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管理细则

时间:2023-08-18 17:39:00 管理 我要投稿

大学学生管理细则(合集)

大学学生管理细则1

  大学生寝室管理是学校思想教育工作敏感而又重要的地带,是提升大学生思想教育不可缺失的环节。

大学学生管理细则(合集)

  大学,我们有更充分的时间来合理安排我们的课外活动。传统的班级概念趋于淡化,以班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组织形式和主要工作渠道情况正在发生改变,寝室的教育功能越来越突出,寝室的'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寝室管理制度建设具体如下:

  一、管理目标

  洁、净、雅

  二、基本要求

  (一)纪律方面

  1、按时就寝,按时起床,起床、就寝做到快、静、齐;

  2、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回家、返校,平时不得随便回家;

  3、不随便留客住宿,不调换床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外过夜;

  4、到了睡觉时间,不得发出声音,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5、不得在寝室内点蜡烛及其它可燃烧物;

  6、同学之间互相帮助,不得在寝室里吵闹、打架、起哄、说脏话;

  7、不拿他人东西,借用物品要及时归还。

  (二)卫生方面

  1、保持地面、门窗、床铺,清洁用具及其它物品的卫生,做到地面无瓜皮、果壳、纸屑及其它杂物,其它物品上无明显灰尘;2、不得在寝室及走廊、楼梯上乱扔纸屑、瓜果壳,剩饭菜要倒在指定的地点,不向窗外门外倾倒污水污物及吐痰;3、每个寝室做到每天三小扫,每周一大扫,值周(日)同学应做好寝室卫生,并注意监督;

  4、每晚洗脚,每早洗脸、刷牙、鞋、袜及时洗刷。

  (三)内务方面

  1、棉被叠成方形,折缝朝外,靠墙摆好;

  2、脸盆、水桶、牙刷统一摆放,毛巾折挂高低一致,牙刷头朝上,且统一向右倾斜;

  3、多余的鞋子统一摆放桌底,鞋跟朝外且成一直线;

  4、扫把、垃圾桶选定合理位置摆放,其它物品不得影响寝室美观;

  5、早起开窗,风钩要挂上,晚上关门窗,铁闩要插上;

  6、上课期间,寝室必须上锁,节假日关好门窗;

  7、室内外设施无污损,损坏后能主动赔偿;

  8、室内装饰美观大方,内容健康向上。

  (四)寝室长职责

  1、在辅导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寝室事务,及时汇报寝室有关情况;

  2、在就寝前应检查寝室有无人员未到就寝, 维持就寝纪律;

  3、负责锁好寝室门,监督检查本寝室的卫生、物品摆放;

  4、应负责落实寝室管理制度。

  (五)奖惩

  文明寝室每月评比一次,一月得分最高者获班费提供的奖品。

  三、寝室安全管理制度

  1、寝室内不得随意私拉电线,乱接电灯,不得使用“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等用电器;

  2、寝室内不得擅自点蜡烛,焚烧废纸、燃点蚊香,确保安全;

  3、寝室人员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寝室内的学校财产如有自然破损,应及时申请报修;

  4、寝室人员离开寝室时,都应自觉检查门、窗是否关好,电源是否关闭;

  5、寝室如发生失窃,应及时通过指导教师向学校报告;

  6、节假日期间如有不回家的同学要经辅导员同意;

  7、宿舍区内禁止喝酒、赌博或传阅不健康书刊;

  8、一般情况下,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大学学生管理细则2

  一、班级日常管理制度

  1、学习: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⒈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请假半天以内(包括半天)者,需填写请假条,并由班长告知辅导员;请假一天者,除写请假条外,还需当着班长的面与辅导员通电话,经辅导员批准后方可生效;请假大于一天者,填写请假条,并且要交由系相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请假者务必在请假期限内按时返回,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者,必须电话告知班长和辅导员,办理续假相关事宜。

  3.积极配合相应科代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4.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不睡觉,不玩手机,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2、卫生:

  宿舍是大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

  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实行责任到人制,宿舍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

  2.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3.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4.注重个人卫生。

  3、活动

  因为班级、系、院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界奋进的班级体。

  2.对于系、院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二、班级奖惩制度

  1、评优、评先依据《周口师范学院学生手册》进行评选。

  2、推荐党校学员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选。

  3、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推荐学院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6、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9、每周由班长对课堂的出勤情况以及对班级活动人员的记录进行检查,每月抽查一次,对是否旷课迟到以及活动次数将做记录,每月以量化积分的形式在班级公示3天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每位同学签名确认无误后生效,所有不当之处需及时向班委提出加以更正)

  10、课堂会议上应把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

  三、班委管理制度

  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及班级对外事宜;召集班委会、班会的召开,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协调各班委之间工作;做好和团学联的交流工作;定期检查其他班委记录。

  团支书:负责同学们政治学习,使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多和同学们交流,发现问题应立即想办法解决或及时上报;积极在班内大面积发展党员,使同学们在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按时按量做好班级推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等工作;做好团费的及时收缴和上交工作。

  学习委员:营造全班学习气氛,带动大家共同进步;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学术部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按照学术部的要求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负责期末成绩登记、总分、平均分计算、排名等工作;负责收取学习方面的费用

  文体委员:发动和组织全班同学积极开展课余文化娱乐活动,负责组织班级文艺活动,或参加学院的各类文娱活动;安排好重大节日的庆祝、联欢等活动。生活委员:负责班费的保管,每学期或大型活动后向同学公布班费收支情况,为同学做好日常生活服务,提醒大家注意天气变化。了解班级的贫富总体情况,便于展开工作。负责卫生评比、卫生大检查等活动。

  注:①制定班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维护班级正常的运行和生活秩序,保障我班同学身心健康,促进同学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我班同学综合素质,依规制班、规范行为,望所有同学严格要求自己,为自己争荣誉,为集体添光彩!

  ②班级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班级规章制度,班委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于班委在工作上的错误,同学们可批评指正,班委必须虚心听取。对于败坏班级风气、工作不积极或滥用职权的班委或同学,同学们可以当面提出抗议或向老师、班长、团支书等反映

  ③管理制度有不完善之处,在日常学习生活过程中会按实际情况加以增减。

  ④更具体奖惩细则及管理条例参考《周口师范学院学生手册》

大学学生管理细则3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预防火灾等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用电实行“指标管理、定量供应、超量收费、”的管理办法。每间宿舍每月免费用电l8度,按月结算。超过部份电费,由本宿舍成员平均负担(或由学生自己协商分摊;按月交纳至本楼值班室.剩余用电自动归零不向下月转移)。

  第二条认真遵守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电线,禁止使用劣质电器及接线板,严格遵守各类电器的使用规范,禁止违规使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设施;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电断,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损坏电器或发生火灾等事故。

  第三条严禁在宿舍内、外私自接电源。如因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事故者,除赔偿损失外,并视情节、后果轻重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严禁在宿舍内、走廊、卫生间等宿舍区内私自拉接电源。

  第五条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电热棒、电炉和电饭锅、电炒锅、电磁炉、电热杯、电水壶、电热毯等电热器具。

  第六条违反第四、五条规定,违章用电设备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予以没收,二日内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检讨,并保证不得再次在宿舍内使用。违反第七条规定,违章用电设备将予以收缴销毁。违反以上规定,对初犯者给予通报批评,对屡犯者根据《学生守则》给予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

  第七条严禁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第八条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它用电设备。其它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个移动式插座,严禁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准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九条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违者,除承担修复费用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条宿舍发生线路故障必须及时报有关维修部门更换或维修,严禁私自更换或维修。

  第十一条若同一宿舍在一学期内二次违反上述规定,而无人承认使用或拥有上述禁用电热器具的,取消该宿舍集体及所有成员个人该学年的校内一切评先资格。

  第十二条凡违反上述规定应受校纪处分者,由学生处宿舍管理中心提出意见,按照有关学校规定发文处理。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大学学生管理细则4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营造整洁、健康、文明、和谐的学生宿舍环境,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华东师范大学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学生),具体指已取得华东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一、宿舍管理机构设置

  1、华东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房源情况统筹安排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入住学生宿舍。

  2、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学工部(学生处)、研工部(研究生管理处)、保卫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团委、学生发展服务联合中心、学生会、研究生会组成的宿舍管理委员会,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学生宿舍社区日常管理由学校委托的物业公司(部门)负责,包括水电管理、安全保卫、生活秩序、清洁卫生、维修、附设服务等工作,宿舍管理人员有权按照校规进宿舍实施各项检查工作,学校各主管部门及全体学生应给予配合和支持。

  3、各学生宿舍社区设立学生社区服务委员会(简称“社服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构,主要负责学生生活服务、信息宣传、协调沟通和调研反馈等工作。

  4、闵行校区本科生公寓生活园区设立楼管会,挂靠校党委学工部,由学工部、后勤管理处共同协调处理日常事务。楼管会包括住楼辅导员、楼层长、寝室长三个组织梯度,主要负责生活园区内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宿舍住宿制度

  1、缴费住宿是每个学生应尽的责任。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秋季入学的学生在每年秋季报到注册前交纳住宿费,春季入学的学生在每年春季报到注册前交纳住宿费。每个学生要按时足额缴纳住宿费,并妥善保存好缴费收据,以备学校相关部门查验。

  2、上海生源在职攻读研究生和本校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3年,博士生3年)内未能完成学业的学生,延长修读期间如需学校提供住宿,需重新递交住宿申请,经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根据当年学校宿舍资源使用情况再行考虑住宿安排。

  3、学生宿舍按照二级分配的原则统一安排,由学校后勤管理处统一调配全校宿舍资源。

  ①新生入校前,后勤管理处按各院系(所)学生人数,将宿舍的床位数分配到院系(所),由各院系(所)安排到人。

  ②学生宿舍一经排定,无特殊情况不再调整。特殊情况需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认可并签字盖章(每年的4月和10月办理,只限于在实体院系范围内、同类别学生宿舍之间的调整),报后勤管理处审核备案,后勤管理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学生到校财务处办理退补费手续,再到宿舍物业更换钥匙。

  ③学生应服从学校的住宿安排,在指定的房间居住,并遵守与入住社区物业约定的相关住宿管理要求。

  ④每位学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床位,不得私自调换、私占、出借、转让床位,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⑤宿舍楼内空房间、空床位由学校统一计划管理,学校有权对未满住宿人数的宿舍分配学生及合并宿舍。学校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时,学生应服从宿舍的调整。

  ⑥学校不向学生提供夫妻用房。

  4、毕业生退宿

  ①为不影响学生宿舍检修与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毕业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原住宿舍并到所在宿舍楼物业值班室办理退宿手续,逾期则遗留物品做无主处理。

  ②接到学生退宿申请,宿舍楼管理员须到宿舍验收室内设施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收回宿舍钥匙,报后勤管理处办理该生离校申请网上通过。

  ③室内设施如有丢失、损坏,应给予赔偿。如果责任不清,须由本宿舍成员均摊;对拒不赔偿的,不予办理退宿手续和毕业离校手续。

  5、其他情况退宿

  ①因休学、参军、跨校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应该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具空出,剩余住宿费按月计算(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予以退还。如不办理退宿手续,要计算住宿费用。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后勤管理处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转学、退学等结束学籍的情况,学生应在离校前凭相关部门发出的通知到后勤管理处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逾期不办者,遗留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②其他个人原因的退宿每年1月和6月校历放假前两周的工作日集中办理,逾期不予受理。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辅导员告知学生家长并征得家长同意,副书记签字,加盖实体院系公章,本专科学生经学工部、研究生经研究生院签署认可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到所在宿舍楼管理员办公室退还钥匙,再到后勤管理处按月计算住宿费差价。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住宿。

  6、学生宿舍不准私自调换门锁或加锁,不准私配钥匙,违者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学生宿舍服务中心由学生宿舍服务中心负责调换全室钥匙,遗失者须按规定支付工本费。遗失钥匙如不报告造成被窃,经济损失由遗失钥匙者承担。

  7、自觉维护学生宿舍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准跳舞、溜冰、经商、酗酒、打麻将,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严禁赌博、打架斗殴,不得开展打球等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娱乐活动。违者视情节与态度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处分,直至勒令退宿。

  8、严禁在阳台栏杆上或窗台上放置凳子、哑铃等重物,严禁向窗外和阳台外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禁止在宿舍楼内焚烧废弃物。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寝室。

  9、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违者除没收物品外,并依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处分,并作退宿处理。

  10、注意宿舍内物品安全,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及时将多余现金存入银行,并保管好存折,自己记好密码,不告诉他人。最后离开寝室者要随手关好门窗,发现寝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校派出所(保卫处)。宿舍内发现推销员应及时报告宿舍物业值班人员通知派出所(保卫处)处理。

  11、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妥善保护学生宿舍楼内的各项家具、设施、设备的责任。凡属自然损坏应及时报告物业,由物业宿管人员请有关部门维修或调换。如发现丢失、人为损坏、私自调换等,应查明原因督促当事人折价赔偿或换回,原因或责任人不明,由全室学生共同赔偿。

  12、退宿或离校时,寝室内家具物品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退宿或离校手续。

  三、宿舍会客、作息制度

  1、加强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宿舍实行门卫制,昼夜值班。为了不影响学生学习和休息,学生宿舍会客时间为上午10:30~中午12:30,下午15:00~晚上22:00。会客时间之外禁止在宿舍内接待来访人员。

  2、宿舍来访会客,应主动出示证件,经宿管人员登记核准后方可入内。如有强行闯入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男宾未经宿管人员同意不得进入女生宿舍。学生应自觉遵守会客制度,21:00以后一般不予会客,超过会客的规定时间,工作人员有权请会客人员离开宿舍楼。

  3、晚间24:00至次日5:00关闭宿舍大门。24:00以后进出宿舍楼的学生必须出示证件并予登记,物业要对相关情况进行汇总,每月一次向学校管理部门报告。学生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要加强对24:00以后未归学生的教育管理。

  4、物业值班人员对来访会客者,应认真验证,坚持原则,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并做好记录。凡因执行公务者进入学生宿舍,需出示有效证件。

  四、宿舍卫生检查制度

  1、积极倡导入住者自觉养成讲文明、讲卫生、守纪律、爱劳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和热爱集体的优良作风,室内卫生轮流值日自觉保持整洁,不要在书桌床铺上堆放杂物,床铺和被褥每天要整理整齐。寝室内坚持值日生制度,值日表一式二份,一份张贴于室内,一份交宿管人员备查。值日生需于每日早上8时前将宿舍打扫完毕,并督促全宿舍人员做到室内摆设整齐、地面清洁、窗明几净、无蛛网无积灰,保持走廊清洁。不随地吐痰、乱抛废物,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堆放垃圾;禁止在阳台、走廊内堆放废弃物。违者根据宿舍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或通报批评。

  2、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宿舍场所的卫生。三餐在食堂用餐,不得将饭菜带入寝室内。禁止在宿舍楼内饲养小动物。学生患传染疾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3、物业部门每周一次会同社服会(楼管会)学生例行检查寝室卫生,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公布,汇总后通告各院、系主管领导并记录在册,作为操行评定的依据。

  4、一学期同一学生在其值日天被检查一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二次为差者,给予黄牌警告,楼内通报批评,通知所在院系进行批评教育。卫生检查三次为差者,给予红牌警告,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管理部门备案,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5、同一寝室一学期内卫生检查累计有三次为差,给予口头警告。卫生检查累计四次为差,给予黄牌警告,通报批评,并通知所在院系。累计卫生检查五次为差,给予红牌警告,上报所在院系并由院系进行批评教育和在学生管理部门备案,取消全室成员本学年一切先进称号的评选资格和取消其该学年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

  6、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享受二次免检。如本学年有黄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三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黄牌警告。如本学年有红牌警告,寝室卫生连续五次为优,可免除本学年红牌警告。

  五、用水、用电制度

  1、学校在宿舍中仅提供基本照明用电,已安装一户一电表的学生宿舍实行定额用电制度。本校有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每间寝室每月由学校补贴20度电。超过上述用电规定的额度,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负担。

  2、已安装一户一水表的学生宿舍实行定额用水制度,本校有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每人每月由学校补贴3立方水,超过上述用水规定的额度,费用由寝室居住人员负担。

  3、及时交付超额用水用电的水电费是居住学生应尽的义务。逾期未交付水电费的,所欠水电费参照华东师范大学有关所欠水电费办法实行,逾期未交水电费的毕业班学生,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4、加强学生宿舍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学生宿舍内电器不准私自移动和修理,如遇故障应报告物业宿管人员,有关部门派专职电工修理。违者造成的损失,一律由肇事者负责。

  5、学生宿舍禁止一切窃电行为,窃电者除补交电费外,视情节轻重和数额大小,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6、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学校相关节约用水、用电以及安全用水、用电的管理办法。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和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热锅、电炒锅、电饭煲、微波炉、电磁炉、电熨斗、电热毯、取暖器、电水壶、电烤箱、电吹风等容易引起安全隐患的电器,严禁私接、乱拉电源线。物业部门有权对学生违章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对于在学生宿舍内持有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本、专科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学生处备案,取消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②对于在学生宿舍内保存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研究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在楼内通报批评。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由院系进行通报批评并报研究生管理处备案,取消或降低其评奖评优评助的资格或等级,并将违纪记录记入该生个人档案。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和严重危害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③对于在学生宿舍内保存和使用上述违章电器的其他学生,一经查实,第一次违反规定没收其器具并通报所在院系。第二次违反规定除没收其器具外,还通报所在院系,并作勒令退宿处理。违反规定引起重大事故和严重危害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还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私自使用违章电器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学生本人负责。

  7、寝室内不准使用与保存煤油炉、液化气、卡式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设施和器具,以免发生火灾。一经发现,上报所在院系和学生管理部门,取消本学年评奖评优评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同时取消住宿资格。寝室内有以上违章出现,查不到责任人时,对全室人员给予教育、处罚和处分,直至作勒令退宿处理。由于违反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六、毕业离校制度

  学生(包括考取研究生、博士生留校工作等)在学校规定的学制(专科生3年,本科生4年,硕士生3年,博士生3年)学习期满后都必须办理退宿离校手续,办理退宿手续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宿,逾期者其物品将视作无主处理。休学、退学学生必须在《休学通知》或《除名通知》发出后一周内办理退宿手续并退出所在宿舍,否则其物品视作无主处理。

  七、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

  八、本规定自二○xx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大学学生管理细则5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设,保证全体学生有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房舍管理

  第一条 学生入学时,须签订住宿协议,按宿舍管理办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办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 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办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 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管室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室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两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第四条 寒、暑假学生一律不留宿,学生离校前自己存放好行李物品。

  内务管理

  第五条 各年级少先队、学生会负责人在德育处统一安排下组织对本年级的宿舍进行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宿舍长并落实轮值制度。

  第六条 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周生应将本房间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周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房间门前走廊由该房间负责清扫、保洁。

  第七条 在宿管室安排下定期进行大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办及年级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八条 各年级学生会成员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通过德育处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九条 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便后要冲水。

  第十条 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见附件)办理。

  第十一条 班主任和各班班长、生活委员、应经常督促检查。学校和各年级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公布结果。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二条 学生在上课、自修、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或进行其他课外文体活动(需要活动的在班主任与宿管室协调下方可进行)。

  第十四条 晚上全校学生宿舍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大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学生手机、电子游戏机等玩赏物品不得带入宿舍。以免影响他人和自己休息。

  第十六条 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不得在宿舍内打球等。

  第十七条 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如有事,须持有班主任签条,并到宿管室登记方可。

  第十八条 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室批准,男女生不得相互进入宿舍。

  第二十条 学生宿舍作息时间 (参见学校作息时间)。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和来访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访必须进行验证登记。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单独逗留外来人员。

  第二十二条 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在宿舍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生火煮食及焚烧废纸、木板杂物等。

  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二十三条 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铁棒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违者交学校保卫科按章处理。

  第二十四条 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如发现宿舍区内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立即查问或及时报告值班人员;要妥善保管好个人和公共财物,不急用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柜员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五条 学生应协助宿管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觉接受查询。发现宿舍被盗失窃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楼梯处嬉闹。

  水电设施管理

  第二十七条 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共同节约能源。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二十八条 白天尽可能不用太阳能水,以保证晚间学生的洗漱之用。

  第二十九条 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炊具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其他大功率电器设备)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外,并视情节给予罚款50~100元。

  第三十条 学生因学习需要在宿舍自备安装各类较大电器设备,须到宿管室办理登记备案。

  第三十一条 学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学生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乱钉,不得向窗外、便池乱扔杂物。

  第三十三条 学生宿舍区内发生水电故障、家具及房舍设施损坏、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应由本宿舍成员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由校学生宿舍管理办负责解释。

大学学生管理细则6

  一、制定班级管理制度,成为学生自我管理的行为规范。

  1、科学制定制度。

  班级的奋斗目标在班集体的建设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班主任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结合班级实际情况,拟定班集体目标时,要让每位学生参与,广泛听取意见,经全体同学同意,明确班集体的奋斗目标,避免盲目、低效地学习、生活。只有目标明确,才能凝神聚气,形成合力。制定班级公约和班级规章制度,为学生提供自我管理的依据。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班集体的形成,离不开一定规范的制约,班主任应引导学生在《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的指导下,遵守班级公约,制定切合本班的规章制度,使学生获得心理认同,即班级公约是大家共同制定的,而不是班主任和少数班干部制定的,大家才是制定者,也是执行者、维护者。这样,学生才能自主地去遵守。

  2、有效地进行检查督促。

  制定了管理制度,就要组织力量进行有效地检查督促,否则,制度就会失去实际意义,成为一纸空文。在检查督促的过程中,最有效的方法,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正确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督促。班主任主要是当好"参谋",抓住并解决主要问题,日常工作可以大胆地让学生去管理,改变既当"保姆"又当"警察"的旧做法。学生能正常学习,学生真正成了管理自己的主人。这确实是值得学习的成功经验。

  3、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用制度规范学生的行为,是一个复杂艰难的过程,是一个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认识过程。这其间学生的思想教育事关重大,不可忽视。所谓严格要求学生就是对学生的缺点和错误丝毫不能放松教育。要让学生多进行比较,不断地与他人比,也和自己的过去比,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地调整自己的思想方式和行为习惯,才能达到自我管理的目的。

  二、形成良好的班级氛围,为学生提供自我管理的保障。

  良好的班级常规是学生进行正常学习和生活的保证,拥有良好的班级氛围,关键是让常规走进学生的心里,师生达成共识,形成默契,自觉地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学生自我管理提供保障。

  1、充分利用晨读,学会自主学习。利用好晨读课,提高学生的传统文化修养。班干部担起"小老师"的重任,通过组织学生吟诵古诗、听说英语,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巩固对课堂知识的理解和深化。

  2、自觉完成作业,培养独立自主观念。各门功课的课代表及时上交全班作业,全班形成以抄袭作业、拖拉作业为耻的习惯,并养成"今日事、今日毕"的好习惯。

  3、合理安排值日,强化劳动意识。对于教室卫生,每位同学都有参与管理班级的机会,增强了学生的主人翁意识,提高了学生的管理能力,班级卫生工作卓有成效。

  4、做好两操,保证质量。眼保健操与广播操对于学生成长与成绩非常重要,向同学们宣传近视与体质差对于学习的危害,学生能自觉遵守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的纪律,认真做好每一个动作。

  5、让学生养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好习惯,并持之以恒。

  三、建好班干部队伍,创造自主发展的空间。

  一个班,如果一切都是班主任一个人来管理,往往会顾此失彼。素质高、能力强的班干部是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开展班级工作的左膀右臂。

  首先,要了解学生上一学期的工作情况,对一些不能以身作则的班干部要敢于换下来,但同时要对其做好思想工作;其次,对新任用的班干部要给予指导;再次,每学期要对已任用的班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对同学们不满意的班干部进行总结,找出原因。通过这样的选拔,基本上就可以选出有能力的和乐于为班服务的学生来担任班干部。

  班干部选出后,要对班干部队伍的培养,如何培养班干部呢?首先,要提高思想品德素质。班干部是为同学的学习和生活服务的,一方面加强他们为同学服务的思想教育,对班干部的成绩,好思想、好作风、好行为要给予肯定;对他们的缺点,不姑息并适时批评,帮助他们进步。其次,提高班干部的工作能力。第一是组织同学学习的能力。在课前,协助教师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如点名发放练习本,将教具送到教室,擦黑板,组织学生把摆放整齐等;在课内,对学生作业进行检查订正、了解学生作业情况,将信息反馈给教师,或辅导后进生;在课后,组织学生复习,布置自主作业,帮助教师组织好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各种兴趣。

  四、多方合作,齐抓共管,实施全员育人机制。

  (一)班主任和科任老师相互配合

  班主任、科任、学生三位一体,形成了一个班集体。班主任则是这个集体的核心,科任老师以其优异的.专业知识,良好的人格魅力等优势成为班级建设的催化剂。一个班级的健康成长,依赖于全体老师的共同努力。科任老师关心和参与班级建设,与班主任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对于班集体的形成、巩固、发展和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班主任与科任老师必须搞好关系,配合要密切,教育思想要一致。如何做呢?我想:一方面,班主任随时将每个学生的情况通报给任科教师,让老师们详细了解每个学生的基本状况、思想品德、知识能力、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等。如:让科任老师了解哪些学生的基础知识好,能遵守纪律,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爱护公物,乐做好事,自理能力强;哪些学生学习一般;哪些学生学习较差,能力较差,纪律较差。这样有利于各科任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能因材施教,"对症下药"进行思想教育,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科任教师及时和班主任沟通,相互交换学生的情况,使班主任没有掌握的学生情况,能够从科任教师那里得到,以便在工作中共同研究如何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素质教育的方法。由于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对学生有了很深刻的了解,再加上相互之间的密切协作、配合,使得班级的各项工作都能正常开展。

  (二)班主任和家长相互配合

  家长评论学校是从班主任开始的,因为班主任与他们接触最多。家长的评价认可程度,对学校对班级对教师的影响都很大。他们认可你、反感你,他们都会到处替你宣传。所以,与家长建立良好的关系至关重要。班主任向家长说学生在校做的任何一件事,家长都能感觉到你对他孩子的关注。跟家长的沟通方式可以是: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家校书面联系、电话联系、个别家长约见、学生记事本、家长调研等等。通过沟通最终达到的目的是家长积极参与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支持班级工作和学校工作。

  素质教育的目的,首先是培养一个合格的公民,然后是培养一个优秀的公民。中学阶段是一个人人格形成与道德成长的最重要阶段,自觉、自省、自愿的人格,是班级建设的重中之重。作为班级的教育管理者,班主任要提高自身的素质,要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不断地塑造自我,完善自我,同时树立正确的教育管理观念,根据班级教育管理的规律指导班级管理的实践,提高班级管理的实效。我愿做好寸草心,为祖国的和平发展、和平崛起,培养出更多有爱心、有思想、有创造力的好孩子。

大学学生管理细则7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

  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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