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规定

时间:2023-09-02 10:07:35 管理 我要投稿

【经典】学校管理规定15篇

学校管理规定1

  为推动试点项目研究中的教务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关于本XX 电大教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经典】学校管理规定15篇

  一、招生、建籍:

  1、每年5、11月,根据省电大下发的`全省招生计划申报表向省电大报招生计划。

  2、按照省电大批准的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简章,组织生源。

  3、组织入学水平测试、评卷、登记成绩。

  4、择优录取符合条件学员、涂卡。

  5、到省电大建籍。

  二、教学

  1、根据教学大纲要求教务科每学期初给各教研科室下发各专业教学大纲,对个别教学计划有调整的专业应及时补发。

  2、采取年级专业管理办法,负责学期课程表管理、其中包括专业计划学期开设课表管理和具体教学组织单位计划学期课程开设表。

  3、教务科对各教学科室的必要教学环节和阶段性考核、分析进行监督审查。

  三、考务

  1、根据省电大下发考试文件组织全市电大考生填涂报考卡。

  2、到省电大输卡报考,打印校验单,核对签字。

  3、计算机编排考场,打印考试通知单,考场座位表。

  4、召开县、区电大考务会,布置全市考试工作。

  5、到省电大送卷并上报形成性考核成绩单。

  四、毕业审核及办证(与学籍管理条例同)

学校管理规定2

  一、关于电教设备:

  1、投影仪:每节课课间都必须关闭;电脑主机及中控、音箱电源:上午和下午放学都必须关闭;空气开关(黑板旁边的小方盒):每天下午放学必须关闭。

  2、每天放学时,讲台和黑板上有锁的地方必须全部锁上,钥匙不能留在教室。

  3、教师不能将文件存放在电脑桌面上或系统(C)盘里,请务必保存在其它位置(最好U盘上有备份),否则一旦因维护或更换系统造成资料丢失学校概不负责。(自9月17日起,电教处将逐步更换全校班级电脑主机软件系统,新装“畅言”交互式多媒体教学软件,有可能对硬盘格式化或分区,请老师们在此前备份个人资料。)

  4、为防止线路接口松动,讲台底下禁止堆放杂物、禁止挪动电脑主机,禁止敲击讲台。

  5、必须十分爱护电子白板板面,保持展台、中控、键盘、讲台下面等处的卫生整洁,及时擦除粉尘积灰。

  6、办公电脑:各年级办公室每天下午放学时必须自觉关闭主机和显示器。

  二、关于水电灯、电扇等:

  在光源充足的时段,各班级、各教师办公室的电灯必须关闭。室内无人的.时候严禁亮灯、开电扇。下午放学后办公室饮水机、空调必须断电。

  三、关于报修:

  自即日起,各班级、各教师办公室等处需维修的项目,请老师亲自到门卫室登记,相应填写在《电教设备报修登记表》、《水、电、门窗等报修登记表》上,尽量详细说明问题状况。此前已报修的项目日前基本处理完毕,登记表清零。仍有未解决事项,请重新登记。今后除非十分紧急的情况打电话,一律登记报修。

  注意:不同场所、不同类别的报修项目请务必分开逐一登记,否则只处理第一个单项,其它删除。

  维修完毕,我们会在登记表上的“维修结果”栏打“P”,否则请耐心等待,有疑问请打电话咨询。

  四、有关处理:

  总务处、电教处将不定期地在课间、中午、晚上及休息日抽查或巡查,本学年度内发现问题将按以下办法处理:

  1、电子白板系统未按要求及时关闭相应设备(电源):第一次,在电子屏幕和校讯通平台进行全校通报批评;第二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第三次,对责任人罚款100 元。第四次,停止使用该设备。

  2、白板人为划伤损坏酌情罚款。

  3、讲台、白板没有及时上锁,乱堆乱放、卫生状况差等:全校通报批评;屡教不改,处以相应罚款直至停止使用电子白板。

  4、各班教室、各教师办公室的电灯、电扇、饮水机、空调、电脑等未按要求时间及时关闭:全校通报批评;若屡教不改,该场所的设备损坏时不予维修。

学校管理规定3

  1、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组成部分,是德育工作的'重要范畴,为使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为制度化、系统化,特制订本制度。

  2、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一名副校长、班子成员、班主任、保安、炊事员为成员的安全工作检查小组。

  3、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为校舍、体育设施、教育教学设备、学生自行车、防火设备等每次检查都要及时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向校长室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

  4、及时维修和添置学校的各种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5、严格执行教育局的安全事故汇报制度,对发生的严重安全事故作到立即向教育局汇报。

  6、认真搞好安全工作总结,作好安全工作材料归档,使学校安全工作有的放矢。

学校管理规定4

  一、总的原则:

  强化管理,责任到人,奖惩结合。

  二、管理办法:

  学校所有资产分类分项逐一编号、登记,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平时增减、维修作好记录,每学期期终检查公布,与保管使用人兑现奖惩办法。

  1、教室资产:

  学年初由校产管理员清点给班主任,班主任填写《教室资产明细表》,学期结束,管理员按表验收,作好记录,由班主任签字,维修费用坚持谁损坏谁承担的原则。赔偿费由班主任代收,到会计室交款开据,各教室不得私自换锁,如需换锁,请送两把钥匙到总务处,否则门锁作废,另加新锁费用自己付。

  2、办公室资产:

  学年初由年级组长填表接收,学期结束由管理员按表检查验收并公布。办公室钥匙每人一把,不得私自修配、转交,调到别的办公室以钥匙换钥匙,寒暑假楼房各层禁止个人随便使用,原则上一律不外借,办公室加锁,过道门加锁,教学楼封闭。

  3、保管室资产:

  保管室资产由保管员负责管理,每月底填好本月的材料进销存明细表报,会计室,每学期清点一次与材料会计对帐,做到帐据相符,帐物相符,如有散失,追究个人责任。

  4、校产教具个人借用:

  原则上随借随还,借时填写(借据),还时退还。如需长期使用或到期不能归还,必须经校领导批准,到时还清,如有损坏或不能归还,凭借条按规定扣款。

  三、奖惩办法:

  资产管理试行记分法,每室每学期初总分壹百分,平时分类分项加分扣分,期终结算,资产管理与年终奖金挂钩,奖金总数不变,分值随总分浮动,更换班主任必须到总务处登记,按时间记总分。

  1、教室资产:

  (1)清洁工具试行加分法:每班每学期只发给一套清洁工具(水盆、水壶、痰盂、纸篓、簸箕),平时如有损失、损坏,由班主任负责监督具体人赔偿。学期结束如能够继续使用的`工具,每件加4分,但所有教具、工具必须全部交清。

  (2)教具试行扣分办法。每学期开始按班统一发放小黑板、卡片等教具,学期结束验收,如有非正常损坏,除损坏个人赔偿外,还要分项扭分(小黑板每块1O分,小卡片每块5分)。

  (3)电器管理试行扣分法。平时如有散失损坏,由具体人负责赔偿,再扣分(日光灯管每支1O分,续电器每只5分),插座闸刀平时一律拉开(使用时随推随拉),发现一次未拉扣5分,各室必须按时熄灯,正常天气,上午在8点之前熄灯,下午在5点之后开灯,必须做到人走灯灭,如教室无人,有一支灯未熄扣2分。

  (4)学桌凳、窗帘、门窗、墙壁试行扣分法,损坏维修费用坚持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学桌损坏扣S分,少一张扣1O分,凳子损坏扣3分,少一张扣6分,窗帘损坏扣4分,少一块扣8分,门窗玻璃损坏照价赔偿,再扣2分,晚上放学后和节假日一律全部关锁好,如有窗户未关,有一扇扣2分。墙壁由学校年终统一检查记分。

  (5)缴费(预收、补收)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的班级,加5分。

  (6)各班教室钥匙在期终必须全部交清,少一把扣5分。

  2、办公室资产:

  各年级办公室建立资产,采取百分考核制,具体方法参照教室资产,学期结束根据各年级组积分给年级组长以奖励a办公室每半年只发给一套用具(脸盆、水瓶、痰盂、畚箕、水壶、纸篓等)。寒暑假各办公室将用具放好,等检查验收后,办公室加锁,新学期由新任年级组长接收。

  3、保管室资产:

  每学年清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如有短缺,按规定处理。

  4、个人借用的校产教具:

  每学期期终清理借据,如有损坏,按规定扣款,如不能归还,照价加倍扣款。

  四、赔偿标准:

  1、学桌:(新)负担维修费的百分之八十。

  (旧)负担维修费的百分之五十。

  2、门窗:负担维修费的百分之四十。

  3、玻璃、黑板:照价赔偿。

  其它资产除正常老化外,如有损坏、损失,按价赔偿。

  五、公用设施管理分工:

  1、北大门过道和校内画廊由队部负责管理。

  2、教工之家、校内活动场地和体育设施由体育组负责管理。

  3、公用过道的门窗管理由总务处在每学年初确定相关年级、部门负责。

学校管理规定5

  为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全方位、多侧面强化食堂管理,保证食堂的服务质量,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1、各食堂承包者和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学校及职能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服从领导,自觉遵守本规定。

  2、承包经营者必须按照地方主管部门规定,办全各种营业证件。所有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身份证、户籍证明,经伙管会验证同意后方可上岗。若有违反,每人次处罚50元。工作时做到着装整洁,按规定穿戴,挂牌服务,违反一项处罚20元。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认真落实《食品卫生责任书》。违反一项,罚款50元。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对食堂承包者罚款2000元,并负责赔偿受害人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文明经营、礼貌待人,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如与学生发生争吵、打架,有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伤害,情节严重的,解除承包合同,赔偿损失,并追究刑事责任。

  5、凭卡供应,不得收取现金和欠帐经营,特殊情况下经批准除外,发现收取现金一次罚款50元,欠帐一人次罚款100元。

  6、按规定时间供应饭菜,不在规定时间供应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提倡从业人员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灶台操作和出售饭菜时吸烟,一人次罚款50元。

  8、所售食品一般要求是自制品。如转批校外食品必须征得伙管会同意,并索查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检查发现一例“三无”食品进食堂,扣款50元。

  9、必须执行“食品留样制”。食堂凡供应学生菜肴必须留样,且冷藏保管24小时,以备发生特殊情况时用。

  10、食堂开业、休业,必须服从伙管会安排。除放假或被责令停业整顿外,因故暂停营业须经伙管会同意,否则一次罚款200元。情节严重或造成学生生活秩序混乱的,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取消承包资格,没收预缴经费。

  11、各食堂每十天拟定一次菜谱,注明每份主菜份量和价格。经伙管会批准后,张贴在规定位置,公示大家,每缺一次罚款50元。伙管会检查时,荤菜每份少10克,处罚50元;

  蔬菜每份少10克,处罚20元。

  12、学校来客招待及大型外事活动、食堂卫生等事项用人由伙管会统一调配,不服从者每人次处以50元罚款。

  13、学生每餐10元封顶,如有超标出售饭菜的,一次处罚50元,并扣除相应营业额。

  14、各食堂不得在非营业窗口出售饭菜。要求学生依次排队,按队序出售饭菜,发现违例一次,处罚50元。

  15、学生就餐期间,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管理工作,维护好就餐秩序。发现就餐秩序混乱,每次处罚50元。

  16、公平、公正、谨慎操作,不得多扣学生消费金额。发现或有人举报,一旦查实,处罚100元。

  17、学校不提供承包人员的住房,各食堂只准许一个床铺,供留守值班人员使用,不得在功能间搁置床铺,发现一例,罚款50元。

  18、食堂不得让无关人员停留在食堂内,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与食堂服务无关的事。从业人员发生纠纷,造成食堂内吵闹,影响学校正常秩序的,有一次处罚50元。

  19、食堂内的剩菜、剩饭等须交固定人员统一运走,不得乱扔、乱倒,不得污染校内外环境。如有违反,发现一次处罚50元。

  20、各食堂经营的`金额与伙管会每十天结算一次。支取其中的80%,余下的20%就餐款,用于每月的水电费和5%提成款,余额合同期满后结帐兑现。

  21、承包者如在采购原材料过程中,赊欠金额较大或扣压雇员工资,有可能引发纠纷或影响学校声誉时,伙管会有权冻结承包者营业款,并处1000元罚款,直至问题妥善解决为止。

  22、爱护公共设施,在食堂内添置大件设施或移动原固定设施须经伙管会批准。节约使用公共区域水电,正确处理邻里关系,杜绝纠纷,服从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违者处罚款100元。

  23、承包结束,必须搞好食堂卫生,交验甲方资产,遗失或损坏的按价赔偿。甲方不承担乙方自行添置的炊事用具的变卖和转让责任。过期不交出钥匙者,甲方以每天100元计收租金或以其他方式收回食堂及其经营权。

  24、未尽事宜,由伙管会再作补充规定,或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学校管理规定6

  为保障学校车辆安全、经济、高效的运转,切实做好车辆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工作效率,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公务用车范围

  公务用车是指学校及校内各部门因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公务需要而使用的车辆,以及因公务需要从校外专门包租使用的车辆。公务用车一般用于以下情况:

  1.校级领导外出开会、办事用车;

  2.学校各类集体活动用车;

  3.接送重要文件及上级考试试卷等;

  4.物资采购用车;

  5.对外接待用车。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管理与派车。校长办公室按以下原则派车:

  1.使用车辆尽量考虑现有闲置车辆。

  2.部门用车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填写派车单,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并通知专职司机出车。在出车过程中,如超出派车单所定时间、地点应及时告知校长办公室。司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擅自出车。

  3.教研活动一般情况下自行前往,如车辆没有出车任务,且教研活动3人以上者可安排出车。

  4. 车辆调度困难时,按急事、远路先用的`原则安排。

  5. 在校车外出的情况下,确因工作需要租车,须经校长同意后,由办公室安排,并填写用车单,须在用车单上写明:用车事由、地点、往返时间。节假日原则上不派车,如确需用车,也应提前申请。

  6.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安排车辆接送教职工早早读、上下班及晚自习。周末及节假日原则上不安排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的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校公务用车管理,保障公务用车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公务用车在使用和停放过程中,驾驶人员对车辆安全负担一切责任。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增强防护意识,确保行车安全和车辆安全。

学校管理规定7

  为保障学校车辆安全、经济、高效的'运转,切实做好车辆管理工作,提高学校工作效率,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和调度:

  (1)只能用于公务。

  (2)提倡公出自己解决交通工具,按原报销标准报销。

  2、办公室按以下原则派车:

  (1)车辆先保证校级领导工作用车,后考虑各部门工作用车。

  (2)城区内用车由办公室安排,区外用车一律由部门领导申请、主管领导审核、校长批准,同时填写用车申请单。

  (3)部门用车至少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才可用车。在出车过程中,如超出出车申请所定时间、地点请及时告知办公室或由司机报办公室。

  (4)教研活动一般情况下自行前往,如车辆没有出车任务,且教研活动3人以上者可安排出车。

  (5)车辆调度困难时,按急事、远路先用的原则安排,原则上尽量不安排私人车辆办公务。

  (6)节假日原则上不派车,如确需用车,应提前申请。

  3、司机的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不开快车,不开冒险车和疲劳车,确保安全。

  (2)司机应服从调度,听从安排。

  (3)平时要勤检查,勤保养,做到车辆整洁、完好。

  (4)非上班时间无公务活动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学校内。如晚上有公务用车或第二天早上上班前有出车任务,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驾车回家,违者将予一定处罚。

  (5)车辆进行维修前由驾驶员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后由驾驶员签名,维修经费由办公室与厂方统一结算。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始实施。

学校管理规定8

  1.校长要做到“五清楚”:

  一是对每天迟到、早退、旷工(或旷课)的教师或学生的原因,去向必须清楚;

  二是对学校校舍、设备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必须清楚;

  三是对学校师生食堂、校内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必须清楚;

  四是对校园周边不利于学生安全和健康的交通、摊点、等环境情况必须清楚;

  五是对学校制订的安全制度规章的落实情况必须清楚。

  2.分管安全副校长要做到“五落实”:

  一是对具有安全隐患的无帮旷课情况必须进行调查落实;

  二是对学生在上学放学路上交通安全行为调查落实;

  三是对食堂、周边小卖部的食品的进货渠道和质量检验手续是否守备进行落实;

  四是对教师反馈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落实;

  五是对心理不健康、行为有异常的学生要及时调整和处理落实。

  3.值周、值日校级行政人员做到“五必查”:

  一是对师生缺岗情况每日必查:

  二是对课余、课间期间学生违纪易导致安全隐患的'必查。如做危险游戏、追赶、打闹、手持凶器、危险物品等;

  三是对来往校外人员情况必查事由;

  四是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情况必查;

  五是对学校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设施安全状况必查。

  4.班主任要做到“五做到”:

  一是每天坚持做到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

  二是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做到了解原因、跟踪调查,家校互通,做好转化工作。

学校管理规定9

  为规范学校来客就餐管理,做好来客接待工作,按照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的原则,现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接待范围

  1、来校检查、指导或联系工作的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各级领导及工作人员,确需安排就餐的';

  2、来校检查、指导或联系工作的兄弟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确需安排就餐,经校领导批准同意的。

  接待要求

  1、上级领导来校指导检查工作,由校长办公室安排校领导陪同就餐;

  2、根据校长室安排在指定饭店或学校食堂安排就餐,招待工作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管理,实行先报批后招待的办法,在承担招待任务前,必须填写《就餐申请单》,说明公务理由,如实填写主要来客姓名、职务、事项。

  3、所有就餐,签单人员应签好姓名、事项、金额(用大写数字标示清楚)。

  4、招待费报销实行“三单合一”。来客就餐申请单、餐饮发票、原始菜单三张单据齐全,对违反“三单合一”规定的,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定点招待

  1、办公室根据招待需要,特殊情况选择2-3家饭店,一般招待原则上在学校食堂餐厅就餐。

  2、每年对定点饭店中的1—2家进行调换。

  几点说明

  1、因工作需要而在外地安排就餐的,须取得校领导的批准,并由招待部门回校后五日内填写《来客就餐申请单》,按正常手续签字报销。

  2、参加陪客的学校工作人员,应做好热情服务,但禁止在中午饮酒。

  3、一般业务人员来校,需就餐的原则上由学校提供盒饭。

学校管理规定10

  一、坚决服从领导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对因未做好本职工作而影响饭菜质量员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性质严重的.,坚决辞退。

  二、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制度,每餐迟到、早退5分钟内扣3 元,10分钟内扣5元(师傅加倍处罚),10分钟以外算缺岗。有特殊情况要请假的必须提前一天向食堂主管和组长请假,未请假擅自缺岗的,按缺岗时间双倍扣除工资,超过一天的将视作自动离岗。

  三、不准在食堂内洗衣服,打热水。每餐就餐必须是学生吃完后。违者一次扣款10元。

  四、坚持做到空手上下班,不准携带任何物品。每餐刷卡坚决杜绝错刷和漏刷行为,一经发现,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加倍处罚,两次以上辞退。

  五、搞好食堂卫生和个人卫生,保持食堂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每周六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全员参加,餐具集中消毒。上班须穿戴工作服、帽,不留长指甲,勤洗澡,保持工作服干净,操作间内不许吸烟,不随地吐痰。

  六、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水、用电,对人为损坏财物照价赔偿。每天下班后必须关水、断电、气等,并且关好门窗。

  七、提倡爱心服务和微笑服务。不得与师生发生口角,不能侮辱学生。同事间互相帮助、相互协调,不得发生吵架事件。一旦发生,双方各罚20元,情节严重的坚决辞退。

  八、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评优考核,对绩效好的优胜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以上制度,所有食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每天由组长做好工作记载,一月一结帐,罚款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九、食堂员工每学年进行一次员工招聘,凡不符合学校招聘员工要求的,不能招聘入校做工。

学校管理规定11

  为使教职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管理合理化,为了宿舍安全与卫生,保障教职工得到充分的休息,更好地学习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规定下列各项管理制度以共同遵守。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宿舍和房间,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离职应于离职当天把房间钥匙交回总务处,并在当天内搬离学校宿舍,如属违纪、违法而被学校辞退的教职工,必须在接到辞退通知当天迁出学校宿舍。

  4、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

  5、宿舍公有财产由总务处进行登记管理,属学校所有,归教职工使用,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6、宿舍内的设施设备非正确使用而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包工时费用)。

  7、每间宿舍的水电费自理,(由学校代收每月在工资代扣)按该房住宿人员平均分摊。水费每月5元。

  8、保护建筑物,爱惜水电设备及安全设施设备。

  9、节约使用水、电,使用完要及时关闭(特别是热水器),离开及休息前应仔细检查。

  10、不要躺在床上吸烟,以免发生火灾,并注意熄灭火种。不要在宿舍内乱接或改动线路,一经发现处以50—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再改装费用。

  11、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自行轮流打扫整理,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有序。有垃圾及时拿下楼放在统一指定处,宿舍过道、门口、楼梯不得存放垃圾,如有垃圾记录在册。

  12、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

  13、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另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4、宿舍内不得有酗酒、赌博(包括打牌、打麻将)等不正当行为。

  15、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以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

  16、宿舍内一律禁止向后面窗户丢垃圾,洗刷厨具时不得将剩余饭菜倒入厕所或通过下水道流入宿舍后沟,女老师宿舍特别注意厕所清洁,如有造成堵塞,疏通费用由该宿舍负责。

  17、任何教职工均不得留宿外人,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总务处同意,入住的教职工家属必须是直系亲属。

  18、上班时间尽量不回宿舍,出入宿舍要锁好门窗,关好电源。

学校管理规定12

  为了加强住宅区公用设施管理,确保各种配套设施的正常运转,有效发挥其应有的功能,根据政府有关住宅区公用设施管理的条例、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严禁将宿舍区内的道路路面、人行道、绿化地作为施工辅助场所,不得在道路路面及人行道搅拌砂浆、堆放建筑装修材料。

  二、住宅区内的住户和个人不得擅自接用自来水、电、排水、排污等各种管道管线。不得擅自开关自来水总阀门和自来水表井的阀门。住户如因装修或维修需要开关自来水阀门的,须事先征得总务科的同意,并由总务科派人开关阀门,施工时应避开居民用水高峰期。

  三、住宅区建筑单体的公用排水系统多采用PVC或铸铁管,住户使用时不可敲打排水管,不可把塑料袋、肥皂、洗衣刷、抹布以及其他杂物和垃圾丢人卫生间、厨房的.排污管道。一旦发现堵塞,由住户自行疏通。

  四、住宅区的排水系统分为雨水管、污水管、化粪池、积水井、检查井等部分,住户必须严格遵循装修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排水系统的用途。

  五、住户不得擅自乱接电源线,不得私自打开配电箱接线、改线,如因线路改造造成电源短路、配电箱烧坏和火灾等,由住户照价赔偿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违反公用设施管理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责令修复、恢复原状、要求赔偿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管理规定13

  一、规章部分

  1、凡来校施工的单位或人员,期限超过一周的,应持用工单位或个人的证明到学校警务室办理“临时出入证”。

  2、凡来校办班的`单位,应持接待单位批件到警务室登记备案,并签定安全责任书。

  3、凡来校办事、访客的人员应凭相关证明,先预约并登记后方可入校。(醉酒者或疑似精神病人有权拒绝入校)

  4、学校各部门邀请客宾或举行大型活动、来校参观团、检查团,应事先通知校警务室或门卫值班室。

  5、外单位借用学校设施、场所,应事先到校警务室登记备案,并签定安全责任书。

  6、校内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应遵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按规定行驶、停放。

  7、对晚23:00以后进校人员和在校留宿教职工的亲属要进行盘查登记。

  违反上述规定的,执勤人员报学校领导,并按有关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二、执行部分综合管理制度

  1、出入校门人员,应主动配合执勤人员对携带物检查和证件查验。

  2、来访、来客人员无特殊情况须遵守会客时间。

  3、携物出校门者,公共财物须持学校相关证明,私人物品须持本人证明(贵重物品需登记)。

  4、非机动车出入校门必须推行,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和行驶机动车(机动车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并接受和服从执勤人员查验和 指挥)。

  5、凡本校教职工亲属需在校留宿的,须由职工本人带留宿者到校门卫室登记。

  违反上述规定的,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校纪处分。

  三、处罚部分对违反本规定的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理,给予教育和过失赔偿并重处罚。

  行政处分:按人事管理和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过失赔偿:个人10-20元,单位100-200元。

  没收范围:违禁物品、作案工具、非法所得、禁止推销的商品。

  违反本规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违反者承担相应费用或赔偿损失,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大小,分别承担;本人无力承担或赔偿的,由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

  1、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反校园治安管理规定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

  2、 两人以上共同违反校园治安管理规定,依据情节轻重,分别综合管理制度处罚。

  3、单位违反本规定,除处罚直接责任人外,对负有责任单位的领导同时处罚。

  4、违反本规定,但有下列情节之一,可从轻或免于处罚:

  (一) 情节特别轻微。

  (二) 主动认错,及时改正,态度较好。

  (三) 积极配合管理部门进行工作。

  5、违反本规定,但有下列情节之一,可从重处罚:

  (一)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

  (二) 纠集、唆使他人违反校园治安管理规定。

  (三)对相关者打击报复。

  (四)屡教不改。不服从判决,无理取闹或打骂执行公务人员。

学校管理规定14

  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要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2、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学校配备的电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设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职工应爱护使用,不得自行出让、转移、转借、赠予他人。

  3、保持室内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学或离室时关好门窗。

  4、自觉维护宿舍的清洁卫生。宿舍卫生每天打扫,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墙壁无蛛网,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物,地面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正常破损和故障,应即时向总务处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赔偿。

  6、不准在宿舍内惹事生非,寻衅滋事,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

  7、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师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热器具、白天禁止使用电热毯、以免因用电负荷过大损坏电路和控制设备。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学校取暖规定制度,加强防煤烟防火事项。宿舍内严禁点蜡烛。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同时做到节约用电、用水。凡在宿舍内违反国家治安、消防 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

  10、住校教师应相互尊敬、和睦相处、礼貌往来、互相监督,发生纠纷或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11、新分配或调入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住宿。

  12、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工向总务处交清学校财产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本制度自20xx年9月开始执行

学校管理规定15

  1、上课时间、晚自习时间未经批准不准进入宿舍,熄灯后擅自外出者将按章严肃处理。

  2、严格遵守熄灯时间制度规定:周一至周四为22时熄灯,周五、周六为22时30分熄灯。

  3、尊敬宿舍老师,服从管理,不在宿舍嬉闹,不欺弱小同学,不在宿舍就餐,禁止赌博、吸烟、喝酒。

  4、未经学生科同意,不准调换房间和床位,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赔偿,破坏公物者按章重处。

  5、男、女宿舍学生禁止互窜,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宿舍。

  6、搞好宿舍卫生,物品按规定放置有序,做到内务整洁,窗明几净。

  7、不私接电线和插座,不人为固定电扇摇头,做到人离灯关,安全用电。

  8、女生不穿袒胸露背服装、透明服装、拖鞋,男生不穿背心、短裤、拖鞋出宿舍。

  9、自行车不准停放宿舍区域,应停放于车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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