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规定

时间:2023-09-11 12:02:46 管理 我要投稿

安全管理规定【热门】

  安全管理规定 篇1

各公路分局:

  我市境内国道319线及205线沿线的公路分局正在对水泥砼路面破损严重的路段进行紧张的修复施工。从检查中发现施工管理尚存在某些薄弱环节,加上社会车辆超限运输及个别车辆车况不良、违章行驶,司机途经陡坡、长坡、急弯路段措施不力,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为确保施工安全,现就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应高度重视和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路段头尾两端要设置两块80×180cm的施工告示牌以警告过往车辆,限速安全通过。对车辆前进方向右侧的第一个施工点必须设置不少于两级提示的反光式国标施工警示标志,其中前面一块摆放距离不得小于50米,遇到视线不良的'陡坡和急弯路段前方还应再加设一块警示标志以策安全。中段施工开挖路槽的前后必须在不少于10米距离设置两块施工警示标志,并用红色警示线将作业区域进行圈围示警。

  二、施工标志的设置要达到规范、齐全、醒目,并一律采用反光式国标图案和尺寸。导向标志采用反光式黄底黑箭头导向。现有施工路段设置的施工标志有错误或不规范的应按要求立即整改纠正。

  三、各施工单位要重新调整施工工序,做好前后台的协调配合,要求做到快挖快补,禁止让已开挖好的路槽长时间暴露在路面上危及交通安全。市局再次规定从开挖到修补工序不应超过3天必须修复完毕。对修补完的路段要立即将试块送监理科检测,对达到强度的要及时开放通车,以保障道路畅通。

  四、各单位路政部门人员要加强对施工路段的巡查和监控,必要时要指派路政人员维持和疏导交通。工程技术人员应在现场跟班指导,发现问题急事即报,并采取果断和有效措施予以处置。

  以上通知望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市局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千分制考核评比中。

  xx年四月十九日

  安全管理规定 篇2

  1、轧机开车前,要详细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工具是否缺损。

  2、吊锭时应遵守挂钩工安全操作规程,要有专人负责,先检查钢丝绳好否,吊锭时要注意来往行人,并密切与行车工配合。

  3、加温前必须先开冷却水,然后再点火。在加温过程中要经常注意冷却水的循环情况,以免冷却水中断。

  4、在操作中处理乱线时,人不能站在线套内。工作地不准堆放乱线及杂物,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按下机架上的'停车开关。

  5、在生产中严禁敲打钳子,以免增加噪声,禁止用轧件打闹。

  6、成品道喂线人员要时刻注意绕杆机是否正常。如绕杆机发生乱线和动作失灵,应停止喂线,待绕杆机修好后再开始进行喂线。

  7、跑线后重喂,必须注意周围人员,并通知上下道后方可喂线,应特别注意在喂线中,不得用钩子或钳子钩取或夹取线。

  8、禁止事项:

  (1)横跨在运行中的轧件活套,线条;

  (2)横跨转动辊道、摆动的升降台及设备其它旋转部分;

  (3)人对着出线孔或导线管方向站立;

  (4)触动信号及各种电气机械、控制设备;

  (5)在工作中做不安全的活动。

  9、如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时,操纵工应立即发紧急信号(按紧急开关)。

  安全管理规定 篇3

  1、实验室人员要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各实验室具体情况建立本室的安全操作规定、防盗安全制度和防火公约。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到人。

  2、每个实验室、库房都要选派一名责任心强、熟悉情况的`同志担任安全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工作,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处理和年报,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等待处理。

  3、凡做带有危险性的实验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并要有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监护,否则不得进行。

  4、易燃、易爆、高压、高温、有毒、有害等危险品,按规定设专用库用,并有专人妥善保管,严格领用手续。

  5、安全用水、电、气,不得乱拉电线;水、电、气一经使用完毕立即关闭开关;对杂物要及时清扫。

  6、不得擅自安装和使用煤气炉、电炉、电暖气和大功率加热器,因教学、科研需要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人员离开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7、消防器材和设施要放在明显的位置,经常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8、各实验室的钥匙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

  安全管理规定 篇4

  1.目的

  为加强对起重机械、电梯、公司内机动车辆、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确保其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安装、修理和使用起重机械、电梯、公司内机动车辆设备、压力容器的部门。

  3.起重机械、电梯的安装、维修和验收

  3.1所有来我公司安装和维修的单位必须经安全保卫审核。

  3.2承担安装和维修的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3.2.1安装和维修单位必须具备国家规定安装和维修资格。

  3.2.2负责安装、维修的技术工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持有劳动部门下发的特种操作证的人员来施行。

  3.2.3具有完善的设备安装、维修用工具和检测手段

  3.2.4制定有关保证设备安装、维修质量的检验管理制度和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贯彻执行。

  3.3起重机械、电梯设备安装必须具有完整的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包括:

  3.3.1土建布置图

  3.3.2产品合格证(包括电动机、限速器和控制屏等主要部件的检验合格证)

  3.3.3电气原理图

  3.3.4电气原理说明书

  3.3.5电气调度说明书

  3.3.6安装图册

  3.3.7安装工艺说明书

  3.3.8使用维护说明书

  3.3.9装箱目录和装箱单

  3.3.10产品保修单

  3.4起重机械、电梯设备修理的各项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

  3.5起重机械、电梯设备安装和修理竣工时,必须经当地的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3.6起重机械、电梯设备安装和修理竣工验收项目各项技术标准、程序和手续,按郴州市技术监督局相关的.安全技术监察检验报告进行,起重机械、电梯设备的验收由施工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主持。

  4.起重机械、电梯维修技工、操作工的岗位要求

  4.1身体健康检查合格。

  4.2须经起重机械、电梯维修和操作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关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后,才能持证上岗。

  4.3操作证和维修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培训。

  5.起重机械、电梯设备安全管理和运行

  5.1使用起重机械、电梯设备的单位,应建立健全起重机械、电梯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资料。

  5.2起重机械、电梯设备,应按照起重机械、电梯设备制造提供的《起重机械、电梯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正确使用。

  5.3起重机械、电梯设备的大、中、小修,应按照《起重机械、电梯设备运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定期维护保养及交接班制度》等认真贯彻执行。

  5.4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

  5.4.1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

  5.4.1.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工作前应对起重机主要部件以及各安全装置进行仔细检查,每日第一次抓运负载时,应先将重物吊在1米左右,再下降,观其制动情况,当确认安全可靠,再投入正常运行。

  5.4.1.2起重机的大车或小车开动时,抓斗在起抓时,运行线路有人时,必须发出警告信号。

  5.4.1.3除停车检查外,任何人不得在桥架或轨道上行走。

  5.4.1.4起重机需靠边时,驾驶员操作必须以最缓慢的速度进行,在开动起重机时,禁止3个动作同时进行。

  安全管理规定 篇5

  第一条、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身、产品、设备免受火灾危害,保卫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以及有关消防安全规定,结合公司仓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公司安全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各单位仓库贮存着大量产品,是防火重点单位,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首位,与各项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同总结。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仓库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及时反映到公司,切实加以整改。如对已经发现的火险隐患熟视无睹,对防火工作指挥不当,造成火灾事故,应当追究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仓库都要建立安全小组,仓库负责人为安全小组负责人,并确定一名保管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和文件,组织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2、组织定期检查防火安全实施执行情况。

  3、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落实防范措施。

  4、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宣传,对新职工、临时工要做好上岗位前的防火安全教育。

  二、保管员职责:

  1、负责本仓库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向领导汇报。

  4、每日检查库房安全措施,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做好火、电源管理,清除废纸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5、发现火警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第六条、各单位仓库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区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

  第七条、库区若确需动用明火,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大风天不准明火作业。

  第八条、产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留有火种,特别对外来物品,更要严格检查,如有可疑应另外存放,进行观察。

  第九条、仓库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设计规范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第十条、库房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公分以上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一条、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60瓦以上的灯泡、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每个库房应单独安装分闸,开关箱应设在库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分库、分区、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1米,垛与墙之间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储存物品与散热器、供暖管道的距离不小于0.3米,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第十四条、氧气、液化气、乙炔等易燃和易爆物品,不准露天存放,应存放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库房,不准将性质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

  第十五条、不准在库区内停放、修理机动车辆。铲车进入库房,必须有防止溅出火花的`安全装置,不准在库区内存放汽油、柴油。

  第十六条、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纸、杂物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各种消防器材应定点、定人、定期检查、维修,严禁挪用。消防设备周围,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第十八条、仓库必须实行分级负责的安全检查制度,部门每月、仓库负责人每周、保管员每日检查一次。检查的重点是火源、电源、消防设施、生产设备等要害部位的防火措施、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九条、仓库检查出来的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建立档案,逐条研究,限期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第二十条、仓库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人员奋力抢救,同时迅速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

  第二十一条、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用电话、电报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主动配合公安部门查清原因,查清肇事人和责任人,写出书面报告。对有意隐瞒火灾事故不报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发生火灾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事故教训不吸取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防止和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及在扑救火灾中奋勇保护公司财产的有功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有关仓库防火安全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规定 篇6

  为进一步落实省素质教育精神,把学生的学习时间还给学生,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精神,现对自习作出有关规定:

  1、晚自习时间为学生自主学习,看课教师严禁进行辅导、讲课,以免干扰学生独立思考和自主学习。但要做好学生自主、高效学习指导,利用自习课开始前3至5分钟指导学生明确本节学习任务,做好学习计划,并在自习结束时指导学生做好自我评价,教师也可作出简要点评。看课教师应不时巡视学生自学效果,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作出有效的督促和指导。看课教师不得看书、批改作业、久坐,不得穿发出较大响声的鞋子进入自习室,确保自习的安静。

  2、学生要学会自主、高效地自习。

  ①在自习的大框架下科学安排自习时间,按照复习--练习--预习的环节,确保自习的实效。

  ②自习中无论什么原因,都不得干扰其它同学学习。自习中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作出标记,以便课下询问老师或同学。

  ③每节自习课都要先明确自习任务,根据自己的学习实际和当天所学内容合理分配自习时间,掌握好每节自习内容的量,不要过多或过少,并在自习结束后作出自我评价,要逐步改正不良的自习习惯,学会专注,尽量做到“零抬头”,确保高效。

  3、全体教师要在备课、教研上下足功夫,课任教师要合理控制作业量,恰当提出自习建议和指导,严禁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堤内损失堤外补”,单纯依靠超量作业来实现教学效果的提升。教务处、教科室、级部将每月进行一次自习情况问卷调查,并将学生的满意度纳入对教师的评价考核,凡满意度不足60%者,内部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4、级部主任、教研组长要做好晚自习的检查与评价,及时填写“班级自习评价表”,并在“学习量化栏”上及时作出反馈,反馈中必须附上看课教师。每月要将汇总结果报教务处存档,与常规各占50%纳入班级量化。

  安全管理规定 篇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消防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和各学院、部、处、室(以下简称各部门)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学校或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 安全职责

  第五条 学校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校的消防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教学、科研、工作统筹安排,落实学校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学校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各级消防责任,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规则制度。

  第六条 保卫处消防安全职责

  保卫处是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部门。实施和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与演练。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使用保障方案。

  (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学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

  (六)负责维护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七)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部门、公司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组织部门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保障所辖区域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的`畅通。

  (四)对办公室、实验室、微机房等场所进行改造、装修时,应向公安消防机关申报,使用符合标准的防火材料。

  第八条 举办大型活动的部门,应对活动场地的消防设备、设施、标识、通道的消防安全负责检查,在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并经保卫处认可后方可举办大型活动。

  第九条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消防安全职责

  (一)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的管理人员及生活老师应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违章用电及其它消防安全检查,对学生违章用电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予以制止。

  (二)每位入住学生应遵守《成都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汇编》中“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不得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有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条 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部位是:学生宿舍、图书馆、体育馆、实验室、微机房、网络中心、财务室、电教室、监控室、档案(资料)馆、学校食堂、配电房、印刷厂和大型集会场所。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用火用电管理情况;电器设备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和堆放场所的防火防爆;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第十二条 各部门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和应急疏散指示标志。

  第十三条 保卫处要经常检查消防重点部位的应急照明情况,确保应急照明和广播、通信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 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或堆放障碍物,严禁将安全出口门封闭或上锁。

  第十五条 重点消防安全部位应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进行定期培训,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第十六条 严禁在容易引发火灾和爆炸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用火时,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并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 各实验室应对易爆易燃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

  第十八条 出现火灾事故,应当立即组织扑救、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做到及时报警(电话:119),迅速扑救,及时疏散人员。火灾扑灭后要注意保护火灾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协助查明火灾原因。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四章 防火检查

  第十九条 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当做好每日防火巡查登记,确保巡查人员、时间、内容、部位落到实处,非重点防火部门可根据情况适时组织防火巡查。巡查内容:

  (一)有无违规用火用电。

  (二)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三)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器材、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四)消防安全部位的专、兼职人员履职情况。

  (五)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巡查人员应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并签名,对违规用火用电应及时处置或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学校每季度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各部门应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内容:

  (一)火灾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消防安全标志、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完好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情况。

  (四)灭火器的配置情况。

  (五)安全用火用电情况。

  (六)消防兼职人员消防知识和消防技能的掌握情况。

  (七)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八)易爆易燃物品和堆放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九)消防巡查的实施情况和记录登记。

  消防安全检查应填写消防安全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员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一)违章进入储存易爆易燃危险品场所。

  (二)在具有引发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三)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

  (四)违规挪用消防器材。

  第二十三条 对不能当场整改的消防安全隐患,应提出书面解决方案并及时上报学校和主管部门。

  第六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本岗位的火灾危险和防火措施。

  (三)消防设施、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四)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第二十五条 在大型活动场所和师生聚集场所,应张贴消防安全宣传资料。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义务消防队员。

  (三)新上岗人员和进入新岗位的人员。

  (四)从事具有火灾危险性工作的管理、作业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

  第七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二十七条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工作组织机构。

  (二)报警处置的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

  第二十八条 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按照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第八章 消防档案

  第二十九条 消防档案包括消防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要详实、全面。

  第三十条 消防档案应记载下列内容:

  (一)消防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组织机构和消防安全责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备情况。

  (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三十一条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一)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二)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记录。

  (三)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四)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五)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

  (六)消防奖惩记录。

  第九章 奖 惩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将消防安全情况列入年终工作的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损失的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消防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保卫处对本规定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规定 篇8

  为深入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确实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加强学校附近交通管理,根据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会议精神要求,对全校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拟定以下遵守交通法规基本要求,希严格执行。

  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二、在校内外禁止车辆乱停乱放,按要求整齐停放在指定区域,停车不占盲道。

  三、上学到校进校门时,一律在大门前面的黄色下车线前下车,校内推行;放学出校门时推行,经过大门前面的黄色上车线后方可上车。

  四、中午放学时,为保证门口主干道的有序,家在学校北面的学生一律从后门离校;家在学校东面的学生提倡从后门离校,靠近文昌中路的学生可以出校门过斑马线后在非机动车道向东直行;家在学校西面的学生从大门离校后,并直接在非机动车道内向西行驶;家在学校南面的学生从大门离校,经门口的斑马线到马路对面的非机动车道行驶。

  五、过马路一定要经斑马线,并下车推行,服从交通协管员的`指挥。

  六、在路上要文明安全骑车,不三三两两并排骑车,不勾肩搭背,电瓶车和自行车都不能骑车带人,更不得将车辆停放在路的中央堵塞交通影响行走。无论哪个方向的学生,在行走或骑车时一律靠右侧,为对面的行人及车辆让道,行文明路。禁止双撒把骑车,影响自己与他人的安全。

  安全管理规定 篇9

  1、早孕检查:村妇幼保健员通过了解所辖范围的已婚育龄妇女疑有早孕者,督促在停经12周内到乡镇卫生院做早孕检查,并建立《南县孕产妇保健手册》。

  2、产前检查:孕妇于村、乡、县各级医院保健单位进行至少5次产前检查,高危妊娠者应于乡或乡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进行,并酌情增加检查次数。凡可能分娩出生缺陷儿者,应在孕20—24周前尽早明确诊断,必要时终止妊娠。

  3、住院分娩:要求到乡镇卫生院或县级以上医疗保健单位住院分娩。

  4、产后访视:至少3次,正常分娩的`产妇由村妇幼保健员承担,高危妊娠或难产分娩的产妇由乡级妇幼专干承担。要求于产妇出院后3天内、及产后第7天、14天、28天进行,并填写和回收《南县孕产妇保健手册》。

  5、产后健康检查:村妇幼保健员督促产妇和婴儿于产后42—56天,到乡镇卫生院或县妇幼保健院接受产后母婴健康检查。

  安全管理规定 篇10

  1.校长要做到“五清楚”:

  一是对每天迟到、早退、旷工(或旷课)的教师或学生的原因,去向必须清楚;

  二是对学校校舍、校车、设备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必须清楚;

  三是对学校师生食堂、校内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必须清楚;

  四是对校园周边不利于学生安全和健康的交通、摊点、“两室三厅”等环境情况必须清楚;

  五是对学校制订的安全制度规章的落实情况必须清楚。比如:门卫制度是否得到落实,门卫是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是否询问并登记,晚上校门是否上锁等等。

  2.分管安全副校长要做到“五落实”:

  一是对具有安全隐患的无帮旷课情况必须进行调查落实;

  二是对住宿生晚上无帮不按时就寝及夜不归宿的学生进行调查落实;

  三是对食堂、小卖部的食品的进货渠道和质量检验手续是否守备进行落实;

  四是对教师反馈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落实;

  五是对心理不健康、行为有异常的学生要及时调整和处理落实。

  3.值周、值日校级行政人员做到“五必查”:

  一是对师生缺岗情况每日必查:

  二是对课余、午休就寝,课间期间学生违纪易导致安全隐患的必查。如做危险游戏、推搡、追赶、打闹、手持凶器、危险物品等;

  三是对门卫登记的来往校外人员情况必查;

  四是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情况、学生就寝纪律、就寝人数必查;

  五是对学校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设施安全状况必查。

  4.班主任要做到“五做到”:

  一是每天坚持做到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

  二是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做到了解原因、跟踪调查,家校互通,做好转化工作。

  三是对单亲、留守儿童、孤儿、身体有疾病学生及学困生、贫困生要做到细心关照;对心理不健康的、行为异常、有违纪前科的`学生要特别关注,要做好心理矫正和疏导工作;

  四是做到每日对本班学生带有危险物品进行收缴并进行严厉教育;

  五是对寝室、教室的安全设施做到每日必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

  5.教职工做到“三禁止”:

  一是所有教职员工要关心爱护学生,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凡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是对学生打架斗殴和校外人员到校内滋事生非等安全隐患,禁止不闻不问、袖手旁观,因不及时加以制止和报告造成后果的,追究第一现场人的责任;

  三是在上课期间,课任教师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禁止以任何理由让学生停课、离开教室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凡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

  安全管理规定 篇11

  1、饭堂使用的电气、电动、照明等设备,要设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关闭厨房、餐厅所有电闸,切断电源,还有气源和火源并检查安全情况;

  2、饭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

  3、用电设备必须严格按电气设备操作规程作业,防止用电设备及电气线路过载、过热及引起短路;

  4、确保饭堂所有的用电设备金属外壳有牢固的保护接地措施;

  5、饭堂定期每月一次对饭堂内的.配电柜、配电箱、电线、电缆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电加热部分以及有水接触的部分,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6、凡能碰触到的设备导电部分,均应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严禁用湿手触摸开关、电缆及其它所有电气设备,以防触电;

  7、饭堂电气开关箱内不准放置杂物,并注意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开关,以确保灵活可靠;

  8、饭堂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专业电工维修,不得私自处理,严禁带电作业或维修;

  9、由于电气设备、用电线路起火而发生火灾,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火,或用砂子灭火,严禁用水直接灭火;

  10、禁止在电源附近堆积杂物,禁止封堵进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

  安全管理规定 篇12

  一、学校成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校长是消防安全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拟订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的检查、监督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学校治保会是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治保会成员和学校电工是兼职消防管理员,分工负责各功能楼的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管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修。

  三、治保会要建立消防器材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并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

  四、学生处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掌握用电常识、灭火常识和报警;制定学生宿舍应急疏散预案,使学生明确疏散逃生路线等常识。

  五、办公室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

  六、化学实验室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储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一旦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八、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xx市第一中学

  安全管理规定 篇13

  交通安全

  1.各年级、各班主任要利用校讯通及短信教育提醒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不让学会乘坐不安全车辆、非法接送学生车辆。

  2.各班级开好班会课,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出现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校办集中发短信告知教职工,在校内车辆要缓行。

  4.加强接送教职工上班的校车的管理,要求车主把车辆检验合格证书及相关手续报安全办存档。

  责任人:各年级主任、xx

  消防安全

  1.食堂要加强对锅炉、燃气罐等特种设备和食堂操作间、排油烟管道的检查管理,做到操作人员资质齐全,设施检验合格,管理责任到位,防范措施有力。并把检查结果报安全办存档。

  2.加强学生宿舍及沐海用电管理。并把检查结果报安全办存档。

  责任人:xx

  3.(1)加强对学校用电线路的检查、维护和管理,并把检查维修结果报安全办存档。

  (2)对学生宿舍进行消防通道的疏通,并报安全办进行检查。

  责任人:x

  4.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及所辖范围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x:行政楼、海马俱乐部、传达室

  x:实验楼、图书馆、录播教室、考务办

  x:艺海楼

  x:食堂、沐海、学生宿舍

  x:校园内部消防安全

  各年级主任:各年级教室及教师办公室

  自然灾害

  1.校办要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利用多种形式第一时间发布预警通知,告知学生及学生家长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责任人:x

  2.如遇极端恶劣天气,要调整户外教学活动,有效防范意外伤害事故,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责任人:各年级主任

  食品安全

  1.生活服务中心要严把原材料进货及储存关、人员健康关、食品操作关、餐具消毒关、食物留样关等环节,确保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坚决防止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重点是零餐点。要把零餐点的'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结果报安全办存档。

  责任人:x

  2.各年级要教育学生不在校外摊点购买食品,不得将在校外购买的食品(包括生日蛋糕)带入校园。

  责任人:各年级主任、各值周组组长

  值班工作

  1.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情况信息,发现事故隐患,处置突发事件,并做好夜间巡查记录工作。

  责任人:x

  2.要加强门卫管理和校园巡查,防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滋事。发现问题及时报安全办,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重要信息。

  责任人:x

  3.各年级和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对学生中存在的矛盾纠纷要及时采取化解措施并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矛盾激化影响校园安全稳定。对上课期间出校园、夜间不在宿舍就寝的学生要逐一检查、询问并记录。

  责任人:x、各年级主任

  纪律要求(校办负责通知全校教职工):

  1.校园内全面禁烟。

  2.任何人不得在办公室、宿舍用火、电做饭

  3.下班后办公室内要做到人走灯灭、空调关闭。

  安全管理规定 篇14

  凡本公司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材料管理员及现场看管人员等,均依照本规定执行:

  1、上述人员应遵守建设方对工地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通告,竭诚尽职,团结一致,齐心协力,使工程进行顺利。

  2、工程现场负责人为工地的主管,组织指挥工地所属人员、施工方等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及监理外,还应对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进行防范管理,确保施工场地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财产安全。

  3、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不定期对工地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如发现有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根据情节大小,予以处罚。

  4、工地现场禁止一切无关车辆、人员进入工地现场。

  5、工地门卫人员应对因工程需要进入现场的车辆人员进行询问,查实身份后准许放行,并做好车辆人员出入纪录。

  6、施工阶段施工方在建工程、建筑材料、机具设备、配件等由施工方材料保管人员进行专职管理,巡视材料放置场所,并看管工地责任范围内的设备及工程用料,若发生材料遗失时,由材料管理责任人照价赔偿。

  7、工地现场实行全天候值班,门卫人员不定期进行现场安全巡视。

  8、现场进出时间为:上午7:30分至晚上11:00分。现场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工地,工地门卫人员不得擅自违反规定,否则承担管理失职责任。

  9、工地现场禁止一切赌博、酗酒、打架及其他扰乱现场正常工作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违者将从严处罚,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或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10、工地现场禁止留宿一切非工作人员和停放外来车辆。

  11、现场人员应严格按照工地作息时间和进出工地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工地门卫人员有权拒绝放行,违规人员的违纪行为由其自行承担后果。

  12、凡有违规行为的,每次给予10元-100元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责任大小,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损失。

  13、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安全管理规定08-18

安全培训管理规定07-27

(经典)企业安全管理规定08-13

安全设施管理规定08-01

校园安全管理规定08-31

车间安全管理规定09-05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08-19

学生安全管理规定09-03

企业安全管理规定07-25

学校安全管理规定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