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卷九 刘歆不孝
作者:聚优洪迈
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刘歆事父,虽不载不孝之迹,然其议论每与向异同。故向拳拳于国家,欲抑王氏以崇刘氏;而歆乃力赞王莽,倡其凶逆,至为之国师公,又改名秀以应图谶,竟亦不免为莽所诛,子棻、女愔皆以戮死。使天道每如是,不善者其知惧乎!
参考翻译
洪迈(1123——1202),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副丞相、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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