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合同

时间:2023-04-18 10:44:56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热门】产品合同范文1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产品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门】产品合同范文10篇

产品合同 篇1

  甲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传真: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购买乙方提供的【】(以下简称“产品”)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如下:

  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尺寸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额(元)

  金额总计(人民币)

  大写: (小写:)

  说明:

  (a)税收负担:乙方应自行缴付其应缴纳的税费。

  (b)产品用途:

  (c)产品主件:

  产品配件:

  2.产品质量

  2.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应当达到的技术标准按以下第【】项执行(可同时选择多项)

  (a)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b)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其向甲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上记载的标准。

  (c)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当符合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标准。

  (d)乙方的产品应当符合【】认证标准,认证由【】方申请完成,认证费用由【】方承担。

  (e)其他标准:【】。

  2.2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其提供的产品机身、外包装上标示出厂编号。

  2.3甲方有权通过其技术代表共同参与对出厂产品的质量控制,同事有权不定期检查与产品相关的检测设备、生产过程及材料零部件。

  2.4乙方应当在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检验、测试,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

  3.产品原料提供

  生产本合同产品所需的原料由【】提供。

  4.产品包装及标识

  4.1产品的包装方式为【】。

  4.2产品包装物的具体要求为【】。

  4.3产品唛头及包装图案详见本合同附件。

  4.4因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产品在到货前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4.5包装费用:乙方负责产品的包装,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4.6包装回收:【】。

  4.7关于产品标识的其他约定:【】。

  5.知识产权

  5.1乙方生产的产品使用的注册商标见本合同附件,该注册商标属于甲方所有。

  5.2乙方不得将甲方注册商标及法律许可甲方使用的其他标记、文字、符号提供给第三方,包括与此相关的容易混淆的任何标记、商标、铭牌或公司名称。若乙方违反该约定,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5.3乙方须根据甲方要求,在产品内外包装上标明产品的商标。

  6.产品验收

  6.1产品交付时由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共同验收,若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产品。

  6.2产品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

  (b)【】。

  (c)【】。

  (d)【】。

  7.交货与运输

  7.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

  7.2交货方式:【】。

  7.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项约定的时间交货。

  (a)一次性交货,在【】年【】月【】日之前全部交货。

  (b)分期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方式与时间为【】。

  7.4运费、风险及相关费用承担:产品的运输方式为【】,乙方负责安排产品的运输,并承担运输过程中的所有风险及费用。

  8.货款支付

  8.1付款方式:【】。

  8.2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分期支付货款:

  (a)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收到等额合规的发票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b)当甲方收到全部产品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收到等额合规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c)当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修期届满,若乙方支付的产品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收到等额合规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即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

  9.产品维修及备品、备件

  9.1乙方承诺产品的'质量保修期为【】个月,从产品投入使用时开始计算。

  9.2乙方同意按照以下约定[有偿][无偿]向甲方提供易损零部件:【】。零部件明细单参见本合同附件。

  9.3若在【】年之内,乙方提供的零部件不能满足甲方维修使用,乙方需无偿向甲方提供维修产品所需的零部件;若超过【】年,甲方须通过有偿的方式向乙方购买零部件,其价格标准照本合同附件零部件明细单执行。

  9.4产品停产后,乙方应为甲方保留包装材料、印刷品及零部件供应时间为:

  (a)包装材料、印刷品【】年;

  (b)主要零部件【】年;

  (c)非主要零部件【】年。

  10.技术培训

  10.1乙方应给予甲方技术方面的支持,帮助甲方解决使用产品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10.2为了保证产品的维修服务,如果甲方认为必要,乙方应为甲方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将产品的技术教授给甲方人员,包括向甲方提供教材、图纸、器材等。

  11.违约责任

  11.1若产品符合甲方要求,且乙方已安排生产,但生产完毕后甲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11.2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产品,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11.3若乙方交付的产品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收货、要求退货或换货,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及相关损失,甲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

  12.争议解决

  本合同相关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13.其他条款

  13.1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要求补充、变更本合同,应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对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变更协议。

  13.2本合同的补充、变更协议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3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之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合同 篇2

  采购方:****(以下简称**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供应商: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传真:email: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供应商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公司提供货物和/或服务;

  鉴于,****公司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 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条件确认书、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公司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公司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公司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采购条件确认书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采购条件外,****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 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公司协商并在****公司登记其将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公司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公司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公司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公司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 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 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 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 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 ****公司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公司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7.2 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公司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7.3 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8.1****公司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并经****公司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公司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司。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公司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8.5 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向****公司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价格)为**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他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公司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给予的**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公司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公司供应商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公司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公司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 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 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采购条件确认书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 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10.7 如供应商延期交货,****有限公司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0.8 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9 供应商不得凭借****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 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 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 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公司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出售,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向****有限公司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二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由此承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公司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 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12.4 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 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 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 除上述规定外,如****公司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公司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公司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有限公司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公司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公司。

  14.2如果货物采取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情况提出异议转移至****公司。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公司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公司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采购条件确认书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 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公司。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公司。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公司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15.4 供应商同意,****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有权出售所有权未转移的货物,同时也有权收取因销售此等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权未转移货物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在扣除****公司应得利益后,在****公司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情况下,该利益和请求权应归相应的供应商所有;在****公司按合同规定付款时,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均归****公司所有。

  15.5 付款折扣

  15.5.1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采购条件确认书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公司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公司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公司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公司通知为准。

  15.5.2现金折扣。如****公司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发票金额进行计算。

  15.5.3销量折扣。根据****公司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公司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15.5.4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公司可接受的物资标记包装等方面的轻微缺陷、弥补货物实际发生的'各种损耗、支持****公司对顾客的最优价承诺等,供应商应向****公司提供奖励和补偿。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因****公司履行对顾客最低价承诺而支付的费用或少收入的利益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赔偿。****公司有权从其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和其他款项中扣除。

  第三章确认,保证及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六条确认和保证

  16.1供应商再次确认和保证:

  16.1.1对依据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以及处置该货物的绝对权利及权限;

  16.1.2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中不存在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请求权、争议、债权担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16.1.3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或行为本身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不会侵犯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会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能;

  16.1.4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不存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险。特别是,应与货物包装或货物本身商标标示的质量标准相符,或者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16.1.5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已将可能的环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具备此种货物应具有的功能,并符合消费和使用习惯,除非供应商已对货物存在使用性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确书面说明;如果发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条中供应商的确认并保证内容所涉及的事项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权利请求的情况,供应商应:

  (1)在得到****公司首次通知后,应承担所有赔偿责任或者通过其他合法方式从而使****公司免受损失;

  (2)进一步赔偿****公司由于第三方权利的请求所蒙受的所有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16.2在本条款中,供应商对****公司的赔偿责任还包括由于第三方权利请求而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或检测费、保全费、执行费、可得利润的损失、交通费、****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为此事的处理所支付的全部费用或减少的收入。

  16.3若无论因何种原因****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被有关国家政府机关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据本合同采购的全部或部分货物,供应商应负责以****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零售价格或国家政府机关要求的召回价格将此等货物购回或召回并承担费用。

  第十七条产品质量责任

  17.1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有不同要求,供应商对其依据本合同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提供的货物应提供十二)个月的保修期。该保修期应自****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向消费者出售并交付相关货物之日起计算,并以向消费者就有关货物出具的发票上或销售凭证的日期为准。

  17.2 如果任何第三方以供应商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中的瑕疵向****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出赔偿,则供应商按照第16.1条规定执行从而使****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免受损失,除非供应商有证据证明该瑕疵完全由****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造成。

  17.3若发生第17.2条中所述情况,供应商除按照第17.2条执行外,还应采取下述解决办法:

  (1)供应商应立即负责从****公司收回尚未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并承担费用,并应立即退还****公司已就此等货物支付的价款;

  (2)供应商应立即对存在瑕疵的货物进行修理或更换。供应商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3)****公司应收回或购回已向消费者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货物。在此情况下,供应商应承担****公司为收回或购回此等货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应按照本合同第12.2(1)条的规定支付****有限公司违约金和赔偿金。

  (4)上述方法的选定应当以任何第三方或者****公司或者政府部门、司法部门、仲裁部门的意思为准。

  17.4供应商应对其依据本合同供应的货物在中国境内投保必要的产品责任险。但此等产品责任险不应影响****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依据本合同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从包括供应商在内的任何人处得到与依据本合同提供货物的质量有关的任何赔偿。

  17.5为保障消费者利益,****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在与相应的供应商终止合作时,有权推迟三个月支付相应供应商的最后一笔货款,该笔货款将作为质量保证金,但供应商对产品质量问题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受上述金额的限制和时间的限制。

  第四章供应商的其他义务

  第十八条首次订货或新开张

  18.1 在****公司首次订货的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并自配人员协助****公司设计货物在****公司指定的场地中摆放,并在****公司指定的场地内进行必要的改建、装修(应经过****公司书面同意,且不影响结构和使用安全)以适于货物的摆放。

  18.2 在****公司指定场地新开张的经营铺位中,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自该铺位开张日起二个月内销售率达不到甲方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收回货物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九条展示、陈列及标价

  19.1若在订单或**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规定由供应商负责标注货物的条形码,则供应商在其交付货物前完成条形码标注,或在货物交付后完成条形码标注,并承担相关费用。

  19.2供应商应对已约定由其完成的货物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之正确性负完全责任。如果出现不正确标价和条形码标注,供应商除应负责自行纠正并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19.3清场和撤样

  (1)供应商应在收到****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要求其清场或撤样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要求清场及撤样完毕,否则****公司有权代为清场及撤样,引起的费用及****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2)如供应商在收到****有限公司发出要求清场或撤样的通知时,如其进入****公司指定场地超过3个月,供应商则无权就根据本采购条件确认书第5条“店内费用”的规定所支付的有关费用要求补偿。

  19.4展示与陈列:

  (1)****公司有义务将供应商提供并经过自己选择的货物进行必要的陈列展示以达到销售的目的。

  (2)****公司同时有权利根据销售数据及****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需求对所有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增删。

  (3)供应商可以对****公司的工作人员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工作人员未按上述陈列原则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4)供应商及其代表(即业务员、促销员)不应以任何理由干预****公司的陈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调整****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货物陈列,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公司有权将予以涉及供应商进行人民币5000元罚款,并要求辞退所涉及供应商所雇请的相关工作人员,直至清场的处理,但供应商根据本合同第18条进行的行为除外。

  第二十条防损

  20.1在****公司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同时与供应商确认以下防损协议:

  20.1.1杜绝场外交易保证:供应商必须保证主动履行防损协议杜绝场外交易发生。供应商代表及其促销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诱导、唆使顾客进行场外交易,一经发现,****公司将处以查实的场外交易金额100倍的罚款。并禁止供应商的上述人员进入有关场地,且保留对供应商进行清场的权利。

  20.2供应商为促进销售派驻****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或商家的促销人员,在未经****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该供应商及非****公司管理人员提供****公司其他供应商相关商品价格、销售数据等相关信息。一经发现,****公司将以窃取商业机密禁止相关供应商促销人员进入有关场地,并对该供应商处以人民币50000元罚款直至清常

  20.3 供应商人员在未经****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在****公司范围进行拍照、摄像活动。否则****公司将按第20.2条对供应商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保密义务

  21.1 ****公司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给供应商的任何合同、图纸、计算公式及其他任何与本合同提供货物有关的信息及资料应始终归****公司所有(下称“专有信息”)。

  21.2 如果供应商违反本条中规定的对专有信息的保密义务,供应商应支付****公司人民币十万元/次/项专有信息的违约金。若此违约处于持续状态,则供应商应支付从持续违约阶段的每个月初开始重新计算的累积违约金。供应商还应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22.1“不可抗力”指订单日期后出现的、妨碍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事件,而且该事件是本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但发生在中国大陆区域外的罢工、*威、游行、战争等军事事件、政治事件,均不应当被作为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

  22.2如果22.1条款中的不可抗力事件阻碍本合同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履行该等义务的时间应予以延长,延长时间相等于该等事件影响的时间。

  22.3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尽可能短(最短)的时间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此后十日内提供该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时间的法律上有效的证据。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22.4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寻找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该不可抗力的后果减至最低。

  第二十三条争议解决

  23.1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应在一方发给另一方有关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倘若在上述通知发出日后三十日内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并通知另一方,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3.2 仲裁采用仲裁委员会的规则,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应就仲裁费用及相关事项做出裁定。

  23.3 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双方应在本合同所在其他有效方面继续履行本合同。

  23.4 仲裁费和仲裁委员会要求的除仲裁费以外的其他费用由仲裁庭决定。如仲裁庭未就上述事项进行裁决,则应由败诉方承担。

  23.5 除上述费用外,胜诉方发生的与仲裁有关的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范围内的交通费、膳宿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其他

  24.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有限公司采购部、****有限公司财务部、供应商各执一份。

  24.2本合同的下列附件应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1**采购条件确认书

  附件2****有限公司订单

  附件3实收商品验收单 ( 即实收商品对账单 )

  24.3 合同或其附件的任何变更,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签署只后方为有效并有约束力。

  24.4如果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无效或不可执行,双方应通过合理努力进行诚实信用的协商以达成有效并可执行的有效条款,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原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中双方真实意思或法律和经济的实质。如果双方在两个月内不能就有关替代条款达成协议,则应按本合同第23条规定的方式确定合理的替代条款。

  24.5 若本合同或其附件中任何规定因法律或法规的颁布而失去效力,且该规定对整个合同的执行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则该规定的无效不得免除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权利义务,也不得由于该规定的无效而剥夺合同双方在本合同其他规定中的利益。

  24.6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规定或行使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的,不能被解释为它已放弃履行该规定或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规定,或已放弃行使该权利或本合同以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权利。

  24.7本合同所称的赔偿****公司损失均包括****公司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损失。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违约条款、处罚条款等若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4.8 本合同全部条款均适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

  ****(盖章处)

  授权签字代表(姓名):

  授权签字代表(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供应商名称(盖章处):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签名):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产品合同 篇3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合计

  小写:元大写:元整

  备注

  第二条付款方式:预付货款,货到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后,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第三条交货期:自收到甲方付款之日起日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交货地点、费用承担及所有权转移:乙方通过物流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货物所有权自甲方签收之日起转移,运输途中产品的损毁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应做好适合物流运输的产品包装,并随货附货物清单(加合同章),详细注明产品规格及数量,甲方根据货物清单内容验收货物。

  第六条甲方自收到货物起7日内可对产品的.规格、数量等产品信息提出异议,乙方必须在3日内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案,否则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第七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甲方所购买的产品质量和乙方提供的样品一致,口感有微小差异属于正常。

  2、乙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给甲方造成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期交货(除双方协商同意免除外),每延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端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端,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作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预付款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产品合同 篇4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共同签署: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手机: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手机:

  为发挥双方优势,经友好协商,现就合作建立________________“安冠茶业”加盟 店达成如下一致合作协议:

  一、甲方的责、权、利:

  1.提供加盟店的名称使用权。名称统一为“安冠茶业”加盟店。

  2.为保证甲方商品的信誉,品牌之声誉,监督乙方在该地区的经营不得有损害甲方商誉 行为,乙方与甲方合作开始,须付保证金_______万元人民币给甲方(合作期满,甲方把 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中途如有违约行为,根据违约责任大小,甲方有权扣下保证金,甚至 继续追加必要的相关法律责任。为保证公司不断致力开发新产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制定 相应的市场销售策略及甲方在产品注册,包装设计等无形资产,乙方在加入甲方加盟店时, 收取乙方加盟费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首批进货货款),以保证甲方利益。

  3.甲方向乙方提供“安冠”经营的茶产品(含茶叶、茶具等)和首次相关必要的公司资 质。

  4.对加盟店进行统一管理,管理范围包括经营环境、茶产品质量、定价及售后服务。

  5.甲方保证同等产品在该区域内的统一底价,对产品质量负责。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税 票(乙方需付税点__%),有权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价格。

  二、乙方的责、权、利:1.享有“安冠茶业”加盟店的名称使用权。

  2.享受甲方“安冠茶业”商城网的.形象广告支持。

  3.根据当地市场量订货,由于产品的保存等特殊因素,产品原则上不得退换(包括外包 装茶具等)。

  4.可参与甲方的有关活动项目可享受优惠,如:满500元送精美茶具或立减30元等。

  5.负责加盟店的装修以及招牌的制作和悬挂,甲方需要提供参考方案。

  6.服从甲方在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7.每年必须保证销售额不低于_____万元,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三、说明事项:

  1.订货与配货:甲方凭乙方签字盖章的书面订货单(传真)组织配货或者本人电话联系 亲自订货;

  2.产品运输:甲方负责发送到乙方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负担;

  3.结算方法:现金支付,款到发货;

  4.甲方授权乙方为“安冠茶业”加盟店项目唯一代理,相同项目在该地区不再发展第二 家;

  5.乙方在经营项目(指甲方授权乙方经营的产品)上不得与其他企业合作;

  四、安冠奖励办法:

  1.年度销售额在_____至_____万元,年底返还年度实际现行额的 _____%作为奖

  励回报。

  2.年度销售额在_____至_____万元,年底返还年度实际现行额的 _____%作为奖

  励回报。

  3.年度销售额在_____万元以上,年底返还年度实际现行额的 _____%作为奖励回 报。

  五、条款:

  1.大纲、范围、定义:

  乙方享有甲方的各种经营,管理理念,产品商标,包装品及各种荣誉,甲方只对乙方的 经营提出建议、指导。甲方拥有“安冠茶业”商城网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2.加盟权的授予: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签订加盟合作协议书,甲方应给予乙方在“安冠茶业”商城网的 合作伙伴的会员权利。

  3.财务结算:乙方取货时需付现款,根据需要甲方开具发票。所有债权和债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乙方不得私自进货和窜货,若有其他进货要求应向公司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

  5.挂损、检验之规定:

  挂损:甲方送至乙方产品,如因甲方对产品包装不力,造成产品破损,由甲方负责(拍 照为证据)。

  检验:乙方收到甲方产品后,必须对数量、质量、等级、包装等细节进行检验,如有问 题,应于收到产品三天内向甲方提出,同时出示必要证明,否则,视为产品合格货物成交。

  6.事故及顾客反映处理:

  在经营过程中,引起的顾客投诉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处理(如乙方保管不 善造成的问题不在甲方负责范围内),其它因素均由乙方负责。

  7.各种报告义务:

  乙方定期将经营情况等业务进展、市场信息反馈给甲方,乙方如有新的可行性销售策划 及市场信息可及时通知甲方。

  8.营业秘密规定:

  甲、乙双方都应视公司对对方的经营情况,包括零售额,促销广告计划视为商业秘密, 不得泄露。

  9.法律及讼诉:

  (1)本协议所有附件均构成本协议的主要部分;

  (2)双方因履行协议所发生的一切协议本身的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解决;

  (3)若协商不一致,双方可就争议事向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公司相关资质做协议外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反之甲方 有权利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0.终止及续约:

  甲、乙双方若有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续约须另 行签署协议。

  11.本协议有效期即签署日期起_____年。

  12.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附件为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协议经双方盖 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签署(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合同 篇5

  授权方(甲方):

  经销方(乙方):

  为了共同拓展和繁荣市场,满足需求,经甲乙双方慎重考察,充分协商,甲方授权乙方在特定区域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平等、诚信、互利互惠的原则以及保护双方利益等就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 定义

  经销:甲方将本公司的产品通过授权的方式销售给各区域经销商,各区域经销商在授权区域内销售所授权的产品。具体含义包括:

  1、 经销商不能在未授权区域销售所授权的产品。

  二、 授权区域、商品、期限、年销售回款任务及交易方式

  1、 授权城市:甲方授权乙方作为甲方在 城市/地区________市场的经销商。

  2、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原则上合同期限为一年,以年底为基础取整。)

  3、 销售回款金额(万):乙方应完成200万力争突破目标300万销售任务,并付清全部款项。

  4、 交易方式为经销。

  5、 区域保护措施

  三、 货物标准

  1、 质量标准。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部门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同时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人身健康及安全、公共利益等要求;

  2、 数量标准。数量以乙方的订单为准执行。产品到达乙方收货验收若发现包装破损,应及时与货运公司核对箱单上所列交付数量,若出现短缺,应在提货单上予以明确清晰的标注,经货运公司签字确认,并在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以正常论。甲方多交者,乙方有义务退还或追加付款;甲方少交者,乙方有权要求补齐。

  3、 包装标准。甲方根据法定的标准和通常的惯例对货物进行包装。运输包装应适合陆运、海运、空运或集装箱运输或转运;具体包装要求见订单规定。内包装以法定标准,包装设计、外观设计、文字图案、标志标签、警示标志,质量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等各方面均遵守法律规定。

  四、 价格

  1、 合同期内,甲方将产品按全国统一代理经销商的价格提供给乙方。具体产品价格表作为合同附件。

  2、 为了保证市场的有序竞争,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销售价格必须按甲方规定的经销商指导价格和零售指导价格进行销售,乙方不得自行定价销售,如有特殊情况改变销售价需征求甲方书面同意。(在指定区域内的价格应该由我们自行来定价)

  五、 产品的订货、发货和运输(收款方式和发货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交货的保费由甲方承担)

  1、 订货。乙方按照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认真填写订货单后,将订单传真给甲方。另外乙方应在每月25 日前,预定下月进货量,以便甲方安排供货。

  2、 发货。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开始备货,5个工作日内开始发货,如遇该产品无库存而需生产时,发货时间根据生产时间顺延。具体交货期限根据双方协定的订货单上的时间为基准,但乙方未付货款的,甲方仍有权延长交货期。

  3、 运输方式。甲方直接将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货物的风险自交货时,从甲方转移到乙方;或者通过物流公司承运,货物的风险自货物交给承运方时,从甲方转移到乙方;运费由乙方支付时,每笔业务由甲方代为投保,保险费由乙方承担;运费及保险费与货款一并支付。乙方应主动要求甲方为运输的货物投保并主动事先交纳保险费。如乙方不主动要求或未事先交纳保险费,则,甲方无义务为运输货物投保,货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4、 产品测试(甲方应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用于测试,每类产品不少于3台)

  六、 供货价格、结算方式

  1、 甲方产品价格表作为合同附件。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确定的价格体系,甲方其它产品上市时价格以书面通知为准。

  2、 甲方产品价格体由系经销商结算价、统一零售价两级组成,各级价格利润均以固定的人民币数量形式体现。为维护市场价格体系,乙方应严格按照价格表执行。乙方所属门市、专卖店等性质的零售终端实行独立核算时,供价也必须为经销商结算价。(价格体系需要另议

  3、 货币:本合同书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4、 结算方式:a、□款到发货、□月结,销货发生的次月5日之前,结清前月累计货款。12月份为款到发货。

  5、 支付方式:□银行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电汇结算。 其他 。

  6、 发票: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七、 商品验收(条款太少)

  1、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应提供必要的资料,严禁提供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同时应遵守国家行业的有关商品规定。

  2、 验收标准依据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质量标准,若无前述标准应以企业标准为准。产品应和提供的样品相符。

  3、 甲方所供应的商品所使用的商标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管理办法。甲方提供的有关商品应遵守《产品质量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规定,违反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八、 商品验收后提出异议的.期限

  1、 乙方验收商品时发现与订单的商品品名规格及数量有异议,包括商品存在的外在和内在质量有问题,商品数量短少问题,应及时与货运公司核对经货运公司签字确认,并在发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以正常论。

  2、 甲方接到乙方提出的异议后,在七天之内进行产品异议确定,若情况属实,甲方负责补齐或退换。

  九、 售后服务

  1、 乙方销售的产品,如三个月内(以发票日期为起算日,没有发票的以产品从甲方仓库出货日期为起算日)发现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甲方负责退、换;产品保修期一年。但以下条件甲方不负责免费退、换,只承诺为乙方提供服务:

  1.1、私自拆动或修理造成损坏的;

  1.2、无保修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1.3、保修证上型号、编码与产品型号、产品编码不符或者涂改的;

  1.4、因乙方存放、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5、退、换货的商品包装、外观必须完好,附件必须齐全,否则不予以免费办理;

  1.6、赠品不属免费保修范围;

  1.7、滞销品;

  2、 非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得退货。退、换货或维修(包括有偿维修和无偿维修)的,运输中的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退货的,或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物流费和维修费的,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退货或退运费,且甲方有权处置该退货。

  4、 甲乙双方同意退、换、维修货物的产品数量、性能、质量检验检测以甲方售后服务中心的检测报告为准。

  5、 对于乙方销售的产品,甲方提供技术方面的服务。若遇到技术方面的疑难问题,甲方会给予适当的配合,必要时甲方可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乙方经销区域,进行技术服务。

  十、 知识技术产权

  1、 甲方提供给乙方有关商品的价格、技术文件资料等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乙方均应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自行应用于其他任何非本合同目的商业行为。

  2、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包装、设计、商标及相关文件资料等为甲方的知识技术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仿制、变更、歪曲、盗用和其他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十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合同期内,甲方承认乙方在上述授权区域的经销商的资格,甲方不得再在乙方经销区域内发展代商、经销商或销售乙方已经销的产品,如出现其中之一乙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要求甲方给予一定经济赔偿。但并不排除甲方在该区域内,发展本合同约定的经销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经销商的可能性。

  2、 合同期内,甲方提供给乙方经销的产品是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甲方向乙方提供该产品所有必备证件和附件。

  3、 甲方承诺对于乙方的供货价格公平、公正。

  4、 甲方可为乙方开拓市场提供一定程度的帮助,甲方负责对该区域的广告与促销支持。广告媒体选择、投放时间与投放形式,促销方案与内容等由甲方根据市场需要确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市场费用不可能由乙方出,基本上原则是乙方做市场,甲方出钱,不过也可以配合)

  5、 若乙方在一年内没有完成双方合同约定的进货额,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经销的权利,并有权没收保证金。乙方将被降为一般经销商,甲方亦有权在该区域发展新的代理商和经销商。(保证金在那里,数额是多少)

  6、 甲方因市场需要对市场价格体系进行调整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库存不予补差。

  7、 甲方将努力维护市场秩序,同时,给予乙方必要的市场操作技术培训和支持。

  十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作为甲方的经销商,乙方应尽经销商的义务,要善待品牌、善待产品、善待客户、善待同行,努力维护甲方的商业形象和商誉。若因乙方的经营行为造成甲方的商誉受损,甲方有权取消其经销资格,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 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政策及价格体系规定,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供货,尽最大努力在经销区域内促进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

  3、 为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保证通路库存储备, 乙方应有足够的流动资金。

  4、 乙方应承担开发、维护终端客户所需的各项费用。

  5、 乙方享有经销区域广告投放的建议权,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在经销区域开展的各种广告推广活动。

  6、 乙方应全力完成 万销售任务,如年终乙方未完成销售回款任务,由乙方向甲方购足未完成部分。

  十三、 合同的终止

  1、 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履行完毕即为终止。

  2、 如有下列情况出现,视为根本违反合同,对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或重新签订合同。

  (1) 乙方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影响正常销售;

  (2) 乙方不能执行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或向非授权经销区域窜货,甲方书面制止无果;

  (3) 乙方有损害甲方品牌与产品形象的行为;出现以上情况,违约方无权要求商誉补偿或类似赔偿条件。

  3、 任何一方可在发生以下事件时终止本合同,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努力减少损失:因法律所定义的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

  4、 合同到期后,甲方有权根据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发展情况,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合同。如果甲方再选择经销商时,将会优先考虑乙方,不然需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5、 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退还甲方提供的所有授权证明、内部文件、剩余广告宣传品、展柜等,同时立即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和其它标识。

  6、 合同到期或因故终止合同,乙方必须在当天停止经营甲方的产品,并在10天内与甲方结清账物。 十四、 合同纠纷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五、 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六、 其它条款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补充合同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保证其拥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范围,并保证按合同约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4、 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 补充事宜:

  本合同的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 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货币:人民币

  2. 在甲方原有产品的基础上,乙方对所需产品有需求如下:

  A:以上所有产品为零海拔科技的公版(通用)设备;

  B:电源标准为输入CE标准AC220V;

  3. 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用快递方式发货至乙方所在地(只对中国境内有效)。

  4. 运输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甲方支付(只适用于快递批量运输及甲方指定运输方式),如乙方需要改用其他快递或其它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

  5. 质量验收标准:按生产厂家质量标准。

  6. 设备保修期:产品出库之日起保修12个月。

  7. 付款方式:款到发货签订本合同后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20% ,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万 仟 佰 拾元整作为定金)。乙方在 月内分批提货;每次批量不少于 台。乙方每次提货均需支付当前批量总额的100%货款,定金将在乙方最后一批购进该产品时作为本批货物的货款全额抵扣。

  8.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临时有促销活动,乙方可选择按照促销活动规则或是本合同原有定价采购本合同指定之产品。

  9. 甲方承诺在收取乙方全额货款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货物(不包含定金部分)。

  10.违约责任:如乙方交付订金后在指定的合同期限内不提货或者未能完成合同订购量的总额,视乙方违约甲方不退还订金;如甲方不按时交货则视甲方违约,甲方需返还乙方订金并赔偿与订金同等金额的款项给乙方.

  11.本合同涉及的产品单价为不含税价格,本公司只对该批商品开俱普通收据。

  12.该合同所涉及的产品价格有效期为 个月,即合同规定时间届满。

  13.本合同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均等法律效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合同 篇7

  甲方(寄存方):

  乙方(寄卖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商品寄卖协议:

  一、 乙方同意将下列物品委托甲方卖出:

  寄卖品名称、寄卖品价格、寄卖品特征(规格、质地、货号、数量)、以商品明细单为准。

  二、 寄卖的佣金提取:

  以寄卖品卖出价格的10%作为佣金。每月结算一次,当现结清。

  三.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1条 甲方自愿将玉石饰品全权委托乙方,并以乙方的名义代理出售,乙方为出售玉石饰品而采取的必要步骤无须取得甲方的另外授权。

  第2条 甲方承诺该玉石饰品为其合法拥有,并具备合法出售的.资格。如因此造成的有关争议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3条 甲方保证玉石饰品的品质达到A货标准,关附带鉴定证书,与质量有关争议纠纷,甲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而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4条 寄卖期内玉石饰品的摆放和展示货柜由甲方负责提供。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1条 乙方承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该玉石饰品行使代理权,每件商品售出后,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

  第2条 乙方从甲方接收该玉石饰品后,到合同期限止对该玉石饰品的财产安全负责。

  五、特别约定:在寄卖期内,甲方允许乙方在玉石饰品的原价格的基础上,打7折进行销售。

  六、合同期限为一年,即从2xxx年4月1日至2xx年3月31日止。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产品合同 篇8

  定作方:

  承揽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 价款或酬金 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 量

  名或项目 单价总金额合计

  二、定作方带料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 量质 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单 价总金额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四、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七、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八、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九、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定作方 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产品合同 篇9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就20xx年度红枣收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品名、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地点: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 元。

  第二条:质量要求。

  第三条收购价格:以基准价为基础,按收购时的市场价格作适当调整。

  第四条收购办法:甲方在收购时限内应合理安排收购时间、数量,采用电话通知或公共通知形式,分时间段预约收购。乙方应根据甲方通知要求,及时按指定的`质量和数量交货。交货时,乙方的产品符合甲方指定的质量、数量要求,甲方应当在当日予以收购,并开具收购单。因数量、质量或交货期限不符合规定而被拒收的,由乙方自行运回;乙方拒绝运回的,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收购地点:延川县红枣市场。

  第六条货款结算方式:由乙方凭收购单到甲方领取现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合同 篇10

  本合同下甲方为需方,乙方为供方。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本合同,双方在此承诺已完全知悉并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购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导)、单价、

  第二条 发货时间、地点、方式

  发货时间:甲方提前5天将所需规格和数量(以书面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提交乙方,乙方按约定时间交货。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第三条 货物接受与验收:乙方按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必须提供场地并组织验收,双方办理材料验收手续。

  第四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甲方付给乙方20%定金(货款总额),计叁万圆整,货到工地后付清每批次货款(将款打至所指帐户)。

  第五条 责任承担

  (一) 乙方责任: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甲方拖延付款时间除外)拖延或者拒绝供货,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 乙方所供货物按实际工程送货量结算。

  3、 乙方所供货物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和要求的检测标准。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 乙方须按供货时间,保质保量的按时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5、 乙方需提供必须的.报验资料。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理或者总包单位的监督检查。

  (二)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施工与货物的验收。

  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在进货前5天通知乙方。

  3、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更换供货厂家需按合同在7日内给乙方结算全部货款。

  4、甲方如未按照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属于违约行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为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一(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应付货款总金额的千分之一乘以违约天数)。

  第六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修改。如乙方单独变更或者更改合同,对象有权拒绝生产或者收货,并要求变更、修改合同的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 甲、方任何乙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或者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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