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时间:2023-03-28 14:59:41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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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保卫规章制度

安全保卫规章制度1

  第一条、为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及访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部管理,公司自设安保人员或委托保安公司进行公司区域内的安保工作。

  第四条、安保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人员、物资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区域内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当班安保人员责任。

  第五条、出入管理

  一、员工出入公司,应佩戴工作证,对于未佩戴工作证人员,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出入。

  二、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凭保安部开具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三、职工个人车辆应登记备案方可进出公司,保安人员对个人车辆出入应履行检查手续,特别是面包车及其它可载货汽车,应开门(盖)检查。

  四、公司车辆拉运物资出门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或出库单,出门证明由该部门主管出具,出库单由物资采供部出具,凭上述单据查验无误后登记放行。

  五、外来人员进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姓名、事由、造访部门和人员,必要时应电话联系,会见后由接待人员签名方可出门。

  八、外来车辆一般不准进入公司工作区域内,上级领导、公安机关、纪检部门、重要客人及领导同意进入的除外。

  九、有长期业务关系或需要经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车辆应办理临时通行证,临时通行证应每年更换,并将车主车牌信息在保安部备案,在保安室留存。

  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员和拒绝登记的人员,推销产品的人员及车辆,来访人员报不清受访部门及受访人者一律不准进入公司。

  十一、下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公司领导的车辆和值班维修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进出,特殊情况需要进出的必须履行检查登记手续。

  第六条、保安人员应对公司所有区域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一、保安人员应根据保安部规定的巡逻路线和时间要求进行公司安全巡逻,夜间当班的人员必须对公司重点部位加强巡查。

  二、保安人员在公司内部及周边进行巡查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或者值班人员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保安人员应对公司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查看,间隔时间不大于4小时。

  四、保安人员应对新来员工身份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结合胸卡进行监督管理。

  五、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一)在工作区域或集体宿舍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聚众观看或传播黄色淫秽物品等。

  (二)擅自处理、搬移、损毁、盗窃、破坏公司财物及公共设施者。

  (三)私自启动或关闭工作区、宿舍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

  (四)在公司内乱写乱贴标语,涂改、撕毁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

  (五)乱扔乱倒垃圾、杂物,破坏、污染环境卫生的行为。

  (六)巡查过程中发现路灯、门窗、封条等有缺损的。

  (七)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领导或纪律检查人员的。

  (八)外界人员聚众闹事、造访领导或干扰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员应有效阻止并立即向保安部报告。

  (九)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产的其他行为。

  第七条、遇抢劫、围攻、破坏、盗窃等严重危害公司安全的行为,值班保安应迅速向保安部负责人报告,并立即打110电话报警。事件后处理完毕应将事情经过详细纪录在保安交接班记录本上,严重事件应保护好现场。

  第八条、安检制度

  一、安检时不可触及人身。

  二、主要检查有无公司材料设备、工作器具等公司财物。

  三、检查时态度要谦和有礼,避免引起被检查人的误会与反感,必要时婉言说明并请其谅解。

  四、严禁公报私仇,故意刁难。

  第九条、保安人员的工作守则

  一、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二、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培训或训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四、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等失职情况。

  五、值班期间要穿保安服并保持仪容整洁,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展现公司良好的形象。

  六、自觉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

  七、应熟记公司各处水、电、原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避免临急慌乱。

  八、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责任,损害公司利益。

  九、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第十条、公司安保人员应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建立与保安公司、公安机关的联络对接机制,确保安保工作有效实施。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保卫规章制度2

  为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县委机关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县委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2、各办公室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大额现金。

  3、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禁酒后上岗。不准会客和参加娱乐等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

  4、各单位值班时,必须由2人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详细填写好值班巡逻情况记录。办公大楼晚10点上锁,早晨6点开门。

  5、宿舍区夜间安全保卫,由各单位值班人员与大院门卫共同负责。每天夜间,由1名值班人员会同门卫搞好巡逻,由门卫填写值班巡逻记录。

  6、县委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一次不到岗者,本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单位盖章后交县委办公室;两次不到岗者,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安全保卫规章制度3

  1、县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

  2、各办公室下班时要关好门窗,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额现金。

  3、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严禁酒后上岗。不准会客和参加娱乐等与值班工作无关的活动。

  4、各单位值班时,必须由2人值班,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详细填写好值班巡逻情况记录。办公楼晚10点上锁,早晨6点开门。

  5、宿舍区夜间安全保卫,由各单位值班人员与院门卫共同负责。每天夜间,由1名值班人员会同门卫搞好巡逻,由门卫填写值班巡逻记录。

  6、县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检查。一次不到岗者,本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单位盖章后交县办公室;两次不到岗者,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安全保卫规章制度4

  为了加强保卫消防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综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

  2、行政主管领导、法人代表对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各室主要负责人对各室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各室经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

  4、各室须明确一名同志协助负责保卫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

  6、对各办公室的降温、取暖用电、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等电器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7、不乱拉、乱接电源,严格控制功率用电设备,电源设备由专人负责。

  8、在走道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

安全保卫规章制度5

  (一)为使师生员工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为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校领导中务必确定专人抓好安全保卫工作。全校设置小组,在校党支部、校长领导下工作。校内各处、室、组、班设置保员1-3人,治保员为各处、室、组、班,主任及班干部,治保员在治保小组的具体指导下工作。

  (二)门卫要加强进出校门的检查。来客进门履行登记手续,不准外人随便进出;师生在上课期间及职工在上班时间一律不会客,师生在上课期间不传呼电话;课间学生外出要经班主任批准,并在规定时间返校;任何人携带物资出校门须经有关人员同意,门卫有权检查;外单位机动车辆未经同意不得驶入校园。

  (三)教室、宿舍要按时关锁门窗;不准私自安装电器;教室里概不会客;宿舍里要严格做好防火、防电、防盗工作,外人住宿务必到门卫处登记。

  (四)食堂严禁采购烂变质食品和原料,做好消毒保洁工作,经常检查电路、炉膛残火和煤气罐,按时关锁门窗,加强值班保卫。

  (五)实验室门窗要有加固装置并随时关锁,实验时严格遵守操作规定,易燃、易爆、剧毒物品严格保管,科学使用,室内应有劳保用品(如口罩、橡皮物套等)和灭火器具等消防器材。

  (六)财务室要严格现金管理,过夜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会计室门窗要有加固装置,贴合安全要求,保险柜钥匙和密码严格保管,财务档案妥为保存,不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销毁。

  (七)配电室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严禁违章操作,电工不得带电作业,保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电路维修要经常化、制度化,并由专人负责;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机器设备要加强保养,配电室闲人免进,要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送电,使教育教学正常进行。

  (八)广播室不准播放不健康的音乐和录音,自编资料要经过团审查,宣传橱窗及板报不准书写、张贴观点错误的文章和图片,要加强检查,防止乱写乱画,造成不良后果。

  (九)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材料完好无缺。借用档案要履行借还手续;严禁涂改、圈画、批注、撤换档案材料。

  (十)办公室内严禁吸烟、声喧哗及玩游戏等影响他人身心和工作的不良行为。

  (十一)在电脑室内,严格规范化操作程序,不得私接电源,不得看不健康光碟,人走机停,随时关好门窗,做好安全防范。

  (十二)图书室内严禁吸烟,不得私拉电线及乱接电源,做好安全防水、防火、防盗工作。

  (十三)医疗室内严禁吸烟,严格按照医疗机制程序操作,做好药品检查工作,杜绝进假药、过期药品,严格执行校价格规定标准,做好校安全卫生和健康防预工作。

  (十四)小卖部禁止购买劣质食品,做好进货渠道及防火、防水、防盗工作。

  (十五)后勤做好校园基建安全工作,制定基建安全工作制度。

  (十六)治保小组要经常组织检查,记载校内各处的安全保卫工作状况;坚决制止和打击校外人员来校滋扰;安排寒暑假学校值班事宜;加强节日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表扬奖励先进个人和群众,发现不执行安全保卫制度者要批评教育,对造成事故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和纪律处分。

安全保卫规章制度6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务必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统一着装,衣着整洁,仪表端庄,礼貌执勤,热情服务。

  二、学校(班主任)让学生明确开、关校门的时间并及时告知家长。

  三、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掉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员要及时开启和关掉。

  四、外来人员入校务必持有效证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有校内人员领入,否则,不准进入校园。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职责,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门卫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要严格审查登记,一般状况下禁止机动车进入校园。经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务必在指定地点停放。非本校车辆禁止进入学校,严禁将场地开放与停放社会车辆。

  六、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务必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学生出校务必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由教师陪同至门,理解门卫人员的检查,方可离校。

  七、门卫要禁止任何人将非教学所需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机学校安全的`物气入校园,如有发现,务必予以收缴。

  八、严禁学校沿街楼房出租给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和营业性网吧等。

  九、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务必认真检查,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十、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务必凭有关负责人的批准单。门卫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务必配合。

  十一、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务必用心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

  十二、校门口值班人员放学后按时到岗,维护好交通秩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十三、学校政教处人员认真做好课间安全巡逻。

  十四、学校有关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本制度,如有违,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保卫规章制度7

  为进一步加强XX区行政中心各部委办局办公区域正常的办公秩序,确保区行政中心办公区域的安全有序,根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请示区领导同意,特制定XX区行政中心办公区域安全保卫制度(试行)。

  第一条:行政中心办公区域外围的安全保卫工作由相城公安分局、XX区行管局共同负责,除四套班子大楼外的行政中心各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第二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内部治安保卫工作需要,设置治安保卫机构、建立治安保卫门岗值班制度。

  第三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要求是:

  (一)制定适应单位具体情况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范设施;

  (二)单位范围内的治安保卫情况有人检查,重要部位得到重点保护,治安隐患及时得到排查;

  (三)单位范围内的治安隐患和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得到处置。

  第四条: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门卫、值班、巡查制度;

  (二)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储存、运输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治安防范教育培训制度;

  (四)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报告制度;

  (五)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六)其他有关的治安保卫制度。

  单位制定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不得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相抵触。

  第五条:各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

  第六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依法、文明履行职责,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门岗值班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本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检查、登记进入本单位外来人员的证件;

  (三)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巡逻和检查并进行记录;

  (四)督促本单位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

  (五)督促加强内部治安防范技防设施建设和维护。

  第八条:各单位应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要部位,按照有关标准对重要部位设置必要的技术防范设施,并实施重点保护。

  第九条:区级机关年度考核(安全保卫工作)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条:本制度自20xx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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