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时间:2024-01-19 15:18:12 管理 我要投稿

(必备)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劳保用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5篇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

  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以“保障供给、勤俭节约”的原则进行。保证教学、生产和办公的顺利进行。

  第一条办公用品

  1、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由集团在每学期末安排完成,采购人员交库管员验收、入库、记帐、保管。采购人员对所采购的物资质量和数量负责。

  2、办公用品的发放由办公室主任批准,领用人签字,库管员发放。

  第二条劳保用品

  1、劳保的发放以学校的发放标准为主,中心补充为副的原则进行。

  2、劳保的'发放以学期为单元进行,在学校发放的劳保用品不能满足时,由物流中心报集团,由产业处安排统一采购补充。

  3、在平时因工作需要劳保用品,由部门负责人申请,集团分管领导批准,领用人签字,库管员进行发放。

  第三条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采购在1000元以上由后勤产业处处长批准。

  第四条办公用品劳保库管员做好保管和发放工作。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2

  (一)劳保用品的发放规定:

  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应严格按照《立恒钢铁责任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办法》执行。

  各级领导必须督促、强调员工按规定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各级工会、安全管理部门和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劳动条件,针对易受危害部位而确定,必须坚持“该发的一定要发,不该发的坚决不发'的原则。

  供应部门供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劳动保护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生产单位应持有”检验中心“发给的《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劳动保护用品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

  从事有烧、灼伤害、高温辐射或低温作业的工种。

  从事接触散发毒性、腐蚀性刺激性物质作业的工种。

  从事特别肮脏的大量粉尘环境中作业的工种。

  从事露天、潮湿、严重磨损衣裤、机械外伤或物体刺割、击伤环境下作业的工种。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

  从事可能电击伤等危险的电气作业人员。

  与生产经营过程相关的人员。

  生产技术与装备部队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发放进行跟踪检查。收集职工意见,并向营销供应公司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营销供应公司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组织、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实行“层层包换、包退”的办法。认真执行发放登记卡制度,按标准凭卡核对发放。并做好汇总工作。

  对于劳保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二劳保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延长或缩短。凡从事多工种混合作业的.职工,应按照主要作业工种的劳动条件发给防护用品。新工种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经由安全处核准。

  凡外单位来厂人员(包括培训、生产、技改、检修、试验、劳务等)其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我厂规定穿戴,由他们自备。

  职工应病、伤、产、事假和学习离开岗位3个月以上,应相应延长其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饿使用期限;长期离职,应停发劳动保护用品,待重新上岗时再按规定标准发放。

  职工更换工种,应按新工种标准折算发放期限。

  新进厂职工上岗前可一次性领用一套工作服和工作鞋,提前发放部分按发放标准定期限顺延。

  集体领用安全带、绝缘鞋、防毒面具等重要防护用品,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检查,如发现损坏失效,应及时修理更换,以保证这些用品安全有效。

  营销供应公司对部分劳动保护用品如口罩与防尘口罩、肥皂与洗衣粉按等价原则供职工选择发放。

  禁止转卖劳动保护用品。

  (二)劳动用品的使用规定:

  公司全体员工上班变按规定要求着装。

  员工上岗必须按岗位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员工上班禁止敞怀、挽袖子、挽裤子。

  员工上班禁止穿高跟鞋、喇叭裤。

  5.机加工业禁止戴手套。

  6.工作服应该保持整洁、完好、三紧(领口、袖口、下摆)。

  7.如有遗失和被窃等情况,一律按价结合使用期限折算赔偿。计算办法:使用期未满二分之一的赔100%;满二分之一的雨衣、雨鞋赔70%,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等赔50%。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3

  一、劳保用品范围

  劳保用品泛指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或减少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性用品(包括:工作服、常规劳保用品和特殊工种劳保用品)。编号:标准-20xx-lb01

  二、劳保用品发放原则

  公司按员工所任职的岗位以及发放标准配发相应的劳保用品,各部门不得计做员工福利。

  三、劳保用品的管理部门

  工作服、工作鞋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采购及安排发放,由配件仓库负责管理;常规劳保用品及特殊工种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主管或经理签发及领用。

  四、常规劳保用品及特殊工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流水线操作工: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纸箱印刷操作工: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纸箱后道操作工: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设备维修工:

  绝缘手套:每人每月1付;

  口罩:每人每月1只;

  流水线打包操作工: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2付;

  车间进仓员:

  普通手套:每人每月1付;

  车间抱车工: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原纸入库抱车工: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车间质检员:

  胶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普通手套:每人每月1付;有破损时另行申请;普通手套:每人每月1付;护目镜:每人每年1付;有破损时另行申请;普通手套:每人每月1付;雨衣:每人每年1套;

  五、工作服及劳保鞋发放标准

  工作服

  1)车间工人工作服:

  秋季工作服每年发放一次,每次一套;

  夏季工作服每年发放一次,每次两套;

  2)管理人员工作服:

  秋季工作服每年发放一次,每次一件(上衣);

  夏季工作服每年发放一次,每次两件(上衣);

  注:设备维修工按双倍领取,车间新员工第一年秋季工作服领取2套。

  劳保鞋

  发放范围:车间所有操作工人(防滑鞋)、设备维修工(绝缘鞋);

  发放标准:每半年发放一双,有破损时另行申请。

  六、劳保用品的购买、发放与使用管理

  1、劳保用品以其发放标准和使用年限及库存情况为采购基本依据,按季度由公司行政部会同采购物流部编制《采购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由采购物流部进行采购;

  2、配件仓库管理员负责对采购的常规劳保用品及特殊工种劳保用品进行验收、入库及管理;

  3、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对采购的工作服及劳保鞋进行验收,配件仓库进行入库及管理;

  4、常规劳保用品及特殊工种劳保用品须每季度进行盘点管理,由仓库管理员对劳保用品的入库、库存和出库情况进行汇总,汇总结果报人事行政部复核,行政人力资源部以此作为制定下一季度采购计划的依据。

  5、仓库管理员、行政人力资源部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每月、按量发放劳保用品。常规劳保用品发放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收,特殊工种劳保用品、工作服、劳保鞋必须由本人签收,他人不得代领或代签。劳保用品临时增加需求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行政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予以发放。

  6、绝缘鞋使用部门须每半年作一次预防试验,检测绝缘性能,确保其性能良好;外观破损须随时更换;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劳保用品的使用人员进行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的培训与指导,并应随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7、员工应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不得随意损坏、浪费、丢弃转让或出售,一经发现将给予严肃处理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8、员工工作期间,由于未使用或未按要求使用劳保用品导致伤亡的,一切责任自负。

  9、遇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离职员工须按离职流程退还已领用的全部常规劳保用品、特殊工种劳保用品、工作服及劳保鞋,由行政人力资源部签收确认,否则不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10、配件仓库负责对回收的劳保用品进行管理,对可再利用的劳保用品应交至仓库管理员作回收登记。对于回收的`不可以再利用的劳保用品,应由仓库管理员会同人事行政部共同进行清点,行政人力资源部提交报废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后方可由仓库管理员进行销毁处理。

  七、工作服、劳保鞋的管理

  1、员工应爱惜并妥善保管公司为其所配置的工作服及劳保鞋,如在使用期内损坏或丢失的,由员工自己承担重新购买或修补的费用。

  2、工作服及劳保鞋应依据岗位配制标准,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按期予以更换。

  3、如遇公司与员工二者之间解除劳动关系而其工作服又未到使用年限的,若员工不归还工作服或劳保鞋,公司将依据工作服费用标准和使用年限按月折旧费用,其费用从离职员工的工资中扣除。

  八、医疗急救箱

  1、配件仓库负责医疗急救箱的使用与保管,并于每季度最后一周进行盘点;

  2、医疗急救箱药品及物品的采购由行政人力资源部按照劳保用品的流程进行申请、报批,由采购物流部负责采购。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4

  1.目的: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5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规范劳保用品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第二章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

  第三章总则

  第四条劳保用品的发放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第五条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耳塞等,以及其它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第六条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现场员工应急使用。

  第十条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公司上岗工作的全体员工。发放标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定,详见附表。

  第四章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劳保用品是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护用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配备不同岗位的配发标准,公司所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配备各种必备劳动保护用品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科办理新员工入职的,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入职证明,为员工办理工服领用手续,其它劳保用品由用人部门根据劳保发放保准为员工领发。

  第十三条生产部门新员工入职应配备本岗位规定必备基本劳动保护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护镜、安全帽)。

  第十四条需要经常到生产现场的非生产员工应配备防砸鞋、安全帽。

  第十五条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各岗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行政办公室负责拟定采购大劳保(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用品的计划、保管和发放;其他小劳保防护用品由各部门库房下达采购计划,保管和发放;采购科负责按计划采购,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第五章劳保用品分类

  第十六条防护服或工服:夏、秋装工作服,棉坎肩。

  第十七条防护鞋:绝缘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绝缘胶鞋、绝缘雨鞋、雨鞋,黑色皮大头鞋。

  第十八条防护手套:乳胶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长橡胶带线手套。

  第十九条防护帽:安全帽、保安夏秋帽、风帽。

  第二十条其他防护用品:防尘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口罩、电焊防护镜、平光镜、洗衣粉、毛巾、香皂。

  第六章劳保用品费用计划

  第二十一条劳保用品总费用预算: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每年第四季度各独立核算单元根据员工劳保用品的到期情况及结合下一年总体安排,提出下一年的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严格控制公司年度预算的总费用,年初制定的总费用不足时,需求部门应及时向公司申请报告并说明费用不足的原因,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七章劳保用品的采购

  第二十三条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国家、省、市劳动部门批准的劳保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商购买。购买时要验明定点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两证”)。

  第二十四条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需求部门提出,经公司审批通过后,采购部征求部门意见后选型采购。

  第二十五条加强采购价格的审计管理。公司财务部、审计监察部人员要参与采购全过程的财务监督管理与审计。

  第八章劳保用品的.验收、发放

  第二十六条劳保用品购入后要进行验收。大批量的要进行抽样验收,抽验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涉及安全、卫生的劳保用品要检查其“两证”,对无“两证”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得入库。

  第二十七条对定期发放的劳保用品,发放时应严格执行发放时间标准并做好领用记录及台账,对于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劳动防护用品需填写《劳保用品发放卡》,支领人签字。

  第二十八条领用部门及个人按规定或提出的质量标准进行领用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无“两证”的,应拒绝领用,并及时向监察部、纪律检查科报告。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及员工领用的劳保用品,在使用前发现有质量问题可及时提出退换。

  第三十条劳动保护用品是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对尘毒有害物质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工种未列入及超出标准规定的领用需经公司综合管理部确定后上报公司批准。

  第三十二条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

  第三十三条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纪律检查科、安全设备管理科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章发放使用规定

  第三十四条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如某项劳动防护用品80%的使用者不能达到规定的使用期限,可提请公司修改使用期限。

  第三十五条因病、事、工伤、产假、脱产上学、下岗一个月以上,按月发放的劳保用品停发。退休、退职或离开原工作岗位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发或顺延,其它防护用品一律停发。

  第三十六条凡属有关设计、工艺、试验人员等非实际经常性操作的实习人员,经综合管理部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后可作为一次性审批发放。

  第三十七条洗衣粉、肥皂、毛巾类小劳保按发放标准统一时间发放,不做个别支领。

  第四十三条外包队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外包队按防护安全要求标准规定自行配备,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四条属特殊情况,损坏防护用品者根据情节,折扣赔偿费比例;由本部门向公司申请报告说明原因,公司批准后执行,但不得低于总价的20%。

  第四十五条发放及管理

  1、行政办公室建立领用记录台账,并在员工备用服装不足员工总数10%时,及时申请补充。

  2、试用期内员工,在入职当天,领取工服,并缴纳工服押金,转正后退押金。

  3、员工领用工服时在确认相关信息后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工服丢失、未到期破损,须提前换发,并由个人承担费用。

  5、员工离职时,对领用的工服及劳保鞋,未满使用期限,折旧收取制作费,同时物品归属本人,扣费标准如下:

  5.1试用期内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工作期/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月按半月计,超过半月按整月计。

  5.2正式员工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自领或换发起计工作月份/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个月按半月计、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

  第十章工服着装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为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风貌,宣扬企业文化,工作期间着装及仪表要求如下:

  1、员工工作期间必须着装工服。

  2、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第四十七条工服换装时间

  1、根据具体天气情况,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通知更换工服时间。

  第四十八条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着装工服,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2、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着装工服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其他

  1、为方便,工作期间出厂区,允许着装工服。

  2、遇公司集体活动时,按公司统一要求着装。

  第十一章考核

  第五十条对于所有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制制度的行为部门及个人,一律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一条对于外来人员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由责任部门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属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日起执行。

  第五十四条同时司政字[20xx]第08号《xx设备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停止使用。

  第五十五条相关表单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卡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发放,确保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有效使用,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3引用文件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5.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安全性能检验工作。

  5.3公司物资公司负责所有公司劳动保护用品标准中规定的职工劳保用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

  5.4项目部负责制订应急性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并负责具体的采购、检验、发放工作。

  6具体内容

  6.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2公司安全监察部审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

  6.3物资公司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采购、贮存与发放,并建立“职工个人用品发放台帐”。

  6.4公司安全监察部对物资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安全性能检验,确保劳保用品的安全性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6.5项目部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应急劳保用品进行采购、检验、发放。

  6.6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7

  对各区域和各部的劳保用品将以定期、定量、定人的原则进行发放,如因使用人员不合理使用造成过早损坏,使用人将自行解决。(所有的劳保用品已经由各区各部负责人统一进行过科学的分析,已考虑到每个人的`须求)

  如因紧急和特殊事件的须要,须由餐饮部总监审批。

  1、迎宾白手套的发放仅限餐饮前厅门童和迎宾,发放数量每人每月2双,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购买。

  2、劳保线手套的发放仅限后厨、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

  (1)后厨每人每月双

  (2)水台房每人每月双

  (3)洗碗房每人每月2双

  3、胶鞋的发放仅限水台房、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半年1双。

  4、胶手套的发放仅限洗碗房,发放数量为:每人每3个月一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8

  1、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及劳保用品的计划、采购、发放及保管工作;

  2、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劳保用品的发放须依据各部门、各工种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3、发放劳保用品必须落实执行领用、保管和发放制度,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

  4、对消耗品实行按需采购,节约领用;

  5、非消耗品采用交旧领新制,更换非消耗品(如笔、手套、刷子等)需提供原有破损物品,以旧换新。

  6、对劳保用品进行规范堆放,标识清楚,定期清扫与整理;并采取必要的防虫、防潮、放火、防盗的安全措施;

  7、对失效、报废的劳保用品,要认真填写报废单,写明名称、价格、数量、金额、报废原因后,经总经理审核批准方能报废;

  8、物品的领用、发放,须按“先进先出,计划供应,节约用料”的原则进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9

  1.目的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4.1公司仓储科按规定外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安全部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仓储科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4.3.1.1投料岗位、离心岗位、回收岗位在操作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2包装岗位控制秤量的员工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3备料、装卸工在分装各种液体原料和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4成品库在成品转桶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5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1.6研发中心、质检员工在接触各种液体原料、中间体、成品及实验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2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4.3.2.1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2原料库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2.4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3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4.3.3.1生产车间投料、离心岗位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2原料仓员工在溶剂转桶或灌桶,搬动有毒原料,秤溶剂、助剂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搬动一般原料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3.3装卸组、备料组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3.4中央研究所、质检部实验、测试过程中,若所处环境中含有毒有害气体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

  4.3.3.5烘房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4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4.3.4.1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4.3.4.2原料仓库、装卸班、备料组及车间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4.3.4.3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4.3.4.4生产车间在研磨、包装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4.3.4.5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围裙工作;

  4.3.4.6研发中心、质检部在实验、检测接触有毒原料时须穿防护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4.3.5.1原料仓库、备料组、装卸组在接触有毒物料时必须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4.3.6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4.3.6.1使用方法: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4.3.6.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联系。使用中应时刻注意氧气瓶内的压力下降情况,当压力降到3mpa时,应立即退出毒区,予以更换。

  4.3.7长管式面具的使用规定

  4.3.7.1使用方法:长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将有毒区以外的空气通过软管进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气种类浓度的限制,是进入有毒设备检修。进塔入罐作业,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纹接头与面罩相连,另一端与大气相连。

  4.3.7.2使用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注意将进气口端放置于有毒区域外的上风向,无积水和不易引起尘埃飞扬的地方。使用时应注意防止管道绞结,踩压,以免形成管道闭塞。使用时必须有监护人。使用中若发现有毒气味时,则应立即停止作业,退出现场。

  4.3.8过滤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规定

  4.3.8.1使用方法:过滤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学作用,将被有毒物质污染的空气,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质后,供以足够的清洁空气给人呼吸,使从事毒区工作人员不受毒气侵入。

  4.3.8.2使用注意事项:必须按滤毒罐的防毒范围,专防专用。使用时只适用于空气中有毒气体浓度不大于2%,氧气浓度不低于18%的场所中使用。使用时应作气密性检查,凡药罐有孔洞,药剂有松动现象应停止使用。过滤式防护面具不适用于容器内使用。防止药罐受潮,或与水接触,防止失效。防氨面具当吸气有氨味时,应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现场;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时,应特别留心,因一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被呼吸所感觉,若稍微感觉不舒服时,应立即退出现场。

  4.3.9特殊工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4.3.10事故应急处理按应急处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险性较大的特殊作业时,安全部统一安排防护用品。

  4.3.12个人防护用品将根据损坏程度或失效情况进行更换:员工首先需填写劳保用品领用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名同意后,仓储科根据品种发放。

  4.3.13车间防毒面具和电气防护用品柜的管理规定

  4.3.13.1车间防护用品柜,不准任意移动,柜内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个人防护用品。

  4.3.13.2柜内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处理事故不准动用。

  4.3.13.3防护专柜存放的个人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以备作业和抢救使用。

  4.3.13.4使用后应放回原处(氧气呼吸器使用后,应通知车间以便安技部门及时充氧)。

  4.3.13.5交接班的班长或岗位人员要仔细检查和认真交接防护用品。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0

  为规范集团各单位劳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劳保用品是用来保障员工在本岗位工作过程中的健康、安全或保持工作现场清洁的.用品。

  二、各单位应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的工作性质发放劳保用品。

  三、对于同类岗位工作的在编员工与非在编员工,各单位应发放、使用同一范围及类别的劳保用品。

  四、各单位必须在集团所批准的劳保用品预算额度内合理安排、发放各类劳保用品。

  五、各单位发放各类劳保用品时,必须发放实物,禁止发放现金或代币券等。

  六、一般情况下,工作服使用年限为2年;管理人员的工作服(如西服)使用年限为3年或以上。

  七、对于离岗的员工,各单位必须在该员工完成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退还手续后,方可为其结算工资、办理相应离岗手续。

  八、集团各级员工必须爱护劳保用品及工作服,节约使用,妥善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遗失或人为损坏的,由员工本人承担责任。

  九、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保用品管理细则。明确本单位各级岗位的劳保用品种类和发放范围,明确本单位劳保用品发放、领用与管理等各项具体办法,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十、本规定的拟定、修改、解释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十一、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1

  (一)劳保用品的发放规定:

  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是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应严格按照《立恒钢铁责任有限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办法》执行。

  各级领导必须督促、强调员工按规定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各级工会、安全管理部门和专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是根据不同的劳动条件,针对易受危害部位而确定,必须坚持“该发的一定要发,不该发的坚决不发'的原则。

  供应部门供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经劳动保护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生产单位应持有”检验中心“发给的《劳动保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劳动保护用品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

  从事有烧、灼伤害、高温辐射或低温作业的工种。

  从事接触散发毒性、腐蚀性刺激性物质作业的工种。

  从事特别肮脏的大量粉尘环境中作业的工种。

  从事露天、潮湿、严重磨损衣裤、机械外伤或物体刺割、击伤环境下作业的工种。

  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

  从事可能电击伤等危险的电气作业人员。

  与生产经营过程相关的人员。

  生产技术与装备部队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发放进行跟踪检查。收集职工意见,并向营销供应公司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营销供应公司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组织、验收,如有质量问题,应实行“层层包换、包退”的办法。认真执行发放登记卡制度,按标准凭卡核对发放。并做好汇总工作。

  对于劳保条件相同的同类工种,应当发给相同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果工种相同二劳保条件不同,应当发给不同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延长或缩短。凡从事多工种混合作业的职工,应按照主要作业工种的劳动条件发给防护用品。新工种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经由安全处核准。

  凡外单位来厂人员(包括培训、生产、技改、检修、试验、劳务等)其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按我厂规定穿戴,由他们自备。

  职工应病、伤、产、事假和学习离开岗位3个月以上,应相应延长其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饿使用期限;长期离职,应停发劳动保护用品,待重新上岗时再按规定标准发放。

  职工更换工种,应按新工种标准折算发放期限。

  新进厂职工上岗前可一次性领用一套工作服和工作鞋,提前发放部分按发放标准定期限顺延。

  集体领用安全带、绝缘鞋、防毒面具等重要防护用品,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检查,如发现损坏失效,应及时修理更换,以保证这些用品安全有效。

  营销供应公司对部分劳动保护用品如口罩与防尘口罩、肥皂与洗衣粉按等价原则供职工选择发放。

  禁止转卖劳动保护用品。

  (二)劳动用品的使用规定:

  公司全体员工上班变按规定要求着装。

  员工上岗必须按岗位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员工上班禁止敞怀、挽袖子、挽裤子。

  员工上班禁止穿高跟鞋、喇叭裤。

  5.机加工业禁止戴手套。

  6.工作服应该保持整洁、完好、三紧(领口、袖口、下摆)。

  7.如有遗失和被窃等情况,一律按价结合使用期限折算赔偿。计算办法:使用期未满二分之一的赔100%;满二分之一的雨衣、雨鞋赔70%,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等赔50%。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工作服及劳保用品的制做、发放、领用工作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共关系部负责制订工作服的制作标准及款式设计要求,报营销总监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工作服的发放标准,报行管总监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劳保用品发放种类及标准,报行管总监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总务部负责管理和发放工作服及劳保用品。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工作服发放标准

  第七条

  管理岗工作人员所发放的西装,3年发放一次,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穿用不满一年者,按40%交服装工本费。

  (二)穿用满一年不满二年者,按20%交服装工本费。

  (三)穿用满二年不满三年者,按10%交服装工本费。

  第八条

  管理岗工作人员及工作岗工作人员所发放的内衣,包括:衬衣、秋衣、秋裤,3年发放一次,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穿用不满一年者,按40%交购置费。

  (二)穿用满一年不满二年者,按20%交购置费。

  (三)穿用满二年不满三年者,按10%交购置费。

  第九条

  车间工作鞋为2年发放一次,每人3双,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穿用不满一年者,按40%交购置费。

  (二)穿用满一年不满二年者,按20%交购置费。

  第十条

  其他部门员工的`工作服,因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一律交回总务部。

  第三章领用程序和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

  领用工作服和劳保用品须由领用人填写领用单,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经人力资源部核查后,由总务部发放。

  第十二条

  新员工必须凭录用通知单,依第十一条规定领用。

  第十三条

  员工上岗必须着工作服,且工作服必须保持整齐洁净,违反者按《员工奖惩制度》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工作服丢失者,必须到总务部办理报失手续并以成本价重新购买。

  第十五条

  因岗位调换者,其工作服作相应调整。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总务部制订,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总务部负责解释,总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条

  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或与之有抵触的规定自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3

  1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1.1 各种劳保用品由(行政科)总务定期进行申购。劳保用品存于仓库,仓管员应根据本节之发放标准定量发给各部门。

  1.2 为了防止浪费的情形,各部门劳保用品领用均须以旧换新的方式,否则仓管人员有权不予发放。

  1.3 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发放对象及扣款办法另行规定。

  2 各种劳保用品使用管理办法

  2.1 所有人员在领取劳保用品后,在上班时间内,均须按要求配戴使用,否则对违规者将予以纪律处分。

  2.2 手套使用办法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4

  第一条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手套、手电筒、电池、防尘口罩、洗衣粉(肥皂)等。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负责向供销采购部门提出所需劳动保护用品计划。

  第四条供销采购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购买与发放。

  第五条供销采购部门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标准的要求。属于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批准的。

  第六条供销采购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符合《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工种核发。

  第七条各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的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其防护性能,已经失效的禁止使用。

  第八条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第九条安全环保部、工会负责对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对违反劳动保护用品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5

  第一条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矿靴、手套、手电筒、电池、防尘口罩、洗衣粉(肥皂)等。

  第三条各生产单位负责向供销采购部门提出所需劳动保护用品计划。

  第四条供销采购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负责购买与发放。

  第五条供销采购部门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设计、制造应当符合国家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标准的要求。属于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使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批准的。

  第六条供销采购部门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必须符合《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按工种核发。

  第七条各单位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配备符合的劳动保护用品。对特种劳动保护用品,定期检查其防护性能,已经失效的禁止使用。

  第八条员工必须严格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

  第九条安全环保部、工会负责对全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与配备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对违反劳动保护用品制度的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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