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

时间:2023-04-12 09:15:1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实用】房屋合同范文五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房屋合同范文五篇

房屋合同 篇1

  户主方:

  维修方方:

  为保证房屋漏水维修质量,户主维修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协议,确保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维修地点:监狱医院门诊楼及住院部维修。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保质量

  三、合同金额:

  合计金额为:¥8.76万元大写:人民币捌萬染仟陆佰圆整。

  四、维修标准。

  1、维修必须在保证不影响房屋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维修以解决防漏为主。

  2、防水材料要求:采用sbs防水卷材,厚度为4mm。

  五、维修要求:

  1、维修方方提供相关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提供人工,材料。

  2、维修方方按建筑规范进行施工管理,严格按已定方案及施工操作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维修方方应抓好安全生产,严防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均由维修方方负责。

  4、维修工期:在正常天气下天内必须完成。

  5、完工后必须把施工中产生的废物清理干净,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6、工程质量及验收:各种防水材料应符合规范的要求,并有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维修方方无偿返修,直到合格为止。

  7、维修后保质:门诊楼及住院部维修部位的保修期限自最后一次维修完工之日起重新计算。在没有人为破坏情况下,屋面防水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五年,即维修后应当继续最低保修五年。且在出现漏水的情况后,在户主方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响应。

  六、维修工程款的`发放

  维修方方维修楼顶漏水工程款不能超出合同金额,若超出,不足部份的由维修方方自行解决。工程款的结算待各部位防水维修工程全部完工,经户主方验收合格后,扣除工程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其余工程款户主方在一周内付清。

  七、其它约定

  1、维修方方因维修而造成的其他责任由维修方方负责。

  2、本合同一式三份,户主方二份,维修方方一份,户主维修方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户主方(盖章):维修方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丙方:杭州××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概况

  出卖房屋坐落于杭州市文三路 号,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该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契证、土地证。甲方以该房屋为抵押,在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之江支行办理了按揭贷款(详见房屋购买合同及贷款合同)

  二、甲方现同意将该房屋卖给乙方,转让价格暂定为 万元,在甲方做出房产证和契证后,在乙方总出价 万元(包括转让价和所有其他费用)的范围内对转让价作适当调整。

  三、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代为办理房屋买卖。双方各向丙方支付买卖定金 万元。

  四、在甲方办好产权证和契证后,三方与工行之江支行签定监督支付协议书,乙方按该协议书的约定,将相应款项支付给银行。

  五、甲方保证在 年 月 日之前办好土地证。

  六、在甲方办好土地证后,丙方代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乙方到工行之江之行办理房屋转按揭贷款手续。

  七、在甲方办好契证和产权证后,(1)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自乙方与承租人签定新的租赁合同之日起,租金由乙方收取,甲方向乙方移交原租赁合同押金 元,并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租金(2)甲方将押金 元及已收取的租金7万元于新租赁合同签定之日交付给丙方,在双方结算后由丙方支付给乙方。

  八、甲方保证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的租金为 万元,否则,甲方将返还乙方转让款 万元。

  九、税费

  1.该房屋交易的税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预付代理方税费 元,乙方预付代理方税费 元,交易完成后按实际结算。

  2.交易完成后,甲方交付代理方 元服务费。乙方交付代理方 元服务费。

  十、甲乙双方及代理方责任:

  1.甲方确保房源可靠、手续合法;并提供交易所需的相关证明资料和原房屋承租人放弃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

  2.乙方应按协议履行责任,并提供交易所需的相关证明资料。

  3.代理方确保在 年 月 日前交付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契证 个工作日后交付乙方。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已交付的定金不予退还。该定金在扣除代理费 元后归甲方所有。如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 元,赔偿代理方代理费 元。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元由代理方负责退还乙方。

  2.在签订《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后出现的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代理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观音塘小区建设全框架钢筋混凝土结构住宅楼房一幢,按包工不包料(主体搓毛)承包给乙方建造,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承包范围

  1、房屋主体工程搓毛:乙方按设计及甲方局部变更要求,从桩基开挖到房面封顶含屋顶女儿墙,楼地面搓毛,上浆,屋面收光,内、外墙粉刷完成(山墙及后墙刮水泥浆),楼梯在内。

  2、水电工程:乙方按施工规范要求排放、安装好给排水管道,做到给排水畅通。预埋好电线、电话、电视线管,穿好三线至线盒留出线头,并修建石砌化粪池一个,石灰坑一个,围墙及大门一道(不另行计价)。

  二、 乙方负责的人员及机械设备

  乙方带领能完成本工程的所有施工人员,负责施工用的木模、外架、施工机械及五金工具(包括:元钉、铁丝、焊条,所有焊头费用)。

  三、 甲方负责事项

  1、甲方负责办理建房手续,提供施工必备的`场地,负责“三通一平”负责余土处运部分。

  2、负责提供施工所需原材料,负责施工用水、电费。

  3、负责提供室内标高,确定放样尺线及四周滴水尺寸。

  4、负责协调周围邻里的关系,保证能进行正常工作,乙方配合甲方做到文明施工。

  四、 施工质量及要求

  乙方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配料,既不能有意浪费材料,也不能偷工减料。对建筑半成品成品必须按要求尽心浇水、保养护理。总体工程质量和施工要求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工程标准。在施工中,乙方技术人员必须亲临现场指导,对各道工序要反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混凝土振捣密实,不得有蜂窝麻面,浇梁、浇柱、浇桩基的混凝土不得使用立式搅拌机。砌砖要求横平竖直、背子平整、阴阳角度垂直符合质检验收标准,按规定做好成品保护等工作,管理好工地,确保工程质量。若因乙方出现施工质量上的问题一概由乙方负责,由于施工质量不合格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直到重新验收达到合格为准,水、电、线路的工程保修一年,若在保修期内出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一切费用,甲方可以从保修金中扣减作为修缮费用。

  五、 安全防护措施

  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加强安全防护,在乙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 工价及结算付款方式

  1、经双方商定,工程工价按贰佰肆拾元/平方米(¥:240.00元/m2),按施工建筑面积进行结算,建筑面积按国家标准规范计算,雨篷、阳

  台、折半计算。

  2、付款说明:基础完成后付壹万元(¥:10000.00元);一层封顶付壹万元(¥:10000.00元);二层封顶付壹万元(¥:10000.00元;三层封顶付壹万元(¥:10000.00元);四层封顶付伍仟元(¥:5000.00 元)。如无特殊原因,乙方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支付给甲方违约金100元/天。

  七、 其它事项

  1、工期为六个月,从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2、当乙方承包的范围结束后,乙方房屋施工使用的外墙脚手架留给甲方后期装修使用。

  3、若乙方在协议生效后又将工程转包给他人,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获得包工款的30%的违约金。

  4、甲方若不按规定时限付给乙方包工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5、若桩基深度超过8米,超深部分甲方另行付工时费。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房屋合同 篇4

  黄某与邓某系夫妻。20xx年3月,黄某与邓某二人出资19万元购买一套商品房,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邓某一人。20xx年10月21日,邓某瞒着妻子与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协议约定:邓某将该房屋以27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王某先付20万元,入住此房后付清余款,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协议签订后,王某于20xx年10月26日向邓某支付购房款20万元,一周后王某搬进该房并付清余款,但双方一直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20xx年2月,一直不知情的黄某发现此事,找到王某要求其搬出该房屋,王某称邓某以27万元的价格已将该房屋卖给自己,拒不搬出。黄某与王某协商无果,遂将王某、邓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王、邓二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并判令王某归还房屋。

  【分歧】

  本案在审理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邓某与王某的买卖协议意思表示真实,且王某付清了购房款,过户仅是履行合同的形式,合同自成立即生效,不能以未办理过户认定合同无效。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种意见认为,黄某、邓某系夫妻关系,其家庭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邓某未征得黄某的同意,即与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事后也未得到黄某的追认,属于无权处分,房屋买卖协议无效,且不构成善意取得。

  【评析】

  赞同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1、本案所涉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为夫妻共同共有。

  虽然房产证登记的所有权人只有邓某一个人,但是购买房屋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物权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本案邓某处分的为夫妻共有财产。

  2、在夫妻共有财产存续期间,邓某未经过黄某同意,对涉及夫妻双方重大权益房产事项之处分,属于无权处分。

  邓某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

  邓某处分房屋不属于家事代理。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这里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事项主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的未成年子女日常共同生活所必需的事项,其主要限制在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费用、抚育子女的费用以及家庭成员所需的医疗费用等方面,此家事代理权限必须在日常家事的范围之内实施方为有效。针对处分夫妻共有财产重大事务的权利,如变卖夫妻共同房产,均得由配偶共同决定处理,任何一方不得独断专行。不动产的处分因价值重大,一方擅自处分会严重损害他方权益,故本案邓某的行为不属于日常家事的情形。

  事后共有人黄某对合同没有追认。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黄某没有追认,邓某事后也没有取得房屋的处分权,所以该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3、王某对所涉房屋不构成善意取得。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善意取得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在本案当中,房屋虽交付给王某但没有办理转移登记,不符合前述第(3)个条件,也不构成善意取得。

  综上所述,邓某未经黄某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与王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应属无效,王某也不能善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归还该房屋。

房屋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鉴于:

  1、甲、乙双方于 年月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房屋清单详见附件。

  2、甲方愿意保留对该房产的约定回购权。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回购乙方购买的商品房的条件

  一、双方同意甲方对前述房产拥有回购权,在约定期限内乙方不得对房产进行处置。

  二、甲方有权在以下条件下进行回购:

  1、乙方在年月 日之前没有支付全额房款;

  2、甲方仅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方可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购房款。

  3、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商品房回购的全部手续并承担全部相关税费,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包括购房合同签署后产生的契税及滞纳金等一切费用)。 第二条 回购商品房的.状况

  回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详见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房屋清单详见附件。 第三条 回购价款

  本合同的回购房款总价为人民币(¥)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甲方应当于年月 日至年月日期间,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购房款。

  第五条 回购程序

  1、甲方应当在行使期限届满前10日内通知乙方,并在10日内支付回购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回购房款时,不得用对乙方未到期的债权用于冲抵回购房款。

  2、乙方收到款项后3日内与甲方双方共同办理回购过户手续,相关税费甲方承担。

  第六条 回购权因为以下情况之一丧失: 1、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回购申请。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回购款项。 第七条 甲方丧失回购权的,乙方对房产拥有完全和不受限制的处分权。如果尚未办理房产证,甲方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办理房产证。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为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名下办理房产权证,甲方则应当赔偿给乙方的购房款的____%。

  第八条 本协议各条款不存在可撤销或可变更事由,任何一方不得申请撤销或变更,亦不得申请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之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在年 月日前未向乙方支付全部回购房款,视为甲方放弃回购权,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如被解除,乙方有权另行出售所购买商品房,甲方应当按照乙方

  要求积极办理相关各项手续。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所约定的条款赔偿乙方。

  3、甲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商品房的合法性及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违法情况,足以导致甲方丧失履行能力的,应向乙方支付两倍回购房款。

  4、甲方如期支付回购房款后,乙方必须将本合同项下商品房退还给甲方,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_______回购房款。

  5、甲乙双方在签署完毕《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回购合同》后,乙方应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海口市房管局备案后30个工作日内把购房款项以现金的形式支付给甲方。

  第十条 关于本协议的通知可按照合同载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变更地址的应当通知对方,否则按照原地址寄出后5日内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保留壹份,担保方海南助业投资担保公司保留壹份。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海口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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