生安全员和宿舍长的报告,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使用违规电器的行为。

  第十一条 学生违规使用电器的处罚

  1凡违反本规定第二、四条者初次给予通报批评,再次违反处以警告及以上处分;

  2凡违反本规定第三、五、六、七条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并没收违规电器及相关设备,造成后果严重者,加重处分;

  3凡拒绝、妨碍工作人员依照规定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工作者,视情节给予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寻衅滋事、侮辱、谩骂、威胁、恐吓或殴打工作人员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含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凡违规使用电器者,本学年内不得参与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不得参与各级各类的评优评先活动;

  5对使用违规电器造成火灾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除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追究法律责任,对责任部门和管理责任人视情节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在宿舍内发现禁止性电器设备,无论正在使用与否,无论新旧、好坏,一律没收并由各系代管。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保卫处

  20xx—11—3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宿舍管理规定3

  (一)纪律管理方面

  1、根据学生管理手册内容,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宿舍规章制度;

  2、监督学生不得随便留客住宿,正常上课期间,未经学院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3、要求宿舍长提醒本宿舍的所有成员,宿舍熄灯后,不得发出较大声音,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进而保障第二天良好的学习状态;

  4、要求学生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5、与宿舍长沟通,要求宿舍长对其宿舍成员进行思想教育,使同学之间形成互相帮助的良性友好关系,避免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说脏话;

  6、要求宿舍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二)卫生及文化氛围方面

  1、配合学院及学校每周五的卫生检查,督促各宿舍成员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及其它杂物,其它物品上无明显灰尘;

  2、通知各宿舍长要求每个宿舍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寝室卫生,并注意监督;

  3、督促各宿舍成员注重集体生活,讲究个人卫生,做到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4、要求每个宿舍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三)宿舍安全管理方面

  1、监督并通知各宿舍成员,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违章电器;

  2、监督各宿舍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确保每位成员的安全;

  3、提醒各宿舍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宿舍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4、提醒各宿舍人员离开宿舍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宿舍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辅导员向学校报告;

  6、以宿舍为单位,按要求统计每次节假日学生去向;

  (四)奖惩方面

  1、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可以班级为单位,评选出本班最佳宿舍,并用班费购买奖品作为鼓励;(该事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主要负责)

  2、被评为最佳宿舍的宿舍长,可在本学期额外获加xx分平时积分,并计入期末综合成绩内。(获奖名单需由宿舍长管理委员交于班长,以便算得综合成绩时保证可计入在内)

  附

  宿舍长职责

  1、在辅导员及宿舍长管理委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宿舍事务,及时汇报宿舍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宿舍有无人员未到就寝,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宿舍门,监督检查本宿舍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认真负责落实宿舍管理制度。

宿舍管理规定4

  宿舍负责人负责宿舍的全面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及教育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严格管理舍务人员,把工作落实到实处,做好与各部门的联系工作。

  关心爱护住校生,严格按《齐齐哈尔市民族中学住宿生管理制度》之规定管理学生。

  上班时间为当日24小时,每班二十四小时,每天16:30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

  值班期间学生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值班记录》。

  未经校长批准,不得擅自接收或转出住校生,不许外来人员及家长住宿,不许以住宿名义乱收费。

  安排好学生值日,每日检查卫生、查房、查铺,并做出记录。

  开展评优活动,写好每月总结材料。

  认真做好公物登记,每月定时盘点一次,需维修的及时上报。

  每日晚上9点30分管理人员查房、查铺。如有不归现象,及时与学生家长或者班主任联络,并做好记录,上报学校教育处处理。

  如发生学生生病,物品被盗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要与班主任和家长联系、沟通、了解情况。

  管理人员如有违纪,视情节轻重,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经济处罚或解聘。

宿舍管理规定5

  一、管理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空调管理、爱惜和保护公共财产不受损坏,延长使用寿命,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为员工住宿提供舒适的场所,特制定本规定。

  空调使用的月份:5月—10月(室内温度≥28℃时开启)空调使用的时间:白班:22:00—06:00夜班:09:00—17:00宿舍管理员每天负责空调开启与关闭的工作,统一管理。

  二、管理措施

  1、宿舍是员工业余休息的场所,宿舍空调属于公司财产,凡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本规定的所有条款。

  2、每间宿舍公司将会安装电表,当月所产生的`空调电费,由该宿舍入住人员平均分摊。如有员工离职时,则按其使用的天数计算电费。

  3、宿舍员工必须爱护公司财产,不得在空调机上钻孔、挖洞、钉钉子或切割、雕刻等。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损坏,按原价的2倍赔偿。

  4、宿舍员工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防触电、防雷击,严禁挪动、更改空调的位置,禁止在雷雨天气开启空调。

  5、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闭空调,长时间不用空调应将空调电源插头拔出。严禁宿舍内无人空调机照常运行。员工应自觉保护、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

  6、当空调出现故障时,宿舍管理员必须及时关闭电源、并尽快通知行政部主管安排相关人员及时维修,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开启。

  7、凡因空调使用不当或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时,由违规操作者负责一切经济损失。如果没能查出违规操作的人员,则由该宿舍的全体人员平均承担经济损失。

  8、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员工,由行政部酌情给予处理。

  三、空调运行注意事项

  1、设置适当的温度,以得到舒适的休息环境。

  2、在制冷运行中,应关闭门窗,如果门窗有打开,室内冷气外流,会使空调制冷的效果降低。

  3、宿舍管理员应将预定的运行时间用遥控器定时设定好。

  4、请勿在空调出风口处放置阻挡气流的物体,否则降低空调器的效率,甚至使系统停止运行。

  5、在雷雨天气,请断开主电源开关,否则雷电会致机体受损。

  6、清洁或保养空调时,请断开主电源开关,否则可能会发生意外。

  7、切勿使室内机和遥控器受潮,否则可能会发生短路,甚至火灾。

宿舍管理规定6

  目的:规范公司集体宿舍的管理,为员工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适用范围:分公司属下各办事处员工。

  执行时间:20xx年3月1日。

  管理细则:

  一、 综合管理:

  1、公司集体宿舍的管理权在公司综合部。

  2、各办事处宿舍日常管理权归当地办事处主任。

  3、办事处主任对宿舍的具体管理责任如下:

  1)根据公司安排接受入住者或者督促搬出者;

  2)宿舍公用设施的检查、保养和维修,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3)监督入住者严格遵守公司对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4)对宿舍进行日常清洁卫生的管理;

  5)负责入住者与公司的联系与沟通。

  二、 入住管理

  1、入住者必须是公司员工,非本公司员工一律不得入住本公司宿舍,包括员工家属亦不得入住公司宿舍。

  2、公司综合部决定是否批准入住与各房间入住人员定编数。

  3、被批准入住者,须在15日内入住,否则视为无意入住,取消其入住资格。

  4、采取弄虚作假入住或已经入住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住资格。

  三、 日常管理:

  1、 入住员工必须入住者必须严格地遵守本规定,自觉地维持单身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共道德。

  2、公司的集体宿舍是为本公司员工提供生活便利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入住,包括员工亲属。否则给予违规员工与办事处主任严厉处罚。

  3、员工在宿舍内举行活动时,须事先将有关安排报告给办事处主任。

  4、入住员工在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当向办事处主任通报。如果主任不在,应当直接向公司综合部通报。

  1)建筑或附属设施损坏时;

  2)火灾、水灾或失盗时;

  3)宿舍内出现传染病患者时;

  4)出现其他需通报事项时。

  5、入住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事项:

  1)小心使用各种设施;

  2)保持居室的清洁卫生;

  3)注意节约水电、煤气;

  4)注意用火及煤气安全;

  5)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维持秩序。

  6、入住员工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转借宿舍给其他人住宿;

  2)改变居室或附设设施的原有形态;

  3)在宿舍内进行商业活动或类似的活动;

  4)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危险物品;

  5)将公用物品随便带出宿舍;

  6)在宿舍内散发或张贴广告;

  7)在宿舍内饲养各类小动物;

  8)其它违法、违纪活动。

  四、退房

  入住员工离职时,需办理相关退房手续,将居室清扫干净,返还所有借用品,经办事处主任清点检查后,才可以退房。

  五、安全卫生

  1、入住员工应注意公共卫生,努力保持厨房、厕所的清洁卫生。

  2、入住员工应积极参加或配合定期大扫除,努力保持居室内部清洁。

  3、入住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个人生活习惯,注意个人健康,定期接受公司举行的健康检查,积极配合公司统一的防疫消毒活动。

  4、入住员工患病时,应及时向办事处主任报告。

  5、入住员工患传染病时,应迅速与办事处主任联系,并听从后者的具体安排。

  6、入住员工应特别注意防火安全,在使用电器和煤气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定。

  7、熟练掌握消防器材和安全装置的使用方法。一且出现火灾等,员工应迅速与办事处主任联系,同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8.入住员工不得在走廊、楼梯、出入口和紧急出口处堆放杂物。

  六、违犯本规定者,公司将给予相关的处罚,直至行政处分,望严格遵照执行。

宿舍管理规定7

  关于员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编号No.:ADD-B-20xx-0229为规范员工宿舍的管理,合理化使用电器,提倡员工节约用电,从而进一步节能降耗、消除安全隐患,公司特制订本规定。

  一、严格落实安全用电责任制度,高度重视安全用电管理,各宿舍住宿人员为安全用电责任人,不能留下安全隐患,凡造成安全问题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二、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三、各种用电设备、电器元件、照明线路的安装、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规范和电业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四、设备部对宿舍供电线路,设备等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绝缘降低及漏电等问题及部件必须及时整改,更换。

  五、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危险性较大的电器,一经发现坚决没收。第一次给予警告,并通告批评,第二次发现将处以200元的罚款并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七、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应及时报告工区相关负责人,并安排电工进行更换或维修。

  八、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完毕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九、所有宿舍成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应相互监督和提醒。

  十、公司设立用电标准:每间宿舍每月用电量为75度,超出部分财务部按每度一元的标准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行政部将员工每月用电记录张贴于公告栏。

  十一、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位员工相互监督,共同遵守。若有违反,按以上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以上妥否,请批示为盼!发出From:

  审批Approval:

  行政部副总审批Approval:

  常务副总

  宿舍管理规定

  宿舍管理规定2

  厂区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职工宿舍管理规定

  公司宿舍管理规定

宿舍管理规定8

  一、各员工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各员工以公司为家,紧紧围绕在院党、团组织、综合办公室、公司的周围并在其领导下,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的意识。

  三、不得藏匿、观看、传播不健康的或反动的报刊、书籍、言论、碟片及其他声像制品,不得从事损害公司荣誉或利益的行为、活动,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活动。

  四、各部门经理、主管要管理好本部门的员工,深入员工生活,聆听员工的意见,在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尽力帮助、解决员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五、员工宿舍一切设施、设备属公司所有,各员工要爱护公司所有物品,不得人为损坏或遗失,若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员工离职时要归还所借用的客房部一切物品,客房部经理必须在离院清单上签名并确认所借物品是否全部还清,若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六、辞职人员一经客房部经理在离院清单上签字后,就视为非本公司员工,并严禁在员工宿舍内住宿,住宿者每人按30元/晚收取费用。

  七、讲文明礼貌,不准随地吐谈、乱丢垃圾、大小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要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不准往窗外乱丢杂物,垃圾、剩饭(菜)要倒在指定地点。

  八、员工间要文明交往、和睦相处、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取长补短。

  九、员工宿舍内的走道、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禁止饲养宠物。

  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人人都当监督员,做到水龙头有开有关,人离房间要关灯、关电视,严禁在宿舍内烧废纸、点焟烛,禁止将点燃的废纸、杂物扔向窗外;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等明火;严禁躺在床铺上吸烟;严禁乱扔烟头和把烟头扔向窗外;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后果由本人承担。

  十一、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仪表、警示标示等,不准随意拆除和破坏,不得擅自动用和破坏各种消防设施、设备。

  十二、22:00以后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斗殴、酗酒影响他人休息;员工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非本宿舍人员,男女员工不得互串宿舍;员工家属、亲友来访,若要住宿,应通知总台或客房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

  十三、严格遵守作息时间,22:00按时就寝,夜晚不回宿舍者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后果由本人承担;早班和晚班的员工,起床、洗漱、关门等落手要轻,不得影响其他员工休息。

  十四、不结交社会上的闲杂人员、不把闲杂人员带入宿舍、不坐、骑兜风车,因此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十五、宿舍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轮流值日,本宿舍附近的卫生由本宿舍人员负责,宿舍附近的'水沟

  应由本宿舍人员清理。

  十六、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财物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切断电源。

  十八、员工宿舍的水龙头、电灯等物品自然损坏,必须及时报告知工程部修理,如不报告出现事故由该宿舍员工负责。员工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十九、工程部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违章线路、使用大功率电器、经教育再次违犯者报公司处罚。

  二十、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情节严重者送交派出所处理。

  二十一、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少数民族员工已经带来的藏刀、腰刀、靴刀等少数民族地区使用的刀具,都必须交保安部统一保管。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公私财物,不准在宿舍内殴打他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宿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不准恐吓或者威胁他人安全,干扰他人正常的生活;不准窝藏赃物,偷窃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二十一、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做好防范工作。发现可疑人员以及各类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公司报

  告。

  二十二、举报危及宿舍安全的信息,抵制和劝阻宿舍区内不文明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处

  理、解决宿舍区内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在宿舍区内的见义勇为的行为等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十三、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赌博、严禁在宿舍内搞封建迷信、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员工,及时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屡教不改者,公司可给予开除。

  二十四、发现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发现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员工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协助处理。

  二十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管理规定9

  1、 现场负责人负责本宿舍相关事务并安排员工轮流值日,打扫卫生。

  2、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及其他危险品进入宿舍,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3、 严禁乱搭、拆改电线电路及在宿舍生火,用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给予100元处罚。

  4、 严禁在宿舍酗酒、聚众打麻将、赌博、打架、盗窃及盗用不属于本人的财物,一经发现,给予开除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5、 严禁高空抛物,乱扔垃圾和烟头,乱倒污水,一经发现,处以100元罚款。

  6、 严禁外人留宿和在宿舍接待宾客,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总部经理批准。

  7、 宿舍员工必须服从房号和铺位安排,未经允许不准私自更换铺位,不准拆床架。

  8、 损坏公司财产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员工应相互监督,正确使用,以保障公司财产完好。如损坏人无法确定,则宿舍内的所有住宿人员均有承担赔偿公司财产损失的责任。

  9、 宿舍员工必须讲究公共及个人卫生,不准随地吐痰,衣物、床被须干净、整洁。

  10、 宿舍轮值人员负责房间打扫及公用设施的'维护,如有异常情况,向负责人报告。

  11、 个人物品放置应摆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妨碍他人,影响宿舍公共卫生。

  12、 洗手间、下水道不准乱扔杂物、纸张等以防堵塞。

  13、 不准在宿舍内乱张贴、乱拉绳索、乱打铁钉、乱动公用设施和他人财物。

  14、 宿舍应保持肃静,严禁大声喧哗及放高音响,23:00后娱乐设施必须关闭,外出人员必须在24:00前回到宿舍,24:00后所有宿舍必须熄灯就寝。

  15、 不准在宿舍做有伤风化之事。

  16、 加强公司宿舍文明建设,保障宿舍管理秩序。员工有义务充分配合并纠正不良行为,以形成良好的习惯。

  17、 凡是被辞退的员工必须在接到人事通知当日起经保安班长签字后搬离宿舍。辞职的员工必须在结算薪资之前搬离宿舍。以上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位员工互相监督,共同遵守。若有违反,将予处罚。

宿舍管理规定10

  为了实现学生宿舍管理的规范化,营造一个文明、健康、舒适的住宿环境,保证住宿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学校宿舍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此宿舍管理量化考核细则,在宿舍管理上对住宿生从出勤、纪律、内务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使宿舍管理更具有科学性,从而培养住宿生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养成住宿生团结协作、乐于助人、文明守纪的优良品质,为未来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具体要求:

  (一)出勤方面

  1.住宿生要按时离开寝室去上课、上自习,迟到者扣1分。

  2.午休时要求按规定时间返回寝室,不得在休息时间出入寝室,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1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宿舍管理员说明情况,记录在案。

  3.晚自习后,要求在规定时间返回寝室就寝,按时熄灯。晚归者扣个人2分。

  4.住宿生未履行请假手续,而夜不归宿者给予停宿处理。

  5.节假日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返校,未能够正确办理请假手续者扣个人2分。

  (二)纪律方面

  1.宿舍楼保持安静,禁止在宿舍楼内大声喧哗、打闹、追逐,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1分。

  2.宿舍楼内禁止吸烟、吸毒、喝酒、赌博或者进行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违者给予停宿处理。

  3.宿舍内严禁大声吵闹、斗殴,违者扣个人3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

  4.寝室内不允许下棋、打扑克、玩球,违者没收其物品并扣个人1分。

  5.爱护公物,不撬门砸锁,更不能故意破坏宿舍内设施,违者扣个人3分,并赔偿损失,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宿处理。

  6.上课、晚自习期间,没有请假条而进入寝室者扣个人1分,没有正当理由而滞留在寝室内的扣个人2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宿舍管理员说明情况,记录在案。

  7.不经学校同意,私自串室就寝者扣个人2分。

  8.未经允许在寝室内私贴乱画各种印刷品、广告、启示等,违者责成恢复宿舍原状,并视其情节轻重扣个人1-3分。

  9.对无视检查,态度生硬,谎报姓名等的住宿生扣个人3-5分,并视情节给予公开批评或停宿处理。

  10.不经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允许,私自离开学校者扣个人2分。

  11.熄灯后不能按时就寝,还在宿舍内走动者扣个人1分。

  12熄灯后住宿生应立即上床休息,不得做任何与就寝无关的事情,如亮灯、刷牙洗脸、吃东西、讲话聊天、开电筒看书、播放音乐和晾洗衣服等,影响他人休息,违者扣个人2分或扣寝室6分,即每个人1分。

  13.住宿生不得涂改宿舍公布栏,宿舍评比栏,宿舍住宿名单表等,违者扣3分。

  14、住宿生不得带体育运动器材(如足球,篮球和排球等大型球类)进入宿舍楼内,违者扣个人3分。

  (三)内务卫生

  1.寝室长每天安排督促一名值日生按照内务卫生检查标准要求,负责做好早、午内务卫生工作,地未打扫干净扣值日生1分,垃圾未倒扣值日生1分,宿舍脏乱扣值日生1分。

  2.住宿生要按照学校个人物品摆放标准要求整理好个人的物品,个人床上物品凌乱扣1分;床上被子叠的不合格扣个人0.5分,床上乱挂衣物毛巾扣个人0.5分。

  3.床底物品摆放凌乱扣个人0.5分,储柜上摆放物品扣该柜使用者每人0.5分,柜里的物品摆放不整洁扣寝室3分,即每人扣0.5分。

  4.禁止在窗内或窗户上私自挂晾衣绳、晒晾衣物等,违者扣寝室3分,即每人扣0.5分。

  5.禁止在宿舍和宿舍门外泼倒脏水、乱扔杂物,违者扣个人2分。

  6.每周日和周三卫生大扫除,检查不合格的扣寝室6分,即扣个人1分。

  (四)安全保卫

  1.住宿生不得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外人来访需到管理员处登记,私自带外人进入宿舍者扣个人3分。

  2.以非正当手段进出宿舍者扣3分,擅自留外人住宿者扣个人5分。

  3.严禁住宿生携带容易危及他人的器械(如刀具、玩具枪,激光电筒等)进入宿舍楼,违者没收物品并扣个人5分或给予停宿处理。

  4、住宿生要节约用水、节约用电、注意安全,离开宿舍要关闭灯管、锁门、锁存物柜、关窗,违者扣值日生1分,并扣寝室其他人0.5分。

  5.禁止在寝室内存放易燃易暴危险品,违者没收危险品并扣个人5分。

  6.禁止在宿舍内攀爬栏杆、围墙、窗台、阳台、天台,违者扣个人5分或给予停宿处理。

  7.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禁止私自使用、玩耍和破坏消防设施,违者扣个人3分

  8.禁止私用各种电器(如台灯、音响设备、电吹风、电热水壶、小电视机等),违者没收物品并给予停宿处理。

  9.宿舍楼内禁止豢养各种小动物,违者给予停宿处理。

  二、奖惩:

  (一)奖励

  1、每周不扣分的寝室按评比制度规定分别授予“文明宿舍”称号。

  2、每学期末对不扣分的住宿生根据加分情况评选出优秀住宿生,将分别授予“宿舍之星”称号。

  3、每学期末对表现突出的舍务干部,将分别授予“团结之星” 、“正义之星” 、“管理之星”等称号。

  4、每周获文明寝室奖励的寝室在下一次评比时每寝室加2分。

  5、在卫生大扫除时,获得公开表扬的寝室加6分,每人加1分。

  6、学校在平时常规的卫生、纪律等检查时,公开表扬的寝室每人加1分。

  7、做好人好事并获大家好评的住宿生,由宿舍管理员酌情加3-5分。

  8、对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宿舍管理工作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并被采用的住宿生加2分。

  9、敢于大胆检举揭发甚至制止宿舍中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的的'住宿生加2-5分。

  (二)惩罚

  在一学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发现之日起即作停宿或退宿处理,停宿长短由宿舍管理员决定。

  1、不服从、不尊重宿舍管理员和学生宿舍舍长的管理。

  2、未履行请假手续夜不归宿者。

  3、出现吸烟、吸毒、喝酒、赌博或者进行不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者。

  4、恶意毁坏宿舍公物影响严重者。

  5、攀爬门窗进出寝室者。

  6、性质严重的偷窃、打架、斗殴者。

  7、影响严重的聚众闹事者,造谣滋事者。

  8、私留外人在校留宿者。

  9、在宿舍内豢养各种小动物者。

  10、在寝室内私用各种电器者。

  11、不叠被子者。

  12、违反学校纪律影响严重者。

  13、凡一周内总分扣到6分者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发停宿警告通知,两周累加达10分以上者即作停宿处理。已发过停宿警告通知的同学,以后扣分严重者可直接停宿处理。累计受过两次停宿处理的住宿生,可直接实行退宿处理。,

  三、对住宿生管理实施的量化考核由宿舍管理员和学校总务处共同执行。

  四、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于学校总务处。

  五、本考核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管理规定11

  学生宿舍是学生住宿、生活和学习的公共场所,更是人员密度较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为明确学院与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学院的管理,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强化学生节约用电观念和安全用电意识,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本协议。

  一 学生的权利

  第一条 有参加学院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权利。

  第二条 学生有权正常使用宿舍内学校安装的供学生使用的电灯、电扇、洗衣机等电器和相关用电设施。

  第三条 在宿舍内可给充电电池充电,可使用电脑、手机充电器、小功率电吹风等日常所用的电器用品。

  第四条 学生可在向保卫处和宿管科申请允许的情况下安装使用饮水机和小功率空调。

  第五条 宿舍内的用电设备和设施出现故障或老化,有权要求学院后勤相关人员给予检查和维修。

  第六条 有对学院给予学生用电原因造成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向学院或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二 学生的义务

  第一条 有接受学院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义务。

  第二条 爱护用电设施;发现电线损坏、裸露、漏电等现象,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辅导员;按时交纳足额电费。

  第三条 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区域私自拆接电源、安装灯头和擅自增设供电设施、供电线路和拆修配电设施等。

  第四条 禁止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热炉、电炒锅、电熨斗、微波炉、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器、电烘干机、电热水器、电榨汁机以及其它可能导致超负荷用电、安全系数较低,并且与宿舍功能不相适应、妨碍水电管理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电器。

  三 学院的.权利

  第一条 学院有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的权利。

  第二条 学院有权对学生的电源总开关进行控制使用的权利。

  第三条 学院有对学生用电情况知情权,并按国家规定价格收取用电费用。

  第四条 学院有权对学生违规违章用电进行处分和处理的权利。

  四 学院的义务

  第一条 学院应依照国家规定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等相关用电常识教育。

  第二条 学院应给学生提供电灯、电扇、洗衣机等日常使用的电器用品和用电设施并告知学生使用方法。

  第三条 及时告知学生的用电度数情况,及时提醒学生缴纳电费。

  第三条 学院要定期对学生宿舍的电器设备和设施进行维护和检修,学生用电过程出现故障,学院应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五 相关责任

  第一条 因学院方面造成的原因,致使学生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学院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条 学生因自己过错遭受损害的,由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该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 学生有违反《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按照规定给以相应处分。

  第四条 学生承担赔偿责任的由学生及家长负责赔偿。

  六 附则

  第一条 本协议适用于在校全日制本校学生。

  第二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三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保卫处和学生各持一份。

  第四条 本协议解释权归保卫处

  第五条 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为准。

  甲方: 乙方: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签字)

  保卫处

  年 月 日

宿舍管理规定12

  为了保证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整齐、舒适的休息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1、工作满7天的.且签订聘用合同,需要住宿的员工统一由人事行政部工作人员开具《住宿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同意,行政人事部批准后,统一安排住宿。

  2、宿舍是为本公司员工服务,入住人员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制度》。

  1、宿舍床位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安排,如有调换,向人事行政部请示;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调换宿舍、更换床位。

  2、每宿舍选定一名宿舍长,建立值日制度,对于公共场所即卫生间、客厅、厨房采取谁值日谁清理的原则。

  3、宿舍不配制多余钥匙,不得将钥匙转借他人,如更换宿舍门锁,先到人事行政部申请,同意后须在更换后一周内,把新门锁钥匙交到行政人事部备份。

  4、床上物品摆放整齐,床底为上、下铺员工的公共空间;湿衣服凉在阳台,不在室内晾衣服。

  5、爱护宿舍财产及公共措施,宿舍现有财产、设备不得私自拆卸、调换,如有损坏则按新物品采购时2倍价格赔偿,并根据情节的轻重给予罚款。

  6、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不在房内乱涂乱画;不将剩余饭菜与杂物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不向窗外泼水、扔纸屑果皮饮料盒等杂物;楼梯、公共客厅不允许堆放杂物;以上行为,如有发生除赔偿损失外另罚款50元。

  7、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情节严重者送交派出所处理。

  8、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超负荷用电、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后果由本人承担。

  9、严禁在宿舍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10、非公司员工未经公司允许,不得进入公司宿舍,严禁留宿他人。

  11、员工离开宿舍后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切断电源;养成随手关门、关窗、节水、节电、防盗的好习惯。

  12、进入他人房间要敲门,征得舍主同意后方可进入;他人房间无人时禁止进入。

宿舍管理规定13

  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约能耗的原则,根据季节气温的变化,特对空调的管理和开启做如下规定:

  一、开启条件

  考虑盆地内气候特点,春秋两季气候适宜,夏冬两季气候主要受温度、湿度、气压的'影响。空调开启符合下述情形即可使用:夏冬两季,环境温度高于摄氏30°C时和低于8°C时。

  二、温度设定

  盛夏使用空调时,空调温度不可调得过低。室内外温差不超过8℃为宜,开冷风时不要直吹人体,满头大汗进入空调室前,应把汗擦干,换掉湿衣。

  冬天制热时,推荐设定温度为20-24℃,在此温度范围内,人体感觉较为舒适,并有利于节能。注:使用空调时请不要频繁开关。

  三、管理措施

  1、每间宿舍指定由寝室长负责宿舍空调装置的管理,负责人必须对空调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每天进行安全检查。

  2、宿舍员工必须爱护酒店财物,不得在空调机装置上钻孔、挖洞、钉钉子或切割、雕刻等,如因上述原因造成损坏,按原价的2倍赔偿。

  3、宿舍员工必须自觉增强安全意识,特别是防触电、防雷击,严禁挪动、更改空调装置位置,严禁在雷雨天气开启空调。

  4、空调遥控器由宿舍管理员处统一保存管理。各寝室需使用空调时,由寝室长作为责任人到宿舍管理员处领取并签字,并签定《空调使用管理责任书》;如果寝室长本人离职或退宿,须将遥控器退还到宿舍管理员处。

  5、各寝室室长负责把控各寝室空调的开启和温度设定,杜绝夏季将温度设定在26摄氏度以下。

  6、宿舍员工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不得随意开启空调外壳,不得私自拆装空调及空调开关,也不得随意在空调线路上乱接线,如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进行严肃处理。

  7、每间寝室安装独立电表,每月空调运行所发生的费用按住宿人员平均分摊的方式进行收取。

  8、要注意对空调的合理使用和维护,宿舍空调一旦出现故障,各寝室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宿舍管理员按酒店程序及时给予报修处理。

  9、因人为因素造成空调器、遥控器损坏或丢失,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和赔偿。

  10、禁止空房间开空调。一经发现,按《质量管理奖、罚条例》进行双倍处理。

  四、空调运行注意事项

  1、适当设置温度,以得到舒适的环境,应避免过热或过冷。

  2、在制冷或制热运行中,应关闭门窗,如果门窗打开,室内空气形成对流,使制冷或制热的效果降低。

  3、请勿在靠近进口或出口处放置主挡气流的物体,否则将低空调器的效率,甚至使系统停止运行。

  4、雷雨天气时应关闭空调,切断电源,以免遭受雷击损坏。

  5、清洁本机或进行保养时之前,请断开主电源开关,否则可能会发生意外。

  6、切勿使室内机和遥控器受潮,否则可能会发生短路、甚至火灾。

  7、酒店负责联系供应商定期对空调滤网进行清洗。

宿舍管理规定14

  为使教职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管理合理化,为了宿舍安全与卫生,保障教职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更好地学习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规定下列各项管理制度以共同遵守。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宿舍和房间,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离职应于离职当天把房间钥匙交回总务处,并在当天内搬离学校宿舍,如属违纪、违法而被学校辞退的教职工,必须在接到辞退通知当天迁出学校宿舍。

  4、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5、宿舍公有财产由总务处进行登记管理,属学校所有,归教职工使用,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6、宿舍内的`设施设备非正确使用而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包工时费用)。

  7、每间宿舍的水电费自理,(由学校代收每月在工资代扣)按该房住宿人员平均分摊。水费每月5元。

  8、保护建筑物,爱惜水电设备及安全设施设备。

  9、节约使用水、电,使用完要及时关闭(特别是热水器),离开及休息前应仔细检查。

  10、不要躺在床上吸烟,以免发生火灾,并注意熄灭火种。不要在宿舍内乱接或改动线路,一经发现处以50—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再改装费用。

  11、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自行轮流打扫整理,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有序。有垃圾及时拿下楼放在统一指定处,宿舍过道、门口、楼梯不得存放垃圾,如有垃圾记录在册。

  12、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13、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另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包括打牌、打麻将)等不正当行为。

  15、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以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

  16、宿舍内一律禁止向后面窗户丢垃圾,洗刷厨具时不得将剩余饭菜倒入厕所或通过下水道流入宿舍后沟,女老师宿舍特别注意厕所清洁,如有造成堵塞,疏通费用由该宿舍负责。

  17、任何教职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总务处同意,入住的教职工家属必须是直系亲属。

  18、上班时间尽量不回宿舍,出入宿舍要锁好门窗,关好电源。

宿舍管理规定15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宿舍是学校的最基本单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场所,创“洁、齐、美”的寝室是全面提高素质的需要,也是成才的需要。

  学生宿舍实行规范化管理是为学生创造一个“洁、齐、美”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守纪律,提高学生素质,促进学生成才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学校“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措施之一。

  学生寝室规范化管理共分三个规范,一个规定。

  一、卫生规范

  1、宿舍管理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应做到:全面关心同学,如有室内同学生病或遗失钱物、钥匙等应及时向舍务老师、班主任汇报;督促值日生认真负责做好工作,督促同学遵守纪律,卫生习惯养成等。

  2、宿舍卫生实行值日制度,每天一位学生负责。值日生工作范围包括:卫生打扫、清倒垃圾、物品摆放,离开宿舍检查门窗,有权监督其他学生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3、要求门窗整洁明亮,物品放置整齐划一,衣服凉晒整齐,地面干净无杂物,过道无积水,大花板、墙角无蛛网,墙面、箱橱、多用柜无污点。

  4、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任何同学不得在室内外、公共场所乱扔杂物。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用膳、洗涤饭盆等。禁止学生随地倒水。

  5、自觉维护好公共场所卫生(楼道、走廊、盥洗室筝),实行楼长负责制。

  二、文明规范

  1、同学之间团结互助,互敬互重,形成温馨友爱氛围。

  2、讲究文明礼貌,不说脏话、不打架斗殴。

  3、不准打朴克、杜绝赌博。不堆酗酒、抽烟。

  4、垃圾人箱,不准把垃圾、生活用水从窗口倒下。

  5、晚上熄灯后,不准讲话、敲墙壁等。禁止在寝室点蜡烛。

  6、爱护公物,不准用脚踢门,开窗后用窗钩钩好。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7、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回家日回家,特殊情况回家,应向班主任请假,办理好请假手续,并将请假条交给教导处及舍务老师。

  8、按时起身就寝,认真参加旱锻炼,早锻炼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9、自行车要统一登记,办理好停车证,并按指定地点有序停放。

  三、安全规范

  1、离开寝室,关好门窗,不得将钥匙随意借给其他寝室同学。

  2、寝室内如有失窃、丢失钥匙等应及时向舍务老师报告。

  3、每位同学应将贵重物品、钱、菜票、钥匙等保管好,以免失窃而造成损失。

  4、禁止在寝室内私拉电线、玩火(点蜡烛等)。

  5、通学生不得进入宿舍,不得擅自留宿外人。男。女同学之间不得相互串宿舍。

  四、奖惩规定为了有效的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规范和卫生习惯,采用个人扣分制,具体规定如下:

  1、个人内务不按规范要求整理摆放的,每项扣1一5分,劝导无效,可加倍扣分。

  2、地面不扫。位权不倒、物品摆放不整齐的,扣当天值班人5一10分。

  3、每次规定的大扫除项目,没有做到的,全室每人扣5一10分,局部没有做到的',扣分工负责人5一10分。

  4、从窗口倒水或将水倒在室内、过道、楼梯口者,扣10一30分。劝导无效的可加倍扣分。

  5、因使用明火(点蜡烛、焚烧废纸等),扣当事人50分,造成严重后果者,除负责一定的赔偿外,依情节轻重,由学校给予处分。

  6、对寝室内用膳者扣20分,酗酒者扣50分。

  7、熄灯后讲话,听收录机影响他人休息者,扣10分,劝导无效者,加倍扣分。

  8、寝室内打扑克者扣20分,赌博、抽烟者扣50分。

  9、私配钥匙者,扣20分。

  10、回家不请假或私自在外住宿者扣20分,劝导无效的,加倍扣分。

  11、不按时起身,早锻炼迟到者,每次扣5分。缺席者扣10分。

  12、不服从舍各老师,无理取闹,妨碍正常工作者,每次可扣l0-50分。

  13、每位同学的扣分情况每周向班主任汇报一次,每个学期内扣分累计满50分者,作书面检查。扣分满200分者,移交学校教导处处理,扣满400分者取消住宿资格。

  14、每天上午或下午学校组织检查宿舍,次日公布分数。

  15、以“洁、齐、美”文明宿舍每月评选一次,并给予公开表扬。

  16、学期结束,根据寝室内学生扣分及评选“洁。齐、美”文明寝室光荣称号次数,评选出“模范宿舍”,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17、各个班级宿舍得分情况。评选“洁。齐、美”文明寝室次数与评选优秀班集体等挂钩。

  18、每个学期学生扣分递交班主任,与思想品德评语、操行等第、评选三好学生等挂钩。

【宿舍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宿舍管理规定07-12

[精选]宿舍管理规定07-21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宿舍住宿管理规定06-23

[实用]宿舍管理规定07-12

集体宿舍管理规定07-19

宿舍钥匙借用管理规定12-13

保安部宿舍管理规定06-16

宿舍热水使用管理规定06-23

集体宿舍卫生管理规定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