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时间:2024-01-09 13:28:46 管理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初中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初中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 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学生生活住宿管理处指导管理,接受学校领导指导宿管处开展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实行生活老师负责制,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纪律、安全、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 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第六条 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宿舍的活动。

  第七条 学生宿舍设立督查小组,有生活老师从各年级学生中挑选。督查人员负责宿舍卫生、纪律和宿舍人员到位情况等工作的检查。

  第三章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八条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不向窗外和公共地方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3、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每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4、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制,值日生表和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九条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床位固定不经生活老师同意不得私自移动

  (2)床上被褥叠整齐同一摆放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蚊帐统一挂放

  (6)床上不乱扔杂物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柜子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和杂物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手机、MP3、热得快等电热充电器具

  (4)不使用蜡烛、打火机、火柴

  6、维持家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7、各宿舍凡有损坏的公共财产,要及时报告修理,须交维修费的要一次交清。

  8、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学生生活住宿管理处,由生活老师验收宿舍及家具,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9、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10、家具及物品验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发给毕业证等。

  第四章

  学生寝室卫生每天检查一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第五章

  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六章 奖惩条例

  1、 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为优的寝室获“文明宿舍”流动红旗一面。

  2、 以学年为阶段,凡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达三次者,取消其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3、 对于卫生成绩一周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张榜警告时把寝室长、班干部的名单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第七章 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1、 学生宿舍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2、 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楼定时开关门,非住校学生非本宿舍学生不得私自进入宿舍,私自进出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3、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4、 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卡,不准私自打开门锁,不准私调门锁。

  5、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6、 保持走廊、楼梯和门口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7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8、 不准私拉电线,严禁使用手机、电热壶、电热杯、取暖器等,禁止使用蜡烛,焚烧废纸,乱丢烟蒂。

  9、 宿舍楼内禁止买卖经商、私动他人物品、严禁酗酒、斗殴、打牌。

  10、 严禁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和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书籍。

  11、 宿舍内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

  12、 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吹口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

  13、 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14、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和赔偿。

  第八章 “文明寝室”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积极向上;

  2、寝室成员学期内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警告者;

  3、寝室成员无严重违反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4、寝室无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

  5、寝室一周评比结果前三名的宿舍。

  第九章 评比项目

  1、评比标准

  (1)地面、墙面3分: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墙面无蛛网 积灰,无乱涂写刻画,无乱张贴;

  (2)床铺,被褥2分:被褥叠放整齐,朝向一致,床单、枕巾干净平整,无乱放杂物;

  (3)物品摆放2分:桌凳按标准摆放,洗漱用具、书籍、箱子等物品摆放整齐;

  (4)门窗玻璃、灯具1分:明亮剔透,勿乱贴乱挂现象。

  (5)文化氛围,整体形象1分:整洁、庄重、美观,富有文化氛围,凸现宿舍特色。

  (6)工具摆放1分:统一整齐摆放。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1) “文明先进”寝室加2分;

  (2)寝室成员有积极参予学生宿舍管理活动,积极配合老师、寝室长工作的寝室加0.5分一1分;

  (3)工作出色的寝室长所在的寝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1)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有一次不合格扣O.5分,有二次扣1分,有三次扣1.5分,以此类推;

  (2)寝室成员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归者,有一个扣O.5分;

  (3)平时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者扣10分,并交学校处理。

  4 奖励方式

  (1)给予“文明寝室”发放 “文明寝室”流动红旗;

  (2)“文明寝室”成员在评奖学金时加分。

  本规定由学生生活住宿管理处负责解释。

【初中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相关文章: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10-04

(精华)学生宿舍管理规定01-06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通用]10-16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合集)10-27

大学生宿舍管理规定07-31

中学生宿舍管理规定07-16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精选10篇)01-04

中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09-02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20篇(精品)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